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例6篇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1

在教学方面,PACS的数字化资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级报告审核后的前后对照,显示差别,可以看到被修改、删除、添加等上级医生纠正的错误或漏诊,非常高效、快速达到向上级医生学习的目的。PACS对科研工作的帮助很大,研究者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大量的目标患者,对临床研究工作非常有利。

优化放射科管理流程

所有这些,都对医生和技术人员具体的临床工作带来了帮助,对患者也是有利的。现阶段医疗服务面临患者要求不断提高的挑战,如何利用PACS建设的契机,改善患者就诊流程,对患者就诊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缓解“看病难”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大事。曙光医院在PACS建设过程中和东软PACS软件工程师密切配合,大力改革传统的服务方式,多处改进患者就诊的流程,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就我们所做的一些流程改革和带来的效果,简述如下。

1. 规范名称,取消划价环节

放射检查种类较多,名称不一,甚至很多临床医生也不清楚检查的确切名称。所以,临床医生在给患者开出申请单后,患者都要先到放射科划价,再到收费处缴费或记账。我们通过对所有检查的整理,确定检查的项目名称及分类,在申请单上一一列出名称,临床医生打钩选择检查方法。再在PACS和HIS数据库中建立一一对应的收费价格,医院收费员就可以直接按照医生申请单中打钩的项目进行准确的收费。这样患者可以少排一次队,节约了时间。

这样做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放射科登记室在登记时输入的检查项目可以省略,登记操作的第一步是从HIS中获得基本信息,收费信息与检查项目对应,使登记非常快速、准确。

2. 登记预约自动排队

X光、CT、MRI等项目在不同机房进行,经常出现预约、住院患者与门诊患者冲突的现象。在检查的技术员解释不到位时,轻则吵闹投诉,重则可引发激烈的医患冲突。借助PACS,我们在患者登记时,按照前面登记的患者数量和先后次序,计算机自动给出一个序号,需要预约的检查项目,在预约时就安排了序号。这样,技术员按照序号依次叫患者进机房检查,而且在每个机房进门处放置电脑显示屏显示正在检查患者姓名、请准备的患者姓名和后序患者信息,让患者非常安心地等待,基本消除了机房门口的吵闹现象。

3. 设立技师工作站,减少信息错误

我们在每个机房设置了技师工作站,患者的检查信息,在此由当班技术员确认检查部位、摄片或扫描方法、曝光次数、技师姓名、收费金额,显示申请单信息,确认检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对一些检查不能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原因可以输入文字予以说明。

这样做有两大优势:一方面可以使该次检查由谁做、何时做、做了什么都一一记录,对管理非常有利,也是对技师工作的考核依据;另一方面彻底消除了病房患者登记后不来检查的多收费问题。我们的收费是在技师工作站到诊确认后才生效,也是反馈标记该病房或门诊费用不能退费的环节。病房患者一般由工务人员先到放射科登记编号和排序,工务人员根据安排的时间和机房,再推送患者到放射科检查。但是,病房患者时有登记后由于病情变化,处于正在抢救或者前往其他科室检查的状态,甚至患者直接拒绝该项检查的情况,都可能不来放射科检查。如果登记处直接记账,就是多收费。而且这种多收费因为患者有要求来检查而没完成的过程,记忆非常明确,每次出院结账时都被指认多收费。我们这样的流程设计,完全消除了这种多收费而被投诉的可能性。

可能有人怀疑这样做是否增加技师操作的时间,减缓检查速度,其实不然。技师基本上都是在电脑上点击调出原来登记排序的患者,显示的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信息都是登记室输入的,要求输入的检查信息,包括曝光次数、检查时间、检查者姓名,都是电脑自动获取的,没有特殊情况,一个回车键而已。而且,由于电脑点击将要检查的患者信息被直接传到设备上,技师不再在设备上输入患者姓名、年龄,时间节约了,速度加快了。

4. 实现患者自助取报告和胶片

患者在完成检查后,将回到登记室外的候诊大厅等候,我们将诊断报告审核完成后的患者姓名、检查类别信息直接显示于登记室窗口上方的大显示屏上。患者在看到报告完成的信息后,可以在候诊大厅内的自助取报告和胶片终端设备上刷卡取得诊断报告和胶片,不用人工发放报告或整理胶片后分发。我们改变了传统的设备直接打印胶片方式,在技师完成检查后,利用PACS的胶片排版功能进行胶片打印,胶片信息传送到PACS中进行保存,而不是直接送到打印机中打印胶片。患者在用其就诊磁卡、医保卡等刷卡后,自助打印终端获得打印指令后启动打印报告和打印胶片的过程,实现患者自助打印报告和胶片。

流程调整后的益处

1. 患者通过大屏幕在第一时间获得报告已完成的信息后,马上可以自行打印胶片和报告,流程衔接紧密,缩短等候时间。

2. 无论何时,家属或患者只要凭磁卡、医保卡,均可自助打印胶片和报告。

3. 克服了人工发报告和整理胶片可能的差错,只要患者磁卡或医保卡没有错,就可以确保患者不会拿错报告和片子。

4. 如果患者胶片没有付费,直接在电脑上关联和禁止打印胶片。如果患者后来又要打印胶片,只要补付费后,就可以直接打印胶片,实行自动控制,避免人工标记和操作错误而把不要胶片的患者胶片打印出来,也是一种节约。

5. 夜间急诊患者的一线医师初步报告,次日来换经过上级医师审核过的正式报告时,不需要到窗口再次翻找正式报告,直接到打印机上刷卡打印。

6. 今后患者胶片遗失或毁损需要再次打印胶片,付费后窗口人员就可以直接打印胶片,而且打印出来的胶片将与原来的胶片一模一样。

7. 全院化的PACS系统,临床医生将只调阅放射科处理排版过电子化的片子,可以大大节约时间,改善显示图像的窗位窗宽。

8. PACS打印的胶片,上面有号码、中文姓名、张数、日期,非常方便病房医生和患者整理、分类保存。信息显示的格式,也完全符合上海市质控中心的要求。

小结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2

一、基本情况

我区医疗美容机构5家,其中1家美容专科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4家,根据文件要求,依据“机构自治”原则,指导辖区内5家医疗美容机构对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二、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要求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许可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内,按照许可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三、规范医疗美容广告。

要求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开展首轮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监督检查重点,于2020年5-6月着重对辖区5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开展了首轮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5家医疗美容机构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执业地点执业、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疗美容项目经过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在备案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能按手术分级制度开展美容外科项目;美容医师、护士均持有执业证书并经注册;未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均能履行告知义务等情况。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病历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医疗废弃物未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转运等,区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均已责令当事医疗美容机构限期整改。

五、重视医疗美容投诉

对上级转办和群众投诉的医疗美容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截止目前共接受投诉2起,均以调查结束并反馈当事人,现正在办理一起检察院移交的医疗美容案件。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3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一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对我镇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共查处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其中近期需要解决的4条,逐步解决的1条。

1、卫生院人员缺少,一身兼多职,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

2、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门诊日志、处方书写、病例书写、技术操作不够规范。

3、个别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时出现无交接班记录。

4、防保工作中儿童接种的表、薄、卡、册不健全。

5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够强。

二、整改措施

1、针对无证上岗存在的问题。我院在未安排新的专业上岗人员前,暂且采取有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来带好无证人员上岗,保证医疗安全。

2、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近期组织医务人员集中学习,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度、13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标准及护理操作规范等,以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3、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查出后停发值班费,对其进行警告并按照院规进行严厉处罚。

4、针对防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单位在严重缺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增加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防保软件,建立健全合格的表簿卡册。

5、针对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强的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计划、狠抓三基三严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人才培养。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下设医务科。主任:

电话: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二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厚增任组长、马虹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海医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性质为非营利性,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932-5-9号;法人代表:王厚增;主要负责人:马虹。具有李沧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X年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全科诊疗科、妇科、外科、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

核准科目: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以任何形式医疗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活动,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所有下属科室均无对内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从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法开展过胎儿性别的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主任医师一名,副主任医师一名,主治医师2名,医师3名,执业药剂师1名,检验师1名,护士6名,会计员1名。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王厚增、马虹、黄杰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洁诚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年度检验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三

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活动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4

一、背景

2004年我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截至2008年底,我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良好,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全市疫情报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大部分县(区)硬件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疫情网络运行稳定,大疫情报告和各专病报告系统工作正常,并能对日常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与反馈。2008年,全市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居全省第一,其中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99.9%,审核及时率99.98%,江西省“零”报告系统日平均执行率99%,全年无重卡,网络直报单位运转率达100%。

2009年是我市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使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南昌市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程序》(2009年修改版)

四、检查对象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检查方式及范围

(一)检查方式

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各类机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2009年开展,部分内容将涉及2008年(见本方案有关规定)。

被检查的单位主要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省级综合医院、市级医院、县(区)综合医院为必检单位,另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一县(区)总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六、检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 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

2. 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

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3. 2008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

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

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

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对异常信息快速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它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

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

(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

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

(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

(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络直报系统反馈)。

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2008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

2008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

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下级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要求以电话或其它书面记录为准。

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

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

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一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

对各级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2。

(三)医疗机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市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诊断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指定有关科室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

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

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检查方法:查阅2008-2009年度检查当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

要求:

①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15例(门诊病例10例,住院病例5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5例。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1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②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

③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④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⑤复印1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15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乡镇卫生院复印5份。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1-3、附表1-4。

七、组织与实施

(一)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分设3个组,每组3人,组长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担任,组员由市、县(区)疾控中心专家组成。

(二)日程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13-17日,督导组成员统一培训时间为4月10日上午。各县(区)的行程安排如下表(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检查人员

4月13日进贤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安义县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南昌县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4日新建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湾里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云谱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5日东湖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西湖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山湖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6 -17日省一、省精、省肿瘤、省血站、市九院、

省中医院、高新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省二、市一、省儿童、省人民、市血站、洪都中医院、红谷滩新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省四院、省妇保、省胸院、市二院、市三院、省皮院、市男科、经开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三)工作程序

1、到达县(区)卫生局,简要介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及日程安排,听取自查工作汇报;

2、到有关医疗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并撰写意见书进行反馈;

3、到县(区)疾控机构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组对该区检查意见与建议集中反馈,由组长负责,分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备查资料

1.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清单

(1)本年度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的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2)本年度组织开展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正式文件、方案、表彰奖励及处罚记录。

(3)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各种临床诊疗登记的相关文件及督导记录。

(4)辖区部分传染病疫情原稿。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1)对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实时监控记录及异常监测事件反应处理记录。

(2)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记录、总结。

(3)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的工作记录、总结。

(4)各类传染病监测数据质量评价及分析利用报告。

3. 医疗机构检查

(1)院内关于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的文档及相关记录。

(2)院内传染病疫情常规分析、通报有关记录。

(3)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记录。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等有关记录。

(5)本年度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

(6)走访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辅助科室,检查登记本及结果反馈流程。

(7)抽查网络直报人员现场操作演示。

(8)调查内、儿、感染等科室医务人员5名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见附件2。

(五)结果反馈

本次督导检查现场结果由督导组成员以《现场指导意见书》予以反馈;综合评估报告由市卫生局以书面督导评估报告形式予以通报。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市疾病控制工作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附件1

南昌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及评分表

表1-1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单位名称:

县(区)卫生局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满分评分原则得分

1. 2009年度下拨用于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1.1 专项工作经费:①无 ②有20分①否:0分;②是:满分

1.2 如有,专项经费总额:【

】万元,占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总额的比例:【 】%20分①5%以下:(实际比例/5)*满分;②5%及以上:满分

2. 2008年度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2.1 检查方案: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2 参与检查: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3 检查总结: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4 表彰和奖励: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5 处罚: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3. 统一规范辖区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登记项目的设置及使用(20分)3.1 制定下发正式文件: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3.2 组织开展对实际执行效果的督导检查: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表1-3 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4

县/区

乡镇

医院/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

序号科室

类型

(1)患者

姓名

(2)性别(3)年龄(4)职业(5)疾病

名称

(6)病例

分类

(7)发病日期

(8)诊断日期 (9)是否

录入(10)是否

及时

录入

(11)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12)报告卡填写是否准确(13)报告卡信息与网络报告信息是否一致(14)备注

(1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注:①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门诊 ②儿科门诊 ③感染科门诊 ④急诊 ⑤腹泻病门诊 ⑥肝炎门诊 ⑦住院部内科 ⑧住院部儿科 ⑨住院部传染科 ⑩其它,请注明(如呼内、消化内科)

②住院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的信息需查看患者住院病案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

县(区)

医院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1、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后,于

月 日开始施行。(10分)

2、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其中甲类传染病

种,乙类传染病

种,丙类

种。(10分)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

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30分)

4、手足口病为

传染病。(10分)

A、 甲类; B、 乙类; C、 丙类; D、 未纳入法定传染病

5、请列出以下传染病病种:(20分)

甲类(2种):

乙类(5种):

丙类(3种):

6、当一个患者同时患两种传染病时,应填写几张传染病报告卡?(10分)

A、1张 B、2张 C、两者皆可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5

1 案情简介

2009年8月3日,我局根据举报,由2名卫生监督员对冉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为冉某,诊疗科目为:西医内科;2、有区民政局核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单位名称为:“某区楚天肝病临床研究所”,法定代表人也是冉某;3、诊所门前的招牌为“楚天肝病临床研究所”、“某区江津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4、用门前招牌名称印制有“普通处方笺”,有6份记载了药物、剂量及用法的处方,其中有“重组乙肝疫苗10ug×2”处方一份;5、冰箱内有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近100盒;6、现场执业人员6名,谭某、曾某等5人只能出示资格证书。7、以“肝病研究所”名义在我市电台和户外进行医疗广告宣传。该案经立案、调查取证、终结报告、合议,对该诊所以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工作案、肝病科未经核准超范围执业案拟处2000元的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后,该诊所于次日书面提交并盖有“肝病研究所”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以及诊所公章的陈述申辩,说明其是一个单位两块招牌,并要求减免罚款。我局经行政处罚减免审批,于8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500元,责令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8月31日诊所交纳罚款后结案。

2010年3月29日,我局对冉某诊所再次进行检查,该诊所仍以“肝病研究所”和“肝病诊疗中心”在《供求世界》报纸上“乙肝大小三阳、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肝腹水等各种肝病确保5~15天有显著疗效”的医疗广告;门诊登记本上记录有自2010年1月1日~3月27日就诊的55名患者情况,其中有33名提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曾某等3名护士及药房张某现场不能出示执业证书。4月6日,我局再次对冉某诊所超范围从事肝炎专业的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违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该诊所在法定期限内交纳罚款后结案。

2 分析与讨论

2.1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冉某诊所《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为“西医内科”,在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没有“西医内科”名录,只有一级科目为“内科”;冉某诊所第一次有“肝病研究所”的处方笺及该处方笺书写给患者增强免疫力的“乙肝疫苗”处方;第二次有门诊日志登记的55名患者中,就有33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分类,就诊的人员应属一级科目为“传染科”、二级科目为“肝炎专业”。由此可知,冉某诊所从事肝炎专业诊疗活动与《执业许可证》所登记的诊疗科目不相符,超出登记范围应属违规执业。

2.2 诊所名称问题的探讨:

2.2.1 医疗广告者与《执业许可证》上的机构名称不相符。冉某诊所第一次以“肝病研究所”的名称在电台和户外站牌上广告,第二次是以“肝病研究所”和“肝病诊疗中心”的名称在《供求世界》报纸上医疗广告的。所谓“肝病研究所”是某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所谓“肝病诊疗中心”是冉某自行命名的。虽然冉某诊所与“肝病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均系同属一人,但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诊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领取《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诊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况且,医疗机构成立并执业是以《执业许可证》颁发为标志[1]。早在2005年《科技部、卫生部关于对科研机构开展涉医活动进行检查的通知》中规定,从事医学科研和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医学科研机构,并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立后纳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范围。而且某局核发的“肝病研究所”的“肝病”已超出冉某诊所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属于《通知》中所列非法行医行为,也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以,本案认定以“肝病研究所”、“肝病诊疗中心”的医疗广告是违法的。

2.2.2 冉某诊所的医疗广告带有一定的欺骗性。在广告中,冉某将“某区肝病研究所”中的“某区”去掉,给人的感觉该研究所是跨区域的机构,带有欺骗性。广告宣称对“各种肝病确保在5~10日有显著疗效”,严重违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2.2.3 医疗广告法律法规立法上的瑕疵。《广告法》仅对药品、医疗器械作出相应的规定,而对医疗机构的广告却未涉及,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卫生部联合部门规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同时也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必须在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目前,各地违反上述规定的药品、医疗广告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广告法》规定的相关部门只有审查权,没有监督权,这是法律制定上的瑕疵之一。其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省级以下的卫生行政部门既然没有审查的职责,往往也不大愿意监督。本案冉某诊所以“肝病研究所”的名义“确保5~15日有显著疗效”的医疗广告,审查部门不监督,监督部门不愿监督,受害的是广大患者[2]。

2.3 正确理解与执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本案在第二次合议中,有人提出会不会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同一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违法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3]。冉某诊所的两次违法事实相同,违法时间虽然在不同的年度里,却在7个多月的时间内受到同一行政机关的两次行政处罚,是乎有违《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所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是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所谓独立,是指行为开始到终结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两种情况:即可以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处罚完毕后,这一违法行为便告终结;另一种情况是违法行为立即改正确有困难,处罚完毕后应限期改正,只有当限期结束后,此违法行为才应终结[4]。冉某诊所两次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间均在“十五日内”。也就是说超过15日的限期改正时间后仍未改正者,应视为另一个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应属于行政违法中的屡犯,即违法行为经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没有得到纠正,继续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行政机关可以再次给予处罚,而这样的处罚不属“一事不再罚”[5]。

2.4 卫生行政执罚的缺失。

2.4.1 调查取证尚有不足。收集有效证据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功。证据是司法裁判的基础和核心,这已成为法律界的共识[6]。行政机关在考虑全部证据以后,根据占优势的证据来确定事实,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3]。本案在冉某诊所内发现有乙肝疫苗后,应询问该诊所是否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点,人员是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接种知识的培训?两个内容都没有涉及,对乙肝疫苗也没有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5名医护人员均未制作询问笔录;更为重要的是对从事“肝炎专业”诊疗活动的收入情况没有收集相关证据,甚为遗憾。

2.4.2 违规使用乙肝疫苗的行为未能查处。乙肝疫苗是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的疫苗。在冉某诊所第一次检查时发现有乙肝疫苗药物和使用的处方记录,而对该疫苗没有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和罚款,是本案的不足。

2.4.3 行政处罚轻微,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冉某诊所未经行政核准超范围从事肝炎专业诊疗活动,依据《条例》的规定,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3000元以下罚款;依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聘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应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我局第一次仅给2000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也只给予3000元的罚款,处罚过于轻微。另外,还有以“肝病研究所”“肝病诊疗中心”的名义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没有追究。

执法者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执行,其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本文对照案件实际情况与相关法规比照,认为对医疗机构的处罚过于很轻微,对无证执业人员亦未处理,对应该没收的疫苗而没有没收,这样的卫生行政执罚显得草率和极端的不负责任,如此作法既达不到教育的作用,更不可能维护好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3 小结与建议

通过对冉某诊所违规医疗行为案件的分析,反映出卫生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行政执罚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建议:

3.1 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不仅熟练掌握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内容,同时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客观上突破一个“难”字,从主观上克服一个“懒”字,在社会上撇开一个“情”字,在调查方法上突出一个“巧”字,在执行公务中严守一个“廉”字,以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能力。

3.2 建立行政处罚后的回访制度。对违反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后,应当进行回访,以便了解当事人是不是改正了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建立回访制度,是保证行政执法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与保证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更是严肃行政执法的需要。

3.3 修改医疗广告法律法规。为使医疗广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应赋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广告证明的审批权、监督权。否则,《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将永远是束之高阁,医疗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将处于一个真空地带,无人监管,受害的仍然是广大的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 赵同刚 医疗服务监督案例评析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年8月第一版 P116-119

[2] 付爱华、刘军、汤文成等 某门诊部对外租赁科室引发的法律思考 [J] 中国卫生法制 2010年第5期 P60

[3] 马怀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用问答 [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4月第一版 P127~186

[4] 谢玲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配套规定 [第四版] [M]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年5月第1版 P19

[5] 陈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案例应用版 [M]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年3月第1版 P64-67

内科诊所整改报告范文6

F在的X线和CT/MR检查,能在检查完后瞬间产生图像,在鼠标点拨间就可以打印全部照片。然而,有了图像并不一定就可以做出正确诊断。影像科医师还需要对图像进行再处理,以完整清晰地显示病变所在,再将图像传送到PACS(图像采集传输存储系统)服务器;同时,还要编辑排版将几十幅甚至上百幅图像打印成照片。这些都需要时间。

读片初诊

诊断医生根据先后排列顺序,同时调阅参考患者的病史资料,仔细阅读观察分析患者影像学的每一幅图像,找出差异,鉴别真伪,寻找疾病的蛛丝马迹,做出一个初步的诊断意见。如果是复诊或者此次检查与以往病史相关,还要调阅以前的X线片进行比对;有些临床病史不清的,还要亲自询问病人追加病史;有的复杂影像难以立即诊断,还需翻阅书籍,查一些参考资料,或者需要在第二天召集集体读片或专家会诊。

如此这般,一般病例的诊断过程平均需要三十几分钟,这还仅仅完成了一个初级报告的过程。

审核复诊

为提高影像诊断报告的正确性,对初级报告的审核复诊显得相当重要。一般医院都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或科主任担任审核复诊工作。通过上级医生的再次阅读、比对、修改等审核过程,最后打印成正式报告,才算完成一个病例的诊断过程。但CT、 MR检查报告,因所涉及的检查过程较复杂,图像数量多,出诊断报告所需时间相对较长。目前,一般医院对外承诺平片X线检查2小时后、CT检查半天以后取报告,这样的时间安排是一个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方案。

急诊口头报告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对某些急、重、危病人的检查,或者在普通检查中发现有危及生命的病情,需要医生立即处置时,放射科医生会在第一时间将初步诊断口头报告给临床医生或通知家属。而对于绝大多数检查病人都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查报告。

各有所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