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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1
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立足便民惠民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协同管理,为建设生态宜居__,推动__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建立长效管理组织机制
1、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为长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建立例会制度。建立我局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长效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3、实行目标管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机制
1.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搞好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全方位宣传健康卫生知识。
2.推动宣传形式多样。积极宣传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切实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进行舆论引导。
3.利用党员义工服务。以开展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为契机,在社区、学校等场地,开展卫生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市民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荣誉感、责任感,提高全民卫生素养。
(三)建立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1.继续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落实人员建立日常卫生检查和突击性卫生检查制度。
2.继续抓好机关内部的绿化维护工作。如修剪、施肥、防病、除草等,有计划地增添花树品种,适时在办公区摆放盆花。
3.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以包干区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参与,搞好包干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文秘站: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全局形成领导重视,对照长效实施方案内容和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2
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分类指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机制,创造特色,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卫生设施,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实现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建和谐美好幸福。
二、目标要求
强化对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优化管理机制,健全保洁队伍,加强检查监管和考核,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巩固卫生镇村创建成果,确保镇容村貌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填埋等擅自处置垃圾现象,池塘、河道无淤积、漂浮物,家前屋后无乱堆放、无涂写、乱张贴,无违章搭建,村内无散养家禽,村级道路整洁美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全面达标,辖区内无露天粪缸,环卫设施齐全无污损,布局合理,管理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统一密闭收集运输至指定压缩中转站打包处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组清扫保洁、村收集运送、镇打包转运、市统一处理无害化管理模式,坚决严格制止和严肃查处垃圾乱堆放、乱倾倒、乱填埋、特别是乱焚烧等导致的“二次污染”;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措施扎实有效;环境卫生长治久洁,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观念及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切实巩固和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三、具体措施
1、加大领导力度,健全一支队伍。镇村各级要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强化镇村卫生管理组织和工作队伍。镇政府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宣传科、爱卫办、财政、建管、环保、环卫、农水、农经、农服、交管、工商、城管执法中队、各村村委、街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人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村(街办)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并明确一名领导任卫生专管员主抓环卫管理工作。同时要按照总人口5—8‰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队伍,搞好本村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家河保洁和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卫生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大力宣传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倡导和营造“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文明卫生的舆论氛围,强化和提升居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观念。
3、加大投入力度,建好一批设施。镇村两级要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有效的投入机制,以保障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所需经费,确保保洁人员报酬的落实。一要规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镇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规划以及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适时调整完善卫生硬件设施,确保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运行良好,符合管理要求。二要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维修和管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前建的垃圾房(箱)、大三格化粪池抓紧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池改厕”工作,确保卫生设施完好率,提升硬件档次。三要强化公厕管理。搞好镇区公厕的整体升级改造,通过全面推广拉线式水箱和钥匙冲水龙头,落实专人管护,强化责任,优化管理,杜绝偷水漏水等现象,确保公厕设施达标,管理到位,节水降本。镇区公厕水耗要求比上年有所下降。四要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村庄整治,继续推进改厕工作。在新建居民小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户厕建设,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确保全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卫生设施的消杀管理。五要抓好村级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管理。各村要根据村域规模,合理布点,建造合格的村级垃圾中转站。切实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和密闭式运输率。
4、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一个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创新和优化环卫管理机制和模式,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和均衡化。一是要加快环卫市场化运作向村级延伸步伐。要通过逐步扩大环卫保洁、垃圾转运和绿化管护市场化运作范围,提高覆盖率和运作水平。二是加快环卫市场化管理镇村一体化建设。凡有条件的行政村都要逐步探索推行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管护市场化管理的整村运作机制,加快与镇区市场化管理的无缝对接,逐步实现镇村环卫管理市场化运作一体化模式。三是抓紧筹建村级生活垃圾市场化装运队。为搞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建设,要通过成立村级装运队,尽快淘汰农用车、拖拉机装运垃圾,巩固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率和密闭式运输率,减少清运途中“抛洒滴漏”导致的二次污染。四是完善对市场化运作的跟踪管理。通过挑选办事认真,责任性、原则性强的同志负责市场化运作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环卫市场化管理水平。
5、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一套制度。镇村两级要重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制度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以下九项制度。一是环卫长效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各级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实行必要的奖惩。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列入对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村干部的奖金、业绩考核挂钩。二是卫生监督检查制度。镇爱卫办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考评内容和细则,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每季一次的定期考核及日常不定期抽查暗访。各村都要制订落实环卫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定期对所辖区进行卫生检查,各村对卫生保洁队伍的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三次,并根据考核实绩奖优罚劣。三是家河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定期除杂草、清垃圾、维护水质。四是道路保洁制度。各村要建立环卫保洁队伍,配套相应环卫清运设施设备,推行路段环卫保洁责任承包,提高环卫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管理的效能。五是自然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兼职的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广大群众养成垃圾入箱和不乱倒、乱抛垃圾杂物的良好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六是垃圾清运制度。各村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垃圾进行清运,运送至镇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七是卫生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保洁、维护,以提高其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并落实药物消杀和除四害措施。八是群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增强群众人人关心环境卫生的自觉性、责任性和主动性。九是台帐管理制度。要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行业卫生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台帐,通过台帐资料翔实反映本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组织机构、保洁队伍、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6、加大协调力度,明确一份职责。环卫长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为切实强化对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镇环卫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职责,积极履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对环境卫生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宣传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等民生工程的宣传份额,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正确导向卫生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爱卫办要认真抓好环卫管理市场化运作,抓好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检查监管、实绩考核、经费补助奖惩等长效管理的日常管理等协调工作,定期通报环卫长效管理情况,指导环卫管理人员搞好日常卫生保洁,切实抓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分检、压缩打包和转运工作,强化绿化养护管理。要教育环卫工人自觉抵制擅自焚烧垃圾的不良现象和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密闭运输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环保部门(环保分局、环保所)要在加强工业污染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烟尘、扬尘等废气处理排放监督监测的同时,切实加大对擅自焚烧秸杆、落叶、生活垃圾以及人革、化纤、橡胶、塑料等固体废物及其它工业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类污染物安全达标排放。建管所要加强对集镇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美化集镇环境,加强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以及扬尘污染的管理工作。农经中心要督促企业整治厂容厂貌,抓好清洁生产和企业卫生环境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各类企业擅自焚烧处置工业垃圾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工作。农水部门要加强道路沿线河道管理工作。对清淤河道实施不间断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确保长效管理取得实效。农服中心要加强对秸杆焚烧的监管。抓好道路、河坡、村庄、庭院和空地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确保应绿尽绿;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指导水产和水生植物的种养,改变水系生态环境,同时要加强对饲养户的教育和管理,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督促指导,保持道路平整完好。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个体商贩的管理,禁止沿街占道乱设摊。城管执法部门在抓好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垃圾运输途中抛洒遗散、倾倒填埋、“抛冒滴漏”及焚烧等违法处置各类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镇区包括长寿社区内道路、街道、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监管。各村委(街办)要全面负责区域内大环境的卫生管理,抓好村级保洁队伍的管理和考核,自觉抵制擅自焚烧处置垃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的宣传力度,教育督促村民(居民)增强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做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分离,具体职责详见《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所在单位内外部卫生环境的长效管理,加强与所在条块的沟通联系,搞好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管理,增强单位员工的环卫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厂规厂法和村规民约搞好各类垃圾、固体废物等各类有害物质的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杜绝擅自焚烧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积极支持配合爱卫、城管、环保、环卫等管理部门抓好环卫管理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都要把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优质服务,为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而共同努力。
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3
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实效,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和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本系统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民政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让全县民政服务对象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
3、成立专(兼)职安全保卫员工作小组。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乡镇要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兼)职安全保卫员工作小组,各股室股长、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乡镇民政办主任为组长。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范围
本县民政系统所属机关单位、五保村、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民营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军休所、殡葬管理所、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民政机构。
2、内容
(1)查消防安全,加强使用明火、电热器具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2)查水电气安全,加强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漏等引发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3)查食品安全,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和贮藏等环节的日常检查,把好食品安全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查卫生安全,加强传染性疾病和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防控等的日常检查,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发生人际传染和人身伤害事件。
(5)查设施安全,加强消防、无障碍、卫浴、房屋、门窗、制冷取暖、文体娱乐等重点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防止发生堵塞、爆炸、人员伤亡等事件。
(6)查服务安全,加强员工服务情况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养护纠纷等事件。
(7)查物品安全,加强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暴力伤害事件。
(8)查保卫安全,加强民政机构门卫值班情况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盗窃、破坏、干扰正常秩序等事件。
3、时间及要求
各工作组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下点开展工作,1月18日前将各组相关检查整治情况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有关信息报送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
(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限期予以改正。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整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留死角。
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依据,以保障化妆品安全,防范化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为根本,强化风险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法,推进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具体要求,持续深入掌握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卫生许可状况,对化妆品不合格或资质材料不全的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化妆品批发、专营店、批发市场、孕婴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超市、药店、美容美发店、宾馆(含洗浴城)、网店的化妆品要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彻底消除全县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化妆品违法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产品,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开展普查工作,全面摸清监管底数
深入开展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普查工作,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名录库,规范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夯实基础,为今后实施科学监管、动态监管、长效监管和依法行政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预防与监管并重,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基层监督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监管底数。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调查表,按照具体要求填写名录库,并请各单位务于10月20日前报县局药品监管科。
四、工作重点、方式、频次
按照《省化妆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试行)》的要求,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2020年全县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日常监督检点内容如下:
(一)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查看经营化妆品合法性情况。
2.查看化妆品标签情况。
3.查看购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
4.查看产品保质期情况。
5.查看储存条件及卫生情况。
6.查看产品宣传情况。
7.查看违规经营行为情况。(具体内容按照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填写)。
(二)检查频次
化妆品年度监督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经营(使用)企业,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户;对本区域确定的重点监管企业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户。对现场检查存在需要整改问题的企业,要下达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验收。
(三)检查对象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包括批发企业、专营店、超市、孕婴店、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宾馆(洗浴城)、网店。
五、时间安排
本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科室、各基层监督所务必于3月30日前做好宣传发动、职责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阶段(4月16日-10月31日)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名录库进行填写。在监督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请各基层监督所务于11月20日前在总结提高阶段将检查总结和经验做法以及报表上报县局药品监管科。
六、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基层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化妆品日常监督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培育诚信经营意识,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制度,规范经营(使用)行为。
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5
第二条 县城区的环境卫生参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管理,其余乡镇、村(居)参照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要求管理。
第三条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其余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乡镇工作实绩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四条 县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
会议研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爱卫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一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规划建设局,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规划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职能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检查,向相关部门提出乡镇环境卫生年终考评结果的意见建议,协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要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城区生活垃圾建立“户集、社区居委会清扫和收集、县中转和处理”的模式,其他乡镇、村(居)建立“户集、村(居)清扫和收集、乡镇中转和处理”的模式。
第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确保辖区内无可视垃圾,干净卫生,做到道路路面、草坪、绿化带、路面两侧、群众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迹。
(二)确保辖区内环境秩序整齐有序,美观大方,做到道路两侧、走廊通巷、公共场所、群众门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
(三)确保辖区内溪流、沟渠、水塘、道路两侧水沟无淤积、垃圾、杂物。
(四)确保城区、镇区主次街道街景立面美观,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五)按规定禁养或圈养家禽家畜。
第七条 县、乡镇、村(居)要把宣传和教育工作贯穿到环境卫生建设的全过程,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章 乡镇、村(居)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
第九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配置专兼职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成立一支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具体负责镇区和村(居)日常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按国家建设部关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要求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城区其他社区要建立一支满足日常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需要的环卫队伍,保洁人员实行镇聘,社区居委会管理。
第十二条 其他村(居)要按人口的1-2‰配备一支满足日常保洁需要的环卫保洁队伍,配备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员,配置满足村庄垃圾收集需要的垃圾池或垃圾箱。
第十三条 城乡保洁工作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县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全日保洁制度,其他乡镇商业文化街道、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10-12小时动态保洁制度,村(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8-10小时动态保洁制度。
第十四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各类制度,包括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镇区卫生保洁责任制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
第十五条 加强城乡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其他乡镇镇区商业文化街道和公共场所按间距50-100米设1个垃圾桶(箱),主、次道路按间距100-200米设1个垃圾桶(箱),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屋。要求全县城乡居民、商店、农户垃圾袋装化或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时定点投放。
第十六条 各乡镇垃圾收集手推(拉)车、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焖烧炉)等环卫设施建设要满足日常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需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车配用电子喇叭提醒居民定时投放。
第十七条 各村(居)委会是辖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和村容村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一套村(居)主要领导干部参与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村(居)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村(居)干部包片、包组、包段的卫生责任制。
第十八条 村(居)要制定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建立主次村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群众门前屋后的保洁制度,合理有效的卫生保洁经费筹措制度,保洁工人招聘、辞退、处罚和奖励制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章 部门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十九条 县财政局负责为环境卫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要求管理和支付环境卫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十条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城区公共绿地的日常保洁和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城区损坏的环卫设施,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指导乡镇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城乡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执法和督查工作,抓好城区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查处城区乱搭乱盖、乱拉乱挂、乱摆摊设点、摩托车辆乱停乱放以及乱扔废弃物、垃圾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居)活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性公共服务场所、医疗垃圾等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组织城乡除“四害”统一行动。
第二十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严重损害、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给予曝光。
第二十五条 县工商局负责审批城乡户外商业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市场、工商企业、沿街集市摊点的综合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沿街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县公路分局负责城乡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搞好公路沿线的绿化和广告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负责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抓好各汽车站的环境卫生,加强对洗车店、机动车维修店的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洁和农村道路的硬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环保局负责对城乡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做好污水的处理,加强城乡环保的执法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水利局负责城区主河道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城区人工湖水面的漂浮垃圾,指导和协调乡镇做好溪流、河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三十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乡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违章停车、闯红灯、违法行驶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县旅游局负责城乡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经贸局负责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城区各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确保集贸市场及周边秩序良好、整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 县农办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把环境卫生建设作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村做好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
第三十四条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和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城区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及时收集城区果皮箱的垃圾。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和教育,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所在区域、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齐美观。
第四章 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卫生投入和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收费机制。
第三十八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运送、处理的补助。
第三十九条 全县城乡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工具、常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县自来水公司按月代征,先试点再推广,未用自来水的居民户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征收。
第四十一条 城区内的其他村(居)、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服务中心、物业管委会按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收费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乡镇、村(居)要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辖区环境卫生建设。
第四十三条 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征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可参照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各村(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缴或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按标准准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社会捐资赞助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十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制定城区社区、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日常巡查城乡环境卫生制度,检查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简报》、电视或向相关单位通报巡查情况。
第四十八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巡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处理,被督促单位必须按要求落实。
日常卫生检查制度范文6
一、强化教育,让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入脑入心。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参加局、所两级安全稳定例会外,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对安全稳定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再强调。同时,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工作重要安排和部署,积极营造安全教育氛围,以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民警职工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对安全工作的高要求,树立安全就是效益、自己替自己负责的理念,用理念指导行动,用行动落实责任,用效果评价安全,始终把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执行好、落实好,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强化责任,让安全稳定责任网络不留死角。通过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一般民警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构建了管教安全、执法执纪、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五个责任网络,组成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全覆盖安全防范责任体系,使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职工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排查,让安全稳定隐患漏洞及时堵塞。以健全四大排查体系为重点,全力做好场所安全排查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日常排查。认真落实班组每天、大队每周、所每月三级日常排查机制,重点排查安全警戒设施隐患、落实安全制度隐患等内容,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隐患苗头,抓早、抓小、抓末端,有效地消除了各种隐患,堵塞了各类漏洞;二是重点做好随机突查。针对夜间民警值班、车间警力分布、学员出收工、就餐、早操及节假日民警在岗在位等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值班所长、科长,所督查办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随机开展突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三是认真组织清所检查。对照“十查十整治”内容,组成以所领导带队、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联合检查组,对全所进行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的地毯式清所大检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四是推行星级管理,细化考评体系。即将学员学习、劳动、生活、康复现场和民警直接管理五大现场纳入考评内容,由值班科长每天对照五项内容对大队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检查考评,实行日检查公示、周例会通报、月汇总分析、季度评比的奖惩机制。
四、强化保障,让安全稳定各道防线筑得更牢。一是加大安全设施投入。累计投入__万元,对门禁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对讲主机、学员宿舍门锁、管教区大门西侧地面塌陷处及刺网倾斜等进行了维修、升级或更换,进一步提升了物防、技防保障水平。二是积极营造安全环境。抓好环境营造关。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通过投资__万元对学员水房、车间卫生间等进行了维修,以开展颁发卫生流动红旗方式,对全所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使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常态化、标准化的轨道,为学员营造干净整洁、舒心宜人的戒治环境。抓好食品安全关。以定向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品供应商户,严格控制食品采购,确保各类食品干净卫生。强化学员食堂管理,要求食堂食品加工清洁卫生,炊、餐具放置有序,勤洗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学员食堂荣获了 “__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抓好医疗安全关。严格把好入所体检关、日常巡诊关、重点病号跟踪治疗关,准确掌握学员身体状况,每月确定的重点病号,要求值班所长、科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到队查看,亲自过问,对病号学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三是强化安全应急处置。加强警戒护卫队伍建设,选调2名年轻职工充实到护卫队,增强警戒护卫力量,定期组织开展体能、警体技能等训练,不断提升护卫队员警体素质。细化警戒护卫管教区护卫路线,确定特殊时段警戒重点等措施,使警戒护卫的职能充分发挥。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场所应急预案建设,制定防群殴、哄所、消防等16个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使应急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