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例6篇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1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厅党组开展政治建设考察的统一部署,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对照“七项政治”内容、“XX个是否”评价要点,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建设开展情况

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针,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到禁养区退养、XX湖两围整治、非瘟防控、生猪稳产保供、资源化利用、退捕禁捕等重点工作中,推动了全省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1、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守初心使命。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课、党日活动、主题教育实践课搬进驻村扶贫点,党员干部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定自觉。将主题教育与机构改革紧密结合,顺利完成单位改革,经受住了重大政治检验。坚持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组织参加厅中心组集中学习或视频会,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党委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理论指导养殖工作实践,有力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坚定党的政治路线。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严格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养殖生产发展,补短板、挖潜能、强保障、兴产业,加快打造优质生猪和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等优势产业,全省养殖业朝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加强政治领导,提升发展后劲。强化执行力。党委以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为目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对标对表、看齐跟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部署、执行政策。强化组织力。持续推进支部“五化”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今年,党委根据中心实际,在X个部分别成立党支部,另设老干支部,总共X个支部,部分支部还增设一名副书记,与以前的联合支部相比,党的组织力量更强、基础更牢,党建活动更方便。强化战斗力。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整体业务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压奋进,全省去年超额完成向中央承诺的生猪生产任务,年出栏量排名由全国第X位上升到第X位,今年上半年继续保持全国第X,现代养殖业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3、践行服务宗旨,夯实政治根基。坚持人民为中心。近两年,我们将生猪稳产保供作为首要民生民心工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心党委急养户所急,超前谋划、提请省防控领导小组出台多项应急保障措施,快速恢复饲料运输通道、活禽市场等,支持涉养企业复工复产;实行班子成员联系市州、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机制;主动与省建行建立长期支持生猪业发展战略合作机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地审批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坚持群众工作路线。推动解决了原XX培训部职工养老保险、机关院内原集资建房房产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真诚面对群众信访,耐心答疑释惑。班子成员带头赴一线走访养户、渔民和基层人员,围绕生猪养殖、湖区生态种养、动物防疫、禁捕退捕、XXX大鲵转产转业等重点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厅党组、省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抓实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四风”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守纪律,没有参与违法违规经营和谋取不当利益。巩固办公用房超标整治成果,对因单位撤并、人员调整而腾出的办公用房,严格标准,及时封存。

4、涵养政治生态,营造清朗政治环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上,严格组织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职级套转、职务晋升XX人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委和支部认真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双重管理和党员民主监督。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凡事按程序守规矩,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纯洁党内政治文化。积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谈心交心活动,营造了清正、清明、清廉的良好政治氛围。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开展“两优一先”和文明职工、五好家庭、优秀服务团队评选活动,形成了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5、防范政治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把增强班子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范化解政治风险隐患作为重要工作,时刻保持对政治敏感性问题的高度警惕。深刻把握总书记“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精准判断,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大肉食品生产供给,全力维护国家“大粮食”安全。发扬斗争精神。面对重大挑战、重大困难,党委统筹推进、出拳亮剑,深入部署开展全省养殖行业扫黑除恶行动、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渔业打非治违行动,严查严打渔霸、猪霸、肉霸等欺行霸市行为,促进了畜牧水产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审慎甄别各类信息,去伪存真、谨口慎言,自觉坚决抵制不良言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办好“XXXX”微信公众号,宣传国家惠养政策、讲好养殖业故事。

6、从严管党治党,永葆政治本色。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XX次以上,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岗位廉政风险分级等内控制度。特别是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人员,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不定期谈话提醒,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严肃纠错治违。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挺纪在前,做到抓早抓小、有违必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在X月X日下午接到法院对本单位某干部的刑事判决书后,X日上午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依法依规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建议。

7、提高政治能力,推进行业发展。从政治的高度抓落实。深入贯彻对XX工作和“三农”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对养殖污染、矮围网围等多年沉积的顽疾痼疾,勇于担当、出战必胜。党委精准产业扶贫,一方面科学部署全省养殖产业扶贫;一方面扎实推进邓家坪村驻点帮扶,2018年该村整体退出部级深度贫困村序列,近期顺利通过脱贫攻坚省检。从发展的角度谋产业。党委紧紧围绕“着力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鲜活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目标,科学谋篇布局,确立了养殖业现代化的发展思路,先后组织制订《水产千亿产业推进行动方案》《优质湘猪产业发展规划》等,加快XX由养殖业大省向强省转变。从创新的维度促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推广适宜全省的先进模式。近两年,中心主抓的非瘟防控、资源化利用、生猪稳产保供、生猪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多次在部、局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照考察要求,经认真自查,中心党委在政治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以下不足。

1、把握政治方向方面。一是经常性学习抓得不够紧。因日常工作繁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很难开展封闭式集中学习,通常以个人自学为主。自学也多浏览手机和网站、批阅文件,静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不多,缺乏全面系统学、持之以恒学。二是在学深悟透上存在差距。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要义,把握得还不深刻。比如下塞湖矮围整治标准不高、拆除不到位,没有深刻领悟生态文明思想。三是在工作推进上心有顾虑。由于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三定方案》规定中心承担的是事务性工作,对一些涉及行政方面的工作心有顾虑,担心越权越位或行政违法,导致主动入位补台意识还不强、放不开手脚。

2、加强政治领导方面。一是对基层指导力严重削弱。机构改革后,原机构和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省、市、县、乡、村“纵向五级工作机制”尚未重新建立,新的畜牧水产机构在思想上还不能形成上下高度统一,导致一些工作有效对接难、延伸难,不能“一竿子插到底”“全省一盘棋”。二是在落实上须再加大力度。比如,部分同志对协助配合厅机关开展的一些工作,只是简单地把单位和自己摆到协助配合的位置,在主动抓落实、一抓到底上还有欠缺。三是在政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厚此薄彼、发展不平衡问题,表现在:对政治工作部署要求得多、指导督促检查的少;业务培训多、党建工作培训比较少;对党员干部整体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关注多,对少数个别人的思想动态、心理变化了解不够深入细致。

3、夯实政治根基方面。一是宗旨意识还可以更强。在抓工作、谋发展时,站在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去思考还不全面,某些方面存在顾此失彼。比如抓生猪稳产保供,当前更注重的是大干快上新增产能,尽快填补市场空缺、满足群众的肉食品需要,虽然对今后可能因生产过剩、造成养户受损的情形作了预判,但仍抱有“市场调节”“到时再说”的心态;在推进复产保供和产业升级中,更注重鼓励大公司发展规模化养殖,“公司+农户”利益紧密联结型的养殖模式发展不充分,不利于广大中小养户的利益发展。二是调查研究还有待深入。存在为调研而调研现象,有时单纯就某课题和目的地开展调查,缺乏对“三农”深层次问题的通盘思考,不利科学决策。比如,在协助配合禁捕退捕行动中,虽多次组织调研,但还是不够充分,特别是对渔民群体的复杂性认识、对新困难新矛盾估计不足。三是服务群众不够到位。限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对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诉求,如乡村老兽医养老、非瘟扑杀、禁养区退养、渔民退捕等补贴问题,特别是每年接待的数十批乡村老兽医,请求国家参照赤脚医生、代课教师给予相应待遇,我们除了人文关怀、做好政策解读和劝返外,尚未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与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

4、涵养政治生态方面。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须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民主生活会的“四性”要求还不够严,个人自我批评可以“入木三分”、毫不保留,相互批评却“蜻蜓点水”、不敢深入、辣味不足;对所分管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多,但对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在研究或讨论时谨小慎微,怕关注过多引发误会,不利于工作上的相互补台。二是干部激励机制须进一步完善。党委始终坚持突出政治标准、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但限于职数,加上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编制长期空缺不能进人,一些多年的优秀科干尚未晋升晋级;干部职工中论资排辈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在干部激励方面,严管与厚爱、刚柔相济做得还不够,党委大胆“正激励”奖优,客观公正评先评优;但在“负激励”罚劣上,除非触碰底线、违背原则的,缺少刚性措施和手段。三是单位的文化氛围须进一步提升。除开会、党日活动等规定动作外,鲜有组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模范带头作用表现不充分、不突出。虽然机关建设了一批文体设施,但文化宣传设施还不够、文化软实力还不强,特别是在提炼培育“工作服务品牌”上发力不足,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上还要下力。

5、防范政治风险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需再增强。个别同志遇事不善于从政治的角度去深思细虑,对一些问题不能从政治的角度去宏观把握,满足于管住自己,不该说、不该做的坚决不说、不做,对其他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讲多抓少,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对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不敢当面指出和纠正,坚决抵制不够。二是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能力需再提高。特别是在统筹做好养殖业信息化建设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在社会舆情科学应对、及时引导、有效控制方面,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的方法不多,对涉及行业的网络舆情认识不高、反应不快、被动应对的多。

6、永葆政治本色方面。一是党风廉政教育需进一步加强。平时多注重讲廉政党课,或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以案说法,但对党员干部在听后、看后的“复习”“回味”要求不严,少有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廉政文化建设还有欠缺,不能发挥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作用。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持久性认识不足。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思想仍停留在“不敢”的层面,还没有达到“不想”的自觉。比如,有的干部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现象等。

7、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工作创新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单位性质、工作职能发生了变化,新形势下养殖业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但部分同志的思想仍然停留在改革之前,对如何打破常规、创新发展,想的不多、步子不宽,搞工作依赖经验、靠老套路。二是进取精神有待提振。有的害怕担责,有“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的思想;有的政绩观不端正,认为“中心”协助配合干不出显绩,做好了是别人的成绩、干不好还要受牵连;有的缺乏内生动力,认为职务职级已到“天花板”,年龄不小、资格蛮老,过几天安稳日子就算了。

三、下步努力方向

针对前面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党委将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决心从以下方面努力。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在学精管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苦下功夫。将理论刻进脑海、融入实践,切实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永远听党话”“始终跟党走”的自觉行动,转化为落实总书记对XX工作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践武器,转化为加快推进养殖业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2、规范组织建设,强化政治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组织路线,把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中央指挥、管理严格、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认真落实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当“三个表率”,打造让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绝对放心,人民群众高度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深入推进支部“五化”建设,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成为全省畜牧水产系统的先锋模范。

3、树牢宗旨意识,夯实政治根基。大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服务养殖农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畜禽水产品消费需要,作为“中心”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厚植守初心、担使命的群众基础。要紧跟新时代步伐,更加紧密与群众的联系,挤时间多下基层和养殖一线,听意见、摸实情、解难题。坚持发展为先、民生为重,巩固提升“四风”整治成果,坚决惩治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严肃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一以贯之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最大激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

5、严防政治风险,捍卫政治安全。牢牢抓住新时代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刻认识国情世情、社情民情,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政治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对风险的预判力和把控力。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同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坚决斗争。要本着“必须、精简、有用”的原则,加快软件硬件设施建设,培育更加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打造“中心”文化品牌,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6、严格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到思想上同频、共振、共鸣。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监测排查,加大对高风险等级岗位人员的监督,确保权力在法制轨道上阳光运行、安全运行。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市县部门即行函询约谈,防止问题扩散化、严重化。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2

一、考察、推荐范围

综合考察对象范围为各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部门、人民团体、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党政正职),试用期满的科级领导干部,2008年、2009年选录生。

推荐科级后备干部范围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市委部门、人民团体、市直单位的在职副科级干部和一般公务员、事业干部(含聘干)。

二、考察内容

1、领导班子考察内容。对领导班子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廉政建设以及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2、领导干部和选录生考察内容。对科级领导干部和选录生主要考察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考察、推荐方法

1、述职述廉。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考察内容,对近三年的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材料3000字左右,个人材料1500字左右,均要求用16K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交考察组。述职述廉报告应根据考察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班子或个人的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考察组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召开大会前1-2天由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人员阅看。参加述职述廉大会和阅看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为:单位人数80人以下的所有人员参加,并安排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单位人数80人以上,参会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对象代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不低于参会总人数的20%)。

2、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由考察组主持召开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对被考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科级领导干部、2008年和2009年选录生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工作按照《市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暂行办法》实施。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察组根据被考察单位提供的名单确定,主要为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谈话总人数不低于参会人员的50%。谈话了解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试用期满的科级领导干部和2008年、2009年选录生的现实表现情况,科级后备干部口头推荐情况。

4、综合分析。考察组结合科级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选录生的日常管理考察情况,对集中考察情况进行归纳梳理,综合分析,同类比较、列队排名,分别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四、考察、推荐时间

考察时间为2010年8月9日—9月20日。各单位考察的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安排。

五、考察、推荐分组

第一组:组长杨章志,考察单位:负责乡镇口;

第二组:组长王万红,考察单位:负责市直政府口;

第三组:组长程文琛,考察单位:负责市直党群口。

组员由组织部和纪委干部组成。

六、考察、推荐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综合考察和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有关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考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纳入日程,精心准备,密切配合,确保考察质量。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3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上级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为基本依据,坚持选拔使用与培养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从管住领导干部的“小节”抓起,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2、主要任务。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强化综合分析,注意掌握和发现优秀干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协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实绩、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情况。

二、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3、坚持经常性地联系接触干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干部队伍中去,接触了解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坚持部委分片联系制度,每位部委成员每年到县(区)联系不少于二次,到市级机关部门联系不少于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保持联系。平时根据需要派员列席县(区)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要会议。坚持组工干部党校跟班学习制度,各类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均安排1名部机关干部跟班学习。坚持部长约谈和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接待干部和群众来访,部长、分管副部长及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每位市管领导干部届期内至少约谈一次。切实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选派干部参加有关工作,密切关注干部在选派期间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在重大工程建设、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中的思想工作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注重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派人士的联系,结合考察考核邀请代表、委员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了解群众的真实反映。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12380”举报受理等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畅通群众反映的渠道。保持与干部监督信息员的经常性联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平时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监督员,听取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社区表现记实制度。指导和督促县(区)组织部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及时更新领导干部情况记录,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集中评议活动。每年分两次收集县局级领导干部记实情况,特别重要的信息要随时联系、随时掌握。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进社区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关心社区工作。

5、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的综合分析。开展对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工作的效果评估,领导班子换届或其他重要人事调整后,在半年内进行一次回访,重点了解调整后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新进班子成员的适应情况;对试用期内的干部、交流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后备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坚持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分析会制度,根据各方面的实绩分析评价和考察考核结果,部委集体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尤其是整体功能发挥情况、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能力、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干部决策等行为的管理约束机制

6、深化完善领导集体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指导县(区)、市级机关部门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细化决策事项,明确量化标准,规范领导集体决策行为。认真研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的相关实施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订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目录,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7、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管理。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活动要由办公室或秘书处统一安排,个人不得擅自应邀参加。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区)、本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本县(区)、本单位要告诉办公室去向。单位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区域三天以上的,要事先向市委组织部及市分管领导报告;每周要按时向市委办公室报告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严格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领导干部返回后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在国(境)外的情况。

8、坚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调整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和范围,明确报告程序和时限,督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购房、购车、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办企业经商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要求领导干部把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述职述廉的必讲内容,如实报告、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4

坚持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督促、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机构设置

下列机构为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1、派驻纪检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组、驻区建设局纪检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驻区经济贸易局纪检组、驻区农业局纪检组、驻区民政局纪检组、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驻区卫生局纪检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组、驻区法院纪检组、驻区检察院纪检组;

2、派出纪工委:区直机关纪工委、区教育纪工委、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太湖工业园纪工委(其中龙桥、霞林、凤凰山3个街道派出纪工委不在此列)。

三、管理范围

1、驻区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驻区建设局纪检组负责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3、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局、区外侨办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驻区经济贸易局纪检组负责区经济贸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投资项目中心、区物价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5、驻区农业局纪检组负责区农业局、区委农办、区水务局、区海渔办、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6、驻区民政局纪检组负责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残联、区老龄办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7、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负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计生协会、区科技局、区科协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8、驻区卫生局纪检组负责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9、驻区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外经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分局、区贸促会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0、驻区法院纪检组负责区法院及其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1、驻区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区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区直机关纪工委负责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办、老干局、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局、区关工委、区宗教局、区工商联、区台办、区侨联、区委文明办、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报道组、市广电中心记者站的纪检监察工作;

13、区教育纪工委负责的单位同区教育局纪检组;

14、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负责华林经济开发区及其所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5、太湖工业园纪工委负责太湖工业园及其所辖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直接负责,具体日常业务工作依托区纪委办公室进行协调联系。

派驻纪检组所负责单位因工作需要,需重新调整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组具有以下职责权限:

(一)监督检查职责

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1、派驻纪检组长参加负责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参加负责单位年初财务支出预算安排、人事安排、重大资产处置等涉及人、财、物方面的重要会议研究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大业务活动。

2、派驻纪检组长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干部群众反映的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派驻纪检组有权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干部奖惩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有权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问题提出纠正的建议。

4、派驻纪检组有权对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和《行政监察法》情况进行监督。

5、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和负责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6、督促、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二)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查办案件职责

受理对负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负责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它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1、派驻纪检组对群众反映或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直接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2、派驻纪检组在职责范围内可以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在承办申诉件过程中,对申诉人不服复审、复议(复查)决定的,直接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3、经区纪委、监察局批准,派驻纪检组可以对反映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调查的,由区纪委、监察局依照规定程序办理,派驻纪检组可以参与调查。

4、派驻纪检组负责调查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决定立案调查,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调查结束后,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派驻纪检组提出处理意见,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协审后,按照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程序;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单位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三)组织协调职责

协助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协助负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任务分解,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协助负责单位党组织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教育工作。

3、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4、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五、工作关系

1、派驻纪检组与区纪委、监察局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受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以区纪委、监察局为主。

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和检查,并确定一名常委分管派驻纪检组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职能室负责指导协调。派驻纪检组遇有重要违纪线索,可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派驻纪检组长休假、因私请假或因公外出,应事先报告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离岗手续。1至3天的,向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报告;3至7天或离省出差的,向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报告;7天以上或出国、出境的,向区纪委书记报告。

2、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长享受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同级干部的待遇,排名次序按驻在部门同级干部的职级任职时间先后排列。

驻在部门应指定一名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长开展日常工作。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在研究干部提拔、调整、奖惩等有关问题时,应当事先征求派驻纪检组长的意见。

派驻纪检组长应当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主动汇报工作;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其履行职责。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纪检组长按照工作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沟通。

派驻纪检组长应当专司其职,原则上不参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业务分工,不直接负责管钱、管物,其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负责。

3、派驻纪检组与负责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应加强对负责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对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单位要指定一名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工作,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

4、派驻纪检组与上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要根据负责单位的业务特点,主动加强同相应的上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

六、工作制度

1、挂钩联系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指定分管常委挂钩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并对分管的副书记负责;派驻纪检组长要定期向挂钩联系的常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加强与负责单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之间的挂钩联系,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适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联席会议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定期召集派驻纪检组长召开联席会议,派驻纪检组每季度相集负责单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围绕总结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需要提交区纪委、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针对负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带倾向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召开。

3、报送报告制度。派驻纪检组每年要认真做好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以及来信来访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等工作,并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4、考核述职制度。派驻纪检组长的年度考核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实施,考核内容及方式根据区委统一考评标准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确定,派驻纪检组长应就年度履职情况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书面述职;区委组织部按照派驻纪检组长总数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并予以单列,考核等次由区纪委提出,报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研究决定;年度考核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向驻在部门和派驻机构通报,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协作办案制度。在案件调查时,遇到人手不足或案情重大等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抽调派驻纪检组干部成立办案小组,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实行联合协作办案。

6、监督检查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效能监督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要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同时接受负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领导班子考察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和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以下简称“三委”)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县委识别考察干部渠道,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巡视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第三条“三委”巡视巡查人员组成为: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纪委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第四条本办法的巡视巡查对象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

第五条巡视巡查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巡视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巡视巡查职责

第六条巡视巡查组的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巡视巡查任务,提出巡视巡查方案;根据“三委”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巡视巡查组进行编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巡视巡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巡视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巡视巡查。

第三章巡视巡查内容

第九条巡视巡查工作主要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五种能力”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完成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特别是履行“第一要务”,完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驾驭全局、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情况。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抓落实等工作作风情况。

(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第四章巡视巡查程序

第十条巡视巡查工作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巡视巡查专题,组建巡视巡查组,组长由县委指派。

(二)根据巡视巡查专题和要求,制定巡视巡查方案。

(三)巡视巡查组提前告知巡视巡查对象并在一定范围预告:

乡镇预告范围一般为乡镇机关,乡镇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县级部门预告范围一般为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

巡视巡查预告一般采用内部文告形式进行。

(四)巡视巡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巡视巡查结束后,巡视巡查组要写出巡视巡查报告,提出巡视巡查建议。

巡视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根据巡视巡查内容对被巡视巡查单位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或建议。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既不随意拔高,也不回避矛盾。

(六)县委听取汇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巡视巡查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巡视巡查单位反馈意见,并交由有关部门督办落实。

第五章巡视巡查结果的运用

第十一条巡视巡查结束后,县委专题听取汇报,并把巡视巡查结果作为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政绩、识别考察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在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班子建设、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三条巡视巡查中发现大要案线索的,需及时移交县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巡视巡查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巡视巡查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干预被巡查单位和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

(二)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接到举报材料,应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保密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三)如实反映巡视巡查情况,不得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故意隐瞒、夸大、歪曲事实真相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巡视巡查人员要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