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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1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66 ― 02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越来越成为消费者的选择。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便利性同时也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学术界对网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早就涉猎,涌现出不少研究成果。为加强网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国家工商总局在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规定。但目前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网络购物新的发展
网店主要包括B2C、C2C和B2T等。B2C即Business-to-Customer,简称为“商对客”。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如当当。C2C即Customer -to-Customer,简称为“客对客”。就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将自己的商品卖给另外个消费者,如淘宝网。B2T即Business-to-team,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团购。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促进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上,商家和买家利用第三方支付通过担保交易大大促进交易的安全,促进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随着的“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兴起,将网络购物带到新的高度。
近些年来,网络购物出现新的发展。首先,是一批微店诞生。微店、微乐等微店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消费者通过这些微店进行购物。二是以微信朋友圈的形式从事微店交易。这类微店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微信红包等方式进行收款,卖家收到款发货。由于是朋友圈的形式,卖家和买家在很大程度上是熟人关系,网络购物纠纷容易协商解决。但随着朋友圈等微店的扩大化,越来越多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出现。三是海外代购活动日益频繁。海外代购包括私人代购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代购两类。包括微店在内的网络购物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财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近些年来微店虽然快速发展,但由于约束不到位,许多微店往往不是采用第三方担保支付。网络消费者轻信卖家的话语先付款,但由于没有第三方担保,卖家在收到款后拒绝发货,或者携款逃跑,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有些私人代购行为,是通过朋友圈等熟人关系进行介绍的。由于朋友传朋友,致使消费者和代购经营者实际上并无任何社会关系,代购商家在收到款项后不作为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还有些网络购物行为,消费者存在举证困难,对于商品瑕疵、损毁不能证明非自己责任,商家不退换,致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2.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不能得到保障
网络购物中客观上建立起一套评价体系,消费者根据卖家的销量、买家评价进行购物选择。然而现在一些商家为追求销量,人为的刷销量、刷信誉,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给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形成误导。另一方面,卖家等商品经营者没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所卖的商品信息进行全面的标注,尤其是新兴起的微店、微乐和微信等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对商品需要的提供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没有要求。消费者只能看到所卖的商品的图片和价格。这就导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对于商品信息的掌握不对称,妨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
3.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将自己的地址、手机号、支付宝账号、邮箱等透露给卖家,还有快递人员。在商品传递过程中,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首先,是消费者购物后会莫名收到很多营销短信和营销邮件,还有些营销电话,影响消费者正常的生活。其次,有不良商家将消费者的隐私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不法人员,引起系列诈骗行为。再有,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服务如果没有给出好评,商家会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修改评价的公司,轻者这些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不间断骚扰,重则将消费者的信息发到不良网站,给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带来困扰,侵害消费者的名誉。
4.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维护存在举证困难
网络购物由于自身的特性,消费者并不是直接对所购买的商品进行甄别。通过快递等物流服务收到所购买的商品,消费者往往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虽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部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规定,如签收前拆开验货。但在现实生活里,一是基于以往的习惯,消费者顺手先签收,在打开时才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出现瑕疵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这种情况消费者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由于消费者已经签收在卖家看来视为商品无任何问题,拒绝任何的退换货或者赔付。其次即使消费者具有较高的验货意识,在现实生活里快递往往并不是将快递直接送给签收人,而是送到签收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小区门卫,通过他们转交给消费者。商品若存在问题此时无法区分责任,难以找到责任主体,消费者依然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1〕当然,随着海外代购等的兴起,现在网络购物更加关注买来的商品的品质问题,消费者希望拒绝假货、以劣充好。但是消费者若怀疑商品有问题,举证存在较高的技术难题,若请专业的检测机构,付出的成本较高往往得不偿失。 〔2〕
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策
1.加强立法完善电子商务制度规定
目前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专门性法律,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加强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加强立法,建立专门性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势在必行。立法工作主要立足于这些方面:首先:在网络购物交易行为中,网络经营者的告知义务、隐私保障义务及7天无条件退换货义务(除特殊情况不适用无条件退换货的情况)。〔3〕为对卖家形成约束,应同时规定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后果。笔者建议引入国外惩罚性措施。其次,为电子商务建立统一的制度措施。由于立法的滞后,现在微店微信海外代购等部分网络购物实行先付款后发货的制度,消费者的财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法律应当规定网络商务行为应当建立起第三方担保制度,尤其是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机构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消费者的资金财产安全。第三,建立商品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现在淘宝等交易平台,对卖家的商品要求详细分类并标注信息,尤其是食品,按照食品法的要求标注生产编号、产地、保质期、添加剂等。包括微店在内的网络商店都应当全面标明商品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2.利用大数据和技术创新,加强对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电子商务环境。对于网络虚假交易笔者认为应当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对网店交易行为进行监测。通过大数据能发现异常活跃的卖家和买家,而且活跃的买家具有在多个商店活跃的特征。虚假的买家消费支出往往比平时的消费支出高很多。通过对这些特征进行判断容易识别可疑交易。笔者认为提供电子商务的网络平台具有消除虚假交易行为的义务。平台方应当对可疑交易行为进行帅选和人工判别,一旦发现虚假交易行为取消相关交易记录,并进行相关处罚。
3.打击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的发展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给消费者带来无穷的烦恼。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加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开展相关立法研究,出台专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接触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家、快递人员切实尊重消费者隐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尤其是非法的商业交换。对于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隐私行为应当进行必要的惩戒。消费者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泄露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关机关应当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对个案的惩戒提升广大商家隐私保护意识,引导商家和快递从业人员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4.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扩张网络消费者维权的空间。
鉴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里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尽可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新消保法23条第三款对部分商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该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但是正如海外代购的奶粉等消费品,此条款没有覆盖。因此,应当对举证责任倒置进行适当的扩充,以满足日益发展的网络购物。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如快递的疏忽造成的商品毁损和瑕疵,消费者应当审慎拆开验货。只有那些消费者难以举证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4〕
本文通过对网络购物中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以及消费者举证困难等热点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加强立法、完善电子商务制度,打击虚假交易、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措施。但是法律毕竟具有滞后性,学术界和法律实务界应当继续深化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为电子商务和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专门性法律,规范网络购物行为,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张爱娥.论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5):66-69.
〔2〕殷晓琳.论微店模式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J〕.陇东学院学报.2015(6):126-129
〔3〕介晓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5, 9(中):112-113
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生存与发展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网络手段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数字化技术不仅在各种工业领域得以广泛应用,而且给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世界各国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很多国家,尤其是中国,才刚刚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长期经验的积累,主要靠口传心记、言传身教传承,具有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殊性质,保护难度较大。
我国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基本上停留在拍照、采访、记录、物品收藏等简单的工作层面上,这种文字、录音、摄影、录像等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手段,曾保存了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书籍的生霉、录像带的老化、录像色彩的蜕变、录音带的失真等,都会使所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不同程度地出现失真,加上拍摄角度的限制,影响了长期保存和利用。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全新的采集记录手段,包括图文扫描、立体扫描、全息拍摄、数字摄影、运动捕捉等。数字化存储技术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许多新的保护手段,包括通过数据库、磁盘阵列、光盘塔、光纤和网络连接以及一系列相关规定、协议,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通过这些现代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技术,不仅可以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如手稿、音乐、照片、影像、艺术图片等,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保存于数字磁盘、光盘等物质介质中,而且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使他们完整有序、便于检索,这能够整体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明确提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自此以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才全面起步。
2006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的监督和直接推动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纷纷建立,积极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保护体系,并初步建立了涵括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专题数据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网络服务体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main.jsp)开通于2006年6月9号,其宗旨是为了利用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展示、传播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展示我国深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信息交流,凝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观念和理论共识,充分调动和利用全社会的学术、经济、舆论资源及社会公众的参与,以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和健康开展。基于福客网(中国著名民俗网站)技术支持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也向大众提供了部分较为详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和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2002年开始由国家图书馆组织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与服务项目包括:第一,精品文化资源库中的“中国古琴”、“中国昆曲”、“中国舞蹈”、“地方戏曲”等中国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粹,以数字化的文本、图像、音频等多媒体方式展示,提升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水平;第二,文化繁花(文化部直属单位数字化文化展示平台)、书海精藏(公共图书馆数字文化展示平台)、文化广角(各地文化厅局数字文化展示平台)、文博精华(中国文物网站精品展示平台)等四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中包含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经典剧目、津门曲艺、民俗风情绘画等,其中福建省图书馆的“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暨省图古籍保护成果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都是综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展示。
高校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天津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中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的数字化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管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在推动民间剪纸艺术数字化展示方面作了大量的开创性工作。
二、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库存在的问题
1、现有数据库资料尚不完善
我国至今(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已经陆续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有15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项目(其中不包括扩展项目)。推荐项目是指国家名录项目公布前进行公示的名录项目,经过国务院批准公布后即为正式的名录项目。扩展项目是指即前一批或前几批已经是公布的名录项目,而这次不同申报地区或单位又一次申报成功,那么这次申报的名录项目就叫前面相同名录项目的扩展项目。如果算上扩展项目,我国目前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2000项,而目前中国为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信息统计中仅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12项,明显存在着严重的数据缺失。这证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现有平台相互孤立,没有发挥综合交互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最大的益处是不仅可以记录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方面的信息,而且可以在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的情况下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数字生产(数字复制、数字出版、数字再现)和数字传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独有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因此,利用数字化虚拟现实技术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产业化生产与经营,有利于形成新的行业及衍生产品,延长产业链,使文化产业的比重得到提高,这对当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和意义。比如通过数字化技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步伐,促使各民族服饰文化、民间技艺文化、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
消费习惯、交际礼节、节日庆典、娱乐游戏以及饮食文化等知识和技能的价值不断得到增值。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做的远远不够,这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提出挑战。
三、如何更好的让我国现有非遗数据库发挥作用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分类体系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如风土人情、传统礼仪、宗教及节庆活动等,又有口头流传的各种民间文学,如传说、史诗、民间故事、寓言、民谣、谚语等;既有淳朴生动的各类表演艺术,如音乐、舞蹈、民间戏剧、曲艺杂技等,又有技艺精湛、美轮美奂的工艺美术,如面人、糖人、剪纸、编织、刺绣、彩绘、蜡染等。由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不同、创造方式有别,对其数字化既要遵循普适性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又要采取因类而宜、适合各自特点的方法和措施。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统性和整体性,在对其知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内隐性等特征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重角度探索非物
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构成要素,提取知识的特征并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从When、How、What、Where、Why五个方面分别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演变、表现方法、形式、相应地域及其内涵,并对分类后的知识从语法粒度角度建立其间的关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层次类型分类体系。即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学术分类、信息化存储,以便科学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性的符号库和素材数据库。
2、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技术标准
针对目前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中存在的技术目标不一致、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立足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与国家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博物馆和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相配套,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检索、服务和长期保存的需求,深入研究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资源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包括资源数字化采集、资源描述(元数据)、资源组织、资源管理、资源长期保存等技术标准;制定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的统一、科学和规范的技术管理规程。并应用资源管理与分发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统一有效的整合,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采集、资源统一表示、资源权利信息描述、资源目录服务、注册服务、资源检索和等功能的实现。
3、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与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化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化可以通过图片、视频、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使用传统数字化技术进行可视化外,更多的是属于知识可视化的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可视化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离应用还有距离,但知识可视化是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可视化表达主要包括知识源层、知识描述层、可视化表达层和知识应用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括了不同的知识源,如史料记载文档、民俗活动、民间技艺、戏曲、舞蹈等,这些知识源在语义上具有异构性。知识描述层描述文化空间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如地域类、时间类、表现方式类、表现形式类、原因含义类等文化空间知识。可视化表达层阐述根据知识的特征及其构成分类,选择恰当的模型进行表达,以便于不同用户进行知识的学习、共享与创新。知识应用层可以让用户根据自身的文化背景、知识构成等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知识可视化表达方式来学习、构建文化空间知识等。用户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相关文化空间知识的学习与交流,自身的用户类型信息就会随之得到更新,并且文化空间知识经过学习与交流将会得到发展与创新,从而更新文化空间知识源。
四、结语
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是现代社会的两个“互为表里的超级产业”,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提高文化产品的原创力,开发新的文化产品,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然而从产业发展的逻辑上说,信息技术只是手段,内容服务才是目的和核心。因此,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内容的建设上,数字文化内容越丰富,信息的共享度就越高,人们从中捕捉的商机就越多。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正在蓬勃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进行合理开发与利用的前景更广阔,从而形成文化与传媒、信息交融的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高科技与高文化价值结合的产业交汇点,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有效保护的同时,更要使之上升为具有知识产权和资源资本属性的文化产品,更好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出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3
关键词: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对于这种情况,联合国从上世界八十年代开始就给予了极大的关注。2001年,昆曲被列入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到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自此,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股非遗的申报热潮。我国各地也都在积极申报非遗,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2017年底,我国共有34个项目被联合国家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遗名录,至此,我国业成为了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文化多样性的兴趣也在日益增长。文化旅游成为当今旅游业举足轻重的重要组成部分,体验各个地方的非遗项目也成为一项热门的时尚旅游活动。如桂林的印象刘三姐,河南少林寺的音乐大典,这都是非遗与旅游相结合的成功典范。这种适度的开发,可以繁荣当地的旅游市场,同时也会为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然后,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非遗遭到了猛烈的冲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也面临着诸多难题。面对宝贵的非遗资源,如何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实现“帕累托最优”。遗产地旅游开发不同于一般旅游资源开发,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如何处理好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遗产地旅游如何进行开发等成为了非遗旅游开发的一大难点。本文在分析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问题,尝试探讨开发思路与策略。
一、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
扬州,这座运河城市的历史可以追述至公元前486年,至今已经超过2500年。悠久的历史、便利的交通、商贸的繁荣,使这座城市不仅有繁荣的物质文明,也有丰富璀璨的文化资源。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就是其中之一。扬州是一座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扬州这座古城几度繁荣。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文化的兴盛。中国历史上许多著名文学家、艺术家曾经在扬州生活,留下许多名篇。唐朝诗人李白的“烟花三月下扬州”更是成为流传至今的名句,每年春季也给扬州带来一波旅游高峰。我们去扬州,不仅可以看到古色古香的街巷,精巧秀丽的私家园林,还可以体验闻名中外的扬州“三把刀”,欣赏扬州评剧、清曲、弹词等。目前,扬州市拥有世界的非遗项目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9项,省级非遗项目61项,市级非遗项目206项。扬州非遗项目涵盖类别非常广泛。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类具体如下表1所示。总的来说,扬州非遗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较高,浓缩了扬州这座古城2500年的历史文化内涵。同时资源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蕴含较高的美学价值。再者扬州非遗资源具有较强的科考价值,可以作为历史、文化、民俗、文学、人类学等领域专家的考察对象。
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分析
1、强调非遗旅游产品的观赏性而忽视参与性。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旅游消费需求越来越趋于多样化、个性化。非遗旅游资源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如果游客只是简单的观赏,是很难体会其中的价值的。现在扬州的非遗旅游资源很多以博物馆陈列的方式来进行展示。如扬州八怪纪念馆、南柯一梦传说扬州市文化馆、扬州琼花与琼花观传说广陵区文化馆等。这种陈列式的参观,再加上解说系统不完善,会使游客兴趣大减。目前,很多游客对于非遗,会有一种过于僵化、呆板的印象,这对于激发游客的旅游意愿是非常不利的。2、偏重物质化展示,忽视对文化内涵的挖掘。扬州非遗资源内容较为丰富,种类众多,并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扬州的非遗在许多方面提现出我国传统的人文精神。但是在旅游开发方面,多数只注重对非遗物质化的展示,而忽视其文化内涵。扬州许多景区对于非遗的展示呈现出同质化、简单化的倾向,并没有去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因此,许多产品主要展示出的就是观光功能,文化内涵没有得到充分展示,并且没有形成文化衍生品。3、非遗宣传工作不到位。扬州非遗资源丰富,但是在宣传方面,力度明显不足。至今,我们去网络上进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索,只能在扬州门户网站群的旅游与文化专栏下面找到部门内容。相较于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丰富的城市苏州就落后许多。苏州在非遗的宣传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苏州建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作为一个非遗的官方网站对外进行宣传。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2015年对外开放,包括山花博物馆、苏作博物馆等。此外,在2016年4月,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也正式开放。文化遗产馆分为光耀历史的一刻、市井生活的一天、岁时节令的一年、人生礼仪的一生、生态苏州的一城五个主题厅来多方位、多视角地演绎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苏州非遗对外展示和宣传的门户。扬州相较于苏州,对外宣传工作不到位,这不利于本地市民和游客了解扬州深邃的非遗文化资源。4、部分非遗项目存在传承危机。非遗是一种活态文化,这种文化能否传承下去主要靠继承人。扬州非遗项目众多,但是不少项目由于市场需求不多而出现了没有人愿意去学习的窘况。如扬州剪纸,这门手艺在张家已经传承了300年,其当代继承人张秀芳就表示怕找不到合适的传承人,这门手艺在她这一代断档。非遗由于文化性较强,所以对传承人的要求不仅是有意愿要学,还要传承人具备文化素养、动手能力以及领悟力。扬州其他非遗项目也面临着这样的危机,如掌握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的仅有两位老人,扬州琉璃灯制作技艺仅剩一位家传艺人在业务时间进行创作,扬州绒花制作工厂现在已经倒闭。许多扬州非遗项目都存在着后继无人的传承危机。5、部分非遗责任主体申报积极性不高。由于非遗申报需要大量的投入,这需要在前期花费时间和金钱,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责任主体不愿意配合。再者,非遗项目保护责任主体也担心即使申报成功了,政府的扶持资金却不能到位,这也影响了他们申报的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状况欠佳,无法由个体企业承担申报工作,而由企业协会来承担。
三、体验经济视角下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
1、旅游产品突出体验性,提高游客的积极性。体验经济时代对我们开发扬州非遗旅游产品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体验经济要求我们在对非遗产品设计的时候,要注意产品的参与性。不仅要注重企业和游客之间的互动,也要调动游客的积极性,让游客和游客之间进行互动。我们应该改变现在单一的博物馆式的参观模式,可以引入一些动态的过程来增强趣味性。我们可以引入参与性的活动或者舞台式的表演来吸引旅游者。比如对扬州剪纸这项非遗产品的开发,我们可以请扬州剪纸艺术的传承艺人到现场进行表演,或者可以开发扬州剪纸技艺学习活动来增强旅游的趣味性,提高游客的参与性。还可以让参与剪纸学习的游客在学习结束之后,进行剪纸比赛,最后对他们的“成果”进行排名,对优胜者颁发证书。总之,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满足游客参与、体验、学习的需求。2、深入挖掘扬州非遗文化内涵,设计非遗旅游线路和旅游纪念品。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价值,具有扬州原生态文化的基因,同时代表了扬州鲜活的原生文化。我们在对其进行开发的时候要注意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这对于丰富我们的旅游产品,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都有重要的重要。同时,在对扬州非遗开发之时,我们除了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还应注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如我们可以和旅行社、学校、艺术协会等合作,以扬州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为主题,设计非遗旅游线路和非遗旅游纪念品,开发研学、亲子、艺术爱好者等特色线路。这样的产品推向市场,可以使得这些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宣传效果。3、多方位宣传,加大非遗宣传力度。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方面,应该借势借机,抓住一切有力的机会,加强非遗产品的宣传。如政府可以利用开展“烟花三月旅游节”、“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等节日庆典的契机,充分展示扬州地方文化特色,加大对扬州非遗的宣传。政府还可以鼓励非遗传承人或者民间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盛会,进行非遗文化的展示和表演,这对于宣传、推广扬州的非遗文化也有重要的作用。再者扬州还要加快非遗数字化建设。相关部门应该组织开发便捷的数字化平台,做好非遗的资源库,对非遗的资料进行积累,保存。在这个基础上,对资料进行整合,建立专门的扬州非物质文化网站,以加大对扬州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4、培养和保护扬州非遗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扬州非遗保护的主体。我们应该强化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不断改善传承人的待遇,同时还要增加扬州各类院校从事非遗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壮大扬州非遗的传承队伍。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扬州应该对各项非遗的传承人进行评估、确认和保护,建立传承人技艺资料库的保护制度。同时,扬州还应不断去改善非遗传承人的待遇。如淮安和徐州都已经明确民间艺人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实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有特殊贡献者循序破格提升。杭州鼓励年轻人学习传统技艺,并且给学习传统技艺的年轻人发津贴,这些都是值得扬州去学习的。扬州也应该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再者,扬州应该整合职校、高校的教育资源,为广泛培养非遗传承人打下坚实的基础。5、多渠道筹集、利用保护资金。扬州应逐步完善非遗旅游融资体系。政府可以采取招标、转让的方式,把非遗景区进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企业进行经营,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并且利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开展保护工作。同时,对于资金的使用状况,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系统,让大家可以随时监督非遗资金的使用情况,最终形成一个政府调节,行业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旅游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沈娟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扬州样本[J].群众,2016(10):52.
[2]徐晓庆.全域旅游视域下的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0):24-25.
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4
关键词:数字化,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电影
一、数字化传播概况
数字化传播形式,范围广内容丰富,即为通过媒体方式进行文字、图像、音乐、影像等组合的传播。例如新媒体、短视频、直播、AR技术、纪录片、微电影等。纪录片作为数字化传播的常用手段,具有思路简单清晰,纪实的特点。现代纪录片传播就是把传统风格的事物“消化”,用风格平实的剪辑风格去阐述剧情,有节奏,有风格,有思想地介绍人们所遗忘的历史文化和历史故事。中国纪录片前后经历了一百多年的电影发展简史历程(图-1)。从最早1905年的由中国人拍摄的《定军山》纪录片《到农村去》,再到1983年《话说长江》发展到中期的中国人民反抗压迫的纪录片《农奴》一直延续到1991年《望长城》和《沙与海》,为中国文化纪录片影视产业新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真正地使文化类别纪录片产业融入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纪录片艺术表现真实作为创作本质,并以专业的制作方式对素材的加工和运用,进行艺术展示。所以不难看出纪录片是以真实故事作为拍摄核心。新媒体本身应该是被称为一个数字化的新媒体。清华大学的熊澄宇的张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就是微电影(microfilm),即微型影视电影,又称小型微影。微电影的“微”和纪录片的“实”非常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传播,由此可知,微电影和记录片作为优秀的传播媒介,能达到极好的成效和功能。
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1.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特色。但在继承和传播上仍存在问题:从宣传上来讲,人们对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没有推广导致关注度不够。例如桂林市兴安县的华江瑶族刺绣,它的宣传方式还停留在口口相传,以及较少新闻的报道,没有数字化的影像来作为非遗传播的杠杆,传统文化正在不断地丢失。从文化上来讲,传承人的缺乏,以及非遗文化受到现代文化的不断冲击是文化缺失的主要原因。以川县阳氏石雕技艺传承人为例,这种延续了四百多年的家族式非遗,因为石雕工作辛苦且粉尘较大,没有年轻人愿意拜师学艺。从阻碍上来讲,没有广泛的群众的参与,没有国家的大力扶持,自身魅力不够大,并缺乏文化的保护机制。例如国家级的广西非遗“桂剧”,全靠着十余名七旬以上的老人来进行表演,服装、道具妆容全部都由老人们自己负责,“桂剧”作为广西非遗的地方特色剧种濒临灭亡。总而言之,数字化形式传播方法面对宣传问题、文化问题以及阻碍问题时,使用微电影的记录传播方法是有效的处理方式,不单单体现在微电影作为媒介的优秀记录功能,更是以其易于传播,通俗易懂的特点来面对大众。
2.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调查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化形式的传播过程中,需要进行何种方式的数字化形式传播也是需要进行数据调查的,针对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受到青少年或大学生的关注较少,多数人说不上几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手工技艺。对此进行了市场调研,其中调查对象以18-25岁的100名年轻人展开。分析调查数据图表(图-2)发现大多数年轻人更喜爱喜欢数字化的形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例如网络、小视频、微电影、纪录片等形式进行学习,大多数年轻人更希望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微电影形式来获得更好的学习和观看体验,以微电影或者纪录片的形式所纪录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更好的用数字化的形式进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并且更能被年轻群体所接受,因此在数字化传播形式上,选择微电影或纪录片的传播方式更适合非遗的实际需求或应用。
3.广西非遗微电影案例分析
以《侗听》微电影为例,这部微电影以侗族大歌为主题,将其作为核心进行介绍,通过视频风格,传统音乐,镜头语言,丰富的文案和当地人民实际演唱的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潘萨银花的采访,对她以歌声对侗族大歌传承的故事的进行概述,讲述她为一千多个学生教唱侗族大歌的故事,侗族人民唱歌作为他们生活的一种方式,以声音模仿大自然,以侗族大歌人数众多来表达震撼的感觉,以侗族小歌歌唱年轻男女谈情说爱,并有相思情歌、麻雀歌、蝉之歌作为代表等两三百首歌,将侗族大歌的音乐,故事情节,人文情怀分析,用较少的时间来展现民族的文化风采。通过分析这部《侗听》微电影,得出非遗微电影制作的大致流程图(图-3),通过对其流程进行梳理,分析其重要特点。①非遗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在剧本创作,分镜头绘制以及拍摄计划传承人访谈等都需要在前期的调研工作中完成,非遗的田野考察更需要一些较为特殊的资料,例如:家族故事,民族特色语言,祖上传说等一些区别于传统调研的资料。针对不同非遗类型所做出的前期准备,非遗的类型多种多样,针对这些不同的非遗来进行的拍摄方法及所运用的拍摄手法,声音语言及画面感的颜调等,都有一定的差异性。②非遗拍摄:非遗的拍摄是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的步骤,在确定剧本、分镜头拍摄计划之后完成的重要步骤,在非遗的拍摄中基本包含五个类别:人、景色、物体、声音和饮食。非遗的纪录片中选取主要拍摄对象,并根据其原有特征来使用不同的拍摄手法进行拍摄,例如侗族大歌,该非遗对象最主要的部分即为人和声音,在针对人物以及声音类别的对象拍摄时,人物的面部特征,嘴唇,神态,或以故事性为主题通过声音引出人物,引出故事的发放往往多被采用于纪录该形式的方法,对不同非遗对象使用最表现其特征的拍摄手法以及镜头语言能使成片效果更加丰富。③声音语言:声音语言也是非遗纪录片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一般我们将声音分为三个部分:原始音频、配音音频、配乐音频。原始音频的使用在特定场合下所纪录的声音能够极大的还原其真实性,并引人入胜,例如歌声,乐器声和人声,自然声和特定场景下进行活动的声音。配音音频一般为专业配音员进行配音或拍摄人物的画外音及旁白。配乐的选择则直接决定视频整体质量的高低,“合适的配乐”将更能凸显视频风格及沉浸感,例如年味为主题的纪录片对接为喜庆欢快的配乐,制作工艺类通常是较有节奏感配乐,而故事性纪录片配乐好比循序渐进的配乐。配乐音频还包含拟音师所作出的音频,模仿视频中所需要的特定声音等,对声音语言的掌握将抓住观众的听觉感受,丰富听的“美感”。④视频调色:画面的颜色将直接影响到观众对于视频的最直接的感受,眼睛是最主要的用于感知外在颜色变化的器官,非遗记录片的调色也将最直接的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对于画面的颜色最基本的区分即为暖色和冷色两个色调,暖色多用于饮食文化、室外晴天等,冷色多用于室内、冬天、金属等,对画面协调而不同的冷暖变化,将提高画面的丰富程度,也是提升画面质感和补充画面效果的重要手段。这部微电影使观众在短时间内对侗族大歌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基本概念,且让侗族大歌在《侗听》这部微电影的情感表达得到发挥,让微电影中的传播优势能得以体现,这也是适应时展所需要的表达。(1)微电影流程案例应用以《中山国青铜器》这部微电影为例进行流程分析,使用非遗为电影的制作流程图为拍摄方法进行梳理,首先前往非遗调研,确定拍摄对象,后进行微电影的剧本创作,准备拍摄设备、资金、摄制组、拍摄计划并确定该非遗微电影的拍摄地点,并进行实地考察。在中期拍摄期间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体内容的拍摄,在《中山国青铜器》微电影中,突出表现为非遗传统制作技艺具体流程,并拍摄成片中所需的空镜头,根据非遗文化的梳理具体组成微电影的大致顺序。在后期剪辑中最先进行拍摄素材的整理,对素材按照剧本需要的风格进行剪辑,并对音频进行处理,例如;配音(低沉),背景音乐(传统),音效(环境声:蝉鸣鸟叫)等,最后进行字幕制作和非遗微电影成片的调色。(2)案例的一致性分析在个人微电影《中山国青铜器》的拍摄过程中有与《侗听》非遗微电影中有较多相似的流程,详细分析如下:①拍摄方法,在拍摄方法的选择上,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人物类特写,以及面部表情刻画,分别体现在《侗听》中老者在进行歌唱时,对老者详细进行了歌唱表情的刻画,歌唱欢快歌曲、悲伤歌曲、劳作类歌曲等,不同歌曲在老者进行歌唱时的面部表情被刻画下来,表现在镜头内。体现在《中山国青铜器》这部为电影中的则是传承人认真对待青铜器具花纹的刻画,在详细刻画的过程中,汗滴流下,将此画面表现为工艺的繁琐、困难及人物神态刻画。人物神态的特写拍摄都是能重要体现人的美感,认真的态度,通过画面展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流泪、流汗等,这些丰富的表情都能触动观众内心,并提升画面效果。②故事性记录,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故事性记录的方法,从《侗听》微电影中通过侗族歌声引出故事,从一位老者的身上不断作出故事的体现,并穿插以访谈、歌声、故事,通过故事性记录的方法不仅贯穿整部微电影,也让视频变得更加整体,有故事,有看点。在《中山国青铜器》则体现为从历史中引出故事,中山国青铜器由位于赵国和燕国之间,后迁都灵寿。一句话引出之后的传承人故事,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故事性记录的方法,并分别由传承人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也是微电影中较为重要且具有说服性的方法。③传承人访谈,两部微定影中出现了传承人访谈的较多镜头,传承人访谈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仅体现在影片的效果上,通过解说词和旁白进行故事性说明或旁白说明都不具备说服性,而由传承人本人访谈过后,能得到其从业多年的心得体会,而不同于普通剧本和解说词,其具有一定的人物色彩和特殊意义。(3)镜头应用镜头的应用作为视频类中最基本的操作方法,能体现出高水准与低水准的区别,因此拍摄镜头的语言也是拍摄技巧的重要方法,在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根据不同的拍摄主题则选择不同的景别和镜头,长镜头、短镜头、空镜头都是最为基本的拍摄方法,特写镜头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拍摄中的重中之重,例如,通过拍摄特写镜头来展示其工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这里以《中山国青铜器》中的特写镜头举例(图-4),特写镜头也包含与人物特写等,增强其细节体现,不仅将细节放大,也增强了非遗的传统魅力。
结语
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5
去年,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当前,谋划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成为全市各级组织、各级干部积极投入的重要工作,也是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面对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作为市专家联谊会成员,我认为要立足工作实际,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大好形势中找准定位,谋划工作,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不断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把赣州的文化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色的群文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中心工作,以重大节庆为契机,发挥文艺的独特优势,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有声势、有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开展“欢乐赣州”文化广场、“迎新春”市领导写春联、送书画活动,青少年故事艺术大赛的基层上,新打造一批弘扬苏区精神,具有赣南鲜明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使之经常化、大众化,使群众文化成为全民交流的精神舞台,形成“白天有歌声、琴声,晚上笑声、掌声”广场喜人局面。通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增强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筑起坚实的精神文化高地,增进广大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深厚感情,为我市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凝聚更大力量。
二、创新思路,实干奉献,努力探索免费开放新模式。根据国家一级馆的工作职能,大力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推进文化部关于基层多功能流动文化服务站的开发与应用创新课题的研究,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供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使文化发展和产品供给适应群众需求、合乎群众期盼。
一是依靠组织搭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延伸活动的触角,在广场、社区、企业、校园和军营搭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平台,精心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是依靠团体唱好主戏。采取约束规范和吸引拉动的办法把有文艺爱好的离退休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各类文艺团队,通过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群众文化思想阵地,引领群众求知求乐,增强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是依靠骨干挑起大梁。把我馆具有专业特长的离退休专家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充当群众文体活动的“急先锋”和“领头雁”,以此带动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
三、延伸文化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农民工和留守孩的培训。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文化传承力,注重“送文化”与“种文化”并举,延伸文化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圈。今年,我馆把群众文化覆盖的重点放在了农民工、留守孩等特殊群体上,不仅免费开放活动场所,而且开展主动上门提供文化活动辅导服务,重点做好“四个化”。
一是培训形式多样化。根据农民工和留守孩子的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以及教室、操场、屋场等。在开课时间上采取脱产和业余相结合节假日、休息日,八小时之外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积累。在教学手段上采用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和留守孩在业余时间自学。
二是培训对象层次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因人施教”。对于知识文化水平较好的农民工和留守孩进行一些民族舞蹈、乐理知识、合唱、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常识、公文写作、思想政治等方面的辅导。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或偏下的大多数农民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但技术要领要求不太高的健身操、交谊舞、卡拉ok、笛子、实用公文等培训。
三是培训方法多元化。①和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农民工和留守孩文化知识技能培训;②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留守孩的学校合作,送教师、教材到企业,入校园。③跟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与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通过“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探讨出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四是培训内容实用化。在农民工和留守孩子的教学培训过程中,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脱离教材,形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尊重对象、适应环境;故事案例、提问解疑,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
四、弘扬《非遗法》,深入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彰显“非遗”保护成果。
大力挖掘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着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府和市文广局对“非遗保护”财力、物力、人力的支持,深入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了解和掌握我市各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争取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9项的基础上达到130项以上,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67项的基础上达到85项以上,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项的基础上达到6项。
五、工作建议
非遗保护存在问题范文6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推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机制,着重解决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的存在问题。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以完善体系、提升效能、促进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覆盖。
1、县级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升级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永宁新区青杠湾“两馆一中心”用地进一步落实。完成县图书馆、文化馆的规划设计。争取省文化厅对我县“两馆”建设的立项和资金支持。
2、完善我县图书总分馆制,扩大流动图书车的服务范围,推进全市图书借阅“一卡通”工作。启动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古籍善本修复保护工作。
3、试点建设县文化馆“农民工文化驿站”、县图书馆“留守儿童文化之家”。打造水潦彝族乡高坪村“乡村文化院坝”县级示范点建设等新型文化阵地。
4、继续实施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完成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室建设,再建50个村文化活动室和3个以上社区文化活动室。
5、继续完善全县231个村级农家书屋的图书更新、文化共享工程网络接入,保障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运行。
6、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管、用机制和农家书屋多种管理模式。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推出更多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1、组建县文化(教师艺术团,培养一支相对稳定、常态化的,能胜任省、市、县大型文化活动的人才队伍。
2、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以优异的文艺作品参加省第四届群众文化艺术节舞蹈、音乐专场比赛,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省首届农民艺术节和川南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3、探索创新“文化、百姓舞台”运作模式,采取县文化部门举办、乡镇参与相结合等形式,将该项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向乡镇延伸发展。
4、通过外请专家、内请行家等形式对文化艺术团成员、文艺骨干积极分子和乡镇文化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常年培训,提高其文艺才能、文艺素养或文化管理能力。
5、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一乡一品”或“一村一品”为特色,打造乡村特色文化活动。
6、开展元旦、新春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活动、“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惠民主题活动,开展“文化、百姓舞台”广场文艺活动、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和非遗项目展示活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四、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
着眼于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提高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
1、继续开展春秋祠的维修保护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
2、完成重点项目——上下桥及松坡楼抢救维修工作。
3、完成县木雕石刻陈列馆的布展,启动寺遗址保护方案,开展清凉洞摩崖造像群的保护维修及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完善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数据资料。加强非遗传习基地建设和采取生产性保护措施,巩固县非遗保护工作成果。
5、挖掘整理新的非遗资源,争取在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化建设,探索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1、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监管市场和执法办案的能力素质。
2、深化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改革网吧市场管理,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
3、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办理,维护市场秩序。
六、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1、制定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2、制定两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整合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两条文化旅游线路。(春秋祠AAA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寺遗址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
七、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和经费管理使用
1、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在免费开放工作上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管理”(“1+N”的管理模式,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盘活乡镇综合文化站阵地。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工作新模式。
2、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和村级文化经费实行统筹安排、考核定补。基本原则是按照阵地管理和大型文化活动两项进行考核,确定补助金额。
1乡镇综合文化站确定专人管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工作,开放时间每周5天以上,用好用活阵地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安排经费不少于2万元。对没有实施免费开放,文化站阵地仍然闲置不用的不予安排经费。
2对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乡镇,由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县局根据活动规模、内容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大型活动的不予安排。
3对文化活动开展好、资金缺口较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以加大补助力度。补助经费从减扣的其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中调剂安排使用。
4村级文化活动开展和必要的场地、设施建设,由各村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或添置设施清单,乡镇分管领导审签报县局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活动的村不予安排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