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范例6篇

防震减灾范文1

为什么会发生地震

地球时时刻刻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地球的运动变化产生许多力,其中最主要的“防震减灾”。

地震有前兆吗?

地震和风雨等自然现象一样,是有前兆的,是可以预测预报的。

震前动物异常

地震前动物比人先知先觉的科学道理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是震前动物的异常现象在我国古代地震资料中早有记载。

震前植物异常

震前植物异常现象与气温、地温变化有一定的关系。震前气象异常

临震的气象异常种类繁多,形式多变,主要包括震前风、霜、云、雨、雹、雪、声、光、电、气压、地温、气温、旱涝、日月光象等等,是非常丰富的。震前出现兰、白闪光,红绿光。

震前地下水异常

地震发生在地下,地下水埋藏于地层之中,地震前应力的变化引起地下水位的上升、下降,井水翻花、冒泡、打漩、发浑、发响、变温、变味、浮油花或引起化学成份的变化等,都是地下水震前的异常现象。

地震发生时应沉着应震,立即采取行动避震。假如你的行为镇定自若,就会获得安全,躲过灾难,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地震后被埋压怎么办

防震减灾范文2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并有制止和举报阻碍、破坏防震减灾工作行为的权利。

第六条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提出确定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的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震情跟踪制度、地震前兆信息传递网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加强预测,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震监测预报需要和规划要求,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预测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

各地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同级财政承担。

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地震监测台网,由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八条对可能产生诱发地震的大中型水电站、水库以及其他重大工程,应当根据防震减灾要求设立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监测台网由工程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并管理,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其台址勘选、设计和参与技术验收,并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遗址、遗迹。

第十条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测报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

在震情跟踪中,发现临震异常,情况紧急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批准和48小时之内的临震警报,同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向社会或者泄漏地震预测意见。

与地震预报有关的地震宣传报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地震灾害预防,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本省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的规划和指导,逐步提高其抗震能力。

第十三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它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审定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地、州、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实施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对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应当包括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施工。

第十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

铁路、公路、民用航空、水利、电力等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各专业抗震设计规范,负责管理本系统、本部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

第十七条对已经建成的大型公共活动场所、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设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科研、培训、演习、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震害预测等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昆明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大中型企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单位和场所,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助装备的储备和使用训练工作。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10日。

预报区临震应急反应措施包括:

(一)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二)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三)要求有关部门对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五)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第二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5.0~5.9级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般破坏性地震,震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工作。省人民政府根据灾情和震情,组织有关部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发生6.0~6.9级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震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抗救灾工作。

发生7.0级以上可能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特大破坏性地震,省人民政府和震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实施紧急应急措施。

第二十三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抢救、自救和互救,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及时将震情和灾情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

(一)地震部门负责震情和灾情的速报、地震趋势判定、地震恢复重建中的烈度复核;会同建设、民政、卫生等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并将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二)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济、接收捐赠、灾情核查统计和组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建设部门负责灾区重建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鉴定、统计工程损坏情况,指导城乡房屋抢险排险,组织市政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救治伤员,做好灾区医疗和防疫等工作;

(五)电力部门负责电站、供电线路的抢险和恢复供电工作;

(六)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抢险排险,解决饮水困难;

(七)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党政机关、新闻单位、金融机构、抗震救灾物资等的安全和火灾扑救及预防;

(八)电信部门负责通讯设施的抢修,保障通讯畅通;

(九)交通、铁路部门负责被毁公路、铁路的抢修,保障灾区交通及抗震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第二十四条抗震救灾所需资金和物资,通过国家调拨、自筹、生产自救、国内外捐赠、保险理赔和信贷等方式筹集。

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一般破坏性地震的恢复重建方案,由震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和实施;严重破坏性和特大破坏性地震的恢复重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震区各级人民政府实施。

重建方案应当采用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复核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设防。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监测环境造成危害的;

(二)破坏列为保护的地震遗址、遗迹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

(二)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批准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立项施工的;

(二)擅自向社会或者泄露地震预测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虚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防震减灾工作中,不服从命令、、、的;

防震减灾范文3

(一)进一步加强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建设好全县群测群防体系是扩大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基础的重要环节,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短临预报有所突破的关键,是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震后快速应急的重要保障。所以,借此次宣传活动的契机对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宏观观测员、中小学校的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及谈心交流,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的业务素养。并发放了《丽江市地震群测群防基本知识读本》及相关的地震科普知识读物。从而进一步增进了专业人员与宏观观测人员之间的联系,为更好地开展好防震减灾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进一步加强宏观观测点的建设,××县位于中甸—大理地震带上,主要断裂有龙蟠—乔后断裂、大具—大东断裂、鸣音—三古断裂,历史上多次遭受5级以上地震的破坏和影响。所以,我局在原有两个宏观观测点(九河南高占泉、巨甸岩固泉)的基础上,在主要断裂上增设大具岩窝龙潭泉、龙蟠兴文龙潭泉及拉市美泉三个宏观观测点,并聘请专职观测人员进行观测水温及其它宏观前兆异常,使全县宏观观测分布更趋全面、合理。

(二)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我局将人员较集中的学校作为宣传的重点,达到“宣传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目的,积极开展5.12系列活动。通过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光碟、进行地震基本知识讲座和地震应急演练等形式,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了地震基本知识、科学避震知识、震后自救互救措施等。先后到××县一中、××中学、拉市二中、九河中学、塔城中学、龙蟠中学、大具中学及塔城完小、大具完小等学校进行了宣传活动。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及防震避险演练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要求各学校制定防震避险应急演练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此次活动期间在丽江日报刊登《防震减灾进校园》等图片和《××县认真开展“5.12”地震科普宣传》等宣传文章;同时在丽江电视台和××县电视台同时播出了《丽江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

防震减灾范文4

(2)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3)防震减灾,造福人民。

(4)天灾无情,不防不行。

(5)防灾有预案,临灾不慌乱。

(6)防灾必须科学,减灾也是发展。

(7)防震依靠科学,减灾依靠大家。

(8)普及防震知识,弘扬减灾文化。

(9)参与防震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10)家事国事天下事,防震减灾是大事。

(11)防灾减灾重如山,全民携手保平安。

(12)防震减灾不落空,关注民生便有功。

(13)预防灾害从头抓,灾难临头不用怕。

(14)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15)防灾,未雨绸缪;减灾,莫失良机。

(16)防震减灾,功在当代,利泽千秋。

(17)树立防震减灾意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18)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收益。

(19)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20)居安思危群测群防,未雨绸缪抗震设防。

(21)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抗震救灾能力。

(22)常思灾难之害 常修防灾之功 常积救灾之德。

(23)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24)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法制意识。

(25)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6)增强防震减灾观念,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防震减灾范文5

【关键词】防震救灾 文化 减灾

一、防震减灾文化的重要性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大地震,这场震级特别大、影响范围广、次生灾害非常严重的大地震,让我们再次目睹了自然灾害的强大破坏力。世界人民在为日本人民祈福的同时,也在第一时间对他们在遭受强震巨灾后体现的“镇定”、“井然有序”等临危不乱的精神表达了称赞。是什么让日本国民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能表现出如此高的应对素质?——是一个国家的防灾意识,一种民族的防震减灾文化。

地震可以说是日本国民生活的一部分,做为一种习惯,他们早已做好地震随时到来的心理准备。临危不乱和井井有条,是他们对地震所持敬畏与无奈的对策,是长期以来不断防震避难训练的结果,更形成他们社会的整体防震减灾文化:包括国家战略和国民意识。日本建设抗震强国的国家战略以严格的工程抗震为基础,以完备而有力的法律体系为保障;日本国民强烈的防灾意识,表现为在地震发生时高效有序的自救行为以及在救灾过程中的有序及镇静,这种意识的建立都要归功于日本平时无处不在的防灾教育,一种强大的防震减灾文化背景下的潜移默化。所以,面对灾害,日本人一般都能采取冷静沉着的态度,从而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灾难带来的损失。

然而面对危机,一个个例子折射出中日两国人民的防震减灾文化的差距。2008年的汶川地震,我们出了“范跑跑”,2011年的日本大地震,我们莫名其妙的的抢起了盐……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负面的风潮,这是防灾文化缺失的最典型体现。把视野再放宽一点,这些年,在各种各样的危机事件中,我们时而为“猪坚强”而感动,时而自己也会打酱油,躲猫猫会成为一种致命游戏,“走路死”不仅仅是偶然……每一个代表性事件都体现出政府和民众的一种惯性思维,所有的思维汇聚起来,体现出一个国家对待危机管理的一种态度。在防震减灾文化的建设上,我们和日本是有差距的。汶川地震的诸多感人事迹让我们看到:在大灾大难面前,绝大部分中国人是山崩海裂、百折不挠、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尊重生命,不言弃、不放弃,面对灾难我们都有自己的道德选择。然而,对比灾难的损失程度,我们却只能痛心。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说过,“灾前防御比灾后救援更人道,也更经济”。事实告诉我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文化,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救灾的能力,比具有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更重要。

二、如何建设防震减灾文化

4年前的汶川地震,让我们重温了恩格斯100多年前讲的一句话——“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巨大进步为补偿的”。总理在北川中学黑板上写的“多难兴邦”四个字,让全社会在灾难面前总结经验,反思过去的行为。社会要反思,个人也要反思,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防震减灾力量。用防震减灾文化,去面对我们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第一、政府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主导力量,应当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科学发展理念。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是中国的优良文化传统。政府对待地震灾害的态度,直接影响着社会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投入和水平,必须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忧患意识,时刻紧绷防震减灾工作这根弦。

各级政府应该树立责任意识,履行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防震减灾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责任重于泰山。在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下,政府治理灾害的态度、危机管理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执政者的形象,乃至我党的执政地位。

防震减灾工作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寻根溯源、标本兼治、未雨绸缪。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防震减灾工作的全局,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树立平时若灾时,灾时若平时的防灾理念。

第二、社会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主体,民众是构建安全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防震减灾文化的建设,需要政府顶层的设计和管理,更需要基层群众的参与和探索。防震减灾、造福人类,民众应该是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主体,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尤其要重视群众力量的孕育和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社会非政府组织机构的力量,让民间文化成为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重要一极。

第三、建立和健全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把宣传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好防震减灾安全文化工作,不仅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一定数量的骨干队伍、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一种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还必须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助理员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责任心,掌握必要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全面提高防震减灾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之不断地适应新形势。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搞好学校、商场、宾馆、医院等密集场所和安排生产领域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把建设落实到专人,落实到实处,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全社会资源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总之,一定要在政府和上级单位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加强防震减灾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以及防范意识的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开展工作,力戒做表面文章,抓住时机,充分调用有效资源,把防震减灾安全文化渗透到公众之中,使地震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真正把防震减灾安全工作变成光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从而提升全社会整体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只有让防震减灾意识扎根政府和民心,让防震减灾行动成为自觉,形成工程抗震的“硬实力”加防震减灾文化的“软实力”,才能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陈金锁.日本:防震减灾启示[J]. 防灾博览.2008(04).

防震减灾范文6

一、突出主题,丰富防震减灾宣传内容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实施五周年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防震减灾重要法律制度,继续抓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宣传贯彻,把防震减灾法律的宣传贯彻当成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世界标准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地震标准化和计量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依法行政情况。通过宣传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

2.强化地震基础知识宣传。要将地震科普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作为日常宣传的重点,让社会公众掌握地震的发生、地震灾害的特点、震级与烈度的关系,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近震和远震,地震的预报、地震的前兆等知识;掌握正确识别震前宏观异常现象和地震谣言;掌握地震发生后在不同的场所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注意事项,地震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技巧等。

3.及时做好应急宣传。地震发生后,积极主动做好地震事件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强化应急宣传准备,研究制定涉及本地区本单位防震减灾工作的备答口径库。

4.注重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围绕各地防震减灾工作实践,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导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展现防震减灾工作成就,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把握对象,坚持分类重点宣传

1.加强中小学生宣传。各市(区)地震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作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组织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疏散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使中小学生熟练掌握科学的地震基本知识和避震方法,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2.加强领导干部宣传。加强与干部人事、党校培训等部门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发放震情通报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达到提高重视程度、促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的目的。

3、加强社区居民宣传。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居民的不断增多,各市(区)要重点加强社区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和应急演练等活动进行地震知识和避震自救知识的普及,要充分发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示范作用,提高社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社区、更多的居民了解地震科学知识。

4、加强网络网民宣传。要关注网民这一群体对地震知识的需求,积极利用网络资源,根据网络的特点,引导网民学习掌握地震知识,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震情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回应网民的关注,维护社会稳定。

三、注重效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按照“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引导,开拓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社会效益。

1.抓住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地震局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世界减灾日”、“国际标准化日”等各个重要纪念日和时段,采取统一计划、集中组织、分布实施的方法,动员各方力量,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组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各市(区)要重点组织好“5.12防灾减灾日”前后的集中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强度,突出宣传效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

2.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网络的作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媒体优势,通过开设专版或专题节目,发表专题文章,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媒体宣传效果;要加强防震减灾门户网站建设,积极与当地主流网络开展合用,重要时段及时地震科普知识,满足社会对地震知识的需求。各市(区)地震局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的联系,在地震突发事件处置中,要及时震情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密切注意当地门户网站的舆情,及时解答社会公众有关防震减灾知识的疑问。

3.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安全示范社区作用。要重视利用现有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资源,巩固和扩大基地、学校和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基地向社会开放,组织社会公众参观学习,通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展览,生动直观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要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组织具有条件的社区申报部级和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各市(区)地震局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努力探索新的宣传方式。要积极开发新的地震科普宣传产品,通过文艺创作、科幻、科普作品等多种形式,创作出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简洁明了的宣传作品。要进一步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地震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创作,要发挥科普示范学校人才优势,力争创作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宣传作品,市局将在适当的时候举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要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积极参加中国地震局主办的“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

四、加强组织计划,确保宣传目标任务落实

一要加强计划,周密安排。要围绕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和阶段性宣传活动方案和计划安排,力求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持续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并于4月5日前报市地震局行政许可处(震害防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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