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业经济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1
1.数据及模型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柯布—道格拉斯模型,引入的变量包括:土地、劳动、资本、土地制度、农业财政补贴、农业税,价格指数。其中,土地、劳动和资本主要衡量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基本要素投入对于产出的影响。劳动为当年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资本主要以当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衡量。土地制度、农业财政支出、农业税,以及价格指数主要解释了制度因素对于农业产出的影响。土地制度以每年末转化为占生产队比例来衡量;农业财政补贴,反映国家对于农业支持支持对于产出的影响;价格指数指标主要用于考察价格波动对农民生产的激励效果,从而对产出的影响。
2.计量结果及分析
利用EViews统计软件,对影响农业经济水平的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
(1)从分析结果来看,R方为0.989,调整后的R方为0.977,该模型回归拟合较好。
(2)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基本要素投入的变量土地,显著性水平为0.613,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土地要素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3)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农村财政补贴,显著性水平为0.447,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财政补贴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4)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农业税,显著性水平为0.135,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农业税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
(5)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价格指数,显著性水平为0.934,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表明该时间段内,价格指数对于产出的影响较小。部分原因可能在于计划经济下,价格未能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另一方面,粮食收购价格较为稳定,导致价格激励机制不显著。
(6)在回归模型中,作为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中,仅土地制度,即比重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t检验,显著性水平为0.0003,说明该因素对农业经济具有显著影响。1978——1984年间,比重由0%变为99%,总产出增长58.49%,而该时期土地制度改革所带来产出增长贡献率为46.53%,即土地制度改革一项就贡献了产出增长的79.55%。
二、结论
1.明确界定土地权利
该统计结果表明,由体制转变为是改革开放后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源泉。西昌市普遍实行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2.拓宽农业人口就业渠道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2
农业合作社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让广大农民在生活条件以及经济收益等方面都有所改善。农业合作社虽然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与最终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相关部门仍需要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创新和发展,使农业合作社能够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焕发出新的生机。笔者主要就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并从动力机制入手制订出促进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经济学视阈;农业合作社;创新动力;机制;完善对策
农业产业的发展改革需要依靠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对农业产业进行扶持,又要对农业产业发展模式进行引导,将已经成型的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重新定义,让农业合作社能够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贡献出一份力量。传统农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新时期的现代农业合作社是在传统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转型升级而形成的合作范围更广、组织形式更灵活多样、法律体系更完善的一种专业农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合作社更具专业的市场化、科学化、资本化的特点。目前,我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大小参差不齐,存在农户分散、资金短缺、人才不足,承担风险能力差、经营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引导、培训、扶持,扩大其经营范围,提高营销能力,提高其在加工、销售、流通等方面的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合作社的专业化发展。
1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
1.1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经济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哲学上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衰退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国家的建设。因此,无论是进行农业产业升级,还是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变革,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收益,促进经济发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对我国其他产业进行推动,农业做出了巨大牺牲,长期处于发展缓慢的状态,不仅科技投入较少,同时制度建设、新思想的应用等都较其他产业滞后很多,严重影响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与经济发展规律相背离,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增长。在经济学视阈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研究,发现当前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完全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种顺应社会发展的行为。首先,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晋升阶段,经济环境、经营体制等都产生了质的改变,并且变化速度不断加快,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建设更是创造了新的成绩,提出了新的战略目标。因此,如果农业合作社仍然因循守旧还沿用之前的制度,会直接造成经营上的失败,与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相冲突。其次,科技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导,而就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来看对科技应用的较少,在制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也没有对科技投入、科技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研究,如果农业合作社继续沿用此制度,会使得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落后于发达国家,拖慢中国复兴梦想的实现。最后,社会大众对农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1],人们已经不再局限于满足温饱上的需要,而是希望能够获得更多高品质、高档次的食物,因此丰富农产品种类,优化农产品加工应该成为农业合作社首要解决的问题。而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制度建设的支撑。
1.2内部要素价格的波动影响农业合作社的效益
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组织内部所有的变化都要围绕经济利益的提升进行,制度创新也不例外。农业合作社要想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必然要对内部架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制度。因为内部要素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经营管理活动,有时甚至会造成组织内部思想理念方面的变化。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价格产生明显变化,之前的盈利模式就会受到影响,进而造成制度方面的不适配,促使农业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得不在创新方面下功夫,以适应新的价格体系。现代农业合作社与传统农业合作社在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以产权制度为例,传统农业合作社制订的产权制度并不重视资本激励,社员投入的资本难以形成最优利用,并且也难以切实改善社员的经济收益。之所以会推行这样的制度,主要是因为限制条件过多,可以吸取的经验较少。现在要想利用农业合作社对农民的经济收益进行大幅度的改善,就必须先从产权制度入手,对产权制度进行深入创新,使其与现代经济环境相适应,这样才能让社员真正享受到参与农业合作社带来的实惠。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新旧冲突在所难免,在各行各业中每天都在发生新旧的更迭,都有新思想、新理念被引入生产经营之中,进而由内而外对行业进行革新和完善。因此,农业合作社出现新旧碰撞属于经济发展的常态,与经济变动、价值规律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站在经济视阈审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变化:虽然农业合作社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但是根本性的变化都与价格波动有着内在联系,无论是早期的限制性规定,还是现在推行的新型合作,其宗旨皆强调对资本进行有效地控制,只是前者重在限制,后者重在联合开发。而在对资本和支出进行管理和支配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资本要素价格方面的问题,进而对潜在利润产生影响。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壮大,农业合作社中限制性原则发挥的作用逐渐降低,产生的负面作用日益加强,对社员的利益产生了严重威胁,造成社员的不满。当然,公平与效率兼顾一直是农业合作社追求的目标,在农业合作社制度变革的过程中也一直将其放在首要的位置[2]。
2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完善对策
虽然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但是从发展情况来看,距离发展完善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中绝大多数的农业合作社仅有合作社的形式,在实质上却难以达到合作社的标准,这不仅不利于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推广,同时也会降低广大农户对农业合作社的信心,让农户对市场产生质疑[3]。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快农业合作社制度建设,从经济学视阈出发对农业合作社制度的不足进行完善,提升我国农业合作社的价值,使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上升到新的高度。
2.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发展
在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借鉴优秀企业在管理上的经验和方法,尤其是对一些优秀的制度可以有选择性地引入到农业合作社中,让农业合作社的制度在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得到改善。第一,要尊重社员的产权所有,要让所有社员成为内部资产的真正主人,并且能够享有资产所带来的收益;第二,要搞好资金管理工作,在引入资金之前应该先就资金的引入问题制订出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主要以入股的形式进行资金招募,当然除此之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对资金引入的途径进行丰富,这样有益于农业合作社内部资金的增加,更利于经营活动的展开;第三,做好股金流动管理,在内部制订出完善的流动章程,如果股金流动不超过组织内部范围,那么可以进行自由流动,但是如果超出了组织内部范围,则要适当地限定,这主要是为了保障组织内部成员的利益;第四,强化农业合作社内部的民主制度,要对法人治理和民主管理进行有效地平衡,并在组织内部针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同时要对广大社员进行宣传,让社员了解自己拥有哪些民利,并积极地在组织内部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农业合作社监督管理之中;第五,丰富分配种类,通过对多种分配制度进行研究,无论是哪种分配制度,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如果仅使用一种分配制度势必造成农业合作社内部分配工作出现偏差,引起部分社员的不满,因此可以尝试在农业合作社内部采用多种分配方式,使农业合作社内部能够在公平和效率方面得到很好地兼顾。
2.2调动外部力量,营造发展环境
从经济学视阈来看,农业合作社要想发展单靠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外部力量进行调动,借助多方支持来提升自身力量,为内部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对众多外部力量进行分析,发现其中最核心的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力量,政府对农业合作社起支配作用,并且可以帮助农业合作社营造出更好的发展环境:第一,进行思想引导,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想、错误论调进行修正,减少部分社会成员以及经济组织对农业合作社的歧视和阻碍;第二,给予农业合作社充分的自由,让农业合作社能够真正做到社员自治;第三,做好支援鼓励工作,在农业合作社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刻,给予实质上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除政府力量外,社会上其他方面的力量也可以积极地引入到农业合作社之中,如科研机构、企业等,这些不仅可以给农业合作社带来新鲜血液,同时也能够促进农业合作社内部制度创新的早日实现。
2.3注重多元发展,强化灵活管理
传统农业合作制度在应用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硬性执行,也就是在制度应用过程中不会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经常对农业合作社的实际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出现,新的管理理念逐渐摆脱了硬性的管理特点,开始向着灵活、动态的方向发展。我国政府也曾多次在重要会议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制度,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多元化变革。因此,当前农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世界经济环境等的考察,重新定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明确与国际接轨的目标,进而在此基础上制订规章制度。不仅如此,在制订制度过程中,农业合作社成员还要考虑到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速度,进而增强农业合作社制度应用的灵活性。首先,要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搜集,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合理调整农业合作社制度。因此,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的引入是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完成的任务。其次,要在合作社内部进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农业合作社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可以依靠,以便帮助农业合作社把握发展方向,并且促进农业合作社各项制度的落实。最后,农业合作社可以加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4],尤其与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合作,便于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使农业合作社的业务得以延伸,并且能够将优势力量集中在一起,切实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3结语
从不同的角度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差异性的发现,其中经济学对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经济学视阈对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动力机制进行分析更有利于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了解,同时更利于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与完善,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作者:刘显利 单位:贵州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洁,祁春节.我国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完善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32(2):192-195.
[2]伍开群.农业合作社的制度逻辑[J].学术界,2012(6):29-39,282.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3
陈坤(1989-),男,安徽合肥人,云南民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保险与风险管理方向。
摘 要: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空巢经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加之农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贫穷率相对较高,进而使得农村子女赡养老年人的负担日益加重。因此农村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此我国施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诸如保障水平低、统筹层次低、缺乏制度衔接、基金保值增值难,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文章在分析我国新农保制度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同时基于国际比较视角吸收和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探索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优发展路径。研究这些有利于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弥补传统养老方式功能的弱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国际比较;路径选择
一、引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全体农村居民的利民政策。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它可以解决人们所担心的养老问题,并能有效地保证老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平均寿命逐渐延长,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底,全国有2.02亿的年龄超过60岁的老年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4.8%,从近几年的数据分析来看,老龄人口及其增长速度都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其中有超过百分之六十在农村。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空巢经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再加之与城市相比,农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而其贫穷率相对较高,从而使农村孩子赡养老年人负担日益沉重,因此,农村养老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可避免的措施之一。
在全国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对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福利进行协调,建立健康的调整机制,从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新农保制度在改善老农保制度所存在的不足的基础上,并依据社会保险的相应原则进行设计的,设计制度时在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克服了老农保的缺陷,是我国农保事业的一大进步。新农保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也存在诸如保障水平低、统筹层次低、缺乏制度衔接、基金保值增值难,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以及实践经验,对中国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为改进新农保制度的发展路径选择提出可行的建议,研究这些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弥补传统养老方式功能的弱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二、我国新农保试点中所存在问题
新农保制度在改善老农保制度所存在的不足的基础上,并依据社会保险的相应原则进行设计的,设计制度时在多方面进行了创新。新农保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在试点和推广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农保制度多年,但至今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确定农保制度的地位,单纯的一些规章制度难以满足农保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律不健全;二是立法滞后;三是法律执行和监督机制相对较薄弱等。没有明确的法律作为实施农保制度的依据和保证,仅仅依靠《指导意见》文件,各个地方不能建立统一的农保政策,或者只是建立一个制度框架,这就使得农保制度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由此可能造成下面的市县各行其是的现象,而且可能会使农保工作成为地方政府政绩意志的体现,新农保制度也就不可能长久的实施下去。
2.筹集难度大
筹资是决定新农保制度是否顺利实行的最大问题,财政如何安全有效地分配资金来资助农村老年人的参保,决定着新农村保险制度是否健康发展。在国家和广大人们的共同努力下,解决基础养老金的问题相对来说较容易,然而目前暂未建立长久的机制来保障基础养老金来源。然而对很大部分地区来说,“集体补助”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很难真正落实。要想建立完善的新农保制度,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的力度直接决定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参保愿意。但是各个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财政困难,特别是在取消农业税收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程度更加严重。随着新农保制度逐步推广,中西部地方政府将会承担巨大的财政压力,既影响了新农保制度的推广,而且也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3.缺乏具有吸引力的制度
新农保制度对可以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的人群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一是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二是其子女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参保缴费。把老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和子女是否参保捆绑在一起,不符合新农保自愿原则,反成为政府变相强制农民投保,这样,不但不能提高农民参保率,反而将降低农民的保险意识。
新农保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向参保人员补助30元,虽然与老农保相比,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补贴水平低,而且并没有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不能有效地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此外,“指导意见”中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政府补贴部分暂时不能被继承,这种规定将对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有相应的影响。
4.与其它制度缺乏有效的衔接
因为新农业保险制度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因此,新农保制度应与其他相关制度可以进行有效的衔接,只有这样,不仅可以使新农保制度发挥最佳的效果,还可以使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全面、健康的发展,最终使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能顺利解决。各项制度没有进行有效性衔接带来以下问题:第一是多种制度之间的相互重叠交错将使参保人员缴费负担过重,可能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第二是容易导致管理混乱,从而严重浪费资源。第三是可能造成部分农民养老金水平偏高,无法公平分配养老资源。
三、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日本多支柱保障制度
20世纪30年代,日本开始探索农保制度,在这一时期,保障的范围限于公共医疗领域。
1.国民养老金
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考虑建立农保制度,颁发了《国民养老金法》。在这之后,日本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1985年,国家养老金制度经历了重大改革,其保险覆盖面大范围的变更,由农民以及个体经营者更改为全体国民。根据有关资料表明:在农民参保方面,采用定额缴费,对于低保收入者,可免缴费。
2.农民养老金基金
日本于1971年颁布了《农民养老金法》,该法对农民有以下两方面的好处:一是能使农民得到一份追加的养老金,从而有效地提高老人的生活水平;二是农民想要使土地经营规模化,可以转让土地的经营权。
3.农业劳动者年金
日本政府于2002年实施了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主要是为了减轻经营者以及农业劳动者的压力。该养老金计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型;另一类是个人型。农民可以加个人型,同时,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应的资金运营方式及机构,月缴费在一定范围以内可以免税。
总之,日本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民不仅可以享有国民养老金,还可以针对自身的收入情况以及对养老保障的需求情况来选择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
(二)德国社会保险型保障制度
德国作为欧洲发达国家之一,其经济状态较好,农村人口比重相对较小,因此,通过政府财政支持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相对较容易。德国在1886年就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保制度,但主要针对农业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而农民并未包含在内;1957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农民老年救济法》,针对农民群体,建立了惠及农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农民老年救济法》中对参保对象进行了相关规定:一是必须是农场主及其配偶以及劳作的家属;二是大型农业企业中从业人员不属于农村养老保险之列。
德国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主要采用一种新的模式―现收现付模式,农民养老金来源于以下方面:一方面是联邦资金补贴;另一方面是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其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农民缴费方面:实行统一的缴费制。分两个时间段:在1995年前,缴费基数按照农场的价值。在1995年后,缴费基数按应税收入,其收入较低的农民可以申请领取政府缴费补贴。采用该统一标准后,保险费由农场主承担。
(2)管理方面:成立经办农村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由各州自治管理,同时也受联邦以及州行政部门的监管。
(3)覆盖范围::一是酒、水果、蔬菜及鱼类养殖业主;二是农业业主的配偶;三是与农民从事共同劳动的配偶及家庭成员。
(4)资金筹集:资金筹集主要以下两种:一是联邦财政资金;二是个人缴费,其中联邦财政资金占主体。
(5)待遇领取:最低缴费年限需达15年,领用年龄从65周岁开始,采用均一给付型。同时其待遇还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受保险人死亡后的遗属补偿金;二是丧失劳动能力后的补偿金;三是工作能力受到威胁时的康复待遇;四是在康复期为家庭提供援助。
四、国外农保制度的启发
(一)明确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
政府在应对社会老龄化风险、提供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负有社会责任,无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如何,政府应当对整个社会提供养老保障。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所比例较多,再加之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明确政府在农保事业中的责任是保障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基本生活的必要手段。政府责任在于向农村转移支付社会养老资源,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保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能使广大农民得惠。
(二)体现社会公平
国外实行的全国统一标准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国内公民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政策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保障公平。我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深刻内涵,让养老保障覆盖更广大的农民群体。我国在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上,坚持以效率与公平并重,着重体现公平原则,能使广大劳动人民在晚年均能享受基本生活水平保障。然而,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城乡的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最终使中国的养老保险模式也呈现了城乡二元化结构。但从长远来看,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符合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尚存在养老保障水平低等缺陷,因此,改革当务之急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从而使农民享受相应的保障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性。
(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从农保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可以看出,他们在建设农保制度的过程中,都建立了健全的法律。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保制度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持,这样既能确保制度实施的规范性,又能保障农民享受公正权益。法律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国外在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上,都以立法先行为基本原则,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能保证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然而,在我国,与养老保险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处于落后状况,尤其是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上,其相应的法律更是一片空白。我国主要是以相应的政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根本依据,但由于每个地方的标准无统一,在实际实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无法可依的现状,严重性阻碍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需要加快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立法进程,从法律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险事业的管理,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保制度
国外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都是充分考虑了其自身的特点,选择了适合其国情和农民需要的养老保险模式。在中国,农村主要采用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同其他国家的农村发展特色。所以,应该在发挥政府保障农民晚年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和土地的养老功能,建立完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而为农民提供更广泛更全面的养老保障服务。
五、我国新农保制度发展的路径选择
加强新农保基金的筹集,加大中央财政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民的缴费能力。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包括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和免税。继续执行户籍制度改革,让有相应条件状态的农民留在城市发展,减少农民数量。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大对贫困人口的资助以及扶贫。明确新农保基金的投资方向,逐步实行新农保基金的集中管理,设置新农保基金监管机构,建立规范的新农保基金监管体系。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建立全程监管制度,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建立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加快立法建设,加快新农保制度与其它制度的衔接,为保障新农保制度的顺利开展,保证做到让每一个农民都享受到老有所养的普惠制政策,必须使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可以互相接续转移。完善现有的管理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统一新农保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建华.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09:38-39.
[2] 汪沅.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城乡统筹的认识与思考[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66-70.
[3] 陈坤.基于外部性视角的巨灾保险供求失衡分析[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5,01:89-91.
[4] 陈坤,杨立生.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巨灾保险供求失衡分析[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5,03:46-52.
[5] 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兼析个人、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01:86-92.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4
关键词 有机磷农药中毒 血液净化 护理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临床常见的化学药物中毒,其毒性大,口服吸收后作用强,可引起机体一系列毒性改变,甚至造成多脏器功能损害,危及生命。2007年12月~2010年12月对48例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采用血液净化技术治疗,取得了较好的疗效,现将护理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本组48例患者中,男22例,女26例,年龄18~80岁,均为口服有机磷农药,服用量80~500ml,发病时间在服药后0.5~3小时。服药种类:敌敌畏18例,乐果12例,甲胺磷6例,敌百虫6例,对硫磷3例,久效磷3例。发病时患者均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恶心、呕吐、流诞、出汗、肌束震颤、一部分患者呼吸困难。
治疗方法:①常规资料:立即给与大量等渗盐水或温水洗胃,直到洗出液澄清为止,清洗皮肤毛发,鼻饲导泻药物,灌肠促进毒物排泄,建立静脉通路,使用拟胆碱药,胆碱脂酶复能剂及全身支持治疗。4例呼吸衰竭患者经口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②血液净化治疗:48例均采用爱尔灌流器经床旁血液净化(活性炭吸附血液灌流)治疗,经股静脉或锁骨下留置单针双腔导管,建立临时性体外循环血管通路,术中运用低分子肝素抗凝,灌流血流量100~150ml/分,每次灌流持续时间2.5~6小时,使用灌流器1~2个,灌流结束后严密观察胃液及置管处有无出血,如出血可用鱼精蛋白注射以中和肝素。
结 果
38例血液净化3天后,查胆碱脂酶达到中度中毒,10例仍为重度中毒,加用换血治疗后4例转为中度后治愈,6例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护 理
血液净化前护理:旁边备好插管盘,吸引器等急救用物,加强生命体征监测,抽血标本检验凝血系统,向家属说明血液净化的目的,意义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在无菌操作下,采用股静脉或锁骨下建立临时性体外循环血管通路,妥善固定灌流设备,用肝素生理盐水2000ml(每500ml加入肝素10mg)预冲灌流器及管道,排尽空气。
血液净化中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48例患者均予常规心电监护,密切观察神志,瞳孔,生命体征及尿量的变化。每15~30分钟记录生命体征1次。①血液灌流时,因血液流入体外循环会使血压下降,故减慢血液速度(<100ml/分),持续补充血容量。8例血压下降明显患者使用多巴胺至血压回复后,再调整血流量至100~150ml/分。②保持呼吸道通畅,头偏向一侧,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同时给予3~5L/分氧气吸入。密切观察呼吸的频率和节律,对经口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患者,密切观察呼吸机的各项参数。吸痰时严格无菌操作。③血液灌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治疗中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观察穿刺部位有无外渗,血肿,患者有无血尿,消化道出血等现象。本组有6例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有5例出现消化道出血,应用鱼精蛋白及止血药物对症治疗后好转。
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系统的护理:①警惕空气栓塞,密切注意各管道的连接部位,保持管道连接紧密,通畅,防止接头处松动脱落,牢固固定穿刺部位,对本组昏迷,躁动不安患者使用约束带约束,固定好肢体,以确保血液净化顺利进行。②防止血流量不足,和灌流器凝血。若发现动脉除泡器变硬膨胀,血液进入除泡器的测管,则提示动脉压过高,灌流器凝血,此时因加大肝素用量必要时更换灌流器本组病例在治疗过程中[1],使用灌流器1~2个,顺利完成灌流治疗。
血液净化的护理:①血液净化治疗后继续观察患者神志,瞳孔及生命体征的变化,每30分钟记录1次,以防病情反复。②股静脉及锁骨下置管待病情稳定后拔出,穿刺部位按压10分钟后加压包扎24小时,并注意观察指端温度及足背动脉波动情况,本组患者无1例发生出血、血栓等并发症。③患者神志清醒后,及时做好心理护理,同时要求家属做好患者的安慰及陪护工作,使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早日康复。
讨 论
血液灌流是一种吸附型的血液净化技术,对脂溶性物质具有较好的清除作用[2]。有机磷农药属有机磷酸脂类,亲脂性强,可通过活性炭吸附血液灌流清除,中毒早期进行疗效显著,本组48例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在应用血液净化技术治疗中,取得较好的疗效。除6例年龄大服药后延迟治疗,出现呼吸衰竭死亡,其余42例均治愈出院。护理人员在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积极防治并发症。
参考文献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5
助力沿海“大渔场”。积极探索“三农”贷款新模式,与江苏明辉饲料有限公司、江苏汇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积极支持区域内渔业养殖户发展生产,先后对149个渔业养殖户累计发放“龙头公司+养殖户+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农户”和“法人+农户”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56亿元。信贷支持涉及盐都、大丰、射阳7个县(区),在盐城沿海地区已形成9.7万亩的连片渔业养殖基地,其中形成全封闭养殖基地1.5万亩,养殖面积超千亩的从5户增加到43户,43个养殖大户全年的渔业产量达到4万吨,比贷款投入前增加2.1万吨,增加渔业收入近2.5亿元,有效推进了盐城沿海“大渔场”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生产进程。
助力农户生产经营。突破农户贷款面广、收回难的禁锢,支持农户、家庭农场发展。该行根据盐都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特色,对全区10万亩的“一园四线”的现代化规模农业区、“四水蔬菜”和“四青作物”特色产业区等开展“家计调查”,筛选以起点高、规模大、品质好的农户作为培植对象,并针对涉农产业资金需求季节性、高频率、短期限、小金额的特点,改进授权授信和资信评估方式,完善农户贷款运营机制,疏通投放快捷通道,重点扶持家庭农场、上游原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供求平衡的农副产品生产,当年新增农户贷款4594万元,完成市分行下达全年目标的156%,为全区农户专业化经营、链条式生产锦上添花。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细化“园区金融”服务措施,开展县域乡镇工业园区“家家到”金融服务,在信贷支持上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支持为上游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做大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重点支持拥有稳定上下游客户资源、现金流量充足的商贸企业;重点支持产业集中区内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总、省行AA级以上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当年新增中小微企业用信18户,投放流动资金贷款1.9亿元,为县域中小微企业再添活力。
农业经济制度范文6
关键词:连续性血液净化;脓毒血症;急性肾损伤;疗效观察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耐药菌层出不穷,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是目前临床上常见的较为复杂的临床综合征,其主要特征是以感染,创伤等导致多器官出现功能性损伤[1]。现在临床上针对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常规治疗,但临床效果并不显著。目前,临床上提出以常规治疗并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 法[2]。本文献旨在探讨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的疗效,为临床治疗寻找有效疗法。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在2011年1月~2013年7月收治的的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患者78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各39例;对照组患者年龄为24~69岁,平均年龄(45.6±3.7)岁,男性21例,女性18例;实验组患者年龄为21~68岁,平均年龄(42.1±3.9)岁,男性20例,女性19例。两组患者间年龄,性别,患病原因等方面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治疗,即采用光谱抗生素,血糖控制,机械通气,液体复苏,营养支持等疗法[3]。实验组在采取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即是经患者股静脉入路,采用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滤器可选用APS18,HIPS18,同时配用连续性血液净化专用管路,流量控制在160~200 ml/h,在之后治疗中根据液体量,进行微调[4]。治疗结束后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平均动脉压,APACHE-Ⅱ评分和随访12个月,24个月的死亡率。
1.3统计学方法 选用SPSS 20.0软件,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数据间比较采用两随机样本t检验,两组内资料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
2 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平均动脉压,APACHE-Ⅱ评分 治疗后实验组患者平均动脉压高于对照组患者,同时实验组患者APACHE-Ⅱ评分低于对照组,(P
2.2两组随访12个月,24个月的死亡率比较 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在治疗结束后进行12~24个月随访。在每一时期,实验组患者的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患者,(P
3 讨论
现有的常见治疗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的方法是抗感染治疗,血糖控制,机械通气,液体复苏,营养支持等方法,以求达到调节患者体内水盐平衡和酸碱平衡,改善患者尿量减少的情况和氮质血症,最后实现患者内环境稳态[5-7]。但这些治疗方法都有一个共同的劣势,即治疗耗时长,同时患者治疗后死亡率比较高。目前推出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法。该方法是通过连续性的血液净化治疗,去除患者体内的炎症介质和有害物质等,尽量将患者体内的免疫过激分子的种类和浓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以调节患者亢进的免疫应激反应,恢复单核巨噬细胞家族的抗原递呈作用,降低机体炎症水平,以达到恢复内环境稳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患者家属的知识普及,让家属多一点时间陪伴患者,多一点耐心和关怀去照顾患者[8]。
本实验结果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治疗前的平均动脉压和APACHE-Ⅱ评分评分间差异较小,(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治疗后实验组患者平均动脉压高于对照组患者,同时实验组患者APACHE-Ⅱ评分低于对照组;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在治疗结束后进行12~24个月随访。在每一时期,实验组患者的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患者,(P
综上所述,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临床效果明显,具有死亡率低,平均脉压高等优点。
参考文献:
[1]HUANG Z,WANG SR,SU W,et al.Removal of humoral mediators and the efect on the survival of septic patients by hemoperfusion with neutral microporous resin column[J].Ther Apher Dial,2010,14(6);596-602.
[2]吕希峰,董晓辉,栾照敏.连续性血液滤过对脓毒血症并急性肾损伤的疗效观察[J].青岛医药卫生,2010,42(6):406-408.
[3]叶敏球,黄跃清,黄丹菊.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行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临床效果观察[J].现代医院,2014,14(10):45-46.
[4]黄勤英,韦艳萍.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的疗效观察[J].中外医学研究,2014,12(3):45-47.
[5]冯超.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脓毒血症合并急性肾损伤应用价值分析[J].黑龙江医学,2014,38(10):1183-1184.
[6]胡大军,柳永兵.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尿脓毒血症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12例临床分析[J].重庆医科大学学报,2012,37(4):37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