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例6篇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1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吉林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及配套设施不完备、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以满足城市居民需要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征求居民意见并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目标,动员群众参与,顺应群众期盼,推动建设新型绿色完整社区。

(二)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以社区为单位,落实“一区一规划”,鼓励打破小区分割,统一设计、改造、管理,集中连片改造,要充分体现小区特点,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对照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清单,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三)坚持机制创新,共建共管。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居民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三、任务目标

根据各区前期申报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2021年计划改造全市老旧小区58个,涉及住宅楼433栋、建筑面积267.04万平方米、居民2.9万户。计划4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全面开工,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四、改造内容

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结合城市更新,对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完善和提升。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充分考虑5G网络设施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节能、节水器具推广等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深入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成立推进领导小组,每个改造小区成立指挥部(临时党支部),负责具体推进改造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建局

1.组织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组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投资、内容、规模初审。

3.对改造小区进行调度、督导、协调和不定期抽查。工程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

4.按照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改造后的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协调供热、燃气、供水企业进行管网新装和旧有管网改造升级。

6.对小区下水管网更新改造、小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7.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工作。

8.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

9.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改造的实施主体和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内“十四五”改造计划和当年老旧小区的改造计划;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每个小区制定一个改造方案。发挥街道、社区的主导作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入到改造工作中。

2.对改造小区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3.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的立项审批、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工程的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

5.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三)市发改委

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各类资金和政策,支持各区通过创新融资方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四)市财政局

与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共同配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筹措市级配套资金;做好资金拨付、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市委组织部

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基层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在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后,积极推行“红心物业”管理模式。

(六)市委宣传部

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惠及百姓民生的重点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先进典型的报道,为改造工作推进营造包容、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七)市教育局

指导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所涉及托幼服务事业及设施的推进和完善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和管理。

(八)市公安局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实施“雪亮”“天网”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九)市民政局

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老旧小区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老旧小区治理模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民政方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指导并配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老旧小区违法建(构)筑物的认定、改造项目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对老旧小区内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查处;指导开展老旧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扩建、新建项目缩短时限和流程,加快审批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落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验收等环节的改革措施。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

监督并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改造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对小区内未经审批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查处;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常态化。

(十二)市文广旅局

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的历史文化挖掘、保护、提升工作,适应群众需要完善文化设施。

(十三)市卫生健康委

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托育服务设施的布局;支持老旧小区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及相关设施完善工作。

(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做好改造小区内配套建设各种食品店、便利店等监管工作;指导做好加装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十五)市体育局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具体设计方案,对已改造完成小区安装、完善体育健身设施。

(十六)市政数服务局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指导文件,精简审批流程,搭建绿色审批通道,协助加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十七)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协调各通信专营单位配合各区做好小区内线缆改造落地,楼道内线缆入槽等相关工作。

(十八)市供电公司

同步实施小区供电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户外箱变、变压器、线缆、分支箱、楼道内等全部供电设施设备;配合做好管线整理工作。

(十九)市水务集团、各供热公司、各燃气公司

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小区内供水、供热、供气管网的更新改造。

(二十)市城建集团

负责组织在小区内新建地下通讯管廊并负责与各运营商对接做好线缆入廊工作,做好日常管廊的养护管理。

(二十一)吉视传媒、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组织更新老旧线路、拆除废弃设施,组织将室外架空线缆敷设新建地下线缆管廊内,将楼道内线缆敷设进入电缆桥架内。

六、工作步骤

(一)编制改造方案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上级工作要求,每个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片区)要编制一个改造方案,方案应按标准格式编制,包括“编制依据”、“小区(片区)现状调查及分析”、“小区(片区)改造内容及设计”、“组织实施”、“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和“其他”(其他说明的内容)六部分。方案编制应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等理念。

完成时限:2021年3月5日前。

(二)改造方案的联合审查及上报

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组织市发改委、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服务、城市管理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以及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专营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将修改确定的改造方案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旧改办。

完成时限:3月10日前完成审查,3月15日前完成上报。

(三)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拆违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精心准备,加快办理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手续,市、区两级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简化审批事项及流程的相关要求,加快审批和服务。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联合市执法、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摸排改造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数量,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开展违建清理,同步加快完成各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为改造施工创造先决条件。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完成。

(四)组织地下管网改造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与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广播电视专营单位对接,形成管线改造计划,协调城建集团开展地下管廊建设,为管线改造及落地创造条件。各管线专营单位要抓紧完成改造计划制定,落实项目资金,提前做好各项开工准备。

完成时限:5月1日前开工,5月末竣工。

(五)全面组织工程建设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优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各小区全面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控施工材料质量,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环节,确保文明有序施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监督委员会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上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5月末开工、9月末竣工。

(六)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结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确定的建后管理模式,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完成时限:11月末完成竣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全力保障,分管领导要牵头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专人负责、专班推进,按照“图表化、清单化、模板化、机制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条块协作,发挥部门职能,统筹协调解决改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以社区为中心,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业主党员组成的新型党组织模式。在老旧小区改造及推进并建立成效管理机制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健全实施机制。

1.建立健全各方参与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搭建社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建立居民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配合施工、参与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督、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的工作机制。依托改造工程指挥部,推动设计师进社区、小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计划时向老旧小区内的项目倾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运营。

2.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流程图,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制定改造方案,统筹安排各项改造内容,5月底前要完成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报告等前期工作。要科学安排工程时序进度,强化工程实施的协调调度和关键点管理,确保完成主要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做好工程验收移交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3.建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将小区长效管理纳入改造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倡导“施工+物业”改造模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成立改造监督委员会,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四)建立共担机制。

1.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推动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鼓励居民在达成一致共识、资金落实到位、房屋检验合格、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建后管理责任明确的条件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属于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专项补助。

2.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借鉴其他城市优秀经验,做好项目包装,算好专项收益,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债,落实资金保障。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信贷支持。可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以社区为单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相统筹方式,形成片区改造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3.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匹配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按1:1比例补足资金缺口,保证项目的顺利启动和有序推进。

(五)加快改造项目审批。结合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合并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可通过多方联合会商形式明确优化简化改造实施方案审批程序、材料的具体要求,并作为改造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重要街道两侧外立面改造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会商意见中明确,并可在会商意见中明确简化规划许可的其他措施。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告知承诺后,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改造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单位、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验收。近期,市政府将下发具体加快审批的指导意见。

(六)开展引入社会资本可持续发展机制试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广代建制,学习借鉴“劲松模式”及北京“鲁谷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模式(EPC+BOT),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党建引领、完善社会公共管理、物业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原则上每个区要选取一个改造项目开展试点,要选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方案阶段全面介入,做好工作衔接。加大对试点小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在依法依规条件下,采取多种形式,让企业获取合理利益,实现企业投资平衡,达到持续发展目的。

(七)明确管网改造方式。

1.供水、供热、供气改造方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供水、供热、供气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各专营单位按代建合同的约定组织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工程结算的审核、工程款的拨付等,并参与工程验收。工程标准由各专营单位按吉林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确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确定管线位置、回填要求、施工顺序、竣工时间。国家补贴资金到位后,按代建合同约定由区政府拨付给各专营单位,再由专营单位按合同约定拨付给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国家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专营单位自筹解决。工程竣工后,各区将地下管网设施的维护管理权移交给各专营单位,改造后的地下管网设施设备产权按照法定程序向各专营单位移交。要做到应改尽改、一次到位,5年内不得重复改造挖掘。要确保实际改造规模与可研批复规模基本一致,如实际改造规模低于可研批复规模,国家补贴资金按相应比例折减。

2.通讯管线改造方式。授权市城建集团作为地下通讯管道的运营主体,开展地下通讯管道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运营商负责通讯线路改造落地计划的制定、资金落实和组织实施。各运营商可与市城建集团协商签订地下管线委托运营的协议,市城建集团在一定期限内降低管线入廊收费以补偿各运营商的管线改造成本。

(八)实施绩效管理。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项目。市旧改办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日常调度通报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作为重要指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2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金华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共同缔造。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应群众期盼,以确保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配套服务为重点,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系统联动、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建设等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

——创新机制、优化治理。强化服务监管,推进多元化融资,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改造。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改造对象。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不包括以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对存在C级、D级危险房屋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二)改造类型。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需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整治和拆改结合两种类型。综合整治型适用于房屋结构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拆改结合型适用于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

1.基础类改造: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改造提升等。

(1)路面改造。对小区路面进行修复或提升,有条件尽量拓宽道路及增设人行道,满足消防、救护等要求,打通局部瓶颈,畅通小区交通“微循环”。补充、新增标志标线,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

(2)管线改造。对小区内的雨水管、污水管、弱电管、强电管、供水管、燃气管、消防管等管线进行改造,满足污水零直排、雨污分流、管线扩容、消防安全等要求。对采用明线的管线进行统一布设、统一走向、统一标识,有条件的小区对架空电线进行下地改造,优化“空中蜘蛛网”的现状,美化小区整体环境。对于弱电管线,有条件的小区采取“多网合一”建设模式。

(3)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垃圾投放点、垃圾集置点、特殊垃圾存放点。

(4)安防设施改造。对小区出入口门禁、单元门门禁、监控系统不完善的小区进行智能化改造,做到小区内监控全覆盖。

(5)楼道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外表破损、照明不足等不良因素的楼道进行修缮。增加楼道内文明元素和便民设施,共建“美丽楼道”。

(6)消防设施改造。合理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设施,对消防管道老化、消防喷淋烟感失灵、消防高压泵系统损坏、消防管网渗漏水压不足、消防消控系统失灵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修。

(7)建筑外立面改造。对外墙面存在的渗漏水、粉刷材料剥落、瓷砖掉落、空调外机支架松动等问题进行修缮,结合实际需求对外墙进行翻新。对雨棚、落水管、防盗窗、晾衣架等立面附属物进行修缮或更换。

(8)建筑屋顶(面)改造。为提高建筑屋顶防滲漏能力、整体环境协调、美观,对存在渗水、漏水状况的屋顶进行修缮;结合实际需求对老化的平屋面改造为坡屋顶;有条件的也可规划在屋面增设雨水收集设施,进行雨水收集再利用。

2.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小区内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引入物业及物业用房建设、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9)违建拆除。主要整治违建形式的“大刀片”以及对屋顶、墙面、地面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10)绿化改造。对遮挡底层住户采光、通风的树木进行迁移或修剪;对绿化布局不合理的小区,结合小区居民业余生活、文体活动场所的要求,对现有绿化进行适当规划、调整及增设。

(11)亮化改造。对路面照明进行改造提升,按规范设置路灯,满足基本夜间照明;对景观照明进行改造提升,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下进行点缀设置,丰富夜间景观效果。

(12)停车设施改造。主要设置路面划线停车位及改造和新建专用停车位,解决老旧小区日益突出的“车多位少”的矛盾。

(13)充电设施改造。合理确定充电设施个数及位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解决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的充电难问题。

(14)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主要进行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方便老年人、残障人士的生活出行;对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改造提升,丰富社区文化,提升社区功能;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智能配送终端,完善高效配送体系。

(15)物业管理用房改造。对于引入物业管理团队的老旧小区缺少管理用房的,可利用现有空置公房进行改造提升,或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新建部分管理用房,满足管理及办公要求。

3.提升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满足居民美好幸福品质生活需求、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有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设施、专项服务设施。

(16)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屋面改造提升,做好屋面保温隔热构造,推进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改造中的应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17)加装电梯。以居民自主申请为主,按照《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

(1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站,完善为老、为残、优抚、安全防范、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新建或改造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9)社区教育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提升幼儿园、幼托班等学前教育设施,完善相关功能的服务半径,方便社区居民。

(20)养老、托育等专项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引入社会资本的养老、托育服务,着力解决“一老一小”的民生问题,扩大面向广大普通家庭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普惠性服务供给。引进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对有助餐、配送餐刚性需求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相关服务。新建或改造提升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补全社区自身运行功能,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4.拆改结合改造:可对部分或全部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并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片区)的养老、托幼、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片区联动改造,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周边高度关联的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项目,坚持去房地产化,原则上居民回迁率不低于60%。改建、新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基本服务功能,构建完整居住社区,打造“15分钟生活圈”。

(三)改造工作流程

1.编制规划建立项目库

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房屋安全状况、小区区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改造类型。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应与规划有效对接同步实施,优先对存在C级、D级危险房屋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市旧改办牵头对全市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相关街道、社区配合开展调查,充分吸收居民改造意愿,调查信息汇总后经相关社区、街道确认后纳入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内容包括小区的具体范围、栋数、户数、违法建设等基本信息及十四五期间的初步实施计划,原则上后续要求改造的老旧小区从基础数据库内选择。

2.确定年度改造计划

社区调查拟改造小区居民是否同意改造,并以菜单式改造调查表对拟改造小区居民进行拟改造内容调查,要求调查范围至少覆盖2/3户数以上,最后统计相关改造需求并结合小区现有环境及短板确定初步改造方案。街道汇总社区改造需求并确定下一年度改造小区,每年5月上旬前,由街道组织在改造小区范围内对改造模式、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5月底前由街道向市旧改办报送下一年度的改造小区清单,包括每个小区的改造模式、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等内容。

市旧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街道提出的改造需求组织评审,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

3.改造项目实施

方案设计及审查。市建设局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查等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开展不少于2次社区居民意见征求,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完善方案内容。弱电、强电、供水、供气、消防、安防、路灯、绿化、垃圾分类、充电设施等相关专营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明确各自实施的内容,并对相关工作内容融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意见。由街道牵头,综合执法、自规、建设等部门配合开展违法建设摸底调查,普及违法建设拆除后的改造形式,并充分听取民意,作为改造方案意见,为后期顺利开展拆除工作做好准备。在方案设计末期,由街道组织在改造小区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方案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形成初步设计成果稿及概算书。

项目招投标。市城投集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委托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考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殊性,经批准可采用EPC模式招标。

项目实施。施工单位进场前,由社区召集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通报施工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并对施工内容上墙公示。结合工程进度及施工要求,由街道牵头,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实施,旧改办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问题及时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保障。

项目监管。市旧改办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城投集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探索居民代表监督工作制度,有条件的社区可成立居民代表监督小组,参与实施过程监督协调,充分听取居民反映的整改意见,做好监管工作。

4.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

根据计划申报阶段的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内容,对居民意愿强烈、具备相应条件的老旧小区,街道牵头成立业委会,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完善小区日常维护及管理,实现良性循环,维持长效管理。其他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制定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从全市抽调专职工作人员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同时各街道落实专人专职从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市财政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给予一定保障,城投集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

原则上居民应出资参与改造提升工作,有条件的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个人或单位捐资等渠道落实。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支持对部分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配套服务用房。可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国有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使用,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协商、监督、评议等方面的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真正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发挥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社(小)区公约、章程,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确定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鼓励以街道为单位,成立或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的有偿服务。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建立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日常监管。

(四)健全监督机制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3

王国平书记就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尽快启动,要把物业改善工程看作继庭院改善工程、危旧房改善工程、背街小巷改善工程之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为杭州老百姓又一件家门口的民心工程、事实工程。5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争取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现 “八有”要求。计划到2011年末基本实现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并建立起“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我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2009年度西湖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项目计划。首批物改小区涉及6个街镇10个社区,共计11个老旧小区共326幢房屋,惠及居民12198户,同时区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381万用于相应资金配套。7月,区委、区政府组建了西湖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8月,全区召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场会,下发了《西湖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并与相关街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同时,区委、区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全力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启动之年的工作。2009年,我们涌现出九莲新村、东山弄小区、沿山河新村等这些具有代表意义的小区,为我们西湖区的物改工程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出了具有西湖特色的物改工作道路,为今后的物改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年来,我们坚持业主参与原则,以“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为工作理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解决启动难的问题。

物改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在工程推进过程中,落实“四问四权”是我们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我区物改工程推进至今,已发放各类选票、意见书约8000余份。社区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宣传解释物改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优惠政策。可以说,物改工程能顺利启动并不断推进,和我区扎实的“四问四权”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在落实“四问四权”的工作中,我区坚持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见,关注少部份群众利益,以社区和谐稳定发展为宗旨,切实维护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009年,我们坚持安全服务原则,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保障社区居民安全为工作理念,对物改小区的硬件进行合理增配。

我们坚持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完善老旧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结合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与居民的选择,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增补硬件配置。对09年度实行硬件增补工程的老旧小区,多以群众最为关心的电子防盗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为主要增补项目,辅助以自行车棚、公共照明,小区内示标志进行建设,共计安排投入606万余元,组织对东山、九莲、沿山河、新星四个小区的设施进行改善建设。目前相关招投标工作均已完成,部分已开始施工。合计将新增安装400余扇电子防盗门,50余只监控探头,增补300余处消防设施,同时,对近50幢建造年代早、尚未进行整治的房屋进行楼道粉刷、雨污水管改造、化粪池清理、地名标识牌制作等建设工程。

 

2009年,我们坚持以落实保障为原则,以切实落实优惠政策为工作理念,为老旧小区补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解决“有房办事”的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老旧小区物管用房配置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区根据各物改小区的区域面积、房屋数量等各项指标进行合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09年度对我区10个物改小区投入2730余万元,购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共计1247.76平方。面积最大的物改小区新增约247平方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最小的物改小区也新增约80平方物管用房。平均每个小区购置2套房屋约124平方物业管理用房,以解决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无办公用房的现状,满足未来社区开展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办公需求。

 

2009年,我们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注重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理论指导与培训、关注弱势群体,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我们以社区为单位,按实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区域面积设置物业专管员岗位补贴。以5万方3岗位,每增加3万方增加一名物管专员为计算方式。09年度我区共设置物业专管员44人次,专项补贴经费达132万元。同时,组织相关社区参加市局主办的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对社区物业专管员进行物业管理理论培训,指导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社区与物业企业的学习交流,切实提高社区的物业管理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为日后社区开展长效管理工作提供可学习借鉴的途径。我们同样关注我区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在推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后的增加生活成本。目前,对09年度我区物改的11个项目中的87户困难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减免政策,其物业管理费将从改善资金中专项拔付。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4

(一)安置房建设全力推进

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书记、区长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工作,对于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涉及全局性的问题,现场调研、亲自督办、亲自安排、亲自协调。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区棚改指挥部起草下发了《XX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的几点意见》,对棚改和安置房建设过程存在的遗留问题、手续办理问题、过渡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明确了实施主体,提出了指导意见,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

三是建立周例会推进机制。调整了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工作专班,对政府交办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要求。

四是后疫情时代,负重前行。受疫情影响,所以计划交房时间不同程度出现延期。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区委、区政府加强了领导力量,明确尚红伟书记牵头重点突破四证手续办理存在问题,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

(二)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纷呈

全区老旧小区共559个,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515个,2001-2005年建成的44个。首批列入2019年XX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共有108个,涉及户数12791户,楼栋数442栋,建筑面积131.26万平方米。目前108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进入验收阶段。2020年我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124个,涉及居民13033户,楼栋数407栋,建筑面积159.365万平方米,目前全部完工的小区23个,总工量达到50%以上的小区101个。我区老旧小区未来五年改造计划是2021年改造143个,2022年改造76个,2023年64个,2024年30个,2025年14个。

1、高点定位、强力推进。一是成立高规格指挥部。书记、区长分任政委和指挥长。二是划分“五个战区”。以城区5个办事处为作战单元,28名处级干部下沉街道,协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三是强化指导督导。区指挥部办公室全程督导指导,纪委监委全程跟踪问效。四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日通报、周例会、月点评工作推进机制。

2、党建引领,聚力合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我区创新开展了“党建零距离初心课堂”活动。一是组织发动群众。“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正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前两期旧改中,共召开征求群众意见会690场次,吸纳群众意见430条次。二是争取旧改资金。先后争取到小区64个主管单位资金627.3万元、61家民营企业5200万元,群众集资262万元。三是监督质量进度。与专业监理相结合,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质量速度群众更放心。

3、尊重民意,靶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为民所谋、民之所向。通过改造取得了以下效果:一是改善了环境。经过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居民普遍反映环境优美了。二是锻炼了干部。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们的“六个平台”,凝聚了全区100多家单位,深入小区开展共建共治活动,解决了无人办事的问题。三是凝聚了合力。通过搭建的“六个平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党群议事会、社区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小区产权单位和社区居民多方力量参与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四是转变了作风。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改造建议,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素质,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转变了工作作风。五是赢得了民心。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们积极听取群众的改造建议,最大程度遵循群众意愿,群众对改造效果纷纷称赞。

4、改管结合,持续长效。旧改重在改好,要在管好,贵在长效。我们在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上下功夫,主要抓四点:第一,以“三个全覆盖”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分别采取成熟物业提升管理、低水平物业完善管理、没有物业选聘管理、不具备条件物业联合管理等形式,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第二,以资源要素整合延伸公共服务。整合组织、住建、民政、社区建设管理等部门力量,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舒心的服务。第三,以制度机制推动持久管理。把各级领导和部门参与旧改的绩效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旧改工作打造成硬任务。第四,以人才补充接续队伍建设。区里把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联络组、志愿服务站延伸到小区,常态化参与小区服务治理;组织部门每年选派区直各单位机关干部和优秀大学生到社区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积极参与“铁拳治污”联合执法、中心城区裸土治理、渣土车专项整治、散乱污动态“清零”等专项行动,全区优良天数达260天,较去年增加59天,PM10、PM2.5浓度分别降至78微克和50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全年PM10有4个月、PM2.5有5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9至11月XX连续三个月空气指数排名前五。

一是完善“三员”管理制度。全区99个在建施工工地全部完善了“三员”管理制度,凡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长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绿化、道路、人防工程,中标价1000万以上的水利项目,均纳入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范畴。二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三是细化了控尘标准,加强督导检查。我局对辖区内扬尘污染源进行全覆盖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

(四)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20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共出动1200人次,检查99个项目,发现隐患613余项,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50份,全区建筑企业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160余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区99个在建施工工地全部建立安全主体责任承包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五)危房改造助推脱贫攻坚

1、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自建房疑似危房全面鉴定,共鉴定疑似危房300余户,为确保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有保障,经排查、上报、鉴定、甄别,今年我区对18户鉴定为C级或D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全部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由各涉农办事处具体落实改造。截至目前18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区财政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5.2万元。

2、六改一增工作。2020年我区扎实开展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改一增活动,改造内容包括:改院、改厨、改厕、改门窗、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增添或更新简单家具。2020年我区六改一增共改造244户,分二批进行改造,其中第一批城南38户、城北办56户、金海办32户、华耀城办21户,第二批城南29户、城北办40户、金海办28户。截止目前,第一批147户、第二批97户,全区总投资627万余元。目前,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

(六)民生事业稳妥实施。

1、幼儿园专项治理目标完成。全区需要进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对共有14所,现已全部销号。

2、小街小巷改造积极推进。今年以来,已维修背街小巷路灯170盏次,更换窨井盖100多处,有效改善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3、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目前,我区已发放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6户,7人,2016元。第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6户,7人,2016元,合计12户,14人,4032元,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8户,11人,3168元。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工作正在申报中。

4.信访维稳有效推进。共接待来电来访400余人次,办理信访答复及回复省长热线、市长热线、网民留言等共160余件,回复率100%。

(七)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1.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和局领导班子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学习和政治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纳入日常工作。2.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抓好以党纪党规为重点内容的纪律教育,建章立制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3.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关键中的关键,能做到坚持“四个服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带头勤政廉政,带头树好标杆。

二、存在哪些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方面

1、安置区项目手续办理:7个棚改安置区项目共22个地块,9个地块(贾鲁嘉苑ABCD、高尚嘉苑、金海A、荷花新城BCD)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其他项目手续因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需调整控规,规划土地等手续未完善。

2、因征迁资金未能全部到位,部分安置房建设用地补偿缓慢,严重影响了安置房整体建设进度。如:金海嘉苑,中州嘉苑等,至今仍有部分征地款未到补偿到位。

3、部分安置房建设资金和土地出让金暂未着落。如:中州嘉苑和荷花新城项目建设资金未完全落实。安置区地块土地出让挂牌,需筹集资金摘牌。

(二)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小配房拆除问题:因小配房、违建未拆除影响施工的老旧小区有67个,待拆除小配房41115平方米。其中,七一办24个,待拆除小配房18950平方米;陈州办19个,待拆除小配房14015平方米;小桥办2个,待拆除小配房1610平方米;荷花办22个,待拆除小配房6540平方米。

(三)住房保障工作

1、由于信息不能共享、社区不能及时了解申报户相关信息,部分居民又不愿提供真实信息。从而造成申报信息不实,造成补贴发放不及时。

2、工作任务繁琐,人员少,工作有时不够细致入微。

3、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由于残疾人较多(尤其是智力残疾),管理相对比较困难。

三、2021年的工作谋划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1、尽快协调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确保后期建设工作不受影响;

2、区国有平台公司加大和部分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力度,尽量使已经申报的项目得到更多的授信;

3、进一步解放思想,用足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可能的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让被征迁群众及早住进安置房。

4、督促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确保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完成今年的交房任务,让2017年以来的被征迁群众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兑现政府承诺。同时,加快推进剩余安置房的建设任务,为后期旧城改造项目的征迁提供充足优质的房源,以保证群众不再因为征迁工作而影响居住和生活。

(二)老旧小区

1、做好路与院的融合。今年根据发改部门的要求对申报2021年老旧小区的申报进行了调整本着就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硬化绿化与小区楼院内的改造内容综合设计,经过反复实地调研重点对七一路沿线、文明路沿线打造符合周口文化的街区融合示范点,真正做到小区内外同步提升,同步改善,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彻底改善居住环境,达到净化、亮化、美化的效果,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

2、成立物业管理机构。由于我区为老城区为主,小区居多,特别是2000年以前的老小区较多,现引入物业公司进行托管,2001年有的商业住宅有物业入住,但现在没有一个同一系统的管理,在区统一活动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物业属地管理的原则,住建局室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该职权方便和市住建局对接。做好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3、科学规划我区停车场的建设。按照豫百城提质【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停车场数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综合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的密度、人口数量、小区面积、道路及车流量等相关要素,合理增加增建停车场的数量,科学布局,解决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私占消防通道问题,改善群众出行不便、停车难的现状。

4、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危房问题。我区已排查出危房100处并进行危房等级鉴定,按照A级B级安全、C级加固、D级拆除原则分类处理。按以下两大类五种情况进行处置。

楼房问题:

拆除后可原址重建的有6处,其中荷花4处(电厂南院、棉纺小区、印染厂、家属院、农行南家属院含隔壁农行学校)七一2处(装卸公司、商业储运公司)

拆除后可建停车场、街边游园、健身广场及公厕共有21处其中荷花4处、陈州9处、七一3处、小桥2处、人和3处.

拆除后由于位置特殊无法利用的有9处,其中荷花1处、陈州2处、小桥2处、人和3处、金海1处。

荷花办事处外运公司家属院土地已出让。

自建房问题:

自建房共计63处,其中39处类似危房,24处社区人员因居民自行翻修或达不到鉴定标准已删除

问题:新成立物业股,鉴于时下督查物业费用收取,需要抽调人员6名。

建议:可以原址重建部分引入社会资本金,以基准地价进行摘牌挂,对拆除的居住在危楼的居民进行集中安置;

自建房有翻新能力的统一有办事处申请办理手续,贫困群体能否进行适当补贴翻建。

(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在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配合省市住建部门及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我区建筑工地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努力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向好发展。向全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督查力度,继续组织全区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治理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环保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以此来提高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水平,带动全区所有施工工地落实区政府确定的治理大气、控制扬尘污染的各阶段目标,开创全区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的新局面。

(五)住房保障工作

我们要在今年工作基础上,和各部门保持好联系,做到申报人家庭信息共享。继续到社区、办事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为把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这一民生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使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舒心。

(六)危房改造工作

1、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区住建局、各涉农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对XX四类重点对象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出现的危房,依据政策应改尽改,确保XX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

2、巩固改造成果。区住建局将与各涉农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对已改房屋定期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巩固危改成果。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5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创新社会管理示范区工作,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为标准,继续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着力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多方协调的老旧住宅区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行政部门职能管理强化、公用事业单位专业服务到位、业主自我管理服务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稳定和完善物业服务,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立足社区,长效管理”的工作方针,以“稳定覆盖率,扩大参与率,提高收费率,提升满意率”(简称“四率”)为目标,在全区94个社区的老旧住宅区继续推进“路面平、管道畅、楼道亮、环境美”综合整治工程,扩大社会各界参与面,引导市民群众转变物业消费观念,逐步推进市场化有偿物业服务,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基本实现“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绿化养护、有设施维护”(简称“五有”),促进服务质量和收费率稳步提高,努力提升社会和市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实现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标准及内容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制定“四率”、“五有”两项工作标准,明确所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一)“四率”工作标准

1、稳定覆盖率。全区94个目标社区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覆盖率保持100%。

2、扩大参与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房管所参与社区物业服务的共建,扩大与社区结对帮扶,对口支持准专业化物业服务模式的社区帮扶面达50%。

3、提高收费率。全区94个目标社区的老旧住宅区100%启动物业服务收费,每个街道有50%以上的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率超过30%。

4、提升满意率。社区居民群众对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满意率不得低于60%。

(二)“五有”工作标准

1、每个社区要按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暂时不能配置或配置面积未达标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或与社区服务中心共用等方法过渡。

2、完善公共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基础服务,完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方法,建立管理无空档、服务有标准、办事有时限、投诉有反馈的物业服务运作机制,使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三)工作内容

1、继续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围绕“路面平,管道畅,楼道亮,环境美”的整治目标,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年各社区综合整治的情况,抓紧制定、落实好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道路整修、排水管网改造、绿化补植、违章建筑拆除、楼道粉刷、安装楼道灯、管线序化等环境改造工程。

2、继续做好配建和完善物业服务必备的设施设备。继续完善小区监控设施,配建值班岗亭(房),增设和改造停车场所,设置交通标识,三无水箱的整治,不断完善老旧住宅区的公共设施配套。

3、大力宣传《市物业管理条例》,积极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物业服务区域,要加强对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工作的指导,每个社区必须完成1-2个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并逐步全面推行,进一步规范业主自我管理行为。

4、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老旧住宅区实际和业主(居民)需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各项服务承诺,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服务人员、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和投诉监督服务电话,接受广大业主(居民)监督;落实负责人接待制度,每周定期接待业主(居民)来访,及时了解业主(居民)需求,从细节入手,改进日常服务,促进收费率稳步上升,提高业主(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5、完善区、街、社区三级房屋及设施设备应急维修平台。在资金投入、业务指导、设施设备添置等方面要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全天候、全覆盖的应急维修服务网络。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对应工作职责,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实行值守工作制,方便居民报修,解决突发问题。

(1)依托区房地公司建立区级应急维修中心,进一步细化应急维修预案,并按预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好维修、抢险力量和设备,要具有随时处理辖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街道、社区应急维修服务机构无法解决的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应急维修、抢修问题的准备和能力。

(2)要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街道应急维修服务中心,主要解决辖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中、小型房屋应急维修、抢修问题。

(3)各社区要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设立应急报修窗口,组织辖区物业服务机构(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社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小型房屋应急维修、抢修,并及时调查上报;组织协调相关业主按有关规定落实维修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保持资金稳定投入

整治资金以市、区两级财政拨款为引导,相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单位适当投入为补充、受益业主(居民)交纳物业服务费为基础,全方位筹措资金。

1、区政府安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区财政按照推进物业服务的目标社区数(每个社区20万元)对各街道安排资金,主要用于老旧住宅区的路面、管道、楼道、环境的整治,以及房屋本体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各街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并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对属于路面、管道、绿化、无主水箱整治等专项工程项目由街道集中申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各职能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区民政、建设、水务、城管、园林、房地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合理地安排使用相关资金,配合各街道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

3、动员和鼓励辖区单位投入资金支持继续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社会单位采取自愿方式捐助部分资金支持社区环境改造;在已实施老旧住宅区准物业服务的区域内,公共路面停车、停车棚、广告设置及公共部位的经营性收入应作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专项经费,以弥补日常经费的不足;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发动受益业主自行筹集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完善,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业主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多途径资金筹集渠道。

4、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保证。

5、区财政滚存安排100万元用于建立区级应急维修中心的专项资金。

6、区财政安排对考评达标的社区按3万元的标准(合计282万元)给予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达标社区自助物业机构运营。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1、启动税收减免和财政专项补助政策。区地税局和区财政局根据《关于对从事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单位和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及财政专项补助的实施意见》(房发[]197号)规定,全面启动优惠政策实施,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机构了解、掌握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办理程序,帮助社区物业服务机构解决好收费票据和税款返还问题,实现物业服务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建立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区房管局和区物价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房规[]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区物价局应会同区房管局根据物业服务基本标准,结合本区实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内容以及业主(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分级分类制定指导标准,方便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居民)以“菜单式”方式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建立起平等协商、按价付费的物业服务收费新机制,让业主(居民)明明白白缴费。

(三)建立协作共管机制

1、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共管作用。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继续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相关工作,形成良好的协作共管机制。

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坚持定期例会、信息和检查督导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贯彻学习《市物业管理条例》为主线,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的培训,掀起一轮学习、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高潮,发挥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老旧住宅区综合管理工作力度,发挥专业优势,整合力量和管理资源,深入社区做好指导和服务,合力维护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发展。

2、强化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职能作用。按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物业管理的专职机构,并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给予保障。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设一名专职物业管理员,实行统一的挂牌、公示制度,设立物业服务热线电话,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可采取与专业单位或个人合作的方式)和必要的工具设备,为正常开展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条件。此外,街道办事处应会同区房管局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做好新、老旧住宅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引导业主选举知法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完善新、老旧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体系,促进业主有序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诉求畅通机制,协调解决好新、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调动行业协会的指导帮扶作用。针对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水平和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区房管局要积极加强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分会的联动,制定实施方案,实行“点对点”帮扶责任制,启动项目负责人和操作层员工分类培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统一培训的方式,从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服务理念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服务技能。在去年试行物业服务企业与街道社区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全面发动协会会员企业联系社区,进行点到点的帮扶。同时,扩大帮扶面,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旧住宅区的特点和物业服务实际,帮助编制工作规划,拟定服务方案,制定管理制度,设计运作模式,并组织到专业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一对一”跟班实习,以提高老旧住宅区整体物业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按照“区街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责任机制。区人民政府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范围。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考核验收标准和表彰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验收标准和表彰办法,年底组织考核验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部门、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抓好资金筹措,强化监督管理。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审定整治工作项目,区财政局依据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对编报的预算审定后在市区配比额度内安排资金,根据工作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各实施单位应本着严格管理、精打细算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坚持群众路线,在确定整治方案和资金预算前,应组织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公示整治方案,保障用实用好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时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坚持突出重点,实施“软”“硬”共建。结合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实际,“锁定重点区域,确定重点目标,打造特色亮点”,以点带面,实施全面推进。在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服务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物业服务,实现建管并举。

老旧小区指导意见范文6

关键词:废旧物品;利用改造;环保意识

平时,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将使用过的瓶子、罐子、盒子等废旧物当成垃圾,予以丢弃。由此,我们设想:不如从“废旧材料”入手,对幼儿实施美化环境能力的教育?

一、用“废品”美化环境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幼儿的发展是与周围环境主动积极地相互作用的结果。怎样使我园的环境创设有利于引发和支持幼儿主动获得有益的经验?怎样让环境创设真正对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发挥作用呢?怎样让环境创设渗透于课程和教学中呢?带着这个问题,课题组教师根据主题活动内容和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充分挖掘环境创设中的教育因素,将环境育人的思想蕴含在环境创设的过程中。紧紧把握利用废旧材料让幼儿积极参与的原则,引导幼儿发表见解、提出主题、参与实践,让幼儿从环境的观察者变为环境的创设者,使幼儿园的整体环境更具有教育性、艺术性、实用性、参与性、趣味性、创造性等特点,创设主题墙饰,来实践环境与课程、教学、幼儿以及家长之间的多元互动。

如,在班级环境创设当中,有的班级组织幼儿捡落叶,然后挑选、清洗后粘贴成各种各样形状的物体:孔雀、鱼、蝴蝶、小鹿……,再把这些亲手制作的作品用于墙饰布置,形成了一幅有教育意义的墙饰作品《彩叶飘飘》。有的班级组织幼儿收集丝瓜瓤带到幼儿园,进行清洗染色,加工成一块块藕状的吊饰布置在班级,形成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受到孩子们的喜爱。

又如,在廊道环境布置当中,我们利用不同的废旧材料进行创作,每层楼都各有特色。一楼用了废旧的一次性纸杯做成风铃吊饰,一阵风吹来,风铃清脆的响声吸引了幼儿的眼球。二楼我们让幼儿在废旧草席上画上各种各样的画,既美观又有特色,孩子们也非常有成就感。三楼我们发动全园的幼儿收集废布,用废布进行布艺粘贴,将废旧材料用到极致。

二、用“材料”开展活动

幼儿园教学活动是幼儿园最基本的工作,如何在教学活动当中渗透该课题的理论、研究内容,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全体课题组成员经过讨论,形成了一系列的教学方案,把课题的研究有机地渗透在幼儿园各领域的教学当中。如高英老师在开展大班“看谁喷得远”科学教学活动当中,组织幼儿收集废旧饮料瓶进行探索,幼儿通过材料玩中学、学中玩,得到了“看谁喷得远”的结论,进一步调动了幼儿爱科学的探索积极性,让材料活起来,让幼儿活起来。中班的周爱琴老师为了上好“小蝌蚪找妈妈”这节语言活动,利用废泡沫、磁铁、废塑料和吸管制作了教具,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小蝌蚪在池塘里游来游去找妈妈的过程,使幼儿很快理解了故事内容。这件废旧材料制作的教具幼儿特别感兴趣,参加仪征市教玩具展评获得一等奖,参加扬州市教玩具展评获扬州市二等奖。

我们不但在教学活动中提倡废旧材料的运用,还让废旧材料为我们的主题教学服务。如大班在开展《七彩世界》主题活动中,利用身边一些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包装袋、塑料袋、装饰品、旧花布等废旧材料,经过老师和幼儿精心的设计与巧妙的结合,制作成了“七彩光”“七彩树”“七彩花”;与幼儿收集一些平时最常见的瓜子壳、花生壳、开心果壳等废旧材料,与幼儿一起制作成“七彩花瓶”。主题活动中幼儿看见了一幅美丽的七彩世界,都赞叹:“原来这些‘垃圾’还有这么大的用处啊!”这样的做法,既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污染,又培养了教师、幼儿的创新精神,提高了幼儿的动手操作能力。每一个主题墙饰的创设,不仅是课程内容的体现、教学活动的反映,更是幼儿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三、用“创作”发展能力

活动区是幼儿园环境创设的一种方式,它为幼儿在区域活动操作中自主学习提供了条件,也是教师实行活动区教学的重要前提。教师实施区域活动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活动区域环境的创设,取决于材料的投放。《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工艺品等来美化自己的生活或开展其他的活动。为此,我们每个班级充分利用废旧材料、自然物开展了“大排档”“娃娃家”“数学区”“超市”“菜场”“蛋糕房”等区域游戏活动。无论哪个区,我们都或多或少地投放废旧物品,并随时撤换和调整材料,因这些自然物和废旧物品品种多,操作性强,并且是幼儿亲自收集的,所以其更会珍惜。幼儿在区角活动中,每个幼儿都能根据自己的意愿、爱好和能力制作自己喜欢并需要的作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探索、尝试,使各自的能力水平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挥。

户外活动是幼儿最喜爱的活动之一。我园的体育器械琳琅满目,如城堡滑梯、转椅、荡船、攀登架、蹦蹦床等,它吸引了许多幼儿参与,但玩法单一,且活动时,又显得人多器材少,要排队等待,影响到幼儿活动的情绪,兴趣也就低落了。为了丰富幼儿活动的内容,节约幼儿园在器械方面的开支,我们因地制宜,充分搜集废旧物品自制各种户外体育器械。如,有竹子制作的高跷;有用“王老吉”饮料瓶做成的梅花桩;有用旧袜子做成的流星球;把可口可乐瓶制作成保龄球;……这些器材深受孩子们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