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例6篇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1

一、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的是一项特殊的职业,肩负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某种程度上更体现着党的形象,更受群众关注。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比任何时期都显的更为重要和紧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需要。

早在1939年,就讲过:“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这一段话表明,我们党从夺取政权以来一刻也没有放松能力建设。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能力建设问题再次被提到特别重要的位置。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课题面前,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突出的地位。一方面,反腐倡廉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无论是为了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还是为了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该在作风建设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切实解决好纪检监察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党的反腐倡廉的能力,才能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从而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其次,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斗争的需要。

3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深刻转型,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特点,加之腐败分子从事腐败活动的形式和手段都有了新的变化,变得更加狡猾、更加隐蔽。所以说,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形势更具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干部素质、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切实转变作风,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严明的纪律,才能全面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思路:改革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是党在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地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到作风建设的各方面中去,努力实现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领导作风的与时俱进,从根本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

工作作风问题涉及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用老办法不行,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审视和完善已有的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调整和丰富政策措施;必须实现思路创新,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不断创新,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三、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路径:多管齐下

一是加强教育。作风问题虽然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但根子在思想上。加强作风建设必须首先抓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过程中形成的一条成功经验。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大责任,更应加强对他们的严格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秉公执纪、公正不阿、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的品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是完善制度。制度就是约之以典章、规之以法纪,它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漏洞、空隙、不完善有关。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有完善而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建立和完善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住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领导干部树立并保持优良作风。当前,我们已有的好制度要执行好、落实好,同时还要针对体制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切实做到从机制和制度上预防和治理领导干部作风问题。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能否严肃查处违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3、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下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督促下级党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在每届领导班子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

4、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指导的职责。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经验,重点督促和帮助他们找准党性党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要责令重开,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5、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省部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引导和鼓励领导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监督和帮助。对那些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搞庸俗关系、好人主义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损害班子团结,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6、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正职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对管理范围内领导班子正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民主作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监督。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与下一级领导班子正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时,要切实加强对正职的考察。要经常分析研究通过干部考察、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信息等渠道所反映的下一级领导班子正职的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进行诫勉;对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正职每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

7、加大对领导干部问题的查核力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领导干部问题分级调查核实和督办制度,对来信来访和举报等反映的领导干部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各地调查处理的重点案件,特别是涉及中央管理及报中央备案的领导干部的案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报告。

8、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纪委联合派出巡视组,重点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括对中央批示、交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要严格掌握政策,既依据有关法规和要求,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又注意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和关怀。注意发现和表彰优秀干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提出予以重用的意见和建议。

三、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10、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严格把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对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要防止思想品质不好、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人得到提拔或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应注意了解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11、严格禁止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工作即将变动时,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要与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说明提拔调整的人员数量、理由、涉及单位的职数设置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12、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检查。中央组织部每两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检查,并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专题报告。加强对干部双重管理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督促这些部门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

13、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坚决纠正违反《条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对严重违反《条例》的问题,上级党组织可直接查核,责成下级党组织撤销任免决定,或撤销下级党组织的任免决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14、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弄虚作假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一经发观,都要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教训,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15、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在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得票较多的干部中产生,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对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免去现职。逐步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和考察结果通报制度,推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

四、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16、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

17、党委组织部门主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机构考察拟提拔、调动干部人选过程中,应听取干部监督机构的意见。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可调阅下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讨论任免干部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约请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18、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经常性联系。坚持和完善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就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注意运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

19、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党委组织部门内部各工作机构通过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受理来信来访等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问题的信息,应及时送干部监督机构,以便加强对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干部监督机构应将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干部工作机构提供,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干部监督信息员,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反映。逐步建立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

20、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构,强化职能,充实力量。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干部(人事)部门,应确定有关机构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做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政治坚定,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敢于同违的原则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3

监督作为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手段,是政治体制诸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对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改革的长远目标,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建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缺乏必要的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依靠人民群众、依照法律政策来监督我们的干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这既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关键是教育党和国家的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路线的观点,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制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其实质就是要求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党员干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其次,建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行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和历史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我们党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靠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重视对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建立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我们所做的还不够,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在一些地方,消极腐败现象禁而不止,查而不绝,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这些已经引起了党内外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忧虑。尤其是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面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的挫折,面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广大干部群众极为深切地关注我们党能否通过加大对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地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对我们党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的考验,是对我国政治体制能否回应西方政治体制挑战的考验,是对我们党能否坚持先进性和根本宗旨的考验。同志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就必须首先体现在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上。

其三,建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是完善干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勤政廉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搞形式主义和,少数人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从干部自身看,主要是放松了学习,忽视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从干部管理体制看,主要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干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缺少了干部监督这个重要环节,整个干部工作就形不成一个完整、健全的系统,就难以有效地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改革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干部监督,把对干部的发现、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及时发现问题与全面评价干部结合起来,把批评帮助与表彰奖励结合起来,把严格约束与鼓励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监督在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和权力滥用方面的正面导向作用,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做到勤政廉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党针对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围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采取措施,加大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监督工作的实践,不仅丰富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加快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而且在改革和探索中逐步形成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中国共产党作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除了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取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私利。我们党不仅勇于捍卫真理、坚持原则、发扬优良传统,而且还敢于改革,勇于创新;不仅不惧怕来自党内外的批评和监督,而且还真诚地欢迎这种批评和监督,高度重视并且自觉地、主动地采取措施来加强对自己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党在充分继承和发扬自身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还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努力走出一条依靠“法治”来规范约束干部行为的新路子。这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同时又面向未来、走在时代前列的求实精神和宽广胸怀的具体体现。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我们除了在和宪法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外,还采取措施,拓宽党员、群众的监督渠道,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舆论监督。这些都是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和西方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

我国的政治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几十年来,我国在实行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巨大成就。同时,依靠这种政治制度,我们党还与等不良现象和作风进行了坚决斗争,逐步建立起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的干部队伍。诚然,毋庸讳言,目前在我国政治制度和干部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应当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就一定能够成功地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前进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真正把一个更民主、更科学、更完善的政治制度建立起来,从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坚持思想教育领先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力求在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使他们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为下级作榜样,为人民群众作表率,从而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总结我们党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和进行“三讲”教育的经验,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党性党风教育这个重点,注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自觉地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同时,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大对干部教育的改革力度,通过进行科学的理论灌输,打牢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通过实施正面的典型教育,强化自我激励的思想观念;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从而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活跃党内的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的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班子内部监督不力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有些领导班子内部缺乏正常的民主生活,不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回避和掩盖矛盾,一团和气。这种庸俗作风必须改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尤其是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三,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使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注重“思想建党”的同时,强调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来约束干部行为,是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突出特点。我们党不仅始终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全党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事;而且强调要依据、准则等,研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法规,逐步形成一套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基本规范,健全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体系。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当前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回复、谈话、诫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要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4

一、养成“两个习惯”,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

领导干部习惯被监督,关键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党的各级干部是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选拔任用的,无论是政治觉悟、宗旨意识,还是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应当是优秀的,这些都是长期加强党性修养的结果。领导干部随着职位的提升,位尊权重,影响面大,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提醒和纠正就会使“毛病”逐渐扩大,自我膨胀的结果不仅害了自己,也影响了革命事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观念和意识。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就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就越要对自己的决策和各种职务行为负责,切实做到掌权用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也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面对各种诱惑,面对各方面的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坚强的意志力和清醒冷静的头脑,时时刻刻想清楚,应该怎样正确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实践证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仰越坚定,就越看淡个人的权力、地位、待遇,就越会“从心所欲不逾矩”、全心全意为人民。

二、养成“两个习惯”,必须坚持以学为先,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

第一,强化领导干部自觉养成“两个习惯”,最基础的路径是教育。要把从政道德建设,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群众观点,纯洁思想和作风。创新教育方式,科学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网上舆论,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实践磨炼意志、坚定信念、增长才干,使“两个习惯”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坚定信仰。

第二,恪守“接受监督,依法用权”这个最根本的为政之德,强化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领导干部养成“两个习惯”的关键。领导干部如不能增强监督意识,不能在监督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就有滑向腐败深渊的危险。

第三,加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主席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创造有利于监督的社会环境,时刻把自己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自身的清正廉洁。通过自觉接受监督,提升为职工服务的境界,养成办事公开、做事公正、处事公平的习惯,保持“人民公仆”这一本色。

作为煤矿一名基层区队的党支部书记,深知自己肩负着组织上的信任与全区职工的重托,既要扑下身子与职工零距离接触把握思想脉博、又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这一永恒主题,唯有不断加强个人修养、改造主观世界、拓展知识视野、熔铸精神品格,努力成为素质全面、知行合一、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才对得起培养自己的党组织。今年初,在矿党委下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要求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在坚持深入到班组,深入到现场的同时,每月必须保证1-2次深入到职工家庭、宿舍,访贫问苦,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帮助解决职工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基层单位科(区)长必须保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和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的班组座谈会,公告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单位前期及当前安全生产现状、职工收入分配等热点问题的同时,帮助班组查找制约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瓶颈,并提出可行性解决办法。通过半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此举不仅融洽了干群关系,而且消除了职工诸多疑虑,效果十分明显。

三、养成“两个习惯”,必须注重实践特色,逐步推进自觉执行

“两个习惯”作风养成重在落实、贵在创新。要通过探索制约权力的创新之路,依托自主研发的勤廉评价系统,加大对党务公开、区务公开等“阳光操作”,把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职工群众。涉及职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等所有事项在“企务公开栏”内进行“晾晒”。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活动载体,对领导干部坚持以廉政短信提醒、优秀廉文荐读、参观教育基地、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教等形式,开展各种类型提醒、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两个习惯”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将具体实践与理论教育相结合,把教育成果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注重活动实效,达到转变作风、赢得职工群众信任和拥护的目的,切实解决不实、不正、不廉等作风问题。近年来,我矿通过制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高压红线”管理》、《在全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述廉诺廉活动》、《继续推进“两个习惯”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等文件,既结合实际,又注重实践特色,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四、养成“两个习惯”,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提升

中共中央总书记曾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失去制度制约和权力监督,随心所欲,必将导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因此说,“两个习惯”活动成效,取决于制度构建,更取决于制度执行。在提高个人修养、丰富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尽最大努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力,从源头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制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让制度刚性运行,塑造健康有序的监督环境和法治氛围。

应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机制,让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始终处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中,避免“一言堂”等独断专行的“家长制”作风。要建立健全权力阳光运行与严格监督制约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权力阳光行使为严格监督制约提供条件,严格监督制约能够促进权力阳光行使。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5

一、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执掌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正确用权,廉洁奉公,是否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真正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办实事、办好事,更为人民群众所关注。少数领导干部往往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慢慢耐不住清贫,抗不住诱惑,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腐化堕落为人民所切齿,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在位不谋其政,做官当老爷,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人民群众极为不满。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戴和称颂,除必须加强自律,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外,强有力的外在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可或缺。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的需要。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支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干部队伍的现状看,毋庸置疑,主流是好的,涌现了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优秀领导干部,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化变质,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不加强监督和制约,不但问题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有些问题还将愈演愈烈。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政权的巩固、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高度,深刻认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督制约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以廉政取信于民,以勤政造福于民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全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根据十六大精神,提出了抓住一切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国内生产总值提前六年翻两番,到2020年把奉节建成湘鄂渝陕边区经济中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发展是新形势下的首要任务,是富民强县升位的唯一选择。从我县目前的情况看,发展的形势较好,但发展的任务尤重,2002年GDP等17个方面的增长率位居全市前列,但经济总体水平不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全市的平均水平低3152元和634元,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这种形势下唯有采取超常举措加快发展。领导干部是发展的引领者,发展能否顺利推进与这支队伍廉政勤政与否直接相关。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有错不纠,放任自流,官不正,民不顺,发展肯定受阻,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防范工作缺乏力度。有的地方重过错行为查处轻教育引导,谈话制度,诫免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二是监督网络不健全。现在的监督主要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整体合力不够。三是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按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的规定,领导干部要如实申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及其他方面的收入情况,不少领导干部对工资以外的收入情况申报不实,缺乏完整性;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要对规定的和应当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作报告,实际上工作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四是党纪政纪条规立法滞后,导致有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受到约束和处理。五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一般认为对“一把手”监督是上级党组织的事,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班子成员无关,对一些不良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一把手”没有实施有效的监督。六是基层监督乏力,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形同虚设,导致乡镇以下的党员干部无人监督。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自觉性。要从根本上做到使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必须强化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基本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对待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信念动摇、立场摇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宗旨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取之于民,就必须用之于民。进一步加强党纪教育,坚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扩大监督范围,强力推进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抓源头,强化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第一道关口,如果这一关把得不严,进入领导层的干部“先天”不足,就会大大增加后面的监督工作量。要逐步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形式、责任后果等,建立相应的责任档案,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通过落实选拔任用责任,把靠得住、有本事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干部中来。抓根本,强化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监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通过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领导干部的工作监督。督促其规范领导行为,抓住发展不放松,努力为人民谋利益。抓领导干部的生活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愈来愈大,要根据新情况,研究新措施,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的生活领域,动用家庭和社会的力量,促使其始终如一的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和各项纪律。

(三)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整个班子的运行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对推进党的事业的发展负有重大的责任,因此对他们的要求要更加严格。“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大多很繁重,学习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往往难以保证,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较难,“一把手”掌握的权力大,对他们的监督制约更难。对于“一把手”要按照同志“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来要求,保证“一把手”成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作风上民主的模范。二是加强对执纪执法执收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执法执收部门权力很大,收费较多,不强化对他们的监督,很容易出现权力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对这些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除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措施外,还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让其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干部监督工作思路范文6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要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上来,自觉按照行动。要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公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重点对公路规划、建设过程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落实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纠建并举,防治结合,深入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也是全局各单位的重要职责。要重视工程建设中涉及农民利益的各类问题,解决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毫不放松治理工作,加强对路政执法管理和人员的培训,对今年成立的山塘下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考核评议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继续开展文明执法示范路、文明样板路活动;进一步深化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工作,不断创新制度、改进方法,把综合测评活动纳入制度规范化轨道。

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强监管,重点治理设备采购、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加大防治工作力度,深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协议书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管,完善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全过程的制约监督。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监督,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查和资格预审监管,防止清标人的不公正行为。加强对招标公告、接受标书、资格预审、编制标底、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防止主体工程中的不正之风向附属工程方面转移。

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积极开展效益审计、项目审计、离任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等,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内部监督职能。

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的廉政工作。继续充分发挥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科、公路科、行办为主的监察合同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建设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公开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工程造价、资金来源以及工程负责人、工程主管单位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重点解决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干预、插手招标活动;积极解决个别投标人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行较大工程变更审查和工程决策审查,解决低价中标后高价变更追加费用问题;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

进一步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单位廉政建设经验,培养树立廉洁项目和先进个人的典型。对廉洁工程项目和廉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选送到市局、省局和省厅进行表彰。

(四)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单位作用,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党委及各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今年将对新提拔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到道班、入工地、进家庭,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委“四项禁令”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经常性检查督促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结合,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私驾公车、用公款相互吃请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中央、省委有关禁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有关规定,防止借机跨地区远距离公款旅游;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汇报、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健全民主集中制,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加强对领导班子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状况信息库。

(五)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查处违纪政纪案件

严肃查办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查办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建设和利用施工资质、勘察设计资质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发生在安全质量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查办干部职工腐化和案件。

(六)继续建设有公路特色的惩防体系,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认真执行《*市公路管理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继续推进具有我局公路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与质监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大中修质量情况的执法监察,严肃处理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开工及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加强对公路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和调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提高预算执行的水平和效果,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着力搞好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着力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同时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1、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性法纪观念,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2、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结反腐倡廉实践中的作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

3、加强能力建设。各纪检监察干部要抓好业务培训,特别是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工程监督、经济审计等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的业务培训。应努力完成年度学习任务,掌握并熟悉本职业务知识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

4、加强纪律建设。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增强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观念,努力实践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