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例6篇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1

最新的统计数据:5000万

中国用世界上9%的耕地和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成绩。然而,为了“保吃饭、保供给”,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过度开发农业资源,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投入品的问题长期存在,我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中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耕地总面积的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过量施用农药化肥虽保住了产量,却污染了环境。一些地方的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埋下了不少隐患。去年河北的镉大米事件又一次为社会敲响了警钟――重金属对耕地的污染已到了非下决心治理不可的程度。

环保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全国每年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那么,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又有多少呢?答案是5000万亩。这是2013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土地调查新闻会上,引述环保部土壤状况调查的数据。这也是中国官方首次向媒体公布内地中重度耕地污染总量,即全国中重度耕地污染面积,相当于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四十分之一。

中央一号文件显决心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解决好我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逐步让过度开发的农业资源休养生息,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

文件还提出,要建立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主要的工作有3项:一是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通过财政奖补、结构调整等综合措施,支持受污染的耕地逐步改种转作。二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从2014年起,先在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开始逐步实施。三是开展实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华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试点。

事实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一系列措施与方针,无不表明了中央对于我国耕地环境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但与此同时,不少专家也指出,对于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我国经验尚浅。国家要做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需要三个前提:一是普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二是要有成熟可靠的技术;三是要有行业统一的修复标准。而后两个条件,我们目前都还不具备。

土壤修复行业:根子浅,底子薄

我国环境保护工程中的大气污染控制、固体污染物控制、水污染控制等技术,大多是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后进行消化使用,但是土壤修复技术不一样。美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大多受污染面积较小,因此主要采取固化填埋的方式处理。而我国的耕地土壤修复,目的是恢复土壤的农业生产功能,使其重新满足农业生产的要求,这就决定了我们的产业技术是固化、稳定化污染物。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采用的都是原位化学稳定化技术,即在土壤原有位置上用化学药剂与重金属元素发生化学反应,使其不再被雨水浸出或被植物根系吸收。国内做原位化学稳定化的企业很多,但最大的问题在于很多企业添加的药剂配方不够合理,导致必须添加很多才能起到稳定效果,造成成本过高、改变了土壤性质、植物减产等等后果。而真正技术过硬的企业事实上并不多,这就是行业现状。

土壤修复行业内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对于土壤修复工程并没有统一的验收标准。目前被采用的验收标准五花八门,对行业的不利影响比较大,因为标准决定了修复采用的技术路线,也决定了工程实施的成本。

一项修复工程完成后,通常需要政府验收。验收时,政府会聘请各方专家会给出专业意见,以此来判断此项工程是否适合在当地大范围推广。由于土壤修复方面的专业人士稀缺,不少地方政府聘请的验收人员并不是土壤修复方面的专家,而是从事如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专家,他们给出的建议不一定专业。事实上,目前中国土壤修复方面的专业人才偏少,源于该领域在中国被关注的时间尚短,不超过十年。

资金考验政府智慧

目前在我国的示范工程中,修复一亩耕地企业报价约为4万元,这还只是中间价位。如何定价涉及到农田里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的程度以及修复要达到的效果等因素,平均下来报价可能至少要达到5万元一亩才能使企业保本。

相关技术人员透露,一般来说,做示范工程的目的就在于测试一种修复方案在当地是否可行,是否有推广价值。目前,我国耕地土壤修复均属于“示范工程”,即由政府出资,涉及范围、面积较小,通常只有几百亩。目前这种示范工程在全国遍地开花,一年至少开展数十个。其模式是政府选定需要修复的地区,公开招标,企业经过调研后作出修复方案投标,最终由专家委员会等机构选出中标者进行修复。

要大范围实行修复工程,单靠政府资金无疑是杯水车薪。每年环保部门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资金,仅能支持为数不多的项目。因此,我国5000万亩中重度污染耕地若要开展修复试点甚至对此进行推广,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便是“钱从哪来”。即使按照最少3万元一亩的修复价格来计算,5000万亩土壤修复也要花去1.5万亿元。这笔钱要国家一力承担是不实际的,唯有靠吸引社会资本,但经验告诉我们,这一步是否行得通的先决条件是国家能否出台相应的政策以支持这个产业的发展。

对于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土壤修复中,有专家提出依靠大型农业企业出资进行修复,政府可以做中间人,将一片受污染的耕地集中起来,给农业企业几十年的使用权。因为对于大型农业企业来说,其优势往往在于能够有效提高土地的产出价值,但前提是必须修复好耕地后用作农业用途。而原来的耕地承包农民则可以采取入股方式获得收益。

Tips 链接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2

去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拉开了土壤修复的大幕。同年11月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等制度设计。今年3月份,农业部印发落实“土十条”的实施意见,部署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让人们对土壤修复产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防控修复谁为先

在很多人眼中,污染土壤修复是环保行业的一块大蛋糕,不少业内人士曾估计其带动的产业规模会达几万亿元。随着“土十条”及其配套文件陆续出台,人们发现,产业要达到目标规模尚需时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文件时也表示,文件将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装备药剂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到2020年,预计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

大面积的土壤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其复杂性和投入远大于空气和水。治理越难就越凸显防控的重要性。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看来,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理念的转变,从“一刀切”的指标控制转向强调预防为主、风险控制的综合防控。发达国家土壤污染治理经验显示,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投入比例大致为1∶10∶100。他认为,土壤污染防治的本质是在保护土壤的基础上,分类合理利用土地。单纯的土壤修复是最末端和不得已的防治方式。

土壤污染不能上来就“治病”,得先“号脉”,“药方”也不只土壤修复这一剂。按照农业部的规划,要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这意味着,对于污染轻微的耕地,可以调整种植结构,种植不吸附重金属的林木;对于污染特别严重的,可以实行风险管控,休耕退耕或生态移民等,而不是“一刀切”的土壤修复。

目前,中央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治理等工作。农业部先后在天津、广西、湖南等地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启动9个污染区的污染修复示范项目。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将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2020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修复资金哪里来

广西河池市是“土十条”确定的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16年前,一场特大暴雨使该市环江县一处尾矿库溃坝,沿岸上万亩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为了修复耕地,农民曾采取撒石灰的原始方法,但收效甚微。针对当地特点,2005年,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发了超富集植物与经济植物间作修复技术。政府向村民们免费发放蜈蚣草苗、东南景天苗、桑树苗,指导村民种植。蜈蚣草和东南景天是超富集植物,对重金属有很强的吸收能力,通过把重金属富集在茎叶中,从而带走土壤中的重金属。

技术成熟后,在2450万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下,环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于2010年启动,这是广西首个农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以“地方政府主导、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农民主动参与”的模式,共计修复污染农田1280亩。5年后,治理区域农产品产量达到当地正常水平的90%以上,农产品重金属合格率达到95%,工程通过验收。昔日颗粒无收的耕地,如今已是郁郁葱葱的桑园。

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周期长,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5年,国内总投入约90亿元的316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来源于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财政与自筹资金组合的金额分别为63%、14%和21%。“修复资金多来源于财政,难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约着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快探索土壤污染修复市场化发展之路。”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区划所副所长徐明岗建议,应加大社会化治理,可采取治理效果与收费相挂钩的承诺式治理方式。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本身就是要创新,不管是PPP还是第三方治理,都要有可以预期的回报。”河池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现有PPP模式探索试点的基础上,以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价值为桥梁,将污染场地修复与建设用地开发、污染农田修复与种植业发展相融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和企业共同治理土壤污染,共享土地开发利用收益。

治土良法何处寻

“我国开展土壤修复技术研发比欧美发达国家约晚20年,在修复技术、装备及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国内土壤修复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表示,目前我国相当部分修复技术与设备从国外引进,购置价格昂贵,设备维护成本高,经济性差。由于土壤类型、污染程度的差异,导致这些技术设备出现“水土不服”。这需要国内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污染土壤特点的实用修复技术与装备。

徐明岗介绍,国内外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活化手段,即增加重金属的溶解性和迁移性,通过土壤淋洗把土壤固相中的重金属转移到土壤液相中去,再回收处理富含重金属的废水,这也是目前城市土地重金属治理采用的主要方法。二是钝化手段,即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通过降低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从而降低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量。从农业生产的角度看,钝化手段比较符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经济可靠且易于农民掌握,有利于大面积推广。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3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二、指导思想分析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

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工作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1-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重点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等。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基本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新农村建设建新区复垦区、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和建立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四、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采用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结合DOM影像图,调查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依据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确定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阶段,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技术组等组织机构,对乡镇及国土所进行土地整治专题培训,编制工作计划制定技术方案,收集、整理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资料及其他基础资料。调查汇总分析阶段,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成果等资料,编制调查底图,以图表结合的方式,查清各类可供整治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潜力,摸清乡镇中心村建新区类型、数量及规模。编制规划方案阶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定规划初选方案。

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

召开座谈会、资料收集、填报情况、问卷调查、实地踏勘、走访农户等。调点调点调点调点。耕地利用情况调查;村镇用地调查;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

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率法。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根据地形坡度、土壤质地、水源条件、水利设施、交通等因素,分区片测算可复垦增加耕地系数,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拆并潜力级别。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 现实潜力是指在目前的自然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制度供给等约束条件下,在规划期内可以实现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积。可采取构建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指标体系。

制约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经济、社会、成本和效益等因素。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生态环境优化原则;技术可行性原则。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从生态安全性、自然适宜性和经济可行性三大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五、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整治的潜力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4、农民对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拆迁意愿

5、经济投入和融资能力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求

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土地整治潜力、整治分区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生产规划、水利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县乡道路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相衔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单项重大项目和以上项目中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组成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

六、结束语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类别划分及获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目前我国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获取是一项复杂庞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术、专业人才、物力的配合进行全面调查。

参考文献:

[1]严金明.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2

[2]吴次芳,潘文灿等.国土规划的理论方法.科学出版社,,2003.9

[3]束克欣,叶燕妹等.土地管理基础.地质出版社,2004.6

[4]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巫溪人家”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概述

为深入推进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0〕24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农联〔2020〕2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标任务。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我县暂无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8号)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视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我县开展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已经形成了乡镇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表和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类别划分评价点位信息表等相关成果。

二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安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77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布置和进度安排,配合信息采集单位将辖区内已采集的基础信息反馈给企业做进一步复核确认,特别是对无主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信息复核确认。对企业信息填报不准确的地块,收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一是开展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核实,最终核实我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内企业8家。

二是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根据涉镉等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一源一档、边查边治、以治为主”原则,对列入整治清单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县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中有11家涉镉企业,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单及动态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全年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开展我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跟踪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2020年我县化肥使用实物总量60441.11吨,比2019年减少1358.63吨,亩平减少0.72公斤,减少折纯总量434.9吨,亩平减少0.23公斤,减幅2.21%;全县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74万亩,实际完成178.0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3%,主要农作物应用面积达到95%以上;经水稻、玉米试验比对,肥料平均利用率达40%以上;同时,通过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全县推广有机肥施用量52.46万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有机肥用量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县农药商品折百用量总计138.32吨,较去年144.94吨减少了4.57%。其中国家禁用农药使用量为0,限制型农药使用量5.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的4.04%,较去年下降了14.37%。杀虫杀螨剂39.3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8.44%,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机磷类杀虫剂减少了15.22%。杀菌类农药全年使用34.17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减少了0.29%。各类除草剂今年总用量64.0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46.32%,较去年下降了7.52%。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县农膜总使用量为417.26吨,总回收量为340.43吨,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吨,回收量110.48吨,回收率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吨,回收量229.95吨,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为网点回收和农民自行回收。经调查,目前全县农膜回收企业0个,回收网点34个。全县主要农膜销售主体81个,2019年共销售67.22吨,2020年全县销售主体共销售79.84吨,同比增加18.77%;主要农膜使用主体131个,2019年购买使用197.87吨,2020年购买使用345.46吨(其中外地购买265.62吨),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我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全县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城镇垃圾“上山下乡”问题。2018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制定了安化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组织对清塘铺镇(袁桃社区、清塘铺社区)、梅城镇、仙溪镇、大福镇、龙塘乡、羊角塘镇、滔溪镇、小淹镇、柘溪镇、古楼乡、长塘镇等11个乡镇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察,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类制定了整治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点采取了挖转运、原地封场、覆土绿化三种技术整治,同时做好排水沟、挡土墙修建和防渗处理,恢复地表生态。2019年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组织环保等部门完成了联合验收。2020年无整治任务。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评估考核规定》要求,对照说明是否完成全省类别划分,并按照《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送规范》(农办科〔2020〕11号),成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一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我县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EPC项目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个部分。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涉及柳坪村、岩坡新村和杨林社区3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猪养殖规模4900头,鸡、鸭养殖规模47000羽,耕地11500亩。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岩坡新村单户四格净化池系统基坑开挖200套,成品化粪池88套和玻璃钢水池200套已进场,生态塘改造完成6个,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砖铺贴及绿化带土壤回填;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32座、田间堆沤池15座,有机肥加工车间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储粪棚16个,格栅池10个,厌氧池16个。二是认真开展受污染耕地入户调查,土壤详查严格管控区调查,安全利用区调查;三是稳步推进安全利用区治理,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了安化县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并与上级部门联网,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完成对辖区内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的分配,并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按时填报和更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要求,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无相关风险管控任务。

(五)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是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该地块为林业用地,项目2017年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显。

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是益阳市争取的第一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阳市将其作为一个标杆型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项,一是对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内的36800m3废弃废渣及渣土混合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运至新建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并对填埋场进行生态恢复;二是对项目范围内6840 m3污染土壤清运至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并对该区域约3969m2进行生态恢复;三是建设库容约44661m3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用于填埋稳定化处理后的废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后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的成功实施,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改善;二是重金属消减量显著;三是示范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县土壤、水体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大幅提高全县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通过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将有力推进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安化不涉及。

3.鼓励地方创新和先行先试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7日颁布实施。该方案明确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县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各个领域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测土壤中镉、锑、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遗留石煤矿环境污染问题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6家矿山的决定,根据《益阳市石煤矿山关闭治理工作方案》(益办〔2019〕4号)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公告注销。2018年6家石煤矿关闭企业开始场地调查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场地调查报告评审、实施方案评审、环评批复、发改立项批复、挂网招标、中标公示、施工图设计、图审、工程概预算、财评。施工单位进场后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进,按时按质量均完成整治工作,于10月22日通过了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11月2日均通过了市级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项目管控验收。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和工作职责,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土十条》等有关要求,区域内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政区域内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布了企业基本信息和监测方案。

3.宣传教育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宣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知识,特邀湖南省环保厅宣讲团来对各乡镇进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培训,同时订购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资料,通知各乡镇来领取并发送到村上组织村民学习。我分局组织编制宣传手册,印发至各相关部门、乡镇、重点监管企业,并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树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牌,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义。此外,区环保分局制定了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县全年无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或人居环境安全事件等情况。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台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准入,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对经开区和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严格项目准入,严管环境污染。确定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根据益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里,我县要求1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工作。今年扎实有序的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最快有效地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其中金华锑矿历史遗留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组织了验收评审会;大福镇木溪村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应急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工作;安化县奎溪镇木榴村原松溪锑矿废矿坑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和安化县马路镇金正锑冶炼厂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均已完成了发改立项、技术方案编制、招投标,工程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通过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断其继续污染周边环境的途径,阻止污染地块扩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1、土壤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

3、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市场化投资渠道不够畅通。

4、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已经开展的一些治理项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和较小范围进行实验。

5、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断扩宽,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专业性强,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未能适应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短缺。

(二)下一阶段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土壤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1.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以肥料、农药、地膜和养殖饲料的生产使用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为重点,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因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 的原则,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渠道,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和科技研发力度。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境内使用耕地开垦费投资的用于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整治项目(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

第三条后期管护的具体管护人员为项目区的土地承包经营人(个人或单位)。

纳入后期管护的所有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申报立项前,必须落实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人,否则不予立项。

第四条后期管护的责任单位

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后期管护工作的开展。

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管理区)主要负责对后期管护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县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对后期管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拨付管护资金,并组织农业部门对耕地质量进行检查。

第五条后期管护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镇(区)督促、部门指导、村组实施、群众参与;

(二)确保项目区基础设施的长效使用,维护项目区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明确后期管护各方的利益与责任;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探索后期管护新机制,扎实有效地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第六条后期管护的内容

(一)对田间道路和排灌设施进行管护,确保道路和灌排系统的完整,满足项目区生产的需要;

(二)对耕地的管护,确保不发生挖沙取土、植树和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行为,不出现弃耕、抛荒现象;

(三)对地力的管护,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确保土壤的肥沃程度稳中有升。

第七条后期管护的方式

(一)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土地整理机构会同项目区所在镇(区)、村办理项目的移交手续,并由镇(区)、村、工程施工单位、县土地整理机构四方在移交表上签字确认,并明确后期管护起止时间、范围、内容,有偿管护起止时间,管护经费的来源、标准、发放方式,各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的管护方法、措施,责任追究等;

(二)后期管护工作具体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负责落实,对跨镇(区)、村的土地整治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前落实的土地权属及面积分摊管理。村委会在县级土地整理机构及镇(区)的监督指导下,同土地承包经营人签订责权明确的后期管护协议,并报送县级土地整理机构存档;

(三)县级土地整理机构对后期管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村委会及土地承包经营人按协议落实好后期管护责任。

第八条后期管护年限、管护资金的发放标准

项目的后期管护年限暂定为五年。前三年实行有偿管护,后两年实行义务管护。

前三年管护期实行有偿管护,发放管护资金,发放标准根据管护年限暂定为:第一年每亩80元,第二年每亩50元,第三年每亩30元。

后两年实行义务管护,将不再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管护,在镇人民政府(管理区)、村委会的指导下,实行受益群众义务管护,主要按照“谁承包,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人员。

第九条后期管护资金的来源、发放对象及发放程序

后期管护资金的来源为县级耕地开发专项资金。

后期管护资金的发放对象为土地承包经营人。

后期管护资金的发放程序:

(一)由县国土部门组织农业部门对有偿管护期分别达一年、二年、三年的项目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土地权属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土地承包经营人、土地承包经营面积是否准确、是否签订后期管护协议、土地承包经营人是否发生变更、各项工程设施是否完好及能否正常运转、耕地是否种植、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是否高效、土壤肥沃程度是否有所提高等;

(二)对检查合格的项目由县国土部门根据土地承包经营人的承包面积严格按照标准确定发放金额,并进行统计、汇总、核实,由项目所在地镇(区)、村、土地承包经营人签字确认,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管护资金获取审批后,由县国土部门将管护金额直接发放给土地承包经营人。

第十条损毁工程的维修

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损毁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进行整改。

因自然、人为等因素,造成地坎垮塌的,由农户(承包经营人)自行修整。

因自然灾害导致占补平衡工程损毁严重、农户自行修复确实困难的,由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向县国土部门提出修复申请,县国土部门会同县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进行实地踏勘,提出维修意见,国土部门确定编制修复方案和资金预算:

(一)修复资金从县级耕地开发专项资金中全额列支;

(二)修复方案和资金预算编制单位必须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资质;

(三)修复资金由县国土部门审查,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修复工程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修复方案和资金预算进行;

(五)修复工程竣工后,由县国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县级土地整理机构的职责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将项目资产及后期管护工作移交给项目区所在地村委会;

(二)负责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申请和发放;

(三)负责解答和解决项目区村委会在管护工作中遇到的业务、技术性问题;

(四)负责协调并解决因项目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

(五)组织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工程使用、管护情况;

(六)对管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的职责

(一)领导、督促后期管护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配合县级土地整理机构做好后期管护的移交工作;

(三)帮助村委会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制止破坏项目工程及耕地行为,消除耕地抛荒现象;

(四)定期对后期管护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的职责

(一)负责对项目的选址、工程可行性、项目实施后的后期管护进行落实;

(二)制止各种破坏项目工程及耕地行为,保持各种工程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使用,确保项目区内耕地用于农作物种植;

(三)对在管护期内管护对象确实无意耕种的,负责重新安排承包经营人进行耕种,确保项目区内耕地不闲置、荒芜;

(四)工程出现损毁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报告;

(五)地坎出现垮塌的,督促农户自行修整;

(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人的职责

(一)严格根据后期管护协议,对承包范围内耕地、工程设施(含周边工程设施)进行管护;

(二)对各种破坏工程设施及耕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村委会;

(三)工程出现损毁的,及时报告村委会;

(四)地坎出现垮塌的,及时修整;

(五)不闲置、荒芜承包经营地,倡导绿色耕种,多施农家肥、少施无机肥,切实提高地力。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

(一)对签订有后期管护协议而未落实管护工作,导致项目区耕地弃耕、抛荒的,当地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要对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项目所在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重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人(管护人员),并取消该村本年度的评先评模资格;

(二)对落实了土地承包经营人,但承包经营人不按既定用途使用土地的,除不予发放管护资金外,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并重新组织对外承包;

耕地治理修复方案范文6

关键词 马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宁夏固原;原州区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2-0195-01

1 移民迁出区概况

马场村位于张易镇西北15 km,六盘山西侧,年降雨量在500 mm以上,属半阴湿区,土地总面积30.78 km2,耕地面积336.6 hm2,退耕面积319.93 hm2,辖区总人口544户2 400 人,分布在堡子湾、小吊沟、后湾和红泉等6个自然村。自然条件差,生活艰苦,当地农民广种薄收,靠天吃饭,常常辛苦耕作一年,还要为口粮发愁。为了生活,村民不得不做出一些破坏生态的举动,开荒、挖药材、打蕨菜、放牧,破坏了生态平衡。“十二五” 期间,宁夏实施最大的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将西海固地区的35万贫困人口搬迁到靠近城镇、有水、通路,配套设施齐全的移民安置区,并统一划分耕地、温棚、建设牛羊圈舍、外出务工等发展劳务经济。该村也被纳入整村搬迁的生态移民规划中。截至2013年,已搬迁大吊沟、小吊沟、堡子湾3个自然村337户1 483人至红寺堡、贺兰、闽宁、渠口和原州区的三营、闫堡等生态移民安置区。

2 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成效

移民搬迁后,固原市原州区林业部门抢抓机遇,采取人工造林、保护原有树木、自然修复等具体措施,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全面实施植树造林和封育保护,实现人退林进、生态恢复[1]。

2.1 人工营造针、阔混交林

近年来,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相继实施,使马场移民迁出区降雨量充足,植被恢复快。移民搬迁后,固原市原州区采取“封、造、管”3项措施,一是制定马场生态移民恢复区综合治理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着力建设土石山区针阔混交、乔灌搭配的生态示范区。二是交通便利,造林绿化质量高。采取分管领导包片,林业站技术人员蹲点指导,组建专业造林队,采用80 cm×100 cm大鱼鳞坑整地,在其内挖60 cm×60 cm栽植穴,高标准完成熟耕地造林200 hm2,荒山造林33.33 hm2,栽植各类苗木58.5万株。其中:在主干道两侧100 m及平坦地段栽植50 cm以上带30 cm大小土球的云杉9.5万株,40 cm高的樟子松7.5万株、油松容器苗8.5万株、山桃11万株、桦树6万株、丁香5万株等块状混交造林。裸根苗采用生根粉、强力生根剂蘸泥浆栽植,栽植后立即拉水浇足定根水,使造林成活率提高20%。其余103.27 hm2正在加紧进行鱼鳞坑整地,预计秋季完成。三是加强移民迁出区零星树木的保护。对移民迁出区农民房前屋后种植的树木,由林业站清查登记,根据树木大小、数量多少,由当地政府依据自治区确定的补偿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并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砍伐、移栽树木[2]。四是合理配置,成片造林,确保搬出一片、修复一片。

2.2 退耕面积大,成效显著

该区域地处银平公路主干道两侧,集中连片,道路畅通。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营造山桃、沙棘、落叶松混交示范林319.93 hm2,现已郁闭成林,保存率达85%以上,移民前由于人口居住集中,土地承载量过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移民后,加强对退耕还林地进行清除杂草、修剪及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措施。同时,采取大坑、樟子松、油松大苗加快补植补造,使该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6%;植被自然恢复渐强,生态效果显著。

2.3 实现人退林进,加强植被修复,有效保护了物种

通过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人工造林及生态自然恢复,加快了马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作[3]。昔日的土地不再耕耘、播种,搬迁后留下的残墙断壁都已推平,仅仅3年时间,这里的生态已恢复了60%,发挥了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重要生态功能。另一方面加快了自我修复。人退林进,山头、耕地重新恢复绿色,昔日的放牧声、田间耕作声、居民的错纵嘈杂声全部消失,只有吆呼相应的鸟叫声和潺潺流水声,野猪、野兔随处可见,几十年未见的梅花鹿脚印再次出现。天然次生林、植被生长茂盛,物种名目繁多,当地的环境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营造红色六盘、生态固原、避暑圣地指日可待。

2.4 加大封育管护力度

工程造林完成后,采取就地就近的原则,全部移交与毗邻的红庄林场,统一纳入国有林场管护范围,巩固了造林成果,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4]。同时,原州区注意保留移民迁出区原有村部、学校房屋及配套的电力、水利、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为后续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保障。严禁将移民迁区现有林地用于与林业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

3 参考文献

[1] 马自良.宁夏海原县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探讨[J].宁夏农林科技,2012(9):132-133.

[2] 殷爱萍.固原市原州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植被恢复治理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4(4):1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