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例6篇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1

论文关键词 治安案件 未成年人 轻伤害案件 调解结案

一、未成人治安案件的界定

(一)治安案件界定

什么是治安案件?各种著作表述不一。它与2005年前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200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密切相关。整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治安教材与论著,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

第一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包围组织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国话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以及公安部《关于查破和处理治安案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不够成立刑事案件的轻微犯罪行为,立案查破并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法律事实。

第二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治安行政案件的简称,指按照《治安案件处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治安管理行为裁决处罚的案件。

第三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指由公安包围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组织查破并对行为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

第四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受理的报案、控告、举报、投案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追究治安行政法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进行调查的法律事实。

第五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行政之才的法律事实。

第六种表述: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认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调查的法律事实。

上述几种表述基本上都是从管辖主体、管辖依据、管辖行为的性质以及处罚的性质等要素进行表述的,第一种定义是依据1957年实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三、四种表述是依据1987年实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六、七种表述依据的是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以上各种表述都不同程度地留有当时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制度的内容痕迹。当然,上述其中定义于今都有不当、不足或不明确之处,在此不作更多的分析。但通过比较能发现,多数表述都将“治安案件”定义为“法律事实”,这在公安法学研究领域是一种普遍现象。

第七种表述:治安案件,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种表述在法学研究者中得到普遍认可。该表述缩小了治安案件的范围,笔者比较认同以法律事实来定义“治安案件”。

根据有关规定,笔者分析认为,定义治安案件应该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查处的客观事实。治安案件查处的客观事实是存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且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事实。并非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都构成治安案件,违反其他行政法律的行为不一定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必须是违反治安行政管理,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的法律事实;违反其他行政法律,由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的法律事实就不是治安案件。

第二,确认的法律依据。确认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应该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与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治安案件构成的重要依据是指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事实。有的行为虽然违反的是其他法律、法规,但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也应该属于治安案件。所以,确认治安案件的核心是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则该行为可以构成治安案件;否则,就不构成治安案件。即是一切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为据。

第三,办案的主体。查处治安案件的法律事实必须是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我国行政管理机关众多,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由相应的行政机关立案查处,而治安案件是必须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法律事实。有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于情节轻微,或者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法律事实,也不构成治安案件。

(二)未成年人界定

“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在国际社会上,对“未成年人”还有类似不同的称谓,具体在年龄界限上的规定也不同,笔者认为研究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应采用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应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违反治安管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立案查处的法律事实。

二、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现状分析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相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资料也逐渐增多,如今已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专项统计资料。

通过查阅资料和对派出所进行调研,笔者发现当前我国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具备以下现状:

(一)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上升

有关数据显示,1991年,全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未成年人达42681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数的22.56%;1997年为29940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数的19.60%。但是结合未成年犯罪的比例来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也是逐年上升的,只不过所占的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治安案件的发生率也在逐年增加,但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更高,即说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在日益严重。

(二)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地区差异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日益显露,也引起了一系列的地区差异,对于涉未成年治安案件来说,这种差异也十分明显。25岁以下流动青少年是流动人口中的特殊群体,在流动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数据显示,25岁以下流动青少年过亿,其中有近2000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他们或者跟随父母迁居,或者外出打工谋生。最近几年,有关流动青少年权益侵害与违法犯罪问题屡见报端,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流动青少年的许多合法权益经常被忽视,甚至被肆意侵害,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另一方面,某些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流动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持续攀升,成为当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新的突出特点。根据一些地方的统计数据显示,流动人口犯罪呈增长趋势。例如,流动人口犯罪占上海全部犯罪的50%以上,广州高达80%,深圳竟达97%;在北京,1990年流动人口犯罪占全部犯罪的22.5%,到2005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9.2%。流动青少年在流动人口犯罪中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在浙江,流动青少年治安案件占到当地案件总量的69%。但是,欠发达地区,如河南,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少,涉未成年人的治安案件却多集中的本地人口。以开封为例,2012年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122起,只有2起是非本地户口,占0.016%。

(三)治安案件涉案的未成年人以在校学生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章第11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根据2008年的《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报告》,2007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人口覆盖率已经达到99%,小学学龄儿童的净入学率由1991年的96.8%上升到2007年的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较1991年上升28.3个百分点;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9.2%,较1991年上升33.2个百分点。这种高入学率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一般集中在中学或者中职院校内,治安案件的发生也多发生在校园,通常由学校负责处理和消化,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已经脱离了学校。这也给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调查带来了难度,过多的校内处理减少了发案记录,减少了我们对治安案件数量的统计,但是,从另一个侧面考虑,这种减少证明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在学校内部消解了矛盾,对社会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无裨益的。

(四)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以轻伤害案件居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条对治安案件的调整范围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适用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涉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种类多集中在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原因有二:一是,侵犯财产权利的案件通常私自解决或者由学校处理,并不报案;二是,过于严重的伤害案件直接由刑事立案不作为治安案件处理。由此又引发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另一个现状。

(五)未成年人治安案件调解结案居多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2

关键词:肝移植 管理系统设计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08-0133-01

1、系统设计思路

(1)系统从病人确认进行肝移植手术开始记录病人的治疗档案,以病人的治疗过程为主线实现档案数据管理;

(2)系统以移植受体病人为档案组织主体,病人多次移植手术、多次住院、及手术移植供体的情况在同一份档案中进行管理;

(3)病人的治疗数据(包括:住院病历、病程记录、用药医嘱记录、影像检查信息、检验信息、病理信息、出院记录)即可以自动从医院的其它系统收集,也可以进行本地录入;

(4)病人治疗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和管理,建立独立的病人治疗档案管理数据库系统,系统运行过程中不依赖于其它系统,特别是病人的各种检查影像转为本地存储后会一直存在于系统中,可随时调取任何时间的影像;

(5)特别记录特殊移植用药的服用及用药调整情况;

(6)根据病人的随访计划自动提醒需随访的病人,并列出相应的随访执行项目,并记录相应的随访情况;

(7)可以输入过滤条件,过滤出所有符合条件要求的病人,并查看这些病人的治理数据。并且可以根据统计学的要求把这些符合条件的病人数据进行筛选、调整,最后确保在统计软件SPSS中生成正确的分析数据及图形,更方便的为临床科研教学服务。

2、系统软件架构

本系统在开发中采用三层软件架构,分为表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每层之间相对独立,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扩展性。

(1)表示层主要负责数据的输入输出工作,根据实现上的不同可分为Web Form和Windows Form两种。

(2)业务逻辑层主要负责业务规则以及相关数据的处理。在系统管理模块中,业务逻辑层在开发中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通过C#技术实现这些业务对象,保证系统的灵活性、开放性和扩展性。

(3)数据访问层主要负责系统相关数据的持久化存储,系统数据通过Oracle数据库系统进行存储。

3、系统基本设计

随访系统分由Web应用系统和数据接口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其中Web应用系统主要提供管理病人随访档案数据的界面,所有对随访系统的外部操作均有Web系统完成,如:系统管理、 病人治疗数据的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数据接口系统主要完成对其他外部数据的调用工作,并根据数据更新计划自动从外部系统将病人最新的数据调入存入随访数据库中。

4、主要处理流程

以手术受体为主体创建随访档案,一个受体对应一个随访档案,一个随访档案管理该受体的所有移植病例,随访档案中同时包括了每次移植手术的供体治疗档案信息。在创建随访病人档案时,随访病人的基本资料可以从HIS住院病人信息中导出,信息不全部分由随访系统进行补充。

5、记录基本治疗过程信息

记录手术病人(包括受体和供体)相关治疗过程的数据信息,包括住院病历数据、病程记录、医嘱信息、影像检查信息、检验信息、护理信息、病理信息、ICU记录信息、出院记录。

6、创建随访计划

每个移植病人出院时为其制定随访计划,随访计划是针对每个病人制定的,它可以根据同类移植病人事先确定然后根据病人个体情况进行再定义。有了随访计划就可以明确病人什么时候需要做那些检查项目及这些检查项目的结果。更加有利于跟踪随访病人的病情发展情况。

7、随访记录管理

跟据病人的随访计划显示提醒病人的随访时间,可以显示随访病人的基本信息,分别记录病人门诊随访和电话随访的情况,在查看随访记录时,界面能够同时显示相关联的检验、检查信息。

8、系统界面设计

整个系统界面布局分为三部分:系统导航栏、操作菜单栏和数据编辑区。查看随访记录时要求包括病人的基本信息、历史的随访记录列表、随访记录及对应检验检查报告,所有的资料查看和添加要求可以在一个界面中完成,不需要使用下拉菜单来切换窗口。

9、讨论

器官移植健康管理系统是针对专科疾病特点的特殊数据管理系统[1],肝移植患者术后并发症的早发现和早治疗是延长患者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关键。这就要求患者一定要坚持定期门诊复查。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一套能自动收集肝移植手术后病人门诊复查的各种资料的随访系统,包括化验结果、医生的诊断意见、用药方案调整等等,改变了以往人工记录所带来的随访资料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下、出错率高的问题。实现随访病人的“闭环管理”,最终建立一份完整的“随访档案”,帮助医生及时发现并发症的早期症状,了解各项检查数据变化,调整免疫抑制方案,将并发症导致的损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3

关键词:刑事立案;立案率;立案不实;公安工作

中图分类号:D91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8-0128-03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方面的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1]。刑事立案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不立案就无法启动侦查、、审判、执行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如实、及时地予以刑事立案是及时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之所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都承担一定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但公安机关无疑是最主要的侦查机关,负责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公安机关是最主要的负责刑事立案的机关。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立案不实问题在我国的实际公安工作中长期存在,虽然屡经治理但效果不佳。这一状况所带来的弊病日益显现,严重干扰公安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乃至阻碍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迫切需要综合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治理。

一、刑事立案不实的现状

在公安执法工作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立案不实现象。首先,治安案件存在严重的立案不实现象。有论者通过对北京、上海等市的调查分析,发现治安案件立案不实的情况非常严重,治安案件做调解处理和应立而未立案的约为实际立案数的7倍。这就意味着治安案件的立案率仅为1/8(12.5%)[2]。某些省份或者地区的统计数据中甚至出现了治安案件立案数多年低于刑事案件立案数这一极不正常的情况[3]。其次,刑事案件也存在立案不实现象。刑事立案不实,是指侦查机关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依法应当立案的案件却没有立案,从而造成实际立案数量与应当立案数量不符的情形。①如何评估中国刑事立案不实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刑事立案不实的实证数据

刑事立案不实的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4],至今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承担国家“七五”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的公安部课题组经抽样调查②发现,被调查地区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刑事立案不实问题,整体而言,其刑事案件立案的真实程度是:1985年32.6%,1987年19.42%,1988年30.64%,立案真实程度仅为20%~30%之间,这意味着在抽样地区每年漏立的刑事案件达到70%~80%。在被抽样调查地区,即使重大刑事案件也存在较为严重的立案不实现象,其立案真实程度是:1985年70.16%,1987年55.97%,1988年67.61%,换言之,每年重大刑事案件的漏立率达到30%~40%[4-5]。根据《中国法律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等,我国从1981―1988年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案件数量依次为890 281件、748 476件、610 478件、514 369件、542 005件、547 115件、570 439件、827 594件,但1989年却迅速地攀升至1 971 901件,且从此再也没有回落到100万件/年以下。1989年刑事立案数比1988年骤增的原因并非是犯罪形势急剧恶化,其主要原因就是此前各地普遍存在刑事案件立案统计不实的问题,1989年各级公安机关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取得较大进展[6]。①1989年,时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的王芳针对立案不实问题就指出:“近几年统计数字不实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数据资料已经不能正确反映治安形势和公安机关的真实工作量。这个问题必须下决心坚决纠正。”[7]1997年浙江省根据杭州等四个市抓如实立案后统计上报的数字推算,当时多数基层公安(分)局的刑事立案数是实际发案数的60%~70%,少数地方实际立案数仅为实际发案数的30%[8]。2000年,河南省公安厅根据典型调查所获数据推算发现,河南省许多地方统计上报的案件数只有实际发案数的20%左右,个别地方甚至只有10%[9]。在2008年底进行治理之前,河北省公安厅调查发现,立案统计不实问题一直十分突出,个别地方刑事案件立案统计数据甚至只占实际发案数量的20%至25%[10]。

(二)刑事立案不实的状况评估

从上述公安部和一些省级公安机关的调查数据不难得出肯定结论:严重的刑事立案不实,已是中国当前公安工作中客观存在的现象。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较为准确地评估其严重程度?了解中国刑事立案不实状况的最好的方法无疑是由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牵头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直接进行调查,但这种方法难度很大,因为只要引发刑事立案不实的原因不从根源上消除,就难以全面获得真实的调查数据。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是间接推算法,即利用已知的资料,科学推算未知的信息。在评估推算中国目前的刑事立案不实状况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我国的盗窃犯罪存在严重的立案不实。盗窃犯罪案件长期以来在我国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总数中占据很大比重:1985年为431 323件,占总数的79.58%;1990年为1 860 793件,占总数的83.93%;1995年为1 132 798件,占总数的69.88%;2000年为2 373 696件,占总数的65.26%;2005年为3 158 763件,占总数的67.95%;2010年为4 228 369件,占总数的70.83%。刑事立案不实也因犯罪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严重犯罪立案不实的比例较低,而一般案件则较高,盗窃犯罪案件立案不实是最为严重的,河南省公安厅曾经调查发现该省盗窃案件的立案数也不会高于实际发案数的10%[9]。按照10%的比例推断,2010年全国盗窃刑事案件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数量将达到38 055 321件,这就已经达到当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总数的6.37倍。

第二,我国的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存在严重的立案不实。众所周知,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制售伪劣产品犯罪(尤其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商业贿赂犯罪、税收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都比较严重,但从现有的司法统计数据来看却是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美好景象,能让人产生“法治经济”已经建成的错觉。虽然官方至今没有每年全国公安机关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立案数,但从最高人民法院每年的《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中可窥一斑。从2002年至2010年,在全国法院一审所收刑事案件中,刑法分则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占法院刑事收案总数的比例一直处于极低水平:2002年为15 252件,占2.42%;2003年为14 591件,占2.31%;2004年为13 920件,占2.15%;2005年为15 229件,占2.22%;2006年为16 792件,占2.39%;2007年为19 228件,占2.66%;2008年为21 833件,占2.84%;2009年为25 240件,占3.28%;2010年为30 386件,占3.39%。由此可以推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存在较为严重的立案不实问题。地方保护主义是造成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不实的重要原因[8]。

第三,根据典型调查数据进行推算。有论者对推算的具体方法进行了介绍[11],更值得肯定的是河南省公安厅把这一方法运用到了具体的实证调查中。河南省公安厅经调查发现,报警案件一般只占实际发案数的50%左右。派出所和刑警中队接到的报警案件,报到县局刑警大队的占50%左右,县局刑警大队统计上报的占70%左右,即县局刑警大队统计上报的案件数占报警案件的35%左右。以此推算,每发生100起案件,只有50起报警,只有25起报到县局刑警大队,只有17.5起统计上报,也就是说,县(市)、区统计上报的案件数,只有实际发案数的20%左右[9]。笔者认为,因为将发案率降低、破案率上升作为公安工作核心考核指标的状况一直没有改变,对立案不实的屡次治理效果都很不理想。虽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立案不实的情况不完全相同,但河南的情况在全国比较具有代表性,应该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当前中国刑事立案不实的实际情况。

二、刑事立案不实的出路

刑事立案不实的危害极大:让国家犯罪统计数据失真,从而导致犯罪防控的政策、制度、措施失灵,引发社会治理的混乱;让公安工作陷入左右为难的恶性循环之中,如实立案会影响上级对公安工作绩效的评价,而立案不实所呈现的发案率连续下降的假象又会影响所面临的警力不足、经费不足等问题的及时解决等等。笔者认为,解决中国刑事立案不实的出路在于:

(一)治本方法

刑事立案不实的成因很多,但根本原因在于,无视国家处于矛盾凸显期犯罪率必然上升的客观趋势,长期将发案率下降作为考核公安工作的核心指标,迫使地方公安机关不实立案。这需要国家层面明确两点:第一,客观地正视国家当前所面对的犯罪形势,而不是粉饰太平,给自己贴上“社会治安最好国家之一”的标签。国家目前处于矛盾凸显期,犯罪率上升是一种必然现象。必须重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客观评估当今中国的犯罪形势作为国家一切刑事法律活动的出发点。离开当代中国犯罪客观情况这一实际,我国的犯罪治理和防控工作就形同瞎子摸象。第二,修改完善公安工作考核指标,不再将发案率降低和破案率升高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

(二)治标方法

关于刑事立案不实的治标方法,集中起来就是两种:一是加强监督;二是惩治作假。关于第二种方法,无须过多论述,公安部的有关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关于如何加强监督,笔者认为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加强当事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公开部分刑事立案信息,接受当事人、检察机关甚至是社会公众的监督,是遏制刑事立案不实的重要方法。2010年以来,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推行立案、破案查询制度。民警在报案时将报案信息录入公安网,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载有网上查询网址、查询编号、报案人的权利与义务、接警警员的姓名与警号等内容的《立案告知书》送达报案人。报案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短信等方式实时查询刑事案件的处理状态,实现全程监督。

第二,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的监督。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减少立案不实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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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4

一、电子文件归档方式和途径的选择

纸质档案的载体较为稳定安全,而电子文件的载体稳定性差,易损坏,因此归档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经实践检验,利用磁盘,脱机采集数据的介质移交方式轻易造成数据丢失。如遇质量较差的磁盘,会影响文件的可读性。为防止数据丢失需制作多份备份盘存档,这不仅加大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存贮磁盘的数量,简便而安全的方式是采用网络移交归档,并利用光盘存贮。网络移交的途径有两条:

(一)借助计算机信息治理网,开通电子文件归档专递网线。随着各单位计算机信息治理网的建立与发展,越来越多的重要文件被传输上网。这些文件经过各业务治理部门挑选,反映了职能活动的概貌,上网前,又按着信息治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了文件格式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通用性,是归档的重点。对那些未输送到计算机信息治理网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悠扬,应由电子文件形成部门编目整理,也利用网络技术向档案部门传输,可以借助信息治理网络在各业务治理机构与档案部门之间开通电子文件归档专递网线,建立依附在信息治理网上的归档专用子系统。将上网与未上网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通过此系统传输给档案部门。档案部门经与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治理部门协商后,要对归档的电子文件提出格式要求,但不能是唯一性的,应认可几种通用性较强的软件,如:.DBF、.DOC、.TXT、.EXE等文件。

(二)选择电子文件信息的汇集点,由计算机与信息治理部门负责归档。为适应办公自动化工作发展的需要,人们越来越注重信息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也从以往的“分散各异”转向“集中统一”,打破了立卷单位人界限,更趋向基于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职能活动的内容而建立系统。计算机与信息治理部门负责规划、统筹本单位信息治理工作,是开发集中统一型信息系统的牵头部门,成为电子文悠扬信息的汇集点,又具有一定的技术设备及人才条件。由他们负责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归档,无是最佳归档途径之一。清华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治理中心计划利用网络技术建立校行政信息治理系统,共分为教学、科研、人事治理三个子系统,正在筹建的教学治理系统与学生注册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构成数据交换网。注册中心负责学生注册、选课、排课、考表、成绩等数据的传递;结算中心负责学生交费信息的传递;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负责学籍、教学计划、课程、毕业审查、学位授予数据的传输。计算机与信息中心接收这些数据后,进行集中处理,经汇总的数据通过信息中心又输送给各业务治理部门共享。随着每年数据的更新,过期数据应由信息中心按档案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鉴定,编目整理,通过网络传输,移交给档案部门保存,或直接存入光盘,定期归档。

无论利用何种途径归档,必须由电子文件形成单位按统一格式编目整理后,传输给档案部门,不能由档案部门自行从网上下载,以保证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对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档案部门接收的电子文件一律应存入光盘,最好不用磁盘存贮。

二、依靠原纸质档案立卷工作骨干,实现相关部门职能的交融集成,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纸质文件归档经过多年实践,已形成相对稳定的骨干队伍,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各立卷部门都设立了分管领导和立卷牵头人,负责督促检查立卷工作。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也要以人为本,形成一支队伍,承担此项工作。由于大多数计算机与信息治理人员对档案工作较为生疏,不像立卷归档人员经与档案部门多年合作,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业务关系,轻易与档案部门在电子文件归档上达成共识。所以,依靠原纸质档案立卷工作骨干,比以各单位计算机与信息治理保同为主体,重新建立归档工作队伍更为现实。由于整理纸质档案大多采用手工操作的方法,这与电子文件处理手法相差甚远,需要新的知识和技术手段,现有的立卷队伍尚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要通过组织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尽快地使他们把握信息治理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担负起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重任。

电子文件来源广泛,形成者不仅有业务治理部门的承办人,还有数据录入员、信息治理与计算机技术人员等。将头绪如此之多的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必须靠制度约束,使制度变成归档人员的自觉行动。要将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制度,并列入信息治理工作程序,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信息治理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电子文悠扬归档工作。

清华大学档案馆从1995年底开始抓电子文悠扬归档工作,制定了《机读(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分别对归档范围、归档单位与分工、归档的方法和要求做了具体规定,并设计了《机读(电子)文件归档目录》样式。为了使各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立卷牵头人能够尽快地接受这一新生事物,还将探索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列为1996年全校档案工作会议主要议题之一,会上,分管档案工作的副校长和档案馆馆长明确提出要将电子文件归档列入立卷归档程序,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于1997年全校档案工作大会上,又提出加快电子文件归档进程的具体要求。在对电子文悠扬的来源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本着“注重职能因素”的原则,选择了电子文件的信息综合性强,含“金”量高的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做为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的重点和试点单位。先后三次与他们专门研究电子文悠扬归档工作,成立了两办电子文悠扬归档工作小组,由校办副主任任组长,并参照纸质文件归档范围,制定出党办、校办电子文件归档细目。经过努力,现已将部分电子文件归档。

与纸质文悠扬相比,电子文件归档所涉及的问题更加广泛,受制约因素多,仅靠档案部门独家很难完成,应采取电子文件形成部门、档案部门、计算机与信息治理部门三结合的方法。电子文悠扬形成部门熟悉各项治理业务,了解电子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历史联系,是承担归档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在鉴定工作价值时最有发言权;档案部门把握归档的原则、方法,又了解全局情况,可以发挥把关和统筹作用;计算机与信息治理部门既是电子文件的形成单位,又是设计和维护信息治理网络、治理电子信息的专业技术部门,在电子文件归档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三个部门的职能应相互渗透,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在电子文件归档中集成一体,共同形成质量较好的电子文档。

三、“两套制”归档的必要性与适时简化合一的可能性

由于印章和

签署是文件生效的主要标志,在现在技术条件下,对一些具有凭证作用和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保存。鉴于电子文件载体和信息技术的不稳定性,以及电子文件的易修改性,也有必要将重要的电子文件制成硬拷贝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目前,电子文件、纸质文件转化为档案一般采取“双轨制”,归档内容形成“两套制”,即纸介质与磁、光介质两种文件一起归档,形成内容相同的两套档案。其归档时使用不同的编目方法和存贮装具。档案部门应在每一卷纸质档案的备考表或卷内目录“备注”项中注明相应的电子文件的编码及存址,同时,在电子文件归档目录“备注”项中注明相应的纸质文件的档号及存址,以便利用时参照互补。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5

关键词:少数民族谚语;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282—03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通过对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本文拟就少数民族谚语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少数民族谚语的特点

谚语的内涵极其广泛,涉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诸多层面。它是历代人民生活经验的结晶,蕴含着人民从实际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哲理,包涵着人民在生活中的智慧,体现着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具有地缘性、民族性、传承性和社会性的特征。谚语在少数民族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第一,谚语深刻反映了社会下层人民的价值观念,并根据人民的需要,不断扬弃、充实和改造。相应地来说,谚语不仅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土壤。第二,从谚语的语言表达形式来说,一些从文化上层传出的、高深雅正的语言,流入民间成为谚语,有的只改动一两个字,语言风格就大不一样,其基本意义没变,但更通俗易懂。可见,通俗的谚语也蕴含着高深的文化内容,使少数民族文化表现形式更为多样化。

由此可见,谚语是价值观的一种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价值观则是谚语的内核,谚语会随价值观的变化而不断地被扬弃、充实和改造。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是教师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通过设置一个具体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讨论、表达等活动,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进行案例教学,除了具有同其他学科案例教学相同的特点外,还有与其他学科案例教学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为:

1.在学科性质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研究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而其他具体学科是研究某一特定领域的特殊规律的科学。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反映在案例内容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所反映的道理、所折射的智慧具有普遍性,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中所讲的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等是适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的最一般的道理。而具体学科的案例往往是与其理论实务相对应的具体的过程案例。

2.在案例教学的宗旨和目的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宗旨是要学生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使青年学生掌握其最高层面的对于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提高其辩证思维能力。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某一典型案例的分析讲解,使学生体验实际的思维过程,领悟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达到对智慧的顿悟。而具体学科的案例教学是通过提供各种各样典型的过程案例,一方面使学生联系实际掌握所学的各知识点,并能灵活运用;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在书本知识以外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3.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案例和具体学科的教学案例也有所不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案例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三大领域,在古今中外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的历史发展中都能找到各具特色的案例,这就使得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在众多的案例中进行筛选,精选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富有时代气息的、贴近生活的、学生们感兴趣的案例来进行教学。而具体学科则是依据其教学内容在具体的领域中选择各种类型的案例,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

4.在案例教学的手段和方法上,许多具体学科的案例教学已作为该学科教学的主要手段和方法,运用得非常普遍。但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大多是概念、规律、范畴、论据和论述过程,因此在案例教学时,必须先将教学内容概括成若干系列的主题,然后根据主题选择相应的教学案例。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的分析时,穿插讲解相关的教学内容,并通过学生的阅读和理解来实现全部教学内容的完成。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要“抓大放小”,选择核心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引入典型案例,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5.在案例教学的功能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的功能主要是阐释道理、提供知识、说明方法、体验思维。具体学科案例的功能则是提供情境、体验过程、积累经验、培养能力。

因此,案例教学以两个“实”为基础:一是“史实”,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理论观点、重要论断都产生于具体实践中,案例教学要还原历史原貌,让学生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分析、思考;二是现实,要把现实中学生关心、关注的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作为案例,作为课程的教学内容。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题,是教学的中心;而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发挥组织、引导作用。教师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学生也不再是知识被动的接受者,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调动,创造性得以开发,主体性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和尊重,这也正是中国素质教育所要求的。在师生互动中,教师把握住了学生的思想脉搏,进行针对性指导,学生可以通过互动感受到教师知识的渊博和人格的魅力,进一步增强了对教师的亲近感。

数据治理行动方案范文6

【关键词】艾滋病;档案管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高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

目前我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主要由各地的疾病控制中心(CDC)和各定点医院(传染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科)完成,艾滋病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基本上已由初期的CDC转移至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常规设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同时开设艾滋病病区(专门收治合并机会性感染、出现并发症或合并症的艾滋病病人)。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及其家属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当今社会条件下,他们在医疗、心理、家庭、经济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对于医疗、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方面的需求更是十分迫切,建立完整的艾滋病档案,可以准确掌握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获得心理支持、社会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为他们提供综合关怀服务,对提高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生活质量、降低艾滋病相关性死亡、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艾滋病定点医院在艾滋病诊断、治疗和健康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病历资料、图片影像学资料、数字化资源以及实物材料等等都是艾滋病档案的来源,应用档案学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有利于充分收集有关艾滋病档案材料,用完整的艾滋病档案为医护人员及卫生行政部门在艾滋病防治领域作出正确决策而提供坚实的基础和科学依据。

一、艾滋病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定点医院的艾滋病档案管理工作主要由兼职医护人员负责,由于受到各种客观和主观条件的限制,艾滋病档案管理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兼职档案管理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目前艾滋病定点医院的兼职艾滋病档案员的档案管理意识不强,很多有价值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整理,而且档案材料整理不规范,内容不完善,导致日后查询利用困难。如艾滋病的同伴教育活动中的课件、签到、现场提问和答疑、活动照片或录像、活动总结和费用支出清单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档案材料,完善的同伴教育档案不仅对改善和提高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依从性非常重要,而且可以为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如广西根据近年来艾滋病同伴教育档案材料提出了由政府购买服务,由合法的第三方民间组织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同伴教育,不仅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增加了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认同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二)艾滋病档案管理的内容局限,档案材料分散,没有形成集中管理模式。目前艾滋病档案材料主要限于与艾滋病治疗相关的信息,没有包括病人的心理需求、生活救助需求、工作需求、甚至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热荩造成了卫生、民政、社保等部门无法了解每个病人的实际困难,不能对每个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实行“精准扶持”。目前各定点医院艾滋病病人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由抗病毒治疗门诊和病案室保管,艾滋病的疫情档案在预防保健科保管,有关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药物的材料由药学部保管,有关与艾滋病相关的专项经费使用材料保存在财务科;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不仅造成了HIV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整体健康状况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困难,而且经常出现有关的档案材料不全,在上级部门检查时常无法提供完整的艾滋病档案。

(三)保护艾滋病病人隐私的措施在定点医院仍有欠缺。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中明确指出“从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公布或传播,防止社会歧视”,艾滋病档案记录了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其社会信息)、诊断和治疗经过,这些都是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个人隐私,敏感的艾滋病档案不仅对于病人的工作,而且对于其婚姻、家庭以及其他成员都会造成影响。定点医院如果因为艾滋病档案保管不当,造成病人的信息在没有患者授权的情况下泄露,将会严重侵犯艾滋病病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如住院艾滋病病人的一览表和床头卡的诊断写在艾滋病合并机会性感染或肿瘤,造成病人的隐私暴露,招来病人亲戚朋友和单位同事的歧视。

(四)定点医院的艾滋病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在各定点医院的艾滋病门诊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系统和医院的门诊系统、病历系统、检验系统和影像系统均不能对接,无法便捷地进行信息共享,档案管理员必须人工从医院的门诊系统、病历系统、检验系统和影像系统整理出相应的数据再录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系统,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经常出现错误的信息。

(五)艾滋病档案的价值没有被充分利用。目前艾滋病疫情和抗病毒治疗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主要用于上级管理部门汇总,基层单位只是负责数据的录入和上报。由于缺乏管理系统中相应的利用功能板块,基层单位的医护人员基本上不能利用艾滋病数据库中的信息,造成了数据库的大量数据和少量有用信息之间的矛盾,应该说,目前艾滋病档案的价值远没有被充分利用。

二、提高艾滋病档案管理水平的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建议各定点医院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艾滋病档案管理水平。

(一)建立艾滋病档案管理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艾滋病档案管理人才的培养。从事艾滋病档案的管理工作,不但要具备丰富的医学知识,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加大对兼职艾滋病档案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档案管理法、保密法、艾滋病条例等),邀请资深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结合艾滋病的特点,采取教、学双向交流及个别辅导的方式,让在艾滋病临床一线的兼职档案管理员学会收集档案资料方法,熟悉建档步骤、掌握建档方法。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信息化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各定点医院从事艾滋病档案管理的医护人员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艾滋病临床工作的需求。各定点医院既懂计算机、又懂医学以及卫生信息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艾滋病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不断加强艾滋病档案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其专业水平,跟上时展的步伐。

(二)拓展艾滋病档案管理的内容,建立由医院档案室参与管理的艾滋病档案集中管理模式。艾滋病档案管理内容不仅要包括与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相关的信息,更应该包括病人的心理需求、生活救助需求、工作需求、甚至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内容;各定点医院艾滋病病人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艾滋病的疫情档案、艾滋病免费抗病毒药物管理档案以及与艾滋病相关的专项经费使用的档案材料应纳入医院档案室的管理范畴,各业务部门可以有一份备件文件供日常工作使用。拓展艾滋病档案管理的内容并集中管理,可以为临床医生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需求评估和治疗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指导,为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艾滋病防治政策的开发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比如根据不同需求,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可以分别纳入生活救助组、生产自救组、心理关怀组和儿童关怀组,定点医院、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可根据不同小组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关怀策略和干预方法,以达到降低HIV的感染率和艾滋病病人的病死率,提高其生存质量的目标。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艾滋病病人的隐私。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易受社会歧视,甚至其家属也受到影响,故必须严格执行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信息要采取保密措施,保护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尊严和合法权益,鼓励其树立生存的信心。定点医院要制定艾滋病档案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有接触艾滋病档案的人员要签属保密协议书;定期对兼职档案员和医护人员进行保密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档案法等知识的培训;对所有接触艾滋病档案的人员根据其角色不同授予相应的权限,保证各级人员能安全地收集、存储、传输和利用艾滋病档案信息。

(四)加强艾滋病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艾滋病档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定点医院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系统、门诊系统、病历系统、检验系统、影像系统和疫情管理系统整合纳入艾滋病档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使艾滋病档案管理信息准确而迅速地传输至局域网,实现政策信息、疫情信息与临床信息的―体化联动,建立标准统一的艾滋病档案,这些数据信息记录了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从HIV确诊到死亡的详细过程,不仅可以帮助医护人员总结临床经验,提高艾滋病的救治水平,而且还可以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区艾滋病的疫情,为艾滋病防治策略的调整提供可靠的数据。

(五)充分利用艾滋病档案,更好地为艾滋病的防治服务。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数据库是我国艾滋病档案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内容包括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基线情况、抗病毒治疗方案、随访情况(重点是CD4和病毒载量)及毒副反应,部分病人还有终止治疗的相关内容,对这些重要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临床医生可以详细了解患者抗病毒治疗后的疗效,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了解本地区抗病毒治疗工作的进展和水平。

由于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医保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和宣传部门等机构的联动和社会民间组织的广泛参与,特别在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关怀救助方面。根据本地区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服务等档案信息的分析,地方政府可制订困难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低保绿色通道”和“大病救助”的关怀政策,避免这部分病人因病致贫,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对各个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个人档案资料的综合分析,可建立感染者互助小组或感染者协会,吸引“红丝带”等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广泛开展有关艾滋病的同伴教育活动,提高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抗病毒治疗的依从性,减轻其社会心理压力、促进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与社会的和谐,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在预防艾滋病二代传播方面,艾滋病档案也可以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染人群是阻断传染病流行的三大重要策略,尽管国内外专家在艾滋病疫苗研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实现艾滋病疫苗预防艾滋病还是遥遥无期,因此,现阶段国内外预防艾滋病流行的成功经验除推广避孕药、美沙酮替代、清洁针具交换和母婴阻断等措施外,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有效管理是最重要的措施。通过对艾滋病档案资料的分类分析,根每一个病人的不同的需求,把常规的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的简单随访转变为对他们集中培训,加强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把常规的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被动追踪转变为他们主动来访,把常规的对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提供粗浅的信息转变为他们的综合关怀,使每一个病人都认识到艾滋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引导他们恢复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每一个病人都能自觉做到“艾滋病到我为止”。

目前,艾滋病仍然威胁着我们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由于历史的原因,到目前为止,艾滋病病人仍然或多或少受到社会大众的歧视和排斥,消除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及其家人都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只有全社会携起手来,为他们营造一个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才有可能预防和消除艾滋病。管理好艾滋病档案,加强艾滋病病人隐私的保护,充分利用艾滋病档案对维护我国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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