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例6篇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计算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现状;应用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引言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且增长速度较快,我国政府为长治久安计,将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特点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传统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方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因此,应改革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方式。近年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得到了使用,并呈现出良好的效果,这大大提高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一、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现如今,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档案内容庞杂;二是案卷数量巨大;三是时间跨度较长。一直以来,档案管理采用的是封闭式管理,其目的为保管档案,这使得档案管理工作较为复杂,也使得档案管理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第一,档号不规范;第二,案卷标题不规范;第三,部分特殊案卷没有卷内目录;第四,组卷混乱现象较为严重;第五,案卷厚薄不一;第六,保管不统一。

二、计算机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2.1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手段,改人工管理为计算机管理

现如今,计算机并未在我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得到广泛使用,很多单位还在采用传统的方式,这不仅难以适应新的计生档案管理要求,也不利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再者,工作人员在处理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时难免会出现各种错误,这给计生档案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编制计生档案管理软件,并将文档下发到各个单位。基层单位要在这种文档中严格填写资料,而后通过网络发送到档案管理单位。这种计生档案管理方式具有以下优点:第一,统计速度快;第二,资料准确,便于查阅;第三,节省成本。

为有效提高计生档案管理水平,应规范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

2.1.1全面普查案卷,去粗取精

这是规范档案管理的首要环节。由于很多计生档案长时间没有得到全面清查,又各档案的保管时间不同,这难免会造成很多档案重复等问题,因此,必须删掉这种无用或多余的档案文件,从而保证计算机档案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2.1.2重新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

有些案卷较厚,且内容较为混乱,可以将这些案卷重新组合。在进行案卷重新组合过程中,最好将那些联系紧密的案卷放在一起,以方便今后查阅。

2.1.3统一分类号,保证检索查全率

为方便计算机检索,应对档案文件统一分类,进行分类时应按照《中国档案分类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准则,从而能够保证检索查全率。

2.2加快数据准备,推进计划生育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

2.2.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

开展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就是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高效进行,而计算机可以提高计生档案管理效率。此外,在使用计算机进行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时,必须结合各档案的价值大小等进行管理,应将那些比较重要的案卷文件优先处理。坚持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提高计生档案管理工作。

2.2.2分级次着录,提高效率

当处理着录工作时,可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对于那些反映问题简单或参考价值较低的文件,最好采用案卷级着录方式;第二,对于那些案卷中的若干具有相同内容的文件,最好采用组合级着录方式;第三,对于那些较为重要的文件,最好采用文件级着录方式。如此既能很好地反应档案文件的内容,又能减少着录工作,从而最终提高了效率。

2.2.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

由于有些案卷基础较好,且具备全引目录,所以在进行案卷着录时,可以采用在全引目录上直接分类标引的方式。此外,对于那种“案件”等档案,可直接采用计算机进行案卷着录工作。这种模式可以省去不必要的着录环节,提高着录效率。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形势还会出现新的变化,要想使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得以高效开展,必须实现计算机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机统一,加大计算机在计生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如此才能处理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李阿雪.计算机对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7(10).

[2]戴冰,郭瑛.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在计划生育信息服务领域中的应用[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5(10).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规范

1 科学管理计划生育档案的重要性

(一)计划生育档案是制定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资料,见证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历程,是对过去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存储,是今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计划生育档案为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提供了重要证明和证据,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防止和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计划生育档案资料是各级计划生育单位统计人口数字的来源,是各级政府决策人口政策的重要依据。不仅为政府决策提供人口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明确工作重点,还为科学统筹安排生产、生活提供有效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同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在干部选拔与任用中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提供准确依据。

2 人口计生档案管理现状

(一)档案管理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高

人口计生档案数据的整理和保管工作是基层计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多年从事人口计生档案的工作实际,发现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计划生育具体的事做的很好,但对后续的档案管理却不在意,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计生工作人员缺乏正确的工作意识,不能真正意识到档案管理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工作不够认真,马虎大意以及专业素质不强等因素造成在档案管理中的失误,造成对档案的开发利用不足,管理不能到位。

(二)管理设备投入不足,人员不到位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除了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外,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从硬件管理上来讲,各基层计生单位普遍缺乏微机等现代化的管理设备,档案存放的地方在防潮以及防虫火等方面也没有必要的设备,从而容易造成档案保存不当并出现损坏。部分计生档案管理不符合档案管理的标准,档案管理设备陈旧,管理技术落后,跟不上科学技术的进步,基本还停留在手工收集、检索,不利于档案的收集利用和开发。从人员配备上讲,计生档案工作人员兼职多,专职少,大都缺乏档案保管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从事档案管理的较少,普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学历偏低,专业知识老化,知识面狭窄,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等多方面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管理涣散,制度不健全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计生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各基层计生管理单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分散,缺乏科学、严格规范的绩效考核体系,个别基层单位甚至没有将计生档案管理纳入考核范围,这就造成档案管理部门纪律涣散,服务意识性不强。具体来讲,在实际的档案管理中没有按照工作的实际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即使制定了一些,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却没有严格按照其进行。在内容上往往对职责的划分不够明确,同时对相应的程序上要求也不够严谨,在这种不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下为计生后续管理工作埋下了隐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准则,缺乏具体的工作章程、考核评价方式,没有制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必将导致档案资料录用、搜集、开发利用等工作的效率偏低,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不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式与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脱节,没有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在计生工作中的实际价值。

3 健全机制,规范档案管理

(一)建立计划生育档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基层计生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不仅是收集、存储、汇总计生数据,还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全员参与,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理念来做好当前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就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基层计生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制度,规范管理,要立足长远,常抓不懈。

(二)加大设备投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按照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新技术学习班,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整体水平,并注重增强档案信息观念和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能力。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科学管理档案等相关知识,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让管理人员各司其职,专人专事,专人负责。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3

2005年8月1日,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和建设厅联合转发国家保密局、建设部(国保函[2005]215号)关于《城市规划有关内容是否应当保密的复函》中,针对太原市城市规划展示厅拟展出的城市规划图文资料指出:“应依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必要的保密处理,城市总体规划的图文资料应隐去不宜公开的内容;城市电力、电讯、给排水、供热、供气、防洪、人防等地下管线的现状图、规划图不得公开”。这一规定,充分说明了城建档案管理中的保密工作不容忽视。当前,城建档案部门虽然未发现泄密事件,但泄密事件在某些部门是时有发生的。如一些单位,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落实,部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差,曾经发生“情密交易”、“权密交易”、“钱密交易”等泄密案件。这些现象的发生给城建档案部门也敲了警钟。因此,如何做好城建档案管理中的保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拟就城建档案管理中的保密内容和可能泄密的形式及其防范措施,提出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城建档案管理中需要保密的内容

依照《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一)绝密级事项

党政军首脑机关、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寓所和经常性活动场所的地下专业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图文资料。

(二)机密级事项

1.不对外开放的国防科研生产、试验、训练基地的城市现状图、规划总图的图文资料。

2.国防工程、部级科研工程(课题)的关键部位的勘察、设计、施工资料。

3.国家重点工程对外发包及其设备、技术、材料进口谈判的计划和底数。

(三)秘密级事项

1.国家建设工作(含各行业)的长远计划、规划及拟议中的重大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

2.设市城市电力、电讯、给排水、供热、供气、防洪、人防各专业工程的整体规划、现状图及管线综合图文资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工程对外发包及其设备、技术、材料进口谈判的计划底数。

二、城建档案管理中泄密的表现形式

(一)保密意识不强而泄密

表现在:一是在开放利用城建档案中缺乏保密观念。要么认为既然开放利用城建档案,就无密可保;要么认为在高技术条件下,难以抗衡高科技窃密,有密难保就疏于防范。二是整理过程中废文书处理不当泄密。多余或重复的文书或草稿未经批准处理就扔进垃圾堆或出售,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泄密。

(二)管理不善而泄密

表现在:一是城建档案案卷保管不善泄密。管理人员管理不严格,随手丢放,被不法分子盗取、复印、偷拍等导致泄密。二是库房管理设施不完善而泄密。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安装好防盗窗、防盗门和警报器,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盗取、拍摄等导致泄密。

(三)计算机技术处理不当泄密

表现在:一是计算机存储城建档案泄密。管理人员在利用计算机存档时,对于该保密的城建档案疏于防范,忘记加密,被不法分子盗取导致泄密。二是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网络传输泄密。城建档案馆在与有关单位进行网络传递有关城建档案资料时,被不法分子截获而泄密。

(四)“情密交易”、“钱密交易”、“权密交易”而泄密

表现在:有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情密交易”,将保管的保密档案透露给外人;有的接受某些不法商人的宴请、经济贿赂,“钱密交易”,将属于保密的城建档案透露给外人;有的有求于某些领导,每当这些领导出面时,“权密交易”,将保密的城建档案透露给外人而导致泄密。

三、城建档案管理中几项防范泄密措施

开放城建档案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有效途径。同时,城建档案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开放利用城建档案必须以不泄露国家机密为原则。城建档案开放利用与城建档案保密既是矛盾的,又是辩证统一的。在城建档案开放利用与保密的问题上,必须克服保密保险,利用危险的思想倾向,不要因为怕泄密,该降密的不降,该解密的不解,该开放的城建档案不及时开放,影响城建档案作用的发挥。为此,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教育

防范城建档案管理中的泄密事件,加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根本出发点。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用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城建档案工作者的头脑,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政治立场坚定、敏捷性强的城建档案工作者。二是加强保密培训,认真学习《保密法》,并结合具体案件适时进行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整理、鉴定、保管、提供利用、信息传输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法》,杜绝漏洞。严格查阅制度,城建档案一般不向国外人员查阅,如特殊需要,查阅有密级的城建档案需经省和国家业务主管机关批准。查阅有密级的城建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查阅。查阅时一般不得拍照和复制,如因工作需要拍照和复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建立严密的计算机管理保密网络体系,以科学的管理制度,严防城建档案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

(三)强化监管

失去监督管理必然导致混乱和腐败,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要防止泄密必须抓好三个重点:一是重点部位。即库房、打印室、微机室等地方,要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防止漏洞;二是重点时间。工作时间要严格遵守制度,进入库房调阅城建档案时要建立两人陪同制,防止疏忽大意而泄密。此外,还要加强节假日放假时间的安全保密工作;三是重点环节。利用扫描仪进行城建档案扫描时,要限制参与人员,尽量缩小范围。运用计算机管理城建档案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机房,并注意给保密级的城建档案加密,防止泄密。此外,还须加强电子文件利用的管理。电子文件入库载体不得外借,只能以拷贝的形式提供利用。对电子文件的利用者实行利用权限控制,防止无关人员对电子文件系统的非法访问,防止利用过程中的泄密和损伤信息。#p#分页标题#e#

(四)从严治档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4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档案。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

(五)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接收、管理的档案材料的具体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由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本。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期间,应当将有关申报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备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在接受备案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有按规定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的义务。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参加,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建设工程决算资料可以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补充齐全。

第十三条各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送外,还应当做好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

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系统内部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下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电子文件、照片、录像、缩微品等特种载体形态的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或者单独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查询该建设工程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说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

第十八条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或者补测补绘档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有计划地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有关单位查询利用档案信息资料,城市建设档案机构除收取复印费等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涉及国家秘密的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产权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查阅使用。

有关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等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按期移交业务技术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城市建设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档案予以接收的;

(二)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或者档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处理,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日的《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同时废止。

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是城市自然面貌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管线等各项建设的真实记录。

按类别划分:

①城市勘测和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地形地貌勘测文件和地形图,城市经济和人口资料,矿藏资料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地震、气象、地名和城市历史沿革资料,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文件等。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5

1天保工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与归档的内容

1.1工程管理

上级批复和下达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上级下达的木材生产、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年度计划;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本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的各类文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及职能、人员编制、领导任命等行政管理类材料;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纪要、会议材料、培训材料;工程自查、复查和核查报告,绩效考评报告,各种统计报表、验收报告材料;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材料,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材料;案件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工作简讯、简报等。

1.2木材停伐减产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采伐限额与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伐区作业设计,采伐证,伐区检查验收资料,木材生产登记台账,年度统计报表等;人工林采伐试点的有关资料等。

1.3公益林建设

公益林建设实施方案,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及其他公益林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协议书、合同书、责任书,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种苗供应的有关材料,施工文件,检查验收材料,施工监理资料,林权证发放情况,后期管护情况和经营利用情况,灾害损失和核销情况等。

1.4森林资源管护

森林资源管护方案,管护体系的组织结构,管护人员资料,管护人员责任书、合同书、协议书,管护项目招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管护区基本情况(责任区、公布区、小班卡片等),管护日志与巡山记录,管护工作检查记录,管护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管护站点、管护设备、管护标牌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情况;相关的资金使用情况;违章用火、人畜破坏森林资源等记录和处罚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森林病虫害、火情火警、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报告、处理和损失情况;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活动的记录;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资料等。

1.5森林抚育、后备资源培育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批复的作业设计,采伐证,施工合同、协议、责任书、招标材料,检查验收资料,安置职业就业情况,年度统计报表等。

1.6富余人员分流安置

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在册与在岗职工明细、汇总表,分流到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森林抚育、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及其他分流渠道的相关材料;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情况,再就业情况,其他下岗职工明细、汇总表,享受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或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情况;单位职工内部退养、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等人员的明细、汇总表,分流安置情况。

1.7社会保障和政社人员

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明细、汇总表;公检法、文教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等政社性人员明细、汇总表;分离学校、医院等企业办社会机构的执行情况等。

1.8部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情况,管护合同、责任书、管护记录及检查验收报告等。

1.9资金到位和使用

各级下达的中央资金计划、地方资金计划,资金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年度决算及相关材料;公益林建设、后备资源培育、森林抚育等工程项目的结算清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明细、汇总表及凭证,工资及其他经费的支出凭证,部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兑现支出凭证等。

1.10其他政策执行情况落实

地方政府责任情况;森工企业主辅分离的情况;国有林场、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的情况;后续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示范点建设和工程效益监测的有关资料等。

2天保工程档案归档的门类

包括文书档案、技术与管理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及电子介质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门类的档案材料。天保工程各门类档案是一个单位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各种门类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自编档号、各成体系、分类整理、统一编号,编制案卷目录或者归档文件目录。和本单位各门类档案统一集中在本单位档案集中保管,保持一个单位档案全宗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天保工程档案的分类

档案的分类,就是对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按其来源、产生时间、内容和形成的异同,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构成有机的体系。它包括选择分类方法、制订分类方案、划分档案材料(文件的归类)和案卷(文件)排列等具体内容。一个立档单位内,档案分类方案可以分三级类目。一级类目是综合室,二级类目是文书档案、技术与管理档案、会计档案、专门档案等分类;三级类目中,文书档案包括内部处室(科室),技术与管理档案包括本单位所有形成的基建、设备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报表、账本、工资册、凭证等。一个单位全宗内的档案分类,一是按照几大块分类的文书档案(党、政、工、团、行政),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这个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运用得较多;二是按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十大分类的方法、要求进行分类的,即经营管理类、生产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党群管理类、产品生产类、科研开发类、项目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业务类、职工管理类。

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计划范文6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档案工作

1、开展到期档案进馆工作。至2011年底,尚有数家单位到期档案进馆工作未完成,今年以来,局(馆)组织人员上门指导,重点对进馆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调整,规范整理,并就编制单位的全宗介绍和组织机构沿革、文书档案电子目录,及档案管理软件使用等业务问题,进行主动服务。截至11月末,除个别单位外,各立档单位到期应进馆档案全部接收进馆,累计完成了78家单位(包括11家涉改单位)19375卷、13879件到期档案和19375条案卷级目录和233096条文件级目录数据同步接收进馆工作。

2、促进面上档案管理规范化。为加强全县档案基础管理工作,我局采取全程控制与临时重点监管相结合方法。一是向全县8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档案业务工作需求联系函,征求服务建议和意见。针对少数因特殊情况档案整理有困难的单位,组织人员上门服务,重点突击,全年累计规范整理了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委组织部等12个单位档案684卷1817件;二是开展民生档案规范建档工作,通过县、镇、村“三级联创”的方式,推进社会保障、土地承包、房产、婚姻等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上半年重点配合县委农工办、县人社局开展了土地流转确权、镇社保所建档等试点工作,重点抓好洪兰镇、晶桥镇劳保所档案室规范建设,累计规范整理归档新农合、新农保、老年居民待遇、劳动力培训转移、征地保障等5大类600多卷、5万余件社保档案;三是加强人大换届选举规范建档工作,与县人大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各镇换届选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明确整理归档要求,确保选举工作文件齐全完整。四是开展基层档案室规范化测评工作,重点帮助县国土局、人社局、检察院、审计局等14家单位开展规范建档和星级测评迎检工作,其中创五星级1家、五星级复查1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9家,年内全部通过测评验收。

3、积极推进镇(区)规范化建档。今年,局(馆)将镇(区)规范建档作为年度档案业务工作重点,纳入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在完成晶桥、白马创省一级示范镇档案室的基础上,召开全县镇(区)规范化建档推进会,帮助指导各镇(区)编制新农村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开展档案收集、分类、鉴定和整理,同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镇(区)建设、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产业调整、科技信息,文明建设等方面文件材料收集进行指导,积极推进镇(区)档案室等级创建工作。4月中旬,局(馆)对一区七镇2011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集中整理,安排8名工作人员对立档单位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验收,累计整理归档各类文件6000余件。9月初,启动白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范建档工作,指导帮助园区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加速档案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局(馆)克服种种困难,大力推进以档案信息网、电子政务网和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是做好面上信息化工作。为面上69家立档单位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日常维护更新提供服务,针对日常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片分系统举办软件操作专题培训班,全县80余名档案员参训,目前已基本实现文件网上流转和归档目录网上录入;二是完成“档案信息”网站改版工作。完成由窄屏改宽屏,增设主栏目14个、子栏目27个,上贴各类工作信息257条12万字,新增了“网络展厅”、“名人”、“城市掠影”等栏目,通过图片、文字、录音、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将馆藏档案整合排列,增加直观性、生动性,同时,还根据局(馆)职能开设了网上预约查档、业务咨询、网络留言、局长信箱等服务性栏目,为社会各界利用档案信息提供方便。三是加强馆藏数据库建设。开展进馆档案目录数据梳理入库工作,全年共完成43家立档单位206811条目录数据整理入库任务。四是完成与市民生档案和开放档案信息共享平台互通链接工作。局(馆)累计完成了婚姻登记、复退军人登记、招工调动登记、再生育登记、公证档案、户粮档案、土地证存根、知青、下放、职称评定等10个专题类别共55万条民生档案信息的采集工作。

5、提升档案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县级机关“文明单位”争创活动,构建全县档案利用体系,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千方百计改善窗口服务环境;二是补充、改善内部数据服务平台;三是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查档效率;四是继续实行免费查档服务。1~12月,共接待社会各界档案利用者5317人次,查阅档案7237卷(册)次,利用主要围绕三方面:(1)充分利用档案馆馆藏公证档案资源,为92年以来“三路一河”、开发区建设、永阳工业园、宁高高速等征迁工作中涉及的农民参加城镇保险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特事特办,保证优先查档、优先开具查档证明。(2)因全县非领导职位设置,为股级干部等提供任职、学历等查档服务。(3)解决社会群众计划内生育二胎、房产、婚姻、农村宅基地证明等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为方便日常查阅利用,4月初,局(馆)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2011年度各类报刊杂志和地方特色资料等进行整理、装订、编目、上架,累计整理归档各类资料282卷(册)。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整合馆藏档案资源,提前接收县公证处2009~2010年度公证档案4324卷进馆,并已全部规范整理编目上架提供利用。

6、做好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重点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从领导到各科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责任到人;二是落实“八防”措施,坚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落实档案安全利用制度,一方面日常接待查档,做到登记齐全,珍贵档案只提供复制件,借阅档案严格履行手续,按期收回,在方便开放利用的同时,确保实体档案的安全保密。另一方面做好档案信息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严格执行内、外网隔离制度,做到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每月备份一次,及时刻制光盘,防患于未然。四是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汛期来临之前,局(馆)在做好自身安全渡汛的基础上,检查指导面上工作,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全县档案安全管理落在实处。五是加强馆库安全硬件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在馆库原有防火防盗系统基础上,又在新、旧库区和阅档室等重要位置增设4个监控探头,全天24小时监控管理;从防白蚁和安全角度考虑,将1~3楼馆库过渡间木门全部更换为铁门;10月初,筹措资金5万余元,更新局(馆)消防用水装置。

7、加强档案编研工作。一是根据国家档案局9号令要求,着手开展调研,重新编制《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二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档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县县级机关档案工作年检评分标准》,将分值向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管理等工作倾斜,以推进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档案安全工作的认识。三是坚持按月编辑印发《县大事记》,每月5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四是与都市文化报-秦淮源周刊联合开办“老档案”栏目,先后登载了濮存昕手捧《濮氏宗谱》认祖归宗、濮氏家族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等多篇档案编研文章,吸引了众多读者,让档案走进百姓生活,增强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

8、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5周年和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分发档案法制宣传材料300余份,大力营造“档案六五普法”宣传氛围。二是向各立档单位档案员发放《市档案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手册》40余册。三是组织全县档案人员参加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全国“飞狐灵通杯”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此次活动由国家档案局统一命题,集中评比,全县共计115余家单位、300余人次参加测试,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法制意识。四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档案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内容,向社会公布《档案法》、省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全文。五是及时做好“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市民诉求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方面事宜,认真处理每一份诉求交办工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1~12月份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位列全县第三。

9、开展“三争一创”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三争一创”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提高全局干部认识。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是对档案、史志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树立“争第一、创先进”的工作理念,努力推进档案史志工作发展。二是科学制定具体实践活动方案。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三争一创”活动内容,在全市找标杆,排差距,定措施。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馆)成立“三争一创”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联系分管科室,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活动。同时把“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同谋划2013年工作计划和完成十二五档案史志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创先、创新、争优的工作信念。

(二)地方志工作

1、完成《县志(1986~2005)》终审和验收工作。定期召开续志工作例会,贯彻学习修志文件精神,总结研究布置阶段工作,做到续志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县志(1986~2005)》于2011年11月形成终审稿,约150万字,除总述、大事记、附录外,共设34篇。2月9日,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专家在召开《县志(1986~2005)》终审会,专家组认为,《县志(1986~2005)》终审稿志稿观点正确、框架结构合理、文风朴实流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地方特色,与会评委一致同意志稿通过终审。同时,对志稿的图照、行文、资料,特别是体例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评审意见和建议。县志办对专家组提出的终审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对志稿进行认真修改,6月30日,将验收稿整理完毕报送市志办并于8月20日通过验收;10月18日,报送省志办审批验收,计划2013年1月初印刷出版。

2、出版发行《年鉴》(2012年卷)和《年鉴》(2006~2009年卷)。今年,县地方志办公室按照年鉴编纂工作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加快工作进度,9月末,完成《年鉴》(2012年卷)和《年鉴》(2006~2009年卷)两部年鉴编纂和后期审校工作,11月中旬正式出版发行。

3、启动镇(区)志、部门志编纂工作。一是6月初,拟定并请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地方志书审核验收办法》,全面启动镇志、部门志、专业志编修工作;二是对在编镇(区)志进行审稿,为部门提供指导服务。目前,全县七镇一区的镇(区)志编纂工作正有序开展;交通志等部门志编修也已启动。

(三)党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党史三卷本编撰工作。编写地方史三卷本是“十二五”时期党史工作的首要任务。县委党史办牢牢把握这一重点,多措并举,抓好落实。本着早谋划、快启动、稳推进的指导思想,在前期转发文件、建立组织网络、拟定框架,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6月14日,县委党史办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中共县地方史》(1978-2010)编撰工作会议,市委党史办、县委党史办、县委组织部领导和参与编撰单位的分管领导、撰稿人及《中共县地方史》(1978-2010)编辑部成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相关领导就党史三卷本编撰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书设四编十四章,约30万字左右,计划用2年时间编写完成。会后,市委党史办邓攀处长结合我县实际,对全体编撰人员进行了《关于党史三卷本写作的几个问题》专题业务培训。目前,所有供稿单位已完成初稿编写工作。

2、完成校本课本《革命史》编纂工作。今年,与县第三高级中学合作编写校本课本《革命史》,全面反映人民革命斗争的光辉历史,促进党史知识进课堂,使党史宣传教育制度化。全书按新课改要求,共设14课,10月末完成稿件审核并交付印刷,形成样书,11月中旬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

3、开展红色文化调研工作。按照省、市党史工办统一部署,上半年,开展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形成调研报告。

二、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的关键年,做好明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局(馆)将按照“十”和省、市、县全会精神及业务工作会议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重点,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全县档案史志事业科学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档案工作:一是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完成前期相关硬件设施配置和馆藏档案15万页全文数字化扫描工作。二是继续做好2012年度归档文件整理,以及8家单位档案室星级测评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镇(区)工业园等规范建档业务指导;开展镇(区)家庭档案、省级示范镇建档试点推广工作;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事件)档案的指导。三是积极做好对人才工程、合作社、科技园区、开发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搞好相关服务。四是做好民生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加快民政、公证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五是加强征集接收工作,对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等开展广泛征集,配合市局做好征集利用工作;加强现行文件接收工作,开展电子文档接收工作,力争年内建成全县电子文件中心。六是做好日常查档服务工作,做好《县大事记》等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配合做好党史三卷本初稿编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