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工作方案范例6篇

会务工作方案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是:以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为依据,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重点,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为目的,实行“双代管”制度,即代管资金、代管账务,坚持“三权不变”,即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的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维护农村经济秩序,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1、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是财政所内设机构,实行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2、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配备3-5人,其中:主任1名,主管会计1-3人,出纳1人,负责农村财务核算工作,各报账单位设立报账员一名,负责报送财务票据。

三、职责范围

1、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接受村级组织委托,代管辖区内资金和会计核算两项主要工作,并提供会计信息服务和协助搞好财务公开等工作。的业务范围包括:会计帐目、财务收支、会计档案、会计信息业务。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审查村级帐务收支预决算、项目投资计划与方案、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村级组织收益分配方案;审计各项财务收支项目;负责报帐员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民主理财活动和财务公开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微机软硬件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2、报帐员的职责范围。报帐员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在现有村干部中推荐产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村财务每一笔收支业务的审核、结算;负责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完整;负责现金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债权债务及农户用工登记簿的登记和管理;负责本村备用金的领取,定期到会计服务中心报帐;负责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处理、上报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调查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

四、操作程序

1、凭证整理。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在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上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证明人在凭证上签字,报主管财经的负责人进行“一支笔”审批后向报帐员报帐,报帐员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登记有关帐簿,定期填制《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

2、民主审核。报帐员在报帐前,被代管单位必须召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审核所有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原始凭证审核交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3、帐前复核。报帐员按月或按季到会计服务中心报帐,会计服务中心主管会计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符合法规和制度的原始凭证加盖“审核”章,对违纪违规的原始凭证加盖“拒付”章,并在《原始凭证审核交接表》予以登记。

4、财务处理。会计服务中心记帐员根据复核情况,填写《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一式两份,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报帐员根据复核后的《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调整、登记有关帐簿,记帐员与报帐员相互核对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帐户,并双方交换盖章。

5、财务报告。会计服务中心记帐员根据财务处理结果,及时编制《科目余额表》、《收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同时编制《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及其他需要公开的财务资料。各项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经中心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反馈一份给被代管单位备查,自留一份存档。年终,会计服务中心将村级《收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上报县经管局、镇人民政府。

6、财务公开。报帐员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公开资料经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后,上财务公开栏公布。民主理财小组要在村有关会议上口头公开财务情况,并征求、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被代管单位和会计服务中心应及时收集、处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并处理。

7、档案整理。每期会计业务结束后,会计服务中心记帐员要及时装订传票,整理财务会计资料,按单位分卷归档。

五、监督管理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代管资金、帐目,要接受财政所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和《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发[200*]*号),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经管局的财务审计。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漏收、重报、虚报、隐匿资金,公款私存,设立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的。

2、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中心资金专户,坐收坐支的。

3、擅自使用其他收据,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未经批准,擅自挪用专项资金或虽经批准,但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

六、配套制度

1、建立专户统管制度。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必须在银行或信用社设立一个资金专户,所有资金都必须及时归入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监督使用,现金存取和资金结算手续严格按照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原各被代管单位设立的帐户一律取消,财政所要按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将村级转移支付等各项资金及时归入专户,由会计服务中心监督使用。

2、坚持报帐制度。实行按月报帐,报帐会计集中办公,办公时间统一安排在每月终了的后10天内。

3、严格备用金制度。会计服务中心要根据各被代管单位实际情况,合理测定各代管单位每月(季)备用金限额,备用金限额内的支出要按时报帐,超出备用金限额的支出应先作出项目计划,经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备用金一律由报帐员领取。会计服务中心与被代管单位资金往来,一律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帐结算,严禁会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自取现金或挪用被代管单位资金。

4、统一记帐制度。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使用借贷记帐法,收入支出的确定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科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执行,统一使用总帐科目,并按要求设置明细科目。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改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完善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及承办单位

(一)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40张;

承办单位:市夕阳红老年公寓

(二)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对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三、实施内容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

1、建设方式:通过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2、资金筹集:建设资金由业务单位自筹,县政府将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

3、补助范围:符合《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

(二)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是年龄70周岁以上;二是低保服务对象;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四是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能自理老人。凡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能确定为服务对象,由县政府买单,请专人照顾服务。

2、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每人每天服务为二小时以上,补助费为10元/天;县政府根据县民政核定的居家服务老年人数按季度拨放到各乡镇,由乡镇民政办造册会同乡老龄委经村老年协会落实后签收将所拨资金发放到服务人员手中。

(三)高龄津贴发放

1、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2012年3月我局按照市、县文件要求实施高龄津贴民生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持有我县本地户口年满100周岁以上、90至99周岁、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元、60元、30元的高龄补贴”。

2、发放程序: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龄老人津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县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住房、菜地、室外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和设备等规范标准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二)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老年公寓改扩建项目按期、按质完成。2014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着力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与服务能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起“两个体系”基本框架。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两个体系”建设相对完善,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少年儿童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生活更加富裕,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广泛。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将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对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一、二级残疾人。其新合疗基金由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各分担50%同病种报销中适当增加残疾人的报销比例。由县民政局分别为其代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已做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和持证的独生子女户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2城乡医疗救助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补助后。

3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就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免收挂号费。

4健全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逐步提高城镇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一人多残、老残一体和农村残疾人中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

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1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和实施白内障手术。免费为贫困聋儿验配助听器。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2加快建设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医疗、福利等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工作。加强县、乡镇康复机构建设,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可依托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3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认真执行和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创业保护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就业援助。

4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支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贷款贴息,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与保障政策。

5逐步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就业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疏导等服务。乡镇、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争取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6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及居住建筑、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教育、民政、交通、残联等部门要完善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旅客车站等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应提供语音提示、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实现信息无障碍。住房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7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设置残疾人服务项目。图书馆、体育场、群艺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免费并优先向残疾人开放;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家庭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8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残联等有关部门、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9加快整合残疾人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快推进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协调解决全县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2明确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各乡镇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实施“两个体系”建设;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解决存在困难问题;残联要把“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4

构建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工作标准,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加强农牧业农村牧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GB/T 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并从基本要求、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管理要求几方面制定福利中心的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资质

养老机构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内设医疗机构时,应持有医疗机构许可证书。

(二)管理要求

1、养老机构应建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服务规范、岗位工作规范等。

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符合MZ/T 032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服务风险等。

3、养老机构宜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建立监督退出机制。

4、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需求,建立老年人评估机制,依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服务,制定个人服务计划。

5、养老机构应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老年人应确定委托人,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

6、养老机构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7、工作人员应做好服务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字迹清晰。

8、养老机构应制定投诉处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公开投诉电话和负责人电话。接到投诉时,应向投诉人深入了解相关事项细节,并由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范给予答复,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9、养老机构应设立服务质量控制的责任部门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服务提供的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达到下列要求:

a)服务提供完成率100%;

b)服务满意率≥80%;

c)记录合格率≥85%。

(三)环境要求

1、养老机构建筑设计布局应科学合理,应符合GB/T 50340的要求。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标志,图形符号与标志的使用和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和GB/2894的要求,标志应进行清洁,保持清晰和完整。

2、养老机构活动场所应布置合理,清洁整齐。

3、室内环境应符合GB/T 50340中的要求。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8883的要求。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灯光照度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冬季供暖温度应不低于18℃、降温不高于28℃。

4、养老机构应设有垃圾专门存放区域,并分类管理。医疗垃圾应使用专用容器或包装袋,并设有标识。

(四)设施设备要求

1、公共设施与服务功能相匹配,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 50763的要求。

2、养老机构宜设置播报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微型消防站、报警装置等设施。对未能设置消防系统的养老机构,应加强物防、技防措施,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

3、公共区域和活动场所应配置座椅、健身设备、照明设施。

4、养老机构应配备满足服务提供需求的设施设备,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安全使用。

(五)人员要求

1、所有提供服务的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持证上岗,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3、服务人员应使用礼貌用语,耐心解答问题,对老年人及来访者信息保密。

二、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

(一)咨询服务

1、服务内容

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住咨询、法律、心理、医疗、护理、康复、教育、服务等方面。

2、服务要求

a.服务人员应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

b.入住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基本情况、入住条件、入住准备、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c.养老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咨询接待区域,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摆放机构简介。

d.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应倾听或了解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并予以解答。对于暂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应留下联系方式,做好记录,并及时予以答复。

e.咨询人员应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咨询过程中,应关注老年人情绪变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咨询活动。

(二)膳食服务

1、服务内容

膳食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谱的制定、营养配餐、食品加工与制作、日常订餐、送餐等。

2、服务要求

养老机构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营养师(士),提供膳食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并持有健康合格证。

食谱的制定应结合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民族和宗教习惯,低盐、低脂、低糖、粗细搭配。

营养配餐应多种多样,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比例合理,达到营养均衡。

3、食品加工与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食品加工的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制作要求进行;

操作间宜采用开放式厨房或视频方式,食品加工与制作全程可控。

食品加工使用的原料应选用新鲜、无变质、无毒、无害食品。

加工用的工具、容器、设备应清洗、消毒,分类存放。

加工后的储存应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熟分开、食物与药物分开、食物与天然冰分开。

应对餐具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每周应对食谱内容进行调整,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临时调整时,需提前告知。

每日留样品种齐全,每种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在专用盒上标注品名、时间、餐别、采样人,并将留样盒放置于0℃~4℃冰箱内,储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送餐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a)养老机构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送餐服务人员,提供送餐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并持有健康合格证;

b)养老机构应配备送餐工具或专用保温送餐车,车辆内部的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

c)送餐服务人员宜每日到老年人居住区,根据当日菜谱为老年人订餐,将餐饮及时送到老年人居住区域;

d)送餐服务人员每日应做好送餐前准备工作,并检查送餐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

e)送餐服务人员应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分餐、发餐时应佩戴手套;

f)送餐服务人员应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g)送餐结束后,应对餐具、餐车等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备用,并做好记录。

(三)生活照料服务

1、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卫生照料、穿衣、修饰、饮食起居照料、如厕照料、口腔清洁、皮肤清洁、体位转移、便溺照料、睡前照料、皮肤护理等。

2、服务要求

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前应熟知每位老年人的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个人爱好、所患疾病情况、家庭情况、使用药品治疗情况、精神心理情况等。

对老年人应做到:

a)关心老年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

b)皮肤、口腔、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

c)老年人居室应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无异味。

服务过程中应配备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环境安全,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字确认。

压疮发生率0。

操作技能合格率≥90%。

4、老年护理服务

服务内容

老年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开展护理措施、日常生活护理、老年常见疾病护理、健康指导、生活护理与指导、院内感染控制、自备药管理等。

服务要求

a)工作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b)应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包括躯体、心理、社会、生存质量等评估。

c)应为老年人进行风险评估。

d)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e)护士应对老年人异常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特殊心理变化、重要的社会家庭变化、服务范围调整的记录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客观如实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并及时通知医生或相关第三方。

f)医嘱应由两名护士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各种治疗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要求。

g)应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和慢性病管理,应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

h)操作技能合格率≥90%;

i)院内感染发生率≤15%。

5、协助医疗护理服务

服务内容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观察老年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

b)协助老年人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取常规口服药;

c)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安置肢体功能位;

d)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

e)为老年人完成化验标本的收集送检;

f)协助医生和护士为老年人预防并发症;

g)协助医生、护士做好院内感染的预防工作。

服务要求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资质。

应参照《老年人照护技术手册》为老年人提供统一规范的服务流程。

应有必要的服务设备,包括并不限于压疮预防辅助器具、生活自理及防护辅助器具、个人移动辅助器具。

协助老年人服药时应注意药品名称正确、药品在有效期内、剂量准确、给药时间准确、给药途径正确。

应保留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应签字确认,并对老年人相关信息保密。

操作技能合格率≥90%。

6、医疗服务

服务内容

医疗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治、医疗告知、转诊转院、健康体检、疾病防控及慢病管理。

服务要求

应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内设医疗机构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

服务人员应为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要求配备医疗设施与设备。

老年人出现身体状况变化时,应及时告知老年人或担保人。

应按照MZ/T 048的要求,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应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1次。

应做好老年人疾病防控工作,为老年人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每月至少1次。

应做好老年人慢病管理工作,对患有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疾病、糖尿病与代谢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做好健康咨询及用药指导。

应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未经老年人或担保人同意,不应泄露老年人信息。

7、康复保健服务

服务内容

康复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备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复辅助器具,并指导老年人使用;对失智老年人进行非药物干预益智康复训练。

服务要求

康复工作人员应是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的康复医师或康复技师,具备一定康复评定、治疗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一种或多种技术,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器械的操作使用能力。

康复服务区域应配置适当面积的业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共设施,应为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

康复服务过程中,康复工作人员应与老年人保持交流,及时掌握老年人的身心状况,按需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康复评定包括按需对老年人身心状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社会功能的评定。

物理治疗包括物理因子治疗和运动治疗。

作业治疗包括功能性作业治疗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康复服务应按需配备相应服务设备,康复评定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量表、关节角度尺、皮尺等,物理治疗应包括但不限于声、光、电、热、磁等相关治疗设备及平衡杠、矫正镜、起立床、治疗床等,作业治疗应包括但不限于治疗桌、滚筒、体操棒、木钉、磨砂板及日常生活活动训练的相应设备、设施。 [1] 

8、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服务内容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

服务要求

帮助新入住老年人及亲属认识和熟悉机构的生活环境,使老年人尽快适应养老机构生活。

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状况,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提供相应服务,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协助。

根据老年人提出的心理问题,查找引起心理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供相应服务。

应有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危机,应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干预。

由具有一年及以上老年服务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开展此项服务;危机干预方面的服务则应由有3-5年老年服务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开展。

应配置有提供服务的心理工作室。

应对老年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9、安宁服务

服务内容

安宁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减少临终老年人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给予老年人及家属心理关怀、宜协助老年人去世后的后事处理。

服务要求

所有参与此项服务的员工应参加过临终关怀方面的培训,其中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应具有3年或以上的老年服务经验。

应尊重有宗教信仰或是少数民族的老年人的宗教或民族习惯。

有适合老年人与家人谈论较为私密话题的场地。

10、休闲娱乐服务

服务内容

休闲娱乐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艺、美术、手工、、健身、参观游览、节日和特殊纪念等活动。

服务要求

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宜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有助于感知觉恢复的文化娱乐活动。

宜为卧床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项目。

服务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保障老年人安全。

服务人员应注意使用适合老年人的语速和音量,过程中涉及到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影像资料应妥善保管。

11、教育服务

服务内容

教育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举办知识讲座或学习活动。

服务要求

知识讲座或学习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知识、时事教育、绘画技巧、音乐常识、摄影技术、运动知识、电脑知识、安全知识等。

应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教材、教学设备)和场地。

应由相关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开展此项服务,按照老年人需要制订服务计划并实施。

12、委托服务

服务内容

委托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读、书信、代领物品、代缴各种费用等。

服务要求

开展服务前,应接受老年人委托。

应保护老年人隐私,不应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私人信息。

受老年人委托代领物品、代缴费用时,应准确记录物品种类、数量,当面清点钱物,并核实、签字。

13、环境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

环境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活动区域的清洁、老年人居室内的清洁。

服务要求

养老机构应制定清洁工作流程,做好公共活动区域及老年人居室日常环境、设施设备的清洁工作。

应每日定期清扫老年人房间,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更换床上用品及窗帘、清洗消毒卫浴设备等。

应定期对走廊、活动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应配备专用清洁设施设备及用具,并对不同区域设施设备及用具用不同标识进行区分。

清洁过程中,应摆放明显标识,对老年人进行提示。

环境卫生清洁应做到地面干燥、无异味,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环境卫生清洁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清洁完毕后做好记录。

14、洗涤服务

服务内容

洗涤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收集和清洗衣物、被褥、尿布等织物。

服务要求

养老机构宜配备专门的洗涤服务人员,负责收集、分类、清点、清洗、消毒和返还老年人。

养老机构宜配备专门的洗涤设备及场地,定时进行消毒,并做到环境整洁,标识清晰。

工作人员取回衣物,应对洗涤效果和衣物进行检查,确保老年人衣物清洗干净、衣物完好无损。

15、维修服务

服务内容

维修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老年人居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服务要求

养老机构应设置负责设施设备维修的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维修人员。

应定期对水、电、消防、通信、特种设备及取暖、降温、排污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公共区域、老年人居室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大型设备应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确保维修专业及时。

特种设备应有检验合格证书并按时年检。

服务应及时、高效,并做好记录。

16、通信服务

服务内容

通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通信便利的服务。

服务要求

养老机构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

宜通过电话、网络等不同的通信手段,协助老年人联系相关第三方。

如老年人通信交往困难,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进行协助,并做好记录。

三、服务评价与改进

1、评价方式

养老机构宜采取听取老年人的建议或意见、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养老机构宜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每年度向住院老年人或老年人家属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撰写分析报告。

养老机构宜通过定期抽查考核形式对工作进行检查。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5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阳泉市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

阳泉市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加强民政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4〕4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1〕23号)和市民政局《阳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阳民发〔2021〕44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及社工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政基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区民政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实现全区社工站全覆盖乡镇(街道)。到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建成拥有相当规模且适应城区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基本建成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民政服务管理新格局。

三、建设方式

(一)购买主体。购买主体为城区人民政府,区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义井镇和各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落地方协同区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运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设立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区民政局监督、检查、督导、指导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社工站服务项目,加强对各项目的督导、开展绩效评估、人员培训,总结宣传交流我区社工站项目经验和其他由区民政局委托的服务项目。

(四)购买经费。购买社工站项目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区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指困难群众保障资金,额度不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等预算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充预算中统筹安排。同时保障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工作经费。

(五)经费预算。经初步测算,首年社工站运营费用109.5万元,其中:每年社工站运营经费85.5万元,区指导中心运营经费需18万元,区指导中心办公设备和各社工站标识标牌约6万元(此项仅一年,由区民政局采购)。

以后每年103.5万元的经费来源:其中55万元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划拨(今后可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变化酌情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的投入),48.5万由区财政和上级民政奖励支持。

(六)购买方式。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并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购买实施主体区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七)建设数量。设立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根据镇(街道)区域划分,设立义井镇、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各1个。中心和站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以分别由多个社工机构承接,也可以由1个社工机构承接。

(八)资金支付。购买实施主体和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协议),项目资金分两次进行支付。首次按中标(成交)金额的75%支付,剩余中标(成交)金额的25%,在合同(协议)履行12个月后经评估合格后进行支付。

四、职责分工

(一)购买实施主体职责

区民政局作为购买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统一制作社工站标识标牌。

(二)承接主体职责

承接主体应在区级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度建设、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区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落地方职责

义井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桌椅、档案柜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末和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乡镇、街道未经区民政局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驻站社工不得承担民政以外事务。

五、服务内容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探索其他领域服务。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六、社工站标准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指导中心按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社区多、居民多、地域大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一金”。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七、主要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成形、三年完善”的步骤,建成拥有相当规模且适应城区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一)建设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建在镇街,服务村社”的原则,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先行建设区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统筹协调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社工站要按照资源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当地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等服务设施。

(二)实施民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一是困难群众信息核查服务项目。协助乡镇(街道)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建立工作台账,为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提供基础信息。二是困难群众服务需求评估服务项目。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交友,增进感情交流,建立信任关系,调查核实服务对象情况,评估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困难程度,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制定服务计划。三是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配合支持乡镇(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四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服务项目。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引导村(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培养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要加强本地民政服务能力培育,以构建社会工作专业能力为核心,重点培养基层民政干部、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主任、民生协理员等民政部门服务力量,动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短期社会工作业务培训、优秀案例分享交流,提升基层民政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孵化培育城区社工机构,引导协助其他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向社工机构转型。社工站要积极培育发展本地志愿服务力量,加快培养一些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悉掌握社会工作服务知识的志愿者骨干,着力培养一些富于社会责任感、熟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者,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精准化、专业化发展。

(四)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要按照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组织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创建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宣传工作成效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社工站绩效评估内容。

八、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5月底前)区民政局要根据《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阳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城区实际,落实社工站项目资金,制定城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度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21年5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组织政府采购。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三)签订合同(协议)。区民政局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试点工作全面启动。(6月底前)2021年6月,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全面启动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工作,协调落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场地,力争一个月内完成购买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同时要将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区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部署,尽快落实办公设施设备、工作人员、项目资金等,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给予社工站大力支持,助力社工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资金使用。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三)加强业务培训。区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定期负责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岗前培训。社工须全部接受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要求,了解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二是开展专业培训。聘请社会工作专家,对社工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推动社工掌握实务操作技能。三是开展政策培训。针对社工日常服务需求,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妇女关爱服务、残疾人服务等政策培训,全面提升社工政策认识水平和政策落实能力。四是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推动驻站社工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深入增强宣传引导。承接主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会务工作方案范文6

关键词:改革发展,档案工作,转变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社会已迈入一个崭新的信息技术时代。为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各行业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档案事业也不例外,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档案工作进行观念大转变、工作大转轨、事业大转型。由过去的传统型、封闭型向现代型、开放型转变。在转变过程中,档案工作呈现出了鲜明的文化性、社会性和开放性特征。显示出了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局面。档案工作要适应和跟上新形势的发展,还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工作:

1、档案工作必须由传统的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长期以来,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封闭保守、管理落后、服务意识跟不上、利用率低。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闭门办公,档案(室)馆随处可见“顾客止步、谢绝参观、不得入内”等警示,把个档案部门列入“军事禁区、密秘部门”行列。档案工作处于封闭的环境里,工作人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弄故纸堆”,除了负责接待利用者的同志接待少数几个拿着盖有几个红印章证明的利用者外,其他人员很少甚至没有与外界接触和联系。另一方面,由于封闭的档案管理模式,给档案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造成了一种封闭的思维观念和思维方式。工作只停留在接收档案、整理保管档案、坐等上门提供档案利用上。思维方式非常封闭保守、单一单向。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档案部门已经走出了这种传统的封闭形式。一是把档案工作由系统内部移向系统外部,由馆内走向馆外,采取多渠道、多方向、全方位的开展档案工作。二是档案价值取向有了突破性的转变,由原来关起门办公,档案资料自我欣赏转向社会、转向市场,档案资料来源更加广泛,服务更加全面。三是加大了档案工作力度,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多途径、多渠道发展档案事业,取得了明显效果。

2、档案工作必须由业务性专业性向社会性方向转变。档案工作确实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管理者不仅有熟练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等等。这一切给档案管理者在心理上、思想上产生了错觉,误认为档案工作就是单纯的业务工作,专业工作,只要管理好本级档案,与社会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档案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它是党委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除了要抓好本级档案馆藏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外,还要抓好社会档案资源的管理和开发,依法对辖区内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要做好档案工作,让档案工作走向社会,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档案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运用社会性的工作方法来做好档案工作,为社会服务。

3、加强现代化档案馆建设。随着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作为档案灵魂的档案网络信息,必须充分发挥作用。档案部门必须加快档案网络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档案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就是数字化档案馆,数字化档案馆的内容有,档案储存

数字化和档案提供利用服务数字化两个方面。要围绕这两个方面,做好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建立建全网络化服务体系,提高档案工

作管理水平,做到更加快捷、有效地为社会服务。

4、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报务社会。随着产业

结构调整,企业产权变动,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给档案部门服务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作为以服务为主要工作任务的档案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档案部门要在“服务”两个字上下功夫、做文章,围绕“服务”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服务观念要创新。论文大全。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的运用,档案工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档案工作不再是过去那种只抓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而是要把档案工作提高到为社会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高度来认识。要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快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做到快捷、有效地服务。要利用档案服务工作,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服务内容要创新。档案工作在服务内容上,也要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紧跟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不断调整服务内容,做到广、快、全、准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档案服务内容有多种形式,在新时期,最主要的就是要抓好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属于现代化管理服务内容,它具有传播速度快、内容更新快、能及时播出、滚动播出,将信息快速传递给利用者。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如通讯卫星、邮电信息网络等,将档案信息出去,让利用者在不同地域,不同时空利用档案资料。

5、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现代化管理的培养教育,增强他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他们现代化管理科技知识、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是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关键。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信息开发等方面都担任着重要角色,档案工作者不仅是档案信息库的建造者和维护者,更应该是档案信息资源与利用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高质量档案信息产品的设计者和操作者,任何一种档案信息服务方式都与操作者的水平息息相关。论文大全。档案工作创新,实质上也是专业人才的竞争。在专业人才方面必须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论文大全。要对档案人员进行现代化管理知识、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进行培训,培训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放在应用上,要根据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方法,以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为重点,以提高全员信息技术应用技能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讲授、专业研讨、知识竞赛、外出考察等。同时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边用边学,以用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