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管理论文范例6篇

职能管理论文

职能管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我国、三次、危机

[论文]: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否也发生经济危机问题,现在理论界中争论不休。本文拟就我国曾经发生过的三次经济危机,谈一点浅薄看法。

一、问题的提出

斯大林同志在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那里所发生的经济危机、商业危机和财政危机,都只是触及个别资本家集团。而在我们这里却是另一种情况。商业和生产中的每次严重停滞,我国经济中的每个严重失算,都不会只以某种个别危机来结柬,而一定会打击到整个国民经济。每次危机,不论是商业危机、财政危机或工业危机,在我们这里都可能变成打击全国的总危机。”①斯大林所说的情况,无论在苏联,还是在中国都曾经出现过,只不过危机的形态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不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践的时间还很短,建国40年来,虽然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受的挫折也很大,走了不少弯路。我们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为鉴戒,才能加快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此,对于我国何时曾发生过经济危机,危机的表现如何,其原因是什么,应该怎样认识等问题的探讨,仍是十分必要的。

二、危机的表现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在短短三年中就医治了多年战争的创伤,恢复了国民经济,接着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于一九五七年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在这个历史阶段中,我们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尔后就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经验,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的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党的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急于求成,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运动和农村化运动,使得我国的工农业生产出现了混乱状态,出现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经济危机这次危机是从一九五九年冬的农业危机开始,后来发展到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的工业危机。在三年多的危机期间,我国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生产和消费严重脱节。危机在生产领域里的主要表现是生产大幅度下降。首先农业连续三年减产,一九六一年比一九五八年农业产值下降百分之二十六,粮食总产下降百分之二十六点三;接着工业也减产,一九六一年工业生产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三十八点二,一九六二年又下降了百分之十六点六。钢产量一九六一年比上年下降了百分之五十七点一,一九六二年又下降百分之十二点五。煤炭的产量一九六一年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三十,一九六二年又下降百分之二十多。轻工业生产一九六一年比一九五八年下降百分之十四。大批工厂、企业被迫实行“关、停、并、转,”一九六O年全国的企业单位比一九五八年减少了九千个,上万项未完工的工程停工下马或者报废,损失浪费极大。后来国家不得不缩减二千万名职工回乡生产,这相当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危机在流通领域里的主要表现是商品奇缺、严重不足,通货膨胀,物价不稳,自由市场的物价飞涨。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一年货币发行量猛增了一倍多,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国民收入平均每年下降三点九,国家财政极为困难。危机在消费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农村严重缺粮,发生了饥荒,城镇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一九六一年比危机前约下降了百分之三十,许多日用消费品都要执行严格的配售制度,人民生活十分困苦。这次危机加上自然灾害和苏联逼债,极大地破坏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据估算,危机使我们损失了国民收入一千多亿元,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我国进入了所谓“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一九六七年到一九六八年是我国出现第二次经济危机的时期。这两年,正处在“”的前期,也是“全面内战”“文攻武卫”的非常时期。那时群众被分裂成两派,搞武斗,各种条例、各种规章制度都受批判,被否定掉了,工农业生产很混乱。危机的表现。许多工厂企业处在停产或半停产的状态。交通运输特别是铁路运输严重阻塞,使得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不能正常地维持下去,造成了工农业减产。比如,一九六七年工业生产比一九六六年下降百分之十三点八,一九六八年又下降百分之五;钢产量一九六六年已达到一千五百三十二万吨,一九六七年却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四点七,一九六八年再下降百分之十;一九六七年农业生产停滞不前,一九六八年下降了百分之二点五。生产的下降造成了市场上商品短缺,日用消费品供应紧张,人民群众生活困难。转第三次危机是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六年。那是“”后期的三年,“”的破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国民经济跌到了崩溃的边缘。危机表现在: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实际上处于半计划、半无政府状态,供、产、销严重脱节,企业开工不足,严重影响了整个工业的正常生产。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六年工业生产出现停滞,一九七五年略有上升。钢铁产量一九七三年已达二千五百万吨,一九七四年下降了百分之十六,一九七五年回升到二千四百万吨,到一九七六年又下降了百分之十二。一九七六年有百分之三十七的国营工业企业发生亏损,亏损额超过了七十亿元。市场上许多日用消费品供应严重不足,实行配售制,农贸市场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出现财政赤字五十多亿。有些地区农民吃不饱饭,生活很艰苦。这次危机使我们的经济损失相当严重,据估算,全国大约损失工业总产值一千亿元,钢铁二千八百万吨,财政收入四百亿元,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上述三次危机表明,危机在生产、流通各个领域中都有表现,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严重不足,其他各种表现都是由于社会再生产遭到破坏,生产严重不足所致。所以,我国出现的经济危机,是另一种形态的生产严重不足的危机,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不同。

三、危机的原因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生产过剩的危机。“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的根源和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身。危机的根源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成果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②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的根源即资本主义的固有的基本矛盾被消灭了。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发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既然,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那么,社会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是否也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呢?

有的同志认为,造成社会主义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工作中的“严重失算”。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联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来探讨社会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它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很不完善。同志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建国40年来,除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和六十年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及粉碎“”后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的十年外,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存在严重的“左”倾错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做出了“左”的判断,忽视了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基本方面,没有坚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充分发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而对它们之间互相矛盾的一方面,未能及时正确地调节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调节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以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相反,我们无限夸大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互相矛盾的方面,不断在生产关系和上基建筑方面进行所谓的“革命”,使得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断扩大,最终达到了冲突的地步。经济工作中的这种“严重失算”,引起了上述的三次经济危机的发生。

回顾40年来的历程,我们在哪些方面人为地扩大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呢?

首先,过急过快地变革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转移的”客观的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可是,这一基本原理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很好地运用。一九五六年,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理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合作社所有制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以利于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这是符合生产关系“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但我们却无限夸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认为只要一味不停顿地变革生产关系,就能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种“左”的观点影响下,既忽视我国农业是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力现状,也不考虑各地区、各生产单位之间的很大差异和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轻率地发动化运动,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甚至大搞”一平二调”,大刮“共产风”。企图过早地消灭个体经济,并要集体所有制尽快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种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关系的变革,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出现了一九五九年农业生产的大倒退。在生产和交换方面,不从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状况出发,错误地否认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长期以来,把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看作同资本主义没有多少差别,企图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特别是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因而生产就不问市场的需求,不讲劳动消耗补偿,不讲经济效果,严重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在分配问题上,把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原则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来批判,否定按劳分配,企图用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来代替之。不承认事实上存在的劳动差别,想用穷富拉平的办法过早地消灭“三大差别”,造成“端铁饭碗”“吃大锅饭”盛行,“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所有这些脱离我国生产力水平会变革生产关系,不是越变革越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破坏了生产力。其次,领导机关和企业中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封建官僚习气和小生产的习惯,以致不懂和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经济管理十分混乱,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设起来的,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旧社会的许多痕迹。旧社会的痕迹,使得官工官商式的、宗法式的超经济强制,以及小生产的经营方式和经营习惯,不同程度地带到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和企业中。表现在,各级领导机关和企业存在机构臃肿,层次重迭,效率低等官僚衙门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政企不分,不懂得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生产上不计耗费,不计成本,造成极大的人力物力的浪费;领导机关和企业中的强迫命令,家长制统治残余仍然严重存在,从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到重要的建设项目;既不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也不经集体讨论,由领导人说了算,如一九五八年发动的、全民大炼钢铁等;在工业中搞,小而全”、“大而全”的经济结构,不注意发挥各地的优势,忽视生产专业化和分工协作;在农业中,不管各地自然条件的千差万别,一味强调农林牧副渔样样都搞,要求各地区粮食统统自给。其实搞的却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样混乱的经济管理是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的。思格斯指出:国家权力如果沿着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这方面的祸害,从我国发生的几次危机都可以见到。

第三,频繁的政治运动以及和“”的干扰破坏,造成了我国生产力的极大破坏。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它是和我国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为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是,由于我们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不停顿地搞政治运动,频繁地进行上层建筑领域里的革命,这是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九五七年的“反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一九五九年开展的“反右倾”斗争,使我们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造成了国民经济的停滞倒退。一九六六年发动的长达十年的“”,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运动初期,各级领导机关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工农业生产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是我国发生第二次经济危机的直接原因。“”被、反革命集团所利用,他们的干扰破坏使得计划经济机关不可能编制科学的国民经济计划,无法进行综合平衡,无法坚持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尤其是他们的破坏最猖撅的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六年,大批“唯生产力论”,把抓生产加上“不以阶级斗争为纲”、“搞资本主义”的罪名进行批判,致使工业不能根据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农村则关闭农贸集市市场,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造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又一次严重失调,出现了第三次生产不足的经济危机。

总之,从我国出现的三次经济危机的实际来看,导致危机的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及时地正确地调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而是人为地扩大了这些矛盾,使矛盾发展到冲突的程度。

四、应如何认识

职能管理论文范文2

1.政府公共管理基本职能政府的公共管理基本职能主要是针对任务性职能,具体可以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这些职能要体现出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活动范围和内容,要发挥出政府对国家的整体作用。

2.政府公共管理运行职能政府的公共管理基本职能必须在各个管理环节的合理运作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因此在进行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政府公共管理又包括了很大一部分的运行职能。运行职能主要包括如下一些内容,如:协调、控制、人事、组织、报告、程序、决策、指挥、运作等。不论是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还是其运行职能,都与公用管理的服务水平和制度环境息息相关,尤其是在经济发展全球化,社会进步的今天,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会对国家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能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要想促进市场竞争力的发展,还要在公共管理职能能力提升方面多做努力。

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研究的总结与展望

国家职能和政府职能存在相互统一,互相支持的效果。当前业内对政府公共管理的研究尽管已经取得了不晓得成效,但是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学者面对研究普遍表现出对实证性内容和微观层面关注不够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一)从法律和产权界定方面研究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法律作为政府发挥职能的基础之一,研究其与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性必将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市场机制和秩序,确保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从政府提供具体的基础设施和维护政策环境方面去研究应当在重视政府提供良好基础设施的同时,对政府提供良好资源配资、生产力发展及创新环境的能力和政策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促进政府职能的优化发挥。

(三)研究政府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职能通过社会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从政府的角度发挥作用,提升社会劳动生产力,减少民众对政府的负面心理,维护社会未定,并且也可以促进和改善民众的价值取向,维持社会公正,让政府致力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作。

(四)注意研究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作用我国作为一个有代表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尚处在一种未定型的状态,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在注意到发达国家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普遍问题时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针对很多特殊性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实证方法和理论依据区分其普遍性和特殊性。

(五)重建公共管理职能的研究框架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研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当市场作用不显著是,政府如何通过迅速有效的手段发挥来挽救市场状态,通过价值观和利益观的角度来保证政府对广大人民利益的维护作用。

(六)从公共关系的视角探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政府的公关形象,特别是其美誉度和可信度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支持与接受程度,研究如何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确立表里如一的可信政府形象也应该研究的重点方向。

三、结语

职能管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理念管理方式

高等学校的学院办公室在整个学校工作中是按照专业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管理组织,是院系联系的纽带,起着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作用。它对上是接受落实机构,对下是布置、督促机构,对内是管理服务机构,对外是接待、外联机构。在当前招生规模急剧扩大、在校人数大幅度增加、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对学院办公室的管理职能进行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执行性。学院办公室属于管理层,而不属于领导层,所以它的工作还具有执行性的特点。这一特点要求学院办公室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院系的各项指示和精神。作为学院办公室,不能只是机械、教条地传达,而应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政策的原则性同执行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力求达到最佳的执行效果。

(二)协调性。学院办公室既要管教学工作,又要管其他工作,上至院级职能部门、系级领导,下至每位教师,乃至每位学生,均需学院办公室与他们直接打交道,如果说整个学院管理工作是由各个职能部门来分管,学院办公室则是这些职能部门的具体执行机构和协调机构。因此说,学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是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

(三)服务性。管理就是服务,管理者只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管理原则,才能实现为教学服务的目的。学院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做到既耐心,又细致;既热情,又周到。在琐碎、平凡的工作中为教学及师生提供优质服务,达到服务教学、管理教学的最佳效果。

(四)时间性。学校的教学活动是由若干环节相互紧扣的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环都不能松懈,这就决定了学院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学院办公室在管理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学规律,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五)传导性。从工作性质上讲,教学管理属于宏观管理范畴,但是宏观管理是建立在全面了解实际工作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准确掌握教学一线的情况,宏观管理才能避免失误,实现既定目标。同时,学院办公室需将各方面信息、建议和群众的呼声真实、准确地反馈给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随时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存在的问题。

二、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理念的创新

学院办公室管理创新不仅仅是管理方式的创新,更重要是管理理念和管理过程的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过程的创新是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创新的核心,既涉及管理者的素质,又涉及办公室人员的能力。从实践看,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创新包含以下内涵:(1)科学的管理是基础——高校学院办公室作为高校的管理机构,承担着协调、服务、督办、信息传递等基本职能,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只有一流的科学管理,才能实现管理创新。(2)必须准确定位——高校学院办公室的定位就是“协调、服务、督办、信息传递等基本职能”的优化;要管理创新,就必须提高学校办公室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办公室的“枢纽”功能。(3)树立全局观念——高校学院办公室是高校的一部分,管理创新的基础是学院工作的高效率;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者要总揽全局,把握学院的中心工作,在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必须明确学院当前以及长远的中心工作。(4)规范程序,提高工作运转效率,是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创新的根本出发点。

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理念的创新包括:(1)从传统的经验型管理走向现代化的科学管理。高校学院办公室应把自己置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改变过去重在“办事”的想法和做法,尽快实现从“交办服务型”向“参谋服务型”的转变,主动帮领导出思路、想办法,协助领导抓大事,真正成为学院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智囊团。(2)以知识管理的视野和理念“运营”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知识管理是一个过程,是指组织个体通过这一过程学习新知识和获得新经验,并将这些新知识、新经验反应出来,进行共享,以用来促进培养、增强个人的知识和机构组织的价值。通过知识的共享,运用群体的智慧提高管理组织的应变和创新能力。知识管理不同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把信息作为资源从技术、组织、人才三种因素的结合中进行管理,信息是有特定含义的数据,与个人、团体或机构组织有关。首先,高校学院办公室的知识管理不等同于信息管理,其重点不是“技术和信息的开发”,而是“强调办公室管理人员个人创新和集体的创造力”。如果说信息管理使数据转化为信息,并使信息为学院所制定的管理目标服务,那么知识管理则使信息转化为知识,并用知识来提高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院办公室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办公室管理人员创新能力的相互结合,进而增强学院办公室管理的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其次,高校学院办公室的知识管理的实施在于建立激励共享知识的机制。知识的增加来源于不断学习,而基于实践的学习尤为重要。知识管理视野下的高校办公室管理将使靠权力来组织、实施活动的权力型组织向通过学习来实施活动的知识共享型组织逐步演进。

三、高校学院办公室管理职能的创新

为提升自身工作的科学化程度,为全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高等院校的院办公室应从办公室的基本职能出发,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一)强化工作能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素质

(1)文字表达能力。文字表达是办公室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便是信息的上传下达,而这与文字的应用是息息相关的,将领导的决策向上反映或向下传达,通常需要将它们转化成有形的公文。因此,掌握好文字表达这门基本功,对办公室人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办公室人员应有意识地通过丰富自身的写作知识,积极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勤学苦练,进一步提高文字表达能力。

(2)综合协调能力。协调是办公室的一项主要工作,也是办公室人员的一项主要职责。协调能力实际上体现了一个人化解矛盾,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能力。做好协调工作,首先必须坚持立足全局、平等公正的原则。要从全局的角度把握分析问题,以整体利益为重,同时尽量全面周到,照顾好多方的利益。其次,要换位思考,站在被协调者的角度思考问题,真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这样才能有效缩短解决问题的时间。再次,在协调过程中,要不拘泥于既有的工作方式,根据不同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协调方法,以达到协调的目的。

(3)高效工作的能力。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繁杂琐碎,只有在工作中形成高效优质的作风,才能较好地统筹和完成手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熟知工作的内容、流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这样做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其次,要学会有效管理时间,工作有侧重点、有计划;善于利用零碎时间;对于可预见的工作,提前做好安排等。

(4)管理创新能力。创新是时展的要求。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今天,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在办公室工作中一味地遵循旧有的工作思想和方法,往往会使工作原地踏步,甚至落后。因此,时刻在办公室工作中保持创新意识,并强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创新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办公室人员应抱着积极学习的态度,广泛涉猎计算机、管理、外语、心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质。同时,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其次,学院应积极制定措施或创造条件,鼓励办公室人员通过学习提高自身文化和业务素质。如根据办公室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为办公室人员安排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及考核评价机制等。

(二)促进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指办公室的管理有一套健全而又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将办公室的办事流程、行为准则等,以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是办公室工作高校运行的基本要求。实现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建立健全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将办公室各项工作纳入管理规范之中,如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接待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保密安全制度等。其次,建立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是在明确各个办公室职责权限的基础上,细分每个岗位的权责,使每项具体的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专人身上。这样,可以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出现的推诿、撞车等现象。同时,因为术业有专攻,办公室人员可以更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最后,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的考核机制,对各个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查,对于很好完成岗位任务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反之,要给予处分或提出警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办公室人员的积极性,选拔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积极探索,实现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创新

实现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创新,一方面,要加强办公手段的建设。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术正在不断地被运用到办公室的工作中来,成为办公室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及时购置和更新办公硬件设备,同时,结合办公室办文、办会、档案管理的需要,开发和提升有关软件系统,如目前有些高校正在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很值得学习和推荐。另一方面,管理创新能力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加以应用。要在日常工作中多思考、琢磨,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足的地方,积极加以改进。遇到新问题,不要急于回避,而应积极应对,寻求解决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金英,.对强化高校院(系)办公室科学管理职能的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06,(8).

[2]徐兰,.浅议高校办公室的职能强化与管理创新[J].孝感学院学报,2006,(2).

职能管理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能否充分实现管理育人的职能,关键就在于一所高校的德育管理水平的高低。一所高校只有德育管理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才能大兴管理育人之风,管理育人的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众所周知,管理育人是高校德育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无论德育研究领域还是高校管理工作研究领域,对管理的德育职能都已给予一定的关注。但是,在高校管理实践中,如何最充分地实现这种育人职能,却仍值得我们作更深入地探讨。

一、高校管理育人的特殊性与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同时,要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落实。”由此看来,管理育人作为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德育的重要环节,必须受到足够的重视。

然而,高校管理育人也有其特殊性。这首先表现在,与其他类型学校相比,它与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有更直接的关涉性。高校管理育人的客体主要是大学生,他们对社会已有较多的关注和评价,对管理者及其管理工作的形象十分敏感,管理中的不足常被其视为社会的阴暗面并因其思维方式方法的局限而被不适当地放大,以致形成不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另一方面,大学生即将进入职业及更广泛的社会领域,会将所接受的管理的影响带到其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中,管理者及其管理工作的思想道德影响无论积极还是消极,都会辐射到较大的范围,由此,管理育人的结果也由大学生传递至整个社会。

高校管理育人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在高校德育工作系统中,管理育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德育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两层含义:一是学校德育系统工程,这是指校内的德育工作;二是社会德育系统工程,这是指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内的更大范围的德育工作。”在校内,管理育人会通过对德育各渠道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控制,保障其德育效能的充分发挥,还直接参与德育活动,它在学校德育工作系统中既具有统率和保证职能也作为一个重要环节而存在。而就整个社会德育工作系统来说,管理工作在调动家庭教育、社会力量方面则有着校内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财力、人员组织与信息沟通网络等方面的优势。

高校管理育人的特殊性更集中地体现在高校管理育人的重要意义上。第一,管理育人可以保障高校德育工作的顺利实施。管理者及其管理活动对学生的德育影响主要集中于三个领域:校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它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直接引导、协调、规范和约束学生的思想行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生活秩序,并对专门德育工作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及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实施起到支持、促进和监督作用从而保证了德育的正确方向和德育在高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管理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的个别性德育活动,则会直接促进学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得到提高,从而促进高校德育的全面实施和德育目标的实现。第二,管理之德育职能的充分实现可以促进管理工作的完善。管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既包括管理者自身素质,也包括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素质的促进。因此,育人是管理的内在要求,管理育人能使管理的职能更完整地得到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管理育人的实现程度是衡量一所高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此外,强调管理育人,会促进管理者深人了解教育对象,更新管理观念,遵循管理道德,改进管理态度、管理方法和管理作风,提高管理质量,并为管理工作塑造起一个良好的形象。这更是对管理工作的实际促进。第三,管理育人工作的大力开展有利于高校塑造良好的办学形象,也能保证办学目标的实现。办学形象是高校办学力量、办学水平和毕业生素质的综合体现,它既会作为学生选择报考学校的重要依据影响学校的未来发展,还标志着高校培养目标也即办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学校的其他各项德育工作需要管理来保证、支持、促进和监督,舍此,德育可能会软弱无力;相反地,也不能将管理的育人职能剥离出去,进行所谓单纯的管理,因为那样并不能使管理对象自觉地接受和践履各种行为准则与规章制度,不能达到确立正确的思想观念的目的,会导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缺陷并由次影响其知识、能力等素质的发展。可见,“社会主义大学的行政管理离开了思想教育,既失去了管理的目的,也不能真正实现管理的效能”,其管理水平维持在较低水平,学生也无法达到全面发展,高校自然也无法真正地实现办学目标,更不能侈谈进一步发展了。

二、高校管理育人的主要途径

关于高校管理育人的途径,通常认为是“在行政管理中育人,在教学管理中育人,在生活管理中育人”。但笔者认为,这些只是高校管理工作的具体范围,是体现育人职能的管理工作领域,管理育人的具体途则蕴含于其中。管理育人要求每个管理者立足于本职工作,通过以下途径对学生施加德育影响。

(一)制度育人。在学校管理的任一方面,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出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确定学生应遵守的校纪校规;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细致地宣讲,使学生对其重要性及内容充分理解,并确立遵纪守法观念;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利用奖惩手段,使学生的优秀行为得到正向强化而继续保持和发扬,而不良行为则因惩罚的负强化作用而逐渐消退。只要制度的制定、宣讲与贯彻执行是适当的,定会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制度的育人作用有时是间接的,通过它对教师、后勤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身的规范发挥出来。而总的来说,制度育人应当是管理育人最主要的途径。

(二)环境育人。德育工作者必须善于利用、改造环境甚至创造有利的德育环境。管理育人正是这样一个营造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产生影响的环境的过程。管理营造出的育人环境可分两类: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前者由校园卫生管理、建筑与绿化管理、景点规划与设置、教寝室布置的设计与管理等所营造,整洁美丽的校容校貌与清新雅致的班级陈设会因环境美直接使学生的性情受到陶冶,并养成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遵守校园生活秩序和社会公德的习惯。管理育人更重要的是通过营造精神环境来实现。在物质环境中,标语牌、校园雕塑、宣传栏等会让人直接感受到美,但从本质上说,它们更是精神环境的物质载体,所蕴含或传导的是学校的教风、学风、道德风尚和整体风貌,其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与合作精神更是该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也会促进校内各部门同心协力,创建与管理导向相一致的精神氛围。一旦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环境营造出来生存于其中的人们自然会受其熏陶而潜移默化,育人的职能也就体现出来了。

(三)活动锻炼育人。在这方面,管理育人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它既有较充足的财力,较易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能直接对学生产生正向影响的活动也较多。这类活动包括建校劳动、社会服务活动、文体活动等,公益性与集体精神是活动设计的两大主旨。通过活动的实践锻炼,学生在所习得的正确的思想观念指导下,反复运用所习得的社会规范处理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德育成果即得到巩固和强化,爱校如家、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公平竞争、积极进取、艰苦奋斗等优秀品质也由此养成。

(四)人格育人。管理者的自我形象与道德人格是一种德育力量,管理者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甚或学习的榜样,其思想行为会对学生的德育接受与践行产生很大影响。管理者的人格育人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的自律层次,要求每个管理者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努力地完成本职工作,以此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与同事间密切协作;对管理对象包括学生要热情、真诚。二是提高性的先进层次,即管理者具有质量管理意识,能做到忘我工作、大公无私,并能以其优秀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共同前进。目前,要求所有管理者在人格育人都达到先进性的水平是不现实的,但广泛性上的自律层次则必须做到。

人格育人实际上不仅表现在管理者的管理活动及日常行为中。管理者的人生经历本身就是一部好教材,它可以向学生传导对社会的感受、人生体验、治学态度与奋斗精神,并作为实际范例为学生提供启示和借鉴。当然,在这方面必须严防管理者人生历程的消极面对学生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行为干预育人。管理育人也需要一般性教育与个别性教育相结合。这种个别性教育是偶然的、不系统的,它主要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行为,且以对其消极行为的干预为主。一旦发现学生有某种不良行为或行为倾向,管理者有责任也有权力予以制止、批评与说服教育;每当察觉学生处于道德选择的十字路口时,也就有义务给予指导和帮助。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行为干预,能及时预防或纠正错误,这种德育更具有针对性、现实性,效果也十分明显。

关于行为干预人,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其一,必须消除以“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为借口推诱育人责任的现象,强化德育的全局观念;其二,行为干预不能是简单地制止或惩罚,而应以育人为目的,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力戒急躁行事、简单粗暴。

(六)管理方式育人。虽然受管理方式影响的主要是管理绩效,但管理方式的某些方面不仅影响学生对学校、社会的看法,而且在其行为的方式上也会烙上很深的印记。这从以下方面可以明显看出:首先,以关心人、爱护人为核心的人本管理观念已日益深人人心并被运用于实践,它会让学生较多地感受到来自学校、社会的关怀与爱,对社会的看法趋于积极,并会将人本原则接受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其次,管理的日益科学化、现代化会引导学生注重科学精神和现代意识的培养;第三,管理作风的民主化会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及其行为的民主化倾向。与此相反,管理方式中的陈旧观念、错误方法与不良作风则会对学生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产生负面影响。

三、高校管理育人对管理者素质的要求

目前,高校有不少管理者尚缺乏应有的德育意识,因此管理育人首先要求管理着的德育意识的树立与强化。德育意识是基于对学生的热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的教育观,它要求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德育不只是专职德育工作者的事,每一教职工都应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负有责任,主动地利用各种德育时机,适时对学生的思想观念与品德养成施加积极影响。

高校管理育人更对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尤其是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管理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执纪严明尤为重要。管理的育人职能实际上是渗透于对人、财、物、时间、信息的组织、处理和运用的管理活动之中而得以发挥作用的。很难想象,一个业务素质不高、连本职工作都很难胜任的管理者能结合业务活动做好德育工作。更何况,其业务素质不佳本身即对学生产生负向的示范作用,怎么可能成功地担负起育人职责呢?

然而,并非一个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德育意识的管理者,就肯定能够胜任德育工作。决定他能否适当、有效地对学生施加德育影响的,是他的德育能力的高低。“德育能力包括管理者自身的思想道德认识能力与践行能力、把握德育内容的能力、掌握德育规律并据此选用适当的德育方法的能力、德育信息的搜集与处理能力、了解并正确评价德育对象的心理品质和操行的能力、控制德育环境的能力、德育语言的表达能力等方面”,且以管理者自身的道德认识能力与践行能力最为重要。这些能力是对一个管理者履行其德育职责的全方位的素质要求,要具备这种素质当然不能一域而就,只有凭借管理者在较强的管理者育人意识的基础上,长期不懈地进行品德修养、理论学习和管理实践的锻炼才能达到。

管理育人中直接的德育活动多是偶然性的,常是针对正在进行或刚刚发生的某些突然性事件的正确处理本身就会直接起德育作用。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握德育时机,运用适当的德育方法,还需要足够的德育机智。这种机智既源自个人的察赋,更需要通过长期的管理育人实践中的摸索、锻炼方可形成。

四、作为管理的特殊领域的高校德育管理

由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德育管理是高校顺利实施德育工作、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通过对高校德育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德育管理也体现出了宏观上的较强的德育功能。

(一)高校德育管理体制的建立。为使高校的专职德育工作以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形成德育合力,实现以上方面的最佳组合,充分发挥各自的德育效能,高校必须以党委为领导核心建立和完善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其管理机构由校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尤其是分管德育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具体实施德育管理工作,要求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上下畅通,左右协调,指挥有力。

(二)德育目标的确立、分解与德育工作计划的制定。这是高校德育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高校德育的方向已由教育方针所既定,德育目标的确立则要由高校德育管理机构采取民主讨论的形式集思广益,遵循先进性、时代性、层次性等原则,具体规定大学生在政治观念、政治理论水平、民族精神与爱国情怀、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与道德品质方面应达到的水平。目标确定后,就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将之分解为各部门、个人的子目标或具体任务,并要求各部门乃至个人制定各自为达到目标而进行德育工作的计划,包括学期计划、年度计划等,由学校德育管理机构审批,加强各方面的衔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然后交付具体工作部门实施。

(三)德育过程的组织、协调与控制。这是高校德育管理的主要部分,持续作用于整个德育过程。其工作包括:为计划的实施配备人员,确定组织系统,并适应情况变化调整安排;加强关系协调与信息沟通,以保证各自系统的协同性;进行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增强其德育意识,提高其德育能力;了解和掌握德育进展状况及学生对其德育效果的反馈信息,对照目标进行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设计应急方案,及时纠正错误、弥补缺陷,修正计划与实施方案;促进德育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德育效益的提高;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努力程度与德育绩效分别给予表扬、奖励或批评、处分;等等。以上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决定德育目标能否实现,也直接决定着高校德育管理之育人职能的实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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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服务型政府

1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场、企业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普遍把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规外)往往是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物品无利可图;对个人而言,则往往无力承担。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即某人参与了公共物品的消费,却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产成本而依赖他人支付。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车的心理)导致了集体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场提供。经济学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务行政的范围:政府只应该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应该涉足私人物品的生产。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率的供给,政府没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产。二是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虽然政府应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决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生产。即使事实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业去尝试和寻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强制性权力的情况下提供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方法。人们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种在过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为之支付费用的人排他性独享的服务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服务,进而使市场方法能够在它此前无法适用的领域中得到适用。政府不得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意味着私人和私人企业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是面向市场开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向私人开放,与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为服务型政府,不仅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服务行政的弊端会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较为严重,旧体制下最困难的问题被积淀下来,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也已凸现。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与行业垄断、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规范发展。服务型政府,正是改变过去政府管理中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2.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正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三个代表”的最终落脚点。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就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

2.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各国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风中,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务型政府为其主要目标。1994年,英国政府进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计划,提出新形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美国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报告认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简、减少政府赤字的问题,更需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力量彻底重塑政府对民众的服务工作。还有新西兰的“公共服务部门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政府改革的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在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进行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的机构改革。

3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3.1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所谓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仅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必须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本领。具体而言,要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主动性。国家公务员要有主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热情,善于发现问题、了解问题,会做调查研究,能够以敏捷的反应能力去体察、了解社会客观事物,并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公务员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达到行政目标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寻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经济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机关的活动以及相关的制度对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因而国家公务员在理念上,要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政府所提供的机会和福利尽可能地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具体的施政行为中,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亲而优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视。消除个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

3.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个原则。①合法原则。即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没有规范性文件依据,而依部门内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则。指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则。要求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缩短时限,避免多头、重复审批,提高效率,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④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行政审批权,就要对审批的事项负相应责任。行政审批机关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对许可对象的管理职责或者违法审批要追究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⑤监督原则。即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保证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审批权,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对审批提出异议,要做出书面答复,并告知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将处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投诉人。“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是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强调其中一项或几项。特别是要把握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有机统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则的审批事项,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则,该项审批也应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取消;虽然符合合理原则,但不符合合法原则,则应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制定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3.3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将原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能集中到一个大厅,面向服务对象统一提供对口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别找各部门科室,就在大厅内一次性解决问题,由跑多门变为进一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的制度还有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第一个受到咨询的公务人员负首要责任。如所询问事务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则必须负责接待并为之办理所有事务,若不属于本窗口服务内容,则负责指点或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接待,不得推诿搪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切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及管理规章一律公布于众,对服务质量和提供速度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与公开承诺制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运转机制,是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将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公开所有办事过程,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3.4发展电子政务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起以为公众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发展电子政务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提高服务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广泛地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的过程。公众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资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体、更个性化的服务。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决定了上网的政府必须实行政务公开。首先是要求政府行为公开,无论是政府决策还是政府审批都不能实行暗箱操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接受人民的监督。再就是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凡是法律规定需要向公众公布的政务信息都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开。

3.5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有效途径。

公共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或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务社会化可以使许多非政府机构加入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队伍中来,这样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转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这也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前提。

要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或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会的成长,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建立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将成为政府社会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取向之一,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职能管理论文范文6

在FIDIC条款中,几乎找不到组织协调这样的字眼,可是,在整个条款中却始终体现着组织协调的职能。所谓组织,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经分工与协作,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组合体。组织内部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在小浪底的主体土建工程中,大坝、泄洪、厂房分别为一、二、三标。一标由意大利英波吉洛(IMPERGILO)公司为责任公司的黄河承包商(YELLOWRIVERCONTRACTOR)联营体(简称YRC)承建。

YRC的组织机构中除秘书部、安全部外,主要有生产部、技术部、行政部和设备部。生产部负责开挖和填筑、混凝土工程、料场开采;技术部负责计划、试验、测量、合同管理;行政部负责财务、人事及后勤;设备部负责机械、电气的运行和维护。YRC的现场经理由其责任公司任命,在项目经理给定的权力范围内,具有现场处理合同事务的最高权力。

根据工程监理的范围和目标,大坝工程师代表部设立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这样“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6个部门。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和协调,还从有关部门抽出有经验的工程师组成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包括基础处理,大坝填筑、开挖及生产。这些工作组里分别设置相应的专业助理,如筑坝材料及试验助理、地质助理、安全助理、环保助理、原观仪器助理、混凝土材料及试验助理、材料助理等。现场工作组和专业助理由工程师代表直接领导,在施工监理和组织协调中是工程师代表得力的助手。所谓协调,就是联结、调和所有相关的活动及力量,使之齐心协力,从而实现自己的预定目标。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过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在基本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了招标承包制,项目建设投资也逐步形成了多元化格局。这些都使得项目建设中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不同。同时,由于招标承包制带来了新的甲乙方关系,业主和施工承包单位成为构筑在经济合同基础上的新型关系,而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因此,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矛盾,不能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解决,只能依据合同通过协调的方法化解。特别是一些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其合同本身也不可能没有疏漏、合同履行也难免不产生偏差,加上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制约合同的履行。所有这些都需要进行协调,监理在这里就起着当仁不让的作用。在小浪底工程大坝标的施工监理中,工程师代表部为了实现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3大目标,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

2大坝标施工管理中的组织协调事例

2.1努力消除村民干扰

从YRC1994年进点小浪底工地到1999年初,当地村民分别在东河清工作场地临建工程、石门沟石料爆破现场、马粪滩砂石料场等施工场地进行了上百次干扰。YRC向工程师代表部提交关于村民干扰的信件达30多次,累计提出工期索赔近100d,费用索赔人民币数百万元。

东河清是YRC后方的办公和工作基地。工程初期,这里除了要修建机关办公室外,还有非常重要的机械装配和维修车间等设施需要马上建成。当地村民为了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满足自己的经济要求,采取堵塞交通道路,切断工厂栅拦,破坏建筑标志,强行装车卸车等非法手段,不同程度地干扰了YCR的施工现场的工作。为此,YCR一次又一次地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在业主方面,他们不但不同意YCR索赔,反而向YCR提出反索赔。理由是: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5.1款的规定,“承包商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必须负责保证工程安全,如不按此规定,依照第一部分60.2(B)款可拒绝向承包商付款。”并认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该有自我独立组织管理所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而不应该依赖业主,更不应向业主提出索赔,认为YRC干扰了工程施工正常秩序,业主保留向YRC索赔的权利。

根据FIDIC通用条款42.1中之规定,在按照合同中关于实施工程顺序的要求和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后,业主应给予YRC相应的工地和提供通路,以使YRC能按条款14所指的计划开始并实施工程。而现实情况是,村民对这些场地和通路进行的干扰影响了YRC的施工。显然,业主有关方面向YRC提出反索赔是不恰当的。

经过工程师深入细致的现场调查,关于YRC提出的时间索赔问题,工程师认为:临建工程在施工进度安排上本身就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它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没有直接的联系。再从YRC报来的月进度报告中可以看出,其临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没有多大出入,基本上是按计划进度进行的,月进度报告中也没有反映出村民干扰影响其进度的问题,这是第一点;其二是不但没有对主体工程的进度造成影响,相反,根据YRC自己的要求,右岸坝基开挖开工时间比原计划还提前了1个月。这也充分证明无论是临建工程还是后来的主体工程施工,虽然受了村民干扰,但并没有影响到大坝工程的总进程。因此,YRC提出时间索赔是不合理的,不应给予考虑。

关于YRC提出的费用索赔问题。工程师认为:YRC提出的索赔费用是根据机械设备怠工小时台班费,再加上有关人员的工时费计算的,施工工地的运输、装载设备的怠工与工厂生产设备的怠工在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尤其是在临建工程的施工期。在临建工程施工期间,部分运输设备、装载设备闲置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们本身不像工厂的生产设备那样是连续生产的设备。因此,不能认为因村民干扰而造成的设备闲置构成了费用索赔的理由。除非那些设备本身是按台班费租来的。如果是后者,那么应该根据YRC实际租用所支出的单据按照其所影响的时间补偿YRC因此而受的损失,否则就不能给予设备闲置费用的补偿。因为YRC完全可以用其它时间的闲置设备来完成所要完成的工作,其设备的生产力并不受村民干扰的影响。至于劳务费用,工程师认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条件是这些劳务费确实是由YRC额外支付给了这些劳务者。这一切都需要YRC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这些额外支付。

在石门沟爆破现场,当地村民以爆破影响了正常生活,带来了危险等理由,经常成群结队地阻塞料场进口,使YRC的施工车辆进不去出不来。有时候,村民连已经装上炸药,随时都可起爆的现场都要去阻挠,并声称不解决问题绝不撤走。以此要求当地政府和业主解决他们想要解决的问题。村民的行为不仅危及他们自身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影响料场的正常开采和运输作业。

面对村民的干扰,YRC束手无策。他们只有以雪片一样的信件不断飞向工程师代表部,目的只有一个,仍然是费用索赔!工期索赔!

针对石门沟爆破现场的具体情况,工程师在YRC和村民之间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要求村民遵纪守法,不能干扰国家的工程建设;另一方面,为了消除爆破对村民的不安心理,要求YRC严格检查每次爆破的孔距、排距、药量,在爆破时注意观察对周边村民的实际影响。必要时YRC应减少一次起爆药量和总爆破方量。如果由于YRC爆破的冲击波和飞石对村民造成了直接损失,则理应由YRC补偿。每次爆破,工程师始终监守现场观察、了解实情,为正确协调解决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另外,如果属于当地政府遗留的问题就应由业主出面去处理。

工程师的意见反馈给业主后,很快引起了业主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他们立即与洛阳市、孟津县有关部门联系,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与此同时,洛阳市协调办、孟津县县长、孟津县驻小浪底工地办事处以及孟津县有关乡政府也分别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村民干扰大坝施工问题。为了彻底解决附近村民对工程的干扰问题,保证小浪底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由业主会同洛阳市人民政府、孟津县人民政府、小浪底镇人民政府、孟津县移民局,于1999年4月11日专门召开了石门沟料场爆破影响补偿协调会议并达成协议,在业主已支付补偿费的基础上,因移民及场区规划考虑不周,石料场爆破确实给村民造成了一定影响,故再支付一笔费用,由小浪底镇政府平衡掌握,全部用于石门沟料场附近村民因爆破震动影响可能引起的房窑维修费用。全部费用由小浪底镇包干使用,一直到2001年年底(实际上,爆破工作已于2000年6月就已全部结束)。同时,孟津县人民政府以及小浪底镇人民政府也承诺,补偿费用支付后,要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小浪底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政府行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从此以后,大坝标的施工再也没有发生过干扰。承包商不仅没有再提出工期索赔,反而比合同计划进度提前13个月完成大坝全部填筑。

马粪滩砂石料场是当地村民干扰的另一个目标。自从马粪滩砂石料场开采以来,附近村民不断进入该料场,从挖掘出来的砂石料堆上拣石料到外地出售,严重影响了大坝反滤料、过渡料的正常生产。为此,YRC多次来函要求解决,同时提出索赔,严重时甚至只能暂时停止了加工厂的生产。面对马粪滩砂石料场的混乱局面,工程师感到事态严重,如果不尽快处理,将会给工程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村民在已征用的场地内采拣矿石和扰乱生产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予以坚决制止。这对保证大坝填筑进度和实现“九七”截流目标非常重要。在工程师的主导下,业主的公安、环保等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使这一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2.2迅速平息罢工风波

1994年12月,小浪底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年底大坝右岸坝基开始开挖。经过8个多月紧张施工,到1995年8月右岸坝基开挖基本结束,大坝工程进入填筑施工。根据用人计划,大坝标承包商需要裁减人员,并在1995年8月10日公布了裁减计划。工人对此无法接受,便于1995年8月11日凌晨夜班交接班时开始罢工,用26台大型施工机械堵住了YRC东河清工作场地出入的大门。8月12日,大批工人聚集在中方雇员营地外的交通路口,秩序混乱,机动车无法行动,愿意上班的工人也无法到达工作现场,并受到个别人阻挠和威胁。

事情发生后,工程师代表部立即派人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工程师代表和咨询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也亲自到工人聚集地了解情况,并告诫雇员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合理合法,罢工活动应符合中国的宪法及法律。同时明确指出,在小浪底这样的国际工程上罢工闹事是不合适的,劳资问题可以与YRC谈判解决。

为了尽快平息风波,工程师一方面深入现场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有关部门联系。8月12日和13日,业主的主要负责人两次召集工程师、业主等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罢工情况及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工程师及业主的大力协调下,承包商与工人代表终于达成协商意见,使矛盾很快化解,罢工得以平息。8月14日,罢工工人复工,各工作场面秩序良好。

罢工现场刚刚平息,YRC就于8月14日、15日两天连续致函工程师,称这一罢工引起了对大坝工程的推延和破坏,该问题应属于业主的风险范围,要求就生产损失和引起的其他费用提出索赔。针对YRC的来函,工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FIDIC条款为准绳,明确指出这个事件完全是因YRC与其雇工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根据合同通用条款34.1的规定,雇佣劳务是承包商自己的事,而劳务与YRC之间的纠纷自然也就应由YRC自己去处理。

其次,YRC与所雇工人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就束手无策。这次事件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另外,YRC突然公布要大规模裁员,由此诱发了这次事件的发生。所以,工程师认为这次事件不应属于业主的风险范围,而恰恰属于合同专用条款第20.4(V)款中所指的例外情况,即“完全局限在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因此,YRC不但不能向业主索赔,相反,这次事件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应全部由YRC负责。

在这次罢工风波中,由于工程师的大力协调,不但使罢工风波很快平息,而且在YRC提出无理要求时,公正地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2.3妥善解决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是YRC遇到的又一个问题。由于YRC的砂石料加工厂建在河清村是由业主指定并划拨的,自开工以来,粉碎石料的噪声直接污染着周围环境,对村民尤其是对河清小学影响最大。河清村委会多次向业主和YRC反映情况。YRC试图采取安装隔音罩来降低噪音,但收效不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对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不大于55DB(A),夜间不大于45DB(A)。而YRC加工厂产生的噪音,经洛阳市环境监测站采样分析,有的位置在白天就达96DB(A),经市、县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多次监测,结果都是超标。

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19.1(C)的要求,以及我国噪声防治有关法规的精神,工程师认为YRC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其现场作业产生的噪声。如果找不到有效的消声除噪办法,则应考虑同意将学校搬迁新址。但考虑到工厂位置是业主提供的,那么噪音的产生也就与业主有关系。所以,在工程师、业主、YRC三方面反复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搬迁达成共识,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起签订了协议书,YRC拿出20万元人民币,业主承担12万元人民币共计32万元作为河清村小学全部搬迁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另行解决,不再向YRC和业主索取。地方政府也保证今后不再因YRC在砂石料生产的噪声找麻烦或闹纠纷。

2.4协助缓解资金困难

1996年初,YRC多次来函,希望工程师协助从业主那里借款8000万元人民币,以帮助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对此,工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和分析,认为YRC的困难主要是由于大坝填筑尚处于准备阶段,料场开发和土料储备等大量生产活动没有收入,加上右岸设计基础面比招标时抬高很多,使石方开挖工作量减少了将近二分之一。因此,YRC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YRC还必须为工程设备购置、辅助设施建设以及必要的经营管理活动支付费用,以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原则上讲,出现资金困难主要是YRC自己的责任,是他们在投标时由于对资金流的估计不充分造成的。但是,如果不协助解决这一困难,势必影响YRC的履约能力,从而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如果直接借款,又不符合我国银行的有关规定。那么,要解决YRC这一困难,就只有遵循既对工程有利,又不损害双方利益,而且必须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样一个原则。

在工程师的积极努力下,业主也表示了尽可能支持。按FIDIC条款规定,工程师可在28d内证明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业主可在收到临时付款证书后的28d内向承包商支付,最终证书可在56d内支付。但是,为了缓解YRC的困难,工程师和业主都尽量缩短了对YRC中间支付申请的审核时间。

按合同规定,应在承包商填筑完成并且质量、进度都合格以后才能一次性支付。为了缓解YRC的困难,采取了对YRC完成的填筑备料(1区料和反滤料)给予部分支付的办法。

另外,对当地劳务调差及“新劳动法”的补偿等等这样比较繁锁,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审查以后才能确定其支付金额的项目,采取了预付的方式,即根据预估先支付部分金额,待审查结束后再最终核定实际的支付金额。

通过以上措施,大大缓解了承包商施工中的资金困难,从而保证了大坝标工程的顺利进行。

2.5积极处理设计变更

小浪底截流后,坝体施工项目进入工程的关键线路。截流后从基坑抽水、基础开挖、河床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到主坝坝体填筑等都比计划提前完成。可是由于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给工程带来严重影响。

1997年7月设计方面提出的主坝河床槽孔防渗墙的施工图与合同招标图相比,河床基岩面轮廓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老虎嘴”、“悬石”、直立岩坎和两个大台阶,从而增加了施工难度,分包商为此提出需增加的工期将直接影响1999年防汛目标的实现。面对严峻形势,工程师代表组织质量控制部和有关人员与YRC进行了3个月的谈判、研究和讨论。经过补充勘探、方案分析,最后制订出了包括对各个特殊部位处理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同时,确定了一、二期槽孔接头采用国内外水电工程中首次使用的“横向槽孔填充塑性混凝土保护下的平板式接头”新工艺。在实施中严格管理,合理协调,结果不但工期未延长,反而提前了58d完工,总费用比合同所规定的还少600多万元,并且施工质量优良。

左岸心墙区岸坡与河床砂卵石层接触处是一个直立的,高20余m的陡坎,长约140m。原设计方案是在岩坎下进行大开挖直到20余m深的基岩面,现浇混凝土防渗墙,沿岩坎回填约2万m3素混凝土,形成一个与岸坡一致的人工边坡,心墙土料从基岩面开始填筑。如果按照这一方案施工,工期需要7个月。并且因为心墙区的施工区域窄小、采用这种方案工序多,干扰大,必然要占用直线工期,会严重影响1999年渡汛目标的实现。工程师预见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低于上述主坝河床槽孔防渗墙的变更。通过对河床复盖层勘探资料的仔细分析及对主坝工作条件的理论探讨,工程师认为不需要大开挖处理。因为这样做反而对安全不利。在与业主、设计院多次共同讨论研究后,最后改为采用高压旋喷灌浆桩对砂卵石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实施中由于与其它项目合理安排,致使这个新增加的设计变更项目没有占用直线工期。最后经设计者试验检验,认为达到了预期效果。

3体会

通过大坝标施工管理的实践,感到作为一个合格的、尤其是国际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在处理和协调施工中的问题时,无论是对待业主还是对待承包商,都必须坚持行为公正。这也是FIDIC通用条件第2.6款所明确规定的,同时,要注意同业主和承包商都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只有这样,工程师才能公正地处理和协调施工中的各种问题。也正是这样,YRC的现场经理马尔瓦涅先生才激动地说:“我到中国来,很幸运碰到这样好的监理工程师,因为他们处理问题公正,很少扯皮”。也正是这样,大坝工程师代表部(西北院小浪底监理中心)连续4年5次被业主评为先进集体。

(2)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条件和有关法律,具备比较全面的知识结构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因为监理工程师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核心,随时都有可能协调施工有关事项。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约束力,因此,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作出的决定都必须符合法律(包括合同条件)的要求。另外,只有熟悉了合同条件和有关法律,具备比较全面的知识结构及实践经验,才能提高监理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最终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必须重视组织协调的作用。在工程项目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中,人们往往比较注意控制和管理,从而忽视协调;在协调中,人们往往比较注意施工现场协调,从而忽视监理单位内部的协调。有的虽然也讲协调重要,但在具体问题的对待上却是另一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