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例6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1

今年来,街道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下,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治理。落实区政府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标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定期巡查裸露地面覆盖情况,定时洒水,加大淘汰城市建成区3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完成淘汰。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巡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的停产限产实施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2

关于落实区生态建设工作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9月3日全区大会后,栗园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镇落实区生态建设工作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精神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9月至12月中旬,为我镇生态环境建设百日攻坚阶段,从七个重点方面猛药去疴,精准管控,形成治理常态化。一是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整治管控常态化。8月11日,召开企业绩效评级培训会,邀请区环保局刘辰光科长为我镇企业做绩效评级专门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绩效评级,引导更多企业,朝着达标规范发展,目前,春雨钢构、翔云涂料等企业正在按要求、按程序进行绩效评级申报。二是涉ⅤOCs企业等重点行业管控监督常态化。连日来,按照《开平区8-9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零点夜查”专项行动,对境内15家涉VOCs企业进行全面巡查,建立《企业巡查台账》。三是对马陡路、振兴路等重点道路扬尘治理管控常态化。明职定责,划清各村环境卫生负责区域,增加清扫队伍,做到以克论净;制作并发放企业“门前三包”责任牌,主次干道两侧门店、企业自行张贴至外墙显眼处,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成立镇级督导组,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要求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门前三包”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四是对重点场院“散乱污”企业整治管控常态化。近日,通过领导带队查、环保日常查、各村自查等多种形式,对我镇2017年、2018年被评为“散乱污”的87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销号,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散乱污”死灰复燃等现象,做到动态清零。9月3日,由镇主要领导带队,联合镇派出所、供电所对双庙村鹏城骨质瓷厂进行了断电处理。五是对重点领域管控监督常态化。即秸秆焚烧、露天烧烤、散煤偷运、双代改造、限高周边、监测站周边、北湖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联防联控。六是对重点问题加严处理常态化。对问题频发,特别是被上级交办的问题,有一起严办一起,决不姑息。七是责任科室及重点人员巡查夜查常态化。成立专班,扎实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并在《企业巡查台账》做好详实记录。积极筹备镇级指挥中心,对镇域空气污染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我镇将始终坚定信心,敢于揭短亮丑,牢固树立目标,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栗园翻身仗,为开平区退倒30做出栗园应有贡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3

一、综合计划工作

1、完成2014年度安县汇财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000吨有机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省古洞河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县鹏程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有机肥项目三江三河及松花江流域部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并上报省环保厅。

2、按照省环保厅、州环保局对2012年环境统计工作的总体安排,4月份圆满完成了全县25家工业污染源及农业源数据上报工作。

3、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方案的通知》的安排,6月初编制完成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2年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并上报省环保厅。

4、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完成了《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并把调查报告及调查数据上报了省环保厅。

5、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中旬完成了15家加油站、4家重点工业源、垃圾处理场、3家矿山开采业、重点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再生水农用区的基础信息调查表并上报了省环保厅。

6、根据2014年年初州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协调和督促各相关单位汇报环保工程、污染减排及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在汇总材料的同时,完成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技术报告的编制,为县政府迎检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7、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11月7日在环保网站上报了县污水处理厂第三季度的运行数据。

二、污染防治工作

1、省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风险防范工程

省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风险防范工程已投资300多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尾矿库上游事故池、扩建回水池及增设一台回水泵、尾矿压滤使用的硝酸储罐进行防渗围堤建设。加固尾矿库上游事故池、扩建回水池及增设一台回水泵6月份建设完成,尾矿压滤使用的硝酸储罐进行防渗围堤工程8月末建设完成,9月份已申请省环保厅验收,预计在12月份通过省环保厅验收。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2、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水解池+CASS生化反应池工艺,目前该累计完成投资7500余万元,建设近期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15000立方米,2011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9月份竣工,12月份通过省环保厅初步验收。由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企业正在整改之中,省环保厅下达整改时限为7月1日前建设完成,但运行情况不理想,11月17日州政府督查组到县检查,要求在11月末必须正常运行,项目正在建设中。

3、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县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5月份对辖区内的15个储油库、加油站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省环保厅目标任务,合理制定了加油站工作方案和污染治理工作进度,调查数据上报省环保厅。

4、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及《县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此《方案》和《规定》通过省环保厅审核后,上报县政府颁布实施。

5、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对重点对政府投资的5个项目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6、按照省环保厅工作部署,海沟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列入2014年重金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该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预计年末通过省环保厅审核验收。

7、根据今年省环保厅下发《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派2人在检测线对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进行录入、发证,全年共发放机动车合格标志1200多个。

三、污染减排工作

根据省、州环保部门下达县总量减排任务,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今年我县承担减排工程任务的企业有6家,一是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承担的COD和氨氮减排任务,2012年12月末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审核验收,今年要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半年的减排任务;二是5家养殖项目作为农业源的减排示范项目,其中江滨养猪场年加工500吨有机肥建设项目已经投入试运行;县汇财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有机肥1000吨项目建设完成生产车间及发酵池,该项目10月份已投入试运行;省古洞河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5000吨项目,现已建设完成有机肥生产车间及堆粪场,该项目已10月份投入试运行;县鹏程生态牧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粪便全部运到堆粪场发酵生产有机肥;县东升肉鸡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直接运到堆粪场发酵生产有机肥项目完成后建立减排台账,准备在11月末迎接国家环保部的审核验收。

四、其它工作

1、根据《关于上报县城市总体规划基础材料汇总的通知》,在10月份收集环境保护章节中共18项指标材料上报县政府。

2、根据《关于开展县“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0月份完成了县“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章节)中期评估工作的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3、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工作总结和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建设工作思路的通知》,11月18日完成了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工作总结和2014年人才支撑项目建设工作思路、人才支撑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推进表及人才支撑民营企业发展项目推进表,并上报组织部人才办。

4、根据《关于2014年州考县指标进展情况收集材料的通知》,在10月末上报县污水处理厂进展情况及运行情况的视频、图片及文字材料并上报县绩效考核办。

五、存在的问题

1、县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由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省环保厅下达整改时限为7月1日前建设完成,但运行情况不理想,11月17日州政府督查组到县检查,要求在11月末必须正常运行,项目正在建设中。如果完成不了,今年无法完成减排任务。

2、县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设备落后,无法正常检测,该企业已联系设备厂家定制了新的检测设备,但新设备没有投入使用,由于企业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今年省环保厅末对该企业进行验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5月份已完成25家企业基础信息调查表,2014年完成列入清查名单的25家企业进行详查并按时上报省环保厅。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4

2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针对全区提出了整治要求。根据会议精神,社区随即成立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组围绕小锅炉整治、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补植、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四个方面,历时3个月,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小锅炉整治:辖区内存在1处需要整治的小锅炉目标任务。工作组先登门查看小锅炉情况,并对商户进行动员、宣传。在随后的几周内,工作组在区大气办的指导下,在网格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小锅炉顺利完成了移除、切割销毁。工作组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报区大气办,为该商户争取到了补助资金,圆满完成了辖区小锅炉整治目标。后期工作组仍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防止新增小锅炉现象的发生。

2.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辖区共有4处裸露土地需要进行围挡绿化。截止目前,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的裸露土地作为合肥金融港工程用地,已经围挡施工;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空地作为安徽中城联盟置业工程用地,也已围挡施工。下剩两块裸露土地,其中会展二期地块在市指对接会上明确表示,将于近期清运土堆,实施绿化。另一块已与市指对接中,计划尽快完成整改。

3.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辖区共有14家建筑工地需进行扬尘整治。工作组在区大气办、区住建局的指导下,联系指派的督导员,有计划的深入到工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社区大气办为14家工地负责人建立了一个QQ交流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群中进行通报,敦促其及时完成整改。目前辖区14家建筑工地除3家处于完工状态外,其余11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了销号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5

****市****区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生态环境工作作如下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我们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再不能等”的紧迫感、以“为民负责”的责任感,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在原来已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省环科院相关专家对****区大气污染源把脉问诊;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和工业、道路、工地等7个子方案,全面细化和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通报、综合督查、应急处置机制,每天通过工作群定时空气质量情况,发现数据异常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将处置结果至工作群;四是加大督查问责。每天将督查情况在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警示栏上滚动显示,每周将督查情况以交办通知或督查通报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并报区级领导,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跟踪问责。目前已有  乡、  镇、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等因渠华路维修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

(二)狠抓水污染防治。一是抓好  河流域综合整治。对流域内部分沉积淤泥较多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通过绿化、硬化对河道岸线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快城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大力开展  河综合整治项目包装。二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已对已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对   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划定,同时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环保执法力度。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范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三)狠抓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强力推进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区134个中省环保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116个、整改完成率86.57%,还有18个问题尚在整改之中。二是认真开展自查问题整改。牵头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区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63个,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完成率46.03%。

(四)狠抓政策支持。一是积极向上开展对接,为****区环境总量争取指标,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指标,我区已上报的总量正等待认定;二是大力推进项目包装争取。目前****河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省环科院编制初稿,总投资2.8亿元,现正在完善送审;三是主动与“三线一单”编制单位进行对接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积极与省厅对接****煤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相关事宜,省厅同意****区可先开展论证前期工作,待省厅职能划转后及时予以接件审批。

(五)狠抓机关和队伍建设。一是自机构改革以来,我们顺利完成了分家和办公地点调整等工作,改善了办公环境。二是清退临聘人员,加强人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打造****环保铁军。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我们正向****区委争取设立机关党委。四是以“两转一提一抓”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每月组织召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会,邀请区纪委领导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授课指导,针对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紧绷廉政思想神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受1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上半年,****区达标152天,超标29天,达标率84.0%,较去年同期下降0.2%;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82.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2.9%,PM2.5平均浓度为48.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6.4%。

(二)芦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相对缓慢,导致雨水进入污水管网,中信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二是由于****河流域沿线居民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流域监测断面水质未能全面达标;三是****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而二期工程建设又迟迟未启动。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滞后。一是****煤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作进度滞后;二是****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工程因多次流标,建设进度缓慢;三是****等辖区煤矿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大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省市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大气污染治理新技术;二是立即启动研究下半年重点大气污染企业错峰生产事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范文6

一、责任分工

(一)区控制扬尘污染领导小组联合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扬尘办)设在环保分局。扬尘办牵头负责全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督导各部门、各街办履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通报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向区控制扬尘污染领导小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各部门、各街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二)区城(棚)改办在城(棚)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负总责,为城(棚)改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助单位,在城(棚)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属于第二责任单位。

(三)除城(棚)改项目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进行监管,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所辖街道办事处为第二责任单位。

(四)大气监测子站(长乐公园内)周边环境卫生、道路机械保洁及日常洒水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负责,是子站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和长乐坊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职责协助区市容园林局做好子站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子站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第二责任单位。

(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为第一责任单位;同时承担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巡查工作,并向扬尘办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职能部门整改情况,协助各职能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为第二责任单位。

(六)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考核内容

(一)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整改情况;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和沿途抛洒情况;

(三)大气监测子站周边环境整治和道路清扫保洁情况;

(四)道路机扫及露天焚烧树叶和垃圾情况。

三、考核方法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行月考核、季通报,年终汇总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月考核由扬尘办每月负责组织进行,每季通报一次。考核实行扣分制,扬尘办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通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扣分。

四、计分办法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最终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结果。

(一)每月由扬尘办负责组织对我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实行扣分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3天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以不同权重扣分,100分的总分值扣完为止。扣分依据以巡查笔录、照片或录像、市扬尘办通报、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为准。各项计分标准具体如下:

1.街道办事处巡查记录方面:

(1)各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的问题,经扬尘办核实,移交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发现1个问题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2分,第二责任单位(除街道办事处)0.1分;各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扬尘办报送整改检查情况,未报送1次扣0.1分。

(2)同一问题被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2次整改不到位的,经扬尘办核实,每涉及1个问题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4分,第二责任单位(除街道办事处)0.2分;各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扬尘办报送整改检查情况,未报送1次扣0.1分。

(3)同一问题被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3次整改不到位的,经扬尘办核实,每涉及1个问题除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6分,第二责任单位0.4分外,报请区政府通报批评。

2.区扬尘办巡查和复查工作记录方面:

(1)区扬尘办巡查发现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发现1个问题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2分,第二责任单位0.1分;各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扬尘办报送整改检查情况,未报送1次扣0.1分。

(2)同一问题被区扬尘办巡查发现2次整改不到位的,每涉及1个问题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4分,第二责任单位0.2分;各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向扬尘办报送整改检查情况,未报送1次扣0.1分。

(3)同一问题被区扬尘办巡查发现3次整改不到位的,每涉及1个问题除扣相应第一责任单位0.6分,第二责任单位(除街道办事处)0.4分外,并报请区政府通报批评。

3.市扬尘办通报方面:

(1)被市扬尘办检查通报1次的,每通报1次涉及的问题扣第一责任单位0.6分,第二责任单位0.3分。

(2)被市扬尘办检查通报2次以上的,每通报1次涉及的问题扣第一责任单位1分,第二责任单位0.5分。

4.领导批示方面:

(1)区领导批示要求整改1次,扣第一责任单位1分,第二责任单位0.5分。

(2)市扬尘办领导批示要求整改1次,扣第一责任单位1分,第二责任单位0.5分。

(3)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整改1次,扣第一责任单位2分,第二责任单位1分。

5.新闻媒体曝光:

(1)被新闻媒体一般性批评曝光的,每涉及1个问题扣第一责任单位0.6分,第二责任单位0.3分。

(2)被新闻媒体以较大篇幅批评曝光的,每涉及1个问题扣第一责任单位1分,第二责任单位0.5分。

(二)经扬尘办移交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市扬尘办通报、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问题,除按照计分标准扣分外,根据《市区巩固提升创卫成果暨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碑四城联创领导小组发〔2010〕2号)文件要求,报送区四城联创办。

(三)扬尘办每月将考核结果在当月《扬尘快报》中予以公布,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同一事项被移交2次以上(含2次)仍没有整改到位的,扬尘办除按照计分标准扣分外,还报请区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由区监察局根据《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设在各街办的降尘点的降尘量进行排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