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调查报告范例6篇

森林调查报告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1

一、基本概况

我乡位于县西北边缘乡镇,东与停弦渡、两镇铜山山脉山脊线接壤,南与佘市桥镇龙阳村接壤,西与石门县夹山镇夹山寺村抵界,北与本县新安镇澧水河畔洞坪村接壤,属典型的低山丘岗山区乡镇,辖区内行政村15个,人口1.5万余人,拥有山林面积52675亩,其中靠近澧水1公里范畴山林划为澧水流域源头,属天然生态部级生态公益林2.1万多亩,纯油茶林1万亩,松茶混交林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近0.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近0.8万亩。海拔高度为50M—464.6M之间,土壤大部分属砂岩和板页岩发育形成的土壤,PH值在5.5-7之间,土壤为中性和微酸性土壤,土层深度在80CM至120CM之间,一般土壤深厚肥沃,适宜林果业发展。

二、近期工作回顾

近三年来,我乡根据上级对林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乡山林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森林法》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面。这三年来,我乡根据年内林业生产的特性和季节性特点,按照“造、管、抚、防”依季分步分期进行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关于适时采摘油茶油桐通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践诺实施,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召开骨干会、广播会、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人群密集点建宣传窗、立宣传牌,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正浓。

(二)森林经营管理及林业产业发展方面。近三年来,按照国家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对全乡5万多亩山林全部实行了权、责、利明确划分,确权到经营者手中,落实了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模式,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划分为生态林和商品林,在确实了经营管理权、生态效应的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落实确权,按照国家政策,实行严格管制,同时严禁林地、林木流转,我乡各村除生态公益林外有近8000亩林地、林木通过招商引资和引项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全乡1.5亩油茶林落实了中长期规划,其中有6000亩纯油茶林通过招商引资、引项落实了租赁责任制,并实现了油茶产业工程项目开发规划。到目前为止,有卜家村新造油茶林300亩、潘垱村油茶林1200亩,完成了油茶低改割灌除杂工程步骤。目前,我乡发展油茶产业的势头看好,经营者的积极性非常高,正盼望有序政策刺激生产。林业生产服务上我乡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乡林业站工作开展有序,涉林服务主动社会反响好,领导认可,群众满意。

(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以建设“生态、文明、和谐”为目标,在保护天然林前提下,对全乡2.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实现了严格管制,我乡有县政府聘请的护林员8人,由我乡林业站实行监管。年初与各位林业员签订了辖区责任管护合同,按照要求落实了“三日巡查、月考核、年终考评”目标责任制。严格实现了森林限额采伐凭证监督采伐程序管理,辖区内古村、名木,严禁采挖,保护了小环境。森林防火方面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印发防火公示,立宣传牌,制订了防火预案,落实防患措施,备足防火器材(有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1台、手锯20把、拖把20把、铁锹20把),同时对重点山头、企业厂家周围,有祖坟的乱葬岗地段,采用机械推挖了防火隔离带10公里,其中有6公里经县防火办验收合格达标。一旦发生火警,我们做到了“打旱、打小、打了”的扑灭原则,确保了全乡森林安全。病虫防治方面:准确及时开展了预测预报,一旦发生病虫害,本着辖区负责制,按照“治早、治小、治了”的防治原则,将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我乡按照县级主管部门授权范畴,依规依法依序分类分别按行政和刑事涉林案件立案处置,严格杜绝了“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对辖区内行政和刑事重大涉林违法违规林业案件,乡林业站主动配合市、县执法主管部门,维护了一方平安,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使乡依法治林的依法行政行为与措施落到了实处。

(四)造林绿化方面。近几年来,注重生态效应,建设生态为目标,每年都以3月12日为义务植树节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国土活动。三年来,发动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县委精神要求开展本辖区“三边”造林活动,乡财政共投入购苗资金30多万元,对本乡政府机关、企业厂矿,村部及全乡30公里乡、村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同时对历年退耕还林不合格小组进行了补植补造1000亩;三年来进行长防林工程新造林900亩(白洋村栽植山西大枣300亩、牛头村栽植杉树100亩、泡桐林100亩、黄枝子100亩、卜家村新栽良种油茶林300亩)。

(五)林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林业政策性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本着严格执行“谁栽谁受益”原则,实行了“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了林农手中,至于育林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账”要求,落实执行。基层林管队伍经费保障,按照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在我乡按照县政府配套改革方案予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调研,部分人大代表,林业经营者、村主要负责人重点反映当前林业方面存在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造林绿化国土方面尚需加大投入,主要是难立项的造林工程能否通过省、市、县配套资金补贴造林,充分调动林农绿化国土,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实施后国家补偿额度太小,远不能满足林农经营林地效益要求,与商品林经营者比较效益差距太大,能否从地方配套资金中提高其补偿额度。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2

一、预案的启动

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新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3、东堡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的程序

(一)各片、行政村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报告;××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村、土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的程序

(一)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不得参加;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应根据火情动态,按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防火巡逻值班人员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防火办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五)根据火情需要,××领导应亲自或指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赴火场督查,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指挥部和县防火办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有领导坐镇指挥,并组织××干部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干部迅速组织的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乡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和单位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五)秩序维持。××派出所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实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应急抢险组

组长:

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林业站、土地所、乡建办

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调动防火力量;2、负责在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有效救援工作;3、负责组织紧急扑火、救援等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土地所、民政办、计生办、劳保所、文化站、工会

主要职责:1、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负责做好群众按预案的路线和转移组织工作;2、负责应急抢险所需车辆物资供应保障。

(三)治安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各村护林员、巡逻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社会秩序检查及社会治安案件处理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单位: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全街道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2、做好各种森林防火影像资料集受灾图片收集工作。

(五)督促监察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街道森林防火各项抢险决策、指令、任务等执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督促各单位森林防火救灾的落实情况;3、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值班值宿情况。

四、森林防火扑救队伍

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各村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扑火队伍,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做到快速出击、快速扑灭,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共计363人的扑火队伍,负责完成辖区通沟村、山城村、城后村、河西社区、都城社区的森林防火扑救任务

五、抢救物资及车辆准备

1、铁锹300把,二号工具100把,灭火器6个,鼓风机1个。(各村)

2、组织抢救车辆25辆。其中,指挥车2辆(街道)、物资车3辆(各村各一辆)、救护车1辆(派出所)。

六、报警方法

在发生火情后,各村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并随时和街道保持联系。报警时间不得超过火警发生后30分钟,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各涉及单位应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服从指挥,积极开展扑救工作。根据现场火灾情况,分别采取集中组织人员多点、分段进行扑灭或开挖、布设防火隔离带等方式进行扑救。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杜绝在扑救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八、工作要求

1、严格值班值宿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将制定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村委会也要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漏岗、脱岗和在岗不尽责情况的发生。实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全面、及时、准确报告火情,杜绝迟报、瞒报火情。

2、全面加强野外用火监管。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要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经常督促检查各居民组《通告》落实情况;各居民组组长作为具体责任人要经常下到田间地头教育居民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村委会要安排1至2名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巡视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要特别注意抓好“清明”、“3.16”、“五一”等重点时段的火源管控,严禁携带火源进山,确保林区安全。

3.做好森防宣传教育工作。林业站利用宣传车到主要区域及重要地段进行防火巡逻和宣传,同时采取设立宣传旗阵、张挂横幅等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村民委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防火命令》及《通告》等形式进行宣传,提升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大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八、后期处置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4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这一规定,充分体现出了预防工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要性。说到预防工作,首先应认真学习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的《森林防火规划》,根据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要以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演练。要充分分析本单位的森林资源状况和管护员人力资源状况,根据资源的分布、管护的难易程度、管护员的能力素质等因素,科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同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必要的时候,要实地将防火责任明确到责任人身上,落实到现勘资料和图片影像资料上,切实提高责任人的高度责任心,明确他们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报告火情等方面的职责,与具体防火责任人共同将防火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责任网格化。同时,根据辖区人力与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要结合辖区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及时掌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县域范围内森林防火区的划定和对森林防火期的规定,特别是要掌握对森林高火险区的划定和对森林高火险期的规定。并要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在重点地段(主要入山口、路口等地段)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防火检查,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杜绝火灾隐患。要加强巡查巡护,对所辖区域存在的一些森林火灾隐患,发现后要立即向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企业提出隐患内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不涉及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企业的隐患,必须主动及时加以消除。要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在辖区全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在辖区的醒目地段及人员密集活动区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充分抓住各种有利时机,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特别是进入防火期以后,要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版、电视里有影”,切实警醒全体进入林区的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力争形成全民共抓防火的喜人局面。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辖区气象动态,科学分析森林火险等级,有效采取防范措施。要主动加强与周边有林单位的联防联护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交界区的防扑火信息,确保交界区的防扑火工作万无一失。

二、关于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处置问题

森林火灾扑救首要的问题就是火灾报告制度。只有接到火警报告,才能及时扑救。要知道森林火警电话,要明确层级报告制度,明确一旦有火,该向何处报告,不得越级乱报,这是前提。其次要明白报告内容,要报清楚起火点、起火的初步原因、火势大小、周围林相、现场风力、风向等基本情况。在具体的扑救组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这一原则,在扑救队伍的组织上,要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只有专业队伍力量不足时,才考虑动用当地群众扑救,这当中,必须做到虽乱但稳,不可抓住人就上,对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参加的人员坚决不可动用。而且参与的人员也要做到有条不紊,科学调度。一线单位在现场,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可一意孤行、一意乱行,同时必须摒弃“我们是务林人,扑火工作唯我独优”的骄傲心理。要遵守现场相关规定,做好与气象、交通运输、通信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商务、卫生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看守火场时,要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在此前提下,必须责任明确,全面检查。清理余火,不留死角,做到彻彻底底,而且看守火场的领队和队员从思想上不能有厌战情绪,不能有麻痹心理,不能擅自做主撤离看守人员。即使余火已清理彻底,甚至天公做美降起雨雪,也必须听从命令,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的指示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林火扑灭后,马上面临的就是灾后处置问题。灾后处置工作既是对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今后工作的一个警示。灾后处置工作涉及森林火灾的分类、火灾的调查、火灾评估与统计上报、火灾信息的、参与火灾扑救人员的伤亡、误工补贴、生活补助和其他相关费用、灾后的更新造林恢复植被、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等项工作。首先必须清楚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分类依据和标准。要知道界定火灾大小的方法,从心底吃清底数,明白此次火灾到底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为后续相关工作奠定一个基础。其次是要积极主动地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制定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协同对此次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规定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评估计算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医疗、抚恤,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贴以及扑救森林火灾发生的其他费用。依据相关林业技术规程,结合当地更新造林实际,调查、评估、计算火烧迹地恢复森林植被需要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开支的相关费用。在上述基础之上,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为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处理办法提供铁的证据,为上级相关森林火灾信息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开展善后赔偿及植被恢复提供可靠资料,从而为做好灾后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三、关于森林火灾责任追究问题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森工企业;审计;探析

森工企业是一个处于特殊行业的工业体系,除具备工业企业为社会提供产品实现其经济效益的价值功能外,还肩负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同时,还独立承办社会功能相关的教育、卫生、公检法等事业单位。特别是近年天保工程的实施,还负担政府天保补助专项资金的核算。

一、森工企业审计的各个阶段所应关注的问题

(一)审计计划阶段应关注的问题

1、企业和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是否合理,有无乱挤滥摊成本现象,成本的计算及结算方法各期是否一致林业生产各项目中,有相当多的生产项目是露天作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受自然资源作业条件影响很大,如营林生产、木材采伐、木材运输、贮木等生产项目。不同的地形、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运输距离、不同的林场等级等,都直接影响到有关生产项目支出和单位成本的高低。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过程中,特别注意企业是否将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严格区别按照设计资料定额成本分设明细帐核算,并且与历史成本相比较。使我们能复核产品成本是否真实。

2、当期费用是否存在挂帐问题有无为完成利润指标将当期负担的成本费用虚列在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不计人当期损益。审计时重点检查“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的列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在受益期限进行计提摊销,有无挂帐现象。

3、育林基金是否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是否存在为完成利润指标,少提育林基金的现象维简费是否在规定的限额内使用。育林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营林三项费用是否有串项、虚列现象。营林道路、营林设施是否附竣工验收单,营林设备购置是否有发票。

4、企业各种收入特别是容易游离于体外循环的耕地经营和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和土地出售出租变现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全部计入财务决算,有无在预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帐户上留存各项收入,有无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现象。企业有无为完成利润指标,虚列销售网点,虚拟销售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

5、各项财产损失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处理,有无未经过审批和超越权限的现象。各类固定资产变卖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破产、兼并、出租、出售、转让、无偿调出等使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是否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质性测试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

1、由于林业局作为被审计企业所属基层汇总单位较多,根据重要原则,可抽取一定样本进行重点审计,对其他崩属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和分析性复核。审计时,除抽取财务科,营林处、贮木场等重点单托进行详细审计外,还要根据采伐量或汇总资产额抽取—定数量的林场和经营所进行审计,样本的抽取一般应达到样本资产额占被审单岜总资产额的75%以上。并根据上述样本审计结果考虑是否执行扩大实质性测试审计范围。以降低审计风险。

2、执行审计过程中,对重要的报表项目应重点加以关注,实行打破常规抽样式实质测试程序,凡当期发生额度较大的应进行抽样。例如:银行存款,重要的债权债务等应加以函证。如未能获得回函,须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加以证实。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应进行抽查盘点,以证实其存在性。对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利息及税金等要进行复核测算,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计提的准确性。

3、审计计划关注的问题应该实施必要的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报告的结论。

4、首先获取被审计单位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个别会计报表,核实汇总过程的正确性。企业是否对内部往来即财产清查、资金清理进行核实后对证。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合法。还要重点关注企业内部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单位的收入,成本利润等是否纳入企业财务决算,确保报表的真实合法。

(三)在报告阶段应关注的问题

森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实行先报后审的决算报批程序,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调整不符事项,披审计单位既使同意调整,也不能调整当期财务决算。因此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反映,导致审计报告基本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否改变森工企业的决算报批程序。先审后报以体现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转贴于

二、森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创新的思路

森工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方法创新,是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的一项重要课题。从审计依据及目的来看,森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风险大,这就要求对森工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及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有效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所在。制定森工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信性和权威性,维护审计人员自身的权益。

1、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前做到充分准备,科学合理制定审计方案,审计实施中强调重要性水平分析,积极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测试的方法,充分发挥审计的三级复审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切实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充分运用现有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与网络经营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网络审计,逐步构建一个适应信息化的创新审计模式——效益跟踪·消耗监控·联网核查,达到全方位优化森工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同时。把座谈的方式运用到审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广泛搜集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的政绩、决策过程廉洁自律、存在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审计的积极性,为发现财务账目上难以反映的政绩和问题服务。

2、年度审计与“与离岗待审”相结合

根据森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应该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的过程中,首先采取“离岗待审”的原则,先免除现岗位,待审计报告形成后,组织部门再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其次对轮任的领导人员必须按照“在岗审计”的原则进行,避免现任领导对审计的干预,正确运用年度审计的成果。

3、强化审计独立性监督

将国家审计署的行政级别提高到高检院和高法院的地位,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从审计经费到人事安排独立行使职权。省级审计机关对县以上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地、县级审计机关向省级审计机关负责,实行省审计厅长负责制,人事和经费完全独立。继续实行地方审计机关向当地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便 于当地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加强对财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在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的过程中,首先要强化审计人员培训,使审计人员掌握宏观经济知识,网络知识和国家干部监督制度及廉政制度,熟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一其次要正确处理好审计关系,坚持“审、帮、促”的原则,立足于通过审计为森工企业提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有用信息,促进企业、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审计人员的素养,包括道德素养、哲理素养和人生素养,树立起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森林资产审计评价机制

森林资产包括林地以及林地上生长的林木和动植物资源,它是森工企业的重要资产,所以在开展森工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把森林资产审计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

1、森林资产审计评价模式

采取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目标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逐步建立企业领导入任期与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经理期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反映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森林资源增长情况,使审计报告森林资产增长指标更真实可靠。另外还避免了为审计而进行单独的森林资产清查的资金支出。

2、年度森林资产消长审计方法

采用财务审计与伐区作业现场核查的方法进行。财务审计应侧重审计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批准、资金来源、工程竣工结算等情况;审查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的真实性、合法性,核查有无预算内转预算外等问题;审查木材经销收入是否按规定进行核算,木材售价是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集体定价或实行竞价销售,有无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等问题一伐区作业现场核查采取随机抽样布点的方法确定被核查作业小班。对被核查小班分别实施全林每木调查,确定伐区内的采伐量,遗弃木材及作业质量情况,然后统计汇总。同时对林场所有生产作业的采伐伐区与上级拨交的伐区进行核对,核查有无无证采伐或乱砍滥伐的现象。

3、森林经营目标审计评价

森林经营目标审计评价内容主要有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营林工作质量与成果(育苗生产、更新造林、森林抚育,低价林改造);森林保护情况(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封山育林);林业科研工作情况等。

(三)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森工企业是森林生态建设的主体,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缓解环境危机和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之一。所以在森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审计评价机制是完全必要的。

1、森林生态效益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增长率;国土保护程度(可用防护林比率和天然林比重来表示);水土保持程度(可用水土流失面积指数、洪涝灾害次数和水资源贮存量等指标来表示);森林保护(可用自然保护区比重、野生动植物保存量、森林受灾比率来表示)。

2、森林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森林生态效盏补偿基金收人、支出情况;森林公顷蓄积量、生长量、木材产量及其他林产品、林副产品产量、产值。人工林公顷面积蓄积量;木材生产,术材加工劳动生产率;林价;森林资源利用事和木材利用率;木材生产成本和利润指标。

3、森林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森林调查报告范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会,向媒体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新晨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并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