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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汇报材料范文1
在我们学校的墙上写着很大的几个字“让每个孩子享受优质教育”,我常常想我们学校在教育上有什么优势?我们向社会承诺的让每个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究竟是什么?我们的优质教育有没有具体的目标呢?
前一段时间,我看到厦门同安第一实验小学的20条迈向优质学校的目标很受启发,这里选录仅供参考:
1、学校确立“教师第一”的理念,尊重、信任、关爱每一位教师,努力为所有教师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学校有教师共同参与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的课题实验,有影响卓越的教研成果。
3、学校有各种教师的研究组织和自由交流空间。
4、学校有广泛的合作网络,丰富的校外资源,与家庭、社区、社会形成和谐的协作、互动。
5、学校有在丰富本土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富有创新精神的办学理念,如自主规划行动,并努力在所有的行为中体现自己的理想。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6、学校有一批学识丰富,情感细腻,个性独特、富有人文情怀和课堂创造力的教师。
7、学校的教学质量始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8、学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受到忽视和歧视。
9、学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失去信心。
10、学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毫无专长。
11、学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得不到尊重。
12、学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失去梦想。
13、学校中有形形的小明星。
考察汇报材料范文2
一、区域控制可以实现,但还存在问题
1、目前有的城市实现的区域控制的意义与我们要实现的区域管理的要求还有本质的区别。现在有的城市实现的区域控制,实际上是地市中心前端对下面的各县的分前端进行分区管理。由于地市所管辖的各个县或县级市都有自己的运营模式,各自出售的机顶盒、智能卡和付费节目的价格可能都不一样,为了避免机顶盒、智能卡在各县级市之间流动,产生各种矛盾,所采取的一种分区管理方式,而且更主要的是他们是同属于同一个网络公司,所以网络公司不可能人为制造矛盾,这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这种分区管理模式。
2、*通讯公司与大庆广电局是不同的网络公司,没有隶属关系,所以我们与*所采取的分区管理模式的出发点和实现方式上就有本质的区别(但也有借鉴),为了保护我们的利益,防止用户流失,我们必须要实现与大庆广电网络公司分开管理,我们管(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网络.com查看)理我们的用护,他们管理他们的用护,也就是说要达到我们的用户到*广电购买机顶盒、智能卡和节目,在*有线电视网内不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的目的。在与*广电共用一个ca的前提下,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问题:(针对这三个问题,我们与*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多次座谈和讨论,并反复深入地论证,同时也了解到,和总前端共用一个ca,并与其分开管理,实现独立运营的模式,国内还没有)。
(1)防止智能卡的流动
为了防止我们的用户到*广电网络公司购买智能卡和开户,就的要求ca厂家为我们单独制造智能卡(在卡内固化了我们*运营商的id号),而且这种智能卡,在*地区是独一无二的,只能在我们石化有线电视网里用,由于*广电智能卡内的id号和我们石化智能卡的id号不一样,所以*的卡在我们的网络里也就用不了,这样石化的有线电视用户就只能购买石化的智能卡和开户,保证了用户不至于流失。
由于*广电网络公司数字前端的ca系统,采用的是*和*同密,所以就有两种智能卡,一个是永新同方的智能卡,另一个是*的智能卡,*智能卡内有对运营商id运算功能和对比功能,同时,它通过tt6120修改的是cat表内的id号,而*的智能卡没有此功能,更何况它通过tt6120修改的是nit表内的私有数据,如果用永新同方的智能卡,由于他没有运算功能,而且其修改的是nit表的私有数据,这就给*广电的智能卡和常规机顶盒流入*网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在实现方案时必须将*得ca滤除掉。
(2)防止用户异地购买节目
为了防止用户异地购买节目,要上一套我们自己的用户管理系统,将机顶盒编号和智能卡号以及我们的用户地止录入我们自己的用户管理数据库,实现对自己用户的管理。
(3)防止机顶盒的流动
为了防止机顶盒的流动,一是通过我们的用户管理系统实现对其进行机卡绑定;二是我们在出售智能卡和机顶盒时进行捆绑销售,不单买卡,也不单买机顶盒;三是参考数码视讯的方案,将输入流中的所有ecmpid进行偏移后调制输出,通过特制的机顶盒进行一种运算,将其偏移回来,这样外部的机顶盒就无法流入*网。
3、存在的问题
(1)对ca厂商智能卡的保密程度有顾虑。
(2)使用单一ca(只能用conaxca),购买智能卡就只有一家,智能卡的成本会比较高。
(3)此方案还不能彻底摆脱大庆前端的控制,他如果取消分区管理的功能,我们的方案就形同虚设。
(4)如果再采用特制的机顶盒,机顶盒的成本也会比正常的机顶盒的成本要高。
(5)食杂店、小饭店等营业场所的用户可能会流失。
(6)因为国内还没有先例,能否成功还有疑虑。
考察汇报材料范文3
1、全程纪实表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入党志愿书
4、预备党员考察表
5、入党申请书
6、个人自传
7、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8、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9、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
10、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一个季度一份)
11、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12、发展对象备案报告
13、发展对象备案表
14、发展对象批复
15、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16、政审材料(个人综治、计生、征信、无犯罪)家庭成员和社会 关系
17、政审综合报告
18、预审的请示
19、预审的意见
20、预备党员选票
21、预备党员决议
22、预备党员请示
23、预备党员批复
24、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半年一份)
25、宣誓材料(照片、宣誓签名)
26、转正申请书
27、转正选票
28、转正决议
考察汇报材料范文4
一、县法院衔接工作职责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1、各司法所必须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至少每季一次的公益劳动,做好公益劳动的登记和考核。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
考察汇报材料范文5
一是深入调研。为更加全面具体掌握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现状,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村和运输企业进行调研,对公路、物流、运力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对群众呼声、企业业主期待进行了梳理。二是精心组织汇报材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精干人员,经过反复讨论,10余次易稿,完成了3000余字的《县交通基础设施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调研汇报材料,详细介绍了我县当前交通现状,剖析了当前存在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目标任务和诉求,为上级摸清底数和出台政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反复核实,完善数据台账
针对当前我县交通较为落后的现状,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乡镇、村,对其数据进行摸排,在反复与乡镇、村及与相关部门核实后,梳理出四级以下等外公路492.7公里,不通公路村民小组846个,不通公路自然村1398个,四五类危桥35座,不通客车行政村15个,并具体落实到了每一条路线及每一个村组。
三、周密部署,广泛收集汇报素材
一是局主要领导深入全县各乡镇、村进行采点;二是邀请媒体记者、摄影名家,拍摄我县交通落后现状的电视宣传片和图片,力争从多角度呈现我县交通落后现状。
四、精心谋划,科学编制项目
《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我局积极抢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机遇,着力做好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项目遴选、项目调查、项目论证、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五个环节下大功夫,层层把关。经过半年来的艰苦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总揽项目全局工作。由3名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工作,安排了6名公路、运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做好项目编制的具体工作;二是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对每一个项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实地,细致考察,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聘请公路规划、公路运输、物流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还成立了项目评审组对项目反复研究,优中选优;目前,已完成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交通重大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包括206国道一级公路改造、S323省道二级公路改造、县西城一级客运站、县物流园区建设等89个,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2012年—2015年开工建设50个、2016—2020年开工建设的39个。上述项目正在组织实施,进展顺利,已开工建设2个、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18个、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6个、完成项目规划32个、完成初步设计1个、完成施工图设计11个、正在规划设计2个、列入省级项目库16个、正在规划设计1个。
五、积极沟通,加强项目对接
一是落实责任,每个项目落实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股、站、所,实行每周一调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二是加强与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行每周电话沟通一次、每半月上门汇报一次对接机制,确保项目与省、市交通部门充分对接。
考察汇报材料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保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依据“两办法”的规定,裕民县严密组织、重点调研、以考促选,为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夯实基础。
一、严密组织
县委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两办法”的规定,建章立制、定岗定责、保证人力,为村委换届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章立制:严格依据“两办法”等规定,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裕民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裕民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及下发了《关于成立裕民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各项换届规定,使换届工作适时的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定岗定责:为保证计划、意见的实施,根据个人工作经验、特长,做了特别的分工,做到上有人统抓、下有人主抓、层层落实、定岗定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保障作用。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长统抓,其他成员分工协作,分管各项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岗岗有人管。各指导组成员做到领导包乡、包村,成员包片、包户,切实落实了责任。保证人力:提供高配置的领导保障。抽调了16名不同知识结构、不同领导岗位,而且精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成立了裕民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成员6人;提供精细的组织保障。经过组织会议研究,采取个别谈话,达到组织、个人双满意效果的基础上,精挑细选了由6名县委领导、78名精通村委换届业务程序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成立了5个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小组,分别驻村指导5个乡,39个行政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程指导工作,并完成换届前调研准备。在调研的同时,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一次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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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村委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裕民县早安排、早部署,在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开展的初次村委会换届摸底调查及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村委换届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组下派,采取了重点摸底调查。工作组下派前,由组织部长主抓完成了工作人员初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小组有针对性的下村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详细了解所驻村选举动态,重点摸清三个问题。“遗”:各村上届选举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哪个村,有什么问题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要求汇报上级领导,通过会议研究、讨论找出解决办法。“新”:今年来新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职数结构规范上,落实“一肩挑”的问题,要求摸清问题产生的原因、目前的动态,定期向领导小组作详细汇报。“审”:完成一次财务审计,各组分别对负责村进行财务审计、公开。对一些因村账不清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个别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向上级领导汇报,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说明情况,正确疏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