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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1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统一部署和省农委“关于开展**年度水产养殖业专业执法行动的通知”(皖农明电【**】42号)要求,我市定于9月初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渔业副主任为组长,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站、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成的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姜晓天。副组长:陶洪明、薛兰升。成员:孙强、迟海虎、曲春娟、龙熙陵、汤二红。
各县成立相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选择部分养殖场、苗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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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其中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以听取情况和查阅资料的方式为主。
三、督查内容
(一)开展养殖用药拉网式排查
对养殖水产品开展重点抽查。检查采取现场存贮药检查、用药情况询问调查和产品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内容重点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必须在休药期满后上市销售。
(二)检查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水产推广机构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切实贯彻落实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次执法检查,加快推动本地养殖场建立健全生产日志、药品出入库和使用记录、产品标签、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本次执法行动要重点检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出口生产基地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水产养殖场所,适当检查小规模养殖户。对未建立相应制度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水产养殖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对于养殖场地无权属争议纠纷且符合省和当地水产养殖发展规划的养殖场都应办理水产养殖许可证;在取得养殖证的养殖场从事苗种生产的需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四)检查苗种生产、养殖场相关档案建立情况
检查养殖单位《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填写情况,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完整,要有总结、分析材料。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对国家现行养殖生产管理制度了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养殖场限期整改。
(五)指导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
各县要结合检查,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各县水产站要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技术推广人员、水生动物防疫员、病害测报员的作用,在制订、推广新标准与新技术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
(六)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市场准入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要在本次行动中,进入本地重要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督促批发市场加强进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产地证明、经营台帐等制度,并对经销者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要帮助有条件的市场建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督促暂时缺乏条件的市场委托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
四、有关要求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提高行政能力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切实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动各项要求。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年9月1日开始,9月1-5检查各县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情况;6-14日检查养殖场、苗种场相关证件办理、档案建立情况;15检查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流通环节。各县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技术推广、渔政、质检等机构力量,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采取联合或综合执法方式,制定养殖用药排查、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方案,细化行动措施,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2
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现代渔业体系科学发展
一、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的建设现状
(一)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渔业发展能力增强。渔业发展从粗放型养殖,向企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养殖转变,已初步形成鱼饲料运销―水产养殖―渔药销售鱼病防治―鲜鱼运输销售――观赏鱼养殖--休闲垂钓的产业链条。成为河南省最大的无公害淡水鱼养殖基地,全国最大的黄河鲤鱼连片养殖基地。
(二)科技服务力度加大,渔业发展质量提高。形成了以市、镇技术指导员为纽带,养殖大户和示范户为核心,广泛连接周边养殖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努力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使广大水产养殖户得到便捷的技术服务。围绕标准化生产和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开展了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和积极创建名牌水产品工作,在水产资源增殖放流、现代渔业示范区内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多年来,在部、省厅、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荥阳农产品检测中心的抽检中,合格率达100%。
(三)渔业基础建设加强,渔民生产条件改善。截止2014年底,示范区内共新修道路56公里,新修翻修进排水渠道55公里,新增变压器23台,新建高低压线路1.5万米,修复引黄提水站一座、新打机井及配套122眼,种植绿化行道树2万余棵,新修过路桥涵13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28套,新建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3个,使示范区良种覆盖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示范区内还推广了渔业互助保险,从而极大地降低了渔业潜在的自然风险,深得渔民欢迎。
二、制约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渔业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不高。市场上鲜鱼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上下波动。近年来,由于受南方水产品北进冲击、水产养殖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水产品价格连年低迷。我市示范区渔业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加,渔业劳动生产率偏低,加之饲料价格及人力资源费用不断上涨,导致水产养殖业利润空间变小。
(二)渔业经营方式分散,现代化水平不高。我市渔业经营体制多以专业合作社为主、公司型经营为辅,但其经营方式较为分散,在资源管理、安全管理和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难度较大。加之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技术推广范围小,渔民整体素质不高,导致我市现代渔业示范区养殖标准化程度不高。另外,良种覆盖率、鱼病防疫相对滞后,智能增氧设备、捕捞台网等现代化水产业养殖机械使用率较低,物联网技术应用不高,渔业科技创新程度偏低,渔技推广体系仍落后于养殖生产发展等因素,也阻碍了我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现代化发展水平。
(三)渔业增值空间小,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拉长。近年来,随着郑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建设,近效游、休闲游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而我市渔业还处于以养殖为主、休闲垂钓为辅的初级阶段,企业、养殖户仅把目光盯在提高养殖产量、面积等方面,在参与型渔业、游览型渔业、水产深加工业等方面尚处于空白。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面,缺乏旅游开发型、加工型龙头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的效果不明显,渔业增值空间小。
三、加快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科技为支撑,提高现代渔业科技含量。一是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及职能,形成以市站、镇站为主体的多层次、覆盖面广和服务功能强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落实推广经费、实验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水产管理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和正常运转。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加快特色水产养殖人才的培养。二是大力推广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引进名特优品种,加大鱼苗繁殖基地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水产主导品种培育、重大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模式、水生生物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节能减排等,开展技术推广和产学研合作,切实解决渔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无公害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和水域监测,用标准指导生产、加工、管理、营销,严格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我市水产品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提高现代装备应用能力。加大信息化应用和网络技术培训和宣传,运用物联网、信息化、渔业养殖自动化智能设备等新装备,进一步提高现代渔业的科技含量。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3
农民脱贫致富、增产增收主要途径之一。我市水产养殖业所取得的进步与成绩是巨大的。但在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探讨。
一、养殖现状
目前,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万亩,其中海水养殖面积70万亩(包括滩贝养殖),淡水养殖面积36万亩。水产养殖总产量29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1万吨(包括滩贝产量),淡水养殖产量18万
吨。在海水养殖中,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和南美白对虾为主养品种,其中中国对虾养殖面积8.5万亩,日本对虾养殖面积12.5万亩,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4.9万亩,对虾总产量19982吨。工厂化养殖面积达
到40多万平方米,养殖品种包括:牙鲆、大菱鲆、河豚等。在淡水养殖中,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为主要养殖品种。全市水产养殖业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大好局面。从以上这些数字中我们可以看
出我市的水产养殖规模不可谓不大,水产品产量不可谓不高,在农村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谓不突出。然而,面对这些成绩我们仍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研究制约行业发展
的矛盾所在。
二、存在问题
第一、养殖结构不尽合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
纵观全市水产养殖结构状况,仍以传统的养殖品种占主导地位。海水以“三虾、三鱼、三蛤”为主,即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河豚鱼、牙鲆、大菱鲆、青蛤、文蛤、杂色蛤等。淡水主
要是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等。中国对虾和日本对虾虽然是很好的传统养殖品种,但由于受病害的影响,单产较低,经济效益不稳定。淡水传统养殖品种单产高,总产量大,但由于集中上市,
又没有稳定的出口渠道,只靠内部市场消化,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经济效益差。区域优势品种效应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工厂化养殖在我市发展很快,也丰富了海水养殖品种,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但水质
环境问题、苗种问题、病害问题又成了工厂化养殖发展的三大发展“瓶颈”,制约了工厂化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缺乏产品质量意识,难以形成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
目前,我市水产养殖主要以池塘养殖为主,而池塘养殖大部分采取精养方式,尤其是淡水池塘养殖,放苗密度大,产量高,这样的养殖模式曾给养殖户带来过很好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受到池塘老
化、水源短缺、污染加剧及苗种品质退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病害频频发生,在整个养殖周期内需要不断用药,如消毒剂、抗生素、杀虫剂等。有些养殖户为了治疗鱼病,甚至使用一些剧毒农药,如溴
氰菊酯、甲胺磷等,而这些药物的长期使用,造成病原体的抗药性增强,进而用药浓度就需不断加大,毒性也越来越大,药物残留严重超标,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水产品流入市场对人类健康将造
成危害,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和我们所倡导的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相违背,并且在国际市场中药物残留也成了水产品出口受限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水产养殖业发展中的潜在
风险。
第三、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受利益驱使和不当的宣传导向,有些地区为了追逐短期利益将大片的粮田改造成池塘,进行水产养殖,使当地植被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后果。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几
乎有水的地方就养上了鱼,造成水源严重短缺,养殖环境急剧恶化。养殖环境的污染除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与生活污染等因素外,养殖本身也会造成水环境污染。成吨、成百吨、成万吨大量的饲料投入养殖水体中,而这些饲料只有20%左右被鱼虾转化利用,其余80%将以不同方式流入水环境中,造成养殖水域富营养化,随着池塘换水的进行,这
些被污染的养殖用水排入河流或海域,成为一种新的污染源,影响着人类赖于生存的大环境。水产养殖业本身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第四、优良品种匮乏,种质状况退化
良种的选择和培育是增产、增效的关键。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优良品种可显著增加产量。而目前我市的状况是缺乏高产、优质、抗逆能力强的优良品种,种质退化现象严重;养殖亲体或苗
种依赖于捕捞自然资源,造成自然资源衰退或破坏。我市的人工选育和遗传育种的研究研究基本上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我市水产养殖品种除极少数进行过系统选育和改良外,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动物都
是未经选育的野生种,累代养殖出现了种质退化、杂合度降低、遗传力减弱、生长速度减缓、性成熟提前、品质降低、抗病力下降等问题。实践证明,品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水产养殖业稳定、健康和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尽快培育出生长快、品质优、抗逆能力强的水产养殖动植物新品种,对于实现我市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三、发展趋势
第一、以市场为导向,养殖结构将不断优化
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当地传统品种,使之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如我市已经形成养殖规模的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河豚、河蟹等,要把我们的传统优势品种做大、做强,在产品质量上、品
牌宣传上加大力度。按照开发一个品种,形成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搞好区域规划和品种结构调整。沿海地区除了发展一般的浅海滩涂养殖外,还要适度发展工厂化养殖和深海养殖,拓展海
水养殖的空间,山区水库要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和观光渔业。倡导多种养殖模式并存,以往的高密度、高产量养殖模式,将向低密度、高品质、高效益的自然生态养殖方向发展。
二是要根据市场多变性和多样性的要求,从以生产为中心转变到以市场为中心上来,紧紧围绕市场转。在引进和开发名特优新品种的过程中,一定要考察新品种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筛选出适合当地
的优势品种,使之能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并有自己的市场。比如我市引进的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就非常成功。已初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并且具有很好的市场。只要各部门从实际出发
,认真考察、论证,在新品种的引进和开发上下大功夫,就能够不断为水产养殖业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讲究生活情调,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消费时尚。每个家庭在旅游度假上的消费
支出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我市旅游渔业资源丰富,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逐步发展独具特色休闲渔业,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如交通、旅馆、餐饮等)的发展。观赏渔业作为休闲渔业的宠儿越来
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城市家庭买个小鱼缸,养点金鱼、热带鱼,宾馆安置个鱼缸放点水草、珊瑚已越来越时兴,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观赏鱼养殖及其系列产品将大有可为。稳步发展,逐步壮大,形成规
模,形成产业后,将形成新的出口创汇品种。
第二、养殖品种不断优化,优质良种逐步增多
一是提高我市水产养殖育种手段的科技水平
在育种的技术手段上,充分发挥经典的选择育种技术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大力发展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推动细胞工程育种育苗技术的成果转化,同时,注重其他育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形成多
种技术并举、各有侧重的发展局面。
二是改变优良品种缺乏的不利局面
在选育的种类上,目前应特别注意抓好对虾、扇贝、大黄鱼、牙鲆等海水主养种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它重要种类的选种育种研究。对国外已经引进的名特优种类,如大菱
鲆、欧洲鳎等,要强调对其遗传多样性的跟踪检测。对新开发和待开发种类,如石斑鱼、半滑舌鳎等,首先应完成人工条件下的亲体培育和苗种繁育技术的研究,摆脱养殖生产对野生资源的依赖性,在
此基础上开展遗传育种的研究工作。
三是加强优良品种培育基地建设
建议由政府投入和企业配套为主,建设区域性的养殖优良品种培育基地,重点做好主要养殖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大中型水产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广泛地群众参与的优良品
种选育体系。建议由权威领导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一个面向整个产业的水产养殖良种选育计划,按产业发展的急需程度,分期分批分层次实施。合理地调配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的资源优势,把
育种变为行业内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行为。
第三、传统渔业将向现代渔业,数量渔业将向质量渔业不断转变
首先要大力推广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龙
头企业要不断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竞争能力。渔业主管部门要对龙头企业、渔业产业化示范区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促进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提高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入世以后,水产品市场将更加开放,渔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以
往那种只注重产量,忽视质量的生产理念将被淘汰。从当今水产品国际贸易的特点看,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贸易壁垒。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经常以卫生质量标准为由对我们的水产品出口
进行限制。如2000年欧盟对我国冷冻虾检出氯霉素超标,从而全面封杀了我国养殖冷冻对虾对欧盟的出口,给我国对虾养殖业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应对这种挑战,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高度重
视水产品食用卫生安全管理。首先要全面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建立一整套符合本地区,又与国际接轨的水产养殖标准体系。二是要加快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为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提供保证。三是依法实施水产养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并提高广大养殖户质量意识,使之能自觉地按照渔业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渔业执法部门要积极行
动,切实抓好从“鱼苗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无公害”水产品。
第四、养殖标准化体系将不断完善
为了提高养殖水平,实现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提高广大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从事水产养殖实行养殖证制度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早在*年颁布实行的《渔业法》中就明确了
养殖证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落实。按照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已经逐级落实。我市也将在有关部本的协调下,把该项工作扎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水产健康标准化养殖,加强从水产品生产到上市销售的全方位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突出整治青、草、鲢、鳙、鲤、鲫鱼等常规养殖和消费品种,严查各种违禁药物特别是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的违规违法使用。
(二)重点单位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以及有规模的水产养殖户,重点养殖户。
(三)重点品种
水产品、兽药、鱼药、饲料、鱼饲料、鱼饲料添加剂等。
(四)重点区域
水产品年产量10吨以上的渔业养殖乡镇,水产品年产量0.5吨以上的水产养殖户(重点是池塘、坝塘),一天销售量30公斤以上的水产经销户,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饲料加工企业,各类水产品销售户(含池塘、坝塘边销售),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水产养殖户等进行整治。
(五)重点内容
对辖区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户)是否办理水产养殖证,是否有水产品生产经营资格,水产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水产品流通经营进、出货检查验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记录等,依法查处伪劣、劣质、有毒有害及其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县水产品及水产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水产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县城水产品市场、鱼饲料、鱼药经营销售商店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鱼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三)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应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户)持证率达到90﹪以上。
(四)健康养殖示范、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户)、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户)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五)在国家统一组织的水产品质量监管抽查中,产地药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六)渔业部门内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产水产品阳性样品查处率达到100﹪,省外入我县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查处工作有重大突破。
(七)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八)加强对全县水产养殖户,流通经营销售户的监管,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户),逐步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九)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建立质量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
(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四、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深化水产品安全目标责任制
各站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站所、相关人员、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
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回访复查,督促指导水产养殖单位(户)完善和落实饲料、鱼药、添加剂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申报登记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针对在水产养殖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继续对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整治,坚决依法打击在水产养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站所要确实下移监管重心,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水产品市场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农村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的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农村水产品的养殖、集贸市场的监管。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及监督抽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要公告和清出市场,并查清其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查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强水产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鱼药残留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兽用鱼药、农药,普通兽用鱼药、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残药品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文号、无产品标签的3无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用鱼药产品行为;严查水产养殖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使用抵残高效农药、兽用鱼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无公害养殖。
(五)加强水产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票索票和进货台帐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水产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农村水产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水产品的养殖、销售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劣质、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春节”、“火把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水产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假冒、劣质、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七)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水产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也是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站所要在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水产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户建立质量档案和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水产养殖户、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起以法制和道德为基础的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
(八)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村水产品现代化流通监管责任及群众监督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水产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促进水产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体系逐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下乡入户、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的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户要在这次整治中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养殖户,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按照国家农业部的安排,配合省外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搞好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外,以孔雀石绿、绿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为主要监测指标,重点乡(镇)要组织开展产地和市场的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站所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记录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青、草、鲢、鳙、鲤、鲫等常规养殖消费品种和罗非鱼为重点,对其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质量风险程度、危害情况以及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站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布置。
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站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水利局水政办、水产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站所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县水利局组织对以上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站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各站所长要对辖区内开展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逐级抓好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站所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养殖户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各站所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州、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通过采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质量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典型,曝光典型食品案件等措施,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打击伪劣、劣质、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各站所要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县水利局要加强全县水产品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要求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查验信息和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殖、经营销售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水产养殖、经营销售示范活动,推动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单位(户)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5
(1.秦皇岛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处,河北 秦皇岛 066000;2.秦皇岛市海港区农业局,河北 秦皇岛 066000)
摘要:我国作为水产养殖大国,近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饮食安全带来隐患,给水产品行业发展带来危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进行了综述,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对策思考,以期为保障人们饮食安全和推动水产品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建议参考。
关键词 :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原因分析;对策思考
我国是水产养殖大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水产品以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且均衡等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水产品所含蛋白质丰富,占人类食用动物蛋白质的五分之一[1];水产品中脂肪含量低,多为不饱和脂肪酸,对心血管有较好的保护作用;水产品富含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对人们饮食保健和调节营养均衡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相继而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逐渐增多,影响着水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氯霉素事件、孔雀石绿事件、福寿螺事件、大闸蟹致癌事件等严重挫伤了中国民众对水产品的消费信心[2];另一方面,我国作为水产品出口大国,多次出现的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使我国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正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加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已刻不容缓。
1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药物残留超标影响水产品质量
药残超标或含禁用药物是水产品质量最突出的问题。由于水产品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模式,加之技术、管理、利益趋势等一系列原因,使养殖户有大剂量使用抗生素及防腐消毒化学药品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一些国家严禁使用的药品和化学品,常见超标药物或禁用药物有高锰酸钾、磺胺嘧啶、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3],此类药物超标使用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伤害,并且这些药物通过食物链富集作用,对人体产生的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及毒性作用等会进一步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健康[4-5]。同时,药物残留引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6],不仅使我国水产品品质的国际声誉受损,而且由于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针对药物残留贸易技术壁垒的提高,我国水产品经济的发展也遭受巨大的竞争压力。
1.2养殖用水污染影响水产品质量
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致使大量的工业废污水排到江河湖泊当中,其中所含的重金属对水产养殖用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7],汞、砷、铬、镉、铜、锌等重金属被排放到水域环境中,由于其元素的性质相对稳定,不仅不易被氧化,反而富集浓缩到水产品体内,对消费者食用水产品的安全性造成影响。船只跑漏油和石油泄露等事故时而发生,污染养殖用水,油类在水面上浮,其水面油膜不仅妨碍水气交换,而且降低浮游植物和藻类的光合作用,更会导致水生动植物窒息或中毒死亡,严重影响生态平衡。另外有机物污染常引发赤潮,使生物窒息并产生生物毒素,从而影响水产品产量和质量,并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水产品生物性危害影响水产品质量
水产品的生物性危害主要是指其中所含的致病菌及寄生虫,其产生源于养殖密度的增大和养殖用水的污染。某些水产品中存在寄生虫,并且富集了甲肝病毒、霍乱弧菌和副霍乱弧菌等致病菌[8],这些微生物能够引起甲肝、霍乱和副溶血性中毒,而副溶血性弧菌则是水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9]。如果在水产品加工过程中,处理不当或加热不彻底,可引发食用者感染致病菌或寄生虫,从而导致中毒或感染,不仅如此,致病菌或寄生虫在人体中休眠或生长时,可能引发多种难以发现病源的继发性疾病。
1.4内源性毒素及过敏原影响水产品质量
贝类、深海鱼类多含内源性毒素或过敏原。水产品中内源性毒素包括贝类毒素(如神经性贝毒、麻痹性贝毒、腹泻性贝毒)和鱼类毒素(如组胺、河鲀毒素)等[10],其来源为生物自然合成或饵料生物转移富集作用,水产品加工处理不当或加热不彻底可发生食物中毒。水产品中虾、龙虾、蟹和其他贝类常成为人体过敏原,它可使人体发生特异性皮肤炎症及毒性反应,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2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2.1水产品质量监督监管不到位
我国目前还缺乏完善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和预警、监督、管理机制,对水产品的市场监督监管和渔业投入品生产行业监督监管还不到位,惩戒力度不足,致使我国某些生产企业或养殖户为求利益甘愿铤而走险,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导致我国水产品屡次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如有些生产企业为追求产量,采用高密度养殖,造成疫病暴发或产出无质量保障的苗种,影响水产品品质;又如部分渔用饲料厂家为追求经济效益,长时间在饲料生产中添加大量抗生素、激素、类激素类药物却未被叫停等,这些行为的发生均与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管漏洞密不可分。
2.2水产品检测技术及标准滞后
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仪器等一系列原因,我国水产品许多检测指标无法检测或检测不出来,对水产品监管部门的技术支撑无能为力,检测技术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另外,我国水产品检验标准与发达国家的水产品检验标准差距较大,标准的制定与实际情况有所背离,实用性有待提高;并且,水产品的标准对生产环境、产品卫生、包装运输等方面规定不明、条款不清、要求不严,需要进一步完善。
2.3水产品养殖用水内源性和外源性污染
水产养殖用水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重要影响。水产品养殖用水内源性污染主要是由水产品粗放型的生产养殖模式所导致,水产品养殖过程中饵料和药物的残留、养殖动物排泄的粪便是养殖水内源性污染的主要因素。水产品养殖用水外源性污染来源如上所述,究其原因,一方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不当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水域,石油泄漏处理不彻底、不及时引发水域污染;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农药化肥,经过雨水冲刷注入水域,造成养殖用水富营养化,引发赤潮,不利于水产品正常繁殖,影响水产品品质和产量。
2.4人为主观性原因
部分企业经营者受利益趋势,只讲求企业效益、产量指标,在养殖过程中为降低养殖成本,滥添加抗生素、激素等药物防治水产品疾病,甚至使用腐烂变质的饲料以次充好,忽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部分养殖工人由于知识水平有限误用或过量使用渔药,影响水产品品质;部分渔药生产和销售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生产禁用水产药物,肆意夸大药物疗效,隐瞒药品毒副作用,误导养殖者过量用药或用错药,造成水产品药物大量残留;部分水产品加工者加工不当,引起诸如食用河鲀和织纹螺等的食物中毒。以上原因使我国水产品多出现人为主观性质量问题。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思考
3.1加大水产品行业全过程监督监管力度
要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水产品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源头抓起、从细节做起,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监管必不可少,其力度必须加大。水源和苗种是基础,要强化水产养殖企业的水源水质控制,对投放的苗种要进行严格检疫,确保苗种质量;合理用药是支撑,要严格规范水产养殖合理用药,所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符合相关规定;检验检疫是门槛,水产品上市流通前,必须通过合理密度和频次的检验检疫,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后,方能流入市场,对上市的水产品,仍然要进行抽检,对检疫检测不合格的水产品强制驱逐出市场;物流卫生是保障,要注重水产品物流运输的每一个细节,确保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工具及场所的卫生条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2加大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投入力度
加强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投入,进一步研发探索水产品质量检测新方法,积极借鉴学习国外先进检测技术,完善检验标准。渔业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加强对水产养殖者的培训与指导,让养殖技术、渔业法规等知识深入人心,用科学来引导健康养殖、可持续养殖,切实提高水产养殖者的技术水平。完善水产品健康养殖生产的技术体系,把好苗种质量,做到科学培育苗种、科学放养鱼种。做好水产养殖的病害防治,加大人、物、财投入力度,研发使用毒副作用小、易代谢分解的鱼药,进一步提高水产品的食用安全性。
3.3加大水产品养殖用水管理力度
水产养殖用水的质量直接影响水产品的品质,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保障水产品养殖用水质量。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层面上,要细化相关条款,加大惩处力度,对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水源要严格禁止作为养殖用水;在制度层面上,要依据水产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建立健全养殖用水定期监测制度,合理制定监测计划,记录养殖用水动态变化情况,研究掌控养殖环境变化与水产养殖病害发生规律的关系,科学预防病害发生;在源头控制层面,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力度,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石油泄漏等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理,控制农业生产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切实减少养殖用水外源性污染源。
3.4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范水产品从养殖到销售的一系列行业行为,培养水产品养殖、加工及销售等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感。通过举办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和水产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文字资料、开展媒体节目宣传、曝光问题事件等方式,强化水产品养殖、加工及销售等行业自律,树立从业人员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意识,同时也增强消费者的质量鉴别能力,让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从养殖者到消费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共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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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范文6
快速反应。暴发性鱼病发生地区要快速反应,紧急行动,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鱼病蔓延扩散。要积极组织专家尽快查明病因,尽快落实对症防治技术。要加强病源监测,密切注意疫病传播情况,并迅速采取对水体和养殖设施严格消毒、染病水生动物实行扑杀深埋等强制性控制措施,同时也要防止急病乱投医、滥用渔药行为的发生,使暴发性鱼病得到有效控制和防治。要举一反三,从源头抓起,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方式,搞好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做好养殖病害测报和鱼病防治工作。
建立机制。要对春夏季突发性、暴发性鱼病的可能发生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建立监测预警、控制、扑灭和防疫等快速反应机制。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基层,深入养殖现场,开展一次养殖病害普查,密切关注病发地病情控制动态,对本地同类品种加强监测,防止同类疫病传入本地和在本地发生。对于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控制”,做好逐级上报、送样检测、诊断防治等工作。
重点监控。水产养殖重点地区要加强对等重点养殖品种的监控,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防止泛塘现象发生;要切实加强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引导养殖户科学合理投喂,提高鱼体免疫力,严防“应急性”鱼病的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