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例6篇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及宜居城乡创建、农村污染减排为抓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围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重点,统筹规划,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结合各镇(街)功能区定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周边的镇(街)要在发展中坚持环境优先战略,加大治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着力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山区镇要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加强镇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3、创新机制,协调联动。

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各镇(街)组织、引导和指导作用,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增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确保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13年,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基本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部分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染源减排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完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基本完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基本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建设;

实施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完成全县30%的自然村综合整治建设;

开展1至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实行“以奖促治”,综合整治;

开展生态镇村建设,建成省级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建成市级生态村(镇)6个以上;

开展宜居镇村建设,建成1个宜居城镇,2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二、主要任务

(一)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1、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

2013上半年完成全县各镇(街)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制度化、常态化。2013年底前,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为科学有序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2、稳步推进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统筹城乡供水,扩大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依法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到2013年,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

3、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影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防止水库水华及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4、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自来水管网,加强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方式实现连片、跨区域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农村居住人口分散的山区,因地制宜选择较小规模的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全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红山镇及其他山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且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对于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较好或旅游业较发达的村庄,可推广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符合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模式,将污水纳入邻近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6、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建设,使其服务涵盖县城及周边镇村。

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进一步清理农村垃圾,建立保洁机制,完善现有“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在远离集镇的村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清洁美工程。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回收,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以实现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运输机制,通过每家每户参与以及鼓励农村低保人员参与等多种形式,建设相对固定的环境保洁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维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运行。

(三)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农业污染减排。

7、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

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依法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要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畜禽养殖业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要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的环保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将其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2013年6月底前,要完成制订本地区畜禽养殖业整治方案,开展统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行动,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工作。

8、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以列入“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及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明确本地区农业源减排的目标、任务及工程项目,加大投入,推进畜禽养殖全过程综合治理、加快各类治污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改进养殖方式、提高养殖专业户小区化管理水平,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和统一治污,促进“十二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力争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9、积极推广生态养殖。

积极推动生态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开展环保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生态健康养殖示范畜禽养殖场(区),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开展生态养殖和固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模式向生态化转型,推动种养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和改造,完善环保设施。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节水清粪、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

(四)以实施名镇没村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推动村庄综合整治。

10、全面开展村庄综合整治。

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重点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坚持“抓点、带线、促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大力实施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某一类最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治理。

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到2013年全县完成全部建制镇总体规划,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以村庄规划为指导,结合宜居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抓好城镇的出入口以及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以内的村镇整治建设。按照建设宜居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强污水治理,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开展乡村清洁美工程,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卫生村”、“万村绿”等创建活动,实施“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实现每年整治15%的自然村的目标,改善农村生态条件。

(五)以开展生态示范及宜居村镇创建活动为重点,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1、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1至2个镇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注重加强生态村镇创建等基础工作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新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市级生态村镇6个。

12、积极推进宜居村镇创建活动。

认真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办发〔〕24号)、《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试行)》要求等,以宜居村镇创建工作为统筹,以宜居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的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2013年前建成1个省宜居城镇、2个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示范带动全县深入开展宜居镇村建设。

(六)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管为重点,促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

13、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在农村地区开发建设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地区工矿污染专项整治督查,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抓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开发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开展资源开发类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企业和业主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机制,督促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预防,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底要组织一次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自查工作,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生态治理和恢复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各镇(街)要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联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14、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监管为重点,从源头控制土壤污染,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的工业点源,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农用土壤造成污染,严格限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开展对主要粮食产区、瓜果和蔬菜产地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分类型制订和实施污染土壤管理对策,对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对受污染的农田土壤开展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七)以发展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5、积极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降低农药施用量。调整肥料结构,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肥料和垃圾堆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教育和引导农民提高化肥施用技术水平,结合合理的灌溉技术,减少化肥流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收集池,防止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16、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加大有机农产品基地、沼气示范等工程建设投入,推广稻田立体种养、“猪-沼-果”物能循环再生、丘陵山区立体种养、基塘结合、庭院立体经营等生态种养殖模式,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促进农产品规范安全生产。

(八)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基层环境监管水平。

17、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县监测站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建设;逐步建立并延伸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对农村饮用水、土壤及空气的环境监测能力。完成重点区域内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调整和扩大监测点位布设范围,在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增加重金属、蓝藻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同时,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对存在污染隐患或风险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对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境监测水平,使其逐步具备水、气、土壤中常规监测以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

18、加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镇(街)要设立专门机构,有条件的村可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强化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可通过将有关工作委托给村(居)委会、实行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卫生、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

探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建立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制度,由县生态办牵头分年度对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动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生态办、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行动进展情况,负责牵头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县环保局负责指导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问题村”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生态村(镇)创建等,强化农村饮用水源、畜禽养殖、矿产资源开发等环境监管,会同县水务局指导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县发改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审批立项,并及时下达财政年度投资计划;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订有关财政政策和措施,按规定落实和监管农村环境保护行动所需资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名镇建设、宜居镇村建设,协助各镇进行村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县村庄整治办负责村庄整治、名村示范村建设;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生态健康养殖,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源减排等有关工作;县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废旧矿山的生态修复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农村的绿化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保障体系。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用好省、市、县村镇规划编制和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项目,推动项目的实施。

统筹有关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项目和技术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资金优惠及扶持政策。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2

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规范,通过综合整治。建立起覆盖市区、乡镇、村屯的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乡镇所在地及所有村屯。城乡所有街路、巷路、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

三、整治内容

(一)实施城区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市区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扫责任区内道路(含边沟、下水井口、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建筑物、路灯、树木上无悬挂垃圾。

⑵清掏市区内公共旱厕。

⑶清理绿化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⑷清理城区河道两侧、河床及绿化带内卫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⑸整治全市饭店、食堂、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室内外卫生。

⑹清理各医院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⑺清理全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整治社区、居民区环境卫生

⑴清理责任区内巷路、胡同、社区、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固定垃圾点垃圾及时清运。

⑵撤除责任区有碍巷路硬化、绿化及巷路正常通行的三小”小棚厦、小栅栏、小围墙)建筑。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3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⑴整治城区各出入口环境卫生。无建筑残土和生活垃圾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⑵责任区内城区入口村屯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 镇人民政府

4整治市容

⑴整治主街路两侧店外店、散商游贩现象。

⑵清理沿街商户、流动商贩利用音箱、扬声器叫卖行为。

⑶清除城区乱贴乱画现象。

⑷清理主街路两侧居民私拉乱挂、占道晾晒。

⑸清理建筑工地在围档外占道堆放物料、施工运输车辆散落砂石泥土污染路面行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围档和悬挂标牌。

⑹清理大型货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碾压方砖或占用人行道搅拌混凝土、砂浆行为。

⑺规范城区内牌匾、灯箱、广告牌等设施

⑻早夜市管理到位。保证清洁。

⑼清理城区内违章建筑、占道施工和经营;规范主街路两侧商业网点前非机动车停放。

⑽监督城区绿化养护情况。

⑾果皮箱、道路牙石完好。

⑿做好马路牙石以上各种车辆管理工作。停放有序。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⒀清理火车站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 火车站

⒁清理客运站、公铁分流、小公共汽车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汽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5整治经商秩序

⑴整治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保证经营秩序良好,保洁清扫到位,商品摆放有序。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6整治机关、窗口单位卫生秩序

⑴清理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无卫生死角;各项设施完好无破损。

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党工委、各窗口单位

7 林业局、 工厂依照全市统一部署。

(二)实施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占道经营

⑴规范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路两侧商业行为。各种摊位、商贩一律入市(室)经营,发明整洁、优美的镇容环境。

⑵清理各类流动商贩。确保主街路和巷路交通顺畅,集贸市场经营有序。

2整治乱摆乱放

⑴全面清理主次街路两侧堆放的各种杂物。

⑵临街居民区内堆放的粪堆、柴垛、垃圾等。确保镇内街路及居民区环境整洁。

3整治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除城镇出入口、主次街道、镇中村、居民小区、市场、商场、医院、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垃圾。

⑵建立垃圾清运制度。无垃圾散落污染。

⑶全面清除街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上的拉挂物。

⑷修复给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顺畅,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村屯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卫生

⑴清垃圾:清除村屯出入口和村屯内的公共垃圾、粪堆。清除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杂物,修建垃圾箱,垃圾定时清运出屯。

⑵清污泥: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泥清理干净。街路两旁要修建排水明沟或暗沟。村屯公共排水沟要适用。

⑶清路障:农具、柴草堆、残土堆等占道堆放的要全部搬走。对占用公共道路、排水沟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要拆除干净。

⑷清柴垛:柴草垛禁止在路肩和树台上堆放。

⑸清庭院:撤除村民庭院内乱搭建的简易棚。清理室内外卫生,大门、围墙、栅栏无破损,做到整齐美观。

2整治道路:清除乡村道路两侧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路面平整无垃圾;村屯主街路、巷路要达到宽、平、直,边沟排水畅通。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方法

分三个阶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认真治理环境卫生死角死面。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期间。并把督导情况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中。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根据工作规范落实卫生整治的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3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流域市控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辖区内河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沿江、沿渠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沟渠、溪流整治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彻底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流域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意见》,按照《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有关要求,推进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和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重难点工作。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开展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进行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继续配合市政府对南高干渠改造工作,两岸配套建设隔离护墙。日常监管中,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继续各司其职,严于监管。区农林水局与市水利局配合进行河道整治;区行政执法局对南高干渠进行监管,及时拆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相关街道对南高干渠两侧卫生进行保洁,禁止下渠洗衣、游泳等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区环保局对南高渠进行巡查,拆除可能影响环境的工业污染源,每两个月对饮用水源进行1次水质监测。

(三)进一步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目前我区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各街道要加强巡查,如有违规养殖,发现一起要坚决拆除一起,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区环保局。

(四)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2012年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

1.站前大道(段)

站前大道(段)工程起点位于站前大桥,终点位于南环路,总长约3.76公里,道路宽60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7公里,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计划于2012年12月开工,预计2014年6月竣工。

2.七支路工程

七支路工程起于,终止街道乌石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道路全长779.26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1公里,计划总投资约120万元,年7月开工,预计2012年10月竣工。

3.东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淤

对东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20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4.南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於

对南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18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5.破腹沟截污管道清淤

对破腹沟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45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计划于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6.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50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2年3月完工。

7.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10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2年3月完工。

(五)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

继续严格环保审批,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强化执法监管,定期对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注重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及节假日检查,防止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

(六)巩固生态建设与保护

2012年区计划植树造林271亩,幼林抚育569亩,总投资42万元,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年11月开工,预计2012年9月完工。

三、项目安排

2012年,计划投入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62万元,实施整治项目8个(详见附件)。其中,饮用生活污水整治工程7个,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1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办理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委〔〕102号)精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对《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要求,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逢双月25号向区环保局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度,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4

1、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抓好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落实以及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分别削减2.5%、2.5%、2.5%、1%。

2、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涉重行业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铅酸蓄电池、熔炼、电镀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3、完成《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及上报,制定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

4、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巩固固废场外拆解整治成果,完成固废拆解区域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年度任务。

5、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30家规模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

6、抓好水产加工、酸洗拉丝两个行业整治“后督察”工作,加快推进水产加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酸洗拉丝抛丸技术替代工作。

7、制定出台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坞根镇创建部级生态镇、城西、城北创建省级生态街道及相关省级生态镇的复查。

8、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出台年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46个村连片整治,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0个。

9、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做好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力争完成青屿工业区规划环评编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量替代实施方案,并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

1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实施年度饮用水源保护计划,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

11、积极开展环境风险点排查工作,完成《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更新编制,做好玳尔合成革有限公司退役及相关后续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境污染引起的。

1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编制行业环境监察指南,推行基层网格化执法试点,出台按污染轻重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制度。加强监督员制度建设,完成全部省控以上企业、30%市控企业监督员制度建设。

13、抓好东部新区南、北片污水处理厂报批前期工作;力争完成东部新区规划环评审批、松门水产加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加快推进鱼粉加工行业整合搬迁工作。

14、加强涉重及突发性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如期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上报,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环境监测服务工作。

15、完成湖漫水库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做好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工作。

16、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办法》;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确保具有申领省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持证率达80%以上。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5

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级各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题研讨会,印发了《小湾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小湾镇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及17个子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两违”建筑专项整治方案》、《关于成立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的通知》、《小湾镇提升人居环境“六增”实施方案》《小湾镇“茶王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小湾镇路长街长园长湖长山长“五长制”实施方案》《小湾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小湾镇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等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计划,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小湾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小湾实际,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镇村组联动,聚全民之力,采取一项活动“促”、三个结合“推”、五个机制“引”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135模式”,扎实推进“四治三改一拆六增”和“七改三清”行动,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县印发学习。同时结合小湾实际,编制了印发《狠抓七改三清提升人居环境之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小湾提升人居环境七字歌》等1000余份宣传单,制作宣传横幅20条,永久性标语20条,大型中型宣传栏1块,小型标识牌若干。全镇上下比学赶超的氛围初步形成,环境建设对群众素质的正向激励效果明显。

三、全面统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七改三清”工作情况

我镇以锦秀茶王自然村作为“七改三清”示范点,由示范点带动全镇铺开“七改三清”工作。

1.改造农村道路。加快推进村组公路建设,逐步实施全镇124条181公里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争取新建3条53公里村组连接路面。争取提质改造7条48.2公里的沙石路面,争取祥临铁路隧道口站点与全镇公路网互联互通,服务好澜沧江沿江公路建设。目前为止全镇建成通畅工程硬板路134公里。村组公路开挖183条258公里。进村入户水泥路面45公里,产业通道80公里,全镇主干道公路硬化达100%。

2.改造农村民房。围绕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为919户,截至目前全镇已经全部启动。

3.改造农村饮水。截至目前,已完成梅竹、三水、华峰、春光、小湾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饮水工程建设,投资138万元;完成3个贫困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解决了2500人的人饮困难问题,投资90万元。为满足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供水需求,我镇计划对自来水厂进行扩建,目前,正准备进行项目的踏勘、测量、设计等工作,并将在近期引进一家有资质的机构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撰工作。

4.改造农村用电。截至目前,我镇11个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争取启动漩涡塘电站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能源项目,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5.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合理分离”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今年我镇改造旧圈舍40多户,新建危房改造户全部实现人畜分离。

6.改造农村厕所。逐步取消普通旱厕,建设卫生厕所,全镇范围内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房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

7.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

8.清洁水源。我镇累计建成人饮工程20件;完成农田水利冬春修工程40多件,治理水土流失4平方公里,完成库塘蓄水2000多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6000亩。

9.清洁田园。我镇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农地膜等安全回收处置。

10.清洁家园。我镇大力宣传,组织群众开展清洁家园工作,在清洁家园的同时,实行群众“门前五包”责任制,涌现出了一批以三水村干海自然村为代表的“清洁家园、美丽家园”自然村。我镇12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保洁机制,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伍12支。

(二)四治三改工作情况

1.治污。依法取缔集镇区过境河流非法采沙、采石、取土、矿采选活动,清理河岸垃圾,清除河道障碍物,严禁直排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倾倒废弃物,恢复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到各村宣传达6次,整治乱排乱放现象共20次。

2.治脏。12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环卫保洁机制,分别自发组织辖区内街道卫生整治36次,使我镇集镇建成区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垃圾池配置率达60%以上,垃圾综合处理率达5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3.治乱。以“万里公路绿化长廊建设”和“通畅工程”为抓手,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治理公路两侧乱堆、乱倒、乱摆行为,加强管养保洁。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执行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不准”要求,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管和日常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排污和垃圾清运,重点工程建设区采取封闭施工,切实治理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拉土拉沙车辆未加盖篷布、不按规范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等问题,做到境内清洁施工。集中整治新镇农贸市场、三水平掌街街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摊点乱摆、违法违规广告、消防安全隐患等,保持市场整洁有序。2018年来,共治理违章占道经营行为20次,治理线网乱接行为15次,治理粪土乱堆行为50次,治理垃圾乱倒行为30次,治理棚舍乱搭行为15次,治理农具乱摆行为30次,污水乱排行为20次,治理畜禽乱跑行为35次。其中3月份,我镇用时15天,对镇内大干线、桂花线近50 公里路域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清理路肩常年堆放的垃圾和弃土5000多立方米,清理侧沟20多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小广告300余处,平整路肩3.1万平方米。

4.治堵。我镇制定印发了《小湾镇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整治实施方案》,着力整治我镇道路交通拥堵,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停车资源。

(三)两违拆除情况

我镇“两违”拆除工作主要对集镇、村庄规划区内县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及景点周边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我镇共调查出16处违法违规建筑。计划于2016年至2020年全面整改完成。其中2016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92万平方米;2017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5万平方米,拆除建成区0.003万平方米;2018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计划拆除0.022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0.01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拆除“两违”建筑 11处 0.1019 万平方米,完成总量的63.3%。

(四)增花增绿情况

1.增花。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组织实施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小湾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规划方案》。结合我镇植被资源丰富、花卉植物种类繁多的优越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主干道进行特色化改造,充分发挥花卉植物的特点,以三角梅为主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和街道”。

投资10万元,在锦秀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道路两侧裸露的边坡上铺设草坪330平方米,播撒草籽1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5株,三角梅20株,野花组合210平方米,新建围栏90米,移栽黄冠菊、月季花、美人蕉等240平方米,新增木栏杆50米。工程计划总投资10万元。投资22万元,华峰村周围种植草坪475平方米,野花组合2300平方米,新建围栏155米,种植樱花55株,种植三角梅127株,红枫60株,花班65株,种植爬山虎85株。

投资13.5万元,在三水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在建筑周围和路边铺设草坪180平方米,播撒草籽4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75株,三角梅180株,野花组合160平方米,新建围栏25米。

投资40万元打造“鲜花盛开的街道”,在小湾加油站至镇区路段从加油站岔口上来,道路两侧主要以蓝花楹、三角梅、黄金叶为主题,打造整体性和视觉层次感。在岔口上左侧:种植三角梅36株,桂花17株,槟榔树4株,樱花6株,黄金叶86株,黄金榕球13株,香蕉5株,播撒草籽3327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479米,以达到入口形象引导。

在岔口上右侧:种植35株,黄金叶42株,灯台树6株,樱花5株,黄金榕球2株,白塔树1株,桂花8株,蓝花楹42株,播撒草籽1664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291米。

信用社上方至回头弯:砖砌花台94米,种植土回填224立方米,播撒草籽558平方米,种植三角梅14株,黄金叶20株,蓝花楹2株,桂花3株,冬青树球26株,红花油茶4株。 

(五)“一水两污”、建制村公厕及自然村垃圾池建设情况

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室关于加速推进乡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近期工作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7〕26号)文件安排部署,凤庆县小湾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内容及规模:集镇污水管网1km,污水处理设施1台,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1个,新建集镇公厕2座,建制村公厕7座(其中新建4座,改造3座),自然村垃圾池2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94万元,现已完成134万元,占计划任务的69%,其中:集镇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900米,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安装。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工程已完工。集镇公厕项目2座、建制村公厕7座已完工,自然村垃圾池项目24个已完工。

(六)自然村垃圾池、污水、公厕“三个一百”项目建设情况

我镇“三个一百”项目中的8个自然村公厕项目全部已完成建设;14个自然村垃圾池已全部完工;污水处理设施中,小湾村江边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蕨菜村蕨菜自然村、阿莫山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招标阶段。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继续狠抓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同时,不断完善提升我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范文6

一、总目标

动员全市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加大环境质量建设力度。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以贯彻《*市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和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为突破口,加大环保投入,基本解决我市目前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到*年,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功能区的要求;到*年,全市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创造一个与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优美、安静、舒适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针对我市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对环境污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保证我市环境质量建设目标的实现。具体的环境质量建设工程及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水污染治理工程

通过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综合整治河流、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手段,减轻地面水环境污染。*年,地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1、河流综合整治。

(1)对*等七条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提高河流的防洪排涝标准,削减河流的污染负荷,达到治河治污的目的。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协助,规划国土局、*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大沙河、布吉河特区段整治由市水务局负责,*区配合。莲塘河整治由罗湖区政府负责,市外事办公室办、水务局配合。*整治由宝安区政府负责。*河段整治由龙岗区政府负责。*年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2)抓紧*河治理二期工程,*年底前完成布吉河口至福田河口、皇岗大桥以下至河口段的拓宽、挖深和填筑河堤,提高*河排水泄洪能力。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计划局、环保局及武警部队配合。*河治理三期工程*年开始,*年底前完成。

(3)在宝安、龙岗区大力推广使用微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处理不易集中的分散性生活污水,减轻广泛的村镇面源污染。市环保局负责制定推广方案,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年完成。此项工作由宝安、龙岗区政府具体落实,宝安、龙岗两区区长为责任人。*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推广。

2、饮用水源保护。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避免饮用水源造成污染。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1995]196号)划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控制线。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环保局配合,*年底完成。

(2)按产业政策严格限制重污染企业的发展,对现有的电镀、印染、皮革加工、养猪场等重污染企业,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其废水废渣达标排放,对个别经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责令其搬迁。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牵头,市环保局、经发局配合。龙岗、坪山河流域现有的皮革加工企业,合同期满后全部关闭,不再续期。此项工作由龙岗区政府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加快建设大望村污水截排工程。采取分流洪水、截流污水的方式,将大望村污水截流至沙湾泵站,解决大望村生活污水污染*水库的问题。此项工作由罗湖区政府牵头,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4)开展*水库污水截排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完成截排工程线路的地质勘测和初步设计。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配合。*水库污水截排工程*年开工建设,*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彻底解决*水库周围60.5平方公里范围内村镇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保护和改善*水库水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给排水指挥部组织实施,市规划国土局、计划局、环保局、罗湖、龙岗区政府配合。

(5)完成西丽水库环库污水截排工程,将西丽水库上游的白芒、麻勘、大勘三村污水截排,并纳入市政污水管道,解决污水直接污染西丽水库的问题。*年完成西丽水库西北线污水截排及支管配套工程,*年西丽水库东北线污水截排工程动工建设,*年底前东北线截排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环保局、规划国土局、计划局、建设局配合。

(6)加快石岩排污第四期工程建设,截流石岩、沙井等镇的生活污水,避免对石岩水库的污染。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配合。*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7)建设公明污水截排工程,将公明生活污水截排至茅洲河取水点下游,改善茅洲河抽水泵站水质。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环保局、规划国土局、水务局配合。*年动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3、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按照《*市排水管网调整规划》,对罗湖、福田区43条主要路段的排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城市市政配套管线。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该办主任为责任人,市计划局、建设局、规划国土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完成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市政管线配套工程。*年底前建成罗雨截污泵站,完成红岭路雨水渠改造及华强路、滨河路污水管道的建设,使滨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达到30万吨的设计要求。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计划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3)加快污水排海及其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的建设,使污水排海工程在*年底前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3万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计划局、城管办、环保局及福田、南山区政府配合。

(4)加快罗芳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其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的建设,确保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罗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年上半年投入运行。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计划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环保局配合。日处理污水20万吨的罗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年动工建设,*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计划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5)建设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盐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避免盐沙地区的发展对沙头角海湾的污染。*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任务由市建设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计划局、城管办、环保局及盐田区政府配合。

(6)加快平湖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日处理污水3万吨的平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龙岗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7)建设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改善龙岗河水质状况。*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动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龙岗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8)建设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观澜污水处理厂,减轻观澜河的污染负荷。*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9)建设日处理污水7万吨的固戍污水处理厂,解决宝安中心城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10)落实龙岗大工业区的污水处理规划,妥善解决好龙岗大工业区污水出路问题。此项工作由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二)大气环境改善工程通过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加快发展燃气汽车,建设烟尘控制区等措施,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年,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不超过80,汽车尾气达标率不低于85%;*年,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之内,空气污染指数不超过75,汽车尾气达标率不低于90%。

1、加大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工作和治理力度,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1)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把车辆定期年审中的尾气检测与不定期的路检抽查结合起来,全年路检机动车5000辆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环保局、运输局、各区政府积极配合。市公安交管局负责机动车尾气年检和路检设点检查工作,并对排气超标车辆依据《*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进行处罚。环保部门负责路检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其限期维修治理。机动车尾气的复检工作由环保部门和交管部门共同负责,市运输局配合。市公安交管局和环保局派出人员对机动车年审检测点的尾气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尾气检测把关不严的检测点,要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检测资格。

(2)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所有油库、加油站停止销售含铅汽油。无铅汽油供应由市贸发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对各加油站等销售汽油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计划局、运输局、技术监督局、公安交管局、环保局全面配合。

(3)推广和发展双燃料汽车。*年改装汽油/液化石油气双燃料汽车1000辆,改建和新建加气站8座。双燃料汽车改装工作由市计划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环保局、运输局、科技局、公安交管局配合。加气站建设由市规划国土局统一规划,市建设局、贸发局、公安消防局配合。

2、加强烟尘控制区建设。烟尘控制区的建设要与城市开发建设同步发展,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此项任务由各区政府负责,各区区长为责任人,市环保局、劳动局配合。

3、严格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工地的临时建筑设施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文明施工现场。要采取道路洒水清扫,施工运土车辆覆盖蓬布、上路前清洗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确保大气环境的清晰度。此项任务由市建设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城管办、市城管办、环保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各区政府配合。

(三)环境噪声治理工程通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等手段,降低噪声污染。*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8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

1、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落实完成《*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整治内容,减轻交通噪声污染。此项任务按《*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执行。

2、进一步加大对市区机动车鸣笛管制的力度,严禁机动车辆鸣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违例鸣笛机动车辆依据《*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年底前基本消除市区机动车鸣笛现象。此项任务由市公安交管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运输局、环保局配合。

3、加强对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监管,减轻报警器的噪声污染。*年底前制定出台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有关管理规范,*年全面实施。此项任务由市公安局负责,该局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运输局、环保局配合。

4、加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要与城市开发建设同步发展,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各区区长为责任人,市环保局配合。

5、严格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源的监管,对达不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噪声源,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停。此项任务由市环保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工商局、建设局、文化局及各区政府配合。

(四)固体废物处理工程加快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工程和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能力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地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到*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1、加快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工程的建设步伐,妥善处理我市工业危险废物。此项任务由市环保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计划局、规划国土局配合。*年完成危险废物处理工程方案设计工作,*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建设宝安垃圾卫生处理场,提高宝安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年完成场址征地及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年动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任务由宝安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城管办配合。

3、建设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提高龙岗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年完成筹建准备并动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任务由龙岗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4、建设南山垃圾焚烧厂,提高南山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年动工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该区区长为责任人,市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5、建设盐沙垃圾处理场,妥善解决盐田新区的垃圾处理问题。*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动工建设,*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该办主任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计划局、环保局及盐田区政府配合。

6、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从*年开始在居民住宅区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和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牵头,该办主任责任人,市住宅局、环保局、各区政府及各新闻单位配合。

(五)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通过治理水土流失,调整绿化布局,加强风景区、郊野公园以及园林村镇建设等措施,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和提高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40%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8%以上。

1、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强制业主采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解决问题。对新开发建设的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全面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到*年基本控制我市水土流失状况,*年治理好现有的水土流失面积,使*水更清、地更绿。由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单位实施。

2、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严格限制采石场的开采方式和范围,对出现严重水土流失而又不及时治理的采石场,实行强制关闭。对与城市规划有矛盾的采石场,合同期满当年(以政府批准的开采期为准)要实施关闭,并责令开发商做好关闭后的生态恢复工作。此项任务由市规划国土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各区政府、市水务局、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3、限期关闭沙湾地区现存的砖厂,减少因土地开挖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合同期满前(以政府批准的期限为准)的砖厂,要限制采土、生产范围和数量,并责令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迁移出沙湾地区。对合同期满后的砖厂,实施当年关闭。此项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区政府、水务局配合。

4、做好广深高速公路机场至皇岗段两侧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扭转高速公路两侧"脏、乱、差"的状况。机场到市区高速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清理工作由福田、南山、宝安区政府负责,福田、南山、宝安区区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配合。机场到市区高速公路两侧红线内的绿化美化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该局局长为责任人,红线外绿化由市城管办负责,该办主任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福田、南山、宝安区政府、广深高速公路公司及武警*特区检查站配合。*年底前完成绿化工程。

5、加强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广东内伶仃岛-福田部级自然保护区红线范围的批复》,做好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并清除保护区内闲杂人员,*年上半年完成围网工程,实现封闭管理,*年前按规划方案完成建设任务。此项任务由市农业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及福田区政府、公安边防分局、武警六支队配合。

6、加强对大鹏湾沿岸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非旅游项目的发展,保护大鹏湾良好的岸线资源。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制定岸线开发规划,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7、调整城市的园林绿化布局,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年起在全市宜林地带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此项工作特区内由市城管办牵头,该办主任为责任人,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区政府等有关单位配合,特区外由市农业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宝安、龙岗区政府等有关单位配合。

8、实施园林村镇工程,建成一批园林村镇。充分利用宝安、龙岗两区海、陆、山兼备的优势,发展形式多样的村镇园林,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园林体系。此项任务由宝安、龙岗区政府牵头,*年底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市农业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配合。*年底前宝安、龙岗区60~80%的自然村至少建有一个或多个总面积4公顷左右的乡村公园、生态公园或文化娱乐园。

(六)环境教育工程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通过建立全市性的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创建绿色学校、开展环保社区文化建设等活动,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年开始在莲花北村、益田村等居民住宅区开展创建环保社区试点活动,*年逐步推广到全市各安全文明小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该局局长为责任人,市教育局、住宅局、各区政府及有关新闻单位配合。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环境质量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环境质量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环保局、计划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劳动局、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住宅局、城管办、经发局、贸发局、农业局、文化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消防局、教育局、*特区报社、*商报社以及罗湖区政府、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环保局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环境质量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责任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环境质量建设的组织领导,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建设任务。对环境质量建设的各项任务,各牵头部门要拿出具体落实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三)健全管理法规要尽快配套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各项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