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例6篇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1

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现存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饲养品种可分为生猪、家禽、肉牛、奶牛、兔、蜂、肉羊、综合类等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1.“公司+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带动能力强,社员基本利益有保障,市场风险较低,社员素质高、发展后劲强,符合合作社发展方向。但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2.“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较大的养殖场(小区)为基础,技术上能相互交流,信息上互通,带动能力较强,可维护合作社的基本运作。但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低,当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很可能出现合作社解体。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3.“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是乡镇或行政村或某农户领办,社员之间关系松散,在饲养管理、养殖技术、疾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缺乏交流,没有稳定的基础,销售市场不一,带动能力低,管理难度大。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

存在问题

1.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服务工作跟不上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2.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具备合作制性质。有些成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以套取国家扶持资金为目的的“空壳”合作社。

3.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高,动作不够规范。

4.合作服务功能不强,带动能力差。

5.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受限。

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一、加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将养殖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社员技能培训、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2.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各有关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适当增加信贷额度,减化办理手续。3.制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用地方便;积极帮助完善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供水、供电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殖生产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4.实行奖励政策。各级政府定期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对农民增收贡献突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购销环节的减税、免税政策。6.积极支持参与畜牧业项目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作为畜牧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担畜牧业建设项目。7.做好工商登记和商标服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完善工商注册登记,依法保护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进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为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分级对口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诚信意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示范体系,开展抓点示范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畜产品销售经纪人、畜牧龙头企业等牵头领办各具发展特色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协会按照法律要求改造改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社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积极推 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运营模式,推进畜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三、提高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1.加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通过实行“五统一”等办法,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增加二次返利额度,增强社员的凝聚力。2.推进同类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组建跨村跨乡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市场运营办法实行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4.不断完善养殖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协调和协商机制,着力提高自律和维权意识,增强综合能力。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2

为了全面提供畜牧兽医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过程中,合理使用公共财政资金,应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加强绩效目标方面的管理力度,强化绩效运转的跟踪,不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在进行畜牧兽医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执行项目工作的施工建设合同制、项目工程投标机制、项目验收机制等,不仅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还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转。同时要对公共资金的支出模式、经费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对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产生的效益。

2加大专项经费公共财政投入

2.1发挥县级公共财政资金对养殖户疫病防控的导引作用

县乡的公共财政资金通过支持养殖户的小区建设等方面的路径,加强对养殖户的支持,对进一步完善养殖户的综合生物安全措施来发挥积极性的作用。在当前的财政支持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养殖户建设补助,动物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偿等相关的投入,指导养殖户加大对动物疫病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检测免疫效果,进行消毒处理与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监管力度,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并加强相关的指导。

2.2创建公共财政支持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发展的新机制

创建适宜畜牧业健康发展、兽医公共卫生管理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实现长期稳定增长的畜牧兽医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县政府公共财政年度针对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需要随着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整体产值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按照特定比例实现增长,做到健康养殖,能形成规模养殖经济。全面贯彻“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规划、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全面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或者是养殖场。在发展养殖小区的时候,需要做到产业发展和疫病防控相结合、规模养殖和污染治理实现有机结合,保证健康养殖、规范化养殖,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

3优化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发展的财政投入结构

首先,建立良种体系,确保种源供应。针对本溪满族自治县畜禽良种供应严重短缺的现状,要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其次全面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能,根据属地化的基本原则,县级的财政投入和乡镇的投入实现密切结合,并且将其归入到县乡的财政预算内,实现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经费有全面的保障,工作经费方面存在一定的结余,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有一定投入的具体要求;再次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每一个环节投入结构进行全面的统筹考虑。逐渐增加用在流行病检查、疫情监测、病死畜禽的处理补贴、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建设无疫区、研发防疫技术和疫苗、监测动物和动物产品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经费方面的投入;最后要抓好技术创新。做好实用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工作,提升科技对畜牧业的整体贡献率,重点做好杂交、良种推广利用、秸秆利用、牛羊圈养、疫病防治、生态养殖模式等实用技术的推广。

4确定公共财政支持的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重点

要按照发展、控制、消灭的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发展的基本要求,紧密围绕提高动物生产监测预警机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动物突发疫情的应急管控能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动物养殖的全面推广机制、动物疫病防治的信息化处理能力防控体系方面的建设,公共财政重点需要放在进一步完善动物体系网络、提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补助水平、动物防疫技术的支持机构和检验机构的运作经费方面的投入,动物疫病应急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大经费支持的力度。

5提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防控经费补助水平

5.1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计划,加强对疫苗补助

需要进一步扩大财政支持免疫范围。根据地方畜牧业、兽医业发展的实际情形与社会农畜产品的贡献额度,确定畜禽免疫疫苗的补贴额度,并且强化对畜牧业产区的整体扶持力度,切实体现地方财政的相关政策导向。

5.2创建动物扑杀补偿机制

制定销毁动物产品、扑杀动物与相关物品的补偿办法,常见扑杀动物价格评估机构与办法,提升覆盖面与补贴标准,逐渐创建政府补贴为主,并实行养殖合作化组织、农业保险等互助资金等扑杀补偿制度。企业要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养殖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创建无害化的处理措施,公共财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助。

5.3加强免疫应激死亡补偿标准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3

一、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开放型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一化带四化”的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积极发展规模化生态养猪小区建设,培育以生猪为主的优势产业带,大力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管理,加快生猪业增长方式转变,培植和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立生猪品牌,促进我县生猪及其产品的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本推进计划从2007年开始实施,通过四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到2010年,全县生猪出栏115万头,平均增长10.8%,猪肉产量达到8.9万吨,年均增长11%。规模化和生猪屠宰深加工企业1个,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60万头;生猪产值达10.2亿元。

2007年重点培植发展60万头生猪屠宰深加工龙头企业及生猪生产龙头企业4个。

2、建立和完善省一级种猪场10个,组成联合育种公司1个,乡镇人工授精站10个,完善二级扩繁场10个。三元杂交瘦肉型猪比重提高到90%;比2006年增加10.5个百分点。

3、建设完善生态养猪小区50个,年出栏千头以上商品猪养殖场400个,其中建设规范化示范小区20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00个,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90%,比2006年增加20个百分点。

4、建立和完善合作经济组织1个。

2007年重点建设完善生态养殖小区3个,千头以上商品猪养殖场100个,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75%,增加5个百分点。

(三)产业布局

按照“一乡一品、一品一片,一条产业带”区域布局原则,重点在生猪发展基础较好的孝岗镇、圩上桥、邓家、虎圩、岗上积、占圩、小璜建立生猪产业经济带。加大生态养殖小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资源区域优势,坚持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的原则。

根据生猪产业发展变化,年度计划可适当调整重点乡镇。

根据建设内容重点乡镇,要选择生猪重点发展区域。

二、建设内容

(一)良种繁育体系

以全县9个省一级种猪场及6个二级扩繁场为依托,积极推广和应用三元杂交及四系配套技术,加快我县品种改良步伐,通过省级种猪场,二级扩繁场,商品猪生产场的配套建设,形成完整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开展种猪测量,拍卖,建立供猪站,开展和应用人工授精技术,促进联合育种,提高种猪质量和供能力。

1、以现有省一级种猪为主,通过改(扩)建联合或兼并,股份制建立一个大型生猪育种公司。建设内容为种猪引进,场内测定设施设备、栏舍、疫病监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

2、建立人工授精网路,在全县建设11个猪人工授精站,其中建立1个县级人工授精中心站和乡镇人工授精站10个。主要建设内容为种公猪的引进,栏舍和实验室的建设以及种猪测是,质量检测和分装等设备的配备。

(二)生猪规范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1、规范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在重点乡镇选择20个进行规范化生态示范养殖小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疫病监测、粪污无害化处理系统等。

2、养殖示范场:在全县选择100个养殖示范场,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

3、技术推广与培训:为规范化生态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开展新技术和技术培训。

(三)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在全县建立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龙头企业4个,(其中生猪养殖3个,屠宰深加工企业1个),对现有生猪养殖省级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建立和引进先进的屠宰加工设备和生产工艺,扩大猪肉的加工能力和提高产品质量。

(四)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建立和完善生猪产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逐步完善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效益机制,提高养殖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以及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1、良种繁育体系建设:2000万元。主要用于优质原种猪引进与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生猪人工授精站设施建设。其中财政支持800万元,单位自筹1200万元。

2、规范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600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水、电、路设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防疫消毒等设施建设。财政支持1400万元,单位自筹4600万元,

3、龙头加工企业建设:200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屠宰加工,环保处理设施建设。财政支持800万元,单位自筹1200万元。

4、合作经济组织建设:1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培训设施建设和必须的服务设施投资。财政支持100万元。

5、科技推广与培训:4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示范。财政支持40万元。

本推进计划总投资1014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支持2740万元,单位自筹740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和技术改造、财政补助和财政贴息等,经营性投资以单位自筹为主。

(二)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通过推进计划的实施,到2010年全县生产出栏115万头,比2006年增加38.6万头,猪肉产量8.9万吨,比2006年增加3万吨,生猪产值10.2亿头,比2006年增加3.2亿元。

(2)种猪生产:到2010年,全县10个省一级种猪场每年可向社会提供种猪5万头,10个二级扩繁场每年可提供种猪2万头,可增加产值1.5亿元。

(3)生猪屠宰深加工:计划建立年屠宰加工60万头生猪生产线,通过屠宰加工产值增加4亿元以上,增加利税6千万元以上。

2、社会、生态效益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全县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健全,规范化生猪养殖小区、养殖场迅速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明显提高,可极大地增强我县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推进,可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围绕生猪产业还可带动产品加工、汽车运输、饲料加工等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增加大量就业机会,从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立。

规范化生态养殖模式推广,通过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生猪产业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县生猪产业推进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畜牧业的县长任组长,畜牧水产局局长任副组长,畜牧技术推广、疫病防治、饲料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局,具体负责推进计划实施的协调,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为了确保推进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生猪产业推进计划技术小组,由畜牧水产局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的专家组成。

各乡镇为了促进生猪产业推进计划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制订本区域的产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抓好落实。

(二)整合各方力量

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宏观管理和执法职能、科研能力、技术优势以及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示范和推广优势,整合各方力量,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实施推进计划的积极性。

(三)落实各项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支持农业和畜牧业发展的有关产业政策;继续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生猪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生猪生产发展的决定》。落实养殖业为农业用地、畜牧生产用水用电为农业用水用电待遇政策;落实好畜禽养殖和经营等环节税费减免政策;严格规范税费征收行为;认真落实好借贷政策;大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加大畜牧良种补贴和养殖小区建设补贴力度;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按规定减免有关税费,特别是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加快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加大生猪产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设施的投资,不断优化畜牧业投资环境,建立生猪产业发展基金,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兴办养殖场和加工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吸纳各方面资金投向生猪产业,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新格局。

(四)推进科技进步

实施“科教兴牧”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是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出路。要进一步深化畜牧科技体制政策,创新推广机制和方式,健全畜牧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提高畜牧业整体科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广泛开展畜牧科技进场入户等系列科技活动,大力推广生猪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新型饲料及添加剂应用、畜产品深加工等,提高产品质量和兽医卫生安全,建立和健全县、乡、村三级畜牧技术服务体系,完善技术装备和手段;加强农村畜牧业科技能人的培养,加大对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水平。

(五)推行标准化生产

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是提高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保证。要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标准化生产,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疫病、药物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一切严重影响生猪及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加强防疫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生猪生产及产品的标准档案管理及标识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生产及质量追溯制度。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财政补贴;母猪保险;猪蓝耳病;困难补助

1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原因

(1)猪饲料价格的上涨导致成本提高。在过去的几年中,因粮食价格上涨等一些原因,猪饲料的价格一直在上涨。猪饲料价格的上涨必然引起养猪成本的提高,进而生猪,猪肉的价格也会提升。且猪肉的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中必然由消费者承担上升价格的大部分。

(2)周期性波动引起的供需失衡导致均衡价格提高。前几年的猪肉价格持续走低,生猪养殖户的亏损比较厉害,在生产者缺乏市场信息和对未来市场缺乏预测能力的原因下,部分养殖户便不再愿意养殖,从而导致今年五月份之前的生猪存栏数量部分缩减,在供求关系的自动调节下猪肉价格的上涨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可以说供需不平衡是这次价格上涨的最主要的原因。

(3)猪疫病频繁冲击了生猪供应市场。生猪疫病的流传也对我国的养殖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06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会造成母猪流产),对我国持续低迷的养殖业产生了严重的打击,使本来脆弱的生猪养殖业雪上加霜。由于小户,散户养殖户无力防治生猪疫病,只好退出生猪养殖,正在养殖的也因这些疾病而遭受巨大损失,所以生猪数量减少,猪肉价格上升。

2相应的财政政策的措施

至十月份,中央已经出台10项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初步建立了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

(1)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的生产。一方面,国家财政拨专款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的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的支持。另一方面,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的母猪数量,原则按每头每年50元的定额补助标准,给母猪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

(2)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制度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等的补助方面”。此制度的规则在于“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所以其主要用于规模化养殖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支出,以及用于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财政贴息等。

(3)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减轻疫病对生猪产业的冲击。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捕杀的生猪,国家对养殖户给予补贴,并对宰杀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如同因非典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防御体系,此次生猪疫病也促进了我国建立起来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必将有利于我国今后生猪产业的发展。

(4)对低保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生等困难人群给予补助。由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副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对低保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生的生活水平影响最大。国家在调控猪肉价格的同时,也注意到解决其造成的影响。“对低保人员,中央财政将增加补助4.7亿元,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的学生,中央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

3现有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

对政府已经实施的财政政策,我们将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考察其效应。

(1)母猪保险和补贴制度有利于降低养殖户的成本,提高其养殖的积极性,但是在短期内会增加财政负担母猪保险和补贴制度的实施极大的促进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首先,母猪价值大,得病率高,是养殖户得宝贵财富,母猪一旦死亡,将是养殖户承受巨大经济损失,有了母猪保险制度,就使养殖户多了一种保障。另外,母猪饲养直接补贴制度将使养殖户直接受益,增强养殖户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降低了养殖户的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市场猪肉价格的回落。如图1所示。

①因饲养成本的上升,饲养风险加大,5月份,猪肉供给曲线由S移动到S1,均衡价格由P0上升到P1。

②由于政府的财政补贴,成本下降,供给曲线由S1向下移动S2,均衡价格由P1下降到P2,由此可见,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中,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确实能够促进猪肉价格的下降。

但是,我们也看到,短期内的各项财政补贴,大大增加了财政负担,不利于财政的稳定。

(2)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但其只能作为短期的调节政策。作为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此政策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有利于增强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现时猪肉市场上猪肉的供给。但是,这种财政鼓励政策只能作为短期政策,缓解暂时的供需不平衡,等到我国的猪肉市场已经平稳了之后,该政策的继续实行会引起新一轮的供给过剩。

(3)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有利于我国生猪养殖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应该说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只是我国畜牧业防疫服务体系的一部分,随着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的建立,养殖户的的风险将大大降低。因为疫病导致的养殖户减少问题将得到解决,在生猪的供应周期波动将趋于平缓。

4稳定猪肉价格长效机制的财政政策选择

(1)建立稳定副食品价格波动的财政专项资金。比如说,每年财政可以抽出部分收入,建立为稳定猪肉价格的专项资金,当价格发生波动时,可以立即专款专用,这样就避免了因突发事件而导致政府财政的负担的突然增加,有利于财政的稳定。

(2)长期来看,要通过财政政策措施加强对生猪养殖专业化,规模化的的支持。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生猪散养是造成生猪数量下降的重要原因,只有通财政加强对生猪养殖规模化的支持,促进生猪养殖的专业化,规模化,才能抵御风险,保证猪肉供给的稳定性,进而从根本上保持猪肉价格的稳定。

(3)建立猪肉储备体系,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如同粮食储备,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储备系统。一般说来,中央储备主要满足应对突发事件和救灾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猪肉储备要发挥蓄水池作用,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要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要增加投放,缓解市民“买猪难“的困境。

总之,在此次此次猪肉价格涨价事件中政府运用的财政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的能力也越来越熟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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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期间,我市畜牧业全面快速发展,畜牧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6.2%;全市畜牧业在良种繁育、产业布局、规模养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基本形成畜牧业发展的基础。但还存在畜牧业整体规模小、龙头企业实力不强、畜产品加工滞后和产业化水平低等问题,尤其是畜牧用地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是我市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生态型畜牧业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养殖方式转变、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着力实施“畜牧进山、养殖上山”战略,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农民增收目标。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畜牧业技术装备明显改善,产品与结构更加优化,经济效益更加显著,生产与生态更加和谐,基本建立起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动物疫病防控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优势区畜禽规模养殖的比重达到80%以上,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优势区畜产品产量占全市总量的70%以上,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的比重达到5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二、合理规划,构建生态畜牧业发展优势区

(四)优化区域布局。突出生猪、家禽、山羊三大品种,构建三大畜禽经济产业带。以莲都、松阳、遂昌、龙泉、*等为重点,建成年出栏80万头瘦肉型猪产业带;以缙云、莲都、松阳、云和、*等为重点,发展家禽2500万只,建成家禽产业带;以山区乡镇为重点,充分发挥山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畜牧业,建成年出栏20万只优质肉羊产业带。

(五)编制发展规划。各地要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把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纳入城市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土地的拥有量和有效承载能力,按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原则,以1亩地消纳2头猪单位粪尿的载畜量,确定畜禽饲养量,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

三、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六)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要积极实施“畜牧进山、养殖上山”的畜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山地空间,发展节约型、健康型、生态型畜牧养殖业。除畜牧禁养区外,凡是符合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有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养猪场都应允许发展。推行牧沼林、牧沼草、牧沼果、牧沼菜等农牧结合、规模化生态养殖模式,提倡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促使生态养殖成为绿色、生态农牧结合生产的亮点。从*年开始,每年对达到建设规定要求的20个生态规模养殖场(户),市财政给予每个2万元以奖代补扶持,各地财政应予以相应配套扶持。生态规模养殖场(户)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使用水利工程供水的按农业用水价格执行。生态规模养殖场(户)的建设要求:一是养殖规模场选址必须与周围环境相配套,实施农牧结合并实现排泄物零排放。二是新建或改扩建规模

达到生猪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猪场必须自繁自养)、家禽出栏20000只(蛋禽存栏3000只)以上生态养殖场。三是布局合理、栏舍标准化,动物防疫、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具有一定养殖技术和管理能力。

(七)培育壮大畜产品加工业。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突破口,重点培育和扶持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提高畜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

(八)实施标准化生产。制订畜禽生态养殖标准,推进标准化和健康生态养殖。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监督管理;重点支持生态养殖场建设粪尿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善养殖环境。对通过省级及以上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畜产品(产地)认证的企业,当地财政应给予补助。

(九)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生态养殖场)”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产销直挂等形式,建立生态型畜牧业基地,以企业带基地,以基地促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经营机制。对畜牧龙头企业建设所需的信贷资金,金融部门应给予支持。

(十)加快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一批服务领域宽、组织化程度高、经营机制健全、带动能力强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技术应用、交流培训、推行标准、创新品牌、拓展市场等作用。对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各级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补助。

(十一)加快科技兴牧步伐。加大科研投入,全面落实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责任体系,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速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重点推广生态养殖生产、瘦肉型猪配套养殖、优质家禽生产、优质牛羊经济杂交、疫病综合防控、畜产品加工、牧草青贮及秸秆利用、配合饲料生产应用、养殖环境治理等畜牧先进适用新技术。科技三项经费中要逐年增加用于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比重,每年由农业部门会同科技部门选择攻关项目并予以项目倾斜。鼓励畜牧兽医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科技开发和服务,鼓励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兴办、创办畜牧经济实体。

(十二)开展畜禽养殖保险。保险公司要大力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渠道的畜牧保险,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推进母猪政策性保险,对能繁母猪按每头1000元保额保险,保费由省财政、地方财政、饲养户各承担60%、20%、20%;在养殖户自愿参保的基础上,凡是已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协调农业保险共保体或互保组织负责承保;没有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县(市、区),可由当地人保公司承保。在母猪保险的基础上,各地要大力推进肉猪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十三)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从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入手,建立母猪补贴制度,保护生猪的生产能力,从*年起,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50元的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其中,省财政、地方财政各承担80%和20%;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十四)合理规划与安排畜牧业用地。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统筹规划进一步积极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通知》(浙农专发〔*〕20号)要求,优先安排畜牧业用地,充分利用草山草坡、三园、疏林地、荒地、荒滩兴建生态养殖场;畜禽养殖场(户)可以通过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取得用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四、夯实基础,强化生态畜牧业支撑体系建设

(*)畜禽良种体系。深入实施畜禽种苗工程,重点支持生猪、山羊、家禽等种畜禽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层次分明的“一级繁育场(祖代)—二级繁育场(父母代)—商品场”的繁育结构,按照优势区域布局配套建设一、二级繁育场,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生产水平。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搞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对列入省级畜禽品种保护名录的碧湖猪、缙云麻鸭、中蜂三个品种要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当地政府对保护场每年要安排相应的保种经费。对市区新(扩)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二级种畜禽场,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成绩显著并实现畜禽自给率(含仔猪苗禽)达80%以上的县(市),市财政给予每个县(市)10万元的奖励。

(十六)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加强乡、村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各项经费的落实。乡镇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行政村配备1名经考核合格的防疫员负责本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村防疫员报酬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各级政府应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疫等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十七)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建立市、县(市、区)分工负责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检测手段,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能力。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实现对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畜产品安全。建立和完善畜牧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教育和指导养殖户科学用料、用药。建立畜禽养殖场(户)生产、免疫、用药台帐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今后五年,要加强市、县(市、区)畜产品及其兽药饲料质量检测设备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养殖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6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发展现代渔业,优势得天独厚。我区渔业资源丰富,水产苗种繁育基础较好,发展现代渔业具备扎实的基础。

(二)发展现代渔业,促进农民增收。近几年我区渔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0%,已是农民增收重要渠道之一。

(三)发展现代渔业,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水产品因符合安全、营养、环保的消费潮流,倍受青睐,特别是名特优水产品更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因此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利于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切实增强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理清思路,明确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发展思路

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渔)民增收为目的,以资源开发、特色渔业、水产品加工、品牌发展、休闲渔业五个方面为重点,大力实施渔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拓展渔业生产功能,做大做强优势水产品生产,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进程,积极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渔业经济保持8%增长速度,其中鲍鱼、海参等名贵品种的水产品产值占养殖品种比例不断提高;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基本普及。

三、科学规划,调整优化现代渔业产业结构

根据我区渔业资源的特点、海域状况和生产条件,全区渔业生产分为三大养殖海域,重点建设六大基地。

(一)三大养殖海域

我区水产养殖区域有垦区、滩涂、浅海三种海域,以后海、南日、东峤垦区为主发展池塘养殖,实行虾蟹贝轮混养;以平海湾、南日岛、埭头镇滩涂海域为主发展紫菜、牡蛎养殖;以南日、石城等浅海湾内海域为主发展网箱养殖,网箱养殖品种以鲍参为主,以湾外海域为主发展海藻(海带、龙须菜、紫菜)兼顾牡蛎养殖,其中平海湾大力发展鲍藻间养。

(二)六大基地

1、工厂化育苗养殖基地。重点扩大鲍苗繁育生产面积,年育鲍苗3亿粒以上,着重于繁育技术创新和推广;夏季育苗设施兼作鲍鱼度夏养殖。

2、名特优养殖基地。以南日、埭头等乡镇为基础,建设好3万口网箱养殖鲍鱼、海参等优特品种养殖基地。

3、海藻养殖基地。以兴化湾为重点,大力发展紫菜生产;以南日岛、平海湾为重点,大力发展海带、龙须菜生产,着重于量的增长。

4、牡蛎养殖基地。着重抓好埭头镇兴化湾海域的3万亩牡蛎自然海区附苗基地和平海湾、兴化湾牡蛎养殖基地,巩固水产品产量。

5、水产品加工基地。以现有加工企业为基础,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逐步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增加渔业附加值。

6、生态休闲渔业基地。要积极开发南日海岛及三大湾的休闲观光渔业,扶持“水乡渔村”建设,发展以突出渔业文化特色的休闲渔业,实现一、三产业的相互结合和转移,拓展渔业结构内涵和提高渔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石城、平海等一批渔港功能,大力发展渔港服务业,延伸渔业产业链,重点规划建设集“生态观光、商贸服务、休闲健康、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滨海宜居生态小渔村;利用岛礁增殖恢复渔业资源的功能,开发游钓型休闲渔业。

四、完善措施,建立促进现代渔业发展长效机制

(一)依托科技,加快创新。一是帮助培植主导产业,使渔业成为农户增收的主要来源;二是加大对渔业养殖户技术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使全区80%以上养殖户掌握一至两项水产养殖实用技术;三是做好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网络及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服务;四是巩固完善基层水产技术队伍体系;五是做好院地合作工作,帮助加工企业和养殖户与大中院(校)联系工作,积极对接科技成果。

(二)注重质量,打造品牌。加大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建立稳定、通畅的国际化合作渠道,扩大对外开放,切实把南日鲍产业链做精做长。加快培育我区知名品牌,扶持一批大型企业,引导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申报我区优势水产品如牡蛎、紫菜、海带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推进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无公害标识和地理标志产品标识等制度;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展QS认证,申报名牌商标,鼓励水产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把无公害水产品等优势产品推向更大的市场。对于通过申报获得证书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三)激活机制,加大投入

1、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水产开发和经营,形成一定规模的区财政给予适当项目补贴。

2、鼓励以集资合股、技术入股等形式壮大龙头企业。

五、加强领导,努力创造现代渔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加快现代渔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办、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海洋与渔业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订现代渔业发展规划,搞好现代渔业招商引资,推动现代渔业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1、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资金。

2、不断完善金融信贷机制,各金融部门应向重点水产养殖大户、特色户提供贷款,着力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3、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将从年至2015年逐年加大对水产养殖疫病测报、环境监测、渔业信息、技术引进及技术培训等经费的投入。

4、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宜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生产,对新开发的水产养殖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5、积极招商兴办“三资”和联办水产养殖企业,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在按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间,给予免征地方所得税的优惠。

6、加快发展保鲜加工,建立和完善水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争取用5年时间在主要渔港和水产品集散重点区域,建设多功能的速冻和冷藏设施,鼓励企业和个人集资兴建中小型冷库,发展社会化服务;扶持水产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快鱼糜系列制品、保健食品、海洋生物药品等深加工技术的开发,推广单体冻结、小包装、软包装等先进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满足群众对水产食品多样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