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1

每到年中,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有一项议程: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被称之为“审计风暴”,但年年审计,问题年年相似。

为何“屡审屡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力、追责不到位。

2015年,“顶层设计”对此祭出新招,全国人大常委会追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8月18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目的是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深改组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同开展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方式,由以往的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改为作口头报告。主要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将重点被审计部门的单项整改结果作为报告附件提交审议。

4个月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不仅听取和审议了审计长刘家义所作的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还通过联组会议开展了专题询问。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难度大,存在一定风险。请问,对于这部分债务如何处置和防控风险?”王明雯委员发问。

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16万亿元,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4万亿元,债务率为86%,低于100%的警戒线。“总体上是风险可控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偿还能力下降,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应询中提出实现债务余额规模控制、落实偿贷责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追问审计整改的精彩场景,辣味十足。6位委员就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彩票资金管理、中央财政科技支出结转、加强审计监督等内容提出询问,相关被审计部门单位和审计署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回答询问。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会上,张德江委员长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此间,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河北、青海、安徽等地,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规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不力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整改、再次报告,整改不力要追责。青海省规定,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对账销号情况应当作为报告附件,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规定,审计整改报告由省人民政府省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省长报告;选取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被审计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报告。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2

(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上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审计机关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会议制度。政府每年要召开1至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的汇报,安排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及当年被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或列席,必要时邀请纪检、组织和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或列席。

(三)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人大、政府、审计机关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

(四)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根据审计机关的通报,履行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落实整改的责任。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审计机关。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3

一、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上述五部委又根据《基本规范》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起在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并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也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因此,无论是国际形势、国内要求,还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当前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

(一)评价工作目标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控制等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革新的动态过程。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测试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从而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揭示和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评价工作准备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2.组织召开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与会单位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及相关记录等书面资料。

(三)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工作组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资料,运用查阅、调查问卷、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等方法,对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2.评价工作组应对需重点评价的业务事项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表,并将调查表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人员填写,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调查表的汇总结果确定下一步需测试和评价的重点环节,并通过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检查记录、抽样、重新履行等方法进行具体的测试与评价。

3.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测试与评价情况,规范编制工作底稿,并与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交换评价初步结果及意见,要求被评价单位制定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

(四)评价报告编制

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评价工作组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估情况,复核现场评估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遗漏。②全面复核或抽查评估底稿,检查评估程序是否完整,评估方法和样本量是否符合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记录是否清晰,底稿是否规范等。③复核现场评估结论是否恰当,是否有充分可靠的评估证据做支撑;对于内控缺陷的认定与判断是否正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分析是否充分、适当,缺陷认定的标准是否前后期一致等。④复核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是否落实。⑤复核现场评价结论是否均经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有无相关的特别说明。

2.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内容应包括:①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即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本次自我内控评价工作概况,包括组织形式、评价时间、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实施过程、汇报途径等。③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评价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④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及评价结果(分别表述)。⑤本次重点评价业务事项的运行情况及评价结果(分项表述)。⑥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并声明前后期的一致性;内控缺陷的类别(财务报告缺陷或非财务报告缺陷;重大、重要或一般缺陷);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等。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于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企业应作出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对于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就内控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经理层或董事会汇报,评价报告初稿经企业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4.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应及时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其中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决策提供依据;非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须按规定报送财政等监督部门,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

四、内控评价后续事项

1.被评价单位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应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后续整改,整改方案一般包括整改目标、内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等,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还应在方案中明确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以及对应的整改工作任务等。被评价单位应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向内部审计部门或经理层报告,对于未按整改方案规定期限实施整改的应说明理由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4

一、 了解审计结论, 准确落实后续审计工作责任

在开展后续审计前, 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要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 全面收集审计资料, 包括审计所需要的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总之, 资料的涵盖面要广, 以便掌握全面而详细的信息。 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清理。找准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 要对所搜集资料按照审计目标进行整理和分类, 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 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成本效益关系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关注点, 将后续审计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二、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 以便选择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检查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是完全没有报告整改情况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要作为后续审计底稿的报告内容。二是在检查审计回复时, 要重点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 对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彻底。三是对审计回复中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详细说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进行后续审计时,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应: 包括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的对发现和建议的回应书面文件, 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被审计单位保留意见的方式。具体指:①不回应;②回应不充分;③被审计单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详细说明。 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 回应” 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 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的方向和重点( 或者澄清事实, 或者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三、 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代理发表论文

后续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重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正确, 有没有移花接木、 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 看是否一致、 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有无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 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经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复印、 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 并作为后续审计资料保存。

四、 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 对症下药, 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问题,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 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 对因政策变化使问题不需要整改的, 不应作为未整改问题; 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 审计机关在后续审计时应及时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记录, 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代理发表论文

(一) 审计人员自身产生的记录。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 如审计日记、 审计工作底稿、调阅资料清单等。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 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回复中报告等。(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三)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四)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 所进行的复印、 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 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五)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 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 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汪金峰, 彭国祥, “ 审计跟踪检查” , 《 中国审计》 , 2002.5

[2]符史群, “ 刍议后续审计” , 广东省审计厅网站代理发表论文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5

一、五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狠抓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

一是紧跟经济形势,以监督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织各工委对全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及41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东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后,根据部分主要指标和任务在“十一五”后期完成压力较大的现状以及适应重大宏观政策调整的需要,常委会同意区政府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使全区的“十一五”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狠抓了审计工作支持监督

一是预算审查工作。结合监督法的实施,我们根据区内公共财政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实施后,区财政局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有关预算收支情况的报表,并按季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关于预算调整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区长预备费使用情况也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从而使得我区财政预决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换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区人大各工委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时候,分别走访相关对口联系部门,收集各单位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将各工委收集的意见归为发展类、调整类、支持类、民生类四类,汇总后交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参考,督促区政府依法足额安排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本区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对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和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授权财经工委进行预先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然后由常委会会议进行审查批准,以保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如,因拉动内需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今年因中央政策规定要求将土地出让金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引起预算调整,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将审查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并在常委会上作了审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同意了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较好地规范了预算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预算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决算、政府采购等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工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跟踪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对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及审计、教育、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常委会进行了跟踪,重点对教育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办,督促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追究,使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利用审查查出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在预算监督上的努力,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都发生了可喜变化。如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预算刚性逐步增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等。四是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以来,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对问题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披露。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教育局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反映了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不规范,核算不真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将落实情况在60日内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向区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部门预算和支出管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按督办函的要求,积极对教育局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理顺了教育局的财务体制,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又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对于报告中所反映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效甚微等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区政府进行整改。会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集专门会议落实整改事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整改工作,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狠抓了重大项目的监督

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建设国有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听取和审议全区重大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批准该年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年中组织一次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年底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从而使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过程都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中。例如年初常委会在作出批准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决定的同时,要求区政府合理调配资金、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年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区17个新审批项目以及16个续建和结转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并适时召开常委会审议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向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对《关于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下发了《关于加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督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项目推进的时间。从下半年开始,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大群众特别关注的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2008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区大批中小企业都遇到了融资困难的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搭建一个更大的担保平台,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担保服务,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比例代表区政府投资的区城司需追加投入334万元。根据《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立项、区财政单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经济项目须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区城司在东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注册资本的报告》,同意区财政增资,从而使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四)狠抓了调研工作

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积极向区委政府献计献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全区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政府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区人大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黄良华的带领下,相继走访了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职能部门,实地查看了亚东水泥、海德龙仪表、煜昌化工、孚特电池、森六汽配、飘飘食品等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先后在慈惠街道、中小企业城组织相关中小企业进行座谈。在调研过程中,财经工委收集了一系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土地房产办证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企业周边道路破旧、出行困难的问题;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好的问题等,并以东西湖人大的形式积极向区委和政府反映,得到了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同时,财经工委特别是上半年还开展了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两型社会”及循环经济建设等调研工作。,财经工委已在《东西湖人大》上发表了《加快落实“企业服务年”相关措施的建议》、《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等5篇文章。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五)狠抓了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一是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督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支、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是预算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过程,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支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阶段工作安排和预算编制时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细化工作,督促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支持加强预算基础信息库、项目库体系建设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配套改革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主要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跟踪检查。近年来,常委会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对财务凭证、查看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水务、城管、建设、土地等部门的预算和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项目支出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重点不够突出,有些项目没有进行评审认定,项目经费预算流于形式,个别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与预算脱节,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预算草案的预审工作。每年第三季度,在财政部门预算正式编制之前,常委会要求各工作机构征求对口联系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意见,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预算资金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抓住“两上两下”环节对预算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人代会召开前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初审意见书交区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落实。在人代会期间组织落实好预算审查会议,起草好审查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为人代会审查预算做好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组织有关人员听取关于财经方面的专题汇报,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六)狠抓了自身建设

五年来,财经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委员们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委、政府有关重大的财经方针和政策,联系我区的实际,抓住人大财经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财经工委还要求委员们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对财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提高财经工委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业务水平,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家学习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思想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及部门预算改革的进展情况》、《<审计法>的修订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知识》等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七)狠抓了制度建设

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为了解决在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制定了与经济监督密切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通过了《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区人大常委会的经济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公共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但是在《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制定以前,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在我区处于空白状态。政府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立项不够严谨、建设速度缓慢、建设资金超预算等问题,自从该制度实施后,这些状况都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一系列规范经济监督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使预算支出的方向更加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更加贴近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

二、取得的成效和体会

(一)主要成效

五年来财经工委,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有了新提高;在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预决算工作监督、审计工作支持监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督,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监督,协助市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执法检查调研、对口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工委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实践证明,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思路,创新人大财经工作,依法搞好履职,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只有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对工作充满热情、激情和感情,才有更加充足的工作动力和奋发有为的创新精神;只有加强学习,增长本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才能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保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心,人大财经委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只有围绕中心,贴近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全力促进发展,才能在工作大局中找准工作位置和着力点;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充满活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人大与政府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发展。只有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才能形成促进发展的共识和合力,才能使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综合分析,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功,也是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集中民意的重要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才能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摸到实情,提出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建议,人大财经委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注重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才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实效。

三、存在主要不足

五年来,财经工委按照认真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与《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如: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需不断提高;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调研工作还需更全面和深入;监督工作一般只选择某些重点工作去开展,未能顾及面上很多工作;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等。

四、今后工作设想

(一)加强财经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加强委内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早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为审查计划、预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

(二)想方设法,进一步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使预算全过程都纳入依法监督运行的轨道上来,仍是今后人大财经工作努力的方向。需继续探索审查监督计划、预算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强化监督措施。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重点

继续围绕立法和监督两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协调,以提高法规初审质量。建议结合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工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6

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是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和审计成果充分转化利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协调联动制度

建立由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司法、国资、发展改革、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协助审计单位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促进落实审计整改。一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事项,审计部门要依法提请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法行为相关的财政款项,清收和解缴相关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按审计决定书和审计部门执法协助函件要求,协助执行法定期间内暂停拨付、扣减拨款、清收和解缴等措施。二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要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决定和处理意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四是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违反相关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处理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概算调整和批复应及时通报审计部门,重大项目概算调整和批复前应征求审计部门意见;财政部门应将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作为办理项目决算批复的重要依据。五是监察部门要针对有不履行整改义务,不按要求提交审计资料,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六是审计部门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相关接收部门应及时受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联动,促进审计整改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

审计、监察、财政、国资等部门按职能负责被审计单位整改事项的回访、督促和检查、处理工作。要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必要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审计部门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审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考核制度

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促使被审计单位及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审计整改督查纳入政府督查机构工作职责,由审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督查事项报政府督查机构,列入本级政府督查工作事项范围,由本级政府督查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台账和审计决定执行信息库,对审计结论落实程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内容纳入到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当中,强化对审计机关内部和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审计督办、行业督办、联合督办、政府督办有机结合,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分析报告制度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重要审计整改事项应按审计部门要求先行上报审计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具体措施。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政府督查机构和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部门要及时掌握审计整改情况,定期将审计结论的落实和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上报本级政府,每年底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并专题向本级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以及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制度措施,建立制度,注重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加以解决,在体制上和机制上加以完善。

五、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和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要履行职责,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要抓好自身整改,监管部门也要负起监督责任。对因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2〕25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有关党纪政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其问责。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和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