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例6篇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1

唐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延期至2020年5月开始。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考核时间及分工

我市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集中检查考核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6月24日结束。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并确定结果;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由本单位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主管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河北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河北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结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2019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章程》修订情况,党组织建立、换届情况,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培养优秀律师入党情况,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接转、党费交纳及使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以及为党建工作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人员、经费支持等情况。

(二)资质管理合法合规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依法进行执业资质审批备案情况,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是否依法履行了章程、合伙协议、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分所派驻律师等各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存在另设办公场所问题,是否存在名为合伙所实为个人所问题,是否存在有名无实的“空壳所”、“僵尸所”问题,是否存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不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问题等。

(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建立和落实合伙人会议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印章及档案管理制度、三项基金提取制度、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新执业律师资质审核制度、青年律师培养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考核制度、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等情况。

(四)所务管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及党员活动室、财务室、档案室建设配备情况,律师事务所主任履行职务情况,建立决策、监督、执行工作机制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律师社会保障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精准扶贫脱贫等情况。

(五)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对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管理和指导情况。

(六)业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案收费登记批准情况;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体研究及报备情况,规范开展业务推广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情况,业务档案保管情况,公章、财务章、空白合同、公函管理使用等情况。

(七)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监督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贯彻执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三条底线”情况,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的的重要决定、重要活动情况,接受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情况,开展业务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可以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检查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与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密切衔接,根据律师事务所自查整改情况,市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组织力量逐一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同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律师事务所数量分配见附件8。对于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以简化考核形式。

五、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总结报送 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后,对本所2019年度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对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将律师事务所参加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报主管司法局审查。本所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及材料报市律师协会审查评定。市律师协会在评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后,将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现执业律师事务所综合其在两所的执业表现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初审阶段 县(市)区司法局收到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后,应当采取实地考察、查验资料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上报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当结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检查要求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认真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考核评定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收到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材料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备案材料后,进行全面审查,评定律师事务所考核等次,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审查中,若发现报送的材料以及律师的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者责成主管司法局重新进行审查,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二)考核时间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集中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同时收取2019年度考核备案材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可在6月17日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阶段提交)。各单位务必在5月20日前报送考核材料电子版,待审核完毕后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

各单位实地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5月20日靖民、华岩;

5月21日保邦、万春;

5月22日华夏中天、佳诚信和;

5月25日北辰、卓远;

5月26日三和时代(唐山)、渤澳、陈大为;

5月27日京师(唐山)、冀华(唐山);

5月28日得法、经广;

5月29日高阶、天壹、陈建仲;

6月1日 秉信、行通(唐山);

6月2日 唯实、冀信(唐山);

6月3日 蔺和刚、冀航、仲浩;

6月4日 鸿翔所、唐正、正一、青水;

6月5日 遵化;

6月8日 开平、丰润;

6月9日 玉田、路南;

6月10日滦县、古冶;

6月11日曹妃甸、路北;

6月12日迁西、迁安;

6月15日丰南、汉沽;

6月16日滦南、乐亭。

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时间安排如下:

6月17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靖民、华岩、保邦、万春;

6月18日华夏中天、佳诚信和、北辰、卓远、三和时代(唐山)、渤澳、陈建仲、陈大为;

6月19日京师(唐山)、冀华(唐山)、唯实、经广、行通(唐山)、仲浩、蔺和刚、冀航;

6月22日冀信(唐山)、正一、唐正、青水、高阶、天壹、得法、秉信、鸿翔所;

6月23日上午:开平、丰润、玉田、遵化;

下午:迁西、滦县、乐亭、滦南;

6月24日上午:曹妃甸、路南、丰南、迁安;

下午:汉沽、古冶、路北。

注:集中确定考核等次、加盖考核专用章需提交已缴纳2020年度会费证明。

六、年度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2.《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登记表》;

3.《唐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4.《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

5.《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

6.《律师事务所花名册》;

7.《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公告》;

8.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报告;

9.律师事务所主任述职报告;

10.《2020年会费缴纳明细》;

1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总所对分所的考评意见和总所已经通过年度检查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9年度专职兼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律师执业证书。

(三)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考核,由所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单位、公司律师单位统一组织,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9年度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律师工作证书。

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正反面打印。凡填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重填。除上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提交的考核材料外,各县(市)区司法局还应当向市司法局提交本地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考核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报告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未参加考核、暂缓考核的机构和人员情况。

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律师证件的“有效期”问题。参加了2018年度考核的律师,证件考核备案页加盖了标有“有效期”字样的印章。此处“有效期”是指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的有效时间,不是律师证件的使用期限。2019年度考核时间较往年有所推迟,考核工作结束前2018年度考核结果仍然有效。

(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考核前,应当办结申请的审批事项。同时,应当准确填写并向考核机关提交《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考核机关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档案予以保存。

(三)证件换发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集需要换发的证件,随年检材料一并报送予以更换。换发律师执业证,要提交原律师执业证和小二寸蓝底近期证件照一张。同时,各所要填报《律师执业证换发登记表》。对于证件毁损、内容不全、丢失的,按照补办证件程序办理。

(四)关于2020年会员费减免政策。办理年度检查考核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律师协会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受疫情影响,根据省、市律协减免政策,会费缴纳做如下调整:市直所及公司律师部团体会费8000元;县(市)区所团体会费7000元。市直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1000元;区、县级市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850元;县所专职律师个人会费600元;兼职律师1240元。2019年新执业律师及2020年第一季度新执业律师,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20年度个人会费调整至200元。个人会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的,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参加2020年“1+1”法律援助和援藏的律师,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五)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的,由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收回其执业许可证,上报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执业律师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照《河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给予“不称职”的考核结果,同时建议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该律师的考核结果一并报省司法厅备案,省司法厅将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时作出处理。

(六)对于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待有查处结果时再予审查通过;律师事务所因种种原因暂缓进行年度考核的,该所的律师原则上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待律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考核时再予审查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本地考核工作。要统筹安排考核工作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细化完善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按照考核规定要求,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特别是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到有效投诉、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情况,客观准确的作出考核评价。除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机构和人员外,其他已确定考核等次、暂缓考核和未参加考核的机构和人员信息均应记录在考核结果中。考核结果要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网站长期公示,成为群众选择法律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重要参考,借此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在考核中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接受考核对象的财物或宴请。

请各所在市律协公共邮箱tangshanlvshi@163. com(密码:2801398)自行下载考核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并于5月20日前将考核备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律协邮箱:tsslsxh@126.com。

会费缴纳地点:东旭大厦19层律师协会

联系人:牛雅慧联系电话:2819619

确定考核等次、盖章地点:西山道7号5号楼司法局3层会议室

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2854570

李梦婷联系电话:2801398(律协)

附件: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2019年度专职兼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9年度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4.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汇总表

5.社会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6.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7.律师执业证换发登记表

8、县市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律师事务所数量分配表

9、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公告

10、律师事务所花名册

11、唐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12、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统计表

1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

14、2020年律师会费缴纳明细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2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1、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内容是: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情况。

2、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内容是:与顾问社区的工作联系情况,帮助顾问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写出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其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内人员开展民主评议。第三,由区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以查看台帐资料、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名额不超过社区法律顾问总人数的10%。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得再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年检注册内容,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考核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认真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社区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帮助。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督促法律服务人员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形式和方法。要积极发掘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报区司法局法管科。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3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体现,是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相关县(区)司法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促进我市律师事业良性循环发展。

二、检查指导,明确责任

市局将分阶段对各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制作检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和总结评比的重要依据。相关县(区)司法局要把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作为2012年律师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活动方案;要定期、不定期深入所辖律所逐一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将各活动阶段的信息和材料及时报送市局。各律师事务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坚持制度创新,对原有的内部管理规范进行整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自律管理等机制。

三、积极落实,注重实效

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及时召开合伙人会议,专题学习、研究省厅文件精神,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落实责任人员。并通过召开动员会、个人自学、所内交流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所要做到开会、学习、讨论有记录,心得体会有笔记。

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查执业行为为重点的“三查”活动。“三查”活动以律师事务所自查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查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前,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结合本所实际情况,查摆出本所真实存在问题,并作书面记录。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4

课程编号:3002212430

学分、学时:2学分/2周

实践地点及形式:校外分散

一、  课程性质、教学目的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将法学专业知识同非诉讼法律事务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结构,掌握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对象及指导教师

班    级

人数

指导老师

教师职称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

三、见习工作程序

1、进行见习前的教育。通过教育,明确实习目的,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实习的重要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见习中去。

2、在见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见习报告。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见习期间至少要搜集1个完整的非诉讼案例。

3、见习结束后,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见习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见习收获与心得体会,也可以对学生见习单位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实践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1]实践内容。各实践项目的实践内容具体如下:

(1)实践项目一的实践内容为“律师非诉讼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律师非诉讼事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

A.民事非诉讼事务;

B.商事非诉讼事务;

C.商务谈判非诉讼事务。

(2)实践项目二的实践内容为“企业法务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企业法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

A.合同或知识产权管理事务;

B.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

C. 商务谈判非诉讼事务。

(3)实践项目三的实践内容为“事业单位法务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事业单位法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

A.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

B.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

(4)实践项目四的实践内容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非诉讼事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

A.协助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办理与执法有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B.参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普法与整理规范性文件。

[2]见习方式。本课程采用分散见习的方式,学生回到自己已联系好的各地相关单位见习。

[3]见习时间。本课程安排在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即第5学期)进行。见习学生必须到相关单位进行为期2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本课程见习可以安排在第5学期结束后的那个寒假中进行。

五、成果要求

[1]见习结束后学生应根据见习内容写出见习报告,真实地总结自己的见习收获和体会。见习报告将提交见习指导教师批阅。

[1]见习报告主要包括见习情况介绍和见习收获两大部分。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见习情况介绍部分应包括见习单位、见习经过、主要工作等内容。该部分不少于1000字。

(2)见习收获部分应结合具体非诉业务,分析总结对将来从事相关工作或办理相关诉讼事务能提供借鉴的经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对策。该部分不少于2000字。

[3]见习报告应该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行文规范,一律用A4纸打印。

六、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方法

[1]考核方式。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为由法学系专业见习指导委员会统一考核。

[2]成绩评定方法。本课程的成绩评定方法具体如下:

(1)成绩评定基本依据包括下列4个方面:A.专业见习鉴定表;B.专业见习报告;C.指导老师的评价;D.到岗、出勤等纪律遵守情况。

(2)法学系专业见习指导委员会应根据见习单位的鉴定,结合指导教师的意见,综合评定见习成绩。

(3)本课程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A.优秀。能很好地完成见习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见习态度端正,见习中无违纪行为。

B.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见习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见习态度端正,见习中无违纪行为。

C.中等。达到见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学习态度基本正确,见习中无违纪行为。

D.及格。见习态度端正,完成了见习的主要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见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E.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专业见习成绩为不及格:

a.不服从分院安排或擅自变更见习单位和见习时间者;

b.旷工时间累计达3天者或请假时间累计达10天者(延长见习时间补回请假时间者不计),或者一边见习一边做家教等事务者;

c.参与、收礼、行贿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者;

d.泄露案情和机密者;

e.见习单位及导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

f.严重违反文明规范,有损于分院学生形象者;

g.不按时上交见习鉴定表和见习报告者;

h.见习报告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显者;

i.弄虚作假,欺骗教师和指导委员会者;

j.法学系专业见习指导委员会认为应该属于成绩不及格的其它情形。

七、师生职责与安全纪律要求

[1]指导教师职责。见习指导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并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因此见习指导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1)代表分院和法学系同接受见习的有关单位进行联系;

(2)注意了了解见习学生的思想问题和见习困难,及时解决或提供帮助;

(3)根据见习进度安排,落实每个学生的见习岗位。

(4)见习开始前,向学生作一次总体见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见习纪律、见习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5)见习期间,在具体业务方面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

(6)见习期间,向见习单位的指导教师了解见习学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见习检查,并提出见习指导意见。

(7)及时将检查指导情况作记录,并在记录的最后提出关于该见习学生的见习成绩的建议。

(8)见习结束后指导学生完成见习报告。

(9)见习结束后,及时总结见习检查指导情况,汇总见习材料存档。

[2]见习学生职责。见习学生的职责主要包括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视见习活动,结合见习单位的工作业务拟定具体见习计划;

(2)虚心向见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和其他同志学习,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

(3)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恪守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4)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见习中的情况;

(5)见习结束后,应该向见习单位和有关指导老师表示感谢,主动和诚恳地征求见习单位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总结,写出见习报告。

[3]安全纪律要求。见习过程中,见习学生应遵守如下安全纪律要求:

(1)见习期间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见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应经见习指导教师批准。

(2)见习期间要认真、虚心向指导见习的实际部门工作人员请教。

(3)要遵纪守法,注意维护学校、学院和分院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尤其在公开场合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4)爱护公共财物。

(5)见习中应主动热情,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以取得见习单位信任和好评。

(6)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搞无原则的纠纷。

(7)遵守见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特别是作息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因生病、参加公务员考试、联系工作或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离开见习单位的,必须同时向见习单位和系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须在以后补回,即相应延长见习时间。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不准参与违纪违法活动;不得丢失见习单位档案,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八、其他说明

[1]法学系成立学生专业见习指导委员会,由该指导委员会选派若干名责任心强且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本课程的指导教师;

[2]法学系见习指导委员会制定见习工作计划后部署见习工作;

[3]见习前应召开师生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强调见习目的和要求;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5

关键词:民国;贵州;司法;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D9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4-0075-04

一、大定县民国司法档案统计情况

大定县司法档案共计141卷,从第1卷到第84卷集中在民事类案件上,第85卷至第111卷是刑事类案件。当然这些卷宗里也有一些杂乱的材料包含在内,和剩余卷宗一样,不具有案件完整性的基本要求,单独列入一类。由于卷宗装订的情况不统一,有时是数案一卷,有时是一案数卷,所以卷数与案件数并非一一对应。

(一)民事案卷统计结果

在所有民事类相关案件材料中,保存完整的司法诉讼程序的案件有77个,另外有10个案件缺少判决部分,因此在统计时,它只能提供一部分的程序信息。另外,即使是完整的案件,有很多文件材料未能归档入卷,比如送达文件以及证人证言等,遗失情况较多。

1.审理情况。在总共87个民事案件中,一审有38个,二审有38个,三审有11个。一审和二审的记录材料要完整和详细得多,三审是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的书面审查,所以材料要少很多。

2.判决执行情况。完整的卷宗里有一张案件记录表,记录司法程序的关键点,比如什么时候收案,什么时候结案,什么时候送达判决,以及收到判决后当事人的反馈。收到判决书后声明不服的共有39个案件,没有记录的有48个案件。然没有记录不等于是说当事人没有去上诉。事实上,即使没有记录声明不服,而后又上诉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3.当事人信息。由于某些案件有多名当事人,因此原告、被告的数字统计也不与案件数量一致。男性原告58人次,女性原告20人次,男性被告63人次,女性被告15人次。时提交证人证物的有16件,没有证人的有71件;书里有法律依据的有24件,没有法律依据的有63件。被告有答辩状,但仅陈述事实没有进行法律辩解的有26件,答辩状里有事实有法律依据的有14件,连答辩状都没有的有38件,缺少材料的有9件。

4.委托情况。委托他人的案件共有54个,其中委托亲属有51人次,委托律师39人次。由于同一案件中有可能原告、被告都进行委托,或者一方当事人既委托亲属又委托律师,所以这类数字也和案件数存在差异。委托律师的案件有28件,委托律师的案件中有的是原告委托律师,有的是被告委托律师,还有6个案件是双方当事人都委托了律师。委托律师后胜诉的有14件,败诉的有5件,没有判决的部分有3件。

5.判决情况。判决书由主文、事实、理由三大部分组成,判决理由有法律推理的一共27件,没有的有50件,无判决部分的有10件。民事案件判决依据都是民事诉讼法这一程序法。

6.案由。所有权确认的有29件,赔偿损失的有24件,回赎典物的有21件,终止租约的有5件,清偿债务的有5件,履行契约的有3件。

(二)刑事案卷统计结果

从第85卷至111卷,主要是与刑事类有关的案件材料,其中保存完整的司法诉讼程序的案件有17个,另有3个案件缺少部分司法程序的材料。

1.审级。一审14个案件,二审6个案件,没有三审的案件。当庭宣判有9件,没有当庭宣判的有1件,没有记录是否当庭宣判的有7件,缺少判决部分有3件。

2.判决执行情况。共有7个案件声明不服,13个无记录。

3.当事人信息。保存的案件都是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因此当事人都是男性犯罪嫌疑人。检察官时,书里有证人证物的15件,没有证人证物3件,缺少材料2件。书里有法律依据的有18件,缺少材料2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答辩状的有10件,有答辩状,但仅陈述事实没有法律辩护的有5件,有答辩状又陈述事实又进行法律辩护的有3件,缺少材料2件。

4.委托情况。一共有5个案件没有委托律师,15个案件都有指定辩护人。从《书》记载的情况看,都是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罪刑都接近死刑,因此基本上都给犯罪嫌疑人指定了辩护人,都是同一名律师。有指定辩护律师的15个案件中,12个按书定罪,2个改判,1个案件没有判决部分。

5.判决情况。缺少判决书的3件,判决书里有法律推理的有17件,判决依据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共有15件,只依据程序法的有2件。

6.案由。盗匪有11件,妨害兵役有3件,窃盗2件,烟毒4件,贪污2件,杀人及妨害自由1件。其中有些犯罪嫌疑人一案数罪,所以总数超过案件数。

(三)民事、刑事共同统计数据

1.司法人员信息。一审1名推事,二审3名推事,3审5名推事,都配有1名书记员。推事和书记员都有临时调换的情况。送达人员是专门的工作人员,接受推事和书记员的工作安排。检察官来自法院下属的检察厅。

2.送达情况。送达给案件当事人,由当事人亲收的有719份,由他人代收的有161份;送达给证人由证人亲收的有79份,由他人为证人代收的有79份,留置送达1份,无法联系5份。

3.出庭情况。原告出庭共计188次,未到庭共计70次,被告出庭共计171次,未至88次;证人到庭共计67次,未到庭42次。

(四)其他材料情况

零散材料有10卷,都是案件的文书材料,缺乏完整性。另有法院书状收录情况有10卷,另有刑法讲义2卷,侦查材料19卷,都是刑案的讯问材料,在进入到司法程序之前的文件。

二、法律现象

本文所指的法律现象是指以数字统计为基础,结合大定县司法档案资料,根据自己在阅读档案中的直观感受,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的规则,推导出一定的历史结论。

(一)司法人员的工作情况

1.法官。通过对案卷的整理可知,大定地方法院的法官数量不多,常见的就是4至5个法官来回审案,工作量十分大。从审判笔录、从判决书的内容上可以看出法官基本上是称职的。但是也有少数法官表现不合格,比如某一案件,因为被告没到,只开了一次庭,也没有证人,只凭原告的说辞就判决。被告当然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还有《判决书》的撰写情况,在民事案件《判决书》中,绝大多数判决都是在讲事实,数量很少的案件才会在理由部分有说理,引用法律条文来论证自己的判决主文。当然刑事案件中这种情况不存在,因为本身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就要求有事实有法律,所以刑事判决书中法律推理很普遍。

2.书记员。书记员的数量也不多,法官与书记员之间,书记员与书记员之间存在同一姓氏的情况,有可能是亲属。从对审判记录的阅x可知,几乎所有的审判记录都十分潦草,只有《判决书》是字迹分明的。

3.送达人员。送达文书执行得也不是很好,有很多案件是在判决了一两个月之后才送到当事人手中。虽说存在交通不便、联系不通畅等情况,但这种工作效率也是让人吃惊的。

(二)当时民众的法律素质

1.当事人。首先是通过统计原告及被告答辩、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情况来考察。在庭审中主要都是要围绕着事实进行辩论,很少有原告在时能提供证人证物,文书里面多数也是说事实,就是说不出来法律依据。其次是出庭的情况,尤其是被告出庭的情况较少,但一旦判决败诉后,又不服要重新,所以一个案件会多次进行审理。还有从当事人的性别来看,男女有区别,原告男女比例为58:20,被告男女比例为63:15。在实践中有很多女性当事人选择委托他人来参与诉讼,委托理由大多是有病在身,只有一个女性当事人在委托书中提到自己是妇孺,不便出庭。但从整体上看,女性参与司法、用法律维权的情况应该是比较常见了。

2.证人。对证人的数据统计显示,当事人时提供证人的情况非常少,绝大多数是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传票发给证人由证人亲手接收的很少,绝大多数是由当事人代收,再转呈给证人,至于证人收到没有,也没有记录。但是证人出庭的情况非常少,即使亲手收到了传票,也不来开庭,即使来开庭,有很多证人说话也不尽不实,笔者多次在文书里看到法官问话时证人的回答都是不清楚,对弄清案件事实确实没有起到多大帮助。

3.律师。律师和普通民众比较起来法律素质是较高的,这从律师代书的书状以及在法庭上的谈话都可以看得出。虽然在统计的案件中委托律师的数量较少,但事实上律师处于一种紧缺状态,在卷宗里多次见到律师请求更改审判日期,因为其他地方还有案子等待开庭。

(三)争讼情况

首先,从案件案由的统计来看,民事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不动产进行,虽然划分为所有权确认、赔偿损失、回赎典物、终止租约、清偿债务以及履行契约等几大类,但是从案件详细情况来看,都与土地和房屋有关,比如赔偿损失,是租佃土地种植后,没有按约定给租谷,要求赔偿损失;回赎典物,土地出典给别人后,现在要赎回来,对典价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终止租约,也是对房屋出租后反悔的。而刑事案件,主要是盗匪(就是抢劫),妨害兵役、窃盗、烟毒、贪污、杀人及妨害自由等。其次是从当事人对判决服从的情况来看,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一样的,同一个案件,判决后败诉的一方不服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后败诉的人不服又上诉,接着二审,二审败诉的人又不服又上诉,又三审,三审打回重审,重审了又。一个简单的案件,翻来覆去多次。基本上败诉的人,很少有真正执行判决的,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提起上诉。

三、法律文化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统计和直观分析,结合法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对民国贵州法律文化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一)法律与社会脱节

民国法律规范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就卷宗所记载的案件来看,民众所表现出来的对法律的陌生才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毕竟,法律再好,如果得到老百姓的认同,那么司法环境会很困窘,司法人员的工作负担也会额外加重。比如民事案件中十分突出的土地租佃的纠纷,这类案件的法律依据是比较明显和充分的,但是当事人在争议的时候没几个讲国家法律,说明法律没有真正进入民众的生活中。

(二)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

首先是当事人,败诉之后不会有理性地考虑案件是否是依法判决,上诉情况十分普遍。有个案件当事人上交了证据给法院后不停催促要拿回去,不信任法院的感觉十分明显。其次是证人,证人不愿意出庭有很多原因,对司法的不信任肯定是其中一个,尤其是在刑事案件当中,证人出庭的情况非常少见,因为司法不能给他提供保护,证人自然不愿意指证他人。

(三)法律工作者法治信念薄弱

司法人员在司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状态说明,司法审判只是他们的一个工作而已,与公正、法治都无关系,有些案件事实都没查清就匆忙下判就是证明。律师也没有给人尽心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感觉,有位律师在多个案件中申请更换庭审日期,法院没采纳,当事人也没有办法。

(四)女性参与司法频率低于男性

从档案中可以看出女性参与司法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当然也有大量女性原告的出现,但如果和男性比较起来女性的参与度要低得多,委托也更多地是发生在老人和女性当事人身上,基本上可以认为女性参与司法的意识还是有待提升。

经过各种琐碎的数字统计以及有限的理论推导,笔者得出一个结论,民国贵州整体法治水平正常。从大定县的司法档案的统计情况来看,要说好,那是不太可能的,毕竟上诉情况较为普遍,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存在问题。可要是说坏,也没有差到什么地步,司法判决还在正常进行,上诉情况虽然普遍,但《上诉书》里没有报怨法官水平不行的,都是对一些事实真相的争议,而这种争议,即使在今天也很常见。目前这个评价只能是基于现有的案件材料得出的结论。要对民国贵州的法律文化有一个更全面的描述,还需要研究更多的材料。

参考文献:

〔1〕黄宗智,尤陈俊.历史社会法学中国的实践法史与法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2〕黄源盛.中国法史导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律师个人情况总结范文6

为开拓眼界,学习总所年轻律师成长经验,2016年2月16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一行18人到所总部青岛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沟通、交流与学习。时间虽然说短暂,但感觉受益颇深。

我自2007年律师执业以来已经9个年头,可以说在律师职业中是一名老律师了。经过几年打拼,每年收费在我看来还算可以,在枣庄这个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地级城市来说,也算不错的。但通过青岛的一天和青年律师的沟通学习,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差距,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是自己的思维僵化,意识落后,没有市场开拓意识。

这几年的律师经历,磨砺了自己,没有了锐气,感觉到:上班—坐门等案—然后休息的生活模式是自己的生活常态。用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形象就是懒、散、慢。这次青岛学习,使我耳目一新,感觉眼前顿时一亮。我深深意识到,做律师必须要有精神,这种精神的体现就是:借东风,入主流,做主角。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日常穿着打扮的精神,还体现在思维要有精神,为人处世要有精神,工作要有雷厉风行的精神,案源开拓要有坚毅不拔的精神,总之归结到一句话:人总是要有精神的,做律师更要有精神。

在对待客户态度上,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冷漠的态度。试想委托人把案件委托给你,他不但给你付费,况且把案件的希望(该案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或一个企业公司的命运)都寄托在你身上,那么当事人对给你打一个电话,哪怕再啰嗦,那又有什么?我们换位思考也能体会到当事人的心情。通过这次学习,深刻感到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在以后的办案中,做到尽量不要让客户问我们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主动的多和客户沟通交流案件情况。

在业务开拓上,彻底克服坐门等客那种惯性思维。要走出去,积极推介自己,借集团蒋琪总裁的那句话来讲就是:律师工作时间除在办公场所正常办公时间外,剩余时间不是在客户那里,就是在去客户的路上,和客户拉近距离,积极开拓新的案源。做到:我是大律师,我要走出去。

其次,要不断加强学习,在专业化上不断探索,学习,争取在自己带领的团队领域有有更多的发言权。

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上流行一句:找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行业同时也是这样,要想收费有突破,要突破律师收费瓶颈,专业化是必走之路。不是专业化律师不可能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揽到高端案源,高端客户也不会主动找到你。通过压低收费揽到的案件,也必定做不成高质量的案子。

再次,要有团队意识,积极帮助年轻律师不断成长,在各种团队活动中历练自己。

团队是个大家庭,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团队,是所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通过这次青岛交流学习,增强了归属感,认识到只有所发展了,才有自身的发展。年轻律师是所发展的未来,年轻律师因社会阅历少,执业经验少,在律师执业初期存在着巨大的困惑和焦虑。作为所一名合伙人,要做年轻律师的表率,多帮多带年轻律师,使其不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