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经济论文范例6篇

信用经济论文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1

关键词:信用工程;连心桥;双赢

Abstract:Tofurtherstrengthenthefunctionwhichservesfor“threeagriculture”,displayedtheRuralcreditcooperativetosupportagriculturalandtheruraleconomicdevelopmentfinancialmainarmyfullyandrelatesfarmer''''sfinanciallinkfunction,theauthorpromotesthepeasanthouseholdjotunsecuredloantotheHunanProvinceHuaihuaRuralcreditcooperative,thefoundationcreditvillage(town)workshascarriedin-the-spotinvestigation.

keyword:Creditproject;Isintimatefriendsthebridge;Win-win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效应

1、增强了农户信用观念,促进了农村信用关系的改善。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过程中,信用社将“信用度”作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唯一标准和条件,通过公开评定信用等级和发放贷款证,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观念重新加以确立和弘扬。一些农民为了争取到“信用户”、“信用村”的荣誉,想方设法归还旧贷,并向“赖债户”施加舆论压力,有的还主动替困难户偿还贷款,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会同县农信社通过开展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出现了农民人人争创信用村(镇)的新风尚,农民把持有信用证、信用户视为一种荣耀,有的还当作婚嫁的主要条件。同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也有效地遏制了农村高利贷的蔓延,正确引导了民间借贷。

2、密切了与地方党政和农民的关系,激发了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信用社工作的积极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的创建,充分体现了农村信用社支农的服务宗旨,得到了地方党政和农民极大的欢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下文转发《怀化市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重视和积极推广,乡镇村组干部在宣传动员、摸底,资信评级,限额核定等工作坐正席、唱主角、主动向信用社提供资料,并协助把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密切信用社与农民的血肉关系。

3、改进了员工的工作作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行和信用村(镇)的创建,促使信贷员转变坐门等客的做法,树立营销贷款的思想,主动深入农村,贴近农民,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逐户写出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核定信用金额,积极开展送贷、送技术、送信息上门活动,改变了过去等储上门,等贷上门的官办作风,“挎包银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扬。

4、强化了信贷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分散了信贷风险。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将集中调查,公开评审和分散发放相结合,信贷员深入一线调查摸底,资料评审具体,增强了贷款的安全性;村干部和社员群众参与监督,公开评审,使农户贷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具体化,增强了贷款的公正性,有效地控制了跨区,多头贷款,人情贷款及信贷人员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强化了对贷款的监督和管理。此外,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信用社“宽、小、快、高”(贷款面宽,额度小、周转快、效益高)的信贷原则,防止了因资金过度集中而诱发的信贷风险。

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创建信用村61个,信用户78.2万户,占辖内农户总数的78%,发放农户贷款证59.8万本。占总农户的60%。在被调查农户中,拿到贷款证的农户对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农民要致富,农村要发展,离不开农村信用社的支持。近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2.9亿元,占支农贷款的45%,年均投放小额信用贷款3.23亿元,支持自办基地发展现代化农业致富的农民488904户,帮助农民建立奶牛养殖、灵芝天麻繁殖、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烤烟、杂交水稻种植基地180多个,引导百万农民参与产生结构调整,人均增收270多元。

二、制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创建的瓶颈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的创建为支持农民增收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在小额农贷运作中,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不足,影响了小额农贷的投放。

1、信贷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存有偏见。一是对小额农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信用社不少员工把农户小额贷款简单理解为信用社内部调整信贷结构,甚至是应付“差使”的权宜之计,没有上升到小额农贷是端正信用社经营方向,巩固生存阵地,促进业务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二是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内涵理解过于狭窄。三是对农民群众的信用状况认可存在偏见。信用社少数员工认为农民信用程度差,发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大。加之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因此,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了贷款责任人的“慎贷”和“惧贷”现象。四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配套,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2、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全市共有农户100.3万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78.2万户,占总数的78%,有贷款证的农户59.8万户,占全市农户的60%,拿到贷款的农户48.9万户,占总数的49%。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达60420万元,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重为37%,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回收率平均只达到70%左右,个别地方甚至只有40%的回收率。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的信用意识不强,个别农民存在恶意欠贷的行为。二是小额农贷“农转非”。据调查了解,未能及时回收的贷款主要是因为农村信用社部分工作人员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有的甚至内外勾结,导致小额农贷在运行中出现一些“鱼目混珠”和“农转非”现象。三是少数地方政府对如何利用小额农贷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四是管理水平跟不上。小额农户贷款多、额小、面广、工作量大。一个信贷员平均要面对2000多户贷款农户,一年之中,对贷款农户走访次数屈指可数。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信用等级的评定多是依靠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而一些村干部不负责任的行为,难免会造成信用等级的误差,从而影响到逾期贷款的回收,制约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和信用村镇创建的有效途径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认识要有高度。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小额农贷推广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二是宣传要有广度,要让农民家喻户晓。三是要积极寻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防范化解贷款风险之间的平衡点,以支持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现有抵押、质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的基础上,面向广大农民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营销活动。

转变观念,消除偏见。一是要正确理解农户小额贷款的内涵,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发放的范围,由单纯为农民发放生产方面的小额贷款扩大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消费、养殖、加工、运输、经商、助学等各方面的贷款要求。二是要消除对农民的信用偏见。要看到绝大多数农民是讲信用的,只要多加强与农民群众联系,建立联系户制度,达到加强了解,沟通感情,增进信任,消除偏见支持工作的目的。三是抓激励机制,促进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从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军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向我们透视信用一旦恶化将应运而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失信行为一旦持续下去,信用问题将会套牢整个社会。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3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我国传统上的人格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有内在缺陷,导致了目前社会信用匮乏的状况。而这种状况为人格化的信用向制度化的信用转型提供了契机,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信用手段即是其重要表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担保物权日益发挥强化信用的功能,这也是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二十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作为传统民法之担保法出现了巨大变革,并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从而成为民法中最为活跃的领域。担保物权的发展体现了由个别性的人格化的信用转向普遍性的制度化的信用的进程。作为信用手段的担保制度在现代社会日新月异,许多新的型类型涌现出来,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信用扩张的需求为担保制度的飞速发展和变革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一、传统人格信用的内在缺陷

信用一词源于拉丁语Credere,意为信任。它在罗马法中的对应概念是拉丁语Fides及Bonafides.Fides有信任、信义、诚实的含义,与英语中Faith、Confidence、Trust、Honesty等词的意思基本一致或相近。“信用”一词在《辞海》里有多重含义:一为“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我国古代,信用被推崇为一项重要德性。据统计,“信”字在我国古代儒家典籍《论语》中出现了38次之多,仅次于“仁”和“礼”。在孔子的“文、行、忠、信”四教以及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占有重要地位。孔子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甚至上升到以德治国的高度,“民无信不立”,“人以致去兵,去食,宁死必信”。但我国传统文化上对信用的强调,主要着眼于私人品德的修养,宗族乡里风俗的醇化和以德治国的礼治要求。传统社会的结构是如费孝通先生所形容的“差序格局”,人们大都“生于斯、死于斯”,终生生活在封闭的乡土社区中,社会流动性较小,人际交往范围狭窄,熟人大都是沿血缘、地缘、业缘关系而结识的人,层层外推而形成了“家人/熟人/陌生人”的格局。这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在这种稳定的熟人社会结构中,面子、舆论、互惠等形成的激励约束机制足以有效地维持信用关系,无需财产化的担保和强制性的法律。其不过是一种农业社会、乡土社会、宗法社会的道德形态,与在平等、自由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普遍交易伦理的信用不同。这种信用并没有建构成市场交易的一种法权关系,在伦理上也没有被抽象为一种普遍的基本道德义务,而往往必须屈从于“尊尊,亲亲”的规范和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安排。严复先生比较东西风俗,指出两种“信”的不同,“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亲。尊亲,故薄信果”有学者认为,诚信不能上升为普遍道德义务是传统儒家道义论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一个它的阿基里斯之踵。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形态由农业社会转向商业社会,由乡土社会转向市民社会,由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债权债务在陌生人之间扩展,熟人社会的人际信用不足以维持,只能依靠制度化、系统化的财产担保和法律强制保障交易信用,从而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变。商品、信用和契约是市场经济的要素,也是法理文明的基础。西方国家的契约文明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张而出现的普遍而广泛的商品交换模式,使人们摆脱了血缘关系这根“天然的脐带”,转而通过契约关系这根纽带维护和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关系,形成西方的契约文明和契约型社会。这种契约文化反过来又推动了以契约信用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经济的发展。,以往那种借助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特殊信任心理、权利义务关系,均被利益调整下的契约关系所取代,由法律调整的“信用”,完成了其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到普遍主义信用的过渡。

我国目前的信用匮乏的现状即源于传统的断裂,社会的急剧转型。在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打破传统乡土社会的结构,但由于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代替的市场的交换关系,交易信用无从展开,并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构成实行单位制度,个人被组织在相对封闭的单位中,其交往范围、社会流动与传统的熟人社会颇有类似之处,因此信用失去了产生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所导致的社会转型对传统熟人社会之下的个人化的人格信用又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由于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缺乏普适性的道德标准,不承认平等的主体人格,导致主体在转型的社会中容易成为“利己主义者,却不能成为个人主义者”。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转型时期的道德失范已使中国成为一个信用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与信用不足相关的欺诈和犯罪几乎遍布经济生活各个方面,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诸如假冒伪劣商品横行、“豆腐渣”工程充斥、股市“圈钱”、逃废债务、偷税漏税十分普遍等。

在信用极度缺乏的条件下,个人性的人格信用不足以支撑普遍化的市场经济,取而代之的是普遍性的制度化的信用。这种制度化的信用包括制度化的财产信用,即通过财产权利的制度安排创造信用。近代金融信用的大规模展开,交易主体的不特定化必然要求信用脱离个人因素而普遍化。传统社会中的信用局限于个人人身因素,古罗马通过对人身的处罚担保债权的实现,我国古代则通过宗法社会的道德、人情、面子等人格因素保障信用。而近代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基础是财产,当事人通过对财产权利的安排实现债的担保,而信用的维持、财产的担保都必须国家和法律的相应配套建设和支持,从人身担保到财产担保、从个人化的人格信用到制度化的财产信用的转化,反映了学者所谓的“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到普遍主义信用”的进化过程。

二、作为制度化信用的担保物权

信用之所以必须在法律形成债权这种具有强制力的法权关系,并且必须配合以财产担保的制度设计来维护。信用交易的顺利进行,必需有一套相应的由法律、惯例的制度安排来规范和保障。信用担保正是这一金融制度体系的功能之一。担保是为了克服风险、维护信用,而设计出来的一套财产性的制度安排。可以看作是一种制度化的信用。日本学者认为,被称作“信用”的词句有相当多的含义,有时,“担保”也作为“信用”的一部分被考虑,两者的关系相当的暧昧。金融担保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信用供给”的基础,即作为创造“信用”的必要手段。资本主义体制下的企业活动在该信用制度的基础上进行。

伦理信用具有强烈的人格性,而担保作为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设计,在伦理信用不足,或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时,能够有效地弥补伦理信用的不足,保障交易信用的实现。因此,交易信用(债权)、制度信用(担保)、人格信用(信用权及信用评级制度)、伦理信用(社会道德),以交易信用的创设和保障为中心建构了信用关系的体系,该体系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主体,支撑着市场经济的运转秩序。其中,担保作为制度化的信用居于重要地位。

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则无须国家和法律。依靠道德支持的人格化信用在功能上不及依靠法制支持的制度化信用。这是因为人格化的信用本身具有内在的限制,无法突破熟人社会的限制。按照韦伯在《儒教与道德》中的观点,“在中国,由于儒家理论的作用,政治与经济组织形式的性质完全依赖于个人的关系,…中国所有的共同行为都受到纯粹个人的关系、尤其是亲缘关系的包围与制约。从经济观点看,这种人格主义无疑是对客观化的一种限制,同时也是对客观理性化的一种限制。一种主要在特殊主义的关系结构运作的法律有碍于客观化、普遍化和理性化法律的发展,而这意味着难以产生基于普遍化的法律而非个人关系的信用,也无法脱离个人关系去建筑各种经济合作组织。”担保作为制度化的信用机制可以通过对风险的克服,创造信用,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可以打破血缘、地缘的限制,扩大信任的范围,使任何个人、群体或国家之间建立广泛信用关系。从而鼓励交易。

关于人格化的机制和制度化的机制的优劣,有一个有趣的实例。经济学家格雷夫(Grief)在《热那亚与马格里布商人:历史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考察了中世纪的两个前现代社会组织:一个是属于穆斯林文化的马格里布(Maghribis),一个是属于拉丁文化的热那亚(Genoese)。在地中海同样的条件下,热那亚商人从事远距离贸易时不排斥与非热那亚人合作从事贸易,并创立了类似于法院的“社区法庭”,以保证跨时空的陌生人之间的契约的执行。马格里布商人是信奉集体主义,他们在从事远距离贸易时,仅从本族商人中选择或雇佣贸易人,其交易机制是一种人格化交易机制。结果证明,基于法治的非人格化交易机制的贸易扩张较人格化交易机制的贸易扩张更有效率,而热那亚商人在地中海远距离贸易活动中的生存历史较前者也为长远。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一个非人格化的结构,它的基础不是人格,而是国家和法律。

我国目前处于道德失范、信用匮乏的社会转型期。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格信用的危机其实无形中也给制度化信用建立提供了契机。当人们彼此都不信任时,也只能无可奈何地选择法律作为共同的信任基础,通过法律工具设计抵押、质权等财产权利克服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的信用风险。所以,这种不信任具有更长远意义的后果是能够为迈向一种普遍主义的制度提供激励,并且也降低了确保良好防范和制度转轨的成本,为人格性的信任迈向普遍主义的制度性信任提供了契机。

三、担保物权对信用强化的趋势

现代社会中,债权居于统治地位。物权的资本化、价值化,与债权的兴起,密不可分的结合,这符合财产的债权化、流动化,“担保权逐渐由以使用价值为目的过渡到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发展趋势。担保物权制度作为一种克服风险的制度化的信用,伴随着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在现代社会迅猛发展。担保权作为信用手段,不仅是债权保障,更是融资的媒介。强化担保权的融资能力,是现代担保法发展的必然规律。目前,我国的物权立法应当顺应担保物权的发展潮流,通过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其信用强化、金融媒介的功能。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就客体而言,担保财产日益增多,范围日趋扩大;就功能而言,由传统的保障债权转向金融媒介,担保的目的不再是保障债权实现,而是大规模融通资金,促进金融与产业的结合;就类型而言,除了传统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之外,又相继出现了最高额抵押、动产抵押等多种类型,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日趋活跃。

(一)担保物权客体的扩张

由于物权法定主义,传统的担保物权的标的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抵押仅限于不动产及不动产他物权;质押限于动产;留置权限于动产。由于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担保物权的客体只能为单一物。这种制度构造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大规模、长时期的连续易作担保,无疑是“小牛拉大车”,力有所不逮。现代担保法的发展,集合物抵押、浮动担保、权利质相继出现,担保权客体的范围极力扩展,各种权利、集合财产、企业等均可作为担保的标的。客体的广泛性增强了债务人的融资能力,弥补了传统物权担保的不足,即所谓“使法律上不能担保的标的物实现担保化是让渡担保的一个重要机能”。[10]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九章更是将担保客体统一规定,认为凡具有担保利益(securityinterests)均得成立担保,实现担保的自由化,促进新型担保的创设。担保权客体的扩张,表现为:

1.集合财产。在单一的各个财产固然可以分别设定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但各别担保其经济效益有限,对债权人之保障不足,自难发挥其担保之效用;财团之而财团担保则可发挥财团整体效益,其效力往往非各个财产价值之相加效果,而是相乘之效果,自为抵押人所乐于采用,而债权人所乐于接受。

2.浮动的企业财产。浮动担保制度的出现,企业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性、在市场中从事有偿的活动、其持续经营具有计划性和目的性的整体财产,一揽子纳入担保的客体。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各种财产综合的组织体,被法律视为权利的客体而存在,而非主体意义上的“人”。德国的主要法学流派也一直倾向于认为企业是一种法律客体。作为财产综合体的企业在整体上性质为不动产。企业在整体上以及企业的一部分可以是买卖、抵押、租赁和与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权有关的其它法律行为的客体。作为财产综合体的企业包括所有各种用于其活动的财产,其中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器材、原料、产品、请求权、债务,以及对使企业、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个别化的标志的权利和其他专属权,但法律和合同有不同规定的除外。企业经营过程中,仓库中储存的原料、产品等动产,通常处于流动状态,现有商品销售出去,新商品运送进来,川流不息,这种流动的集合财产也可以设定担保融资。

3.权利。权利也可以作为担保的客体。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地位越来越高;随着投资方式和财产形态的变化,权利证券化发展迅猛,证券权利成为个人及企业的重要资产;现代社会交易的频繁,是债权统治的社会,债权的在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债权、证券权利、知识产权,这些无形财产越来越成为重要的担保财产。权利质出现并且压倒动产质成为最重要的质权,即为其例。

4.其他权利和法益。新的担保方式,尤其是让与担保等权利移转型担保的产生,大大解放了可以充当担保权标的的财产,原则上凡是具有可让与性的财产权利或利益,都可以就其设定担保,例如:高尔夫球会员权、俱乐部会员证、在建房屋、年金债权、信托受益权等。

(二)担保债权的扩张

传统的担保权所担保的债权往往为单一的债权,并且由于担保的从属性,其被担保的债权只能为现实的债权。这种制度构造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大规模、长时期的连续易作担保,无疑是“小牛拉大车”,力有所不逮。现代市场经济交易频繁,企业之间联结紧密,因此最高额担保应运而生,包括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押、最高额保证、最高额让与担保等等。所谓最高额担保,是指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担保财产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其担保的对象是不确定的数个债权,在担保设定时,债权的数量、产生时间、金额尚不确定。

在商业往来中,企业与银行、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经常形成连续不断的长期交易关系。按照通常的抵押制度,欲每项交易都获得抵押担保,必须分别设定担保,并办理登记等各种手续,从而导致交易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当事人在长期的商业合作后,相互已有相当的信赖存在,客观上往往无需每次分别设定担保。最高额担保除了信用担保之外,还可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当事人之间连续发生的债权创造便利,加速资金和财物的融通,有助于当事人之间建立稳固、顺畅的经济往来和信用关系。

(三)从债权保全型担保到金融媒介型担保

传统的保全型担保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因而担保权与主债权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债权无效,担保权也随之无效,担保权的从属性得到肯定。而过于强调担保权的从属性将阻碍担保权的流通性,牺牲了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压抑了担保权作为价值权的根本属性。现今的社会,担保的媒介融资功能日益强化,即所谓“保全型担保”向“媒介型担保”过渡。担保权的独立性与流通性的确保与从属性的缓和是现代担保法的发展潮流,抵押证券、所有人抵押、浮动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应运而生。日本学者我妻荣先生提出著名的“近代抵押权”命题,认为抵押权对物的支配,实际上是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与保全型担保不同的是,金融媒介型担保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发挥其价值权本性,其目的是将抵押权作为金钱投资的对象放在金融市场里流通,流通抵押、投资抵押等融资性担保已成为担保法制现代化的标志。德国首创的最高额抵押制度和证券抵押制度即是其典型体现。

(四)从占有型担保到非占有型担保

现代物权法是由单纯的对物支配,向注重物的利用转变。传统的质押必须移转质物占有,且强行规定不得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这限制了物的使用价值的实现,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要求。从担保制度的历史上看,古代有一个从旧质到新质的发展过程,由占有质到非占有质、再到抵押,该过程即反映了从占有型担保到非占有型担保的转化,新质最终发展形成今天的抵押制度。并且,抵押制度在近代担保体系中逐渐占据了核心地位,被誉为“担保之王”。在非占有型担保中,人们一方面可以继续利用其担保财产从事生产经营,获得收益,并以此收益来清偿债务及利息,同时又通过在该财产上设定的担保,获取他人资金。而在担保权人方面,则免其对担保物的管理、维护义务,使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得以摆脱保管担保财产的包袱而专事经营货币业务。

但由于传统的抵押权仅适用于不动产,因此,为了将非占有型担保扩及动产、权利和其他财产,配以新型的公示手段,权利质、动产抵押、让与担保等新型的非占有担保被创设出来。特别是让与担保,其适用范围极为灵活。让与担保移转所有权,但不以移转占有为必要,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保留设定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所以,现代社会,转移占有型担保已局限于极狭小的空间,在市场经济中大行其道的几乎都是非占有型担保。

(五)从典型担保到非典型担保

现代担保体系中,非典型担保兴起,日益冲击传统担保制度的地位。传统民法典所规定的抵押或质押等典型担保,都是债权人基于其在担保财产上享有的他物权以优先受偿,在客体范围、转移占有、优先效力、实现程序等方面都有其不尽如人意之处,如现实时必须依照民事执行法所规定拍卖、变卖等的公的实行程序进行,成本高昂。当事人在交易中为规避实现程序的麻烦,同时达到直接支配财产权利的目的,通过契约自由,创设出非典型担保的交易方式,主要有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的形成大致经历如下阶段:当事人意思自治;交易习惯的生成;判例、学说的承认;最终由立法承认。由于担保物权奉行物权法定主义,这与法律之外创设的非典型担保发生冲突。非典型担保意味着物权法定主义的缓和,即物权的自由化趋势。物权法定主义过于硬化,难以适应现时社会经济发展,倘于习惯上能有适宜的公示方法之新物权之生成,自不妨予以承认。……对此种社会事实,若绝对严守物权法定主义而不予承认,则法律不免与社会脱节,若竟熟视无睹,不加可否,则又将贻人掩耳盗铃之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动产担保体系即采自由主义,只要有担保利益即可设定担保权,为解决担保竞合问题,美国体系之登记使其有足够力量保障其排他性。

注释:

[1]参见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年第1期。

[2]严复:《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页。

[3]参见何怀宏:《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54页。

[4]于莹:“信用问题的法律分析及调整”,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

[5]参见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页。

[6][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7][日]近江幸治:“日本金融担保形态的变迁与日本担保法面临的新问题”,载《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3期。

[8][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页。

[9]参见杨光飞:“‘杀熟’:转型期中国人际关系嬗变的一个面相”,载世纪中国网。

[10][日]米仓明:《让渡担保》,转引自顾长浩:《论日本的让渡担保制度》,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0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21页。

[11]参见陈隆荣:“两岸担保物权法之比较”,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513页。

[12]参见范健编:《德国商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71—74页。

[13]参见[德]托马斯.赖泽尔:《联邦德国的企业法理论》,载《法学译丛》1998年第1期。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4

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没有受到重视,因此,其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比较缺乏,对信息技术的技能掌握不够熟练。尤其是既具备经济管理技能,又具备信息技术技能的复合型人员紧缺,其整体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够高,从而无法挖掘出信息技术的优势,在应用的过程中无法将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发挥出来,对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无法提供有效的作用和价值。

二、经济管理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优化策略

1.宣传信息技术的重要性

在信息技术时代的环境下,企业领导需要转变思想观念,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和功能,在经济管理中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效果。只有当企业领导人员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后,才能够正确的引导工作人员加强其在经济管理中应用的重要性,从而能够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以便有效的提高经济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技术重要性的认识时,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讲座以及交流活动等方式,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的作用和重要性。同时,企业领导人员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的需求,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企业竞争中的竞争优势,以便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对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的创新和改革,不断的完善经济管理模式,以便让信息技术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2.完善信息技术管理体系

对经济管理中信息技术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以便为工作人员更加方便有效的获取信息资源提供便利。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为企业的经济管理提供更加爱优质的服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需要安排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需要注意信息准备和提供的是否存在差异性,如果存在差异性就需要及时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确保信息准备和提供的一致性,从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外,需要对信息管理体系中的数据分析功能进行完善,以便确保企业能够通过信息技术对各种数据进行准确的分析,并且提供较好的建议。尤其是在企业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中,通过信息技术对各种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确保企业对市场需求进行准确的分析,可以为企业的战略发展策略提供一定的依据和指导作用,同时,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充分了解经济管理中的不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

3.培训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

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竞争优势,首先需要充分引进优秀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在经济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信息技术知识培训,以便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应用信息技术,并将信息技术的优势应用到经济管理过程当中,为各项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前提基础。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过程中,不仅需要学习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等知识结构体系,以便确保工作人员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熟练使用各种信息技术,为企业生产、运行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三、总结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5

关键词:信息经济学;合作学习;问题导向学习;案例分析法

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应用性学科,从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90年代中期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单独列于应用经济学专业目录下。随着信息经济学理论与内容不断地丰富与完善,我国许多高校面向经济管理专业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与研究生开设信息经济学课程。近年来,我国信息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颇丰,但是对于信息经济学教学改革的研究却十分有限,为了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使学生能切实有效地掌握课程的内容、并能学以致用,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探索与研究。

教学的定义在百度百科中为: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多方面素质全面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因此教学工作包括“教”与“学”两方面,教师如何教,学生怎么学才能达到最好的掌握知识的效果,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而信息经济学学科本身,实际存在着体系松散、内容抽象的特点导致了信息经济学课程无论是教还是学都是一个难题,如何从宏观角度把握学科的总体框架,从微观角度掌握具体的应用,就需要我们结合课程设置与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教学的新思路。

1 信息经济学“教”与“学”的难题

1.1 信息经济学研究内容丰富,教学体系松散

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罗万象,现将国内主要研究代表人物的观点整理后概况如下:国内用博弈论来研究信息经济学的第一人张维迎在他的著作《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提到的信息经济学内容有:非合作博弈理论、委托理论、逆向选择和信号传递。这些都是从博弈角度展开的研究。经济学家乌家培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信息的经济研究、信息经济的研究、信息与经济间关系的研究;从讨论不确定性、风险和信息三个最基本概念开始,逐步开展对委托与激励、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信号发送与信息甄别、搜寻与信息系统选择等四类信息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讨论,最后,在些基础上对信息市场与信息经济理论进行讨论,形成从理论到实践的回归。陈禹教授认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有五个方面:研究市场信息经济效用、研究信息系统经济、研究信息经济与信息产业的理论和测试方法、研究信息社会的经济理论、研究国际信息经济理论,特别认为市场不确定性理论、统计决策理论、技术不确定性理论及信息社会假设和信息竞争优势假设构成信息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一。武汉大学的马费成教授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归纳了四大方面:信息商品与信息市场、信息产业与信息经济研究、经济活动的信息因素研究、经济学与信息科学的理论方法相互交叉和融合的研究。这四个方面基本囊括了信息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强调了信息产业、信息经济结构与规模,信息经济与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与发展条件。

纵观以上信息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在学科体系上的相对松散,针对信息管理专业的本科生而言,由于缺乏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基础,又要求具备相当的数学功底,如果侧重某一理论进行讲授会使学科体系缺乏完整性;如果面面俱到,那么每个部分就只能介绍最主要的理论和方法,缺乏连贯性。因此想要在有限的课时里全面掌握信息经济学的结构体系,是有很大的难度的。

1.2 信息经济学教学方法的落后

适用于经济学的教学方法多种多样,除了教师在课堂上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很多教师都会结合学生与课程的特点采用案例分析法,课堂讨论法、启发式教学法、对比学习法等,而信息经济学课程在相对较少的学习时间里,采用何种教学方式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将信息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让学生理解所学内容,掌握基本理论的最佳途径。信息经济学的传统教学方式互动性较少, 学生往往是被动的接受知识,通常是老师讲的多,学生学的少,从而导致师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都有挫败感。案例教学法尽管是经济学的主要教学方法之一,但就信息经济学而言,即使使用有时也难以找到切题的案例;同时,就有的教学内容本身来讲,例如博弈论等抽象的数学模型,本身就难以转化为生动的实例;再例如信息经济测度理论,就更难以用实践加以说明。同时学生也会迷茫于学习这门课程的目的和意义,教学可想而知会偏离预计的目标和效果。

2 信息经济学“教”与“学”的新思路

美国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的教授罗伯特·弗兰克在接受《商业周刊》采访时说:“你只需要掌握五六个基本的经济学概念,生活中的所有相关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也会使你对这门学科产生更浓厚的兴趣。”结合信息经济学课程内容的特点,面对信息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教”与“学”两方面尽快找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一方面达到教学目标,普及信息经济学的知识,利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摆脱这门学科在高校学科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因此从应用性角度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灵活地掌握基本概念与知识,是提高学生学习热情,掌握学习方法的根本手段。以下从应用性角度介绍几种教学方法。

1)合作学习(CL)。当代主流教学理论与策略之一的合作学习被人们誉为近十几年来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教学改革。合作学习(cooperative learning)主要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学习。合作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而一起工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在信息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师生间的互动,也要提高学生间的互动性。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以小组的形式由学生合作完成,在此期间,遇到问题可与老师与同组成员进行时时交流。

2)问题导向学习(PBL)。问题导向学习(Problem-

based learning),简称PBL,是目前一种新的学习方式,透过简单的生活实例,藉由小组讨论的方式,来达到自主学习的目的,目前许多医学院校的医学教育教改都朝著这个方向来进行。在信息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利用PBL 教学法,教师与学生的角色都发生了变化。教师成为了引导者、指导者,引导学生们参与到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中;学生们的态度也变得积极主动,学习意识不断的增强,遇到具体问题可以自主探究与分析,能够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而且在解决问题之后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真实可靠地评价。PBL 教学方法集合了团队合作、小组讨论等方式,根据所学理论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分析实际经济现象,为学生们提供了自我学习、自我实现的平台。

3)案例分析法(CAM)。案例分析法(Case Analysis

Method),又称个案研究法是由哈佛大学于1880年开发完成,后被哈佛商学院用于培养高级经理和管理精英的教育实践,逐渐发展今天的“案例分析法”。哈佛大学的“案例分析法”,开始时只是作为一种教育技法用于高级经理人及商业政策的相关教育实践中,后来被许多公司借鉴过来成为用于培养公司企业得力员工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使用这种方法对员工进行培训,能明显地增加员工对公司各项业务的了解,培养员工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公司的凝聚力。 这是经济学教学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教师选择相关案例进行解释说明,学生通过实际案例扩展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美国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的罗伯特·弗兰克教授通过康奈尔大学开办的“严谨写作”项目获得启发,在他教授的“博物经济学”课程中要求学生把自己想到的经济现象写下来,并用经济学方法进行分析,形成短为考核依据之一,这些短文也成为他日后课程中的案例。这样做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让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解释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并通过这些事例和解释来加深对经济学的理解,打破了经济学学习的枯燥,使学生能兴趣盎然地学下去,成为经济学的“粉丝”。

4)引路者(Pathfinder)。“引路者”是美国图书情报学教学单位在讲授“参考工具书”课程时设计的一种辅的综合练习。“引路者”就是为读者获得某一专题研究资料指明途径。具体地说, 这一练习是在课程开始后不久即由学生各自选定一个专题, 在随后的一个学期中, 要求学生跟随课程进度围绕其选题, 步步深入地检索各类工具书, 并在课程结束时整理成书面的专题检索报告, 这种报告可作为引导对此专题感兴趣的读者深入查检文献的指南。 信息经济学的教学过程可以借鉴“引路者”的思想,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初就有一个目标,并在学习一段时间之后,自行拟定一个选题,通过丰富相关理论与知识的内容,灵活运用经济学方法来解释其中的经济学奥秘,最后形成一相关报告。在学习过程中可以与教师时时互动,并将阶段性任务在课堂或是以小结的形式定期总结汇报。

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教师在教授书本知识的同时,更是要教会学生学习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3 结语

提高信息经济学的“教”与“学”的水平,还有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从“教”入手,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一方面教师要加强自身经济学理论基础的学习,成为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具备深厚经济学功底的高水平专业教师,保证信息经济学知识教授过程中的完整性, 勇于改革与创新,完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学校应该给予教师更大的学习空间,积极组织教师进修深造,与兄弟院校加强合作与往来,加大专业知识以及教学方法的培训力度。让教师掌握各种教学方法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与步骤进而引导学生学习。

信息经济学是一门崭新的学科,要提高教学质量,教师的“教”要有特点,有水平,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有效应用,在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前提下让学生能主动的探求其中知识的乐趣;学生的“学”要积极,有成果,在教师的指导下,将所学理论与知识,灵活高效地运用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并能通过报告与短文的形式成为自己的作品。

参考文献:

[1] 方厚政.信息经济学课程的研究性教学方式探讨[J].中国信息界,2012(03):52.

[2] baike.省略/view/296035.htm[2012-6-22].

[3] 乌家培,谢康,肖静华.信息经济学(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 ]陈禹.信息经济学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5] 马费成.信息经济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6] 曹文文,路剑,王印华,刘妍. 信息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8(35):794.

[7] 罗伯特·弗兰克著,闾佳译.牛奶可乐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 baike.省略/view/1367636.htm[2012-6-22].

[9] 范晓男,戴明华,孙晓程.论PBL 教学方法在经济学各专业课教学中的应用——以计量经济学课程为例[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30(8):67.

[10] baike.省略/view/3041024.htm[2012-6-25].

[11] 华薇娜.在文献检索课程中贯穿“引路者”练习的实验及其意义分析[J].大学图书馆学报,1997,15(2):59.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6

1996年10月8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教授威廉·维克里(W.Vickrey)和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米尔利斯(J.A.Mirrlees)以其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分享了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从而使信息经济学迅速成为国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学术界对信息经济学的研揪渴加?80年代中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该领域的研究迅速发展。马克卢普—普拉特(Machlup- Porat)的信息经济测算体系和约维兹(M.Yovits)的广义信息系统决策模型理论的系统引入,使情报学界对这些理论进行了全面深入地研究,并由此奠定了宏观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尤其是在对信息产业的分类、评价和测算方面,已取得了相当丰富的应用性成果。相比之下,信息经济学的另一重要分支——微观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则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迄今为止,国内情报学界对该领域的研究进展和理论体系还是相当陌生的。笔者认为,微观信息经济学作为现代经济学一个十分活跃的前沿分支,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对传统经济理论的基本假定提出了质疑和挑战,更为重要的是,它解决了许多传统经济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在实践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前景。尽管微观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从经济研究领域中展开的,但其核心的研究对象是信息及其在经济行为中的作用机制,因而决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它同样应当属于情报学研究的范畴。确切地说,微观信息经济是经济学和情报学研究的交叉领域。因此,情报工作者应当拓展视野,抓住时机,迅速投入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这不仅是时代的呼唤,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情报学发展的契机。

1 微观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进展

1.1 微观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微观信息经济学是研究在不确定、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如何寻求一种契约和制度安排来规范当事者双方的经济行为,又称为不对称信息经济学或契约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是理性的经济人和“完备信息”。在此前提下,任何经济行为的结果都是确定的和唯一的。换句话说,抉择与行为后果一一对应, “帕累托最优”(Pareto Perfect)是可以实现的。因此,微观经济学的任务是最优化决策问题,即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率最大化。以赫伯特·西蒙(H.A.Simon 于1978年以其《对经济组织内决策程序所进行的开创性研究》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和肯尼思·阿罗(K.J.Arrow于1972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主要研究领域是不确定条件下的经济行为研究)为代表的一批欧美经济学家在60年代率先对“充分信息假定”提出质疑,指出不确定性是经济行为的基本特征之一,任何决策都面临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抉择策略与行为后果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一种抉择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后果,同一个后果也可能由不同的抉择产生。进入70年代以后,乔治· 斯蒂格勒(G.J.Stigler于1982年以其在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方面的开创性研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威廉·维克里、詹姆斯·米尔利斯等人对这一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从现实的制度安排和经济实践中发现,不仅行为者的信息是不充分的,而且信息的分布是不均匀、不对称的,即同一经济行为的当事人双方所持有的信息量可能是不等的。这种状况会严重影响市场的运行效率并经常导致“市场失灵”。这一重要发现(此前也许有人发现过这类问题,但并未给予充分重视和深入研究) 构成了不对称信息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1.2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内容

不对称信息经济学所讨论的议题涵盖很多方面:例如,厂商和消费者常常缺乏对手和交易品的信息而无法预期可能的收益;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具体状况缺乏足够的信息;拍卖商不知道主顾究竟肯出什么样的价格,而欲购者同样也不了解其它竞购者愿意支付多少钱;雇主并不清楚每个雇员的工作能力和努力程度等等。简而言之,经济行为中所有由于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分布所引起的市场不确定和交易障碍都属于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 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中,对于个别行为者而言,他所掌握的与某一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有关的信息都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所有行为者或当事人双方都了解的信息,我们称之为公共信息;另一部分则是只有某个行为者自己知道,其它行为者或对方当事人所不了解的信息,我们称之为私人信息。例如,商品交易行为中的买方知道自己的消费偏好、支付能力和意愿价格等,但不了解商品的质量、性能和成本;而卖方则恰好相反。如果当事人双方各拥有自己的私人信息,就形成了信息不对称。其中,持有较多私人信息的一方具有信息优势,在交易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对方则居于信息劣势。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达成显然要比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困难得多,因为信息劣势方试图使交易更加“公平”的努力变得更加困难。不幸的是,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分布的发生概率要比理想状态高得多,因此,需要制定某种交易规范和契约,以确保“可能的”交易顺利达成,从而实现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利或至少对其中的一方有利,同时又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合作剩余”。这正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从广义上讲,产权经济学,激励经济学和博奕论(Game Theory)都可以视为微观信息经济学的范畴,而其核心议题则是“反向选择”(Adverse Selecting)和“道德危机”(Moral Hazard)以及与此相关的“委托人—人”问题。 “反向选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当事人中的信息优势方可能会故意隐藏私人信息,以求在交易中获取更大收益,而另一方则可能由于缺乏信息而利益受损。这种状况经常妨碍和阻止某些“有效率的”交易的达成。 “反向选择”最典型的例子是人寿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不可能充分了解每个投保人的实际风险概率,因而高风险者可能有意隐瞒某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使保险公司相信自己属于低风险者,并通过支付相应保险费而获益,这种做法无疑会损害保险公司和低风险投保人的利益,并可能最终导致“市场失灵”。 “道德危机”,亦称“道德风险”,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契约签订之前拥有的信息是对称的,但签约之后,一方因无法对另一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很可能由于对方不负责任、混水摸鱼的做法而利益受损。换言之,这种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签订契约之后,是一种人为的道德风险。例如,购买了就业保险的人可能不会急于找工作,购买了火灾保险的人可能会不太注意防火,从而导致失业的人数或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委托人—人理论所要研究的正是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这类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对于我们研究信息商品交易活动,规范信息市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工具。事实上,信息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不对称市场,由于信息商品具有效用滞后的特性,在交易达成之前,买方无法确切地了解和验证其真实效用,只能主要依据卖方所提供的有限资料进行大致的估测和抉择,而卖方则很可能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或不真实地夸大信息商品的效用以谋求更高的价格。因此,信息商品交易中的买方常常陷入一种“反向选择”的困境;而且表现得比一般交易活动更为显着,这种状况导致信息

商品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十分普遍,并经常使信息市场陷入混乱和无序状态,严重地妨碍了信息市场的有效运行。引入不对称信息经济的理论与方法,并借助这一工具设计和改进某种制度安排,肯定会有助于提高信息市场的运行效率。

2 威廉·维克里的主要成就评价

威廉·维克里教授堪称当代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不仅以其创造性的想象力和敏锐的洞察力而享有盛誉,而且其着作之丰,研究领域之广也罕有人及。维克里一生发表了140余篇学术论文,广泛地涉足了公共经济学的几乎所有分支,其中主要集中在社会选择理论、税收理论、边际成本定价、城市经济学等领域。直接促成维克里教授获奖的理论成就是他所提出的最佳所得税系统模式(40年代中后期)和选择学说(60年代初),而维氏最有影响的贡献则是他所发明的“维克里拍卖法”(Vickery Auction)。

从表面上,我们似乎看不出维克里的这些研究与不对称信息经济学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如果深入地考察他所进行的具体的研究工作,就会发现实际上他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是以信息不对称为基点展开的,导出的理论方法也是围绕如何设计和构造一种更有效的契约和制度安排,以规避信息不对称对效率的负面影响。或者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维克里是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作为一种工具和方法,将其广泛地应用于诸多领域,而这些方法也正是在针对某些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由于维氏的不对称信息经济理论贯穿于他在各个领域的研究活动之中,因此很难对其加以简单的概括和总结,我们只能深入而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其理论的内核,才能一窥端倪。维氏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理论。1946年,维克里建立了以所得税来平衡效率和公平的模式。这一模式后来由米尔利斯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并将其推延到其他领域。这一理论成果是维克里和米尔利斯荣获199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重要原因。维克里在其博士论文《累进税制的议事日程》(Agenda for Progressive Taxation)中对这一模式进行了系统地阐述。他认为累进税影响了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的建议。他的另一项发明是“累积平均化”(Cumulative Averaging),指出所得税对于日期而言应是中性的,从而消除了纳税人为避税而改变交易日期的动机。此外,维克里在遗产税、消费税、公司税等方面也多有建树。

(2) 选择学说。维克里在《效用、策略和社会决策规则》(Utility,Strategy and Social Decision Rules 1960 11)一文中修正了肯尼思·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提出由基数效用定义社会福利函数,并讨论了社会决策中的策略性因素。

(3) “维克里拍卖法”又称为“第二价格拍卖法”。维克里在《反投机、拍卖和竞争性密封投标》(Counterspeculation,Auctions and Competitive Sealed Tenders 1961 3)一文中指出拍卖中竞买者的个人估价为私人信息,并创造性地发明了第二价格拍卖法,以抑制投标者的投机行为。采用这种拍卖法,投标者在决定其出价时只需要确定自己的个人估价,而不需要搜集和估测其他竞买者的出价,因而大大减少了投标者的信息搜寻费用。

该理论的重要意义并不仅限于拍卖和投标方面,它实际上解决的是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条件下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的问题,因而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价值。

(4) 边际效用测度。维克里对将某一商品的效用独立于其他商品效用的测度方法提出异议,建议对风险的反应测度边际效用,认为这将有助于优化收入分配。在《效用服务的反应性计价》(Responsive Pricing of Utility Services.1971.2) 一文中,维克里系统地发展了这一理论,研究了公平与激励之间的冲突问题,探讨了当个人生产率是私人信息时的最优化问题。这一理论后来被米尔利斯发展为一种更为精确化的模型。

3 詹姆斯·米尔利斯的主要成就评价

米尔利斯教授并不是一位多产的经济学家,其公开发表的论文屈指可数。但他所进行的开创性的研究成就,尤其是在方法论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光芒。米尔利斯在学术界的崇高声望决不仅仅是因为他获得1996年度的经济学奖,相反,早在被提名为候选人之前,他就已经是夺标呼声最高的几位学术泰斗之一。对此,我们可能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米氏的着述的确是字字珠玑。事实上,他的一些重要成就至今仍未公开发表。 米尔利斯在不对称信息经济学领域所作出的贡献是全方位的,他不仅发展和完善了维克里等人的理论,而且开展了一系列创造性的研究工作,更为重要的是,他在理论应用和模型化方面作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尽管米尔利斯的研究也涉及财政与税收、福利经济学、经济增长理论等诸多领域,但总的说来,从米氏的研究工作和学术成就中,更容易理解和把握微观信息经济学的框架和基本理论。米尔利斯的主要贡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委托人—人理论。米尔利斯创立了委托人—人的模型化方法,并奠定了其基本的模型框架。70年代中期,他深入地研究了激励与风险的关系,并推导出委托人—人理论的一个基本结论——个人努力程度与风险高度相关,从而解释了风险分担的必要性。

(2) 税收理论。在《最优所得税理论的探讨》(An Exploration in the Theory of Optimun Income Taxation.1971)一文中,米尔利斯探讨了政府在不充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如何设计最优化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他发现,如果政府充分了解纳税人的能力差别,那么根据个人能力征收所得税是公平而有效率的,但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这种税制则会影响高能力者的努力程度,降低税率,因而最高收入的边际税率应该为零。这一结论后来发展成为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定理:必须让拥有私人信息者享有信息租金,否则就会导致反向选择,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

(3) 福利经济学。在《福利经济学、信息和不确定性注释》(Notes on Welfare Economics,Information and Uncertainty.1974)一文中,米尔利斯通过对社会福利函数的研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即由于政府缺乏企业和家庭的充分信息,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是不现实的。由此,米尔利斯后来将这一理论推及众多的经济领域。

4 小结

微观信息经济学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理论方面,而是在于它在实践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价值。事实上,几年前美国政府就已开始运用微观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制订经济政策,一些政府机构和企业也已采用这一理论方法进行招标、拍卖等经济活动,了解这一点,对我们开展微观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 田国强 激励、信息及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见: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一)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 杨小凯 微观经济学新发展 见: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二)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3 马费成,等 情报经济学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4 李纲 市场 信息学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5 马克·布劳格等主编,汪熙曾等译 世界重要经济学家辞典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

6 黄亚钧,等 微观经济学教程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

7 赫伯特·西蒙着,李注流等译 管理决策新科学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8 Varian H R.Microeconomic Analysis.London:W·W·Norton & Company,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