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1
论文摘要: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潮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对中国人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有很大帮助,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瞿秋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在党的领导下开始由自发变为自觉。中国共产党主办了《向导》、《新青年》季刊、《前锋》、《中国青年》等理论刊物,建立了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主义丛书,还把上海大学改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养干部的基地。中国共产党在该校设立社会科学系,许多共产党人担任主讲教师.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的第二次高潮。在这次高潮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了解更为全面,不再限于仅仅介绍唯物史观,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李大钊也不例外。李大钊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李大钊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李大钊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著,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著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特别突出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的唯物主义立场,着重绍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他指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具体表现。“全宇宙只是统一的物质之种种组织或混和的方式。”整个宇宙就是物质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各种物质并且经常地在变动、转动、变化之中。物质并不消灭,也不发生,只是时常改变自身的组织形式罢了。这就是物质不灭的原理。”
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瞿秋白对生命和意识或精神作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指出,生命是物质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态,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凡有生命的必有蛋白质体;凡蛋白质体不再溃败的过程中必发现生命。当然还必须其他的化学成分,才有持久的活的机体;然而单为生命之发现,却并不需其他成分:其他成分的需要,只在于变成蛋白质而持续此生命。最低等的生物实在仅仅是蛋白质球,然而他们却已有生命之表现。”至于意识或精神,则是物质长期的、高度的发展的产物.也是“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的属性。“精神不能外乎物质而存在;物质却能外乎精神而存在,物质先于精神;精神是特种组织的物质之特别性质。——物质当然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之根本。”“自由人的脑经(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能思想。没有这种物质,便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无论什么样的思想,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或想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外物所给的经验得来的,就是纯粹抽象的算术亦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在瞿秋白之前,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比较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与现实政治斗争联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希望从中得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思想武器,而对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之类抽象的理论问题,则关注不够。瞿秋白纠正了他们的这一不足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应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抽象、最远离现实生活的内容之一.但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一块基石,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从瞿秋白对这一原理的绍述可以看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已有相当大的提升。瞿秋白还力图把这一原理转换为思想方法,他说:“以物质基础的考察.实际情况的调查,来与我们的理论相较,是非正误立刻便可以明白。因为精神现象发生与物质现象.而物质是可以实际按察的。”在这里,他已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中国共产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立了基础。
总之.瞿秋白的物质观吸收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总体上突破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概念的原意。但是,他毕竟是第一位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国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的领会尚不够深刻。他比较重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没有突出其辩证法性质,没有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另外,他对物质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准确志处,例如,他说:“物质不过是‘电’的种种表现而已。电子的各种结构,形成各种元素之原子;各种元素原子互相结合而成各种不同的组合,构成各种物质之分子。人身大地星球及宇宙,无不是这些原子分子所组成——分子原子之于宇宙,正犹砖瓦之于房屋。”显而易见,他的这种理解,容易混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界限。
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尽管瞿秋白没有做到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他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是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他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做了比较系统的阐发,是中国绍述唯物辩证法基本思想的第一人。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瞿秋白指出,其基本意思是说事物的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这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原理”。他说:“物的矛盾及事的互变便是最根本的原理,——没有矛盾互变便没有动:没有动便没有生命及一切现象。’“所以‘斗争’与‘矛盾’(趋向不同的各种力量互相对抗)——足以规定变动的历程。”可见,他已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贯穿在运动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至于矛盾如何相互转化以及如何引起运动发展并且规定运动发展的方向,瞿秋白还未来得及做进一步的论述,这表明他的理解还是初步的。但是,这种理解毕竟突破了朴素辩证法的局限,上升到普遍规律的高度。他把对立统一规律看成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规律”,为毛泽东后来将此理解为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提供了思想前提。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瞿秋白看来,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展开。他指出,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下,事物向前发展有两种形式或状态.一种是数量的变化,一种是质量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最终结果。“宇宙及社会里的一切发展,——就是数量变更的渐渐积累,而数量的变,到一定程度,必定突变为质量的变。”瞿秋白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多次质变理解为“连环不断的否定”,不过他没有展开论述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进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2
[论文关键词]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方法
由于哲学研究的是关于整个世界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它与各门具体科学研究某一领域的特殊规律不同,决定了它是一门抽象的理论性学科,学习哲学既要具备各门具体科学知识,又要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才能够学好。正因为如此,一些学生感到哲学难学,其原因或是各门具体科学知识贫乏,不扎实,或是抽象思维能力不高。这给哲学教师提出了教学上的具体问题,即如何教好哲学,在教学方法上如何创新改进,如何提高哲学课的教学质量。本文就此作一探索。
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准确定位提高本课程的教学效果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应从理论灌输、方法论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三方面定位,做到三位一体,以提高本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
一是从基本概念、原理着手,强化本课程的理论灌输。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观点,首先必须弄清其基本概念和原理,讲清楚基本概念原理是本课程教学的首要前提。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指导思想、教学时间安排、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突出概念原理的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是由一系列基本的概念原理构成的,只有学好基本概念原理,才能运用它对社会生活、自然现象进行深刻的分析,这可称为“以理论事”,突出的是“理”而不是“事”,强调的是“事”为“理”服务。而在以往的哲学教学中,有的教师主张不从理论着手,大讲社会生活自然现象,然后引出理论,即“以事论理”,突出的是“事”而不是“理”。这种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时间分布,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强化了“理”为“事”服务,而不是“事”为“理”服务,显然不符合哲学课程理论性强的特点。
二是从方法论原则着手,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是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一般指导原则。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然涉及到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的、理论的认识方式。思维方式在认识活动中决定思维指向和思维侧重点,是信息处理和转换的内在机制,决定着主体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客体以及认识正确性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方法论具有同一性,哲学思维是一种高度抽象化和理论化的思维,具有思辨性特点,运用到科学的思维中和实际工作中,形成科学的方法论系统,并能不断开拓思维空间。大学生思维特点是抽象思维能力尤其是辩证思维能力得到高度发展,思维的逻辑性、独立性、批判性、灵活性、创造性等品质逐步形成。在哲学课教学中对大学生进行方法论、思维方式的培养,既是哲学课程本身的内在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思维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过程的一条红线,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把哲学原理变成分析问题的方法。
三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着手,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哲学本身就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而人生观、价值观又是世界观在人生目的、价值取向问题上的演绎和具体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要重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通过教学,使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会做人,明确人生的意义,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发展进步方向一致。应当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是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它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系列原理的教学体现出来,如果脱离一系列原理的教学,单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那就完全失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本身应有的哲学原理教学的功能。
以上哲学课程教学三个方面功能的定位,应紧密联系,互相贯通,互相渗透,融为一体,不可偏废。而基本概念、原理的灌输又是最基本的定位,它的教学效果的大小,决定和影响着方法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程度。
二、从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上把握哲学内容的体系从而确定哲学内容的知识板块
现代认知学习论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使学科的基本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学科的基本结构指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方法。当学生掌握和理解了学科的基本结构,就容易掌握整个学科的具体内容。在哲学教学中,我们可以从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上,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相互联系上,把握哲学内容的体系,确定哲学内容的知识板块,形成哲学课程的认知结构。整体和部分是辩证的统一体。整体由部分组成,从整体宏观的视野出发,对部分进行单独的、分别的研究,能深刻地把握整体。割断联系,抛开整体,就看不清各个组成部分,离开部分,就不能从宏观把握整体的面貌。辩证法强调从整体以及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联系上分析问题,反对只见部分不见整体的片面的孤立的形而上学观点。
要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体系确定其知识板块,必须了解其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科学实践观为核心,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相结合的严整的科学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主义与辩证法,自然观与历史观是互相联系的板块结构,是相互渗透的统一体。因此,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解为四大板块,即辩证的唯物论、唯物的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这样划分的理由有三点:1、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使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有利于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的理解。2、既从哲学内容的体系出发,涵盖了全部哲学基本原理,又突出了各个部分内容的侧重点。即马克思唯物主义是辩证的唯物主义,该板块重点是突出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该板块重点是突出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该板块重点是突出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该板块重点是突出唯物史观。这种划分考虑到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使各个知识点有机地联系成一个严密的整体。正如列宁所说的“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绝不可能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列宁选集》,3版,第2卷,221-223页。)3、便于教学的有序进展。一般来说,哲学教学顺序按上述板块顺序推进,不可颠倒。当然,我们看到,近年来出版的有的哲学教材,将以上四个板块作了变动,如将“实践”的知识分割在“唯物主义”和“认识论”两个板块中,使这一知识点显得分散,不利于教学。
三、从知识体系大厦的构架和支撑上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重点
重点是相对一般而言的,在一个知识体系中,重点的知识就是指处于基础性的、核心的、支撑大厦的基本理论、基本规则。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而言,其重点应该有6个。1、物质观及其与意识的关系。2、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3、认识的辩证规律及其真理观。4、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5、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6、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原理。
确定上述6个重点的理由。1、物质观及其与意识的关系,这是哲学课首先必须理解和掌握的知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或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不懂得物质的原理,可以说就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唯物主义,离开物质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就失去了根基。所以,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原理,也就坚持了唯物主义。2、把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作为重点的理由是,要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就必须辩证地看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又是彻底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最能体现辩证法内容的就是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这两个规律又是对立统一规律从不同侧面的展开。掌握这三大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掌握了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如果说不懂得三大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不懂得辩证法。3、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它把认识本身作为思考的内容和研究的对象。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论,就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由此,就提出了认识的辩证规律(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所以,要掌握认识论,就必须掌握认识的规律和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否则就不懂得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4、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中的运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板块,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以往旧哲学的一个根本标志,其内容非常丰富。社会基本矛盾作为重点,是因为它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而其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社会形态。由生产力一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一一上层建筑,层层决定作用和层层反作用,构成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发展。所以社会基本矛盾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把它们作为重点,理所当然。如果不懂社会基本矛盾,可以说就不懂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是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体即人的观点出发,来做更深人的阐发。因为社会规律是通过人来实现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生产力的构成中,劳动者是主导性因素。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原理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体问题上的展开和深化,所以,这一原理应该作为重点。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属于社会文化结构领域,对文化进行专门的研究是必要的,所以也应作为重点。
四、突破难点是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
就某一学科来说,其概念原理都有特定的载体,如数学概念、原理的载体有点、线、面、正负数等,物理学的概念、原理的载体有力、速度、热、光、电等。这些学科一般能通过实物、模型、演示、运算等方式和手段来认知,有直观性、具体性的特点。而哲学学科理论是这些具体科学理论的概括,没有直观、具体的载体,它是对这些具体学科理论的再概括、总结、提炼,因而就更抽象。由此,人们误认为哲学是玄虚缥缈、高深莫测的学问,给哲学教学也带来了难度。如何攻克哲学教学的难点,是提高哲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
一是注重原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哲学原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是指一个哲学原理是由诸多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整体。在讲授原理时,对每个要素都要进行分析讲解,给学生一个系统的、完整的理论构架,要避免零碎地、片面地讲解原理。注重原理的准确性,是指对原理内容的概括、提炼、表述方面保持准确,避免曲解、误解。一般来说,哲学教师讲授哲学原理时,需要对原理重新概括提炼,以文字形式写成讲稿,讲稿要求准确,口头表述时,同样要求准确。
二是讲求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哲学理论是一系列抽象概念和严密逻辑构成的范畴体系,与各门具体科学知识不同,仅仅记住这些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并不等于真正懂得和掌握哲学理论的真谛,因此,必须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哲学理论分析社会热点实际,使哲学教学由空洞、抽象、枯燥转变为丰富、具体、生动。但同时,也应避免片面渲染、夸大实际事例,就事论事。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3
课程编号:01931050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学分/学时:3学分/48学时
课程层次:普通教育课
修读类型:必修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期末成绩
开课学期:秋季
适用专业:全校本科专业(哲学除外)
教学目标:本课程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学习和邓小平哲学思想,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观察和分析问题,为学生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打下扎实的哲学理论基础。
教学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重要的方法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要有科学的态度和认识,必须把继承与坚持同发展与创新统一起来。首先需要学习、弄懂和把握其基本原理与方法,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重要文献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文件;结合哲学自身的学科特点,向学生讲授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紧密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本章要求弄懂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理解社会的物质性,搞清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及人工智能的实质和意义。正确把握实践的基本观点。加深对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解。
重点与难点问题: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形式。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意义。实践的本质、地位和作用。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意识的本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一、物质及其根本特性
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发展。列宁物质定义及意义。
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和结构的层次性。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观及其哲学意义。
三、 物质的存在方式
运动。运动与相对静止。运动与物质。时间。空间。时空与运动着的物质的关系。
第二节 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实践是以改造物质世界为目的的对象化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的目的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
二、实践的构成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和环节
四、自在世界、人类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起源、本质。意识与人工智能。
二、意识的结构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及物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制约性
四、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
思考题:
1、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列宁物质定义的意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之间的关系?
3、实践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特征是什么?为什么说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4、从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说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本章要求弄懂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理解社会的物质性,搞清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及人工智能的实质和意义。正确把握实践的基本观点。加深对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解。
重点与难点问题: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形式。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意义。实践的本质、地位和作用。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意识的本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一、物质及其根本特性
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发展。列宁物质定义及意义。
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和结构的层次性。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观及其哲学意义。
三、 物质的存在方式
运动。运动与相对静止。运动与物质。时间。空间。时空与运动着的物质的关系。
第二节 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实践是以改造物质世界为目的的对象化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的目的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
二、实践的构成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和环节
四、自在世界、人类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起源、本质。意识与人工智能。
二、意识的结构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及物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制约性
四、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
思考题:
1、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列宁物质定义的意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绝对运动和相对静
止之间的关系?
3、实践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特征是什么?为什么说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4、从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说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要求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全面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重点与难点问题:发展的本质。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系统的特征。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辩证思维方法
教学要点:
第一节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 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概念、特征。系统论的基本思想。
二、 世界的永恒发展
运动、变化与发展。事物变化的多向性及基本方向。
三、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规律及其特点。必然性与偶然性。
四、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必然趋势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二节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度。质变、量变及其辩证关系。
二、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及相互关系。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与否定。辩证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
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第三节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二、必然性与偶然性
三、现实性与可能性
四、内容与形式
五、本质与现象
思考题:
1.如何理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4.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二者的辩证关系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什么?
5.为什么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6.联系和发展基本环节及其各自的方法论意义。
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实践(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要掌握认识的本质,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理解认识的辨证过程、真理的属性和检验标准;深刻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辨证关系及党的思想路线。
重点与难点问题: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际的指导作用。认识的本质。真理及其相对性和绝对性。真理的检验标准。认识过程中非理性的作用。价值的本质。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教学要点:
第一节 认识的本质及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
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的对立,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区别。
二、 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认识主体、客体的概念、特征、基本形式及相互关系。
三、 认识过程中反映与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认识过程是获取、选择与建构信息之统一。
四、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标准。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知与行关系。
第二节 认识的发展过程
一、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及特征、基本形式。理性认识及特征、基本形式。二者的辩证关系。本质与现象及其辩证关系。
二、由理性认识到实践
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
三、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发展
四、认识论与党的思想路线
五、主体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认识运动中的理性因素及作用。认识运动中的非理性因素及作用。
第三节 真理和价值
一、真理
真理及其特点。真理与谬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二、价值
价值及其特点、类型和作用。
三、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真理的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第四节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一、思维方法是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
二、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2.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怎样的?掌握这一过程有何重要意义?
3.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何理解这一原则在当代中国思想解放中的作用?
4.如何理解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
第五章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3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把握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唯心史观的两大缺陷及产生原因。了解劳动在人和人类社会形成中的作用。掌握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及交往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明确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
重点与难点:唯心史观两大缺陷。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交往。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一、唯心史观的根本缺陷及其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4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系统论整体系统
哲学与科学、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一般意义上的观点和方法,对科学发展具有指导意义,随着科学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认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整合,从揭示某些特殊事物的特殊规律,发展为寻求一种共性的结论和方法,形成了一般科学方法,是向哲学方式的接近,但又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其中系统论便是其典型代表。系统论与唯物辩证法之间既有区别又关系密切。
一、 唯物辩证法中对系统的表述
在自然观领域,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个宇宙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的事物和过程所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恩格斯指出:“我们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互相的总体,而我们这里所说的物体是指所有的物质存在,从星球到原子,甚至直到以太粒子。”这就指出了整个自然界是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的,是由无数事物与过程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复杂的系统。
在马克思看来,世界万物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是由一系列相互交织的关系质联结而成,事物都是作为整体发挥作用的。
二、 系统论思想的产生及其基本观点
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创立的。他在193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1937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确立了这门科学学术地位,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同时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像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
三、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之比较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整体观以及矛盾论思想与现代系统论在思想实质上完全一致,体现了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密切的联系,辩证法思想与系统论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核心思想又是相通的,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1. 系统论与辩证法的差异
第一,二者的研究对象不同。系统论是“关于整体的科学”,它把研究对象看作系统加以考察,揭示了有组织复杂系统的运动规律。而唯物辩证法以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过程和规律为对象,揭示了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具有最高的概括性和普遍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系统论研究的有组织复杂系统领域,还适用于传统自然科学所研究的有组织简单系统领域,统计力学、分子物理学和概率论所研究的无组织简单系统领域,以及无组织复杂系统领域。
第二,学科性质不同。系统论揭示的规律仅适用干有组织复杂系统领域,而不是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这就决定了它只能是现代科学的一个门类。系统论隶属于现代科学,属于“具体科学”的范畴。它是科学并具有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功能,而不是哲学,亦不具备哲学世界观和一般方法论的功能。包括唯物辩证法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各门具体科学所揭示出的各种特殊的辩证内容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它既是世界观、又是一般方法论。
第三,理论体系构成不同。系统论或系统科学是由系统工程技术、系统技术科学和系统学组成的科学体系。然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联系和发展观点、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基本范畴组成的,并与辩证的唯物论、辩证唯物的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内容一起,由此构成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可见,这一理论体系与系统科学体系是完全不同的。
第四,研究方法不同。方法有三类,即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具体科学方法。系统方法这一一般科学方法是系统论的根本方法,系统论对有组织复杂系统问题的研究,坚持系统的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最佳化等重要原则,形成了以系统方法为指导思想的一类综合性方法。然而,矛盾分析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它适用于各门具体科学或整个世界各个领域的研究。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内容,远远比系统论方法更为丰富、全面和深刻,具有更大普遍性。
2. 系统论与辩证法的联系
第一,系统论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新的证据,以新的方式对包括普遍联系在内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予以确认。唯物辩证法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是对各门具体科学成果的概括和总结。因此,它的真理性需要各门具体科学形成的系统事实来证明。系统论作为一门新的横断科学,从许多方面证实了唯物辩证法。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5
一
不少学者认为,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我们事业 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这已被写进了宪法,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难道还用得着怀疑 吗?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这种说法尚不够完善,或 者说,尚不足以说明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真理性成份。坚持唯物史观实有着更重要的理由 ,就是这种史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体系。就几十年历史研究的实践来说 ,只有这种理论提供给了我们分析历史问题,阐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锐利的思想 武器。
我这里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 表述的用于指导他整个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 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 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 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 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 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以上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的论述,可 以说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面深刻而准确的概括,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以我 们迄今接触到的古今中外所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确实还难以找到比这更全面深 刻的理论概括。近一个世纪以来,广大史学工作者正是以之为武器,在研究的各个领域 对历史做整体的或具体的探讨,认识历史进程,探讨历史规律,结出大批硕果,推动了 中国史学的发展。
以我本人从事的先秦史研究为例,我认为,无论是过去传统的古史系统,还是在进化 论思想指导下的所谓“新史学”,乃至最近传入的各种西方史学理论,都难以同唯物史 观指导下对这段历史所做出的阐释相比拟。这段包含有我们祖先的童年、我国文明的开 端、早期国家,以及世袭社会向传统社会转变历程等发展阶段的我国远古历史,只有用 唯物史观来阐释才更合理,更接近历史真实,更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如论及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我们知道,这是我国历史上除近代社会的转型外最 大的一次变革。过去先哲们亦或朦胧地意识到历史上的这次重大变革,如王夫之就曾说 过战国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注:王夫之:《读通鉴论》。)顾炎武《日知录》言 及春秋与战国礼仪风俗之差异,认为这所有变化皆出于春秋战国之际百数十年间,而得 出“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的结论。(注:顾炎武:《日知录》第13卷, 《周末风俗》条。)然而他们有谁能像唯物史观的运用者那样,把握住这场变革的根本 性质,说清楚这场变革的起始原因,及其逐层变化的事理逻辑?根据唯物史观,这场变 革实起于春秋战国之际生产力性质的变化。春秋时期铁器与牛耕的使用是促使所有这些 变化的最根本的动力。由于有了铁器与牛耕,才有了土地的大量垦辟,有了战国大规模 水利工程的兴修,有了精细农业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手工业的发展和 商品经济的繁荣,包括金属铸币的广泛使用、城市的兴起,富商大贾及高利贷的活跃… …以上标志着战国生产力水平提高之荦荦大端者,皆见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是谁也 无法否认的。随着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人们的相互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也跟着发生了根 本性的转折。旧的宗法组织,即以血缘为纽带的各种氏族(宗族)或大家族结构纷纷崩毁 ,代之以个体家庭为主的社会结构,个体劳动、“分地”代替了集体劳动和“公作”; 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也由过去的“助法”即力役剥削改变为税亩制即租税剥削,这使 我国从此进入传统的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所有这些有关生产关系及社会结构 的重大变化都发生在春秋战国之际,并且它们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结 果,其间变化之迹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如上变化之后,便是上层建 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革命了。在这方面,人们同样看得十分清楚的是,由于宗法制及氏族 社会结构的瓦解,我国夏商周三代沿袭下来的早期国家(即建立在氏族组织的联合基础 之上的国家)最终演变为建立在地域组织基础之上的成熟国家。郡县制代替了过去的分 封制,由郡县及于乡、里、会、伍这样一套管理编户齐民的地区编制由是成为以后两千 多年专制王朝政权的组织基础,一套新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旧的世卿世禄制, 世袭贵族的统治从此成为历史。在思想文化方面,一个新的知识者阶层——士的出现是 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件,它的出现同样根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由于士阶层的出现 及国家任用贤能而不是任用世袭贵族这一变化,又促使了士阶层的活跃,促使了诸子百 家的争鸣和战国学术的繁荣,以及各种文化事业的发展。总之,一个世袭社会向传统社 会的转变过程,不仅可以,而且只有用唯物史观才能得到很好的说明。迄今为止,难道 还有什么其他的理论可以比这更好地解释春秋战国之际的这场变化吗?
目前,对于春秋战国之际历史进程的这样一种阐释,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说明唯物 史观已深入到广大史学工作者心中,成了多数人们自觉运用的思想武器。非但春秋战国 之际的变革,其他如中华文明的起源、早期国家、商周社会形态等重大问题,学者也都 在用唯物史观做武器,对之进行探讨。到现在,前辈史学工作者已为我们积累了不少经 验,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高举唯物主义的思想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肩负起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二
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必须同史学领域右的或“左”的思想倾向做斗争。所谓右的 思想倾向,就是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唯物主义已经“过时”,或者干 脆主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亦即主张用非唯物主义思想指导我们历史研究。所谓“左” 的思想倾向,就是前面提到的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割裂开来,背离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他们的个别论述取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使之成为束缚历史研究的僵 死的教条。就一段时间历史研究的状况和目前史学界的实际情况看来,我认为,这前一 种思想倾向固然存在,并应当引起我们警惕,但后一种思想倾向却是更主要的,更应值 得我们大力克服的。这种倾向造成了我们的历史研究脱离实际,脱离广大群众,并且是 使许多青年史学工作者对唯物史观发生误解与产生隔膜的主要原因。在当前,亟需要针 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破除那 些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似是而非的教条,正本清源,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 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搞好我们的历史研究。这也与当前思想战线总的形势相吻合的。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就其基本理论来说,其实并不深奥,并不繁复,也并不那么神 秘。即如上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述的那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应是既简明而又深刻,既朴素而又切中肯綮的。这些基本点,也反复见之于马克思和 恩格斯的其他一些著作,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的《卡尔·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卡尔·马克思》、《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等,说明马 克思、恩格斯有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论述是始终如一的。简单说来,这个基本原理就 是对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及意识形 态,由此推动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样一种历史规律的归纳。现在一些人赋予唯物 史观过多的含义,把本来不属于这个范畴的一些内容也当成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去宣传 ,要求人们去遵守,并拿它当普遍规律去阐释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实际是既不尊重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背离了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原则。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及具 体历史问题的论述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他们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根本出发点,是对 整个人类社会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结,后者则是他们运用这一基本观点对各个具 体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分析,或者是对某一民族或国家具体历史的描述。 虽然这些论述和分析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毕竟是他们 有关历史理论的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论述,与唯物史观本身并不能划上等号。这些论 述的适应范围一则受到具体时间和空间限制,二则(特别是有关具体历史问题的叙述)也 受到当时具体环境,包括资料来源等条件的限制。一些这样的论述是否那么完善,一定 要句句当真理,是需要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的。拿现在人们关心的社会形态理论来 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有四种生产方式或曰四种社会形态之说,加上他们描述的 在这四种生产方式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其归纳为“五种生产方式”或“五种社 会形态”。有人认为,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人类社会 的发展规律,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这实际是经不起检验的。因为马克思、恩 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明确将上述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限于西欧各国,对于西欧以外广 大地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他们是将其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范畴之内的。在马 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里,可以随时看到他们将亚细亚社会形态(或曰“东方的”社会形 态)与奴隶制、封建制并提,当作东、西方同时并存的几种社会形态,如:
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 和东方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
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之下,劳动者本身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 然条件之一(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6页。)
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 建主、接受贡赋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注: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364页。)
以上,“接受贡赋的国家”即指“东方专制君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第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对于这种剥削 关系,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这种“东 方的”即亚细亚社会的特征,一直与“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存在相始终。既然 如此,我们怎么能够将“五种社会形态”当作世界各民族普遍必经的社会,或者当作全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呢?
然而我们过去正是长期将之当作铁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去看待。我们旷日持久的古史分 期讨论便是在预设了“中国不能没有奴隶社会”的前提下进行的。从实际出发,中国历 史上本来就没有过一个奴隶社会。商代不是奴隶社会,因为其时作为社会生产主要承担 者的“众”或“众人”并不是什么奴隶,而是各个氏族组织的族众;西周、春秋也不是 奴隶社会,那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庶人与商代“众人”是同样性质的农民;战国、秦、 汉广大的编户齐民更不是什么奴隶。可是过去在“中国不能没奴隶社会”的指导原则下 ,大家非要把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朝代说成是奴隶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来讨论所谓 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也就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到底应断在什么时候的问 题。所以这个讨论旷日持久而得不出什么结论。要说反思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 国的发展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教训。它告诉我们,正是教条主义、公式主义阻滞 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包括现在一些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误解、生疏与隔 膜,“左”倾教条主义都是难辞其咎的。
其他一些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历史问题的争论,例如农民战争问题、汉民族形式问题 等,在涉及理论指导时,也有过类似情况出现。如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不少论 者仅是主要凭着斯大林关于“民族”概念的一段论述:“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 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注:《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300页。) ,就将我国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拉到了明清以后,甚至近代,同时武断地指责范文澜先 生所提出的汉民族形成于秦汉之际的论点,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相违背的。这里,斯 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原理二者之间划上了等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 民族硬被说成是仅仅形成于近代的幼稚民族。如此之类,今天看来实难以被人接受,而 在过去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却是堂而皇之。像这样生硬搬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毛泽东的语录,打“语录仗”,成为那个时候的一大景观。这样,历史研究实 难正常地进行,唯物史观的真谛亦难得到很好地张扬。
以上这些,并非要把建国后我们的史学研究说得一无是处,没有成绩可言。我曾经写 过《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已对建国以来的先秦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做出过 较为全面的总结,(注:沈长云:《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历史研究》200 0年第4期。)不拟重复。这里只是强调,为了克服缺点,我们必须着重纠正过去那些主 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尽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口号倡导了这么多年,史学界尚待清理 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仍然不少,许多是非仍不是那么明确。我想,只有清理了这些蒙在马 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上的灰尘,我们才真正发扬唯物主义。
三
当前,面对各种史学思潮,包括被不断引进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冲击,我们不但要坚持 唯物史观,而且要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这方面,我的想法还不够完善 ,只能提出两点粗略的看法。
一是要加强中国史的研究,尤其是加强中国社会发展史的研究,以中国历史发展的实 际去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曾将西欧以外广大地区前 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划归“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范围,并同时勾勒了一些亚细亚生产方 式的特征。现在看来,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古代东方社会结构及发展路径不同于西方 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但限于他们所处时代对东方了解的程度,他们有关亚细亚社会形 态特征的具体描述尚存在着某些不够精准的地方。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也把中国 归入了亚细亚社会的类型,这无疑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具有指导意义,然而毋庸讳言的 是,我们有关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具体描述同样存在着不够精确的问题。这或许是 他们接触到的有关中国的资料来源受到某些局限所致。鉴于这种情况,认真研究中国历 史,实事求是地总结出一套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对于丰富和完善马 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古代文明是植根于自 己本土的文明,并且在以后数千年的发展中未曾中断,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自然生长的文 明体系,因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比较起其他文明来说,更具有典型性,以之为标本解剖其 发生、发展的历程,将更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范文6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哲学,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的、核心的观点。科学的实践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机地统一起来,把唯物论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有机地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论,是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辩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辩证”,即全面地、发展地、联系地、矛盾地看问题。与“辩证”相对立的是“形而上学”,即片面地、静止地、孤立地、简单地看问题。辩证唯物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防止主观主义。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两个本性、三个规律、五个范畴。两个本性,即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三个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矛盾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五个范畴,即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它要求我们一分为二地、联系地发展地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第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来源、形式、过程、真理性、本质及其规律的学说。它是可知论、反映论,又是实践论,它把实践引入认识论,又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它包括实践观(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观(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认识观(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前进性和上升性)。它要求我们办事情要力求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第四,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又是认识、改造社会的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揭示了物质生产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决定性意义,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阶级斗争、革命、改革、科学技术,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
(一)辩证唯物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致约•魏德迈》,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致朱•卡内帕》,列宁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人?》,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唯心历史观的破产》,邓小平的《“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等。
(二)唯物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列宁的《辩证法的要素》、《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的《论十大关系》、《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的《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思想》、《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等。(三)科学实践观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邓小平的《路子走对了,政策不会变》、《革命和建设都要走自己的路》、《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解放思想,独立思考》等。(四)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致帕•瓦•安年科夫》、《致路•库格曼》,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致约•布洛赫》、《致康•施米特》、《致瓦•博尔吉乌斯》,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的《论人民民主》,邓小平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等。
三、领导干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看家本领的方法和原则
(一)坚持唯物论: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防止唯心的形势估量和工作指导
领导干部坚持唯物论,要克服对形势的主观主义的判断和对工作的主观主义的指导,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包括思想状况,没有真正具体的了解,真正好的领导是不会有的。1929年,在古田会议上就指出,主观主义在某些党员中浓厚地存在,这对分析政治形势和指导工作,都非常不利。1930年,在《反对本本主义》里又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就是解决问题,离开实际调查就会产生唯心的阶级估量和唯心的工作指导,它的结果,不是机会主义,就是盲动主义。从党成立到之前,党内缺乏调查和研究国内国际现状的浓厚空气,许多同志对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具体情况,不愿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满足于一知半解、粗枝大叶,“想当然”,理论和实际分离,不注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际应用,“闭塞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称之为“极坏的作风”、“异常危险的现象”,并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教导我们认真地研究情况,从客观的真实的情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的愿望出发;我们的许多同志却直接违反这一真理。”[1]
(二)掌握辩证法:坚持对立统一、两点论,防止“非此即彼”、一点论
领导干部掌握辩证法,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把握事物的本质,不能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排斥一切,不能“知其一不知其二”,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两点论。片面性是思想上的绝对化,即形而上学地看问题。形而上学是一点论。对矛盾,不能只讲对立不讲统一,也不能只讲统一不讲对立;对工作,不能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也不能只讲缺点不讲成绩;对同志,不能只讲优点不讲缺点,也不能只讲缺点不讲优点;对事物,不能只看见好的看不见不好的,也不能只看见不好的看不见好的。1873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里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指出“:辩证的思维方法同样不承认什么僵硬和固定的界线,不承认什么普遍绝对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转移,除了‘非此即彼!’,又在恰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使对立的各方相互联系起来。”[3]
(三)坚持科学实践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实践观,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求真务实;要不断拓宽视野和思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大胆探索、与时俱进;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实践。实践是联系主观和客观的桥梁,是人与环境统一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科学实践观是中国共产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是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的基础,是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基础。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在党的历史上,王明以“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自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差一点断送了中国革命。“两个凡是”,使我们党在“”结束后又徘徊了两年,没有及时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2001年,在《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里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就是不能用本本去框实践,而只能用实践去发展本本。如果一切都要先看看本本上有没有,老祖宗讲过没有,就很难在实践中迈开步子。“”实践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要突破我们。”[5]
(四)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防止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际、知和行分离
领导干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要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坚持以实践为基础,正确把握认识和实践之间能动的、辩证的关系,把认识和实践看作统一的辩证发展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方法论原则。离开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不以理论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曾说:“离开实际的理论是死理论,离开理论的实际是瞎实际。”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6]1886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指出:“辩证哲学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7](五)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向群众的实践请教,防止领导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经常深入基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交往,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批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依靠人民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人民则将一事无成。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1917年,列宁在《关于和平问题的报告的结论》里指出“: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8]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里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旧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9]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里强调,要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10]
参考文献:
[1]选集(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1:797.
[2]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M].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4.[3][4][6][7]马列著作选编(修订本)[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106-107,64,63,150.
[5]文选(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2006:338、339.
[8]列宁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