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例6篇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日趋完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基本要求

在“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等四个原则基础上,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照《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赣建城〔2020〕11号)的规定,对水电路气等改造内容实行菜单式管理,不断完善城区老旧小区基础。

二是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保障我县城镇居民住房安居新的有效途径,立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听取群众需求,引导并凝聚居民共识,加强改造施工质量管理,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三是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老旧小区建筑屋顶环境、户外凸出式“防盗网”、架空线缆“线乱拉”“蜘蛛网”等进行综合整治,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提升城区的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和谐文明程度。

四是与生态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相结合。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积极探索推行海绵化生态改造,对接古城保护建设,加快下西坊、城内街、永叔路等古城区域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环境风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融入人文元素,建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人文小区。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工作范围。按照上级规定,将城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年度计划任务。年内完成上级下达2019年199户任务的扫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2020年67个老旧小区2643户居民的改造。其中:2020年67个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要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验收。

(三)改造标准分类。对城区列入上级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按完善型小区、功能型小区、综合型小区三种类型进行推进。

1.完善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较小、不成片区、基本配套设施不全或老旧的零散住宅、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主要实施常规基础性改造,包括老旧小区中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水、电、气、路、网等市政配套设施的维修完善,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等工作。

2.功能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中等、集中连片、有一定改造空间的小区。在完善基本市政配套的基础上,回应群众关切,在改造中建设一些公共服务功能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物业用房等。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加装电梯等工作。

3.综合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较大、空间利用广、功能辐射强的小区。通过集中整合,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建设“完整社区”,即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提升小区环境,包括完善党建活动场所、社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加装电梯、绿化景观提升、特色文化塑造和公益广告栏设置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部由县住建局作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施工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由古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分片组织实施。

四、改造内容

围绕“改造基础设施、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优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实施提升改造,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提升各类服务配套。结合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有关要求和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完善型小区、功能型小区、综合型小区的必选和自选改造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

一是改造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市政道路、区间道路、环卫设施、消防设施、雨污管网等9类工程。将供水一户一表和弱电下地、架空线缆规整的工程费用列入改造费用。充电桩在设计中预留好位置、管线,其土建费用可列入改造费用,由业主自行向社会选聘服务机构。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小街小巷、公共交通、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讯、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酌情纳入改造范围。

二是改观小区面貌。具体包括违建拆除、环境整治、围墙和大门、路灯照明、门禁监控系统、宣传栏、停车管理系统整治等8类工程。违章搭建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小区原产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进行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的,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组织拆除。各小区改造开工前,先行启动违章搭建和户外防盗网改建,并确保整条路段的房屋防盗网形式统一,临街面一侧的防盗网整齐美观。

三是改善房屋功能。具体包括立面、屋面修缮、楼道修缮、烟道改造、排水管道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6类工程。建筑四周没有滴水线的增加滴水线,防止后期墙体发霉。平屋面统一实施坡屋面改造。破损严重的建筑外立面统一进行粉刷维修。

四是改优居住环境。具体包括适老设施、绿化环境、文体休闲、公共服务、加装电梯等5类工程。居民意愿强烈的小区可自行申报加装电梯,县财政以每台电梯补贴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补助居民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自主组织实施。

五、改造造价控制

对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和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要重点打造的小区、片区、古城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实行分类控制造价管理。其中:

1.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以“固定单价、控制总价”模式进行推进。具体以实施前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旧改办)现场勘查确定的基础性改造内容为主,按照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项目总价。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造价,确需增加改造项目的,经小区居民申请,乡镇社区和县旧改办核定,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按程序组织增加项目的施工。

2.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重点打造的示范小区、片区,先编制并审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全套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并报财政评审后,以“一个项目一个建设方案”的形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确需调整工程造价的,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3.古城保护建设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由古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古城改造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4.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对施工图纸设计考虑不周全,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出现增减变化的,先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按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增减。

六、改造程序

(一)征集改造需求。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各老旧小区进行现场勘察,组织调查摸底,掌握存在问题,了解居民对改造的需求,明确改造内容项目,采集工程量数据。结合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每个老旧小区、每栋改造房屋均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二)保全基础资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直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纳入改造的各老旧小区进行摄影摄像,保全保存好各小区改造前后的现场照片及影像等基础资料。

(三)设计改造方案。委托专业设计团队设计改造方案(其中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改造方案可以适当简化),改造方案需征求小区居民和乡镇社区干部意见。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查后,由乡镇社区、县住建局或相关部门组织在现场公示。小区动工改造前正式设计方案要向居民或居民代表说明。

(四)确定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推进,经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属于规模较小、不成片区的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可就近组合、集中捆绑打包成若干个项目依法依规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先行施工。对没有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项目,可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直接发包或简易程序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供水管网改造和弱电线缆规整等专营性项目,为便于管线改造过程中的交割对接协调,可按照“专业人员做专业事”的原则,分别依法依规单独直接委托县供水公司或县内专业管线安装企业施工。

(五)竣工验收决算。各老旧小区改造完工后,由县旧改办牵头,会同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住建、发改、财政、审计、城管等部门和社区、小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进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并由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牵头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相关部门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及时报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

(六)规范后续管理。乡镇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积极推动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或者从居住在小区中的党员、公职人员中推选代表成立相应的业主自治组织,确实无法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社区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要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方式保障小区改造后有人牵头管理,并鼓励居民引入专业物业管理,防止出现前改后乱、改造与管理脱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一个、管好一个”,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动群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高度关注的重点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社区要对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借力于民。镇和所属各社区要发挥老旧小区改造“主力军”作用,要扎实做好改造过程的动员稳控、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居民阻工行为,要会同小区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小区居民中党员、公职人员的作用,小区党员、公职人员要成立“党员公职人员先锋模范队”,带头先拆先改违章搭建和户外防盗网。

(二)加强资料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县住建局和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在改造过程中要按进度留存改造影像资料,要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对照改造内容,及时掌握改造进度。要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参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改造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县城建档案馆归档保管。

(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推进效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大小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压缩项目立项、财政评审、招标核准时间,缩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建及招标流程。对没有新建工程的改造项目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小型地下隐蔽增加工程,可简化报批程序,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由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人员会同工程监理灵活处置并签证记录。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落实工程监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社区、居民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加强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到岗检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保质保量按期有序完成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五)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决算审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为后期验收审计打下基础。要依法依规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县旧改办、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并参与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时组织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镇、住建、城管、发改、财政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调度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县旧改办),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日常推进调度和信息上报审查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做好工作对接和落实。

县住建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单位选定工作,作为所有小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做好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工作协调衔接;做好所有小区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社区对改造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拆除清理;派员跟踪指导老旧小区雨污水管道和户外防盗网改造、环卫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指导、规划投诉解释;做好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镇政府: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帮助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自治组织;组织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矛盾化解,做好小区拆违拆临、拆改防盗网的社会稳控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项目立项批复、施工招标核准,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资金申报,参与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政资金和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资金申报,做好项目财政评审、资金拨付,参与验收等工作。

县房管局:参与直管公房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参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求整理档案。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参与验收。

县委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及氛围营造,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乱排油烟等环境整治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自治工作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社会治安,指导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改造和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等工作。

各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做好权属范围内管线的迁移、规整等工作。

各小区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动所管辖小区原产权单位仍住小区党员、干部、职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自治组织,收集报送小区原房屋建筑有关报建验收证明材料,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宣传动员、矛盾化解、调查摸底、社会稳控等工作。

(三)拓宽资金渠道。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小区居民、社会资金、原产权单位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各小区居民要求实施超出项目总价的改造内容的,原则上由居民自行出资,具体通过个人出资或社会捐资、物业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小区原产权单位仍存在的,鼓励给予部分资金支持。要开展项目融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广告投放、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光伏发电等收费设施建设,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增值服务开发相结合。公安、民政、教体、供电、供水、燃气等部门要加大上级对口专业设施专项资金的申请,弥补改造资金缺口。

(四)强化财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先由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付,在落实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社会各类资金支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要积极统筹资金,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不足部分和办公经费、设计费、监理费、第三方服务费等“兜底”保障。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2

一、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由街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社事办。

(二)工作任务

1、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切实做好辖区各类物业服务区域的界定工作。

2、强化措施,加大收入,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区居住环境,为推进物业服务积极创造条件。

3、确定老旧住宅区物业运作模式,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实事求是地选择物业服务运作模式。

(1)各社区服务站主办物业服务;

(2)全委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

(3)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自管;

(4)业主自管或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管理,也可实行菜单式服务。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负责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房屋坐落的状况,并认真填写调查、汇总表;

(2)区域内道路、园林等配套状况;

(3)供电、供水、排水设施设备状况;

(4)房屋产权状况;

(5)区域内居民服务需求及经济承受能力;

(6)物防、技防设施状况;

(7)拟划分或界定的物业服务区域及相对应的物业服务类型。

2、机关各相关科室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事办):负责制定我街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服务的协调、指导、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城管办:负责老旧住宅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道路、排水、绿化等设施的改造工作和老旧住宅区内路灯的协调工作;加强老旧住宅区“四害”灭治工作;维修社区内破损道路,加强违章占道、“三乱”整治工作;协调执法队依法拆除老旧住宅区内的批前违建。

综治办:负责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及物防技防的落实。

文化站:负责老旧住宅区公益性健身器材和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文明办:负责指导社区抓好老旧住宅区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老社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财政所:负责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相关资金的落实。

司法所:负责调解老旧住宅区推进物业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

派出所:负责对老旧住宅区的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落实治安联防措施,切实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秩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和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卫生活动的相关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初至4月中旬)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学习传达文件,吃透文件精神。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墙报、广播、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

1、调查房屋及配套设施和居住环境等基础性情况,形成底本资料,建好台帐;

2、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区环境;

3、划分并界定各类物业服务区域;

4、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试点社区和试点小区,我街计划选择2个试点社区作为试点,即古南小区和古雅阳光城小区,古南小区属大型、院落完整、无物业管理的商品房老住宅小区,阳光城小区属单位型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1)试点社区制定试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方案。

(2)在试点小区建立、推行物业服务工作。在界定区域内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大会制度,并讨论通过物业服务工作方案。

(3)落实试点社区、试点小区的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议)或达成《社区物业服务公约》并报区房产局备案。

(4)核准并公示收费标准,启动试点社区和小区的物业服务。

5、在先行启动试点社区的基础上,其它社区应及时借鉴试点社区经验,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使各社区分期分批基本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三)自查阶段(2012年10月初至11月底)

1、对辖区各物业服务单位进行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巩固和提高推进成果。

2、分类规范并统一物业服务单位(机构)各项服务制度运作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机构)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四)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初至12月底)

1、按照区物业管理工作小组制发的达标考核验收标准准备验收资料;

2、接受区物业管理工作小组专班对我街老旧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达标考评验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目标管理。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制度。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3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吉林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及配套设施不完备、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以满足城市居民需要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征求居民意见并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目标,动员群众参与,顺应群众期盼,推动建设新型绿色完整社区。

(二)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以社区为单位,落实“一区一规划”,鼓励打破小区分割,统一设计、改造、管理,集中连片改造,要充分体现小区特点,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对照改造内容,制定改造清单,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三)坚持机制创新,共建共管。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居民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三、任务目标

根据各区前期申报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2021年计划改造全市老旧小区58个,涉及住宅楼433栋、建筑面积267.04万平方米、居民2.9万户。计划4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全面开工,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四、改造内容

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结合城市更新,对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完善和提升。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充分考虑5G网络设施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节能、节水器具推广等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深入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成立推进领导小组,每个改造小区成立指挥部(临时党支部),负责具体推进改造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建局

1.组织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组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投资、内容、规模初审。

3.对改造小区进行调度、督导、协调和不定期抽查。工程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

4.按照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改造后的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协调供热、燃气、供水企业进行管网新装和旧有管网改造升级。

6.对小区下水管网更新改造、小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7.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工作。

8.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

9.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改造的实施主体和后续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内“十四五”改造计划和当年老旧小区的改造计划;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每个小区制定一个改造方案。发挥街道、社区的主导作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入到改造工作中。

2.对改造小区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3.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的立项审批、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工程的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

5.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

(三)市发改委

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各类资金和政策,支持各区通过创新融资方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四)市财政局

与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共同配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筹措市级配套资金;做好资金拨付、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市委组织部

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基层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在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后,积极推行“红心物业”管理模式。

(六)市委宣传部

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惠及百姓民生的重点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先进典型的报道,为改造工作推进营造包容、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七)市教育局

指导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所涉及托幼服务事业及设施的推进和完善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和管理。

(八)市公安局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实施“雪亮”“天网”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九)市民政局

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老旧小区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老旧小区治理模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民政方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指导并配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老旧小区违法建(构)筑物的认定、改造项目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对老旧小区内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查处;指导开展老旧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扩建、新建项目缩短时限和流程,加快审批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落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验收等环节的改革措施。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

监督并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改造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对小区内未经审批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查处;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常态化。

(十二)市文广旅局

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的历史文化挖掘、保护、提升工作,适应群众需要完善文化设施。

(十三)市卫生健康委

指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托育服务设施的布局;支持老旧小区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及相关设施完善工作。

(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做好改造小区内配套建设各种食品店、便利店等监管工作;指导做好加装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十五)市体育局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具体设计方案,对已改造完成小区安装、完善体育健身设施。

(十六)市政数服务局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指导文件,精简审批流程,搭建绿色审批通道,协助加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十七)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协调各通信专营单位配合各区做好小区内线缆改造落地,楼道内线缆入槽等相关工作。

(十八)市供电公司

同步实施小区供电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户外箱变、变压器、线缆、分支箱、楼道内等全部供电设施设备;配合做好管线整理工作。

(十九)市水务集团、各供热公司、各燃气公司

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小区内供水、供热、供气管网的更新改造。

(二十)市城建集团

负责组织在小区内新建地下通讯管廊并负责与各运营商对接做好线缆入廊工作,做好日常管廊的养护管理。

(二十一)吉视传媒、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组织更新老旧线路、拆除废弃设施,组织将室外架空线缆敷设新建地下线缆管廊内,将楼道内线缆敷设进入电缆桥架内。

六、工作步骤

(一)编制改造方案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上级工作要求,每个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片区)要编制一个改造方案,方案应按标准格式编制,包括“编制依据”、“小区(片区)现状调查及分析”、“小区(片区)改造内容及设计”、“组织实施”、“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和“其他”(其他说明的内容)六部分。方案编制应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等理念。

完成时限:2021年3月5日前。

(二)改造方案的联合审查及上报

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组织市发改委、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服务、城市管理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以及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专营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将修改确定的改造方案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旧改办。

完成时限:3月10日前完成审查,3月15日前完成上报。

(三)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拆违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精心准备,加快办理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手续,市、区两级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简化审批事项及流程的相关要求,加快审批和服务。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联合市执法、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摸排改造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数量,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开展违建清理,同步加快完成各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为改造施工创造先决条件。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完成。

(四)组织地下管网改造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与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广播电视专营单位对接,形成管线改造计划,协调城建集团开展地下管廊建设,为管线改造及落地创造条件。各管线专营单位要抓紧完成改造计划制定,落实项目资金,提前做好各项开工准备。

完成时限:5月1日前开工,5月末竣工。

(五)全面组织工程建设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优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各小区全面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控施工材料质量,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环节,确保文明有序施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监督委员会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上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5月末开工、9月末竣工。

(六)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结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确定的建后管理模式,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完成时限:11月末完成竣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全力保障,分管领导要牵头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专人负责、专班推进,按照“图表化、清单化、模板化、机制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条块协作,发挥部门职能,统筹协调解决改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以社区为中心,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业主党员组成的新型党组织模式。在老旧小区改造及推进并建立成效管理机制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健全实施机制。

1.建立健全各方参与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搭建社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建立居民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配合施工、参与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督、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的工作机制。依托改造工程指挥部,推动设计师进社区、小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计划时向老旧小区内的项目倾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运营。

2.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流程图,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制定改造方案,统筹安排各项改造内容,5月底前要完成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报告等前期工作。要科学安排工程时序进度,强化工程实施的协调调度和关键点管理,确保完成主要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做好工程验收移交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3.建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将小区长效管理纳入改造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倡导“施工+物业”改造模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成立改造监督委员会,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四)建立共担机制。

1.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推动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鼓励居民在达成一致共识、资金落实到位、房屋检验合格、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建后管理责任明确的条件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属于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专项补助。

2.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借鉴其他城市优秀经验,做好项目包装,算好专项收益,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债,落实资金保障。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信贷支持。可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以社区为单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相统筹方式,形成片区改造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3.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匹配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按1:1比例补足资金缺口,保证项目的顺利启动和有序推进。

(五)加快改造项目审批。结合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合并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可通过多方联合会商形式明确优化简化改造实施方案审批程序、材料的具体要求,并作为改造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重要街道两侧外立面改造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会商意见中明确,并可在会商意见中明确简化规划许可的其他措施。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告知承诺后,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改造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单位、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验收。近期,市政府将下发具体加快审批的指导意见。

(六)开展引入社会资本可持续发展机制试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广代建制,学习借鉴“劲松模式”及北京“鲁谷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模式(EPC+BOT),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党建引领、完善社会公共管理、物业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原则上每个区要选取一个改造项目开展试点,要选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方案阶段全面介入,做好工作衔接。加大对试点小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在依法依规条件下,采取多种形式,让企业获取合理利益,实现企业投资平衡,达到持续发展目的。

(七)明确管网改造方式。

1.供水、供热、供气改造方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供水、供热、供气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各专营单位按代建合同的约定组织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工程结算的审核、工程款的拨付等,并参与工程验收。工程标准由各专营单位按吉林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确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确定管线位置、回填要求、施工顺序、竣工时间。国家补贴资金到位后,按代建合同约定由区政府拨付给各专营单位,再由专营单位按合同约定拨付给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国家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专营单位自筹解决。工程竣工后,各区将地下管网设施的维护管理权移交给各专营单位,改造后的地下管网设施设备产权按照法定程序向各专营单位移交。要做到应改尽改、一次到位,5年内不得重复改造挖掘。要确保实际改造规模与可研批复规模基本一致,如实际改造规模低于可研批复规模,国家补贴资金按相应比例折减。

2.通讯管线改造方式。授权市城建集团作为地下通讯管道的运营主体,开展地下通讯管道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运营商负责通讯线路改造落地计划的制定、资金落实和组织实施。各运营商可与市城建集团协商签订地下管线委托运营的协议,市城建集团在一定期限内降低管线入廊收费以补偿各运营商的管线改造成本。

(八)实施绩效管理。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项目。市旧改办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日常调度通报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作为重要指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4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迅速行动、合力攻坚,抢时间、抓进度,全面掀起老旧小区改造热潮,为我县开展创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刚才宣读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希望大家主动认领任务,勇于担当作为,为民再创佳绩。下面,就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强调两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老旧小区环境好坏是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镜子,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更是我县“创城”的基础性工作,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2019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西安考察时强调,“老旧小区改造十分必要,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标准要求、改造范围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守初心、担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城市服务设施配套的还不够到位、不够完善,还没有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老旧小区的居民也期盼着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有丰富的文娱活动室、有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能够过上舒心舒服的生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强烈呼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均衡增长、紧凑发展的城市理念,切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盲目铺摊子,不大拆大建,该拆的要拆,不该拆的坚决不能拆。要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提升,从而实现新老城区同步、均衡、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的重要举措。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建设两项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也都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功能的有效措施,做好这两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奋力抢抓此次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把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棚改安置改变现有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精心组织,全力确保老旧小区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老旧小区改造,既要“好看”,更要“好住”。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要求、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部门联动结合起来。教育、卫健、文广旅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实地调查、入户走访,拿出底数清、情况明的改造数据资料,尽快编制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县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要科学确定改造项目区域范围,积极协调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抓紧完善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前期手续;县发改局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县城管局要牵头对改造区域的“六乱”开展集中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要为改造区域内提供用地调整审批;民政、教育、卫健、商务、文广旅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分别做好改造区域养老机构、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商业网点、文体设施的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功能;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负责各自管线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工作,统一规划改造。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既定分工,扎实推进改造工作。

二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城”结合起来。要强化干部带动。各责任部门、党员干部要想在前、干在先,带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好治理工作实干家,种好网格“责任田”,做到随时随地不漏人。要强化媒体联动。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条幅、宣传板等传统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又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让市民关注改造动态、感受改造变化、分享改造成果。要强化评选推动。积极开展最美楼栋、干净小区、文明社区、绿化先进单位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建美好”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群众依法自治结合起来。通过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上的需求,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上的需求,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党委政府工作的宗旨。我们要通过建立文明和谐小区,着力提升群众依法自治水平,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共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管理结合起来。整治改造完成后,要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先改后乱。要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继续推行专业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准物业管理、居委会协调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县委组织部要加强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要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有偿物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物业服务领域公平公正。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5

今天召开全区老旧小区、街巷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克难奋进,推进**年全区城管建设项目的步伐。

老旧小区、街巷整治工作,是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几次书记、区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梅园街道、新街口街道作为先期试点,分别对演武新村小区及周边环境和老虎桥、蓁巷进行了综合整治,效果非常明显,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全区性的综合整治工作闯出了路子。下面,我就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讲三点意见,最后请区委梁书记再给大家作指示。

一、充分认识老旧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开春以来,全区进入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时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国际型人文绿都标志区”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老旧街巷、小区改造,无论是通行能力,还是环境面貌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全区城市整体功能得到很大提升。

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许多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街巷存在的违建多、道不平、路不通、灯不亮、下水道不畅、店招不规范、噪音油烟扰民等问题,在全区各街道都不同程度存在。卫生死角、脏乱差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有的路段和小区问题还相当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与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地位也不相符,与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此,全区上下要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改善城区面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强化城市管理、加强源头建设为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老旧小区、街巷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实现城区面貌的较大改观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为创建“国际型人文绿都标志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今年,全区将一次性整治8个老旧居民小区和16条背街小巷,这也是历年来区城管系统整治任务最重、和整治规模最大的一次活动。到今年9月底,将全面实现各项综合整治目标,打造出一个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适宜创业居住的城区环境。日前,区政府已与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街道的《整治方案》亦已制定完善,全区上下,要按照“突出重点,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1、拆除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近几年我区开展大规模拆违活动,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各类违法建设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此次街巷小区整治,要把拆除违法建设,乱披乱拉乱挂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要结合今年“双拆”任务,彻底进行根治,做到还路于民,还空间、绿地于小区。

2、整治背街小巷和小区周边门头店招。对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周边所有门头店招进行出新改造,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力争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效果,努力提升街巷小区整体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路不平,水不畅、灯不亮”的问题。

3、整治街巷、小区的市容环境。要对街巷、小区地面进行硬化、绿化,对下水道彻底进行治理,对小区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彻底解决街巷、小区,坑洼不平、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问题。要对街巷、小区立面进行美化,彻底消除乱贴、乱画等脏乱差现象。要对居民小区自行车棚统一进行改造,彻底解决乱搭乱建车棚和乱停车现象,还广大居民一个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4、整治居民小区噪音和油烟扰民现象。在居民小区进行铝合金加工和加工油炸食品扰民,是近几年居民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老百姓反复举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复提案和建议,新闻媒体反复曝光,各级领导反复批示,因此这次老旧小区整治要以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花大力气集中解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5、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抓紧实施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日常管理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五位一体”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起条块结合、责权统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依法管理的新机制,打基础,抓基层,促和谐,彻底解决长效管理问题,确保街巷、小区整治效果持之以恒。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街巷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推动经济和社会、生态与人文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因此,我们要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并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工程。

1、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为加强全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条块结合,权责对等,分工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做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主战场和主力军作用,严密制定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把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完成好。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落实例会制度、督查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做好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的同时,积极为街道解决街巷小区整治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2、广泛发动,社会互动。这次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惠及整个社会。要动员和发动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都来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街道、社区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教育引导居民遵守城管法规,自觉维护居住环境的良好秩序,努力构建一个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密切协作、共建共管的良好机制。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范文6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