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报告范例6篇

督察报告

督察报告范文1

(一)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虽然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思考和行动,但是力度还不够大。在立足检察职能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办法不是很多。在结合检察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仍然相对薄弱。

(二)检察队伍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

该院办案总量占全市五分之一多,除受理批捕、涪城区公安分局办理案件而外,还要受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移送大部分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案件。但该院人员不到全市十分之一,是三个一类院中办案任务最重而人员最少的院。该院目前在编77人,除人大任领导干部、和借用、借调、抽调人员外,实际在岗不到70人。从自身情况看,个别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面对复杂情况执法办案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检察院基建工程迟迟不能完工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两房”建设要求,该院2001年拆除危房修建检察办公、办案和技术综合大楼,历经5年完工,20*年5月办公楼装修签订合同,20*年开工,却发生5.12地震,造成办公楼毁损、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20余万元。基建工程因此停工至今。

(四)检察经费保障仍然不足

财政预算经费虽然达到政法基本经费保障线,但同检察工作实际需要还有较大距离。历警有文件应执行政策性奖金约55万元,因人员紧张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0人的工资、奖金、保险常有拖欠。上级检察院要求必须落实自侦全程录音录像、公诉多媒体示证、检察网络建设、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法警队正规化建设,因无经费购置设备,多次受到严厉批评,被倒扣较高分值年度考核分。办公桌椅破损无法使用,电脑等办公用品仍然短缺。15辆公车(含借用3辆)有7辆行驶20万公里以上,3辆已到报废年限,因车况差导致油修费居高不下。

(五)检察干警职级待遇较差

2003年以来检察干警行政职级就没有晋升过,15名中层干部、22名工作15年以上优秀检察官至今仍是科员。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意见提出设置2名以上专职检委会委员享受实职副科待遇,上级院加强反渎局正规化建设按副科规格设置机构局长应为实职副科,都未落实。4名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招录的干警因未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统一考试,至今未登记为公务员。

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主要情况

区检察院*年重建时称*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1993年涪城建区时改称*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政法专项编制82人,实有干警77人。

20*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10件14人,其中重特大案9人,占64.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326件530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248件373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以及上级检察院交办审查案522件87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91件6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立案审查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10件,依法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4件(次),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检察机关涉检案件“零上访”先进单位。设立专门审查小组,尝试圆桌审判、庭前谈话、分案审理、回访考察等改革措施,帮助未成年人理性回归社会。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5.12特大地震以及唐家山堰塞湖排险期间,在防震棚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区委统一指挥巡逻值班,安置灾民,受到省市区各级表彰7人次。在集体和干警个人受灾损失巨大情况下,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4万余元。积极参与沿江集团、液压厂、二运司、社保中心维稳以及*会客厅建设、灾后永久性农房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

为把队伍带上更高层次,该院以“四好”为标准,切实增强新班子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形成团结共事良好局面。创新提出“实力立身,实干立院,实绩立检”理念,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系统、保障系统、监督系统”,落实检察长“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求,结合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强化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实现“队伍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提高、理论水平领先”三个目标,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全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5%,其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7人。1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近十年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也无处分和辞退情况。

三、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检察工作中通过自身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区检察院表示将结合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竭尽全力、雷厉风行解决,而其他方面问题,则需要通过区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解决。

(一)加强学习实践,树立科学法律监督观

要通过学习认识到,树立科学法律监督观,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的现实要求。要树立党的领导、平和理性阳光司法、公平正义、统筹兼顾、制衡控制五个方面科学法律监督观。

(二)树立三实理念,增强队伍素质

树立“实力立身,实干立院,实绩立检”理念。实力立身,就是以高素质展示实力,解决能干什么问题。就检察官个体而言,要增强政治、道德、法律、文化、身体素质。就检察院整体而言,要强化合作兴院、责任兴院、专业兴院意识,提升队伍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实干立院,就是踏踏实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解决干了什么问题。当前,要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着力改善检察保障。实绩立检,就是要求树立良好检察形象,以实绩奠定检察事业基础,解决干出什么问题。要搞好学习教育活动以良好作风塑造形象,抓争先创优以工作效果塑造形象,坚持执法为民以群众口碑塑造形象,接受领导监督以服务大局塑造形象。

(三)完善三大系统,提升业务水平

完善检察权“运行系统、保障系统、监督系统”,是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环环相扣的三个重要环节。要以扩大司法民主为核心,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督等工作,增强检察权运行透明度,促进理性司法、平和司法、阳光司法;以合理配置资源为核心,不断加强政工党建、法警履职、信息调研、经费保障、装备改善、“两房”建设等工作,为检察业务部门提供有力保障;以建章立制为核心,规范办案流程,成立专门的司法行为审查委员会,建立健全司法决定备案制度、司法行为参与制度、司法行为审查制度、司法业绩评定制度,规制检察权运行,不断加强内部制约、纪检监察、人民监督、代表联络、社会监督等工作,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督察报告范文2

文章标题:侦查监督处处长述职报告(检察院)

各位领导、同志们:

****年6月15日,我曾在这里就侦查监督工作做了六项承诺。一年来,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兄弟处室和各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下,在王金力副处长和全处同志的积极配合下,与全处同志一道,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论述,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较好地兑现了承诺。现将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予以评议。

1、在"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通过采取:一是坚持"两个基本",保证打击效果;二是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三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四是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等措施,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作了应尽的努力。严打以来,全省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2660人,平均办案时限由原来的4天缩短为2.3天。

2、在严格执法,保证案件质量方面。通过采取:一是正确把握逮捕条件,依法做好审查工作;二是严格把关,控制不捕率非正常增长;三是注重对办案质量的跟踪检查等措施狠抓办案质量。通过对20xx年的**件不捕案件和180件捕后作撤案、不起诉、法院作无罪判决的案件的复查,批捕案件准确率由原来的99.5上升到99.94。总的来看,案件质量是好的。

3、在强化"两项"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方面。通过采取:一是实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把手"工程,构筑大监督格局;二是加强宣传,拓宽案源;三是调整工作方向,拓展监督新领域;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五是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充分发挥引导侦查取证作用等措施加大了监督工作力度。去年全省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344件1508人,在全国位居第三;共纠正漏捕56件102人,介入侦查2074件2975人,参加重大案件讨论1550件2265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在预防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通过采取:一是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课题的研究;二是全面落实侦查监督环节的综合治理要求;三是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等措施认真开展了预防犯罪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去年我省检察系统又有3个基层院获部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13个院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侦查监督处被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授予全省未成年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在深化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继续在全省侦查监督部门推行了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逮捕工作方式的改革以及深化主办检察官试点工作。全省共确定了53个基层院的侦查监督科作为主办检察官试点单位;全省各地引导侦查取证的能力和制作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说理性普遍增强。

6、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下指导方面。通过采取:一是针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横向联系,进行深入研讨,为严格执法创造条件;二是组成工作推进组蹲点包片,定期深入基层面对面地进行指导;三是选树典型,推广经验。编发了《全省立案监督案例汇编》和《侦查监督工作经验汇编》并选树了佳木斯市院侦查监督处等五个先进典型进行推广,推动了全省侦查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7、在加强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方面。围绕省院党组"创建五好处室"、"创建学习型处室"等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务实和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把学创活动作为掌握知识、熟悉业务、增强本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以此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开展。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感到自身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思想观念上不够解放,改革的步伐迈的不大;二是工作开展的不平衡,立案监督工作还存在空白点;三是部分干警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

自20xx年3月份以来,我被院党组抽调到"检察官学院楼"基建办工作,处里工作由王金力同志负责,在金力处长和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令我由衷地敬佩。到基建办工作之后,在院党组和院领导的直接关怀下,与董金山处长和基建办其他同志通力合作,在办理施工手续、进行图纸论证、保证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方面都作了应尽的努力。我决心在今后的基建工作中继续保持旺盛斗志,尽职尽责,与基建办的同志一道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与施工和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保质按期地完成院党组交给的任务。

督察报告范文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8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____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2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1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76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67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26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78件,公安机关已纠正171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0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45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

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

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几点建议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督察报告范文4

根据公司的安排,我于2020年12月在公司督察管理部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轮岗学习。在此期间,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们的支持下,通过虚心学习、用心工作,我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整个学习情况及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此次轮岗学习时间是从2021年2月20日开始,为期两个月。根据安排,我在督察管理部轮岗学习。在轮岗学习期间,学会了使用加油卡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做到了从去年11月以来铜川分公司所有加油站消费的明细导出与筛查,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可疑交易进行了视频回放。撰写铜川分公司纪检案例两篇;更新建立分公司廉政档案;收集加油站员工廉洁承诺书;汇总2021年上半年督察情况报告;并努力完成同事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在这三个月的轮岗锻炼期间,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支持,使我不但收获了宝贵的工作经验,而且收获了一段难忘的人生经历,这将是我一辈子的财富。借此机会,我想对轮岗期间给予我关心照顾的领导及同事们表示深深的感谢,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只要满怀信心、用心付出,我一定能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

督察报告范文5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对刑事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强化刑事立案、批捕、侦查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并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了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等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经调查了解,200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3件,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3件;依法审查提请逮捕案件426件656人,移送案件1241件1773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16人、撤回移送12人;对应该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和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13人。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正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群众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等案件,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2008年以来,共计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对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判决、裁定不当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以来,共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1138件1580人,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9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6人,全部被法院再审改判;审查群众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1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28件,其中改判11件,调解结案4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3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上访人息诉服判,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和市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2008年以来,共进行各项检察监督123次,发现不当情形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建议8份,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其中重新收监2人;加大对在押人犯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立案2件,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保持了看守所连续25年无超期羁押记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侦监、监所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工作,提高了对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先后同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监督意见》,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法律援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盐务部门会签了《关于盐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全市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加强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把受案关、阅卷审查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关、证据复核完善关,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符合工作特点的办案流程和制度,灵活运用“三个结合”(纠正违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进行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效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中,定期开展法律监督案件总结分析活动,对法律监督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办案实践,促进了干警法律监督意识的逐步强化和提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善于监督、准确监督的能力,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年轻干警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不够重视,回复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院肩负着打击惩处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认识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好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要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既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又要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办案效果。

督察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lychen9012”为你整理了这篇煤炭矿产资源专项巡察督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9日,第三督导组对窑沟乡党委全面落实市委煤炭矿产资源专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了实地督查,于2021年2月24日向窑沟乡党委反馈了督查意见,窑沟乡党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主动认领、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认证梳理,查找原因,压实责任,持续完成好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督查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情况,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涉及煤矿矿区群众信访矛盾化解、居民搬迁、土地还地问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但是整改工作由于所涉问题复杂、推进难度大,还在持续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矿方以及所涉农户积极沟通协调推进中。

一是天赐源煤矿矿区居民搬迁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天赐源煤矿矿区村居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开展搬迁工作,乡政府积极参与配合完成所担负职责,已完成45户1140人搬迁工作,流转耕地、退耕地328亩,还有44户未搬迁,工作组正在积极与煤矿和村民对接推进。完成到期土地续签41户785亩,剩余4户65亩村民要求还地,煤矿已平整土地,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归还村民,4户71亩续签土地正在积极与村民协商。

二是刘胡梁煤矿还地工作,通过与矿方及村民协商,对2019年涉及到期土地60户460亩已完成续签42户265亩,剩余18户,通过逐户给予政策解释及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劳力、资金、资源分析,于2020年底又续签9户75亩;对2020年涉及到期土地19户410亩已完成续签8户261亩。对剩余没有续签土地的村民,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继续续签土地和归还土地两种方式解决,煤矿已复垦整理出土地80亩,涉及要求还地的村民,已经落实了地块,开通了作业路。因村民对续签土地补偿标准和归还土地地块位置及超期还地的粮食折价补贴存在争议,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三是永胜煤矿矿区居民搬迁和还地工作,因永胜煤矿现矿主暂无生产计划,矿区村民搬迁暂不实施,经与县政府报告请示,县政府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搬迁项目及资金。永胜煤矿于2013年5月停产至今未生产,后又进行了矿权转让,经与煤矿新老矿主及村民对接联系,已摸清当时流转土地情况,煤矿共征用土地640.1亩,其中柳青村征用48.7亩,大井沟村征用34.3亩,到期还地日期为2021年4月;暖泉也村征用557.1亩,其中占用铲除土地91.26亩,未铲除土地465.84亩,有签订征用协议275.62亩,其余275.62亩无征用协议,到期还地日期为2020年12月的涉及148.33亩,其余408.77亩还地日期为2021年4月。目前正在与原煤矿负责人和新矿主积极对接到期还地事项。

窑沟乡党委将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对煤矿矿区还地、搬迁工作进一步对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沟通煤矿及村民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推动矿区还地、搬迁工作,按照要求持续抓好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