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作方案范例6篇

巡查工作方案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要求,做好保增长保红线工作,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服务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预防查处机制,准确掌握崔召镇区域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发现和消除违法违规隐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崔召区域的全面巡查监管,带动和促进全市动态巡查工作,为实施15号令和全覆盖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二、巡查方式和主要任务

(一)巡查方式

1、采取自查、核查方式。在国土所自查基础上,市局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

2、巡点。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梳理出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的重点检查;对在建项目的全面核查,对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风貌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矿产聚集区的重点巡查。

(二)主要任务

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对涉嫌违法具备立案条件的同步立案查处;排查消除存在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隐患;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集巡查防区信息;保护耕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遏制和惩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农业结构调整之名进行非农建设,借临时用地进行永久性建筑的苗头性问题。

三、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部署准备阶段(7月8日至7月10日)

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准备有关事项(国土所准备事项:①提供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②土地利用台帐③新总建设用地台帐④违法违规用地台帐⑤动态巡查用地台帐)。

2、自查统计上报阶段(7月11日至7月14日)

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国土所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汇总上报市局。

3、市局核查阶段(7月15日至7月17日)

市局组织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对自查上报所有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点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成果报告局党委。

4、分析研究整改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市局针对每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逐宗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5、总结验收阶段(7月26日-28日)

市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次开展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整理收集成果,查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报表,为下步开展重点巡查探索经验。

四、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

(一)政策界限

1、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非法批地、以租以及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占地、圈地搞房地产开发、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和重大、典型矿产违法案件。

2、对2012年10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原则上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要逐宗书面说明不能拆除的理由。

3、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嫌犯罪、违纪的,都要分别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追究刑事或纪律责任。

4、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或非法采、选矿设备),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承认错误作出书面检查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5、对已经建成的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村民住宅、确定属于公益性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基础性建设项目,且具备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在当事人书面保证接受依法处罚并同意按照规定条件补办用地手续后,可以暂缓拆除或没收地上建(构)物,限期补办用地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动态巡查防区责任制,确保动态巡查全面到位。对巡查或在今后的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监察活动中、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发现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必须严格按照15号令和《省市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监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进行巡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注意搜集双保项目的相关资料,梳理巡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隐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巡查总结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形成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2

一、开展巡查工作的目的和积极意义:

为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加强对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防止侵害群众健康及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本着对医院负责、对就医群众负责的态度,来开展此次医疗机构巡查。

在巡查工作中做到对现存的问题查严、查细、查实,以便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医疗机构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此次巡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二、重点巡查内容:

(一)、医院管理情况:

1、《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工资发放表、问护士);

2、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3、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4、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1)、医疗文书书写情况(随机抽查住院归档病历,含输血、手术、死亡病历共6份,乡医院共3份;随机抽查当天在架病历1-3份;随机抽查处方书写、门诊日志及相关医疗文书情况);并检查医院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制度是否制定并完善、查记录本);

(2)、护理工作管理情况(看现场、抽查病历、问护士);

(3)、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情况(查看培训记录、现场考核);

5、医院感染管理情况(看现场、随机考核);

6、是否有非法行医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7、民生工程落实情况(查会议记录、听汇报)。

(二)、临床用血管理(看现场、抽查输血病历、问实验室工作人员):

1、输血前五项检查开展及登记情况;

2、交叉配血实验开展情况;

3、各项登记制度;

4、标本存储情况;

5、医院输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三)、药事管理情况(查处方、看现场):

1、品、一类管理情况:品、一类保管情况、登记册使用情况、处方开具情况等;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情况:根据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各医疗机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特别是围手术期病人是否存在预防手术感染过度依赖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检查;

3、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情况:药品采购、药品配备、药品养护、药事人员资质情况。

(四)、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看现场、问工作人员):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手术室、麻醉科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手术室、麻醉科建设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12年检查情况进行对比,是否按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巡查结果通报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3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第一巡视组关于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下简称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党委加强农村意识形态工作提示>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部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对标对表,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标对表中央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的一些农村意识形态方面典型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提升全县农村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勇于直面问题不回避、针对困难不退缩,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务实作风。大力弘扬方志敏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对标中央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严肃对待、照单全收,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把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坚持统筹推进。树牢问题导向,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省委巡视等发现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问题统筹起来,做到一体研究部署、一体推进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分类推进整改工作机制,出实招、求实效,既要整改具体问题、点上问题,又要深挖病根,将主观原因查全查准查透,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整改,优化政策措施,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整改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4月13日—4月22日)

1、召开动员部署会(4月13日前完成)

2、梳理排查,建立台账(4月22日前完成)

3、制定整改工作方案(4月22日完成)。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23日-12月31日)

1.制定整改措施。在充分调研排查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2.建立整改台账。

3.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对于立行立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并制定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三)调研督导阶段(5月—12月)

根据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调研督导,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四)整改总结(6月12日前,12月31日前)

6月12日前向市委宣传部报送阶段性整改总结材料,12月31日前对整改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整改问题及措施

整改问题一:部分地区宗教场所建设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宣传不到位,私设聚会点。

整改措施:1、督促各乡镇(街道、场、办)党(工)委对各自辖区进行摸底排查,对占用耕地的将严肃查处,对擅自扩大占地的附属设施依法拆除,重新核定各类宗教场所配套设施,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2、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搭建感党恩教育平台;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大舞台建设,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让“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响彻**大地。

3、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意识形态责任做好团结引领信教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基层意识形态做好团结引导信教群众“九个一”工程》《横峰县2020年“文明新风进万家”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问题二:部分地区存在基督教争夺阵地、争夺人心的问题,邪教及境外非法宗教渗透滋扰及反宣活动(反宣标语、反宣钞票、反宣二维码等)

整改措施:1、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和村级宣传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室),农家书屋,通过志愿服务、村村响、宣传栏、条幅以及宣传服务队下乡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无神论思想,揭露邪教的毒害和封建迷信的危害。2、安排村“两委”干部不定期到各村基督教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3、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无神论宣传,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整改问题三:基层文化阵地疏于管理,存在“铁将军把门”情况,宗教场所私自架设卫星信号接收设备,存在非法宗教出版物(教材、经书、光盘等)

整改措施:1、全力推动全县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工作。设立专职党建宣传员,按照文件要求,把全县所有村(社区)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以及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阵地整合、资源整合、功能整合、力量整合,打造“党群服务+文明实践”综合体,全面提升基层各类阵地设施整体建设水平,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2、督促县文广新旅局对所有宗教场所及出版刊物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不张贴信教对联,不得在公共场所张贴宗教宣传资料,不购买非法宗教出版物,不私自架设卫星信号接收设备,对违反的情况坚决予以收集销毁。

整改问题四:民生热点事件引发舆情或群体性事件

整改措施:督促网信办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面对重大舆情进行分析研判,以《舆情专报》的形式报送县委主要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围绕国内、省内重大敏感事件,及时组织网评员跟帖和转发评论,持续不断的开展网上引导和宣传,占领网络舆论阵地。

五、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挂牌督战重点内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4

从本质上说,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由党章所规定的重要职责,二者在目标、原则等方面关系密切。只有抓住其中的联系点,才能找到解它们的平衡点。

第一,目标的一致性。巡视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势不同而理同”。从共同目标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都要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巡察了解坚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执纪审查调查通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从实现途径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巡察了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出问题,推动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摄常在;执纪审查运用“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二者殊途同归,形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强大合力。

第二,原则的同一性。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做人的工作,都需要遵循六个基本原则。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即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无论谁违犯党纪,都要严肃、公正地执行纪律。实事求是原则,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甄别是非、把握实质、恰当处理。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对违纪行为或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决定和批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即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置,应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群众路线原则,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作出客观判断,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第三,优势的互补性。巡察了解重在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重在处置问题。从发现问题到处置问题,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增强了管党治党效果。一方面,通过巡察了解提供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增强了执纪审查调查的精准度。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纪问题线索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有不少是巡察组干部深入了解过的,线索具体、可查性强,为执纪审查提供了明确的靶向”。另一方面,通过执纪审查调查有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增强了巡察了解工作的威慑力。现在,纪检机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都高度重视,优先研办,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巡察的震慑和遏制作用,提振了舆论信心。

第四,工作的衔接性。实践中,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的每个环节都有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的参与和跟进,与巡察组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准备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情况和有关建议,帮助巡视组备足“弹药”、明确方向。在了解环节,巡察组与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密切沟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需要采取执纪审查调查措施的,巡察组按程序提出建议,提请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研究决定。在汇报环节,纪委领导和执纪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反馈环节,反馈意见公开后,巡察办及时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抄送纪委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室。涉及企事业等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相关纪检机构。在移交环节,参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机构办理。在整改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及时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巡察机构汇总掌握,并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提出建议,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

第五,方法的共通性。巡视条例第17条规定了巡察组开

展工作的“12+N”种方法。其中,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和提请协助等3种方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的23条、28条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16条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有共通之处。从调阅资料来说,巡视条例规定,巡视组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审查调查组可“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从询问知情人来说,按照巡视条例,巡视组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即向实名举报者、司法机关在押人员等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向了解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进行取证的过程称“询问”,实际也包含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的规定。从提请协助来说,巡视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计、金融、国企监管部门或专业技术单位,提供资料或介绍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或技术支持。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的规定。

二、各自的侧重点

尽管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有相同之处,但在法规依据、职能定位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

第一,法规依据不同。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根本依据都是党章,同时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工作,但在基本依据上有所不同。巡察了解主要依据巡视条例和领导小组以及巡视办制定的相关制度;执纪审查调查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检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纪委的(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等配套制度。

第二,实施主体不同。巡察了解的主体是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委或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县委或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委或区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根据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授权开展巡察。执纪审查调查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纪检机关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行使纪律审查权,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三,手段方式不同。就巡察手段方式来讲,《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十三种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和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其中第一至十二项为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第十三项为授权性条款。巡察组使用的手段按照程序使用,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对审查调查的手段来讲,《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时,可以采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可以决定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交有关机关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规定》依据《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各项措施的重要程度、对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作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等,对措施 使用阶段作出区分,明确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采用;而对于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影响较大的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七项措施,《规定》明确限定只能在立案后使用。《规定》在初步核实阶段赋予监察机关八项措施使用权限,主要考虑是,初步核实过程中查明的有无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监察机关需要一定的措施充分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证据,保障立案调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工作对象不同。巡察了解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分两个层次,即:中央巡视对象和省区市巡视对象。既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又要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对象分为五类,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属上级垂直管理、党的关系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交办的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其他党员和党组织。执纪审查调查的对象既包括涉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也包括党组织;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

第五,职能定位不同。巡察了解要突出发现问题,就是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不直接处置,而是提出建议后由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研究决定。执纪审查调查要突出处置问题,就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对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党规党纪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工作程序不同。巡察要经过六个环节,即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和整改。巡察组由党委“一次一授权”开展巡察,在授权范围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巡察情况及意见建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后,报党委决定。巡察组按照党委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向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按巡察移交的意见建议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执纪审查调查按“四种形态”“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需作出处分的,要经过五个环节,即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通常纪检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职责范围内巡察机构、信访等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实行分级立案,并由立案机关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审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某种程度上说,巡察了解是执纪审查调查的“前哨”,在程序上前后衔接、分工上互不交叉。

第七,工作权限不同。巡察了解着眼于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执纪审查调查着眼于核实具体问题线索,工作权限存在较大差别。从指向性看,巡察了解所使用的方式侧重于发现问题,有的方式甚至是在没有收到相关问题反映、缺乏明确线索指向的情况下使用的。执纪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侧重于对涉嫌违纪的线索调查核实,是对违纪事实进行取证,始于“核实印证”,止于“证据确凿”。从适用性看,巡察了解注重发现间题的全面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监督触角的广度,广泛谈话、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都是执纪审查所没有的。执纪审查注重调查核实的深入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调查问题的深度,使用的每一种方式都与所调查的具体问题线索有关。从约束性看,巡视了解的工作方式是柔性的,不能采用强制性的高压手段,更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留置谈话”、集中审查谈话等措施。执纪审查调查的工作方式则是刚性的,有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可以对被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存款进行查核,并提请有关方面冻结等。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5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县的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和办案程序。

先后特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标准对被征土地进行了补偿。并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下发了听证告知书,征地符合本地实际,程序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进行土地勘测定界选址符合华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

二是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秩序的根本好转,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县局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起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站、中心、大队、分局(所)既协调配合又监督制约的防范违法机制,各业务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同时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和预警作用,加强整个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整体功能。各分局和国土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分局(所)承担,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县局一月巡查一次,分局(所)两周巡查一次,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全县各分局(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310人(次)。

巡查工作方案范文6

第二条巡查对象: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第三条巡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和实施国家周期性普查项目的情况;

(三)检查和评估主要统计数据质量;

(四)统计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五)各区、县(市)统计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七)杭州市统计局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巡查的具体内容根据当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和巡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四条巡查方法:

既可以是包括以上所列内容的综合性巡查,也可以是针对其中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专项巡查;既可以是单独进行的巡查,也可以是和统计执法大检查联合进行的巡查。

第五条杭州市统计局每年抽取三分之一左右的区、县(市)统计局和若干个部门进行巡查。

第六条巡查工作按计划进行。巡查工作计划列明下列内容:

(一)巡查对象;

(二)巡查时间;

(三)巡查工作任务。

巡查工作计划须经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批准。

第七条巡查组组长由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指定,巡查前要根据巡查工作计划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巡查组组成人员根据巡查工作任务从杭州市统计局或区、县(市)统计部门中选调。巡查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自律,认真按要求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第八条巡查可运用多种工作方式:

(一)听取巡查对象的全面工作汇报或专题汇报;

(二)召开巡查工作动员大会;

(三)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四)与被巡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个别谈话;

(五)查阅有关帐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六)对区、县(市)抽取不少于两个乡镇或街道以及若干家企业,对市级有关部门抽取若干个下属单位进行统计稽查。

第九条巡查组在巡查工作中,应当虚心听取巡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巡查组执行巡查工作计划范围内的任务,不干涉巡查对象的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巡查工作结束时,巡查组应当与巡查对象领导班子交换意见,沟通有关情况,并将巡查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通报当地政府。

第十二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杭州市统计局责令巡查对象整改,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整改对象应将整改情况向杭州市统计局写出书面报告。

巡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杭州市统计局认为必要时,可将巡查报告抄送市、区、县(市)政府或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实行巡查工作责任制。巡查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巡查情况,并对巡查报告负责。

第十四条巡查对象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巡查组或巡查组成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杭州市统计局党组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机关应当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