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例6篇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1

按照《海南省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海南省农业龙头企业须由企业申报。

1 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介、休闲观光农业或农业科技、农机服务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60 %以上。

(3)企业规模。从事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经营业务的企业,资产总额须达1 5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总额达700万元以上,年营业额须达1 500万元以上;从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企业年交易额达1.5亿元以上。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上。

(4)企业效益状况。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连续二年保持盈利。企业要具备较好的发展能力,营业额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0 %。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 %;企业应按时缴纳税款、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金。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带动能力。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过程中,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最少应达到500户以上;从事休闲观光农业的企业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100人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与本省农户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销售货物量的50 %以上。

(7)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和创品牌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企业必须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或知名品牌,产销率达90 %以上;企业注重实施标准化生产,有健全的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

(8)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必须注重先进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有自己的核心产品或技术。企业必须建有互联网站进行产品宣传并保持正常信息更新。

(9)产业符合政策,企业管理规范。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健全的生产、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前二年没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生产事件。设有专职财务人员,按照计准则设置会计账目,独立核算。

(10)市县龙头企业的认定状况。已开展市、县(自治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市、县(自治县)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市、县(自治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对中部山区定安、屯昌、五指山、琼中、保亭、白沙六市县和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申报龙头企业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达到第七条3、4、5、6款规定指标的70 %以上。

2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申请书。申请书除应按照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如实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包括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创新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企业文化等情况。

(2)海南省龙头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海南省龙头企业申报表,并经市县政府出具同意意见和盖章,申报表做为申请书的附件。

(3)资产和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书。企业须提供经省农业厅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论应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

(4)信用证明。申报企业须提供银行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等级证明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的信用证明。应付账款达到资产总额30 %的,应提供主要债权人出具的信用情况说明。

(5)带动农户证明。与农民合作社或农户签订的生产或购销合同复印件,与当地农民签订的就业合同复印件,或者市县农业部门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关系、带动农户增收的证明,要写明具体的带动方式、利益机制和分别带动农户的数量,并附上农户姓名、电话、所在村名的通讯录。

(6)企业所在地市县级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二个年纳税情况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二个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

(7)农业质检部门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近2年内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证明。

(8)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或权属证书复印件。

(9)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排污企业须提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

(10)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食品证书复印件(需提供一项以上)。

(11)企业取得的各种证书复印件,可根据情况据实提供:省著名商标证书、国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科技成果等其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上述所列一至十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第十一项所列资料按实际情况提供。

3 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农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农经)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农经)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材料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盖章,正式行文向省农业厅推荐,并附上企业申报材料。

4 有关事项

(1)申报省级龙头企业申请书。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2 000字左右),主要内容为企业组织形式、经营产品、企业规模等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户的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民情况;公司发展前景等。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材料必须以电子版形式发至联系人的邮箱。

(2)资产和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书。企业须提供经省农业厅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论应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

(3)凡是复印、复制的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以确认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4)申报企业在市县注册的公司,报经所在市县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市(县)政府同意,由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将材料上报省农业厅;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公司,由企业基地或市场所在地市县上报。如果在多个市县有基地、工厂、市场的企业,可由主要基地、工厂、市场所在地的市县上报。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省流通龙头企业,是指具有一定的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网络控制能力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管理、技术水平比较先进,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有创新机制和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能带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第二条**省流通龙头企业按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现代批发市场各选取10家进行认定。

第三条**省流通龙头企业的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采取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省流通龙头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5月份为企业申报期,6月份为评审期,7月份为公示期,8月份公布**省流通龙头企业名单。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五条申报**省流通龙头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锁经营企业

1、企业类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公司总部设在**省内的各类连锁经营企业。

2、企业规模。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是同行业的利税大户。从事零售业务的连锁经营企业,零售业务的销售额比例必须在80%以上。

3、技术条件。综合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和商品采购等核心技术突出,全面导入了MIS、POS系统,经营作业的标准化、程序化程度高。

4、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守合同,重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下同)。

(二)现代物流企业

1、企业类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公司总部设在**省内的各类物流企业。按照企业主营业务的类型,具体分为综合服务型、运输型和仓储型物流企业三种类型。

2、企业规模。企业的指标必须全部达到《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GB/T19680-**)]中AAA级以上(含AAA级)所规定的标准,是同行业的利税大户。

3、服务功能。具有为工商企业提供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建立了跨区域、辐射力强的物流运作网络,能提供多种运输方式和运作模式的一体化物流服务。

4、技术条件。拥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其中: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必须具有ERP(企业资源计划);运输型物流企业必须具有TMS(运输管理系统);仓储型物流企业必须具有WMS(仓库管理系统);并与主要的客户实现EDI数据交换,实现物流作业的有效管理和实时控制。

5、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守合同,重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三)现代批发市场

1、市场类型。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在工商部门领取市场登记证。

2、交易规模。处于全省同类市场前列,是同行业的利税大户。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全国或者主要产销区。

3、市场功能。交易主体以企业为主,具备交易结算、仓储运输、质量检测、加工等设施和条件;初步具备集散交易、加工整理、物流配送、信息和价格形成的功能。

4、市场管理。有完善的市场章程,交易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经营主体行为规范,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建立了对商品的先行负责制和对责任的追踪制度。

5、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守合同,重信用。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没有欺行霸市行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第六条申请**省流通龙头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流通龙头企业申请报告;

(二)《**流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

(三)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现代批发市场还应当提交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四)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近两年纳税证明;

(六)开户银行提供的近期信用状况证明;

(七)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八)企业主要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期内向注册地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按本办法第六条提供。

第八条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统一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九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成立**省流通龙头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实地考察、集中评议和企业答辩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十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省流通龙头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认定为**省流通龙头企业。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省流通龙头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第十二条**省流通龙头企业列为商务部和**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重点监测企业系统样本。每年1月底应当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营和发展的总结材料。

第五章附则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3

从年到年,通过扶持发展,全市新发展市级以上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户,总数达到55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实现增加值5亿元,年均增长18%;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6户,千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30户。

二、扶持原则

(一)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属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特色农业产业范围,具有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并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

(二)龙头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经营机制灵活,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通过订立合同、参股入股及其他合作方式,收购产业基地农户的产品。

(四)对加快产业化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五)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三、扶持范围

(一)市级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项目。

(二)加工农产品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产能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三)当年形成固定投资规模一般在6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扶持方式

(一)以奖代补。凡被认定为部级龙头企业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的奖励5万元,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的奖励3万元;凡龙头企业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每个奖励5万元;获省级著名商标,每个奖励3万元;凡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食品安全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

(二)贷款贴息。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

(三)无息借款。按照《市灾后重建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列入灾后重建规划,落实了自筹资金,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按照《办法》的规定,以无息借款方式用于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到期收回,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从年起,市财政在预算中每年列500万元,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每年的使用计划由市特色农业产业办会同市财政局、工信委共同制定,报市农业产业领导小组审定下达。

六、保障措施

1、严格报批程序。市特色农业产业办根据市上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扶持重点和区域布局,以及年度财政扶持资金安排情况,给龙头企业下发申报项目指南。龙头企业向所在县区特色农业产业办提出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额度申请,同时提交《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等申报材料。各县区特色农业产业办按规定程序审查后统一上报市特色农业产业办和市财政局。市特色农业产业办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和筛选,形成初审报告,提交市农业产业领导小组审定。市特色农业产业办根据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向县区特色农业产业办和相关龙头企业下达项目批复文件。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4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 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解读:惠农补贴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例如你没在工商部门注册不要紧,只要是在相关部门登记就行。农业大户、家庭农场都可以申请项目,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会越来越多。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但以往许多人都反映,准备材料,还真是件麻烦事。

这次的政策规定,申报材料中取消“70 %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农业经营主体可腾出更多的精力把项目做精、做扎实。

变化三: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 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通常来看,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现在农民和企业是一体的,但是持股和不持股的角色就有很大不同了。如果农民能够在投入资金中持股,就意味着能够享受分红。如果企业经营得好,农民既有工资、又能分红,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多了。

变化四: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

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

农业产业化项目,一般是由各市县的农业(农经)部门或省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市、区)农业厅做好监督检查。

1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2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3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9 000元/hm2,单项不超过666.67 hm2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13.3 hm2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66.67 hm2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75 000元/hm2,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s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4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5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6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7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8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 000万-2 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0.33万-2万hm2。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 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

9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5

一、加强科学规划引导,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一)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经贸委予以协助指导,邀请专业机构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编制《板材行业专项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板材产业下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品门类、重点企业等,以科学的规划引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举办板材高层论坛。市委、市政府与市经贸委共同负责,邀请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等国内著名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培训,帮助企业分析当前板材行业国内外形势,引导板材企业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

(三)实施“提档升级”计划。市委、市政府与市经贸委共同负责,着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扶持销售超亿元板材加工企业,引导板材企业加大资本运作,采取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鼓励企业采取靠大联强、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运营经验,提高国际化水平。对板材企业在用地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支持行业集群集聚发展

(四)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协助,帮助板材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上级汇报,将板材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由“资源类”调整为“速生杨加工多层胶合板单列类”,争取将出口退税比率恢复到13%。

(五)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市经贸委、科技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专项支持,并在市技改专项补助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方面对板材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六)其它相关优惠政策。市林牧渔业局牵头负责,实行定额征收育林基金政策,帮助龙头企业办理林业贴息贷款,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国家、省财政贴息支持。

三、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整体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推动产学研联合。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在具备条件的板材企业设立市级技术研究中心,积极帮助申报省级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板材产业自主研发能力。

(八)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市科技局、林牧渔业局牵头负责,加大市级科技经费对板材企业支持力度,实施林业品种、技术、知识三项更新工程,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应用步伐,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重点研发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产品和功能产品。

(九)鼓励企业争创品牌产品。市经贸委、科技局、质监局负责,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对申报成功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板材企业申报国家专利的,对其申报费用给予补助。帮助板材企业制订企业技术标准,争取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修订任务,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支持建设部级板材检验检测中心,并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大生产要素协调,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

(十)加强原材料供应。市林牧渔业局负责,鼓励企业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帮助企业办理林权证及用林权证作为抵押取得贷款,并延长贷款贴息年限。

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范文6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从试点到全面铺开

2015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等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去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中的部分县市开展“三补贴”改革试点,从今年起,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三项补贴政策合一之后,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另外,so%2H上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可以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并不是像现在,只要在农村承包了耕地,就能享受各种种地、种粮补贴。

此外,“目标价格”补贴将会由大豆、棉花,扩展至三大主粮。需要注意的是,农业补贴改革整体将向种粮大户倾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

与此同时,草原牧民也将领到更多补贴,今年推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了补助奖励标准。

农机补贴“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正式的201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的补贴政策将围绕“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

缩范围,是为了突出补贴重点,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将一些低端的、过剩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剔除出补贴范围,这有利于降低企业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风险。

降定额是对那些市场已饱和、市场价格已下降或者不是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产品,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二是可以减少补贴政策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三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机具的使用效率;四是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管理部门的风险。

促敞开,则是指尽量做到在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能够敞开补贴。对于不能一步到位的,可以先敞开一些重点产业和重点机具,这样不仅能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还可以减少操作程序,减少寻租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非道路发动机将由“国二”向“国三”升级,也就是说,农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三”标准了。根据规定:非道路发动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不得生产和销售“国二”发动机;2016年4月1日起,主机厂不得生产和销售装配“国二”标准的发动机。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贴申请不再要求独立法人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今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贴申请也有新的变化。

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而新政策规定,申报材料中取消“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也就是说,申报材料更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