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例6篇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7年度,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具体指导、协助和本部门同志们的支持下,坚持安全供水为中心,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团队组织体系,建设过硬的技术专业团队

根据实验室认证管理条例的要求,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本着持续改进提高的原则,对实验室内部机构及人员设置进行及时更新与调整。力求激发每个人的最大潜能,从而实现个人及岗位及团队积极良性的传递,进而构建高素质的业务团队。目前,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室、质控室、检测室,通过几年的运行,特别是今年面临实验室硬件的提升、工作任务的扩展,对岗位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实验室向高效良性运行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同时注重对青年技术人员的培养历练,岗位负责人年轻化,为实验室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与支持。

二、精心规划,组织协调,倾力做好水质检测中心的升级改造工作

围绕实验室改造建设,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统筹各施工单位,抓质量,促进度,保证了在7月份省技术监督局对实验室计量认证复审前达到评审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带领实验室改造建设小组,分工负责,在去年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组织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水质检测楼在净水厂综合楼基础上进行改造,其中涉及水、电、气、风、纯水系统、监控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综合考虑各房间的功能布置、试验台及仪器安放位置等,施工过程中需要多家专业施工队伍协调配合,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通知各厂家适时入住现场,并做好工程施工监理,在施工中对原设计方案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细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意外问题,经过半年多的紧张施工,水质中心检测楼于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2.及时组织完成实验室整体搬迁工作。实验室搬迁头绪多、繁琐,特别是仪器设备搬动后要重新调试,新实验室投入使用,在水、电、气、通风等方面也都需要对着每台仪器一一调试,特别是气路和通风由于输送线路长,尽管设计施工时给与了足够的考虑,还是出现了诸多问题,因为评审要现场做样,所有实验条件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只能与施工单位加班加点抢修,总算在专家到来之前把各项工作安排妥当,没有因此影响评审工作。

三、不断细化水质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1.组织完成2017年水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根据公司“供水水质稳定达标,成品水水质合格率>98%”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大流量供水,工艺满负荷运行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水质管理控制程序和水质管理考核细则,制定了公司2017年水质管理工作计划,对全年水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水质管理各部门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根据不同季节水质和工艺运行特点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水质管理工作。

2.多措并举,保障公司大流量供水下的水质安全达标。今年公司持续大流量供水,供水量基本维持在50万立方米/日,净水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个别时段甚至超负荷运行,如何确保水质安全是全年水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特别是在原水富营养化程度较重、二次污染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中心在总结多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持续引用直供水合理掺混水库水,防止引水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把好水质检测关口、及时做好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配合工艺做好混凝试验、适时调整工艺运行参数,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做好各项应急预防措施,确保了大流量供水的水质安全,公司出厂水质安全稳定达标。

3.组织配合完成新城水库水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为保障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安全保障达标,根据市环保局和市水利与渔业局文件要求,完成水库水环境风险评估。配合水库泵站管理处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档案管理,提供水库水源地的相关水质资料,完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针对水库水源地属于中型平原水库,存在较大水体富营养化风险问题,8月份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城水库原水进行了88项全分析,摸清了水库水质情况。

4.配合工艺运行需要做好工艺试验。当原水水质变化、工艺运行出行问题和有突发性水质事件发生时,及时安排人员取样检测,做好混凝试验和相关指标的检测分析工作,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对水质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采样、送检工作。全面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水利与渔业局及市卫生监督局的监督检查。

6.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水质管理分析会议,汇报解决水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下阶段水质管理工作。

四、配合完成十二五水专项水厂依托工程课题的结题

2017年是十二五水专项课题的结题之年,作为水专项课题依托城市分课题研究单位之一,课题开题四年来,依据省住建厅与我公司签订的专项课题协议书,积极配合参与课题的取样检测和科研工作,并及时参加各阶段的技术协调会、总结会,按时汇报科研进展情况。2016年11月30日,公司承担的“水厂供水水质达标技术应用与评估研究”分任务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今年4月,再次按照专家组和课题组的意见,对分任务进行了各项补充完善,并按时提报水专项课题组,配合完成了水专项的结题工作。

通过四年的水专项课题研究,对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及水处理技术有了较为系统、深入的了解和探索,极大提高和拓宽了自己的专业技能。有幸有机会向供水行业领军专家学者学习,了解国内外水处理前沿技术,特别是强化常规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和应急处理技术及检测,促进了自己水质检测和水质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公司的水质安全保障提高更优质的服务。

五、组织完成公司内部培训教材编写和培训上岗工作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上半年中心认真开展公司水质检测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并配合完成其他几个工种培训教材有关水质知识方面的编写。由于水质检测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精心组织、分工协作,在查阅大量国内外先进资料的同时,结合公司多年的水质管理工作经验与积累,在化验专业知识之外加进了水质和工艺的知识。同时根据其他工种的岗位需要,以应知应会、适用性为重点,普及大家的水质基础知识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经过反复的修改、校对、审核,最终高质量地完成了水质检测工培训教材的编写任务。教材编写完成后,组织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了水质检测工和其他工种的培训,最终全员在上岗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全面提升了职工水质检测能力和水质管理水平。

六、组织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复审

上一期资质认定证书是9月份到期,评审办法规定要提前半年提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实验室法律地位、体系文件、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典型报告、仪器设备、检验能力,人员配置等各项内容,需要按计划逐项落实汇编成册才能提交审查。

七、做好106项配套仪器的选型及技术参数的提报工作。

在实验室工程建设的同时,组织技术负责人对生活饮用水88项和地表水89项检测所需的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固相萃取仪、ICP-MS、两虫检测系统等大型仪器进行考察和比对选型。

八、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认证体系和B级实验室规范运行

按照认证体系要求规范管理,确保检测质量准确可靠。实验室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认证体系要求规范运行,加强监督,并不断完善提高。对每一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可追溯,确保了检测质量;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密码样检测、实验室比对、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全面提高了公司实验室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质控考核,参加能力验证和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实验室检测和管理能力

认真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年初计划做好各项内、外部培训工作,对入职新职工,通过老职工传、帮、带和外出培训形式进行培训,学习完毕组织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检测。同时利用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能力验证等方式进行不定期质控考核,确保检测质量。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技能比武,全面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十、存在的问题

1.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中宏观性不足,方向感不强,易沉溺于琐碎事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需加强与同行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检测机构信息的变化和更新,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2018年的工作打算

1.组织好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培训上岗工作。

2.新仪器就位后组织做好88项新项目的开发工作。

3.为公司水质检测机构B级实验室复审做好准备工作。

4.组织完成市水利与渔业局委托的城市供水和农村饮用水两项水质监督抽样检测工作,做好总结工作。

5.继续围绕大流量、饮用水占比加大的供水形势做好专项水质实验,确保供水安全。

6.组织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加强新员工上岗培训,为扩项认证做准备。

7.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随着实验室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因素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将编制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把实验室安全各要素落到实处。

以上述职,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2

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方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8〕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守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落实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监督,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的办结率达到 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 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敏感时期的执法检查。在全国“两会”、“双节”(国庆中秋)等重点敏感时期执法检查;冬季岁末年初,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化工企业复产复工、装置开停车专项执法检查。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安全生产阶段性、季节性特点,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为依托,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省应急厅《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经营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一般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督导。加强与各镇(街、区)执法计划的衔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加大执法督导力度,指导和督促各镇(街、区)认真履行执法检查职责,落实岗位执法检查责任,加大案件移交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工作日测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共有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人,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3人。

2.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0日/人×3人=750日,共750个工作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

①全年总天数365日;

②双休日=52周×2日/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2)非执法工作日:共603个工作日。主要包括:①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按每月13件,每件需要1人3日测算,12月×13件/月×1人/件×3日=468日。

②开展督查工作135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与,每次行动时间为1天,45次×3人/次×1日/次=135日。

(3)法定休假:20日。

(4)计划内执法工作日

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非执法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计划内执法工作日:750-603-20=127日。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执法工作日测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基础股共有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人,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3人。

2.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0日/人×3人=750日,共750个工作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

①全年总天数365日;

②双休日=52周×2日/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共603个工作日。主要包括:负责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按每月13件,每件需要1人3日测算,12月×13件/月×1人/件×3日=468日。

②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服务工作135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与,每次行动时间为1天,45次×3人/次×1日/次=135日。

(3)法定休假:20日。

(4)计划内执法工作日

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非执法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安全生产基础股计划内执法工作日:750-603-20=127日。

(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日测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综合执法大队共有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6人,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6 人。

2.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0日/人×6人=1500日,共1500个工作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

①全年总天数365日;

②双休日=52周×2日/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2)计划外执法工作日:共498个工作日。主要包括:

①上级交办、下级提请、其他部门移送的临时执法任务:144个工作日。按每月2件,每件需要3人2日测算,12月×2件/月×3人/件×2日=144日。

②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72个工作日。全年按24次执法活动测算(市应急局每月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含复查)2次),县执法大队每次3人参与,每次行动时间为1天,24次×3人/次×1日/次=72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案件调查核实:72个工作日。全年按6件测算,每件按3人4日计算。

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个工作日。全年按1起事故测算,每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时间为15日,执法大队参与人员2人。

⑤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参与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案件处理呈批、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结案、整理案卷以及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按每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件测算,需18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共550个工作日:

①学习、培训、会议:288个工作日。按每人每月学习培训时间2日测算,共144个工作日;参加会议:按每人每月2日测算,144个工作日。

②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工作:102个工作日。按每个镇(办)平均2日,每次3人测算。

③参与县应急局领导安排的其他等临时性工作及病事假:120个工作日。每人按20日测算。

④法定休假:40日。

(4)计划内执法工作日

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计划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综合执法大队计划内执法工作日:1500-498-550=452日。

五、执法检查对象核定

按照执法工作日数量和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县应急管理局确定重点执法检查单位38家。其中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9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3家),检查一般化工生产企业3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7家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检查1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6家),其他领域13家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检查)。

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从巨野县应急管理双随机执法企业名录里随机抽取84家单位,开展一般检查。其中: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5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27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10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14家);抽查一般工贸企业42家(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检查8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34家)。 从在巨野县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活动的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标准化评审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3家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活动检查(规划科技和信息化股负责检查)。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执法计划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举措,各股室、中心、大队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执法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方可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应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对列入执法计划内的122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聘请安全专家参与;按照双随机执法制度开展的执法检查,结合被抽选对象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聘请专家。除群众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下级提请案件外,其他所有执法检查活动,带队执法人员都要提前拟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1:巨野县执法检查企业任务分工表

    

 

巨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巨野县执法检查企业任务分工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科室

重点

1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

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3

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4

山东巨野万山伟业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5

菏泽市徳瑞香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6

巨野沣瑞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7

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8

巨野众悦香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9

菏泽市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0

巨野县土杂花炮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1

巨野县金灿烟花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2

巨野县花开富贵烟花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3

巨野县大义镇建钊烟花爆竹门市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4

巨野县大义镇心海烟花爆竹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5

营里镇任宪增烟花爆竹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6

营里镇土产花炮公司浏阳连锁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7

章缝镇建立烟花爆竹专营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8

章缝镇新东方花开富贵烟花爆竹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9

开发区天佳烟花爆竹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0

薛扶集让德营花开富贵烟花爆竹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1

凤凰办姚树宽烟花爆竹零售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2

田庄镇徐楼村花开富贵烟花爆竹连锁店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23

巨野弘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4

巨野祥泰木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5

巨野华隆饲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6

山东世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7

山东天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8

山东归仁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29

山东双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0

菏建玉祥(巨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1

山东巨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2

巨野佳盛果蔬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3

菏泽百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4

巨野阔达木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5

巨野县旭泰纺织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6

山东佰啸制粉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股

37

涉爆粉尘企业2家

安全生产基础股

 

38

39

涉氨制冷企业2家

安全生产基础股

 

40

41

砖瓦建材窑厂2家

安全生产基础股

 

42

43

机械制造2家

安全生产基础股

 

44

45

菏泽之元家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46

巨野顺源木业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47

山东省巨野菏雪面粉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48

巨野龙田面粉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49

巨野县龙祥面粉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0

山东吉白面粉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1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2

巨野润佳化工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3

巨野县鲁源两糠生化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4

巨野百林化学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5

巨野县中海化工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6

山东巨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7

巨野鸿兴达塑业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8

巨野恒丰果蔬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59

巨野金牛车业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60

山东陆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61

巨野万丽服饰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62

巨野天坤油脂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63

核桃园镇合力烟花爆竹经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64

陶庙镇浏阳花炮烟花爆竹经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65

巨野县万丰镇陈集烟花爆竹专卖店

综合执法大队

 

66

巨野县龙堌镇李红茹烟花爆竹经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67

巨野县龙堌镇李昆鹏烟花爆竹经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68

巨野县柳林镇鑫旺超市烟花爆竹专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69

巨野县柳林镇秋菊烟花爆竹零售店

综合执法大队

 

70

巨野县柳林镇宏坤烟花爆竹专营店

综合执法大队

 

71

巨野县万丰镇姜丽花开富贵烟花爆竹店

综合执法大队

 

72

巨野县太平镇张德宏烟花爆竹专卖店

综合执法大队

 

73

巨野县太平镇李秀连烟花爆竹门市部

综合执法大队

 

74

巨野县陶庙镇洪庄烟花爆竹店

综合执法大队

 

75

巨野县大谢集镇黄圣良烟花爆竹零售店

综合执法大队

 

76

巨野县大谢集镇元伟烟花爆竹门市部

综合执法大队

 

77

巨野路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78

山东鸿运达建材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79

山东乐慧安钢结构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0

巨野金地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1

巨野福尔娜医用器材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2

巨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3

菏泽京九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4

巨野县奥天纺织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5

巨野即发华和服装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6

巨野东林水泥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7

巨野县建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8

巨野县久安建材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89

巨野县天天方圆饮品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90

巨野县博创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综合执法大队

 

91

山东力乐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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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山东巨野易达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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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山东纵华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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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巨野县宏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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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巨野中基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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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巨野县荣川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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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山东泓基尔运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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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巨野美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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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巨野县大义镇东营富甲环保节能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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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巨野县汉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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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山东鲁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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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菏泽紫锦服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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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巨野县广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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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菏泽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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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巨野县董官屯镇自备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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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巨野县王平坊顺达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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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巨野县汇丰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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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巨野县万顺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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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巨野县恒润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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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巨野县盛昌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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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巨野县独山镇柳园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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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巨野县惠和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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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巨野县陶庙镇建国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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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巨野县陶庙镇顺河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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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巨野县谢集镇全顺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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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巨野县慎浩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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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巨野县红星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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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巨野县长龙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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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巨野县大谢集镇明坤加油站

综合执法大队

 

120

中介机构3家

规划科技和信息化股

 

121

122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数据分析;红外;精益化;状态检修

1技术监督的工作目标

1.1技术监督工作理念和策略

供电公司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精细化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试验、带电检测和在线检测水平的提高,强化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设备评价,为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化开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杜绝电气设备绝缘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2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和目标

技术监督工作是针对电网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目标是以精益化系统管理为指导思想,安全可靠为前提,制度体系为保障,信息化系统为支撑,优化设备管理为导向,着力于深化电力设备状态检修模式,实现提高设备供电可靠性、延长输变电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生产运行维护成本、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的管理目标。

2技术监督精益化的主要措施

2.1建设设备状态检修数据分析中心

2.1.1数据分析中心工作技术路线

对设备技术管理所需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切实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对一线技术监督人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数据管理,扩展数据来源,培植和建设设备状态评价专家体系,以设备性能状态评价为主导,全面开展评估诊断工作。通过考核提高数据分析中心的工作效果。对设备状态进行总结,并对状态检修工作总结进行考核是强化责任、加强对工作过程和效果的管控、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以期更好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力手段,通过数据分析中心工作推动状态检修闭环管理,强化输变电设备的安全、效能和成本费用的分析管理,实现设备管理工作流程整体最优。

2.1.2数据分析中心工作目标

根据地区目前状态检修工作开展情况,数据分析中心着重配合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SG186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设备状态检修分析数据库系统,形成完善的分析中心工作体系,加强异常设备状态数据分析工作,开展设备状态月度总结和设备管理月度总结分析工作,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工作模式和工作体系。

2.2全面开展电压致热红外检测,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2.2.1建立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红外检测管理

公司于数据分析中心成立红外管理中心,地区各供电公司建立红外管理分中心,人员分别由电科院、各供电公司试验所专业人员组成。形成设备运行单位、供电公司红外管理中心、省公司红外检测管理中心三级体系,承担电力设备红外检测分析诊断的管理职能。

2.2.2制定标准,推进红外检测规范开展

在研究学习《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664-2008)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公司红外检测诊断标准,制定下发了适合于电力设备和检测能力的企业标准:《带电电力设备红外检测诊断规程》(Q/GDW/Z-23-001-2010)。电压致热类设备的红外检测66kV及以上设备(包括电缆)每季一次,无论目视分析是否存在温度异常,一律拍摄热像图上机分析,热像图及分析结论如同油色谱分析管理一样存档;各项技术监督手段相互支持,设备电压致热红外检测异常时查阅设备油色谱、泄漏电流等技术监督试验参数,其他参数异常使用红外进行检测诊断,从多个检测监督项目印证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

2.2.3全面开展技术培训,着力提升人员素质

通过培训,一方面提高了相关人员红外检测、分析、诊断技术能力,另一方面转变了这些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对红外检测的认识:由过去简单的电流致热检测转变到以防止设备内部故障发展成为事故的电压致热检测为重点。各供电公司红外检测、分析、诊断的技术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2.3开展状态检修工作绩效评估考核

考核遵循“贵在真实,重在改进”的原则。分三级进行评估考核:采用供电公司自评、数据分析分析中心审核确认、省公司运检部检查监督考核等方式结合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及时进行总结,落实改进措施,通过分析中心进行通知传达。考核按照基础管理、监督指标、数据及时性及准确性、技术监督重点工作和责任事故等方面进行。

3结语

目前数据分析中心的支撑系统仍然在持续建设中,长期目标是结合国网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一个带电检测、在线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和诊断的综合平台,内容包括红外检测、电容型设备在线监测等部分,力争做好生产系统的设备诊断、状态评价、决策支持工作。红外检测与分析的管理实行高度集约式管理,是保证红外检测技术能够对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实时监控设备状态量的管理基础。从管理意识上实现这种转变比较容易,这种管理方式还有待实践中被认可、接受和消化,具体管理模式上还有待实践、完善和改进。

参考文献:

[1]韩洪刚,杨祥国,张永兴.电力设备状态检修下的技术监督探讨[J].东北电力技术,2010,31(7):46~48.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b378211443”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司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7年8月12日13时40分,唐山市德信锅炉安装修理有限公司在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LNG车间预加氢塔进行板结清理减阻作业时发生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5万元。

由于事故伤者对原有事故调查报告存在异议,多次上访, 2020年1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的相关规定,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应急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和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两名安全生产专家(化工专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在前期事故核查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结合现有现场情况从停机置换、作业检测、现场监护管理和票证审批等多方面进行技术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8日,注册号码:911303226011867606,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6亿元,公司经营场所:昌黎县靖安镇达子营村北。经营范围:带钢、连铸胚、面包铁、线材、棒材生产、销售;氧气、氮气自产自用;经销烧结矿、铁精粉等,有效期至2029年8月17日。

事发时,公司职工8000人,设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安监处长1名,安监副处长2名,安全管理员16人。LNG车间为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下设生产车间,其主要功能是将焦炉煤气转换为液化天然气。该车间共有员工100人,管理人员共计8人,其中有主任、设备主任、高级工程师(生产主任)主任助理各1名,工段长4名。

2、唐山市德信锅炉安装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注册号码:91130202669089705C,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经营场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龙凤庄村八排十八号,法定代表人周**,总经理周**。公司经营范围为:锅炉安装、维修、压力容器安装。有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编号:TS3113236-2020),获准锅炉安装、修理,级别:3级,范围参数:额定出口压力P≤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换证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有效日期为2022年5月19日。

事发时,公司员工15人,有企业管理人员5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8月7日,唐山德信公司(乙方)副总兼业务经理何**、施工队长王*到安丰公司(甲方)就LNG车间精脱硫工段预加氢塔(3个塔)催化剂板结清理作业签订了《承揽协议》。协议内容:乙方承接甲方LNG车间精脱硫工段预加氢塔(3个塔)部分催化剂倒运至塔外放置指定区域施工项目。协议工期:具备施工条件6天完工。

为保证工程进展顺利、施工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保护甲、乙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日签订了《外协施工安全协议书》,有效期限由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12月30日。同时安丰公司对德信公司人员下达了《危险因素告知书》。

(三)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

1、刘*,男,汉族,1998年2月13日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滦县东安各庄镇张百户坎村,事发时就职于德信公司。在安丰钢铁公司“8.12”爆燃事故中受伤,经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八级(见《初次鉴定结论书》唐山市劳鉴2018年003977号)。

2、刘**,男,汉族,1984年4月5日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滦县东安各庄镇张百户坎村,事发时就职于德信公司。在安丰钢铁公司“8·12”爆燃事故中受伤,经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二级(见《初次鉴定结论书》唐山市劳鉴2018年003978号)。

(四)天气情况。

2017年8月12日,雷阵雨,东南风1级,气温23摄氏度至31摄氏度。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过程及事故报告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因LNG车间预加氢塔长期使用,造成塔内催化剂板结滤气效果下降。经研究,安丰公司决定对LNG车间四座预加氢塔中的A、B、C三座塔进行检修。8月1日,公司提前对本次检修计划的三座预加氢塔切除系统停车(关闭物料进出口阀门,打开放散),用氮气进行置换降温,待塔内温度降至40摄氏度后加装盲板,并保持氮气吹扫。

8月8日,德信公司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王*带领刘**、刘*等6名工人到安丰公司LNG车间预加氢塔查看现场,安丰公司LNG车间副主任张**、工段长李**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口头培训。8月9日,安丰公司LNG车间工艺班长苗**对塔内气体进行检测后,张**签批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带领人员正式入场施工。4名男工分为两组进塔作业,两名女工在地面辅助。作业人员从罐体上部的人孔进入塔内,将板结的催化剂破碎后运到塔外平台,再由另一组工人用轮式吊车运回地面。进塔作业人员约10分钟轮换一次。8月9日、10日完成对B、C两座塔的清理工作。11日工人休息一天,12日对最后一座预加氢塔(A塔)进行清理作业。

8月12日上午9时,安丰公司现场监护人胡**对预加氢塔内气体进行了检测,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签字同意后,LNG车间副主任张**签字批准了本次有限空间作业证,9点30分许工人进塔作业。上午作业过程中德信公司人员陈**因呼吸器胶管(塔内部分)破损发生窒息晕倒塔内,经短暂休息更换胶管后,工人继续作业至中午12时吃午饭。13时30分,在未经安丰公司现场监护人对作业环境重新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组织人员入塔作业。由于催化剂板结较硬,王*找来电动工具(电镐)交给作业人员,刘**、刘*佩戴长管呼吸器(无其他个人防护),从预加氢塔上部人孔进入塔内,刘**使用电镐对板结块进行破碎,刘*用铁锹从上部人孔处将催化剂扔到塔外平台,进塔作业10分钟左右塔内发生爆燃。

(二)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刘*、刘**在塔外工人刘志军等员工帮助下,先后从预加氢塔上部人孔爬出,二人转移到塔外作业平台后借助吊车吊篮返回地面。事故造成刘**、刘*二人身体烧灼伤。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在安丰公司LNG车间主任史**的协助下,找来救援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滦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过院方简单处置后转往唐山市工人医院治疗。

三、事故核查及处理情况

2017年8月31日,昌黎县政府接到秦皇岛市安委办转来关于《对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8·12”烧伤事故核查的通知》(秦安委办函〔2017〕5号),县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由县安委办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工会等部门迅速组成核查组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组通过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认定该举报烧伤事故属实。

事故核查组通过对事发单位唐山市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安丰公司LNG车间主任史**及事故现场其他人员调查问询,均反应伤者伤势轻微,核查组综合分析后认为该事故是一起仅造成两人轻伤的烧伤事故。2017年9月11日,昌黎县安委办将《关于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烧伤事故核查报告》(昌安办〔2017〕43号文件)上报秦皇岛市安委办。按照《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2017年9月12日,昌黎县安委办委托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对事故组织调查。

2017年10月16日,安丰公司形成了《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市德信锅炉安装修理有限公司“8.12”烧伤事故的调查报告》,经原昌黎县安监局审核后原则同意该调查报告,2017年10月26日,向市局呈报了《昌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烧伤事故的总结报告》(昌安监函〔2017〕7号),市局事故调查科履行了备案程序。

2019年8月,昌黎县政府再次接到秦皇岛市安委办转来《关于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爆燃事故进行核查的通知》(秦安办〔2019〕36号),昌黎县应急局为此专门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研究认为专业部门伤残等级鉴定是衡量当事人诉求做好经济赔偿和息诉罢访的基础,也是该事故定性和应急部门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为此,8月22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唐山德信公司主要负责人补充了问询笔录,并书面要求用人单位唐山德信公司尽快组织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伤残等级鉴定。8月23日后,昌黎县应急局分别以电话和书面通知多次要求事故中两名伤者提供伤情鉴定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以确定事故性质。但两名伤者始终拒绝向昌黎县应急局提供任何材料,致使应急部门无法判定是否达到一般事故等级。

2020年1月2日,昌黎应急局在市应急局转来伤者刘佳刚寄给省应急厅信访材料中发现了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伤者的《初步鉴定结论书》(唐山市劳鉴2018年003978号)和住(出)院医疗证明,综合认为该事故已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经请示昌黎县政府同意,成立了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8.12”爆燃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

???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安丰公司氮气置换不彻底,造成可燃气体(焦炉煤气)残存;事发当日德信公司员工使用的正压呼吸器空气管破损漏气,空气进入塔内与焦炉煤气混合形成爆燃条件;德信公司清理作业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火花,引发爆燃。

(二)间接原因。

1、安丰公司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对本次检维修和外委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不到位,培训记录无受培训人签字,无培训考核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置换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缺失;对外委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尽到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未制定本次检维修作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安丰公司现场管理监护责任不落实,专项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危险因素辨识结果未辨识出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中列出的可燃气、氧含量两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测分析,未明确分析时间和取样部位(空白未填写);《有限空间作业》限值标准标注错误;未按《置换方案》要求每隔30min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分析,中午间断作业长达1.5小时未重新进行检测分析(空白未填写);未对作业人员穿戴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具不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标准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六、十八条之规定及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6监护人职责的管理规定。

3、安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把关不严,责任缺失。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无检测分析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签字同意;本单位安全科意见一栏中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代签,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数据与标准要求相反且未记录检测时间、部位内容,盲目批准入场作业。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违反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章《受限空间作业证》的办理、管理规定。

4、德信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失职,施工负责人未制定本次减阻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作业中断未经重新检测盲目组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5、德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合格证书;未给从事本次减阻作业人员配发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未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雇佣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从事涉煤气检维修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之相关规定。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德信公司现场负责人王*向公司总经理周**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王*和周**主观感觉伤者没啥大事,就没有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

按照安丰公司与德信公司签订的《外协施工安全协议》第二条第十四款“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施工现场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伤亡一方负责上报”的约定,事故发生后,因德信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观过错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二款“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之规定,认定本次事故属于漏报。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存在漏报行为。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企业内部处理人员。

1.李**,安丰公司LNG压缩工段长,本次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教育人”,培训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建议由安丰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2.胡**,安丰公司LNG压缩工副操作工,负责本次作业现场监护、检测分析工作。经查,胡会欢未按《置换方案》要求每隔30min进行分析检测,中午间断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未重新分析检测;对作业人员个体劳动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使用非防爆工具,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便携式气体报警器等违章行为失管失察,工作中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安丰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3.张**,安丰公司LNG车间副主任,主管车间生产工艺,本次检维修作业厂方负责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审批人。经查,张**组织制定的本次检维修作业《置换方案》不严密,取样口盲板封堵无要求;专项辨识不认真,未辨识出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测分析方案;在德信公司未提供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对涉煤气作业的外委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检测分析数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下,盲目批准进场作业;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安丰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4.史**,安丰公司LNG车间主任,负责人LNG车间全面工作,经查史**对本次检维修作业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尽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职责,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安丰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5.王*,德信公司现场作业负责人,现场作业组织者。在本次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申请人、申请单位意见、安全科意见、”三栏签字 “同意”。经查,王*未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未制定本次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在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使用工具等方面存在的违章行为;在作业间断未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安全确认的情况下,盲目指挥人员进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失职,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德信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

1.张**,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由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16年河北省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倍30%的罚款,计85480.50元。

2. 周**,唐山市德信锅炉安装修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由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16年河北省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倍30%罚款,计85480.50元。按照与安丰公司安全协议且对漏报事故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议由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16年河北省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倍50%罚款,计142467.5元。两项合计227948.00元。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安丰公司要认真学习落实《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各项要求,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按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标准规范与法规,认真分析各类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科学防控措施;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

(二)进一步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安丰公司要建立外委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资质审查、人员培训、技术交底、危险告知、现场管理等规范要求,要把外委施工队伍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安丰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区域(危险设备、危险介质等),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辨识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现场监护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各乡镇(园区)政府、各相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刻汲取此次漏报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监管、管控风险、堵塞漏洞,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5

2021年上半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大力支持下,安环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精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截止6月底,全公司未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以及任何人身伤害事故。圆满完成了公司交给本部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总结、计划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工作总结:

1、完成了2021年度与各部门、作业区安全环保消防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用户排查治理的若干措施》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并将自查情况汇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

3、组织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共27次,所有查出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迎接省、市、县等上级监管部门安全检查4次,查出的安全隐患均能及时完成整改。

4、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向金昌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委、国资委汇报丰盛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状况。

5、完成了下半年防爆区域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现场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6、职工培训方面,一是对八岗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2021年安全生产职责考试;二是完成了奔马公司35名转岗人员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合格后交作业区、班组开展了后续“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是组织新入厂20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取证。四是完成了西北民族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的300余名实习学生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五是各作业区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了各月份教育培训内容。

7、制定《公司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誓签名启动仪式、安全警示教育周观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组织各作业区开展应急演练周等活动,全员参与“链工宝”全国网络知识竞赛,同县应急管理局协同开展了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举办了公司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8、组织对2020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体系》进行了评审,并根据相关评审意见重新修订了双体系建设的相关资料台账,如:部分岗位增加了风险点;提高部分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增加风险管控措施等。

9、根据最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要求,重新编制完成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金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10、完成了消防泵房、配电室、微型消防站、重大危险源等岗位消防电话的整改架设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11、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1〕12号文件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在现场张贴责任制公告牌。

12、完成了公司安全仪表完整性等级评估(SIL)评级报告。

13、组织修订了各岗位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装订成册,下发各单位组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各岗位员工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工艺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了关于“防止误操作”有奖征文活动。

14、完成了丰盛公司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报送河西堡消防大队。

15、完成了现场75 台固定式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6台便携式气体报警器的校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16、刊发公司第一期安全环保周报,以落实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职责为基础,从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交接班及巡检、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大型运转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要求、一、二级风险点的管控、环保三废的排放等十个版块内容通报一周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周报每周更新一期。

二、环保管理方面工作总结:

1、完成了2020年环境统计年报、2020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2020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021年1季度环保税核算等各类环境管理统计数据的核算上报工作。

2、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企业自行监测并及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实现2021年上半年企业自行监测及VOCS监测信息公开率及达标率100%。

3、完成公司排污许可证延续复证及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的修订完善。

4、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并提交公司与各部门、各作业区完成了签订。

5、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在2021年度大修过程中计划产生的约241吨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持续办理废催化剂跨省转移的相关手续。

6、完成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及报备工作。

8、委托第三方对公司2台3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炉内SNCR脱硝改造。目前已完成2#锅炉炉内SNCR脱硝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9、、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对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排放口开展废气监督性检测,确保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10、督导作业区实施脱盐水浓水配制微盐水用于绿化用水技术改造方案。

11、开展污水站运行专项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检查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规范化运行。

12、参与公司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泄漏中毒事故综合应急演练,进行演练总结评估。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演练总结并归档。

13、编制完善2021年大修环保检修方案及2021年大修应急预案。

14、组织各部门及作业区8岗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2021年环保教育培训考试。

15、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顺利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安全、环保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安排:

1、确保各类安全环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为零,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环保责任目标。

2、进一步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环保责任进行具体落实,做到安全环保工作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切实把安全环保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各部门、作业区结合生产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为防止执行走样,必须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环保风险分析,强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环保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环保意识。要求各部门、作业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安全、环保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和预防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的落实。认真执行持证上岗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危化品生产特种作业证的培训取证工作,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升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完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的档案管理工作。

4、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继续做好现场安全、环保、消防的日常管理及现场检查工作,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力争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工作,为生产运行提供保障。

5、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加强安全及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各单位的现场处置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培训,让员工熟悉本单位、本岗位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基本的事故预防、避险、处置、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应急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重点工作的要求》和《丰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公司2021年度重点整治工作。

7、做好七月份停车大修前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大修期间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完善大修安全环保方案大修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报备。

8、全面完成公司2台3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脱硝改造工作并投入试运行;完成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的验收及联网工作。

9、继续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大修期间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的规范化跨省转移。

10、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自行监测开展完成率、达标率及信息公布率“三率”均达到100%;做好各类环境管理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检测公司安全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程保险

基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路货流量不断增大,由于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导致发生供求失调的问题,车少货多,运力扩张,受到经营利益的驱动,继而超限超载运输也随之出现。非法超超限超载不仅在道路货运市场的条件下导致价格严重违背价值,发生恶性竞争,更易导致路面受到严重损毁,因此,超载检测站的站的建设也势在必行。同时,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中工程保险的应用也被日益重视起来,其作用也愈发明显。在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中引进工程保险业务,如何使其有效的发挥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作用,为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奠定基础,保障人们行车安全,缓解道路重负,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就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方面进行研究。

一.超载检测站建立的必要性与土建工程风险

(一)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非法超限超载作为道路运输的一颗毒瘤,其存在便直接导致路产、路权受到严重损坏,同时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也造成直接破坏,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严重侵害路产路权

由于超限超载会对路面造成结构性的破坏,使路面发生坑槽、变形、松散等诸多问题,直接破坏道路的通行条件,威胁到公路桥梁的安全,直接危及到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且车辆超限对于路面的损害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2.直接扰通运输秩序

由于过剩的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竞相压价,使运价降低,而运价的降低又会直接刺激到超限运输,只有靠超限来弥补损失,继而行程越超限、其运价越低、运价越低、就越超限的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另外,如果公路运价相对较低,就会使原来由铁路、水路等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直接加剧了公路运输的恶性与无序竞争,损害到道路运输各方直接当事人的权益,不利于国家规费的整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此,建立超载检测站,可利于规范货运市场,有利于货物运输向大型化、高档化、专业化等方面发展,促进货运企业竞争力与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二)超载检测站土建工程风险

由于超载检测站在土建施工过程中是处于最软弱的状态,不具备较强的荷载承受能力,任何预料之外的、不利的荷载都会给建筑物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而风险的存在则主要可以分为自然原因及人为原因。

1.自然原因

自然原因包括泥石流、滑坡等水文地质灾害,以及暴风雪、严寒、酷热、台风等气象灾害。例如地震会使已经建成或者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开裂、倒塌,给建筑施工带来巨大的财产、人员损失。像暴风雪、严寒等气象灾害,则会使超载检测站的地基冻害,由于暴风雪、严寒造成的低温,导致使用钢材等材料变脆,为顺利施工造成一定困难,容易诱发各种事故的发生。

2.人为原因

人为原因包括设计错误、施工管理错误以及施工操作错误等等,这些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都会造成不同的风险。首先在决策初期阶段,由于地质选择错误,若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场地进行建设,则会导致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容易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发生建筑物开裂、坍塌等不良后果;其次在设计阶段,若发生数据计算错误等问题,则会直接导致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皆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一旦有些许因素影响,就会发生开裂甚至坍塌的结局;最后,在施工阶段,错误的施工方法不仅可能会导致发生塌方,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到附近地下管线的安全,使周边建筑物存在开裂、倾斜的风险;另外,若是由于施工管理以及操作的错误,还会直接导致各种质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及工程保险

将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的整个施工过程,以其技术特点作为依据,进行分解、判断,便可找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风险。这样一来便可事先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尽量控制意外风险的发生,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这便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主旨所在。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或者承包人先向既定的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发生了所投保的风险事故导致发生财产或人身的伤亡,则由保险公司已经建立的保险基金予以补偿。总结来说,工程保险的实质是一个风险转移,借助投保的平台,将业主或者承包人本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工程保险主要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工程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还并未在土建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加之我国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健全,在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还并未能将其工程保险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程保险业以及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由此,从确保土建工程的顺利、安全实施的角度来看,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探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三.基于工程保险的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

(一)应用的可行性

工程保险业务中,施工企业作为投保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会由于不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经验,或者由于忙于施工管理工作,在事故发生之前未能做到对土建施工安全加以系统的风险管理。一旦事故发生,施工企业房仅仅能在保险公司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理赔,而对于延误工期等一些间接损失的理赔是无法得到的,更何况还存在免赔额。为了尽量减少甚至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有很大的风险管理服务需求。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其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得到利润的最大化,根本不希望有发生任何事故,故其在签单之前就希望可以对所承保的工程进行正确风险评估,以此来判定是否承保以及确定合理的保费,签单之后,保险公司更是严谨的对保险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此来帮助投保人尽可能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这样来看,保险公司在向有投保需求的施工企业提供风险服务管理这一需求则具有双向性。

在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保险公司参与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有大量客户,是非常适合组织专职的风险管理机构。

其次,委派保险公司的土建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者参与土建施工,其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不仅懂得专业保险业务,而且能够精准把握工程技术。

再次,无论是在风险服务还是在理赔工作中,交由保险公司掌握,能够容易对安全事故出险的原始资料进行积累。

最后,对于类似的工程项目来说,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技术工作者,可以实现采用相同的、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处理,这样便可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从上述几点总结来看,交由保险公司参与超载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相当的优势,其对于得出的风险分析结果极具权威性,是进行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不二选择。

基于工程保险的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模式服务关系如下图所示。

投 保

施工企业 保险公司

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在该模式中,保险公司于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显露无遗,在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中运用保险,可发挥保险公司的应用优势,可促进其对承保项目准确的风险评估,降低甚至避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既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又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利润,最终实现施工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双赢。

(二)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于工程承保前期,基于工程保险的土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具体为上图所示。首先,施工企业应将所需的保险请求、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图纸等一系列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病提交给保险公司;其次,保险公司委派工程技术工作者,依据收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对工程现场的实地考察,并进行风险评估,将工程项目中的典型风险找到,并最终决定是否投保。当两方均认可后,施工企业与保险公司方可签单承保,并由保险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典型风险的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向施工方提交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报告。承保期间,基于土建工程施工存在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应持续监督保险合同在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并不断发现新的风险因素,向施工方反馈新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对于与安全风险管理要求不符合的施工方法与缓解,也应及时提醒施工整改。

结束语

总结来说,在超检测站土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与工程保险相结合,可以最大化的发挥出保险公司与施工企业间的互惠关系,借助保险公司的主导作用,做好安全风险管理,最大化降低甚至避免在超载检测站土建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获取更佳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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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玉跳.论土建工程施工中的风险管理模式[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2):6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