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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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的意义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土地流转;“两规合一”;乡镇规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以来,各地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都应当紧紧抓住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践行“两规合一”机制,从有效破解当前土地紧性约束问题。

由于原来的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村庄分布规划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区别,因此导致“两规”衔接难、执行难;同时,农村居住点相对比较分散,而且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土地利用呈现出粗放性特点,现已成为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桎梏。

1、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土地流转和利用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乡镇规划过程中依然存在中而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两规分离导致乡镇用地供需脱节

从理论上来讲,城市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均属于实施规划管理范畴,其中乡镇规划建设的重点集中中在镇区的规划与布局;而对周围村庄的规划建设,则仅仅体现在宏观层面的重点中心村、中心村以及基层村结构管理。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以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为主导观念,在分配指标上强调的是城乡规划建设并重,不同类型的村庄规划指标统一。在分开编制条件下,经常会出现土规有指标不顾及空间问题,而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空间却不顾指标等现象,由此造成了乡镇、乡村以及指标联系非常的松散,而且乡镇用地指标出现了严重紧缺现象,以致于空心村现象非常普遍,供需严重脱节,这在很多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过程中,均有明证,结果是实际需求指标仅为分配指标半数。在项目建设推动下,对挂钩村庄进行增减、旧村改造以及新项目选址依靠企业自觉,在该种情况下土地流转只是局限在个别的村庄,而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

1.2 一套班子、两张图,管理难度非常的大

实践中可以看到,城乡规划、土地流转利用的统计分配与标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规划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到实处,土地流转实际可操作性差。一般而言,城规中所确定的用地自下而上叠加偏大;然土规主要是对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其所强调的是自上而下式的细化和分解。由此可见,两规划的分配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所以两规指标统计出入非常的大。由于城规、土规划分不同,因此土地流转用地空间很难保持一致。比如,靠近乡镇建成区域的公路两侧绿地建设过程中,在规划过程中纳入乡镇建设用地管理范畴。然而,土规中却无法实现,即便是数据上相同,空间边界上也无法做到统一。基于上述两规上的差异,“两规合一”管理制度下的乡镇用地管理过程中,城规、土规不相符现象非常的普遍。

2、土地流转“两规合一”背景下的乡镇规划策略

基于以上对传统的土地流转规划中的两规问题、现状分析,笔者认为在当前两规合一的背景下,要想做好乡镇规划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全面实现乡镇土地流转的全域规划

城规、土规的全域规划,实际上是以乡镇土地流转为技术支撑的,其中土规实现了全覆盖,而城规中只对乡镇建设用地给出了明确指标,在落实到村时只明确了相应的布点,空间落实难。城规与土规之间的对接,只是数据信息上的衔接而已,城规对土地空间的不落实,造成了两规之间的衔接没有基准底图,而且城规因缺乏土地利用数据而对拆村并点没有话语权,同时这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城规缺位的主要成因。由此可见,对乡镇规划进行全域覆盖,可在两规合一基础上实现乡镇土地的有效流转;在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乡镇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乡镇、村庄发展规模和结构类型,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乡级土规管理部门,然后结合土规要求,确定乡镇、村庄的建设用地规模;在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及时补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并且落实好土规指标、确定村庄建设规模和扩展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划定村庄用地布局,从而实现乡镇规划数据、空间图纸之间的一致性。总之,只有实现乡镇总体规划建设的全覆盖,才能确保在土地流转利用的一盘棋,才能真正的做到乡镇土地规划建设用地数据与布局之间的完全一致性和无缝衔接。

2.2土规与城规之间的优化结合

在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其所需的流转土地指标是从市、区到县乡逐级分解的,对于到乡的指标再进行拆分,然后分配到镇区、村庄。在村庄用地规划过程中,因其关系到国家规定的耕地保护硬指标,所以土规重点在乡村。较之于金字塔顶的乡镇而言,乡村土规中有明确的量约束,就像是一个蛋糕,大小以及确定了,置于怎样拆分和分配,土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城规却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利用城规可以实现对蛋糕的合理分配。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因过于重视对终极发展蓝图的追求,以致于对近期指导意义不大。土规指标的刚性特点,可促使城规的规划和布局,从而满足近期乡镇发展要求,使规划执行力增大,二者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增强其可控性,而且还具有了可调节性。实践证明,只有将重“乡”与重“城”的两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乡镇规划建设的科学合理性。

2.3关于土地流转的“两规合一”的反思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规划理想与制度。在乡镇规划过程中,实现了两规的全域化规划,其中土规中的用地分配更为合理,而城规也实现了全域化规划。从理论上来讲,当前的形势下已趋于理想化状态。然而,从“两规合一”以后的乡镇发展现状来看,虽然规划中充分征求了意见,但拆村的出发点仍是村庄建设节约用地,并以此来发展地方产业。在该种情况下建立的复垦型村庄,图纸上虽然已经不存在,但实践中距真正的实施相差甚远。对于那些发展机遇比较好的村庄而言,可以在建设区迅速开建,复垦村并未及时变成基本耕地,加之增减挂钩未跟上,以致于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增减挂钩项目一旦立项,就可以流转;将拆旧村与流转指标落地项目挂钩,这一次才能实现拆旧村、建新村以及增加耕地和乡镇开发用地的有机结合,才能有效节约用地。

其次,进一步明晰两规对接层次。土规可直接指导用地审批,但是在乡镇用地上只能大致给出一点指导意见,不能指导乡镇建设用地性质审批。近年来,乡镇规划管理部门多次因扩建学校、市政道路建设以及新增沿街商业圈而要求城规更新和修改,对土地规划审批进行指导。在不断的解释过程中,凸显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城规、土规之间的对接出现了偏差。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晰量规的对接层次,不能简单地将总规来批地,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应当坚持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土地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净增流量,抓住“两规合一”的契机,努力破解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紧性约束”,以此来拓展社会经济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顾秀丽.“两规合一”背景下的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初探[J]. 上海城市规划,2010(04):5-8.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国际贸易;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规划;保障措施

注:本文为武汉东湖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30016

一、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

后危机时代,由于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导致国贸专业学生的就业压力增大。曾经火爆的国贸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黄牌专业”,就业率发生下滑。为了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国贸专业人才,各高校应视压力为动力,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当前经济背景和就业市场形势,国贸专业的优秀人才除了应具有高度市场敏感意识、风险预测和管理能力,争端应对能力,还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拥有高度的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以此为国贸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国贸专业建设规划。

二、国贸专业建设规划设计

下面,本文将以作为优秀民办高校的武汉东湖学院为例,以2013-2020年为设计时间范围,说明国贸专业建设规划的设计方案。

(一)专业方向规划

根据湖北省的地区优势和行业优势,武汉东湖学院国贸专业提出打造机电产品贸易与旅游与酒店服务贸易两大特色。同时,发挥协同的力量,与农业电子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联合,培养农产品贸易及惠农服务贸易人才。2013-2020年,逐步培育发展,形成鲜明的机电贸易、旅游与酒店服务贸易、农产品贸易、惠农服务贸易的专业特色大方向,积累经验,修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科学可行的专业课程体系,鼓励教师进行相关专业方向的科研和教研活动。通过学生在社会上的就业反响,及教师在科研教研各方面的成绩,在省内外,国内外同内院校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师资队伍是具体承担专业建设任务的重要力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目前我专业有专任教师18人,但是职称比例、年龄比例不尽合理。计划在2013-2020年期间,以访问学者的形式,分期分批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兄弟院校交流,选派专任教师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或组织教师到外单位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2013―2016年,通过引进的方式,增加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2名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增加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

(三)教研和科研规划

科学研究成果是专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专业建设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支撑,教学和科研的紧密结合,是提升学科品位和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教师的科研成果又是促进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础。2013-2020年,国贸专业争取创建省级科研团队1个,为教师加强团队合作夯实基础;教师220篇,其中,核心论文的比例不低于7%。争取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3项。编写有专业特色的教材、实训指导书10-14本,申请校级科研教研项目7-12项,申请省级教研科研项目5-7项。通过不断积累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在前期积淀的基础上,争取将2门校级精品课程发展为省级精品课程。

(四)实践教学规划

由于国贸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2013-2020年,国贸专业应继续大力发展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课堂研讨与实践实训相结合,对于理论与实践联系较紧密的课程,合理分配课堂研讨与实践学时。对于实务操作性较强但又不宜单独开设实验或实训课的课程,根据课程理论和实务教学内容的需要均安排一定的课堂实验。实验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根据学生所选专业方向的不同,各设立不同的实验课。2013-2020年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增加实习实训基地,争取再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4-6个;新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验软件5-8个。

三、国贸专业建设规划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规范管理,管理水平是体现一个学院规范化建设的标志,科学高效的管理是专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前提。一是通过制度化与规范化凝聚人心,充分调动教研室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相互推诿,提高工作效率。

(二)改革创新,彰显特色

根据“一体两翼”综合性应用型人才的宗旨和专业发展需求,认真分析通识教育类课程、专业教育类课程、职业技能培训类课程和创业技能训练类课程的关系,在夯实基础的同时,改革培养方案,强化各模块课程的特色。在加强主干课程教学的同时,培育模块教学的生长点,按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与细化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深化教学改革为核心,创新教学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扩大交流,开放办学

国贸专业的发展必须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联系。一是加强与经济学教育界的联系,积极参与经济学界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本院国贸专业在业界的影响;二是加强与国贸实务界的联系,充分体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加强与企事业、行政机关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在开放办学、业务培训、横向科研合作诸领域加强合作,提高办学效益。

参考文献:

[1]张静.民办高校应用型本科国贸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商情,2012(16):17

[2]刘颖.关于独立学院国际贸易教学改革的思考[J].科教文汇,2008(10):70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市政工程 规划编制 问题 对策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燃气供热工程规划等。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城市合理发展的前提,因此要针对当前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提高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1、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合理的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却暴露出种种问题,导致工程建设与城市化进程不能协调发展。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规范性不强。由于缺乏统一的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办法,导致规划编审程序和编制技术的规范性不强。目前,关于市政工程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相对较少,没有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编制办法,这是造成规划编制规范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第二,缺乏宏观指导。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基本上停留在微观层面,对于城市的总体布局缺乏宏观指导,造成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没有科学合理的宏观指导,城市与工程规划之间会产生矛盾,不能协调发展。

第三,缺少理论研究。关于市政工程规划的理论研究工作非常少,没有建立起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系统理论科学。很多市政工程并没有从科学合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编制,不经具体分析和研究便随意制定工程方案,使规划编制演变成花样文章,无法发挥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

第四,缺少技术优势。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含量不高,编制人员只是做一些表面文章,无法从实质上提高编制的质量。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低水平编制技术,使规划编制陷入技术倒退的困境。这种缺少技术优势的现状,导致无法实现规划编制的综合协调功能,抑制了城市的规划与发展。

第五,重视程度不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的工程规划应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需求,而政府的行政干预则是保证工程规划编制质量的重要前提。但是,受到政策不健全、政府分管不明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规划编制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规划编制无法实现应有的作用。

第六,编制与管理工作脱节。在规划编制中,规划管理手段和管理目标不明确。规划管理中涉及到的控制要素、工程建设时序等问题,规划编制中都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这些问题通常都交给工程运营商自行解决,导致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脱节,规划编制成为形同虚设的环节。

2、加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对策

针对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相关工作经验,提出一些改进规划编制的相应对策,希望能够对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所增益。

第一,重视工程现状的现场勘查工作。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之前,要详细了解工程的现状。重视现场勘查工作,并及时搜集工程资料,绘制工程现状图,认真分析工程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合理的管线分布方案。重视工程现状的勘查工作,能够确保现状与规划之间有效融合,提高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

第二,加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统一的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体系,制定统一的编制技术标准,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进而增强规划的法定性。

第三,协调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使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发展。专项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体现城市整体规划的发展策略,紧密联系实际完成专项规划工作。

第四,从实际出发,合理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如果市政工程综合规划的条件不足,可考虑先编制亟待解决的工程规划。例如,独立编制城市给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通常情况下,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应该优先编制。由于排水管线占地空间较多,位于其他管线的下方,直接影响其他管线的布置,所以要优先编制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部分城市由于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下水道中的污水经常溢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第五,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很多行业和部门的参与,所以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规划部门、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等的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沟通,达成规划要求的一致性,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第六,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道路工程规划是工程总体规划的基础,道路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将决定工程总体规划的合理性。城市道路的合理布局是准确布置各种工程管线的前提,只有做好道路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这个基础工作,才能确保其他各项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合理完成。

第七,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市政工程将不断更新,市政工程规划也会随着向前发展。因此,规划编制工作不能驻足不前,而是要形成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编制技术,实现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结语

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是为了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解决工程建设随意和不合理的现象。因此,要重视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针对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更新更好的解决办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参考文献

[1] 郝天文.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几点问题的探讨[J].城市规划,2008(09).

[2] 刘光治,葛幼松,周彧.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探讨[J].江苏城市规划,2008(08).

[3] 刘亚丽,彭瑶玲,孟庆,丁湘城.国内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经验借鉴和启示[J].规划师,2010(02).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必要性;路网控制;指标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不断提速,城市交通的道路建设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资源面积,而且其通行车辆对于环境的不良影响也逐渐加剧,新时期开展城市道路的专项规划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而规划人员要想切实地做好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就必须从加强路网控制以优化路网建设的方面来推动其实施。因此,确定路网控制的相关指标便成为道路规划人员目前最为关键的工作任务。本文则主要通过探讨对城市道路实施专项规划工作的必要性、规划内容以及确定其路网控制的指标的问题,希望能够对相关的道路规划人员有所助益。

一、城市道路进行专项规划工作的必要性以及规划内容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专业规划工作,主要是围绕关系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而展开,比如工业、林业、能源、城市建设与道路交通等,实施专项的规划编制是对这些重大的项目的重要环节以及细部工程进行精细化的相关规定的编制,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使这些工程得到完善的建设及发展。而城市道路交通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及国家重要的基础性项目,对其开展专业规划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对城市道路进行专项规划工作的必要性除了其自身具有非常重要的建设意义之外,还是由于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的形势来推动的。就目前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的状况而言,车辆拥堵状况的加重、碰撞事件的增多、重大交通事故的呈现等皆直接指向道路交通的不良运营,揭示出城市道路规划的不合理性。我国的各级政府部门要想彻底地冲破城市道路交通所面临的窘境,就必须对城市道路进行专项规划,使城市道路的运营实现条理化。

近几年来,为了应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各种压力,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开始对道路交通进行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尤其是专项规划工作已经逐渐在较大的城市实现了规模化的开展。就城市道路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成而言,它主要涵盖了确定路网控制的指标、核定及调整城市的平面路网、对交通设施及交叉路口进行合理规划、设计道路的竖向及横向建设路线、对道路实施分期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而城市路网的控制、核定及调整等规划工作则是转型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几个环节。

随着国家对于城市道路重视力度的不断提升,我国当前的路网规划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然而其整体的规划工作状况依旧无法满足当前城市交通的需求。一方面,路网规划建设缺乏一定的标准性,不能满足机动化交通日益增长的运营要求。另一方面,当前路网的级配以及道理功能分配缺乏合理性,无法实现对于通行车辆的合理分流及疏导。这些路网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的提升,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努力地加强对于路网的规划建设,才能够为新时期的城市道路交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

二、城市道路的专项规划工作中路网控制各项指标的确定

从目前我国城市道路运营面临的各种挑战来讲,其运行困境的出现主要就是由于路网建设的不合理而造成的。因此,各级城市政府部门目前必须极大对路网控制的各项指标的研究,并对其加以确定,以推动路网规划建设的合理性。路网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对于道路路网结构、路网密度、道路面积这三个方面,下文则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对各项指标的确定进行了分析:

1、城市道路路网结构指标的确定

城市道路的路网结构是整个城市道路运行的关键所在,它决定着城市在各个方向的车辆分流状况,优化的城市道路网络结构是突破交通困境的主要措施。就路网结构的具体设定工作来讲,它作为统一协调的有机系统,必须具备各级道路的长度比例合理的等级级配条件,才能够使城市道路交通实现由中心道路到各级的低级配道路的顺利分流,以及向各级高级配道路的有效汇流,才能够使城市道路交通的各级道路之间实现合理有序的交通疏散。而且,道路交通路网还必须实现在不同级配的道路交叉路口之间的有效间距控制,以达到对具有不同的出行距离、不同的行驶方向的车辆之间的有效分流,从而达到对于城市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的有效提升。所以,城市道路规划人员在确定路网控制的路网结构指标时,必须对道路及配、交叉路口间距等因素的充分考虑。

目前我国交通规划设计的总体规范对于道路路网总密度的推荐值是5.4到7.1千米每平方千米之间,而交通干道的路网密度推荐值则介于2.4到3.1千米每平方千米之间。而对于城市道路的干道与支道设置所占的比例设定分别约为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六十,而且快速路与主、次干道和支路之间的比例状况则大致表现为1比2.0~2.4比2.8~3.0比7.5~8.0的分布态势。我国现行的这种路网比例值以及密度值的规定对于路网结构的确定提供了极大的助益,但是其在整体水平上还是要低于发达国家的路网机构值的设置水平,还由于干支分配差距的过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道路交通的运行。因此,城市道路专项规划人员在当前时期必须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人口分布状况以及其土地功能的状况对路网密度值和比例值进行调整,以保证路网结构的合理优化。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11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1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1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1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1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 电力专项规划 负荷预测 城市电网

Abstract: urban power grid is significant to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in all kinds of urban planning for when all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plan will power.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power grid construction and urban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he synchronization of implementation. From the planning idea,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the load forecast, site selection, planning the power grid planning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special plan of electric power according to the organization.

Key words: the overall urban planning special plan for electric power load forecasting city network

中图分类号:TM7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电力是一种先进的和使用方便的优质能源,它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进行电力专项规划,有利于节约用地,优化电网结构,保证供电设施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此外,城市电力的发展水平也是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必要条件。电力专项规划对加速城市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力专项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对城市电力设施的合理配置,对电力负荷的平衡等为出发点。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既满足城市发展的用电需求,又能保障全局供电安全。

2电力专项规划构想

2.1规划背景和意义

2.1.1适应城市发展,满足供电需要

为了适应城市城市空间发展建设的要求,实现区域电力工程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城市电力发展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特需制定城市电力专项规划。

2.1.2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节约型社会。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更是国家发展计划的重中之重,对于电力设施的占地选择是十分关键的。应结合地块的用地性质、未来的发展,以及电力设施的规模,合理规划设施的位置,并能满足服务地区的建设和发展。

对于规划建设中城市,电力设施的建设也要与城市的特点相匹配。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城市发展目标和电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布局,构建结构完善,安全可靠,运行灵活,节能环保,经济高效的城市电网系统,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裕、安全的电力供应保障,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电力专项规划要紧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

2.1.3满足城市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需求

解决城市发展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意义重大,合理的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将进一步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竞争力。以城市规划对区域定位为依据,进行电力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使之能够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支持各大项目的顺利展开。

2.2 规划原则

2.2.1坚持近远结合,兼顾近期建设

电力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城市规划,以近期需要建设的设施为主,对于中远期的设施采取预留的方式控制其用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近期急于建设的项目应选在施工难度较小的地点,便于缩短施工工期。对于中远期建设的设施,近期只是控制用地,并且用地可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调整。

2.2.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技术要求

电力专项规划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对于电力设施采用的规模应结合城市规划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对于变电所的布置形式的选择应结合该地区的发展规划,在中心区采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设计方案。

2.2.3合理预留电力设施和廊道

对于电力设施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其用地规模,对于变电所的进出线,需要结合道路路网预留线位以及统一的廊道。特别是出线,如果出线没有线位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不能完全发挥变电所的功能。

2.3规划方针与目标

以某市总体规划目标为例,某市总体规划要求重点项目及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城市发展对电力建设等工业配套设施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现阶段的基础设施网络将不能满足其未来发展需求。电力专项规划依循以下方针及目标:

2.3.1依据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方针;

2.3.2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

2.3.3与城市其它市政工程设施相协调;

2.3.4坚持电力适度超前,符合电力行业自身发展要求;

2.3.5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用电增长需求;

2.3.6远近结合,以近为主,要具可操作性和便于管理。

3电力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3.1现状分析

调研、收集电力规划基础资料,是编制城市电力规划的基础工作。应有针对性的调研收集有关的基础资料。

调研城市各类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归算至10KV电源侧处)的现状资料或地方现行采用的标准和经验数据;掌握规划范围内的人口、土地面积、各类建筑用地面积,容积率(或建筑面积)及大型工业企业或公共建筑群的用地面积,容积率(或建筑面积)现状及规划资料;工业企业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产值等现状及规划资料;规划区道路网、各类设施分布的现状及规划资料;城市电源、电网资料,包括:地区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城市供电电源种类、装机容量及发电厂位置,城网供电电压等级、电网结构、各级电压变电所容量、数量、位置及用地。

分析现状存在问题,如高压线路布局不合理,破坏市区完整,跨越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变电所规模、分布与市区发展不相适应,应进一步调整、增加容量,均衡布置等。

3.2负荷预测

一般规划区内集中大量的工业用地、居民用地和商业用地等,由于在发展建设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用电负荷宜采用分类综合用电指标方法计算,并参照国内城市用电水平分级进行预测。

3.3供电电源选址规划

城市电源通常分为城市发电厂和变电所两种基本类型,本文仅就变电所选址进行论述。变电所是变换电压,交换、分配电力,控制电力流向和调整电压的场所。起到城市电源作用的变电所,其电压等级一般在220KV及以上。

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要求,电源变电所布置原则如下:

3.3.1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负荷分布及其与地区电力系统的连接方式、交通运输条件、水文地质、环境影响和防洪、抗震要求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变电所的位置。

变电所(站)尽可能的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便于各级电压线路进出线的布置,进出线走廊与所址同时决定;变电所建设地点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耐力高,地质构造稳定。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等;避开有岩石和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地势高且尽可能平坦,不宜设于低洼地段,以免洪水淹没或涝渍影响,山区变电所的所址标高宜在百年一遇的高水位之上;交通运输方便,适当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避开严重污染源及其它不符合变电所选址设计规程的场所,否则应采取防污措施或设在污染的上风侧。具有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可靠水源;不占或少占农田。

3.3.2对用电量很大,负荷高度集中的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经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后,可采用220KV及以上电源变电所深入负荷中心布置。

3.3.3除上条情况外,规划新建的110KV以上电源变电所应布置在市区边缘或郊区、县。

3.3.4规划新建的电源变电所,不得布置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除此之外,应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协议。注意对周围环境和邻近设施的影响和协调。

3.4城市供电网络规划

城市电网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区的负荷水平和负荷密度。城网结构是一个整体,城网中发、输、变、配、用之间应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为了适应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减少建设投资和节能等需要,城网必须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优化网络结构。大、中城市的城市电网电压等级宜为4~5级、四个变压层次,即:220KV及以上高压送电网、110(66、35)KV高压配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380/220V低压配电网。小城市宜为3~4级、三个变压层次,即110(66、35)KV高压送、配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380/220V低压配电网。

城市电网规划应贯彻分层分区原则,各分层分区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叠、交错。电网规模应与城市电源同步配套规划建设,达到电网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要求,保证电能质量,满足城市用电需要。

城市中各电压层网容量之间,应按一定的变电容载比配置。在规划设计中,可根据现有统计资料和电网结构型式确定合理的容载比。220KV变电所可取1.8~2.0;35~110KV变电所可取2.2~2.5;10KV配电所可取2.3~3.3。

城市电网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应按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综合管线的布置要求,统筹安排、合理预留城网中各级电压变电所、开关站、配电所、电力线路等供电设施和营业网点的位置和用地。城市供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配套、合理发展,同时,城市规划也应为城市电力建设创造条件,在规划阶段,根据建设需要,合理预留供电设施用地,保证其规划建设的空间环境。

一次送电网包括与城市电网有关的220KV送电线路和220K变电所。网架的结构方式,应根据系统电力网的要求和电源点的地理位置分布情况确定,一般宜采用环式(单环、双环)结构方式。

二次送电的城市高压配电网包括110、66、35KV的线路和变电所,其网络宜采用环网布置,开环运行;双回或多回路布置。

中低压配电网包括10KV 线路、配电所、开闭所和380/220V线路,应与城市高压配电网密切配合,可以互通容量。一般宜按照远期规划一次建成,当负荷密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可插入新的变电所,而网架结构基本不变。接线一般可采用双线放射式,负荷密集地区及地下电缆线路宜采用双路拉手环式。

城市公用路灯照明线路是配电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配电网规划中应包括路灯照明的改进和发展部分。

3.5城市供电设施

3.5.1变电所

变电所主变压器总容量不宜过大,否则低压出线过多,造成出线走廊困难,或造成低压线输送过远,不经济。我国目前多采用2台变压器,宜为2~3台(组)。单台变压器容量应标准化,系列化。

变电所的总量与相邻变电所之间的距离,受负荷密度和低压出线的影响。如采用10KV出线,一般可考虑5~7km建一座变电所。一般变电所高压进线不宜超过4回路,低压出线不宜超过12~14回路,如采用电缆出线,可达24回路,但也不宜过多。

3.5.2 10KV公用配电所和城市开闭所

10KV公用配电所结构型式应采用户内式或地下式,可单独建设成配电亭或箱式变电所,也可建设在公共建筑楼内。当建设在公共建筑楼内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变压器及无油开关组成的变电所。

规划建设开关站是缓解城市高压变电所出线回路数多、出线困难的有效方法,或者其10KV配电装置间隔不足,而又无扩建余地时,解决电网电力容量转供的途径和办法之一。可以增强配电网的运行灵活性,提高供电可靠性。在布局时,应根据负荷分布,尽可能均匀布置。

10KV公用配电所主配电变压器台数一般为2台,单台配电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箱式变电所最大容量可按2*630KVA考虑。10KV开闭所的最大专供容量,一般不宜大于15000KVA/座,且宜与10KV配电所联体建设。

3.5.3城市电力线路

城市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其路径选择,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架空线路有造价低、投资省、施工简单、建设工期短、维护方便等优点;而地下电缆线路运行安全可靠性高,受外力破坏可能性小,不受大气条件等因素影响,还可美化城市,具有许多架空线路替代不了的优点。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人们对城市空间环保意识的加强,城市电力线路是采用架空线路还是地下电缆的问题,将越来越需要在城市电力规划中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城市电力线路电缆化也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市中心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和对架空裸导线有严重腐蚀性地区应采用地下电缆。

4 结论

为了制定一个经济、合理、可靠的电力系统专项规划,必须首先调查各种性质的用地情况和预测电力负荷增长水平。

未来的预测不确定性强。这就要求规划方案具有前瞻性,要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适应变化余地,符合适度超前的原则。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电力规划具有统一性,要求在规划过程中保持规划原则、规划方法的统一。规划中将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电力网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各级网络结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层次分明、配置得当的电网结构,保证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在规划过程中还应综合考虑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对于可能出现的影响规划方案实施的变电站选址、线路走廊等实际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避免由于出现以上问题造成规划方案不能够实施,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同时,更要有严谨的态度,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高水平规划。在电网技术上,积极应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提高电力设施建设的科技水平,提高自动化程度,满足供电可靠性高,满足“N-1”安全准则。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