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的建议范例6篇

医养结合的建议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1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养老已经逐步成为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为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关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工作,让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按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就开展全区养老服务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政策支撑多措并举

(一)取消退休人员大额医保费

2018年开始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费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即取消用人单位为其退休人员缴纳费率为1.5%的大额医保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期满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大额医保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按当年缴费基数的1%”调整为“与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的大额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致”。2019年度为60元/年(5元/月)。吃政策的出台主要实现了两个目标,一是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负担;二是最大限度的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再因原单位的经济状况影响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二)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在即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目前我国在承德市、上海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5个城市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试点。原则上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其中以长期失能参保人群为主。未来有医保就能实现“养老”,达到老有所依的目的。

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互相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前沿区县,将于今年底正式实施,目前我区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届时,符合待遇享受对象的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入住长护保险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集中护理服务或由协议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

    二、医养结合服务养老

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与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人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要求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厘清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明确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意见》提出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区目前有4家医养结合机构,分别是***中医院周家坝分院、福安医院、上海文华医院、福鹏医院。

三、工作中的难点

4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占比不算很大,接待能力也还十分有限。下一步我区将在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医养结合自2016年试点以来,不少地方单位已经参与试点,但试点过程中暴露出一个明显的问题,即某些医养结合机构将养老费用用医保基金来报销(如:床位费),造成医保基金浪费,严重损害了其他参保人的权益,医养结合成为医保基金流失的新的漏洞。

某些医养结合机构,既是医保定点单位,又是养老机构,往往利用“医”“养”难以区分的便利条件,侵蚀老百姓的救命钱。比如,有的医养结合机构把一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转为“住院模式”,再将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转为护理费等内容纳入医保进行报销。在我区开展的突击检查中,养老人员白天在医院住院治疗、晚上回养老院的现象十分突出,甚至部分养老人员就直接在养老院接受治疗。此类违规违约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欺诈性,目前主要依靠工作人员开展现场突击检查进行查处,由于人员设备等配备不足,医养结合正逐渐成为医保基金监管中的难点。

四、对策及建议

医养结合并非“医养融合”或“医养一体”,这本是一项服务民生的利民行为,却被一些人利用成为自己的敛财工具。作为医保从业者,为完善医养结合模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强化协议管理。医疗保障部门将着力完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在日常监管中,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即“基本医保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存在“以医资养、以养盗医”的医养结合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延伸,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其本质是运用社会保险机制,以社会化专业护理为主,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等问题,改善“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一社会问题,让失能老人有尊严的安享晚年。

二是实行养老人员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全程监控。继续强化医疗费用计算机审核稽核系统,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实现“互联网+医保基金监管”。利用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能力,对养老人员的医疗信息进行比较分析,采取对照信息系统的费用明细,在患者出院前对现有的纸质病历进行审核,检查费用与清单是否一致,检验、化验单是否齐全,病历书写是否合规,用药收费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稽核。养老人员可以通过终端系统对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清单、自付比例等进行自助实时查询,实现医保、参保患者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实时监督。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不仅要深入病房接受参保患者的咨询,耐心解答有关医疗保险服务政策,还要检查有无串换药品、空床、挂床、冒名顶替的现象,并将养老人员的意见及要求向定点医药机构反馈。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2

6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的气氛比平日更加庄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土局、市交通委、市教委等13个政府部门负责人正等待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本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专题询问,民政、卫生、人保、发改委等与法律实施关系最为密切的部门负责人更是坐在了与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的位置。会议通过网络进行文字和视频直播,并有15名市民参加了旁听。14点30分,专题询问准时开始,1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先后将本市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坦率地摆在了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前。

直面“老年人优待”

沈志先委员指出,对老年人给予社会优待,是老年人应当享受的法定权利,是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政府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也是许多人大代表长期关注的问题。以旅游景点为例,本市一些景点只对70岁以上的老人半价优惠,而云南不少景点却60岁以上半价,70岁以上全免。再以乘车为例,山东省规定老年人65岁以上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不满65岁按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上海一个超大型的城市,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可能要比山东多,但是山东在老年人优待方面的务实精神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上海在老年人优待方面,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更加大气一点?如果过去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那么原因何在?当前,我们正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在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让老年人共享上海改革发展成果方面,政府又有哪些新的思考?

针对这一问题,市发改委表示其作为综合协调、政策顶层设计的部门,在今年和“十三五”规划当中,对老年人优待已有方方面面的考虑,要把优待理念体现在各项公共服务当中。今年已经准备在顶层设计中提出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将来也会建立一些制度清单,吸引全社会各方面都可以公开公平地参与。7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优惠的措施已经执行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进一步放宽年龄的呼声,主管部门正在做研究。市交通委表示将尽可能将老年人乘车优惠的方案考虑得周全一些。市绿化市容局表示将根据整个城市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加大公园免费开放和优惠收费的力度。

问诊“医养结合”

张丽丽委员指出,老百姓特别关注医养结合,但当前在护理床位上还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政府还会有哪些安排?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与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的签约机制如何进一步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受益面还比较窄,如何加快探索的步伐?

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医养结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医养之间密切配合、结合是政府各部门在这一、两年努力要解决的问题。关于护理床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上海市老年医疗服务体系的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护理床位数按照户籍老人数的1.5%进行布局。要严格按照出院标准,对入住护理院的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来实施轮候、梯度医保、及时转院,保证床位的合理周转。关于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问题,目前上海660家养老机构当中有139家设立了医疗机构,其中100家实现了医保联网,明年希望一半以上有条件的可以内设医疗机构,后年可以百分之百都可以和医疗机构有密切的配合。关于医疗机构的服务以及医疗机构的支付补偿问题,希望建立一种机制,使得为养老机构服务的医生得到合理的报酬,并吸引全社会的医生关注养老事业。关于护理保险的制度,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推进当中。

聚集“养老投入”

吴尧鑫委员指出,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有414万,212.3万在郊区,其中120万左右在农村地区。所以对于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要引起各界关注,特别是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

薛明扬委员指出,政府对养老事业不是全部大包大揽,应该要分清责任清单,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责无旁贷的是哪些?哪些是保基本?哪些是兜底线?

龚梅华委员指出,涉老资金总量比较大,但是缺乏具体的标准,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老年经费分散在全市的多个部门,整合性不够强。目前全市老年工作方面的财政投入总量和结构是如何的?

针对这些问题,市民政局表示今年本市出台了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体现了市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对指导和加强本市养老工作,引导社会关注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具有推动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推动城乡养老机构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本市拟定了养老服务补贴方案,将郊区农村低收入的老年人纳入到补贴范围,对本市80周岁以上、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但是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城乡一体化。

市财政局表示,本市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老年事业经费列入了财政的预算,并且逐步加大对老年人的优待以及老年教育、老年事业的投入,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据不完全的统计,2014年全市各级公共财政用于老年事业的投入38.2亿,这比2013年增长了22%。38.2亿主要涵盖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养老保险、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以及老年人的优待、老年人的教育等方面。未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仍然会将老龄事业发展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大力度。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3

2017年医养结合调研报告

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3、优质资源少,提升标准高。养老机构在向医养机构转型硬件方面要具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方面要医院具有健全的科室和全面的诊疗项目,具备有资质的数量充足的医师和护士。目前我区24家区管养老机构绝大部分为民办,除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天颐和养老院、康泰老年公寓等4家实现医养结合外,其余规模较小的由于硬件条件所限,尚没有力量自建内设医疗机构,入住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 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2016年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4、发挥科技优势,推动服务创新

将医养结合纳入智慧南开惠民工程,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一是在南开区养老服务管理云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整合来自区域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打造老年人群数字化健康管理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健康管理服务信息,为医护人员提供在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老年人群健康情况动态数据,并通过三方的有机结合形成大数据库,推动医养结合的有效实施。二是广泛复制昔阳里社区经验,建立居家养老一键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IPTV数字电视等多个渠道,借助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等多种载体,推广应用家用健康检测、治疗智能终端,实现网络覆盖。三是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投资养老市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开发可穿戴式健康监护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监控服务,实现个人健康管理。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4

2015 年全国两会落幕,医卫界的代表委员们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医学人才培养、基层医疗服务建设、慢病防控、健康服务等话题的讨论热度丝毫不减。会上,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会下也议论风生。

关键词 :公立医院 改革

先要明晰公益性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难度较大的任务。在多日的讨论中,代表委员们表示,正确认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必修课。

“第一个误区是,很多人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等同于慈善。这是造成医患关系恶化的根源,也会制约公立医院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副院长林野指出,医院的公益性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经营目的,是一种向社会提供的各类医疗产品或医疗服务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受或从中受益的行为属性。这一行为的本质是通过有偿的医疗产品或医疗服务,满足公共利益。

“当前我国有2 万多家公立医院,政府没有能力包下来,政府投入仅占每家医院维持运转费用的7% ~ 10%,公立医院的运营发展基本取决于自身的医疗收入积累,这种情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改善。”林野说。

林野说,第二个误区是,很多人认为,医疗事业的公益性只有通过公立医院来实现,民营医院和市场机制无法保障公益性。事实上,医疗卫生事业的终极目的不是公益性而是促进健康,因此,公益性应该是所有医疗机构的基本社会属性。

“把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定位对立起来,就造成了政府决策者迟迟不肯开放社会办医大门,甚至拒绝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院长何伟表示,营造医疗机构良性竞争环境,能促进一些公立医疗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医疗质量,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疗腐败,从而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深入。“公益性体现的是要求以治病救人为责任,积极参与突发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卫生救援,进行急诊救助,加强对口支援等。”林野说。

关键词 :医疗保障

建立多元化医保模式

一个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多元化的,一方面满足各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另一方面,能够有效监管供方行为,引导患者就医流向、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破除以药补医,助推公立医院改革深化。从这个角度来看,代表委员们认为,我国医疗保障管理体制亟须提速。

农工党中央提出,当前医保制度设计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保障效能体现不足,尤其是罹患重大疾病时,个人负担仍显沉重,尚未从根本上缓解部分困难群体因病致贫问题;综合监管作用明显滞后,由于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使其对不当医疗行为的监管不力、多个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并存且更新缓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滞后等。这些观点在代表委员们中间形成共识。

“当前医保定点模式就是急需破除的。”林野表示,当前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的医保模式地位尴尬,内外矛盾重重。“所有病都得看,首诊负责,不能推诿,365 天开诊,大医院医务人员超负荷劳动,苦不堪言,难以长期维持。”

林野说,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服务体系,打破鼓励社会办医和医师多点执业的“玻璃门”,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应该改变目前以医疗(门诊或住院)、药品(基药或非基药)、病种(医保内或非医保内)等单元进行医保管理的方式,实行以费用控制为核心的基本医保管理方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副所长杨金生建议,针对个人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封顶线,细化门诊和住院的报销规范,改变目前以病种、药品等进行审核报销的现状。

何伟提出,可以将医保制度与信用贷款政策相结合,建立个人医保信用贷款系统,形成一种看病前贷款,看病后报销,“花明天的钱治今天的病”的新模式,以此弥补我国目前医保制度的不足。

对于代表委员们呼吁的“三保合一”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在参加医卫界别联组会议上回应称,今年计划先把城市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合起来。“即便人员、体制短期内难以合并,但工作也要先合起来”。

关键词 :卫生法治

为医务人员撑起保护伞

作为社会关注度始终不减的热点问题之一,医患关系还是今年全国两会的热词。与会代表委员们普遍提出,由于医疗纠纷事件的各个环节都潜伏着矛盾激化的风险,急需为医务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

全国人大代表、苏北人民医院院长王静成表示,现行调节医患关系的法律制度存在位阶低、效力弱、调整范围窄、操作性差、执法不严、适用法律混乱等问题。尽管一些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措施,但大多只是参照执行,且散见于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适用性较差。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调解一直是解决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王静成提出,为了减少医闹的发生,建议各省出台法规,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必须要通过调节来解决,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医闹的产生,让索赔程序走上合法合理的道路。

王静成说,医疗纠纷案件复杂性强,解决难度大,普通法官往往缺少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很难保证审理判决的质量。鉴于医疗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庭,培养和配备专业法官,承担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

王静成说,媒体的失实报道,会对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应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媒体要对医院进行名誉恢复及经济上的赔偿,对给医院造成损害的记者,医院也要运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关键词 :强基层

“软实力”建设是绕不开的话题

“分级诊疗制度难以真正落地的症结在于基层的‘软实力’不强,也就是人才匮乏。”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的看法,代表了众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心声。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表示,由于社会认同度低,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吸引优秀人才。

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院长尚红介绍,中国医院协会对全国86 家县级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 年~ 2012 年,共有9392 名医务人员离开县级医院,平均每家县级医院每年流失20 人~ 30 人,其中以临床医师流失为主,70% 去了上级医院或经济发达地区。

如何能留住人才,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李文志表示,首先要提高基层医生的福利待遇以及生活保障水平,其次要让他们在学术发展方面看到希望。李文志建议,应建立医院间的人员互派交流机制,强化基层医生的毕业后教育。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医科大学校长孙涛建议,在职称评聘上要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所占比例,给基层医务人员更多的职称晋升机会,尤其要针对贫困落后地区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让医务人员有留在基层服务的积极性。

对于如何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的人才队伍,瞿佳建议,探索和实践从在校培养、到入职使用、再到在职培训的基层全科医生“国标省统、县管乡用、规范培训”队伍建设模式。

所谓国标,即制定《国家全科执业医师实践技能标准》,明确对全科医生的要求和培养方式;所谓省统,即由省招办组织全科医生专业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所谓县管,即全科医学生毕业后,由县级医院接收,并指定到相应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编制落在县级医院。所谓乡用,在以县级医院为主导的区域医疗联合体内,根据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由县级医院统筹轮派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的全科医生入驻乡镇医疗机构工作。

关键词 :养老服务

医、养、财一个也不能少

顶层设计不到位,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政策碎片化,难以统筹是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生物信号传导研究室主任王红阳表示,需要政策导向,多方出资,社区组织,医养结合,形成信息化、链接式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最终实现以居家、社区养老为基础的中国养老模式。

当前医养结合的工作方针,体现了医疗在养老中的重要作用,而当务之急是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让他们持证上岗。王红阳说,一方面要重视基层卫生学校“专升本”的本土化实用教育培训,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培训不同层次的护理和其他卫生服务人员,另一方面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快速培养基层护理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德明表示,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接近2 亿,空巢老人突破1 亿,失能老人4000 万,而现行医保报销政策“重住院,轻门诊”等弊端,制约着医养结合的实施与深化。张德明提出,我国应将具备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并建立独立的报销体系,其医疗收费标准应低于同级医院标准,而护理费报销比例则宜高于同级医院水平。同时,对于患病老人的门诊费用,应给予适度报销。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议程安排,我就卫健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搞好医养结合、推进全区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作个简要汇报。

一、开展医养结合优质服务,提升健康养老产业内涵

一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要求,我区率先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积极稳妥的将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引导支持设立老年病科和康复护理科。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营养指导、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2017、2018年,我区在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为老年人开设方便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

二是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团队,通过老年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为老人提供连续性、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宣传、提供慢性病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管理。2018年共为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21250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共3家。

三是加强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健康小组长的优势,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护士一起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健康宣传,基本实现社区老年家庭服务全覆盖。截止目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共14358人。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强化试点引领。一是注重学习借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健康养老产业布局重点规划和医疗规划框架内,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的方式,在健康养老方面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特色优势,发挥医疗卫生资源在养老方面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及养老服务建立健康养老的新模式。我区今年以灯塔医院为试点单位开设了老年康复护理科,设置病床30个,配备医护人员1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目前已收完全失能病人共15例,逐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经过近两年的准备今年灯塔医院在宝莲寺镇刘王坡村征地249亩,用来建设新院(预计在2022年完工)。其中医养结合项目建筑面积将占总建筑面积14.93%,可以满足500人床位需求,新建成的灯塔医院将集医疗、护理、托老、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六位为一体,实现全程无陪护照顾模式。

三、目前现状

一是健康养老发展不平衡,城区发展最大的制约在于社区配套用房困难,造成健康养老服务项目难以落地;二是养老机构民办私营居多,但有一定规模,医疗完善,上一定档次养老机构偏少,存在医疗资源介入不足问题;三是社会力量投入健康养老事业的热度虽高,但具体项目落地少,一些服务、保障、医保跟不上,现行的医保政策,不能把日常人工护理费、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而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健康养老问题涉及到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医养结合需要具有合法资质,现有的医疗资源是以医疗为目的配备,要实行医养结合,需要针对性的升级改造,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

医养结合的建议范文6

一、沿海部分城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趋势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趋向三层结构

基于分类施保、全员覆盖原则,沿海部分城市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城镇个体劳动者、被征地人员、“双放弃”农民、城乡老年居民、农民工等群体的不同特点,建立了类别多样的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基本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然而从情势发展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日益呈现三层结构。

第一层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对象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第二层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定名),夺杭州市区称之为“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俗称“双低”养老保险),在上海市冠之为小城镇社会保险(俗称“镇保”)。“双低”养老保险主要针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民工两类群体,“镇保”瞄准的对象是郊区小城镇地区的从业人员及征用地人员。上海市权威人士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力争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预见,“镇保”覆盖的对象将是所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从业人员。第三层是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主要模式有三:一是非缴费型的养老补贴,如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社会保障办法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办法,苏州、无锡等城市实行的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二是缴费型的养老补贴,如杭州、宁波等城市实行的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三是非缴费型的养老服务补贴,如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实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三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三种模式个人无需缴费,普惠制,即符合条件的所有老年居民均可享受财政补贴。第二种模式个人需部分缴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第一、二种模式重在老年居民的收入维持,第三种模式强调的是老年居民的服务保障。

上述结构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保障对象各有侧重。尽管第一、二层都是针对城乡从业人员,但前者更多覆盖的是那些缴费能力较强的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后者重点纳入的是那些缴费能力较弱的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务农农民和农民工。第三层则是专门为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设计的。二是保障资金来源不一。第一、二层的养老保险费均源自个人、单位缴费。但与第一层相比,第二层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方面被明显调低。第三层的非缴费型补贴或服务,资金全部来自各级财政,而缴费模式的资金有相当比例由各级财政承担。三是保障待遇梯次下降。总的方向是:第一层保障待遇最高,第二层次之,第三层最低。具体到第三层,缴费模式的补贴标准高于非缴费型补贴或服务,城镇老年居民的补贴标准高于农村。

趋势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趋向两层结构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和对象的不同特点,各地逐次分阶段出台了诸多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等。但从发展趋势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复合成两层结构的态势。

第一层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对象是城镇从业人员。第二层是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暂定名),参保对象为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主要包括城镇非从业人员,农村居民、被征地人员和农民工,如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等。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基金筹集源自个人缴费、政府适当补助,对城乡困难群体(如低保家庭、特困职工、重症残疾人等)实行财政全额补助。二是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城乡统一,并相应调低。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向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趋势三: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趋向综合救助

中央决定,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意味着,“全民低保”目标有望实现。然而,从沿海部分城市的最新进展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日益完善的同时,正在向综合救助的方向发展,即在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基础上,逐步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内容引入恢制度,力求把它打造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当前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沿海部分城市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所发生的部分“质变”,总体上是积极的,对全国也有先导作用。首先,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顺应了当地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村居民绝对人数和相对比例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如若仍局限于现行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仍把农村居民置下法定养老和医疗保险之外,既非审时度势之举,也有违社会公平。其次,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是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的理性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如高保险费使大量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村居民、农民工等低缴费能力群体被排斥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等等。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设计,既响应了城乡居民在养老、医疗方面的迫切需要,也顺应了国际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第三,对城乡老年居民实行养老补贴或服务,对无缴费能力或弱缴费能力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村居民实行财政适度补助,突显了政府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和公民基本健康的责任和意愿。

不过,要使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在稳健和创新中有序发展,当前亟待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趋向三、二结构能否超越区域界限

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目前仅发生于沿海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城市未来的发展是否也会遵循同样的路径。如是,应采取何种时序结构,选择什么样的突破口,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如何有系统地协助广大农村居民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直面的现实是:一方面针对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国家专门建立了自愿参加的、储蓄积累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使参保农民整体加入

强制型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制度整体转换的障碍。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尤其是务农农民缴费能力普遍较低,如果没有政府财力的支持,如果不进行制度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升级换代”难度很大。事实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转换成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三)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是地方政策还是国家福利

基于财力和需要,沿海部分城市先后建立了“广覆盖、低水平”的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适度补助制度。然而问题是,这两项制度是有条件地区居民独享的“专利”,还是所有公民普享的权利。如是后者,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如何扮演主导的角色。

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思路及建议

(一)核心理念

制度建设,理念先行。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把实现底线公平作为首要目标与核心价值。所谓“底线公平”,是指政府和社会有责任确保每个公民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具体到城乡社会保障,底线公平意味着有些制度和项目是最起码的、必不可缺的、非歧视性的,是政府和社会必须坚守并承担的责任“底线”。而底线以上或以外的部分,可以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去承担,是有选择的、有差异的。

基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底线”至少包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三个方面的内容,其表现在制度上,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总体思路

1、近期目标:三项制度、多层结构

到201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着力围绕“三项制度、多层结构”的目标进行建设。“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多层结构”是就基奉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而论,意指在国家社会保障战略框架下,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不同对象特点,逐次分阶段建立形式多样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政策,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鉴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城市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发展,可以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使之成为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

2、中期目标:三项制度、三二一结构

到202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点应是确立“三项制度、三二一结构”。“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三二一结构”中的“三”是指基本养老保障由多层结构转变成三层结构,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无保障老人养老补贴及服务;“二”是指基本医疗保障由多层结构转变成二层结构,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远期目标:三项制度、二二一结构

到205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形成“三项制度、二二一结构”。“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二二一结构”中的第一个“二”是指基本养老保障由三层结构复合成两层结构,即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养老金;第二个“二”是指基本医疗保障南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全民初级卫生保健两部分组成;“一”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对象为城乡各类从业人员,资金筹集以个人和单位缴费为主,政府对困难群体适当补助;缴费标准全员统一,保障待遇与实际缴费挂钩;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缴费。国家养老金和全民初级卫生保健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所需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分担。

(三)具体建议

考虑到中期目标具有较强的规划意义和参考价值,对策建议部分以此为重点。

建议一:不断夯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把重点放在提高两项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对象受益率上。

建议二:大力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取向有二:一是应更有系统地把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民工、劳动年龄段被征地人员等引入该制度。二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广大劳动年龄段的务农农民加入这一制度。可行的办法有:开放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增加财政投入,帮助缴费能力较弱的农民进入。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着力点有二:一足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逐步转换为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二是帮助农民工纳入该制度。

建议三:努力扩大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覆盖面。有效策略有二:一是放宽准入条件,如年龄以65岁为宜、居住时间不宜过长等。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如适度增加补贴水平和服务项目等。

建议四: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的综合救助能力,使之成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促进他们融入主流社会和劳动力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救助对象尤其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提高劳动技能,回归或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预防出现“福利陷阱”。

建议五:科学设定政府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的财政责任。就三项制度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负完全责任。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政府应负有限责任。相对下城乡各类从业人员,政府应对非从业人员和边缘劳动力承担更大的财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