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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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1

[关键词] 事业单位改革; 必要性; 紧迫性; 发展取向; 路径; 选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4. 063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4- 0104- 02

所谓的事业单位也就是指由国家机关直接主办或者国家出资但交由其他组织举办,专门从事社会的教育、科技、卫生及文化等活动的服务性的组织。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新发展,在实际运行实践中已经开始表现出了种种弊端,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取向及基本的路径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

1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事业单位是重要的社会组织,涉及的面非常广泛,比如包含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等,所以说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运行实践中很多的弊端已经开始暴露,并且成为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所以事业单位的改革不但非常有必要,而且还非常紧迫。① 当前的事业单位主办主体过于单一,并且人员也是臃肿不堪。当前大部分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及医疗机构等都是由政府主办,人员过于膨胀,并且经费来源也基本是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这样就必然会导致缺乏市场竞争的环境,最终制约了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服务质量。② 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非常不畅,经常是职责不分、机构重叠,并且运行实践中行政化严重,很容易导致行政问责机制无法落实执行。③ 事业单位缺乏竞争机制,人才的选拔和流动比较滞缓,很难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事业单位因为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供应经费,所以在资源配置方面就导致了非市场化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垄断性的事业单位更是出现了权利部门化和部门利益化的严重倾向。

2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取向

(1) 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点来进行科学分类,然后根据其特点进行改革,逐步走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及企业化道路。在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将我国事业单位大致分为以下几个大类:① 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并且为政府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可以定性为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② 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并且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没有有偿经营的能力,经费都是由政府承担,所以这个类型的单位都是定义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又可以细分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③ 能运用知识技术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和事物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单位可以定性为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对其改革的目标就应该是将其改革成公益事业法人或者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④ 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并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这类型的单位定性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向适合走企业化。

(2) 事业单位改革要以逐步增强其公共性和自主性为目标。① 一切事业单位的改革都必须朝着增强公共性的方向努力。以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多是围绕政事分开进行的,忽视了事业单位的公共性使命,所以当前必须要改变这一观点。② 事业单位改革还要逐步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这里所说的自主性主要就是指事业单位的独立性与自治性。当前事业单位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行政运行范式已经表现出了种种弊端,虽然我国事业单位也认识到了这种决策和执行一体化体制的缺点,并且也一直努力改革这种体制,但是直到现在我国的政府及事业单位之间仍然难以彻底分开。所以,事业单位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取向就是要继续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

3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

(1) 重新审视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当前事业单位运行绩效不高、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应该归咎于政府职能不明晰。所以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就要重新审视政府的职能,对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其监管的事业单位要明确。另外,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促使事业单位慢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能实现自我约束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运行的独立法人。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事业单位才能具备了真正的发展内在推动力。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发展中还是行政机关通过自己手里的财权及人事权等来干预事业单位发展的现象非常普及,所以事业单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通过改革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体制及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等来将事业单位改革推向深入。

(2) 积极建立和完善能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各种管理制度体系。要想确保事业单位的改革健康发展,就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建设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显得比较滞后。为此,需要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发展和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① 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及成本核算制度,为事业单位能自力更生创造条件。当前的事业单位改革要针对基本事业单位实行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其他比如社会投资及事业政策经营补偿等为辅的制度,同时还要充分集中资金对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而对某些确实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者补偿才能生存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当然最好是能尽量地放开,让这些事业单位能在市场中生存。基于此,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与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可以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投资取向,可以通过定期的核查资产来对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② 要努力在事业单位中逐步开始实施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起更科学合理的财务责任制度。③ 要加强和完善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构建起从各类事业单位实际特点出发,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④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事业单位的特有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对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财务预决算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重组,然后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首先要对我国事业单位根根据自身的具体职能及公益性特点进行科学的分类,这是推进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最为核心的一步。从大体上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行政类事业单位,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三是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对这3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必须要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具体来说,对于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转化为政府机构,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说,因为其财政经费都是全部或者部分来自政府财政,所以可以采取差额拨款的形式,而对于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因其可以自收和自支,所以则完全可以让其直接转化或者重组为独立经营核算的企业。

(4) 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推进,切不可各自为政。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比较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事业单位都是各自为政。各个事业单位部门都是依据的本单位的改革方案进行。比如财政类的事业单位通常只是制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方案,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类事业单位却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制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及养老制度改革方案等等。从国内外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历史来看,这种按照部门职责划分的改革方法和策略因为缺乏整体性,所以非常难真正实现改革的目标,更有甚者还会引起更多的问题。所以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有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然后事业单位的总体改革改革方案要由他们来统一制定,同时对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努力使得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同整体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协调和配套,做到统筹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向着既定目标前进,并且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瑞霞. 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与改革取向[J]. 学习月刊,2008(13).

[2] 朱仁显. 事业单位改革的未来取向[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

[3] 陈婷婷. 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及路径选择[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2

引言

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广东、重庆等地进行试点,并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方案》的试行遭遇了很大阻力,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至少有两点。一是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执行与行政机关相仿的养老待遇制度,《方案》把人数众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方面推向与企业相仿的社会养老领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难免心理失衡,配合积极性不高;二是未执行“增量改革”的办法。破除养老金双轨制,不等同于将待遇高者拉低,与待遇低者齐平,而是应该从制度上使二者衔接。

国内外经验表明,福利刚性原则下,降低养老金水平的这种“减法”不仅会遭遇既得利益群体的极大反弹和抵制,而且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双轨制的形成机制,效果欠佳[1]。2015年国务院颁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以上不足都有所修正,从顶层设计上以破除养老双轨制为前提,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者做统筹考虑,并在人员流动和缴费办法层面进行了明确,体现了改革的大局观。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绕行破题

2008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拟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并且《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本质上就是改革公共服务体制,调整国家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和地位[2]。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划归到行政序列,成为公务员体系;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占事业单位的绝大多数,这部分将划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具有自我盈利能力的经营型事业单位将推向市场,按企业对待。

养老待遇双轨制的话语下,不同类别意味着所占财政拨款的多少,以及各自员工退休后待遇标准的悬殊,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阻力部分是由养老待遇双轨制衍生而来。郭小聪、聂勇浩认为(2011)[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事业单位综合性改革的基础,是事业单位其他体制创新的前提。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财政管理、养老保险等领域的改革,都必须以分类改革作为前提。这种判断基于事业单位内部语境下是成立的,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因性质的不同,各项针对性制度的制定只有将事业单位进行区分后才有意义;然而,从我国建立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远景来看,这种判断又具有一定的局限型,并且,这种判断未对养老待遇双轨制这一现实命题做出回应。

2015年颁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决定》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做统筹考虑,将属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分类问题留待内部解决,一方面,淡化了事业单位人员在《方案》中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一方面,脱离了养老待遇双轨制的窠臼,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因养老待遇双轨制带来阻力不攻而破,反而促进了下一步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职业年金制度化为代表的待遇衔接

《方案》提及了“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人员建立工作人员年金制度”,但并未就具体执行办法进行答复。《决定》中描述“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对职业年金的具体执行办法进行了制度上的说明。《决定》中提及“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并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较为复杂的“中人”,即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所谓“增量改革、平稳过渡”,是指各国在公职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基本遵循“渐进式改革”的原则,避免因为“休克式改革”而造成社会震荡[3]。总结我国在广东五地的养老改革试点教训,借鉴国外养老改革的经验,可见,增量改革有助于稳定心理,减少阻力,实现改革的平稳进行。

待遇衔接还体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个人社保账户缺额问题。《方案》中提及“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决定》中提及“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后者较前者在制度上更加明确,同时,《方案》和《决定》的区别还体现在对“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处理上。《方案》规定,“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决定》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若干规定》来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提供了“延长缴费五年”“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救助途径。《方案》不利于该类员工的稳定,同时也不符合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初衷。《决定》体现了法治精神,并且为这部分人提供了继续获得社会保障的途径。

三、人员流动新规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出发点,除了体现社会公平外,还有促进人员流动的本意。在养老待遇双轨制的语境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者之间的流动极其困难,如九龙治水模式下,档案的派发与接受。《方案》中对三者人员的流动,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执行。《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三者间的流动给出了烦琐的说明,其中涉及机关人员流动到企业时的“一次性补贴”换算问题,还有企业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原养老金保险账户的处理问题。手续的烦琐及养老待遇的悬殊,使人员的流动受阻,这并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人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去的初衷。

《决定》是在打破养老双轨制的前提下对人员流动做出了新规定,由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相同,人员的流动在社会保险层面仅涉及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保账户储存额的转移,较以往方便了许多。并且对转移的额度进行数据上的限制,如“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四、缴费办法统一

《方案》中对养老保险中个人与单位各分担8%和20%的缴费比例提供了缓冲空间,如“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决定》中,删除了带有缓冲性质的描述,将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定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办法的统一,一方面保障了政策执行的效率,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人员流动的顺利,两方面都体现了养老社会保险改革的大局意识。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3

对于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而言,2007年1月1日是一个值得记录的日子。从这一天起,这些事业单位将一一为其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将他们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宣布这一决定的法规,是去年底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市政府124号令――《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其实早在1998年,合肥市就已初步建立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当时只限于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此124号令,合肥市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也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当地开始全面实施。

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就养老保险改革而言,合肥此举,显然比国务院有关文件“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往前更进了一步。

“这只是合肥市政府自己搞的试点。”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其实,在全国范围内,这并不是个案。类似由地方政府主导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早在1992年便陆续展开。目前,除吉林、宁夏、,这样的试点已经遍及全国28个省(区、市),覆盖面呈现扩大的趋势,改革的内容也逐步深化。部分省市甚至已将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两条轨道

从时间上看,较之1991年便开始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实已大大滞后。

中国自1958年起便实行干部和工人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制度并无本质差异。两者均实行单位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由单位直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退休后的待遇差别也微乎其微。

1991年,国务院33号文,启动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驶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轨道。

一个方向――企业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过去数年间,企业职工社保系统每年扩大覆盖率6%,每年递增缴费金额20%,年收支已逾2万亿元,至今发展为覆盖1.75亿人的庞大体系。

另一方向――绝大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仍在原地徘徊。用一位业内资深专家的话说,“现在的事业单位就是以前的企业。”

企业实行养老制度改革前,退休费负担沉重。此外,新老企业之间退休费负担不均衡,矛盾相当突出。一些严重亏损的企业往往无力支付退休费,不得不减发停发养老金,退休人员上访频繁。随着企业养老制度不断完善,这些已成往事的历史镜头,如今却在事业单位频频上演。

一位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这显然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此外,由于单位统筹模式下的余缺无法调剂,单位之间负担苦乐不均,“贫富差距”扩大。效益不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常常难以保证养老金发放。相当数量的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退休金,上访告状时有发生。在个别地区,离退休人员甚至还将当地社保机构推上了被告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还妨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有的单位已开始实行全员聘任制,但现有的退休制度成为制约这些政策落实的瓶颈。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负责人对记者说:“你不能给人退休后保障,就打不了人家的饭碗。”

社会保障专家焦凯平还指出一个问题,“现在最敏感的事情,是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退休待遇悬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数据,1993年时,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距仅为40元,目前大约在600元上下。有关官员估算,总体上看,全国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大约相差一倍。这引起了极大的社会不平衡情绪。

自发试点和全国性方案搁置

据《财经》记者了解,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计划在国内选取数个有代表性的省市区,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试点,但至今未能取得进展。

决策层的改革决心其实早已有之。1991年国务院33号文,便最早传递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信号。这份文件除明确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还特别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在此份文件之后,最初的试点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始。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既不享受财政拨款,也不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退休后的保障几乎完全系于脆弱的单位承诺,因此,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更为迫切。

1993年前后,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文件,开始了局部试点。随后,河南、广西、河北、杭州等也展开相关工作。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一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积累额达78亿元,一些地区的基金积累可保证三至六个月的支付。

全国性的总体改革方案也提上了制订的日程。1997年1月28日,由人事部、财政部起草的《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向国务院呈报。

和各地自发的试点相比较,这显然是一个更为完备的方案。从人事部有关资料的介绍可见,这一方案延续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思路,适用范围则涵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

该方案初步统一了各地的缴费比例,为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按11%的比例做实。

重要的是,方案改革了上个世纪70年代末延续至今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使之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相衔接。关于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方案将养老金结构分为两块,一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的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水平和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保持一致;另一块是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增发的退休津贴。

据了解,当时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的差距并“没有现在这样大”。一位曾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分析,根据方案的设计,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可以衔接。但这一方案最终未能获准执行。

此后,整体改革长期搁置,各地试点亦少有实质性进展。2000年,国务院42号文,指出全部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另行制定――这后来成为目前各地方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节奏的主要依据之一。

“步调不一”隐忧

在一些社保专家看来,由于缺乏全局考虑,各地自行设计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天然的缺陷,应及早修正。

从形式上看,这些试点大多体现为统账结合,但适用范围差别很大,实施细节千差万别。如,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考虑;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将公务员也纳入改革范畴。如此步调不一,非但不能有助于人员的流动,也为日后全国性的总体改革埋下隐患。

缴费基数确定也存在多种安排。有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实行双基数,即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步考虑。统筹账户缴费比率一般从15%至30%高低不等。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也不同步,有的地区为空账运行,有的为实账。

从管理体制看,一些地区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一交给社保机构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取单独记账、独立核算的办法;也有不少地区设立单独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专门进行管理。

差距如此之大,如果未来改革实行全国统一方案,各地必然面临再次选择和调整。

尽管实施方案千差万别,但各地都不约而同地保留了改革前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不但令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差距继续增大,也导致养老金计发与个人缴费情况不挂钩,不利于调动参保人员积极性,令今后改革的难度增加。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4

关键词: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088-02

一、中国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现状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制度的分割化,改革措施的覆盖面不全,使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

1.养老金待遇差距。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相近的退休金政策,退休待遇差距不大。1990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职工年人均离休和退休费分别为1 664元、1 889元和2 006元,差距并不大。2001年分别为6 573元、11 324元、12 215元,企业退休人员的年均养老金仅相当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的53.8%,相当于机关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的58%,差距加大。2004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职工人均离休和退休费分别为8 081元、14 911元和16 532元,企业退休人员的年人均养老金仅为机关退休人员的48.8%,差距十分明显。

2.养老金替代率差距。养老金替代率是用来表示养老保险人在领取期的生活水平对领取前生活水平的替代程度,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将每一部门的人均养老金与该部门的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即为各部门的平均养老金替代率。1995―2002年,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在103.03%和92.11%之间波动,机关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由94.46%上升到104.56%,企业单位的替代率由1995年的77.3%下降到2002年的59.28%。到2004年,中国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为52%、90%和93%。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

社会上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有两种看法:

1.为财政减负。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自2003年开始,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0%,按国际通行标准,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关系民生的议题,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而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 035万人,几乎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80%。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由此可见,在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方面,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会越来越重。由此,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是考虑到财政压力的因素,才首先从人数最多的事业单位开始试点改革。

2.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和统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学系主任王国军说,不排除财政压力这方面的因素,但是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主要还是将分割化、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寻求社会保障制度内部的公平和统一。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人认为是为财政甩包袱,有人认为这是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水平,这都是误解。胡晓义指出,改革一是要解决由单位保障变成社会保障的问题,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互济;而是要解决权力和义务对等的问题,鼓励大家更好地做贡献,多缴费,长时间缴费。国务院在研究试点时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度,新人新制度”,“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五个试点省市已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但政策中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1.改革方案缺乏执行细则。由于此次改革范围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涉及人员超过3 035万人,应慎重行事,方案有很多值得认真思考的地方:缺乏细致的分类指导,事业单位还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如何区别对待不明确;配套改革措施不明确、不细致,简单沿用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也有失偏颇。

2.决策者排除于改革之外,有失公平。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有利于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分割、各行其是的“碎片化”现象。引发多方质疑的一个焦点是,这次改革的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到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即使改革必须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公务员纳入,也应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应让公务员一起参加改革,公务员身先士卒,可取信于民,减少社会阻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

3.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可能下降,使改革方案是否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据专家测算,如果“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 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拿到4 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养老金只能拿到2 000元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要少拿一半左右。以事业单位为改革突破口,将会有约3 050万人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虽然胡晓义副部长表示改革方案原则之一是养老金“就高不就低,逐步过渡”,但是就高的政策依据、操作依据又是什么呢?

4.新制度的实施会不会影响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产物,大致分为行政类、服务类、经营类。近些年,随着大势所趋,事业单位被逐步剥离了行政职能,开始向“公共服务”本位回归。在此趋势之下,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去市场化”要求,不能分享市场化潮流的丰厚收益,职工收入一般普遍偏低。一些发达国家把国立学校、医院纳入到公务员系列,其目的之一是为了遏制以营利为目的,体现为公众服务的性质。中国把公有的学校、医院排斥在公务员之外,现在还要退休金企业化,其结果可能会推动新一轮的追求“利润”,教师、医护人员等为今后能有体面的退休生活,会想方设法多获取钱以备后用,其结果必然影响中国公共事业的整体发展。

四、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改革方案应该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细化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新方案应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基金缴费机制。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费应从国家对事业单位拨款中分列出来,部分用以支付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用作适当增加职工工资,以保证个人负担其部分养老费时,不至于降低生活水平。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负担的经费中,也应当列出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应比例,用于缴纳职工的部分养老保险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则应比照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

2.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现改革方案的公平性。作为社会安全稳定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公平性是第一位的,它本身就是为了平衡社会收入和财富差距而建立起来的,将拥有政府公权优势地位的群体纳入改革方案,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和谐,减少改革方案的阻力。

3.实行更高层次的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进而保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不降。统筹层次的高低与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大小成正比。实行更高层次的统筹,是一种解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体制实行县级统筹、本级财政平衡收支的制度。这种制度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基金管理分散、收益率低、抗风险能力弱。我们可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各县(市)区之间财力上的差异,建议省政府考虑在适当时间实行省级统筹,提升统筹层次以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4.事业单位运营市场化,同时政府加强对公益事业的监管。如果既要体现养老政策的公平一致性,又要保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那么政府的“掌舵”职能和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的“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就非常必要了,政府掌舵能力建设对防范和控制公共风险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具体措施有:(1)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确保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政府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相一致;(2)突出监管价格,确保价格管制的透明性与公用事业定价的科学性,既要让经营者赚钱,又不能让价格过高,否则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编.中国劳动统计年鉴[K],2005.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5

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新的试点方案与企业职工目前推行的方案基本上一致,一旦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那么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可能整体上会有所下降。这将涉及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及单位财政等相关问题,也就是一项对职工和单位都非常敏感的改革。因此认真分析这项改革将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使改革能得以顺利进行。

2.对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一些思考

2.1目前,普通高校的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窄,在普通高校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中(编外人员即临时工已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只有占人员比例很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而对占人员比例绝大多数的教师、管理干部以及固定工人采取的则是过渡时期的处理办法,即单位部分不参保,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退休后返还全部代扣的养老金,由原单位负担全部退休费用。这给单位的财政造成一定的负担。

2.2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以来,有关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是否看齐企业、大幅缩水等议题一度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经过10多年的发展完善,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模式,即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养老金及企业年金三部分组成。

3.对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的探讨

3.1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大的问题就是启动资金短缺问题,而且启动时间越晚,资金缺口越大。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个人工资总额的8%。高校养老保险如要移交地方管理,退休人员至少要补交10年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部分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8%(省属单位缴费标准),个人部分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在职人员人均至少要补交8年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已从1994年开始扣缴)。如果在职人员人均缴费工资按5000元、退休人员按2800元(退休人员参保的缴费工资为全省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就某高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约4000人,退休人员约2500人来说,首期启动资金保守估算也要56400万(具体数据可参考表1),这个数字对普通高校来说,算得上是个天文数字,根本没有能力支付。

3.2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也是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2000年12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关于确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的通知》等文件,国家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门做了部署,并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向社区延伸,加快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保障体系。2002年4月,国家劳动保障部已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指定100个城市作为社会化管理服务重点联系城市。按照文件的要求,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尽管国家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并且出台了这些相关规定,然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

4.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对策

4.1事业单位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历史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的门类变得越来越庞杂。事业单位的改革是一个综合配套的改革,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的科学分类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按照新的分类方法,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实际上从事行政执行功能,应算作公务员或者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来管理;还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在市场经济当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际上是企业性质的。真正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的单位。当然,根据执行公益程度的不同,从事公益服务的单位还可以分成几类。

事业单位改革具体方案范文6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5月26日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时按质,扎实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5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对当前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就如何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作了说明和强调,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该项工作分三个时段完成,即:6月30日前上报全县的实施方案,8月31日前各事业单位上报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和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重要聚集地,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阵地。多年来,事业单位为促进我县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关系到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促进威信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聘用制度是以岗位为基础的,岗位设置是聘用制的前提,只有按岗聘用,才能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岗位设置管理就是要在事业单位建立一种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也区别于企业,并充分反映从事专业化服务特点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006年,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2007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均提出要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和基本任职条件,为人才成长搭建了通道;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上创新和重大的政策调整,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事业单位把聘用制度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第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是改革制度、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完善机制,核心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薪随岗定,这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人事制度改革密切配套,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制度设计。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实施新的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2006年国家下发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办法,提出了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新的工资制度是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必须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奠定基础,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选人和用人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岗位是选人的前提,是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为事业单位选拔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直接关系到聘用制度的实现,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试点、探索和实践,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政策日趋完善。实践证明,公开招聘有利于在全社会创造公平、公正、择优的竞争环境,杜绝人事腐败现象,在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上起到积极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用人机制不活、效率不高和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的情况,提出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06年以来,国家人事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今年2月,昭通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昭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我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威信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经昭通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已联合行文下发到各单位。这些政策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制度建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和文件依据。一是明确了岗位类别的设置。统一了事业单位通用的三种岗位类别,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提出了三类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明确了岗位等级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依据岗位性质、权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的不同,对事业单位三种类别岗位分别划分了通用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这样的设置使事业单位的岗位划分更细、更明确、更具体。三是明确了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结构比例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关系。岗位结构比例有两类,一类是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一类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四是明确了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在岗位设置管理中,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的等级,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下,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一是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岗位设置对每类岗位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规定了基本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把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制度作为实施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三是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虽然已经明确,但很多新的制度和政策仍在创建过程之中,过去一些有效的政策在过渡时期仍然会继续执行。这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的等级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级别是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相一致。这种制度的设计,充分考虑到尽量减少与现行制度产生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的同时,认真处理好与现行制度、政策的相互衔接,确保政策执行不脱轨、不走样。

四、强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关我县事业单位功能和社会作用的发挥,事关事业单位新型人事制度的建立,事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较好落实。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严格执行政策是核心,严格工作程序是关键,严肃人事纪律是保证。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衔接,不得随意开“口子”。人事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和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