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例6篇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1

2013年,我局扎实推进梓江河段、郪江河段和琼江河段3条重点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定期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梓江、郪江、琼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二、主要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小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实施了梓江、郪江和琼江3条重点小流域污染防治工程。、、等区县都编制了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并将其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实行逗硬考核,推动了各项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是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小流域沿线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污染物达标成果,实施各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是全面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关闭国家明令取缔的“两高一低”企业;淘汰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工艺,逐步实现小流域内工业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四是严格控制新污染。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地根据当地的环境容量和总量,引导新建项目在剩余容量大的地区兴建,充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对污染严重的河段进行综合整治。五是小流域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依据环境容量下达的排污总量核定允许排放量,并通过“以新代老”,做到增产不增污。六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查不法排污企业,保证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防止企业偷排、漏排。

(二)加大乡(集)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一是加大对流域内各乡(集)镇的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各县(区)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行了“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模式,并确保了其相应的运行率,收集率和达标率。二是新建居民小区修建了沼气化粪池,利用沼气净化技术对生活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后再排入乡(集)镇污水管网,减轻了污染负荷。三是部分乡镇建设了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如区乡、镇,县河边镇、镇和县太兴乡等地分别建设了人工湿地和厌氧池,对场(集)镇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有效减轻了对小流域水质的污染。

(三)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业进行了系统规划,调整布局并加强监督管理。2013年,对国控老池、出川水质断面(3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对喜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兰华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农畜牧服务公司、弘昌生态养殖公司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了污染物限期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同时对重点小流域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均建设了废水和废物处理设施,实行种养结合,确保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全部还田,变废为宝。

(四)大力整治农村面源污染。一是结合“生态市”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和测土施肥农业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无害化处理和平衡施肥,削减农村生活污染。二是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切实加强了各小流域上游及沿岸水源涵养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是加强农药环境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剧毒农药,逐步限制取消了有毒农用品的施用,并鼓励开发和推广高效、低毒、无残留化学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四是加强化肥使用管理,科学施用化肥,合理调整氮、磷、钾施肥比例,鼓励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污染。五是加强农膜使用管理,控制农膜使用量,积极开发农膜回收技术和推广可降解农膜的使用,严格控制超薄农膜的产生和使用。六是禁止秸秆燃烧,加大秸秆还田,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七是规范河道养鱼,禁止在江、河、溪、湖湾进行肥水养鱼,禁止毒鱼、炸鱼、电鱼和无证捕捞。八是规范在河道及其护岸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采矿,禁止在各小流域城市或城镇附近河道采砂、取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梓江、郪江和琼江均属跨境小流域,因尚未建立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投入和监管机制,上下游之间难以实现联动,水污染防治标本兼治问题难以取得实效。

(二)个别乡(集)镇和部门对搞好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比较突出。

(三)农村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业生产不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不合理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对小流域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2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港闸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为环境管理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港闸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工业源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二)农业源

农业源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

(三)生活源

生活源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包括: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

(二)农业源包括:1.种植业中作物主产区的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2.畜禽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粪便、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情况;3.水产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三)生活源包括:1.普查范围内的第三产业单位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3.以建制镇街为单位的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污染处理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4.农机类:农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省、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普查准备阶段(2007.9-2008.1)

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实施方案、质控制度;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培训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

(1)现场填报阶段(2008.1-2008.4)

组织力量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普查表的填报并完成数据录入前的逻辑审核。

(2)审核录入阶段(2008.4-2008.5)

完成填报数据的复核、录入、校验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在5月31日前将原始数据上报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机构。

(3)抽查补正阶段(2008.5-2008.6)

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抽查复核结果,对第一次上报数据进行补齐修正,在6月30日前将补正后的数据再次上报。

(4)汇总阶段(2008.6-2008.7)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经区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5)报告编制阶段(2008.7-2008.12)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建立区级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普查按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乡)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分类推进,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区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普查办人员由区政府办、统计局、环保局、农经局、发改委、商贸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七楼中会议室。

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质量控制(含数据处理)和现场普查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进度督查;质量控制组由统计、环保、农经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及外聘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区、街道(乡)普查员、指导员的业务指导,对填报数据和录入数据进行复核和质量抽查;现场普查组由统计、环保、发改、农业、商贸及外聘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入户调查、普查表填报等工作。

各街道(乡)相应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其工作人员从各街道(乡)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中抽调。各街道(乡)普查办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现场普查期间,各街道(乡)、村(居)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配置,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部门职能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街道(乡)分级负责,部门分类推进。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质控措施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指导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工业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商贸、卫生、城管部门负责生活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生活源的普查。

农经部门负责农业源(包括农机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农业源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发改委配合做好工业源普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四)具体分工

化工、印染、造纸、水泥、电力、供热、电镀、医药等行业的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源的现场填报和数据审核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其他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的现场调查与填报由街道(乡)负责,数据录入、复核、汇总上报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

(五)质量控制。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普查人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普查人员入户调查污染源时,不得少于2人。

各街道(乡)普查办要建立质控机制,设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六)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八、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自行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到位。

其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畜禽养殖

中图分类号:X5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90-02

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山东是个农业大省,随着近年来全省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成为继工业污染源之后的第二大污染源。如何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将是山东“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中,由沉积物、农药、化肥、废料、致病菌等分散污染源引起,并通过直接散失、淋洗、径流、渗漏、吸附、吸收、化学反应等不同途径对土壤、水层、湖泊、河岸、滨岸、大气等生态系统造成的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农膜污染和集约化养殖场污染。这些污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尤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最大。农用面源污染已成为当今世界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重要因素。农业面源污染的特点:

(1)污染源分布广泛。农业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农膜等的过量施用,以及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的污染源广泛分散、范围广、没有明确位置。

(2)污染物排放零散且随机性强。正因为污染源广泛分散、没有明确位置,势必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的零散,加上农民环保意识还不强,污染排放的随机性增加。

(3)污染物排放隐蔽。由于单位面积上的污染负荷小,人们往往忽视农业面源污染的宏观效应,隐蔽性强且具有长期性,环境影响程度深。

(4)不易监测和难以量化。由于其分散性、随机性和隐蔽性,面源污染不易监测和难以量化,而且一直没有进行系统和针对性的调查监测与评价,缺乏可靠系统性的农业面源污染基础信息数据,更难以准确判定农业面源污染的原因、机理,缺乏行之有效的防治理论与技术。

(5)污染物排放量大。据估算,目前我国水体氮磷污染物中来自工业、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大约各占1/3,但这只是很粗略的估计。不管具体数字是多少,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最受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

二、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与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广大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已经成为保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农膜、畜禽养殖与农村生活垃圾等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农药、化肥、农膜三项农用化学品的施用总量和单位面积施用量都在全国前列。

(一)农药污染。山东省农药的施用是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60-80年代施用量增长很快,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达,农药用量达到一个高峰。自1983年4月起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六六六、DDT等高毒、高残留、难降解的农药以来,用药量一度有所下降,农药种类也由过去的以汞制剂、砷制剂和有机氯等品种为主,调整为以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菊酯类农药、有机磷农药为主。尽管全省广泛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积极推广了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术,但各种替代化学农药的施用量仍呈迅速增加的趋势,目前重新回到农药施用量的高峰期,农药污染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农药使用量大、结构不合理、有效利用率低是造成农药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的主要因素。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全省每公顷平均施用农药12公斤以上,全省农药总量中化学农药占总量的93.3%,生物农药仅占6.7%,其中,高毒、高残留农药占30%多。田间施用农药时,大部分农药洒落到农田地面,有些残存于农田土壤中,有些流失到江河湖库,有些则漂散于大气中,从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各类农药的利用率较低,一般为10-20%,高的也不超过30%。

大量农药的不合理施用,对土壤、水体、大气等农业环境和农作物造成污染,特别是一些高残留、高毒农药残留时间长,降解、分解缓慢,在作物收获后还会有残留农药,通过食物链和生物富集作用污染其他食品,对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的最大制约因素。

(二)化肥污染。山东省化肥的使用也始于上世纪50年代,起初只是作为有机肥的一种补充,自70年代以来,化肥生产量和使用量持续快速上升。随着全省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和化肥施用量的迅速增加,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以更快的速度增长。长期以来,化肥投入结构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氮、磷、钾比例失调,氮肥施用量过大,磷、钾肥施用不足,忽视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施用,造成化肥利用率降低、生产效益下降和环境污染加重。随着化肥施用量的不断增加,山东省的化肥生产和投入结构都得到了较大改善,磷、钾肥特别是各种复合肥、专用肥的施用量显著增加,而氮肥的增长则有所减缓,投入结构呈现了逐步优化的趋势。

(三)农膜污染。山东省农用塑料薄膜的使用始于上世纪70年代,近些年来,由于设施农业、保护地栽培和地膜覆盖的迅速发展,各类农膜用量一直呈高速增长势头。农膜种类以各种聚氯乙烯膜、聚乙烯膜为主,可降解农膜总体上尚处于试验开发阶段。山东省地膜覆盖发展迅速,年消耗24万吨左右,覆盖面积达150万公顷。农膜对农田的污染正在日益加剧。由于地膜覆盖后回收较难,自行分解极慢,残留量越来越大,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污染环境。据对全省生态农业建设区的统计,农膜回收率仅达33%。据有关统计,目前全省平均每亩农田残留地膜约5公斤、4300片,残留率为20-30%。

(四)畜禽养殖污染。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畜牧业逐步由自给性畜牧业向商品性畜牧业转化,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化。畜牧业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发展速度较快,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统计的资料:山东省大约有规模化养殖企业4000家,规模化饲养占全国规模化养殖水平前三位。从畜牧业产值水平看,1997年跃居全国第一。从农业总产值结构看,畜牧业产值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已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3,对全省GDP贡献约为3%。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养殖场规划不合理或者管理不善,养殖场产生的恶臭气体中含有的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严重影响周围的空气质量,直接危害饲养人员及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并且最近几年养殖场产生的恶臭气味问题成为污染纠纷案件的投诉“热点”。由于山东省多为砂地土质,易渗漏,堆放粪便污水的直接侵蚀使土壤失去了生产价值,粪尿中大量氮磷渗入地下,使地下水中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严重威胁居民饮用水的安全。目前,全省畜禽粪便年产生量估计在8亿吨左右,其中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的约占80%,有20%左右的畜禽粪便直接排入环境。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直接还田用作有机肥,通过沼气厌氧发酵等高效、无害化处理利用方式所占比例仍较低。从1999年的畜禽粪便的土地负荷来看,山东省的土地负荷警戒值达到0.82,位居全国之首,已经呈现出严重的环境压力水平。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战略对策

近十几年来,特别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设与防治并重,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收到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短期的效益,缺乏有效的法律措施和政策措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缺乏有效的组织方式,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以循环理念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农业生产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原则,积极推广使用各种能源生态模式,用循环经济理念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使秸秆、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等“三废”变成有机肥、能源和水源等“三料”。重要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农业清洁生产。借鉴工业上清洁生产的成功经验和思路,大力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即打破传统的末端治理的模式,开展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从源头抓起,在生产的每个阶段都注意防止污染物产生,使废物产量最小化,并将每个环节产生的副产品与废物及时回收、综合利用。政策方面可以考虑从宏观上调整各区域粮食基地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民专业技术组织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法制建设。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些发达国家对化肥和农药施用、控制有机废弃物排放、促进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控制农药污染等,都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借鉴。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

(三)加快制定有效地经济政策。制定高层次的农业污染防治奖励政策,大力提倡并鼓励对各种农业有机废弃物、废旧农用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多层次开发。对开展综合利用所生产的产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在推广、销售、外汇分成等方面给予优惠;实行农业资源税(费)和保险制度,对无污染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以刺激其发展。对生产绿色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其研制开发新型、价廉的替代产品。

(三)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大力扶持的契机,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利用资金,除将环保投资纳入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的同时,还应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使生活垃圾在集中堆放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加大农业技术投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建立、完善监测体系,监测农田环境质量;尽快开展面源污染现状调查,为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信息;积极推广成熟的高效施肥、施药技术等。

(四)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设施,运用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农民能经常接触到的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同时要持之以恒地培养农村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在农村学校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整个农村的环境保护认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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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克志.山东生态省建设党政干部知识读本[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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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4

巢湖不仅风景秀美,帆樯如画,而且沿湖周围名胜古迹众多,姥山、中庙、四顶山、半汤温泉、王乔洞、银屏仙人洞、银山猿人遗址、神墩文化遗址、楚歌岭等,犹如众星拱月,环绕巢湖。

巢湖水产资源丰富,银鱼、虾米、螃蟹被誉为“三珍”闻名遐迩。

姥山,卓立湖心,矗立水面,面积约100公顷,海拔115米。岛上三山九峰,林木葱郁,四季常青,如青螺浮水,为800里巢湖的“湖上绿洲”。姥山岛人文景观丰富。南麓,有一天然避风良港,旧称“南塘”,是元末抗元将领俞通海、廖永安等率水师屯寨姥山里修建。山腰,望湖而建的圣妃庙,祭祀主湖女神,始建于晋朝。山巅的文峰塔建于明崇祯四年,塔身为条石垒砌而成,高51米,七层八角,共135级。塔内砖雕佛像802尊,石匾25幅。郭沫若当年游湖时曾挥毫写下了“遥看巢湖金浪里,爱她姑姥发如油”的诗句。

姥山旅游业前景广阔,总投资3000多万元的巢湖水上乐园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开发,其子项目姥山岛综合开工兴建。

中庙位于巢湖北岸的凤凰矶上,与湖中心的姥山岛隔水相望。岸矶形如栖凤,赤碛朱砂;庙宇赭墙碧瓦,飞阁流丹。中庙始建于东吴赤乌二年,先时祭祀主巢湖波涛的太姥,后来祭奉传为泰山玉女的碧霞元君。历史上几经毁坏,后至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倡募重修,修葺完善前中后三殿,计70余间。一进大殿供神龛,琳琅满目;二进大殿为佛事活动场所;后殿为藏经阁,三层结构,庄重质朴。

银屏仙人洞口的峭壁上,一株牡丹破石而生,婷婷玉立,每逢谷雨,嫣然盛开,游人只可仰视其仙姿,却不可触其玉体,被誉为“天下第一奇花”。相传牡丹能报丰兆吉,预知年成。1997年至1999年,原巢湖市人民政府连续3年举办了牡丹观赏节,以花为媒,大力发展旅游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容量不相适应,也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然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水环境问题的恶化,增加了水污染防治的难度。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引起全球温度、湿度、降水量的分布变化,使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灾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

水排放量的比例已接近持平。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害频发

我国是在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特别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治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九五”期间水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世界一切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

导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

3.2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

大力开展节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消耗。有组织地推行节水、高效的农灌技术;完善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措施,尽快改变农业生产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和水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建立工业用水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冷却水及工艺用水等工业废水必须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发展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

在开展节约用水,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要走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和废水资源化路子。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要用于工业冷却水、城市景观和园林绿地用水等。

3.3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

3.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抓紧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经济手段。尽快提高排污费标准,使之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全面实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用水收费中,普遍增加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环境保护作为“市场失效”的领域,特别是环境科技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应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积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等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对新建污染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控制结构型污染;对现行排污费与费改税进行利弊分析,探索征收污染附加税;对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实行零税率;对生产再生资源和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应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

3.5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工业部门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推动资源消耗小、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技术改造推行以清洁原料、清洁生产过程和清洁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清洁生产。要把清洁生产当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的一次工业企业的全面改造,在全国所有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审计,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国工业向新的技术基础转移,以集约方式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经济效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国资源节约型生态工业生产体系。

3.6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

农村要推行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全面推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合理配置的“大农业”生产模式,注重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把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农业精华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开发生物农药技术,推广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技术替代农药。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个生态农业试点,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推行生态农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场革命,在全国广大农村普遍展开。逐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污染型乡镇工业转移到生态农业建设上来。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推广,有计划地在全国乡、村培养一批技术骨干,指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

3.7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改革现行城市污水处理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企业化运营管理、社会共同负担费用、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积极探索城镇给排水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解脱出来,让污水处理真正走向市场。

环保产业的发展应当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家应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一部分产品过剩的企业转向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抓紧培育环保市场,把原来政府管理的环保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同时,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组织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急需的重点水处理技术攻关;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改变我国环保产业

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十五”期间在各政府主管部门、工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的大力支持、配合和努力下,使流域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采取较多的污染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10-12],现总结如下:

(1)行政、政策措施

“十五”期间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提高了公民的污染防治意识,加大了污染治理投入和科研工作,从而在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工业大力发展、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污染物排放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投资、治理措施

“十五”期间巢湖流域已完成水污染治理项目16项、在建22项,总投资26.19亿元。这些项目主要用于巢湖流域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湖区综合整治、工业深化治理、生态修复、环境能力建设和富营养化研究等,新增污水处理厂4家。这些措施的实施执行大大削减了工业和生活污染物的排放,部分地减轻了非点源污染。

(3)工业企业单位设备更新、治污能力的提高和监管措施

“十五”期间加大了对各工业企业单位排污申报、监测和达标排放制度,加大了治污能力,2004年底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实现了废水达标排放。各工业企业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节约用水、循环经济成为工业企业发展生产的主调。同时各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

(4)巢湖底泥疏挖工程措施

污染底泥的不断释放加重了水体污染,是巢湖污染内源之一,为了更好地治理内源,从1999年底开始,国家投资1.48亿人民币,对巢湖市区沿湖221万平方米污染严重的水域底泥进行疏挖,工程总量为300万立方米。

(5)建设沿湖生态带措施

巢湖流域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工作。建设了庐江县、和县两个部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和居巢、和县、庐江三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区),巢湖黄麓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以及约100个生态村,从而加快了流域生态治污能力。

3.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对策

由上述可以看出,流域工业污染逐年下降,生活污染在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基本保持不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农户分散畜禽养殖、非点源污染、内源污染等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3,14]:

(1)规模化畜禽养殖与农户分散畜禽养殖

目前巢湖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较快,2004年养殖量达到275.26万头;污水排放量为4018.84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0047.10、1507.06和170.80吨。这些污水和污染物大部分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很大的污染,而农户分散养殖产生的污水、粪便等就地使用,此类污染物在地表径流、冲洗等作用下,相当多一部分最终流入巢湖,造成水体污染,因此畜禽养殖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污染源,“十一五”期间应引起重视。

防治措施:各部门和养殖户一定要建设适当的污水、固体废物处理装置,对产生的污水和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非点源污染

巢湖流域2004年预计非点源污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4214.58、5777.63和746.66吨,而农业非点源污染占非点源污染的大部分,约在60~80%左右[1]。非点源污染相对工业、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更大,因此,要合理、有效地治理巢湖,非点源污染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污染源。

防治措施:非点源污染主要通过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节水种植、人工湿地、合理施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耕作方式等进行防治和治理。

(3)内源污染

所谓内源污染是指进入湖泊中的营养物质通过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逐渐沉降至湖泊底质表层,积累在底泥表层的氮、磷营养物质,一方面可被微生物直接摄入,进入食物链,参与水生生态系统的循环;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的物理化学及环境条件下,从底泥中释放出来而重新进入水中,从而形成湖内污染负荷。有关研究表明,巢湖内源污染负荷是外来负荷的21%,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对流域水体污染构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内源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防治措施:内源污染主要通过生物调控技术、生态修复、疏挖工程、通过添加Ca(OH)2促使方解石和钙磷化合物沉淀等措施对其进行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农业环境;农业污染;污染治理;财政投资;技术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5-0036-05

面源污染又称非点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化肥、喷洒农药、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水灌溉等方式形成的水环境污染。其特点主要是污染源分散、类型多样、地理边界广泛、控制难度大及治理困难;而点源污染是指有固定排放口的污染源,主要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城市垃圾处理时所形成的污染。近年来,我国农业环境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资源大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更为突出,这已成为制约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

一、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状况

截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总人口3 833.0万人,其中乡村1 609.5万人,占总人口42%;农作物播种面积1 477.5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 422.7万公顷;谷物面积1 079.7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水稻399.7万公顷,小麦12.3万公顷,玉米664.2万公顷,谷子0.8万公顷,高粱2.7万公顷,水稻、小麦和玉米面积3项同比均有下降;水土流失面积1 085.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0.8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34.2%。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用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和塑料薄膜污染等方面,其中,化肥和农药是造成土壤板结、土壤能力下降、农产品有毒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河流湖泊水质不断恶化的主要来源[1]。

(一)农用化肥污染状况

近5年(2010―2014年)黑龙江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见表1。

从统计数据及表1上看,2010―2014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从5 012.8万吨增加到6 242.2万吨,5年增长了24.53%;化肥施用量从214.9万吨上升到251.9万吨,增长了17.21%。但粮食产量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如表2所示),导致了农业自然资源的退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从表2中看,2014年黑龙江省化肥施用量(实物量)依次排序为农垦总局(124.03万吨)、哈尔滨市(118.55万吨)、绥化市(90.83万吨)、齐齐哈尔市(80.56万吨)和佳木斯市(45.49万吨);化肥施用折纯量为251.93万吨,其中,氮肥折纯量占35.31%,磷肥占20.80%,钾肥占15.02%和复合肥占28.87%;化肥流失的重点流域主要是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干流流域、额木尔河流域、乌裕尔河流域、呼兰河流域和三江平原地区挠力河流域等。但不合理的大面积使用化肥,引起了氮磷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湖泊、河流的富营养化,水藻生长过剩,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其土壤中形成的硝态氮还原成亚硝酸盐引发高铁蛋白症及癌症等疾病,危害人们的健康与生活。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但为维持粮食高产,农户们又不得已逐年增加化肥投入,导致恶性循环,农业面源污染更为严重。

(二)农药使用污染状况

全球气温变暖导致了严重的病虫灾害,使得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农药使用总量居于全国前列,其中部、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山区交界处区域农药使用密度高,而松嫩平原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病虫害严重,农药使用量更大。

2010年黑龙江省农药使用总量为7.4万吨,2014年增至8.7万吨,增长了17.57%。目前黑龙江省使用的农药主要是被禁止的高度农药和杀虫剂,而高度农药喷洒农产品的有效率仅为10%―20%,其他成分随着降雨流进河流、土壤中造成污染。佳木斯市、黑河市和大庆市是高度农药重点使用地区,应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来控制农作物的病虫害。

(三)畜禽养殖污染状况

我国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其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区域化程度不断提升。畜禽粪便的污染物是工业固定废弃物的2.4倍,但目前无论是大规模的养殖场还是家庭式的养殖散户,对畜禽粪尿处理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至2014年底,黑龙江省有大牲畜536.6万头、家禽13 940.1万只(详见表3),其粪便的大量堆积导致地块土质过肥,被随意冲洗或堆放的禽畜粪便在降雨后进入地上和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水质安全,易致人畜疾病。因此,随着黑龙江省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加之环保设备不足和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更加大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的难度。

(四)塑料薄膜污染状况

进入21世纪以后,黑龙江省农业塑料薄膜在大棚覆盖、水稻育秧和蔬菜栽培等方面的使用数量逐年增长。例如,2000年黑龙江省农薄使用数量为5.3万吨,2014年上升到8.4万吨,增长了58.49%。农用地膜覆盖虽具有保水、保温、保肥、抑制杂草生长等作用,但其使用过的农膜往往不能循环利用,而大多数的废弃农膜被弃置于田间地头。

农膜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学物质,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和聚氯乙烯,自然条件下难以在土壤中自然分解,更难做到彻底清除,几乎需要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才可能完全分解。残留在土壤中的碎片切断了土壤孔隙,影响着水分渗透,降低了土壤抗旱能力,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且长时间使用塑料薄膜还会阻碍农作物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减少农作物的产量,同时对农村环境景观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在实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政策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予以解决。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业政策不尽合理

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偏向于以市场为主导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从过去的单纯以农业为主体转向农林牧渔多产业的协调发展。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产值及增长率见表4。

从表4中可以看出,2005―2014年10年间,黑龙江省农业总产值从1294.4亿元增加到4 894.8亿元,增长了278.15%,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均有增长,其增长速度分别为319.64%、190.79%、222.22%、274.82%。黑龙江省农业结构的调整虽对农业总产值做出了贡献,但导致的风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主要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林业和渔业产值的大幅度增加占用了一部分农业种植耕地,农民为追求单位粮食产量利益的最大化而大面积施用化肥促进土壤肥力,但化肥使用量与强度增加却超过了农业环境的负荷承载力,从而带来面源污染。二是牧业产值的不断增加也增加了畜禽粪便数量,其中一部分通过污水的分离处理排入农田达到了良好的利用效果,但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排入河流的畜禽粪便,却导致了空气及水方面的污染。

(二)财政支持能力较弱

我国政府和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虽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不足,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从2014年黑龙江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上看,农林水事务支出为487.67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3 434.22亿元)的14.20%,但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几乎没有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支出。

因此,亟待财政支持面源污染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政府没有设立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项财政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是制定并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显然目前没有对农业生产及环境技术的财政投资或投资极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较少,更缺少力度较大的直接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和农膜等资料虽支持了农业发展,却导致了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2]。

(三)环境污染政策缺失

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黑龙江省地方政府,都缺乏全面、系统的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政策法令,仅是针对污染源地区的农药和化肥使用出台了部分限制性政策,以及畜禽废弃物和秸秆环境管理的规章等,缺少针对污染源的全面规制管理,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污染行为的发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践中既无章法可依、又存在执行偏软的问题。

因此,必须科学、规范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或实施办法,特别应严格细化面源污染的责任或惩处条款,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费),使之有专法可依,严格依法行政行为。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惩处,迫使其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的成本费用或损失,以避免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三、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一)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充分发挥生态税收功效。美国是最早推行生态税收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对环保产业实施减免税优惠,70年代对硫化物排放提出征税议案,80年代对环保领域征收生态税收。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主要是发挥生态税收功能,对农村面源污染者征收消费税和环境收入税。1986年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环境收入税,该税明确规定,企业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就超过的部分计算纳税,并对生产、进口、贮存、流通和使用中产生污染的化学品按不同比例征税。美国1991年开始对购买环保和循环利用的设备给予免征销售税、财产税和税收抵免等优惠,并允许5年内采用加速法计提折旧;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美国州政府也相应实行减免政策,如州政府按其实际人口数及比例予以税收减免等[3]。近年来生态税收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专项治理财政资金支持。美国生态税收是在“后工业时代”(以服务型经济、技术阶层、轴心原则、技术控制与评价等为特点)背景下形成的,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资助和借贷等方式为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支持。其专项财政资金一般在10%左右,主要由美国财政部将专项财政经费资金分别划拨到信托基金和普通基金预算,并及时转入超级基金中。超级基金是美国环保局的最大基金,也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资金链,征缴对象和数额能得到充分保障,基金数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3.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美国的绿色补贴政策是鼓励农民将农业生产方式和绿色产业经营开发结合起来,实质上是政府对生产者环保行为的补偿。美国联邦政府提出了“环境质量鼓励计划”、“草原贮备计划”、“湿地贮备计划”、“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等,其目的是将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但在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时,各州政府对受补贴农户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性措施,生产者必须自觉、定期对其经营的农田、牧场、植被、水质、空气等进行检测,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有关部门经过实际考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农民补贴及补贴金额。

4.制定排污许可交易制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非点源污染)受地理环境、气候和降雨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对污染排放指标进行明确的限定,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排污许可交易制度(又称点源――非点源信贷交易政策)。该制度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效果显著,进而被用于水污染治理中。其具体办法是:限制某一特定地点一种养分的排放总量,并允许其与面源污染者进行交易;点源污染者如果从污染物排放量低的非点源污染地区购买这种所谓的信贷,会比自己通过购买环保设备、增加技术投资来降低污染所需的成本费用更低,因而他们会积极地进行信贷交易。

(二)德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在欧盟共同体农村政策的引导下,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法》、《种子法》、《肥料使用法》、《垃圾处理法》、《水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保护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从不同视角详细规定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此外,欧盟对有机农业还制定了《欧洲生态农业法案》,德国根据该法案制定与实施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农村管理办法。上述的法律规范对肥料施用、废弃物排放和农业设施安装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农户或企业违反其规定,政府将给予严厉惩罚,因而农业面源治理收到了良好成效。

2.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德国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是政府补贴给农民,促使生产者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其补贴是有机农业办法: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品符合有机农业要求和标准;根据土地用途,每公顷土地最高补贴450―900欧元;多年生植物放弃使用除草剂(生态补偿的生植物包括葡萄和各种水果);耕地转为粗放型草场使用,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草场畜牧量(每公顷在0.3―1.4个畜牧单位)[4]。通过上述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3.制定综合管理办法。德国政府在不断探讨与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经济管理办法。即在治理农业污染环境的同时,融合田埂和道路的治理,并将土壤资源和环境气候调查也列入其中;在品种的选择上,注重其品质、产量和抗逆性,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防止化学元素过量产生有害物质;在土地利用方面,采用科学轮作方式,通过少耕或免耕方式保护土壤结构,以抑制土壤肥力下降。

(三)日本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日本对农业面源污染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不是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但客观上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在防治农业生产污染方面包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肥料管理法》、《农药取缔法》等,防治畜禽养殖包括《家禽排泄物法》、《恶臭防治法》等,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关于促进费类收集容器包装及在产品化的法律》、《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等,保障城市生活环境安全包括《水质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对策法》等[5]。面源污染治理由于其特殊性质导致难度大、成本高,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治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地治理面源污染问题。

2.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日本对农业废弃物采用循环利用模式,即积极利用当地有机资源能力减少环境压力。主要做法是:将污染物经处理后用于农田间的灌溉,畜禽粪便在堆积发酵后就地还田给土壤做肥料使用等,体现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如图1所示。

图1所示是日本一种减少化肥、农药栽培型循环模式。它是在保证现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已有技术合理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污染产生危害的化学品用量,降低食品中有毒物质含量,施用缓效性肥料,以建立面源污染全方位防治体系。

3.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为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日本在部分地区采取环境直接补贴办法。即对“环境友好农产品”直接补贴,每1 000m2(约合1.5亩)的补贴为:水稻面积以3hm2为基准,在其面积以下补贴5 000日元,超过3hm2的部分补贴2 500日元;设施蔬菜(主要指温室栽培的蔬菜)补贴3万日元,露天蔬菜补贴5 000日元;果树(梨、桃、葡萄和无花果)补贴3万日元,其他果树补贴1万日元。此外,日本对“环保型农户”即农业年收入超过5万日元的农民,可向农林水产省申请环保型农业种植,经审查合格后,银行可为其提供15年的无息贷款,政府每年给予7%―35%的农业税费减免,农协提供50%的农业设施补贴。至2014年底,日本从事环保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达到了48.9%[6],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的发展,较好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的范围。

四、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对黑龙江省的借鉴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既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建设,也是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美国、德国和日本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政策经验,如美国的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农业补贴和排污许可交易,德国的完善法律规范、生态补偿政策和综合管理办法,以及日本的健全法律法规、循环经济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值得我国及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所借鉴。

(一)完善污染治理政策法令

德国、日本等国家极为重视各类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包括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应从省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与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管理机制,如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以及化肥、农药和农膜等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化肥和有机肥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同时,加大对化肥等化学品监管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力度,避免或减少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7]。

此外,应完善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秸秆还田管理等相关法规,有效控制城镇和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积极推进农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市县级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法令;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注重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业环境评价体系等,确保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践中有法有章可依,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强化财政治理污染办法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其投资方式主要是以财政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辅助,如美国和日本重视财政资金支持或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黑龙江省可借鉴其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科目,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吸引社会或民间投资,加大对农村环保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后一定时期应着重支持基层环保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增强农村饮用水、小城镇等环保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科技的财政投资。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应建立综合性的农村环保投融资促进机制。如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政策,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参与,带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多渠道投入,逐步形成城市扶持农村的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还应给予采取环保政策的农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优惠等。

(三)加大技术治理污染力度

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原因复杂,包括土地类型及利用、农田基础设施及管理方式、地质地貌特征、气候水文条件和氮磷污染物等因素。如近年来黑龙江省秸秆焚烧导致雾霾等问题日趋严重,除严格依法焚烧禁令外,其技术治理是关键。各级地方政府及农业、科技部门应积极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程,如在秸秆处理、生物农药、绿色化肥、可降解农膜等产品方面,加大研发与生产力度,同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强化黑龙江省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农业”,取代传统农业的高污染、高能耗模式;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实行限定性技术标准,如施肥平衡、适量使用农药、建立生态沟渠,进一步减少农田和畜牧业氮磷径流和淋溶;利用面源污染的试点地区,构建人工湿地与植物过滤带的综合生态工程,以稀释农田中的氮、磷、泥沙和除草剂等物质,过滤泥污和污染物,从末端上防治面源污染。

参考文献:

[1] 张维理,徐爱国,冀宏杰,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估计及控制对策Ⅲ:中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中国农

业科学,2004,(7):1026-1033.

[2] 韦宁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财税政策选择[J].会计之友,2013,(12中):107-109.

[3] 汪洁,马友华,栾敬东,等.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措施[J].中国-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政策研

究项目专刊・转载,2011,(4):159-163.

[4] 孙宝鼎,刘佳.德国农业生态补偿及其对农业环境保护作用[J].世界农业,2013,(7):99-101.

[5] 冷罗生.日本应对面源污染的法律措施[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9):871-87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治理措施;盐都区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113-03

盐城市盐都区位于江苏中部偏东,地理坐标为北纬33°07′~33°28′,东经119°41′~120°23′。近年来,该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2012年实现粮食产量63.3万t,油料产量1.4万t,生猪养殖数83.6万头,家禽饲养数2 140万只,肉类产量6万t,水产品总量10.0万t;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4.14亿元,占GDP的31.1%;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2 837元[1]。虽然盐都区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许多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由农业面源造成的污染问题更为突出。为了促进该区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通过现状调查研究,对该区农业面源污染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治措施,以期对盐都区农业面源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1.1 化肥、农药污染 近年来,虽然该区在化肥、农药污染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农业化学品污染尚未从总体上得以控制,用肥结构不合理、施肥喷药方法不科学等现象仍较为普遍,施用强度大、频率高、流失快等问题较为突出。根据盐都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析报告[2]显示:该区年使用化肥折纯量34 454.71t,其中:五氧化二磷5 384.38t,氮肥29 070.3t;农药施用总量约159.5t。据研究,化肥中氮肥的利用率为25%~30%。磷肥利用率为10%~20%,平均利用率只有30%左右。仅近30%残留土壤层,约30%~40%进入水体。农药施用量仅有10%~20%附在植物体上,其余都散落在土壤和水中[1]。从上面分析可知:盐都区每年约有11 628t氮肥、2 154t磷肥未被作物吸收利用随着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河流水体富营养化。过量施用化肥、农药还会导致农产品中农药、重金属、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不仅使农产品质量下降,而且对农产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1.2 畜禽养殖业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畜禽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促使了该区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该区年畜禽养殖业粪便产生量16.11万t,尿液产生量3.3万t,总氮排放271.26t,总磷排放65.79t,化学需氧量排放5 022.83t,铜排放643.43kg,锌排放2 459.12kg。集约化的养殖使得某些地方畜禽粪便的产出量已经大大超出了当地农田可承载的最大负荷,使畜禽粪便的处理失去了出路,造成了畜禽废弃物堆积和集中排污问题,加之绝大多数畜禽养殖粪便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许多养殖户直接将畜禽的粪水排放到沟渠中,造成附近河水水质污染及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氨氮等因子超标,对周围环境产生了严重污染。

1.3 水产养殖业污染 该区地处里下河水网圩区,水产养殖业十分发达,但饲养管理不当。致使大量饲料、药物的流失。使水体受到一定污染。该区水产养殖面积6 127.25hm2,年排入外部水体量133 088 770.463m3,饲料总使用量55 244t,药物总使用量556.117t,肥料总使用量2 318.73t;网围养殖面积占该区可利用水面的18.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占农业源排放量的34.8%,水产养殖使水体氮磷增加了223.5t和43.8t。从以上数据分析表明:大面积的水产养殖削弱了河流湖泊调控能力,破坏了水体生态平衡,也是造成了河流水质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1.4 农作物秸秆污染 农作物秸秆既是农业的主要副产品,又是传统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该区各类农作物秸秆总量在50万t,其中禾本科粮食作物秸秆45万t,油料豆类秸秆5万t,利用总量为46.5万t,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3%。农作物秸秆以前是农村能源的主要来源之一,被广泛用作饲料、肥料和燃料,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秸秆不再是农村的主要燃料,大量秸秆被焚烧,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和烟尘等有害物质,使大气受到严重污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影响人体健康;随着近年来国家农田秸秆禁烧力度的加大,又使得大量的秸秆被堆放在田间生产沟内,经过日晒、雨淋发酵后产生大量污染物质流入河中,引起河流水质下降。

1.5 农膜污染 农膜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生产资料,农膜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该区农膜年使用量9 500t,其中地膜约1 480t,地膜覆盖栽培面积1.33万hm2以上,种植业地膜回收率85%以上,约有220t的残留量直接丢弃在田间,成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白色污染”。研究表明,农膜在土地、水体等环境中不易降解或难以降解,会造成耕地理化性状恶化,通透性变差,阻碍了土壤水肥的运移和土壤微生物的生长,抑制了作物的生长发育;加之降解之后产生有害物质还会导致生物富集,进而引起农业产品的污染,引起致突变等问题,影响了农业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并严重影响到人类健康[2]。

2 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措施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基础、技术条件和行政管理等各个层面,由于受农村经济的制约,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成为一项难题,不能套用治理工业污染的手段,必须采用切合农业特点的治理方法和管理措施。

2.1 科学制定规划,确定控制目标 针对该区实际情况,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格控制农、牧、渔业生产活动,控制使用农用化学品,禁止排放养殖污水,防治水产养殖因密度过大造成水质恶化。在一般控制区要优化农业生产和投入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逐步降低农业面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到2015年,力争该区农业结构实现有效调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比重达70%,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分别降低到250kg/hm2(标氮计算)和2.0kg/hm2以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处理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及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5%、95%、90%以上。

2.2 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结合该区部级生态区创建,大力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在立足该区农业资源特点与产业基础上,在潘黄仰徐高效农业园区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模式生物链生态工程,在郭猛镇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推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在大冈镇建立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工程,在大纵湖实施水草―贝类―水产养殖的互生共利的生态养殖模式,在北龙港、义丰和楼王镇推广稻田养蟹、鱼、虾,同时生产绿色、有机大米生态养殖模式。通过上述一系列循环经济模式的生态工程实施,可在全区域范围内建成一大批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扎实推进农业清洁生产进程,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改变,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3 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减轻农业自身污染

2.3.1 大力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技术 农田要增加有机肥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控制和减少氮肥用量,协调氮磷钾施用比例,达到1∶0.45∶0.35,增加施用硅肥、硼肥、锌肥等,逐步淘汰易挥发流失化肥品种,推广高浓度的复合肥及作物专用配方肥,提高化肥利用率。

2.3.2 合理施用农药 在农药使用上,要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农业、物理、生物防治相结合,化学防治与非化学防治相协调的综合防治技术,大力推广诱虫灯、昆虫性信息素、防虫网等无害化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轻环境污染。

2.3.3 推行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减少散户养殖规模 推广“养殖―沼气池―种植”、“养殖―生物有机肥”配套等循环发展模式。

2.3.4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开发力度 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留高茬、秸秆气化、堆肥、沤肥等多种秸秆还田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3.5 大力推广可降解塑料农膜的使用 针对该区现状,现阶段应以回收再生利用塑料农膜为主,而对于很难回收再生利用的塑料农膜可收集集中卫生填埋。大力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以从源头上防治白色污染。

2.4 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力度;二是建立农业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管理机制和长效监管制度;三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大对农业环境监测和控制、污染源综合治理等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3 结语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不能只用单一的或是短期有效的措施,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进行全方位治理。同时还要认识到农业面源治理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