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汇报材料范例6篇

督察汇报材料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1

根据县委巡查组要求,我将对我院纪律建设方面做一些具体阐述,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1、作风方面。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学习特别是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增强,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己做的很差,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公款接待等“四风问题”;再有一些诸如作风漂浮自由散漫、旷工、工作日午间饮酒、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参与色情等问题没有严查严办。

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不到位,存在着“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本单位、本部门干警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在营造严的氛围、执行铁的纪律上抓得不够有力;二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对干警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正不力;三是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一些干警出现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从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等审判工作纪律,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乱收诉讼费、执行费,私自存放、挪用、非法占有执行款等涉案财物或其他公共财物,索取、收受当事人或律师财务及其他财产性利益,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等,没有一查到底,追究相应责任。

3、队伍管理方面。此类问题一般出现在日常工作中,自我约束能力薄弱,缺乏责任意识,影响整体工作秩序和氛围。如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迟到、早退、离岗、粗暴蛮横冷漠对待来访群众等问题;对庭审中存在的开庭不准时、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庄、玩手机、打电话、粗暴蛮横对待当事人等问题;以及对案件卷宗、司法档案、保密、安全检查、安全保卫、财务报销、公车使用、考勤、办公秩序等监督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没有严格要求,存在着很大缺失。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问题,虽然在我院中并不普遍,但还是要防患于未然,要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并引以为戒,严加防范。

(一)理想信念坚守不足,能力水平欠缺。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方面,存在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学习特别是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头脑思想武装不到位。学习缺乏主动性,应付了事,理解不深刻。导致自己理论水平不高,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明显不够。

(二)党性修养不够牢固,工作意志衰退。有得过且过思想,工作意志有所衰退。工作不想去做、不敢去做,存在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缺少开拓创新的担当精神。

(三)政治意识不够强,缺少自强自信。对照“四个意识”,政治意识不够强、大局把握不全面、眼光不够长远,在工作中没有做到对标对表,对自己缺乏自信,没有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四)作风不够扎实,敢于担当不够。工作上满足于过得去,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安于现状。主动谋划工作不够,有时因为各种事务千头万绪,困难和矛盾层出不穷,扎实干事的劲头还不很足,缺乏担当精神。究其原因,是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有所滑坡。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具体措施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容有失。作为纪检组长,我将以身作则,强化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在广大干警面前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在此次的整治督查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严加防范。

(一)强化理论学习,做到深学笃用。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二)严明纪律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好《廉洁自律准则》在我院的贯彻落实,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明纪律规矩,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用纪律的尺子丈量党员干部行为,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规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不守纪律规矩,跟组织较劲、捉迷藏、玩小聪明的人,要及时处理,真正把纪律管起来、严起来。

(三)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通过严查腐败案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狠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苗头,严格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盯风险点,健全落实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执纪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2

一、县法院衔接工作职责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二)发现县法院没有按照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的,或者监狱、看守所没有按规定将矫正对象和有关法律文书交付县矫正办的,或者公安局没有按照规定落实有关措施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于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机关不采纳纠正的,报告上一级检察院。

(三)对矫正对象能认真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有立功表现的;或者不思悔改、抗拒改造、有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议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和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司法奖惩。

(四)认真审核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建议材料,如发现建议不当或有违法情形时,依法向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五)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拟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认为有必要的,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县矫正办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开展调查评估,并在开庭审理时通知县矫正办派人参加旁听。

三、县公安局衔接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确定一名所领导担任联系人,负责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辖区内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二)收到监狱、外地法院和看守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签字后转递县矫正办。

(三)派出所在办理矫正对象相关手续时,应当询问矫正对象是否已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四)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矫正对象的摸底核实工作,对没有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脱管、漏管、去向不明的矫正对象负责进行查找。

(五)县公安局对在执行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依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打击。

矫正对象被处治安处罚和被收监的,要及时通报县检察院和县矫正办。

(六)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矫正对象,应根据县矫正办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出减刑建议,及时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七)矫正对象外出(指县外。下同)时间在4天以上的,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须办理续假手续。

县公安局须在5日内对请假事宜作出批复。

(八)及时审批矫正期满对象解除矫正鉴定表,应在7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鉴定表送回县矫正办。

四、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工作职责

(一)县矫正办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和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回执。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备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联系,补齐所缺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送交回执。

(二)县矫正办在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执行地司法所,并指导和帮助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

(三)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报到手续时,应指定专人指导其如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司法所在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对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已送达,而矫正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应设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应及时通报派出所。对于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登记,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尚未送达的,司法所应先行接收及时开展矫正工作。

(五)司法所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等日常监管台帐的建档工作。法律文书均由司法所收集归档,每月向派出所提供社区矫正名单及报表。派出所不另行建档,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司法所应予以配合。

(六)全面客观地考察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罪态度、学习劳动等方面的情况。矫正对象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县矫正办按规定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

(七)审批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假期,审批后报派出所备案。外出就学一年审批一次,督促请假人在校期间,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放假期间,假期开始5天内,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汇报,以后每半月当面汇报一次。审批因奔丧、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请假,可在请假人填写请假表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后批准外出,假期后督促请假人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八)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天,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期满前20天将书面鉴定送辖区派出所审签,期满前15天送县司法局审查,期满前10天送县公安局审核。

(九)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次日,司法所应当向本人宣告,并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组织、单位和志愿者通报。禁止提前宣告“解矫”,也不得随意延时“解矫”。

(十)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县矫正办要及时通报县检察机关、原判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县矫正办每月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抄送矫正对象名册、报表及各类简报,及时通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程,以便互相配合,做好工作。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

(一)社区矫正—般以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执行地,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负责接收,实施矫正。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时,以其常住地为执行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配合并协助常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履行职能相互配合,督促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到执行地司法所办理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1、社区矫正办公室应当制作、留存签到表,由矫正对象签字;给矫正对象制发签到卡,由矫正办工作人员签字,作为矫正对象每次参加学习、汇报和公益劳动的依据。

2、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应当按照规定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递交思想汇报的书面材料。经批准外出务工、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用书面汇报的形式进行,但内容、次数不能减少。

3、矫正对象外出必须请假,一次请假最长为三个月。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司法所销假。一般不准许被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外出。

4、矫正对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迁居,需要变更矫正执行地的:在本县范围内变更的,由原执行地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签署意见,经县矫正办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批准,并抄报原判法院和原执行地检察院备案;跨县变更的,经市矫正办、市公安局审核后,迁出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在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转递迁入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和矫正办。

外地矫正对象迁入我县的,县公安局和矫正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5天内转送相关派出所和司法所。

5、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严管”或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原判决(裁定、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第一次未向司法所报到的,由司法所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次未报到或年累计三次未报到的,由司法所将其列入“严管”;连续三次未报到,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所报告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被判处(裁定)缓刑、假释的矫正对象,治安处罚后仍不报到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的,县矫正办向县公安局通报后,由县公安局提请原判(裁)机关依法撤销缓刑、假释,予以收监。

6、社区矫正志愿者要督促矫正对象接受管理,改过自新,每季度向司法所汇报矫正对象表现及管理教育情况。

7、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由县矫正办告知原执行(决定)机关,按规定予以收监。

七、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1、各司法所必须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至少每季一次的公益劳动,做好公益劳动的登记和考核。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3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本人一直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后,本人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xxxx年10月15日,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从这一刻起,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思想道德方面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紧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二、工作方面

在质监站工作期间,本人主要负责技术室各项质量监督信息的管理工作。技术室作为质监站监督管理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交汇科室,做好相应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既关系到监督员日常监督信息的查询、更新工作,在监在建各项动态信息的统计汇总,更关系到监督员对在建工程质量异常情况能否及时跟踪处理。所以,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针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质监站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的适应性调整,增加了桩基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等不合格信息的登记录入、定期自动汇总和报表输出功能;增加了桩基检测、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的审核登记台帐;增加了分部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复查登记台帐;增加了在监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情况台帐;增加了受监项目监督报告管理查询台帐;增加了在监在建工程形象进度更新、统计模块;增强了报监信息的查询、统计、汇总的功能模块。监督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站内各项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为各监督员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质监站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从xxxx年5月份开始,根据广州市质监站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本人参与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每月监督检查和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区内部分搅拌站存在租用生产线对外供货、未备案对外供货、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搅拌站,检查组都立刻要求其整改。搅拌站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搅拌站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证了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加强了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本人还负责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存档资料和监督报告存在的问题,会同监督员及时协调处理,保证监督报告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情况和存档资料的完整性。

xxxx年12月份,本人因工作需要调到建设局建管科工作。在建管科工作期间,为加强区内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局领导的要求编制了《xxxx区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区质监站和区安监站定期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巡查工作加强了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规范在建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此外,本人针对近期区内在建项目如:郭兰英艺术学校、沙头中学体育馆、朗琪厂房宿舍、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金怡花园等的违规行为、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进行了跟踪调查,并分别形成了较详细的书面汇报材料。对情节较严重的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事件和沙头中学体育馆z7柱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程序,掌握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其中,朗琪项目勘察报告造假案件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并将有关情况挂网通报。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4

一.组织健全,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立项之初,我分公司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和车间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分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过程控制,规范操作程序。

分公司于1、4季度分别对我车间钢材边角余料进行了处理,3季度,对部分废旧设备进行了处理。对这些废旧物资的处理,首先由材料设备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分公司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等综合施工生产、质量安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及车间工人代表进行监督,经生产副经理确认后进行处理。然后,由材料设备部向社会废旧物资处理的信息,对前来投标的竞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竞标人,发出竞标书。第三,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竞标人的标书后,组织公司领导、车间、工程管理部、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及纪检监察人员集中进行开标,以价高并能满足预交订金、承诺遵纪守法和厂规以及负责清场的竞标人中标。物资出厂时,由我车间派人进行装车监督,门卫负责出门最终验货旅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规范、透明。

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到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中去,从处理申请、发出标书到开标定标以及出厂验货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部分职工代表也参与到监督检查中,增加了透明度。

我分公司共处理废旧钢材边角料16.81万吨。计30933万元,处理6~70年代出厂的台钻摇臂钻等报废设备700台,共计1226XX元。

四.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5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做好全体干部政治学习工作。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两学一做”,深入学习了省、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等精神,共组织学习22次,业务理论和党建理论考试2次。二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共讲党课8次。

2、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一是按照市委和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启动大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开展了三次主题研讨活动。研讨范围由领导班子至全体机关干部,并将研讨发言材料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三是参加了市委组织召开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研讨会,和省委组织部到我市督察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时召开的部分单位的汇报会。四是做好文字撰写和材料报送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共撰写了《工作方案》、月工作总结、整改方案、研讨情况汇报等15份材料,并及时报送。

3、做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清单,并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月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汇报等材料。

4、党建其他工作。一是做好每周一市委组织部雪城先锋网信息报送工作。二是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是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快手视频。四是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微型党课”大赛。五是组织全体党员下载、注册学习强国软件和关注“雪城先锋网”,并督促党员学习。六是完成了市经合局党支部换届工作。七是做好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党员工作。

  (二)组织、人事工作

一是完成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做好机构转隶工作。三是配合局领导制定我局三定方案。四是做好4名引进紧缺人才考察、政审等录用工作。五是做好公务员招考计划上报工作。六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和4名同志提任工作,履行了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深入考察、公示等环节,并将7名同志进行了组织部备案。七是为2名同志办理调入手续。八是按月完成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汇总、上报工作。九是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十是做好工资试调查工作。十一是做好提任干部的任职培训工作。十二是与组织部联合举办了招商引资培训班,邀请国内专家库内的知名行业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

二、2019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方面学习。继续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培训学习制度,对党的知识、政策法规、招商业务、营商环境、反腐打黑等知识和信息进行系统的学习,适应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的形势要求,提升干部精准招商与项目管理能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至11月,按照中央、省、市委的主题教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督察汇报材料范文6

严格把好“三关”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地方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则是履行这项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如何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质量,保证会议的审议效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效能,往高处讲,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往实处讲,则是树立人大常委会权威、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课题。近些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举行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作为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议题确定过于宽泛,缺乏必要的全局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举行会议前调研不够深入,或流于一般性面上的、程式性的调查,或只是听取一些工作汇报或工作座谈,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对真正的社情民意了解不够。三是审议质量不够高。由于会前缺乏必要的调查和了解,审议时才匆忙翻阅材料,这样就必然导致发表审议意见时,或人云亦云,或择善而言,或一言不发,或泛泛而谈,很难发表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来。四是监督效果不够明显。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没有及时跟踪督查,导致审议意见没有得到很好的反馈和落实,会议真正的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委员出席率不高也是影响会议审议质量的因素之一。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对人大工作特别是常委会会议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长期下去势必会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形象和权威,势必会失去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信任。因此如何从把好会前准备、会议审议、会后落实这“三关”入手,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应成为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把好会前准备关,确保常委会顺利举行。会议准备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十分辛苦的工作。准备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会议是否能够顺利举行。首先是选择好议题。人大常委会能否实现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首先取决于常委会议题。因此,选择好议题对于开好常委会会议至关重要。在每年年初安排年度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工作中,至少要抓好以下两个环节:一是坚持议大事。选择议题要围绕党委的总体要求和政府重点工作,在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全局的问题上下工夫,在关系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上下工夫,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上下工夫,确保常委会的议题既能够总揽全局,又能够去与党委同向政府同拍。二是具有代表性。就是在议题安排上不求大而全,尽量少而精,要把一些具有年度工作特点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作为常委会主要议题,体现出常委会议题的现实针对性和代表性。其次是组织好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议题确定后,必须围绕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避免审议时说空话、错话、套话,甚至不说话,确保把每一项议题议深、议透、议出成效。一般而言,听取综合性工作汇报的,会前能够安排至少一次以上的集中视察调查;听取专题性汇报的,能够安排常委会有关领导、委员、代表参与视察调查。对有些专题调查,可以适当采取一些点面结合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确保多了解真实情况,多挖掘存在问题,多思考应对之策。第三是撰写好报告。高质量的报告和准确详实的参考材料,能够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审议题的有关情况有更深入细致的了解和把握。因此,在人大常委会这一层面上,必须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出相关调查视察报告;在“一府两院”这一层面上,要求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受调研的基础上,精心撰写相关汇报材料,也就是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主报告。一般而言,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人大常委会应安排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人大相关工委的有关调查视察报告。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议题,必要时,可要求“一府两院”有关方面负责人向主任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由主任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当然,无论是集中调查视察还是专题调查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可能全部都参与其中。因此,要确保会议审议质量,就必须事先将有关会议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委员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至少应提前一个星期),让他们尽快熟悉报告的内容及相关背景和数据。这样就能够确保委员在审议时有话可说,有的放矢。在会前准备关中,抓好会场布置(包括会标、席卡、音响、茶水等)、通知发放、会议记录以及委员出缺等具体会务的落实,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把好会议审议关,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会议审议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议发言的质量。发言质量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素质、会前准备以及会议组织程度的综合反映。为保证委员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发言质量,应做到:一是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审议发言是委员履行自身职责,增强监督意识的具体体现。尊重常委会每一位组成人员的民利,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会上畅所欲言,知无不言,使会议决策或形成的决议决定,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二是扣题审议,突出重点。所谓扣题就是发言不跑题,不走调,紧扣既定议题发表自我见解,既能指出问题,又能阐明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同时要突出发言重点,力求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进行审议,避免讲套话唱赞歌,也避免尽挑刺发牢骚。三是保证时间,议深议透。一方面,在内容安排上,每次举行常委会会议时可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确保各位委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在组织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重点发言与广泛发言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等形式,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以空间换取时间,力求将有关议题议深议透。坚持把好会后落实关,确保常委会会议效果。抓好会后的跟踪督办,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重要保障。一是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将会议上委员集中发表的审议意见进行整理,去粗存精,形成审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及时下发“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二是抓好反馈落实。常委会每次举行会议产生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都要求“一府两院”的有关方面进行认真贯彻落实,以达到推动和促进工作的目的。因此,督办工作抓的好坏,直接关系会议效果的体现。督办工作如果抓得不好,也会影响到委员们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督办工作除了领导思想重视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制度来保证这项工作的落实。比如,是否可以建立办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责任主体、反馈时间、反馈形式和反馈内容。再比如,为督查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常委会可组织委员及有关人大代表进行跟踪监督,发现不认真办理落实的,可 令其限期整改。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可适时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保证人大监督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