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范例6篇

养殖合同

养殖合同范文1

养殖合作合同范本一甲方:

乙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五、合同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办理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养殖合作合同范本二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商品肉猪散养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猪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肉猪、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生猪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猪栏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提供猪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每只猪苗返利15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肉猪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8、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猪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不低于95%。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养殖基地,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2、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2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0头(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务,本合同自动转入下一年);

②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5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0头;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4、乙方向所属养殖户提供猪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5、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养殖商品肉猪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7、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养殖合同范文2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

业务性质: 保险单号:

-------------------------------------

|标的分类|投保数量|何价投保|投保成数|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储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险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标的座落地点| 经度: 纬度: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

|------|----------------------------|

| 总保险费 |(大写) |

|------|----------------------------|

| 储 金 |(大写) |

|------|----------------------------|

| |1.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责任期限|----------------------------|

| |2. |

|-----------------------------------|

|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

|-----------------------------------|

|备 注 |

|-----------------------------------|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保险人:_____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______ |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______ |

| 电话:______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养鸡保险条款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鸡场均可投保:

(一)鸡舍饲鸡10000只以上;

(二)鸡场选址须在非蓄洪行洪区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场内的建筑物布局应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投保鸡只应为无伤残、无疾病、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依照本规定负责赔偿:

(一)特定传染病(选定责任);

(二)特定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选定责任);

(三)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患本条中的特定传染病,并且经当地县级(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扑杀、掩埋、焚烧的。

(注:选定保险责任原则见通知)

责任免除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饲养人员及其家属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二)保险鸡只互斗、中暑、冻、饿致死,淘汰宰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四)在观察期内因第二条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违反防疫规定、拒绝防疫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六)保险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鸡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鸡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保险鸡只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但属于第二条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险期限

第五条 根据鸡的饲养用途及生长阶段,划分为:

(一)肉用鸡:从10日龄起保至56日龄为止;

(二)产蛋鸡: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三)种鸡: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第六条 保险肉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7天为传染病观察期;保险产蛋鸡和种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5天为传染病观察期。

第七条 保险鸡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约定的保险地点,该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

(一)每只肉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56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种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第九条 保险费:

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标准计收。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每栋鸡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险天数最长定为连续7天)计算死亡数。若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不负赔偿责任;若死亡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按死亡数扣除死淘数予以赔付。

肉用鸡、产蛋鸡育成阶段、种鸡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

每只保额-鸡苗单价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鸡苗单价+─────────×(出险时已饲养天数+出险天数)〕-残值

56天或140天

产蛋鸡和种鸡的产蛋阶段: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每只保额×赔付百分比-残值

赔付百分比

-------------------------------------------------- |---|----|----|----|----|----|----|----|----|----|

| % | 100 | 95 | 90 | 85 | 80 | 70 | 60 | 50 | 40 |

--------------------------------------------------

一般肉鸡死淘率为5%;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死淘率为10%;鸡种死淘率分别是:育雏阶段为5%,育成阶段为10%,产蛋阶段为8%。

若保险金额高于保险鸡只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第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饲养只数大于投保只数,按投保数与实际饲养只数比例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所属兽医师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死亡证明、防疫证明。

第十三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鸡只损害而造成鸡只死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若被保险人已取得部分赔款,保险人应在赔偿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

赔偿金额。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险鸡只发生部分死亡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鸡只数应相应减少,具体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鸡只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加强鸡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规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记录,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

第二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数量变动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救护,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到现场查勘,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鸡只。

养殖合同范文3

乙方:

为认真落实我区畜禽养殖场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达到畜禽养殖粪污零排放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对养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处理方式为乙方委托粪污运送车拖运甲方养殖场每日产生的粪污,将其运送至乙方种植园内粪污发酵池,进行粪污有机肥化处理,最终将发酵后的粪污施放到乙方种植园内。现签订如下委托处理合同:

一、甲方2019年饲养成鸡16000羽,年产生固体粪污约240吨(干鸡粪),沼液约20吨、沼渣约3吨,现将年产生粪污量的100%委托给乙方进行处理。乙方种植园内发酵池堆肥腐熟,将粪污进行有机肥化方式处理粪污,并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合同价格:5000元|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暨人民币2000元)作为预付款,甲方养殖周期完成或合同期限达到一年时,甲方另支付合同尾款人民币3000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及粪污数量提供给乙方,并未乙方运输粪污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负责及时将甲方粪污清运出场,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乙方要负责做好粪污运输道路的清洁,每次入场前要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养殖合同范文4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名称及品种:_________.

2.产品数量:_________只(其中种鹅雌雄比例为3:1)。公鹅_________只,母鹅_________只。

第二条 销售种鹅日期及价格。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证供给乙方所订种鹅_________只。

2.合同约定每只种鹅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鹅款的20%作为定金,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受精蛋、成鹅的标准及价格

1、乙方在种鹅产蛋后,可以自行孵化、自行放养。放养到90天以上,成鹅体重达_________市斤以上时(不含病、弱、残),甲方按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乙方因故不再养殖种鹅时,甲方以每市斤_________元回收。

2.甲方供给乙方种鹅所产受精蛋甲方以每枚_________元回收。

第四条 交货及结算办法

1.乙方按约到甲方取种鹅时,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如采用银行票据结算时需要款到甲方帐户后方可取鹅。

2.甲方在回收乙方的成鹅时,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受精蛋按约定方法检验合格后付款。

3.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工具时,乙方必须派人押运,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_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提货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_25%的幅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货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如需提前提货,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提货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优惠条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朗德鹅养殖和孵化技术服务。如乙方需深加工(填鹅、屠宰、分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营业额5%的技术服务费。

2.乙方养殖的成鹅可以纳入甲方的销售网络或由甲方代销。销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额的15%作为甲方的网络服务费或费用。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合同范文5

业务性质: 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

标的分类

投保数量

何价投保

投保成数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储 金

附加险

合 计

标的座落地点

经度: 纬度:

总保险金额

(大写)

总保险费

(大写)

储 金

(大写)

保险责任期限

1.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2.

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备注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保险人: 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

电话:

养殖合同范文6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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