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货币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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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货币论文范文1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货币犯罪的规定,有如下一些条文和罪名: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第171条的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2条的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3条的变造货币罪,以及第151条的走私假币罪。从货币产生之日起,聪明的人们大概就认识到了伪造货币是最直接的生财之道,因而货币犯罪可以说是与货币从一而终,对货币犯罪进行重拳出击,自货币产生以来,历朝历代、各国政府均无例外。现在科技的日新月异,货币制假技术也可谓登峰造极,甚至比真的还真。货币犯罪给现代各国政府带来的烦恼,可想而知。加强对货币犯罪的研究,当属重大的现实课题。鉴于此,笔者拟在本文中就货币犯罪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几点思考。 一、货币犯罪的法益 合理确定货币犯罪的法益,是正确认识货币犯罪构成要件内容的需要,换言之,对货币犯罪法益持不同的观点,可能会得出罪与非罪的截然相反的结论。例如,行为人伪造了面值200元的人民币,是否构成伪造货币罪?由于这种面值的人民币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因此,并不妨碍真币的信用,坚持伪造货币罪的法益是货币的发行权的人可能认为构成犯罪。但坚持伪造货币货币罪的法益是货币的公共信用的人,由于现实中不存在面值200元的货币,可能因为认为不妨害现实流通货币的公共信用,而不认为上述行为构成犯罪。 再如,将硬币溶化后,重新铸造出“足斤足两”的硬币的,坚持伪造货币罪的法益是货币的公共信用的人,可能认为无罪。相反,坚持伪造货币罪的法益是国家的货币发行权的人,会认为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关于伪造货币罪的法益,日本学者认为,“伪造货币罪的保护法益,是社会对货币的信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交易安全。伪造货币罪特别在其变迁上,曾被认为侵害有关通货的制造发行的国家的权力即通货最高权力。为此,也有观点认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社会对真货币的信赖即通货的最高权力。诚然,不能完全无视侵害货币最高权力的一面。然而,如今,制造或发行货币以及批准权都收归国家或特定机关,这无非是为了保持社会对货币的信用。所以,应该认为本罪的实质仍然是侵害社会对货币的信用。” (P572-573)在我国,有影响的教科书的观点认为,为造货币罪侵害的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P408)该种观点到底坚持的是“货币发行权说”,还是“货币的公共信用说”,似乎语焉不详。也有学者明确主张,伪造货币的法益既可以是货币的公共信用,也可以是货币发行权,二者是一种选择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即只要行为侵犯了其中之一,就侵犯了刑法规定本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因而成立本罪。 (P133) 笔者认为,即使制造的是现实中不流通的面值200元的纸币,也不排除可能引起人们的误解。如长年生活在深山老林的人,无报纸读,无电视看,可能真以为国家已经发行了叫嚷多年的大面值的货币了呢。因此,应该认为货币的发行权和货币的公共信用均是货币犯罪的保护法益,而且两者之间是一种选择关系。由此得出结论,前述伪造面值200元纸币,以及将真币溶化后重新铸造出同样面值的硬币的行为,由于要么侵犯了货币的公共信用,要么侵犯了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因此,均构成伪造货币罪。 二、“伪造”涵义的相对性 我国旧刑法只规定了“伪造”货币罪,没有规定“变造”货币罪。后来发现变造货币罪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可小视,因此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伪造”解释成包括“变造”。新刑法为了使对“变造”行为的打击名正言顺,而在伪造货币罪之外,还单独规定了变造货币罪。在立法者还在为此欣喜不已时,新的问题却出现了,即条文只规定了“伪造”的场合,“伪造”是否包括“变造”。比如,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走私假币罪等的对象, 是否包括变造的货币?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就必须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 (一)伪造.变造 就货币犯罪对象而言,伪造是不持有发行权的人制造外表相同的货币;变造是将真正货币加工成外表相同的货币。 (P573)以真货币为基础进行加工,使其失去真货币的外观,而制作成具有使人误认为是真货币的外观的物的话,就是伪造。正如对一千元的纸币进行加工作成五千元的纸币的形式一样,对真货币进行加工制作出与其币值不符的货币的行为,有成立变造的见解和成立伪造的见解之间的对立。因为应当以是否使 真货币丧失了同一性为标准,因此,根据其程度有可能成立变造,也有可能成立伪造。利用作废的货币制作成与真货币类似的货币的行为是伪造,而不是变造。 (P310-312)不过,在日本,通货的伪造和变造在罪质上相同,而且,刑法将其规定在同一条中,法定刑也无差异,因此,作为实际问题,区分两者并不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P396) 在许多国家,伪造与变造货币属于同一犯罪,法定刑相同,故刑法理论并不严格区分伪造与变造。但我国刑法将伪造与变造货币的行为规定为不同的犯罪,不仅构成要件不同,法定刑相差较大,而且还影响相关犯罪的认定。如可能认为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变造的货币,不被认为是犯罪。不过,有学者认为,“伪造的货币”一词中的“伪造”既可能理解为狭义的伪造,也可能理解为广义的伪造,即包括变造。如果采取广义的解释,则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变造的货币的,也成立相应的犯罪。 (P611) 尽管从理论上讲,伪造和变造的区别在于,是否因改变本质的部分而丧失了同一性。但是,区分起来并不总是一件容易的事。问题还在于,伪造和变造有必要严格区分吗?是不是只规定“伪造”而没有规定“变造”的场合,“伪造”就不包括“变造”了呢?其实,在刑法第227条只规定了伪造有价票证罪的情形,有学者仍然认为,这里的“伪造”包括了“变造”。 (P669)在同一部法典里有时“伪造”是狭义的不包括“变造”的“伪造”,如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而有时又是包括了“变造”的广义的“伪造”。这样解释是否妥当呢?事实上,我国旧刑法并没有规定变造货币罪,后来司法解释规定变造货币的行为以伪造货币罪论处,再后来通过单行刑法设立了变造货币罪罪名。 笔者认为,一是,在现有立法背景下,应坚持刑法用语的相对性,即认为在对所有货币犯罪的条文的理解是,除刑法第170条伪造货币罪的条文,因为有第173条的变造货币罪的明文规定,而只能作狭义的理解外,其他所有货币犯罪的条文,因为存在对以变造的货币为对象的相应行为处罚的必要性,故对伪造都应作广义的理解,即这些犯罪的对象,不仅包括“伪造”的货币,而且包括“变造”的货币。二是,为避免伪造、变造区分的麻烦,维持解释论上的同一性,我们有必要向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将伪造与变造规定为一个犯罪。 (P694)即在伪造类犯罪的条文中就规定“伪造”一种行为。这样在解释论上,就可以统一从广义上解释伪造,把变造包括进去。 (二)有形伪造.无形伪造、形式主义.实质主义 有形伪造,又称形式的伪造或伪造,它是指没有合法文书作成权限的人,冒用或捏造他人的名义制成文书的行为。无形伪造,又称制作虚伪文书,它是指文书作成人以自己的名义作成文书时,记载虚伪内容的行为。 就伪造货币罪而言,国家指定的造币厂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制造货币的,属于有形伪造;国家指定的造币厂违反国家下达的数量指标,制造出无号或者重号的货币的,则属于无形伪造。由于伪造从广义上讲,包括变造,因此就变造而言,也包括有形变造和无形变造。我们先了解一下关于文书伪造的一些争论情况。 关于文书伪造的犯罪中的现实的保护对象,形式主义认为是文书制作名义的真正性即形式的真实,实质主义认为是文书内容的真实即实质的真实。形式主义提出,只要确保文书制作名义的真正性,就自然会保护其内容的真实;而实质主义则提出,属于文书内容的事实关系违反真实的话,就会侵害社会生活的安全。 (P414-415)德国刑法采取的是形式主义,法国刑法采取的是实质主义,而日本、瑞士刑法则采取的是折衷主义,即以形式主义为基础,同时对文书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保护。据此,没有制作权限的人冒用他人名义制作文书的,以及有制作权限的人制作内容虚假的文书的,都成立伪造文书罪。 [12](P704-705)理由是,为了保护对文书的公共信用,首先有必要尊重文书的形式的真正性,不应允许因为内容是真实的就违反制作权人的意思而冒用其名义制作文书。不过,也存在应该特别保护文书内容的真实的情形,可以认为,刑法正是在这种认识之下规定了文书伪造的犯罪。 [13](P414-415) 在我国,有学认为,对伪造的含义,应当从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两个角度同时理解。即应当同时重视文书作成名义的真实性与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两个方面,二者不可偏废。只有这种理解才是最适当的,最符合立法 宗旨。 [14] 笔者认为,就伪造货币罪而言,尽管目前还没有看到国家指定的造币厂“超额完成任务”的案例,但从理论上讲,为保障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和维护货币的公共信用,对货币违法行为而言,无论是有形伪造,还是无形伪造,无论是有形变造,还有无形变造,都有必要用刑法手段加以规制。也就是说,对货币犯罪中的伪造,应作广义的理解。 三、货币犯罪中的“明知” 刑法第171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从字面上理解,似乎只有运输假币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明知”,而出售、购买假币罪的构成要件不需要明知。这涉及到对“明知”是作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的理解问题。 注意规定是在刑法一座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工作人员注意、一面司法工作人员忽略的规定。它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注意规定的设置,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只是对相关规定的重申;即使不设置注意规定、也存在相应的法律适用根据(按基本规定处理)。其二,注意规定只具有提示性,其表述的内容与基本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因而不会导致将原本不符合基本规定的行为也按基本规定论处。而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不同,其特点是导致将原本不同的行为按照相同的行为处理(包括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该规定处理)。法律拟制仅适用于刑法所限定的情形,而不具有普遍意义;对于类似情形,如果没有法律拟制规定,就不得比照拟制规定处理。 [15](P247-255)如果我们认为上述条文中运输假币罪的“明知”是法律拟制,则会得出如下结论:只有运输假币罪构成要件要求明知,出售、购买假币罪、走私假币罪等因为没有“明知”的明文规定,故不要求明知,换言之,即使出售、购买、走私假币时,不明知是假币,也可以构成犯罪。 相反,若认为该处的“明知”只是注意规定,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条文中没有规定出售、购买假币的“明知”,根据刑法总则第14条关于故意犯罪的规定,也应该认为,只有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走私的,才能构成出售、购买、走私假币罪。 笔者认为,刑法第171条“明知”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不属于法律拟制。理由主要是两点:一是,刑法总则第14条规定了只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才构成故意犯罪。由于刑法总则的统帅作用,即使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明知”,从解释论上看,也必须要求“明知”。二是,如果行为人不明知,往往也不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按照刑事古典学派的道义责任论的观点,就不能从道义上加以责难。在该条文中,行为对象是特定的,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对此必须有认识;如果不明知是假币而出售或者购买,就不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结果,就不会存在犯罪故意。刑法第171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运输时不明知是假币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为了提醒司法工作人员注意,特别写明“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而在出售、购买假币时,一般表现为以少量真币换取大量假币,或者将大量假币换取少量真币,行为人通常明知是假币,所以没有必要特别提醒。持有假币罪中的明知也只是注意规定。 可以说,构成货币犯罪,都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 四、“持有”的相关问题 刑法第172条规定了持有假币罪。关于持有型犯罪的争论,从我国首次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来,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持有型犯罪确有其自身的特点。对其加以研究是正确司法的需要。下面我们将“持有”作为一个罪群探讨其中的几个问题。 (一)持有的行为性质 关于持有的行为性质,我国刑法理论上主要有四种观点:(一)作为说。理由是:1、持有是对特定物品的实力支配、控制,既然如此,就很难以不作为来解释。2、刑法规定持有型犯罪时,旨在禁止人们持有特定物品,而不是命令人们上缴特定物品。例如,甲发现乙将毒品放在自己家中后,并未上缴至所谓有权管理毒品的部门,而是立即销毁了毒品。如果说持有属于不作为,则甲的行为仍然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他并没有履行上缴毒品的义务。正当的结论应是,由于甲发现毒品后并没有继续支配、控制毒品,故 并不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3、作为的实质是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不作为的实质是行为人没有实施应当实施的积极行为。4、将持有认定为一种独立的行为方式,认为同时包括了作为与不作为的特点,则意味着司法机关不仅应考察持有的作为方面,而且必须同时考察是否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条件。然而,寻找持有型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并非易事,甚至不可能。 [16](P157-158)(二)不作为说。认为法律规定持有型犯罪,旨在命令持有人将特定物品上缴给有权管理该物品的部门,以消灭这种持有状态;因此,在法律禁止持有某种物品的情况下,持有该物品的人就负有将该物品上缴给有权管理该物品的部门的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而不上缴该物品,就构成刑法禁止的不作为。 [17](P124)(三)不作为和作为的混合说。认为持有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作为,只有在行为人知道是违禁品却获取持有,且在持有的起始点就终结持有的情形是作为。 [18](四)独立行为说。认为持有既有不同于作为的特点,也有不同于不作为的特点;作为具有动的特征,不作为具有静的特征,持有则具有动静相结合的特征;作为与不作为并非A与非A的关系,将持有与作为、不作为相并列使之成为第三种行为形式并不违反排中律的逻辑规则。 [19]英美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持有是一种状态, [20](P53)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则没有争议地认为持有属于作为。 [21](P157) 笔者认为,持有确实具有不同于传统的作为和不作为的一些特点,故倾向于独立行为说,即可以把持有看作是作为与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种行为。 (二) “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有学者认为,对于持有型犯罪,除了持有、使用假币罪外,司法机关只需发现行为人持有、私藏、携带、拥有特定物品或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的客观现状便可认定行为人构成上述犯罪,而无需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态。 [22](P49)有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于持有型犯罪,仅查明“持有”状态还不够,还必须证明被告人“明知”,但“明知”的证明却不一定要由控方来承担。因为立法之所以规定这类犯罪,就是由于持有型犯罪的上游和下游行为难以举证证明,证明现状比证明现存事实的来源或去向容易得多,因此在控诉方证明被告人“持有”这一事实后,即可推定持有者主观上明知,并给予其充分的辩驳机会。 [23](P102)另有学者主张,持有型犯罪实行的是举证责任或者证明责任的倒置或者分配。但由于诉讼法学界对于“证明责任”、“举证责任”及其“分配”。“转移”、“倒置”这些概念的内涵远未达成共识,导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无意加入这些概念的论争。 无罪推定原则决定了“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铁则。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且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证明不力,控方将承担败诉的风险。但这是不是就说明在刑事诉讼中不允许使用推定呢?尽管美国学者乔恩.华尔兹断言法律推定仅存在于非刑事诉讼中。 [24](P315) 笔者认为,由于证明犯罪是一个从客观到主观的回溯性的认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能不使用推定的认识方法。尽管有学者认为,刑事推定与举证简化、推理、推论、司法认知等等不同。 [25](P348)但刑事推定本身是不可否认的。在持有型犯罪中,控方证明了被告人持有违禁物品或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拥有超过其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被告人不能说明其持有是合法的,则推定为非法持有,法院基本上就可下判。当然,被告人的说明或者说证明只需达到优势证明的程度,即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达到了动摇法官已经形成的被告人对该财物的持有系非法持有的内心确信即可。而不需要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相反,控方据此进行的反驳却要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问题是,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障,尤其是免费的律师辩护权尚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根据推定下判应当非常慎重。如果被告人有类似的前科或已部分证明其实施了制造、贩卖毒品等违禁品的犯罪,则这种推定的可靠性就较大,反之,这种推定可能就要打折扣。因此,为慎重起见,以非法持有罪名下判以处轻刑为宜。 (三)持有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及时效问题 持有型犯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在理论上是有争议的。我们撇开其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的讨论,直接讨论持有型犯罪 是否存在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由于持有型犯罪的处罚根据,就在于立法者对行为人的非法持有状态的责难。因此,基本上可以认为,持有型犯罪只有成不成立犯罪的问题,没有犯罪未遂或者中止的问题。如果行为人将违禁物品上缴或者将其销毁, 由于不再侵害或者威胁法益,可以认为属于刑法第13条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情形,不作为犯罪处理。 持有型犯罪是即成犯、状态犯还是继续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持有型犯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刑法理论上认为,从结果的发生与犯罪的终了的关系,可以将犯罪分为即成犯、状态犯与继续犯(均从既遂角度而言)。即成犯,是指一旦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犯罪一终了法益就同时消灭的情况。故意杀人罪便是如此。状态犯,是指一旦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但法益受侵害的状态仍在持续的情况。如盗窃罪。继续犯,是指在法益侵害的持续期间,犯罪构成符合性也在持续的情况。非法拘禁罪是其适例。 [26](P167)如果认为持有型犯罪属于即成犯或者状态犯,则追诉时效可能都应该从持有之日起开始计算。果真如此的话,则行为人只要持有假币达到足够长的时间,就完全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认为持有型犯罪像非法拘禁罪一样属于继续犯,则只有非法持有假币的状态的结束之时,才是追诉时效开始计算之时。这样是不是就等于取消了持有假币罪的时效了呢?诚然连贪污、受贿罪等危害性严重的犯罪的追诉尚且受时效的约束,持有些假币,却可能没有时效的限制。再则,危害更为严重的伪造货币罪尚且也要受时效的约束。 但是,在非法持有假币的整个过程中,应该认为除非这种货币已经退出了流通,都对货币的公共信用构成潜在的威胁,处罚的必要性始终存在。从这种意义上讲,将非法持有假币罪作为继续犯对待,认为其追诉时效的起算始于非法持有假币状态的结束,是相对合理的。当然这个问题还需要继续研究。 【参考文献】 (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M].顾肖荣,郑树周译校.上海: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张明楷著.刑法的基本立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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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西非货币联盟 货币合作 区域合作

一、引言

区域货币一体化是一定地区的国家为建立相对稳定的货币区域而进行的货币协调与合作,其最终目标是组建一个由统一的货币管理机构发行单一货币、执行单一货币政策的紧密的区域性货币联盟。

迄今为止最成功的区域货币一体化就是欧洲货币联盟。因而,借鉴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成功经验,促进西非货币联盟的发展,探索非洲区域货币协调与合作前景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这将对西非区域政治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西非共同体正在研究起草一个关于统一流通货币区域的草案。基于对货币一体化基本理论及西非货币一体化研究的综述,本文介绍了西非货币一体化历程及其架构,接着对货币一体化进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对西非货币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1.货币一体化基础理论综述

最优货币区理论。Robert Mundell最早明确提出最佳货币区理论,主张用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作为确定最佳货币的标准。按照他的提法,所谓“货币区”是指由不同国家或区域组成,实行单一货币或虽有几种货币但相互之间汇率永久固定、对外统一浮动的货币联盟区。

最佳货币标准理论。1963年,Ronald MeKinnon提出以经济的高度开放性作为确定最佳货币的标准。麦金农将社会总产品区分为可贸易商品和不可贸易商品,经济开放性与可贸易商品在社会总产品中的比重成正相关关系,该比重越高,经济越开放。Peter Kenen于1969年提出以低程度的产品多样性作为形成一个最佳货币的标准。与蒙代尔一样,凯南的建议是建立在国际收支失衡是宏观经济需求波动的主因这一假设之上的。他认为,一个产品相当多样化的国家,出口也是多样化的。因此,高程度产品多样化性的国家可以承受固定汇率的后果,而低程度产品多样性的国家则不能,它们适宜采用汇率灵活安排的独立(最佳)货币区。针对以上实物标准分析无法圆满解说最佳货币区理论的情况,James Ingram于1969年指出,在决定货币区的最优规模时,有必要考察一国的金融特点(而不是真实的特征)。伊格拉姆的金融高度一体化标准只强调了资本要素的流动,但资本要素的流动不一定能成为国际收支的一种有效调节机制,而且,他还忽视了对经常账户考虑。

2.西非货币一体化研究综述

从一定程度上说,货币区的概念建立于发达国家的经验之上。Devarajan和Demello(1957,1990)以及Guillaumont (et. al.1985)是众多对发展中国家研究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典型代表,这些有关于法郎区的西非法郎的研究,如DEVARAJAN和DEMELLO的研究,其的在于比较法郎区国家与一组非法郎区国家在GDP增长比率上的区别。结果表明在20世纪70年代,由于强有力的货币联盟,法郎区国家的GNP增长明显比非法郎国家快得多。但是,研究结果同时表明CFA货币联盟的职能并不是尽善尽美。Devarajan和Demello的研究认为法郎区国家的发展,尤其是汇率贬值引发的。另外一个与之相关的调查来自Guillaumont,他运用了比较分析和动向分析方法,评价了现存的货币联盟。然而Jenkins和Thomas将注意力放在南非国家对货币联盟的准备工作上,他们测出由于该地区国家集中,宏观经济易变,所以推断该地区尚未为货币联盟做好准备。西非国家有许多对建立货币联盟潜在影响的测试,其中大部分是以欧盟的经验为基础。

三、西非货币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各国经济结构普遍单一,国民经济有增长无发展

尽管法郎区与非法郎区经济近几年来持续增长并且中长期前景被看好,但是并不能以此断定西非经济己处在不再下滑的拐点,其基础依然非常脆弱。克服和摆脱不发达、消除贫困,仍是非洲各国面临的长期任务。影响非洲经济发展的几大不利因素仍将长期存在。劳动力素质低,基础设施滞后,从而严重抑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另外,巨额外债、艾滋病蔓延、内战等隐患也严重抑制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尽管西非经济从1996年开始持续了9年的增长势头,但是这种低速增长的态势仍不足以提供西非人民摆脱极度贫困所需要的动力,严峻的贫困现象成为中西部非洲经济的持续增长的障碍。

2.次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发展缓慢,统一要素市场有待完善

西非地区与欧洲地区在国家间组织模式、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方面有所不同。西非地区成员国经济落后,结构相对单一,工业化程度低,国内和地区内部各生产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依赖关系,各国经济互补性差,制约着地区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非洲内部贸易的不算太大的规模及其固有的内部支持的缺乏,就显出对外贸易对联盟的重要性。非洲的贸易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外部依赖性。尽管在非洲签署了许多地区性贸易协议,在次区域范围内可能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但还并没有像欧洲那样在全洲范围内建成一个统一的商品与要素大市场,这使得西非货币联盟汇率制度的基础还不够完善。

3.金融市场不发达,银行体系不完善

由于西非金融系统仅包括个别的金融中介及那些缺乏资本、急需银行监管的金融机构,这使得银行很难达到规模经济所要求的规模。这些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不仅造成金融部门效率低下,并且使政府消除金融波动的能力非常有限。西非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这不仅与非洲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有关也与西非国家独立30多年来所实行的金融政策有关。

4.国家间缺乏一个超国家机构进行政策协调

西非法郎区和非法郎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若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货币机构,使成员国商讨得出的共同货币政策满足所有成员国的利益,那么这个货币政策就必须向基础设施最差的成员国倾斜。至今西非还没有建立具有国际主义精神、能牺牲各个国家局部利益从而确保全局利益的超国家机构,制定、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区域结构政策,协调、监督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所以西非至今仍缺少强劲的动力去促使各国形成政策协调、融合。

5.财政纪律的严格执行存在困难

在西非的法郎区与非法郎区国家,其财政政策协调的模式基本上与欧盟相似,均规定一定的经济指标或是设立合作基金。但是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以及成员国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合作也没有正式展开。总的来说,西非的财政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税收大权依然主要掌握在各国政府手中,各国财政与联盟共同财政同时存在。

四、政策建议

西非货币金融合作目前处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过渡一汇率合作阶段,属于较高形态的货币合作。鉴于西非经济发展程度和经历的货币危机,西非货币金融合作只能走循序渐进的道路,具体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促进两个次区域的密切关系

进一步密切两大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并以此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展,在适当的时候将东南非经济共同体和北非一些国家包括进来。非洲法郎能否取代南非兰特作为非洲货币联盟中的单一货币,这是和西部非洲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密切相关的,通常货币区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则加入货币区的收益越大,损失越小。从收益来讲,西非经济两个区域间的贸易交往和投资联系进一步深化,法郎化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汇率风险,为各自经济体带来较大收益。从成本来讲,两大区域内的国家经济状况越为相近,所受冲击的相似程度越高。这样,两大区域各自的货币政策同样有助于缓解对方国家受到的冲击,各国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成本有所下降。

2.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

要实现两大区域的进一步融合,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会进一步削弱,财政政策将担负起调节国家经济的重任。因此,政府需要积极推行财政体系改革,严格财政纪律,完善财政体系。首先,为了弥补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的损失,政府必须进一步健全税收机制,合理利用税收收入;其次,为了有效的防范债务危机。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同时健全国内债券市场,弱化债务风险。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政府必须努力消除国家间劳动力市场的制度障碍,提高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性和弹性。

3.发展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金融业,支持区内贸易的发展

西非地区金融一体化要和经济一体化同步推进,充分利用货币一体化进程的内生性,相互促进。在发展货币市场的同时,要共同研究开发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推动债券交易市场联网,建立各地区支付清算系统。加强各国和各地区中央银行的合作,建立跨西非地区政策协调机构,协调各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维护西非地区的汇率稳定。建立区域金融信息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交流各国和各地区金融法规的制定降低不良贷款和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经验,共同建立地区金融风险早预警系统。建立区域危机预警、救援和防范机制,主要是通过信息沟通宏观政策相互协调、储备资产的集聚与共享,共同保卫区域金融安全。

4.处理好外规模与经济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

经济的缓慢增长、过度的公共债务以及公共政策系统的不确定性是西部非洲各国面对的主要问题。首先,当前发生的贷款必须认真地进行分析,特别是要从国家未来的角度和对当前国家预算的影响分析着手。其次,债务危机己经充分地说明有效率管理债务的重要性。重复的谈判和重新安排巴黎和伦敦俱乐部的债务还款时间使借债者的问题更加恶化,尤其是随之而来的利率波动问题。最后,依靠行动和策略去刺激经济发展必须依赖于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以刺激私人投资。

参考文献:

[1]Anyanwu, John C. 2003.“Estimating the Macroeconomic Effects of Monetary Unions:The Case of Trade and Output.” African Development Review-Revue Africaine de Developpement, December,15(2~3):pp.126~45

[2]Bayoumi, Tamim and Jonathan D. Ostry. 1997. “Macroeconomic Shocks and Trade Flows within Sub-Saharan Africa: Implications for Optimum Currency Arrangements.” Journal of African Economies, October 6(3):pp. 412~44

[3]Bird, Richard M. and Pierre-Pascal Gendron. 2000. “CVAT, VIVAT and Dual VAT: Vertical ‘Sharing’ and Interstate Trade.” 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 December 7(6):pp. 753~61

非常规货币论文范文3

关键词:伪造;变造;真假拼凑币;货币同一性

中图分类号:DF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2)03-0078-04

The Judicial Analysis of Counterfeiting Currency Combined with Remodeling Currency Behavior

[WT5]SHI Lan-hua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Shanghai 200042,China)

Abstract:Counterfeit money crimes are seriously harmful to China's monetary credit and financial security,which have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legal regulation and judicial strike.Practitioners and theorists have been debating for the genuine patchwork currency of the Criminal Code qualitative.However,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forged and altered behavior which makes the patchwork currency all identified for counterfeiting currency,results in the remodeling currency crime a mere scrap of paper,seriously confusing the essenti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forgery and alteration.Obviously it is inappropriate.

Key words:counterfeit;alter;genuine patchwork currency;monetary identity

一、问题的提出和现有理论的分歧

对于伪造货币,通说认为是指仿造货币的图案、形态和色彩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足以使普通人误认为正在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或境外货币,冒充真实货币,并意图进入流通的行为。[1]180而变造货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是指对真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广义言之,变造货币的行为应当包含在伪造货币之中,但实务中变造货币犯案率较低、危害性相对较小,且伪造货币罪的法定刑较重,最高可达死刑,故立法为充分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将二者分别规定,区别对待。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对于假币犯罪一贯保持严厉的打击态势,但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假币犯罪的猖狂性和精细化愈演愈烈,犯罪手段层出不穷难以遏制,司法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防控难题。假币犯罪不再是单纯的伪造或变造行为,而往往采取伪造和变造相结合的真假拼凑行为,即将真实的货币和伪造的货币对半拼接,利用验钞机“认半边”的特性,实现非法牟利的目的。该行为既非单纯的伪造货币行为亦非单纯的变造货币行为,如何定性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争议的焦点。

有学者认为真假拼凑币中的伪造和变造行为都应进行刑法评价,从当前法律规定看同时触犯了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两个罪名,可根据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原则,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2]亦有学者认为应当从真假币成分比例来确定行为性质,而非从伪造或变造的行为手段考量,因为这种“半真半假”的货币毕竟存在较大成分的假币内容。也有学者认为,应以变造货币罪定性,因为变造货币罪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对真实货币进行改造,同时“半真半假”的货币并未“失去货币同一性”,在没有“失去货币同一性”的物体基础上所进行的制造理应属于变造。[1]182真可谓众说纷纭,争论不休。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其反思

非常规货币论文范文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全球经济和金融系统之间表现出越来越高的关联性,两者的交互作用也日益复杂,这不仅提高了金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风险在全球各个经济体之间的传导效应,进一步地扩大了经济系统的随机涨落作用,而货币政策常常被用来调和经济系统中的这种涨落,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规则、传导机制以及货币政策效应等的组合称为货币政策系统,决策层大多选择搭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有效的财政金融措施,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促进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推动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货币政策系统作为非线性复杂社会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自身也是一个非线性复杂系统[1],在货币政策系统中存在最终目标、中介目标、操作目标等目标,同时涉及利率、汇率、就业率、通货膨胀率等多种变量,并且在货币政策系统的动态演化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随机的涨落,在各种变量和目标的非线性作用机制下,微小的随机涨落得到放大形成巨涨落,最终导致货币政策系统发生突变,传统线性均衡的经济理论无法解释货币政策系统演化过程中的非线性现象。因此,本文在研究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运用突变理论对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机制进行分析,同时对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机制进行相关的实证研究,以论证货币政策系统突变机制的理论分析。

二、文献梳理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基于线性逻辑假设揭示了货币政策系统的运行演化规律,即各经济主体对货币政策的反应是一致的,这也就意味着货币政策系统中各变量之间是通过线性的模式进行交互作用。但是,实际的经济运行状态则是,微观经济主体对同一货币政策往往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进而会引起货币政策变量间的交互作用由线性走向非线性,货币政策系统表现出非线性的特征,如在高通货膨胀时期,微观经济主体往往有更高的欲望调整现金持有量;而在低通胀时期,微观经济主体由于存在调整价格的成本,对前期通胀的反应往往不敏感。

基于线性理论的研究框架,国外学者Carrasquilla(1998)运用VAR模型以哥伦比亚1980—1996年的宏观数据为研究样本,对货币政策的效应进行了相关研究,研究显示,货币政策实施后,利率和资产价格会发生变化,但是消费没有显着变化[2]。同时期,De La Rocha(1998)应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秘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进行了相关研究,研究表明秘鲁的货币政策大多依赖于利率传导渠道,而信用渠道不明显[3]。随着非线性科学的发展,货币政策系统的非线性特征越来越受到相关学者的关注,国外学者Kim D.H.(2002)以实证研究的方式,运用Hanmilton(1994)[4]提出的浮动法对美国的货币政策操作效应进行了相关研究[5],认为在1979年以前美国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明显的非线性特征,而在1979年之后美国货币政策的非线性特征不够明显。国内学者赵进文、闵捷(2005)用单方程非线性STR模型对我国货币政策操作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货币政策操作效应存在非线性特征,且转换函数为逻辑型函数的形式[6]。随后,彭方平(2007)同样运用STR模型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非线性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揭示了我国货币政策系统的非线性作用机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认为货币政策应根据不同的信贷状况做出调整[7]。与之不同,刘超,张伟(2012)从货币政策目标的角度出发,运用系统动力学原理构建了反馈模型、结构流图和方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实证研究,揭示了货币政策目标间的非线互作用[8]。

现有的相关研究较多的采用实证方法验证货币政策效应、货币政策目标或货币政策工具等某一方面的非线性特性,对货币政策非线性机制的理论研究较少,本文拟将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货币政策规则,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货币政策效应等的组合看作一个系统,并就整个系统的突变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突变级数法对其进行实证检验。

三、我国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机制分析

法国数学家托姆1972年提出的突变理论主要是对某种系统或运动过程的研究,从一种稳定状态跨越中间的不稳定态向另一种稳定状态的跃迁。突变理论在自然和社会领域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突变理论与耗散结构论、协同论一起,在有序与无序的转化机制上,将系统的形成、结构和发展联系起来,成为推动系统科学发展的重要学科之一[9]。突变理论的理论核心是在研究过程中即使是对系统形态的基质所具特性或作用力本质一无所知,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形态发生的过程[10]。

(一)货币政策系统突变机制

货币政策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演化系统,存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稳定平衡态,在经济开放和全球化条件下,国际资本流动、金融创新和投融资工具多样化发展,导致货币政策安排中成本和效益关系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一方面,作为开放的系统,货币政策系统受到政治、经济、金融、技术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通过和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使得货币政策系统发生变化以适应变化了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货币政策系统中存在着各种随机涨落,这些涨落不断地通过各子系统、主体元素之间的非线性作用机制形成巨涨落,在货币政策系统内、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系统的状态参量逐渐偏离平均值,从而形成各种随机涨落,在系统发生突变的临界区域附近,涨落会使系统偏离定态解;在临界点处,货币政策系统中控制参数的微小变化使得货币政策系统由一种稳定态跨越中间的不稳定态跳跃到另一种稳定态,实现系统的组织结构、制度结构、功能、运行机制在复杂巨系统层次上演化,这一转变是突然完成的,稳定态的形式取决于控制参数的运动轨迹或路径。在货币政策系统的演化过程中,存在着系统层级跃迁、转换或创生的过程,即MST(The Meta System Transition)过程,这一过程具体通过货币政策系统的结构体现,在演化过程中,通过MST过程,货币政策系统最终会成为一个多层次跃迁系统。货币政策系统最终到达的稳定平衡态取决于控制参数的变化方向,当控制参数沿原路径返回时,系统不会回到最初的稳定平衡态。货币政文秘站:策系统在整个突变的过程中内部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以适应新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见图1)。

(二)货币政策系统突变的根源

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并非凭空出现的,它具有可以查询的客观根源和能够用科学揭示的产生机制。货币政策系统是由众多的经济主体(元素)、目标、规则等构成的非线性复杂系统,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多重反馈性,根据苗东升教授论述的系统涌现性来源于构材效应、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环境效应[11],结合货币政策系统的上述特性,对货币政策系统的现实突变来源做以下初步探讨。

1.反馈效应

所谓反馈,是指一个过程或系统的输出(结果)通过某种途径返回到出发点,并作为该过程或系统的输入(或输入的一部分),从而对下一个输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如果是对过 程或系统输出的激励,则称为正反馈;如果是对输出的抑制,则称为负反馈。在货币政策系统内部,正反馈会使经济主体增加自身适应学习能力,逐渐做出理性、正确的判断,而负反馈会导致经济主体无法进行适应学习,阻碍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进程。货币政策系统内部各经济主体会不断加强那些与正反馈相关的机制,从而使得这些机制越变越强,当货币政策系统内部的反馈机制运行到临界点时,货币政策系统就会从一种稳定态跃迁到另一种稳定态,完成整个突变过程。

2.元素效应

货币政策系统是由元素或组分(各经济主体、目标、规则等)构成的,货币政策系统的整体突变性归根结底来自于内部的元素或组分。突变是货币政策系统的元素或组分的结构、成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发生的瞬时变化,最终导致货币政策系统由一种稳定态跃迁到另一种稳定态。一方面,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特性必定受到各经济主体特性、目标选择、规则的制约,并非任意的元素或组分都可以造就特定整体的突变性,而要求产生货币政策系统整体突变性的元素、组分或个体具有一定的性状,包括组分或元素本身的特征、环境的约束、接受信息的反应以及相互的作用、运行机制等;另一方面,货币政策系统的元素和组分之间发生非线性作用,使得货币政策系统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货币政策系统的有序和无序。

3.层级效应

首先,突变是货币政策系统整体(或系统的高层次)具有而部分(或系统的低层次)不具有的属性、特征或功能。其次,突变是由货币政策系统等级层次提升产生的结果。系统层次结构的提升往往会产生一种高层次等级具有而低层次不具有的新质的突变,同时也意味着货币政策系统结构向着复杂化方向发展。最后,货币政策系统整体(高层次)的突变来源于部分(或低层次),这表明,货币政策系统整体所具备的新的属性特征来源于原来没有此特征的系统的部分,货币政策系统突变性的主要标识就是系统高层次中新质的产生以及系统层次之间的不可还原性。

4.结构效应

在货币政策系统中,要保证货币政策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货币政策系统的稳健运行,不仅需要良好的目标结构、高效的操作工具组合,而且还需要高效率的运行规则,因此,为了使实施的货币政策达到预期的效应,就应该选择合适的货币政策工具,制定高效的货币政策规则,并将两者有效的组合起来,以实现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

5.环境效应

货币政策系统在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交换的同时,从中获得资源,努力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形成边界,建立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渠道和方式。货币政策系统凭借这些渠道和方式与环境进行物质、能力和信息的交流与运动,以此来决定如何通过整合或组织其他部分以实现突变,来适应环境的约束,提高抗干扰能力等,突变的结果是产生新的货币政策结构,以实现预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以上几个方面都是货币政策系统产生突变的来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产生突变。事实上,它们之中的某几个组合也可能产生突变(见图2)。

四、我国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机制评价研究

经济现实中,在某一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货币政策系统的主要变量利率、信贷、汇率、资产价格与货币供应量存在着某种特定的联系而呈现出相对稳定的变化态势,或者货币政策系统在整体上是稳定的,但是在其局部,货币政策系统主要变量却不断地在系统内起伏、波动,产生涨落影响系统整体的稳定与安全,使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功能耦合、互相适应的货币政策系统稳健性状态受到破坏,货币政策系统制度结构、功能等非均衡演化导致系统的风险积聚,从而系统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系统演化状态,表现为货币政策系统在某种条件下的突然崩溃,引发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等恶性经济现象的爆发,所以本文将采用货币政策稳定度指标来衡量货币政策系统的突变机制。

由于货币政策系统的非线性和突变性特征,因此本文运用基于突变理论的突变级数法对我国的货币政策系统进行评价研究,以验证上述的理论分析。

突变级数法以突变理论为基础,从系统的非线性和复杂性入手建立系统的评级指标体系,由于系统的状态发生突变是由落在分歧集内的控制变量引起的,所以可以根据这一特性来建立评价模型,最终达到对复杂非线性系统的认识。突变级数的评价方法综合了现有层次分析法、效用函数法和模糊评价法等评价方法的优点,并且无需对指标赋予权重,突变级数评价方法通过对分歧集的归一化处理,得到一种突变模型模糊隶属度函数,进而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常用的突变模型及其归一公式如表1所示:

其中,x为系统的状态变量。V(x)为x的势函数,a,b,c,d为控制变量,系统的平衡曲面方程是通过对系统突变模型的势函数求一阶导数V'(x)=0得到,系统的平衡曲面奇点集是由突变模型势函数二阶导数V''(x)=0得到,通过联立一阶导数方程V'(x)=0和二阶导数方程V''(x)=0可以得到分解形式的分歧方程。如果系统内的各控制变量满足分歧方程,那么就意味着系统发生了突变。

归一公式是运用突变理论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判断的基本运算公式,其主要思想是转化状态变量表示的质态,使其归一化,即将系统内部中不同质态的各控制变量通过归一化处理转化为同一种质态,以便于进行相互比较,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系统内的各控制变量进行量化递归运算,从而得到系统评价系数,即系统的总突变隶属函数值,并以此为依据,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结果。

基于突变级数法,综合分析评价系统时,需注意以下三种常用的评价准则:

非互补准则:若描述系统运行的各控制变量与状态变量不能互相弥补其不足,即各控制变量对状态变量的作用不可以相互替代,那么状态变量值的选取应遵守“大中取小”的原则。

互补准则:若描述系统运行的各控制变量与状态变量可以相互弥补其不足,即各控制变量对状态变量的作用可以相互替代,那么状态值的选取应为通过计算各控制变量获得的状态变量的平均值。

过阀互补准则:若在系统中只有各控制变量要求达到一定的阀值后,各控制变量与状态变量才能相互弥补其不足时,状态值的选取应遵守按过阀值后取平均值的原则。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综合考虑货币政策系统的构成、突变机制以及可操作性,从货币政策传导、货币政策目标和外部经济三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根据突变级数评级理论层级指标一般不超过四个的原则,对层级指标进行了主成分因子提取,选取信贷增长率、居民储蓄增长率、M2增长率、实际利率水平、实际汇率水平、股票市值/GDP、市盈率、股指波动率、GDP增长率、CPI增长率、GDP平减指数、负债率、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贸易差额/GDP和外汇储备/M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16个指标,运用因子分析法确定各个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顺序,最后确定的货币政策系统稳定度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以货币政策传导为例,第一步,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求解相关系数矩阵及其特征值,如表2所示。

(二)实证研究

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由于底层原始指标具有不同的取值范围和度量单位,没有可比性,所以根据下式,所以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转化到0~1之间,无量纲化处理后的数据如表3所示。

指标X11由X111、X112、X113构成非互补型燕尾突变模型,所以X11=MIN(X1111/2,X1121/3,X1131/4),指标X12由X121、X122构成非互补型尖点突变模型,所以X12=MIN(X1211/2,X1221/3),指标X13由X131、X132、X133构成非互补型燕尾突变模型,所以X13=MIN(X1311/2,X1321/3,X1331/4),指标X22由X221、X222构成非互补型尖点突变模型,所以X22=MIN(X2211/2,X2221/3)。经计算1993—2012年货币政策突变评价二级指标数据如表4所示。

指标X1由X11、X12、X13、X14构成互补型蝴蝶突变模型指标,所以X1=(X111/2+X121/3+X131/4+X141/5),指标X2由X21、X22构成非互补型尖点突变模型指标,所以X2=MIN(X211/2,X221/3 ),指标X3由X31、X32、X33、X34构成非互补型蝴蝶突变模型指标,所以X1=MIN(X111/2,X121/3,X131/4,X141/5)。经计算1993—2012年货币政策突变评价二级指标数据如表5所示。

指标X由X1、X2、X3构成互补型燕尾突变模型,所以X=(X11/2+X21/3+X31/4),经计算得到1993—2012年间的X值见表6。

为了更加直观的观察,将结果转化为折线图为:

五、结论分析

由实证结果可以看出,1993年、1998年、1999年、2008年、2009年、2011年我国货币政策系统的稳定度较低,1993年我国经济出现过热现象,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因素的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增速高达58.6%,大大超过了以往的增长速度,投资需求带动了消费需求,加剧了商品市场的供给情况,造成了当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了21.7%,产生了较严重的通货膨胀,金融市场结构失稳,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内部涨落因子的扰动使得我国这一时期的货币政策系统处于极度脆弱的状态中。

1994—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大幅提高存贷款利率要求银行轻骑收回乱拆借的资金,使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回落,与财政政策配合,1996年成功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经济增长幅度回落到9.6%,通货膨胀率降到6.1%,1997年进一步巩固软着陆的成果,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这一时期货币政策系统运行较平稳。虽然这一期间的通货膨胀得到有效的抑制,但是由于此次调整力度有些过大也为后来国内需求不足埋下了隐患。

1998—1999年,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受到重挫,对国民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同时1998年的特大洪涝灾害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存在振荡衰退、大幅下滑的危险,上一时期经济调整力度过大,加之外部环境的冲击,使得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大幅度降低,出现一定程度的通货紧缩,同时,多年来货币政策系统也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动荡、国内洪涝灾害的冲击扩大了货币政策系统内部的反馈效应,使得这一时期货币政策系统的稳定性较低。

2000—2007年,针对上一时期有效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等问题,在货币政策方面采取了取消贷款限额控制,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逐步扩大公开市场业务,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加了货币政策系统中的负反馈效应,货币政策系统趋于平稳。

2008—2009年,2007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过热现象,通货膨胀形势严峻,在2008年上半年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通货膨胀,自2008年7月至2008年末,美国次贷危机急剧恶化为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急转直下,出口大幅下滑,部分企业陷入困境,就业压力明显加大,给经济平稳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外部环境效应以及系统内部之间的反馈效应和元素效应加剧了货币政策系统的随机涨落,使得货币政策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中。

2010年,为了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政府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扭转经济下滑趋势,提振市场信心,这一系列政策的效应增加了货币政策系统中的负反馈作用,货币政策系的稳定度也有所提高。

非常规货币论文范文5

关键词:金融危机;货币政策;有效性分析

一、我国货币政策的基本概述

作为一种有效的宏观调控形式,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稳定繁荣有着不可替代的关键影响。2008年末,我国的经济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出现了增速大幅下降的现象,为此政府提出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经济的倒退。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后一年中国的货币供应量及银行信贷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同年货币供应量达到了60万亿元,比去年同比上涨27%,人民币新增贷款将近10万亿,同比增长了一倍之多。我国经济于2009年实现了真正的反弹,国内生产总值迅速上升、增速大幅度提高,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像通货膨胀率上升、资产市场泡沫加速膨胀等一系列不良状况,市场流动性遭到了严重影响。不久之后,我国的经济逐渐回升,GDP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同时通货膨胀的压力突显出来。中央政府为了主动、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增长速度、调整经济结构、控制通胀预期等的关系,逐步开始推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就意味着我国的货币政策开始由“适度宽松”向“稳健”的方向转变,也就意味着央行将会继续收紧银根。与此同时,货币供应量及信贷规模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货币供应量及新增信贷数额、规模等增幅降低。尽管中国宏观经济之后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的势头,然而更加紧迫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也就是通货膨胀的问题更加严重,一直处于一个高位状态。中国在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时所采取的货币措施是不是有效、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稳健的货币政策对于我国经济的作用及效果等均成为了国内专家探讨的热门话题。

二、与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相关的理论研究

我们一般通过对货币政策能否对产出、就业等实际经济变量产生影响以及其影响的程度、货币当局是否可以借助货币政策指导经济的运行以完成预期的宏观经济目标来分析和研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关键性措施,其有效性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重视。

(一)货币内生及外生理论

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否可以借助对货币供应量的变动来令其满足货币的需求,进而调控宏观经济活动是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的前提。根据古典经济学的观点,不论什么时候,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了交易量,因此货币具有内生性。其后,有专家人士从其他角度对货币内生性进行了实证,也就是央行必须迁就市场的需求而令货币量增加。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及货币通论》当中提出货币供给是通过货币当局充分把控的外生变量,货币供应量的增减对整个经济活动起到关键的作用,而货币供应量本身并不受到经济活动的束缚。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专家认为,货币供应量一般是由经济体系外的货币当局控制的,因此货币供给具有外生性,是外生变量。货币当局能够凭借货币发行、规定存款与储备比率等形式来操控货币供应量。国内学者在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某国的货币供应量在特定时期也许是具有外生性的,而在其他时期则属于内生性。虽然主流经济理论对于货币政策的作用形式及具体效果有着不同判断,但是在中央银行可以独立控制货币供给,并且在任何程度上都可以有效作用于实际的经济运行这一观点上却有着一致的结论。

(二)货币中性及非中性理论

货币的中性和非中性理论研究通常是针对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对实物经济变量是否产生作用这一话题所展开的研究。货币供给外生理论与货币非中性都是一个国家进行经济干预的理论基础。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提出,流通中的货币量只是影响绝对价格水平,对于相对价格体系则没有任何影响,货币是中性的,货币当局不可以借助改变货币供应量的手段来作用产出及就业等一系列实际经济变量。国外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通论》中提出,当货币政策的改革对经济需求扩张产生作用、转变产出、就业就实际经济变量的前提下,便能够得到货币非中性以及货币政策有效的结论。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则阐述了货币数量论,重点提出货币及货币政策的重要意义,认为货币长期中性、短期非中性,而美联储前理事弗雷德里克则采取计量分析的手段,通过论证得出了由于预期及未预期到的货币量变化对实际经济变量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货币具有非中性。反观中国,国内专家张晓晶依照近年来国内货币与产出的相关性得出货币非中性的结论,其对产出具有根本上的作用,货币总量控制依旧是十分奏效的宏观调控形式。与此同时,也有其他学者认为如果发生就业短缺的状况时,货币便不再保持中性了,同时货币供应量的变动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变量。

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分析

所谓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指的是央行利用货币工具作用于中介指标,进一步实现预期政策目标的传导机制和作用机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关乎货币政策对经济影响效果的最主要内容。

(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

从上世纪30年代凯恩斯构建起宏观经济框架以来,各经济学派从多种角度出发,逐渐形成了各自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国外学家依照货币及其他资产间的可替代性,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分成了两种,也就是货币传导途径及信贷传导途径。一部分专家认为货币政策是借助货币供给量的变化来反映市场利率,进而作用于消费及投资水平,紧接着作用于产出。货币传导途径理论是国外占据主流的货币政策传导理论。凯恩斯在其《通论》中提到了货币政策通过利率及有效需求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传导机制理论。另一部分专家认为,货币政策是依靠银行信誉来影响局部投资水平,进一步作用于产出的。货币政策的传导流程并不依赖利率途径而是经由影响信贷市场上的信贷来发挥自身的效用。

(二)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

中国自从构建起央行体制后开始推行货币政策。之后由于商业银行体制的创新,我国的货币政策由信贷调控为主逐渐转变为价格及数量兼顾。自从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恢复后,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一直在持续进步和完善。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我国由改革开放前的完全信贷现金指令性计划,慢慢向准利率市场化的方向演变,在窗口指导、指令性信贷计划以及利率市场化等的共同作用下对宏观经济实行着全面的控制。首先,货币传导的具体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依照货币政策实行的需求,及时采取相应的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及结构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影响资金供求,目的是最终实现货币政策的预期目的。现阶段国内采取的可以通过货币渠道进行传导对的策工具通常包括:央行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以及再贴现等。国内专家高铁梅依据信贷渠道及货币渠道的有效性进行了论证,总结出货币供应量是货币渠道传导中最关键要素的结论。不管是利率、汇率或者财富效应途径,它们的主要传导渠道均为货币供应量及利率间的反向变动。一旦缺少了该环节,就不容易把传导链条维持下去。国内专家学者依据我国近些年来的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供给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到以下结论:国内利率并没有全部市场化,存贷款利率依旧严格控制,较大的利差不但干扰了市场利率向存贷款利率的传导,同时也阻滞了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的链条,降低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在此期间,国内的货币政策传导的渠道受到阻滞,信贷渠道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其次,信贷传导途径。信贷渠道理论重点是突出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关键性影响。如果对我国上世纪末期的货币政策传导问题进行探究,我们能够总结出以下结论:国内货币政策对于实体经济的作用同时通过了货币传导机制及信贷传导机制,然而信贷传导机制依然被作为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最常用机制。银行信贷是货币政策传导的关键渠道,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和社会经济拥有长期的均衡关系,信贷市场对GDP有着明显的正相关性。由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途径拥有区别于常规经济学理论的特点。据有关人士分析,央行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依旧实行“窗口指导”,宏观经济政策同样起到导向性的作用,商业银行信贷根本上依然受到货币当局以及国家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广义上的货币供应量拥有非常明显的内生性,不容易作用于连接货币政策和实体经济的重要变量,也就是利率。这也在某种意义上波及我国的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有效性。

四、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的分析

一个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货币政策是否有效?关于这个问题,美国很多的经济学家均认为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实施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有助于降低负面因素的影响程度,对于减弱宏观经济风险拥有更有效的作用,然而货币政策的不作为导致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社会经济陷入更加紧缩的状态,国家必须使用更为主动、有效的货币政策。本文主要研究中国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货币政策有效与否,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出了详细的阐述:

(一)货币供应量及信贷规模、产出的关联性

货币供应量与产出变动间的联系是货币经济学领域中具有强烈争议的关键环节,国外学者及经济学家得出的实证结论也各种各样。弗里德曼及施瓦茨、托宾借助实例论证的方式发现,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于短期产出会有一定的影响。然而,其他经济学者及工作人员通过对几十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长期产出不会造成任何程度的影响。最近,我国专家人士对货币供应量及信贷规模和产出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深入的探究和分析。经过长期的研究发现,短期内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会对产出形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货币在短时期内是具有非中性特征的,然而影响的时长通常比较短,一般为11个季度以内,所以从长期看来,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产出不会形成永久性的作用,如果是长期,那么货币则是中性的。通过对我国过去20年的有关经济数据可以总结出:国内三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变化和GDP的变化呈正相关性,短时期内国内的货币具备非中性的特点。围绕货币渠道及信贷渠道,并对特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从对物价及产出最终目的的作用效果来讲,贷款的影响最为明显。

(二)货币供应量及信贷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关联性

即便各种各样的实证分析关于货币供应量变动对产出是否具有影响这一话题意见各异,然而关于货币供应量变动及物价变动间的联系结论基本保持一致,也就是: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不管是短期或者长期都会影响物价的变动。国外经济学家韦伯通过研究得出,通货膨胀率以及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同时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货币供应量的上升将会最终造成相同程度通胀率的上升。这一点恰好和弗里德曼的观点保持一致。也就是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最终将通过物价的变化进行反映。我国的专家人士也对通胀问题展开了广泛的探讨和分析。刘斌的研究表明不管是在短期还是长期,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及物价的变动两者间的关联性十分密切,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最终将会通过物价的变化进行反映。有人利用实例论证的检验手段分析了上世纪末期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得出了我国的货币政策总体上是十分有效的,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于CPI的变化会产生显著的影响。除此之外,也有人通过近些年来的经济金融数据展开了实证检查,其结果证明: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于物价水平的作用非常显著,货币政策的价格效应明显,货币供应量的产出效应远远小于价格效应。

(三)货币政策需要具有非对称性

上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时期的货币政策实践说明,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于当时的经济增长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西方学者逐渐开始重视货币政策效果的非对称性问题。科沃尔把货币的冲击作用分成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序列。经由对美国二战后经济数据的分析,可以明显地看出,正向冲击对产出的上升基本没有起到作用,但是反向冲击对产出具有强烈的减少作用,正向货币冲击及反向货币冲击对不同效果指标的影响程度不对称。国内学者通过实证检验的方式得出如下结论:经济膨胀期间,在抑制物价的方面,货币政策的强制性及财政政策的弱效应。但是,在经济衰退时期的经济恢复方面,财政政策的强效性及货币政策的弱效性。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对于经济的减速影响远远大于扩张性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加速作用。自从出现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是否拥有非对称性也是国内专家人士探讨的热点话题。有关人士分析表明,通货紧缩时期的脉冲响应值显然小于通货膨胀时期,货币政策效应具有明显的非对称性,货币政策紧缩效应远远大于扩张效应。在通货紧缩阶段选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及稳定物价的效用远不如在通胀期选择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有关专家结合全国各省市的面板数据,从经济增长及物价两个方面,分别检验了金融危机出现前后我国紧缩性及适度宽松两种货币政策对于经济管控的真实作用。实证检验的结论显示,货币政策的非对称性效应真实地存在于我国,也就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紧缩性货币政策平抑经济的效应,显然大于经济衰退期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四)货币政策的效应需要出现时滞

货币政策时滞指的是政策由制定到公开核心的或者全部的效果需要经历的一段时期。所谓时滞就是作用于货币政策效应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西方经济学家在充分认识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前提下,采取计量经济手段对货币政策时滞进行了大量剖析。例如,弗里德曼的研究表明,由货币增长率的变化到名义收入的变化过程通常需要半年到九个月,对物价的影响则要延后半年到九个月的时间。国内学者运用时差相关系数法,取特定时期内的样本数据计算出国内货币政策的产出效应时滞大约为5个季度,而货币政策的价格效应时滞约为4到5个月。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实证的方式得出,我国货币政策的滞后期大约为3到6个月。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结论:第一,面对金融危机时,我国所采取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非常奏效的,对于国内经济的恢复和增长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货币供应量及信贷规模的变动对产出起到了关键影响。然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也造成了物价的上涨;其次,金融危机时期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于经济的恢复及增长作用较弱,然而经济过热期采取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对于控制通胀的效果较为明显,货币政策必须具备非对称性的特征;另外,在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当中,信贷传导机制拥有重要的位置,而在货币渠道传导机制中,货币供应量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我国利率市场化水平较低、货币供应量及利率间的传导缺失,是导致货币渠道传导不顺畅的重要原因。

作者:井一星 许凯 单位: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参考文献:

[1]李洪成,张霖.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探究——基于1998.1-2010.6月度数据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01)

非常规货币论文范文6

关键词:人民币区域化;引力模型;Probit模型;Logit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2)06-0102-08

收稿日期:2012-05-30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外汇储备的科学管理及运用战略问题研究”(12JZD027)

作者简介:朱孟楠,男,福建三明人,厦门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叶芳,女,福建宁德人。厦门大学金融系博士研究生。

一、引言

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和国际事务中的重要性的不斷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往来中也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凸显了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弊端,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成为危机爆发后新的呼声。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快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并与多个国家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伟大的跨越”。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策略是在地域上遵循周边化——区域化——国际化的基本路径模式,在货币职能上先从跨境贸易的计价与结算开始,继而推动跨境直接投资的计价与结算,最后再实现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因此,研究影响我国人民币区域化进程的因素,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将有着重要指导性意义。

对于货币国际化或区域化的影响因素可以用引力模型和网络外部性两种理论来概括。所谓引力模型(Grayity Model),是指各国的经济规模、国家间的地理距离及贸易、金融市场的联系程度等对国际货币使用的影响。通常一国会倾向于选择经济规模强大、与本国在地理联系紧密或政治依附性强以及贸易、金融上往来频繁的国家的货币。引力模型效应常常体现于区域货币一体化的进程当中。而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是指一种货币对使用者的价值与他人的使用有关,使用的人越多,该货币对使用者的价值越大。一国更可能选择其他国家已经普遍使用的货币;同时网络外部性也是货币使用存在强烈“惯性偏好”的重要支撑因素(Chinn&Frankel,2005)。

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分析英镑、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区域化或国际化的影响因素。Lim(2006)总结了不同学者提出的关于欧元挑战美元过程中,国际货币影响因素的观点:一是强调经济规模和分散化效应;二是强调网络外部性,并用相关数据进行验证,结果表明国际货币的影响因素中网络外部性更重要,单纯具有大的经济规模还不足以挑战具有强大网络外部性的国际货币。Hellerstein和Ryan(2009)将引力模型应用于美元的跨境流动因素分析,结果发现,与一般的商品和金融资产的国际流动一样,引力模型也能解释货币的国际流动。Flandreau和Jobst(2009)对19世纪末国际货币地位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一国的经济规模及以两国间的距离和货币的利率为代表的摩擦性因素对国际货币的选择具有重要的作用,国际货币的使用存在明显的网络外部性及由此导致的路径依赖性。Pineau(2010)认为,由于微观方面的网络外部性显著地支撑了国际货币(美元)的使用惯性,欧元在全球范围内作为国际货币表现不佳,但其作为区域货币,由于引力效应,主导了欧洲及其周边国家的市场,阻止了美元的网络规模向这些地区的扩张,从而削弱了美元总体的网络外部性,因此,欧元区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强及未来亚洲的区域一体化的实现,是削弱美元的网络外部性,进而导致国际货币体系格局变动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内已有文献主要从必要性、可行性、目标或路径来研究人民币国际化或区域化的影因素。如李晓等(2004)认为,在区域货币合作的背景下,判斷一种货币能否成为区域关键性货币应从一国经济规模及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及其为周边地区提供出口市场的能力、一国的经济开放程度、一国货币在区域内被接受的程度、一国政府的国际公信力及其同本地区其他成员的协调能力和一国货币所面临的内外制度环境等五个方面考虑。黄梅波和熊爱宗(2009)的研究表明,我国在经济规模、货币的稳定性方面已经具备货币国际化的基本条件,但在资本管制以及金融市场发展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人民币的国际化目前仍表现为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区域化。郝宇彪和田春生(2011)认为,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不足、汇率与利率尚未完成市场化改革以及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不可自由兑换是制约人民币国际化的直接因素,我国科技水平较低、产业结构滞后、经济发展方式有待转变以及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等实体经济因素则是根本障碍。

国内一些文献也从实证角度对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如李稻葵和刘霖林(2008)发现一国的经济发展总量、通货膨胀率、真实利率水平、汇率升(贬)值率及波动幅度等变量对一国货币国际化具有显著的影响。钟阳(2011)基于中国与亚洲一些国家所签订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及人民币的边贸结算情况,实证分析了亚洲市场中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因素,结果表明,双边贸易额、一国外债负担、实际人均GDP和两国间的地理距离等变量对人民币国际化具有显著的影响。颜超等(2011)的研究发现,货币使用惯性、经济规模、贸易规模和通胀水平是决定一国货币国际化程度的重要因素,其中,货币价值的对内稳定性作用强于对外稳定性,经济规模和贸易规模是对货币国际化产生决定作用的长期因素,而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对一国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有显著促进作用。

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人民币国际化、区域化的现实情况,选取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相关数据,采用二元选择模型,对人民币区域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二、人民币区域化的现状

(一)亚洲区域的人民币区域化

目前,人民币在亚洲的周边化和区域化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尤其是在港澳台地区以及东盟地区。

1.人民币在港澳台地区的使用和流通情况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经贸、投资往来的日益密切,以及两岸四地同宗同源、同文同种的关系,有利于人民币首先实现在这些地区的自由流通及被普遍使用,从而跨出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的第一步。由此,港澳台地区也自然地成为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批境外试点区域。目前,人民币在这些地区的使用和流通规模在不斷扩大。在港澳方面,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协议的签署,地区间经贸联系日益加深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民在港澳地区的流通。其中,香港更是以其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成为受各方关注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基地。自2004年开展人民币业务以来,香港人民币存款规模不斷扩大,截至2011年9月30日,已达6220亿元。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为了增加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的投资选择,提高人民币的吸引力,中国人民银行从2007年6月起开始批准内地金融机构到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点心债券);2011年11月25日宝钢集团在香港成功发行了36亿元离岸人民币计价债券,至此点心债券发行机构已经放宽到内地的非金融机构企业;2011年前9个月点心债券的发行量已经超过850亿元人民币。同时,内地也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在台湾方面,两岸大小“三通”的实现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极大地促进了两岸贸易、投资和人员的往来,从而为推动人民币在两岸贸易结算、投资计价领域的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8年6月30日起,台湾开始全面开放个人新台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2011年7月21日台湾了“台湾地区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规定”,开放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办理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人民币汇兑业务、人民币进出口业务等。随着两岸经济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在台湾的流通规模还将不斷扩大。

2.人民币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使用和流通情况

单从贸易和投资方面看,人民币在亚洲其他国家尤其是东盟地区具有被广泛使用的潜力。2009年7月东盟和港澳台地区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批境外试点,被视为人民币区域化的第一站。2010年1月,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有力地推动了双方贸易和投资规模的扩大。目前,中国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则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以及中国的第五大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同时,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双向投资不斷扩大,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也保持较快的势头,东盟已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目前人民币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硬通货,并在流通中受到“第二美元”的待遇。人民币在缅甸就享有“小美元”之称,几乎代替了缅甸的本国货币在市面上的流通与支付结算;在老挝的东北地区,人民币已经几乎完全替代了本币流通。此外,人民币已经充当了中蒙、中朝、中越、中缅、中老等边境地区的边贸和旅游消费中的交易媒介;孟加拉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接受人民币存款和办理人民币其他业务;菲律宾、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柬埔寨等国已经将人民币纳入官方外汇储备;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居民还把人民币作为一种价值储藏手段。可见,人民币在亚洲国家的区域化已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并具有广阔的前景。

(二)非洲区域的人民币区域化

人民币区域化在非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目前非洲主要的贸易伙伴国对人民币已经较为认同,南非、肯尼亚、尼尔利亚、乌干达、纳米比亚等国家开始积极实施人民币跨国贸易结算。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非洲各国使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潜力巨大。据非洲最大银行标准银行集团的研究报告,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到2015年,中国同非洲的贸易中至少有40%(即1000亿美元)将使用人民币结算,这一数字接近2010年的中非贸易总额。此外,作为中国在非洲第二大出口国的尼日利亚在人民币业务的开展方面表现积极:2011年1月1日起,中国对尼日利亚出口商可以直接用人民币报价,人民币也可在尼外汇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此前尼日利亚央行还决定考虑将其储备的5%-10%转为人民币资产,因此,人民币有望进入该国的官方外汇储备之列(彭成宙,2011)。

对非洲来说,中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民币区域化在非洲具有广阔的前景。在贸易和投资方面,2010年中非贸易额为1269亿美元,中国成为非洲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2010年中国在非洲投资达到10亿美元,非洲也由此成为中国第四大投资目的地。在减轻债务负担方面,中国政府积极支持非洲国家的减债努力,帮助非洲国家减轻对华债务负担,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已免除35个非洲国家的312笔债务,总计189.6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无条件地提供各种援助方式,这对外债负担沉重、经济相对落后的非洲国家来说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由此也提高了这些国家对中国的认可程度。此外,非洲区域广袤,本身没有类似于美元、欧元的国际性货币,因此,非洲国家对包括人民币在内的新货币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要强于美洲和欧洲国家。

三、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设定

为量化人民币的区域化状况,结合现状,本文以人民币在亚州和非洲的跨境流通情况作为其变量。由于无法获得具体的流通数据,因此采用0或1的二元变量处理方法。具体的方法是对有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或其他人民币业务的国家和地区该变量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本文基于货币使用的引力模型理论,以人均GDP、债务负担、双边贸易总额及双边地理距离作为解释变量,分别代表各国的经济规模、对外债务依附程度、与中国的贸易和地理联系程度,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rmbuse=β0+β1Ingdppc+β2dburden+β3Inrttrade+β4Indist+ε

其中rmbuse表示人民币的跨境使用情况,Ingdppc、dburden、Inrttrade、Indist、ε分别表示实际人均GDP的对数、债务负担(外债总额与GDP之比)、实际双边贸易总额的对数、双边地理距离对数、随机扰动项。本文借鉴钟阳(2011)在分析亚洲市场中影响人民币国际化因素的平均值数据处理方法,采用的数据主要为2008-2010年三年的平均值。rmbuse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其他官方网站新闻、标准银行官方网站、渣打银行官方网站等。人均GDP、GDP平减指数、外债总额、GDP原始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网站,中国与亚洲、非洲各个国家双边贸易(进出口)总额原始数据来自各年《中国统计年鉴》;双边地理距离的数据来源于魏尚进个人主页(nber.ors/-wei/),缺失部分通过Geobytes网站的City Distance Tool计算得。为消除通货膨胀影响,各变量名义值均通过对应各年GDP平减指数转换成实际量。

由于被解释变量是二元变量,因此采用二元选择模型进行估计。常用的二元选择模型包括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除Logit模型系数估计值的绝对值比Probit模型估计的大外,两个模型的预测结果和最大似然函数值非常接近,因此在已有文献中均有被采用。本文同时采用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两种方法进行估计,结果也验证了以上结论。

(二)实证结果分析

考虑到亚洲和非洲在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影响人民币在两个地区流通的主要因素的不同,因此,为区分影响人民币区域化各因素在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相对重要性的差异,本文将数据分为亚洲和非洲整体、亚洲地区、非洲地区三组,分别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均经过稳健性调整,以消除异方差或可能的设定误差的影响;同时由于三个模型常数项均不显著,因此采用无常数项回归模型(见表1)。各模型回归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从模型评价的相关统计量看:首先,在拟合优度上,三组回归模型的Pearson拟合优度检验结果均接受了原假设,表明模型充分拟合了数据;其次,在预测的准确性上,Probit模型估计结果正确预测的概率分别为74.16%、81.58%、60.78%,Logit模型估计正确预测的概率分别为74.16%、84.21%、60.78%,可以判斷,三组模型设定均较为合理;最后,模型的解释力方面,可由ROC曲线的弯曲程度来判斷,模型越有解释力,则曲线弯曲的程度越大,最没有解释力的是在45度直线上(对应的面积为0.5),具有完全解释力的模型对应的面积为1。从图1至图6可知,三组模型ROC的弯曲都较大,而ROC曲线下方的面积,在Probit模型估计下分别为0.7526、0.9252、0.6549。在Logit模型估计下分别为0.7516、0.9224、0.6515,表明三组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力。

从各变量系数估计结果看:(1)实际人均GDP、双边贸易总额两个变量的系数符号在三组模型中都如预期所示。实际人均GDP越低,也即经济规模相对越小的地区,越可能使用人民币;与中国的双边贸易总额越大,即贸易联系越紧密,人民币在该地区流通的可能越大;在显著性上,总体模型和亚洲38个国家数据回归模型中,人均GDP、双边贸易总额系数的两种估计方法结果均分别在5%、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非洲51个国家数据回归模型中两个变量均不显著。(2)双边距离,其符号在总体模型和亚洲地区模型中与预期一致,即距离中国越远的国家,人民币流通的可能性越小,因为地理距离代表无法观测的诸如交通成本、信息搜寻成本等方面的成本,距离越远,货币流通相关的成本就越大;这两组模型中距离系数分别在5%、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在非洲国家模型中,其符号与预期相反且不显著。(3)债务负担,其系数符号在亚洲国家模型中与预期相符,即一国外债负担越重,人民币债务所占的比重可能越大,使用人民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其Probit模型、Logit模型估计结果分别在5%、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在总体模型中其符号与预期相反且不显著;在非洲国家模型中,外债负担系数符号是负的,两种估计方法结果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且较该模型中其他变量,其数值上影响最大。这一点主要与非洲国家普遍具有沉重的外债负担且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债务结构有关,具有沉重的外债负担的国家,其外汇储备规模可能比较少,同时其币种结构一般要与外债结构保持一致,无须考虑币种的多样化问题,此时,人民币在外债负担越重的国家流通的可能性越小。

实证结果表明,影响人民币区域化的主要因素包括各国的经济规模(人均GDP)、债务负担、中国与各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地理距离等变量。引力模型效应对人民币区域化有重要的影响,尤其体现于人民币在亚洲的周边化和区域化中;而对人民币在非洲区域的流通来说,各国债务负担则是更重要的影响因素,且债务负担越重,人民币被使用的可能性越小,引力模型效应不显著。

四、结论和启示

本文在人民币国际化主要是区域化的现状基础上,以亚洲和非洲国家的数据,采用二元选择模型估计方法,实证分析了人民币区域化的影响因素,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一是从现状看,在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等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人民币国际化取得一定的进展,尤其体现于人民币在亚洲和非洲的区域化方面。在亚洲区域尤其是港澳台地区及东盟地区,人民币的使用在计价、投资、储藏等职能方面已取得一定的进展;非洲国家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在不斷提高。而随着中国与各国在贸易、投资等方面往来的日益密切,人民币在亚非国家的区域化拥有广阔的前景。

二是从实证结果看,经济规模(人均GDP)、与中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地理距离、债务负担等变量是影响人民币区域化的主要因素。其中,各国的双边贸易总额越大、双边地理距离越近、各国的经济规模越小,人民币被使用的可能性越大,这一点在人民币的亚洲区域化模型中表现显著,由此表明货币使用的引力模型效应在人民币于亚洲的周边化和区域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差别,影响人民币在非洲的区域化的主要因素与亚洲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此时引力模型效应并不显著,而主要因素则是非洲各国的债务负担,且债务负担越重,人民币被使用的可能性越低。这与非洲国家普遍具有沉重的以美元、欧元为主的债务负担密切相关。

根据本文的主要结论,对于人民币区域化以及未来的国际化,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