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心得体会范例6篇

支农心得体会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1

今年暑假,我们新农之声社团在长春市双阳区郭家村,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义务支教活动。

在这五天的支教生活中,我们的位置是特殊的,因为我们是老师,更确切的说是班主任,几乎所有的学生最讨厌的就是班主任,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班主任是最累的,班主任的工作比我想象的更加艰难,更加复杂,累的不仅仅是身体更是心,回想自己求学的这几年,我发自内心的想对自己的老师说一声,你们辛苦啦。

五天只是人生的一刹那,五天可以在虚无中度过,五天也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支教的五天中,我逐渐学会了换位思考,懂得了什么事责任。

当老师的幸福感,是那将近五十多个学生给我的,他们对老师的热情与尊重,给我感触很深,五天内我们能给孩子们的知识实在有限,但我感觉最重要的不仅是给他们知识,更要引领他们正视自己,让他们去掌握学习的方法。

当我第一次走进那个不像教室的教室,我很担心,怕他们害羞,怕他们陌生,怕他们不配合,后来才发现,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农村的孩子总是可以和一个人迅速打成一片,用无所顾忌的眼光打量你,吸引你,让你莫名的心动。

在此次支教过程中,我了解到村里孩子上学很不方便,条件艰苦,师资力量薄弱,但父母都很支持孩子上学念书,尽一切可能的满足孩子上学的条件,五队的许阔同学,上小学时,一学期单班主任就换了三个,试问这样学生如何较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因为每个老师的教学方法都不一样,学生需要去适应,可是一个学期也就短短的四个月,换三个班主任学生更不无法调整,在给他们辅导功课时,我发现他们的基础很薄,书本上的知识都是一知半解,这就是我为什么重视教育他们学习方法的原因,拥有正确的方法,他们接受知识时会更快,更有效果,没有老师时他们也可以进行很好的自学。

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我觉得有三个:

1.教育水平落后。当地教师水平不高,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拓宽学生知识面,课本上的知识不能让学生完全理解,在支教中我发现,那些在外参加过补习班的学生,知识面和理解能力都不错。

2.学习环境。当地的学习环境没有像我们念书时那种大的竞争性,学生的潜力没有被开发出来,同时我问过学生,他们平均每个班有五十人,这也大大超过了我们原来的数量,这样多的人数,老师根本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辅导,以至于他们基础知识薄弱。同时我还了解到,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于单亲家庭,或者父母外出打工,这给孩子心理造成大的阴影,对他们学习成绩有较大影响。

3.学生自身。在执教中我发现学生并没有利用他们可以利用的资源去了解他们该知道该掌握的知识,并且,当我在支教第一天第二节课讲学习方法重要性时,竟没有引起他们大的重视,可见他们对自己已经抱有一个满足的态度,对目标理想并没有去过多的追求。

但令我欣慰的是,仍有一部分同学将他们的才能表现了出来,他们热爱学习,有自己的特长,并勇敢的发挥了出来,这使我看到了希望,我相信只要给他们创造条件,让孩子们多接触外面的世界,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就能激发他们的潜能。

虽然支教过程中也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状况,但我们都努力克服了,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后圆满的完成了我们的支教活动。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2

本人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XX年实习结束后回到学校,学校就让我去学总务处帮忙,在该处室学习工作了月后,校方就跟我系交流,让我年留校,当时这消息传开后,同学都很羡慕,可我当时想,我当初选数学教育专业,想做一名教师,我若留话,就我当初的理想,宛然谢绝了,并且来到福州找工作,很幸运在那找到工作,而且待遇还不错,几个月下来,也那的生活习惯,跟那的老师和学生相触的也,可年终回来过年时,听我的母校校长说,有几个代课老师觉得工资太低了,而且工量又,明年不教了,现在都不知明年的课怎么安排!当我听这话之后,我心理很滋味,最后我说,校长我明年回来代课。回到家里,我把跟校长说的事,跟我的父母说了,当时很不理解,外面待遇那么好,别人个个想往外跑,你到好反而跑回来拿300元的工资,是举双手反对我回来任教,我长时的做思想工作,最后也知道我决定的事,情况之下,是不太主意。就我就在母校开始代课了,当年的暑假,上饶县教育局招聘老师的消息传到学校,当时招12名数学老师,后而名列前茅,当时我可以选择离县城边的学校,可我,毫不犹豫地选择的了上饶县北乡最远培育过我的母校---望仙小学。

就,我就真正的开始了教书育人的生涯。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学生的情况入手,去认真的班级的每一位学生的情况。了学生的手资料,真正知彼,才有利于因材施教,才能真正一切学生的承诺!每周我抽出空来,走访每一位学生,风里来雨里去,用多长,我这里的孩子大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住,父母生计外出打工,这里的不少孩子早早的养成了散漫的性子,很天真,也很厚皮,希望有人,可又不想人多管闲事,学习只是做样子的事,小学毕业了,就想外出打工攒钱。我这情况之后,我就经常用的手机跟学生外地打工的家长,先做家长们的思想工作,让也一起学生的,然后去做学生的工作,让认识到读书的性等,并且把本村五保户家的小孩,因母亲生病过世父亲外出打工,家里经济非常紧张而失学学生,帮她重返到校园,当年我把这学期多的那部工资,拿去支助她家,还把她的学费交上。现小女孩毕业了,但她每年过年后多会来学校看望老师。

山天气冷,看到孩子们冻得发紫的嘴唇,通红的小手,又加上大学生的家长没在身边,跟的爷爷奶奶的,想着想着我心里真是一阵酸楚,热泪盈眶,甚是让人感动,个星期我就行动起来,全校师生捐赠活动,让大家把家穿不起或不穿的衣服,拿到学校来,我把衣服宿舍里,给那些衣服或是被子太薄的学生,拿些衣服压在上面。这活动最来,让房地产的老板谢先生得知后(是望仙乡的人,在外县做房地产生意),他跟中小学校校长说,你们培育出的,你们老师都进你们所能帮助贫困学生,我每年出10万元给中小谢仕扶贫基金和奖学金(合同期XX年)。处境心中永不灭的一把火!是生命中永恒上的瞬间,是人生中的一笔巨额财富,我奋勇拼搏战胜一切的不竭!

平日生活中,是周末双休的时光,能跟同学们多呆一会儿,经常是双休日不回家或是星期天我就赶到学校来,我运用,以朋友的身份给做学习做工作和学习方法上帮助,让在人生的道路上认清的奋斗!学生的手资料被我!班级的资料一旦摸清,师生之间的关系随之化,子的保护伞,师生之间的交流也就水到渠成!师生之间的关系后,紧接着我就开始在学生们的学习上下功夫。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3

Abstract: The research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among social support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of surveyed new-generation rural migrant workers, using the method of ISSB and SWBS-CC20 to collect data.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among social support and SWB, and emotional support has a more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with SWB than instrumental support and informational support .

Key words: new-generation rural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upport; subjective well-being

在距离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的今天,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为农民工主力。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保守估计在1.5亿左右。新生代农民工有其特殊的地方:有一定的受教育经历、对精神的追求高于物质、工作期望高。在职业价值观上,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只盯着微薄的薪资,而更加重视职业发展性。新生代农民工从家乡来到城市,并不是单独追求金钱物质,重要的是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一员。伴随着新生代农民工队伍的日益壮大,与他们相关的城市化问题也引起关注。

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时至今日,5年过去了农民工的城市化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令人唏嘘的生活成本、户籍门槛、社会歧视严重阻碍了他们实现向城市人的转变。导致他们无法由“农村人”转变为“城市人”的真正原因是社会支持的缺失。新生代农民工流向城市可以理解为是寻求社会支持的过程,从本质上而言,社会支持充分能加速其身份的转变。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的重要性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分。社会支持的缺失阻碍了新生代农民工理想的实现。

1 材料和方法

1.1 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

如今,城市人排斥农民工的现象并未得到改善,这种社会排斥是缺乏社会支持的典型表现。可想而知,没有充分的社会支持新生代农民工便无法感受和体会到幸福。

人如果获得了较充分的社会支持,幸福感也会随之提升[1],社会支持充分与否对主观幸福感有重要影响[2]。国内研究也证实这个结论,陆洛的研究证明社会支持与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存在正相关[3];而且,对于不同职业的研究更能说明社会支持对于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对于国内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表明,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程度的大小依次为来自于朋友的支持、来自于老师的支持、来自于母亲的支持,朋友支持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最大,其次为老师支持和母亲支持[4]。对井下煤矿工人的社会支持(主观支持、客观支持、支持利用程度)研究证实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有正面的积极影响;对于农民工的研究也证实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关系极为显著[5-9]。以上关于社会支持的研究表明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有影响,但是社会支持有不同方式之分,不同方式的社会支持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人们的幸福感,例如Vedder Paul的研究发现,不同方式的社会支持对荷兰青少年和移民少年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社会支持有三种形式:一是情感方面的支持,是指其他人向农民工表达关心,提供温暖,使其感知到被关怀;二是工具社会支持,是指向农民工提供财力帮助、物质资源或具体建议指导等;三是资讯社会支持,是指向农民工表达和传递接受他们、肯定他们、认可他们的讯息[6]。

根据以上结论笔者提出以下假设:

H1:社会支持与新生代农民工主观幸福感存在正向相关性;

H2:不同方式的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程度不同。

1.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陆洛的社会支持行为问卷(ISSB)。本量表包括3个维度:具体的、情感的以及资讯的社会支持行为,共计15 个题目,所得分数越高,表明其得到的社会支持越充分。主观幸福感问卷采用邢占军编制的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简本,包括20个题项,涉及人际关系体验、成长发展进步、目标价值体验等10个方面。本研究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作为基本的统计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支持的平均得分23.64,根据被试者在社会支持量表上的得分,把得分高于平均分的被试看做高社会支持组,把得分低于平均分的被试看做低社会支持组。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观幸福感的平均得分为57.12分,主观幸福感的体验水平低[5]。

新生代农民工总的社会支持和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的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23。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所获得的社会支持多少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主观幸福感的体验水平,因此H1得到支持。

情感性社会支持、工具性社会支持、资讯性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209、0.175、0.179,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的情感支持比资讯支持和工具支持对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影响更深,因此H2得到支持。

3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虽然处于弱势地位,容易感受到各种压力,但是社会支持尤其是情感支持可以显著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主观幸福感。应当积极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社会支持并且构建社会支持网,以帮助他们获得较充分的社会支持,从而体验到高水平的主观幸福感。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支持。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4

在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根据留守妇女的实际情况,运用半结构式访谈对一些典型的农村留守妇女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先后访谈了10名留守妇女。访谈资料整理的结果为数据分析提供了很好的依据。运用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具体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多变量方差分析等。

2结果

2.1心理健康的基本情况通过问卷评定发现农村留守妇女SCL-90因子分与全国13个地区1388名正常成人的SCL-90常模相比[4],所有SCL-90因子分均有显著性差异(见表1)。

2.2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症状异常情况见表2。若被调查者的某项因子分偏离全国常模2个标准差,那么该调查者的此项因子代表的症状异常[3]。据此,统计分析出了被调查的167名农村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各因子症状的异常数量及检出率。由表2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妇女在心理健康的9个因子症状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躯体化症状异常率最高,强迫症状、焦虑症状次之,其次分别是抑郁、人际敏感、精神病性、敌对、偏执、恐怖等症状。

2.3社会支持情况对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妇女和心理健康的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总分及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得分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前者低于后者,且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对社会支持的3个维度进行比较,发现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妇女的得分均低于心理健康的留守妇女,差异都达到显著性水平(见表3)。

2.4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对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总分、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与SCL-90总分及各因子进行皮尔逊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前者均与后者存在显著负相关,表明被试的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及社会支持总分的得分越低,其SCL-90总分各因子的得分就越高(见表4)。

2.5访谈在与农村留守妇女接触中发现: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她们不轻易向别人表达内心的困扰,有较强的防御意识,很少谈及真实想法和感受,隔绝了别人对她们的真实了解,也漠视自身的真实感受,因此表现出对生活的兴趣和热情的缺失。同时从对留守妇女的邻居、亲戚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留守妇女在遇到急事或者困难时,出现手足无措、悲伤流泪等现象。

3讨论

3.1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状况分析从总体上来说,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水平显著低于全国成年人平均水平,心理健康状况令人堪忧。主要表现为躯体化症状明显,焦虑、恐怖等情绪反应突出,另外还伴有一些明显的强迫行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感的缺失。由于村里大部分男性的外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被盗事件、性骚扰事件明显增多,这使留守妇女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既怕受到人身侵害,又担心家庭财产受损,大大加重了她们的精神负担[5]。教育的无奈。农村留守妇女在教育孩子方面因为个人文化水平的限制而感到力不从心,担心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和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是面对青春期的孩子更觉得无能为力。沟通的障碍。忙碌的留守妇女多因农活、家务琐事和照顾老人孩子,没有闲暇时间休闲娱乐,去和别人交流。尽管农村留守妇女想把自己的苦衷倾诉于丈夫,但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却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丈夫,久而久之导致了大部分留守妇女精神抑郁。夫妻情感缺失。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婚姻生活质量普遍不高。由于丈夫长年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留守妇女不得不忍受着情感的煎熬,在思念丈夫的同时,还要担心丈夫在外是否有不轨行为或移情别恋。久而久之,夫妻感情容易产生裂痕,甚至导致婚姻破裂[6]。社会支持不足。丈夫外出务工,大部分留守妇女要独立承担起家庭重任,社会支持不足。大多数留守妇女既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同时还要兼顾农业生产。由于少人分担,留守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要扮演多种角色,因此精神长期处于紧张、冲突状态[7]。总之,农村留守妇女承受着很大的精神压力,心理学研究发现,精神压力是由个体在生活适应过程中的一种身心紧张状态,由于环境要求与自身应对能力不平衡,这种紧张状态倾向于通过非特异的心理和生理反应表现出来[8]。常见的心理反应表现有:恐惧、焦虑、忧郁和悲伤等;同时伴随的身体反应主要为自主神经系统的警醒,常有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肌肉张力增加、口干等。适度的压力有利于保持良好的状态,更加有利于挖掘潜能,提高个体适应力。但过度与持续的压力如未加及时疏导与释放,会变成致病因素,从而导致异常心身反应的发生。

3.2不同心理健康状况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情况与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妇女相比,心理健康的留守妇女能寻找和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包括主观和客观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妇女家庭支持相对比较薄弱,从而导致其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较低的情况。

3.3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分析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总分、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与SCL-90各个因子存在显著负相关,表明留守妇女总的社会支持、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状况越差,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越差。社会支持的缺乏易引起心理上的无助感,她们自我封闭,敏感多疑,沉默寡言,相应造成了朋友少,邻里关系淡漠,来自于他人的安慰关心较少,她们自身对社会支持的感受也显著低于他人。说明社会支持对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有严重影响,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8]。由此看来,要改善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必须提高对他们的社会支持手段。良好的社会支持可满足个体自尊和爱的需要,提高个体的自我价值感,为个体提供有效的问题解决策略和情感安慰。一般认为,社会支持具有减轻应激的作用,是应激过程中可利用的外部资源[9-10]。已有的研究指出,缓解留守妇女状态焦虑水平应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包括物质支持、丈夫的安慰和问候以及亲属和朋友的关心等方面[11]。

4对策

4.1政府部门着手建立健全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健康支持系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健康关爱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的组织优势,农村基层妇联应把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一项新的“业务活动”。其次村委会应建立农村留守妇女档案袋,加强对留守妇女的管理。第三,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积极主动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主要着眼于生活实际,帮助她们舒缓心理压力,调节心理失衡,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危机的防范能力等[12]。

4.2在农村留守妇女和其丈夫间建立起良性的沟通机制在“男出女守”的家庭生活模式中,建立夫妻之间的良性沟通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应为农村留守妇女与丈夫沟通提供机会与平台。国家《劳动法》规定,城镇干部职工每年享有休假时间,两地分居的夫妻享有探亲假,探亲时单位要提供临时住房,并报销往返车费。而“男出女守”的分居夫妻则不能享受这种待遇,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逐步改变这一状况。如可逐步推行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或制定农民工“探亲节”、“探亲假”,给予为中国农业发展及城市繁荣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农村留守妇女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4.3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为留守妇女提供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可采取个案式、团体式和社区式工作方法对留守妇女进行培训;帮助组建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留守妇女通过分享彼此的经历,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从小组中获得情感支持和帮助。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农业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指导等方面的辅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综合素质,挖掘她们的潜能,增加留守妇女的自信心。

4.4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农村建设投资力度,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发挥村组织作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这不仅可以暂时填补农村留守妇女因丈夫长期外出打工所造成的情感空虚;同时又可以扩大她们的社交圈,使她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利,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便于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4.5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抓好法律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妇女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组织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学习法律法规,引导她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留守妇女自主维权的意识,提高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使之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5

同志们:

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各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道就新形势下的村级组织建设进行探讨。我今天主要就:(1)农村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2)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3)向刘银昌、孙开林等模范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什么;(4)如何当好村党支部书记;(5)村委会党支部建设三大问题;(6)选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利与弊;(7)以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等7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一些交流和探讨。不对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农村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详见《农村基层干部实用读本》299-302页、神组通[20__]4号文件)

二、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详见《农村基层干部实用读本》312-314页)

三、向刘银昌、孙开林等模范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什么

(详见《农村基层干部实用读本》314-3316页、《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选编》)

四、如何当好村党支部书记

(详见《农村基层干部实用读本》316-317页)

五、村委会党支部建设三大问题

村委会党支部是我党在农村最基层的组织,加强村委会党支部建设,是我党固本强基工程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一个体制和社会的转型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村委会党支部建设面临严峻的挑战,出现能力、威信和体制的三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村委会党支部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问题

目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集中在村一级,但党支部的能力不适应形成很大的反差,具体表现为“四弱”:社会治理能力弱;发展经济能力弱、解决困难能力弱;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弱。其主要原因是农村是我国社会结构中的人才弱势地带,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缺乏专业知识。所以,虽然农村大多数党员政治素质都较好,主观上都想做好工作。但这种文化水平和年龄结构客观上适应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局面,往往是老一套办法解决不了问题,新的办法又拿不出。农村党员的能力决定党支部的战斗力,党支部的战斗力决定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农村党员能力的弱化,导致村委会党支部驾驭农村工作能力弱化。这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从村委会党支部的现状分析,提高其执政能力的核心是人才问题。解决的思路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党员尤其是班子成员实施教育工程。提高党员素质,结合农村实际,着重对党员进行有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长抓不懈。二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对党员尤其是班子成员逐步进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首先改变农村党员的单一农民身份结构,从农村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中大胆发展新党员。其次是加大在农村知识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再其次是从机关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到村委会支部任职锻炼。

2、村委会党支部在农民中的威信问题

目前的村委会党支部普遍存在着面对群众的信任危机,威信降低。具体表现为“三不”:讲话群众不听,许诺群众不信,指挥群众不从,这种现象在经济落后村和边远村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少数支部党员,侵犯群众利益;二是一些农村的封建势力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三是农村分户经营制的实施,党支部丧失了对农村生产资料的直接配置权。同时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无法给农民看得见的利益和实惠。甚至连农民遇到的危难问题也无力给予救助。因而导致党支部领导普遍感到:“办事无实力(无钱),讲话无牙力(无号召力)。”

农村党支部的威信弱化问题,其本质是民心问题,是党的领导在农村的群众基础问题。正如同志所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党支部建设,一定要明确“围绕民心,狠抓中心”的思路。“围绕民心”:就是要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农村党支部建设要注意解决好以下3个问题。一是要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干好事,多解难,多服务;二是要树立“三心”,即办事有公心,工作有责任心,精神上有信心;三是要规范村务管理。对集体收支、土地征租、工程建设等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大事,一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狠抓中心”: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结合农村实际发展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使村委会党支部有经济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村委会党支部实施领导的体制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管理体制发生了两个重大变革:一是由生产队的集体管理体制变革为农户经营分田到户责任制;二是由生产大队的党政合一领导体制变为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支部领导责任制。规定,村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按村民自治原则实行民主选举和村务自治。这就客观上在体制中产生了“领导”与“自治”的矛盾,村委会党支部建设面临着如何处理好党的核心作用和村民自治关系的新挑战。这种体制的矛盾使村党支部的领导工作出现了两大问题:一是领导不直接,时有架空。二是活动无经费。党建活动需要经费,没有合法的经济来源,有的地方甚至拖欠支书和委员的工资。因此,这个体制矛盾不解决,会直接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动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失去体制保证和支撑。

从目前基层的现实出发,总的思路是应逐步实行党支部村委会统一化领导。具体应采取三条主要对策:一是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交叉任职。这是近几年来各地普遍采用的经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模式,要坚定不移地加以完善和实施;二是积极吸收非党员的村委会成员入党,并在条件成熟时调整兼职党支部委员,逐步过渡到支书和主任交叉任职的一元化领导;三是加大对村委会党支部建设的投入,提高其竞 争能力。区镇两极党委要改变只重经济发展投入不重党建投入的倾向,认真解决党建经费的合法来源。对落后农村尤其是目前无法实施交叉任职的村党支部要给予经费的特殊支持,提高党支部在村委民主选举中的竞争力,通过竞选获胜,从而实施交叉任职一元化领导。

六、选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利与弊

近几年来,林区党委陆续选派了一批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这一做法的起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上级党组织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的实际需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个传统,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成为优秀青年干部成长的重要环节。作为本来就是基层的县、乡镇机关和单位来说,其基层单位也就只有村一级组织了。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提供一个舞台。

二是村党支部后继乏人的现实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优秀人才都纷纷外出打工,入党积极分子很难培养;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报酬低,村里现有的党员缺乏工作热情,有的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党员年龄严重老化,政策法制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适合新形势要求,挑选能够胜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人的难度越来越大,使在“少数老年党员中选人”的问题较为突出,即使没有合适的人选,也要“瘸子里面挑将军”,甚至干脆一人长期担任。这样的村党支部工作几年下来,工作平平,不见起色,农村落后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意见较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林区党委决定逐步考虑推行选派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

实行村党支部书记选派,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新事物,还在探索之中。从我们的工作实践上看,这种做法是有利也有弊。

从利的方面来看,主要表现在:

第一,它在客观上强化了年轻干部到基层或艰苦复杂环境经受锻炼成长的意识。

第二,能够暂时解决村级组织“有人办事”的问题。

从弊的方面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党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下派的村党支部书记们一般任期都在二、三年左右,使这些“村支部书记们”在村里呆不长,村里毕竟只是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的暂时“锻炼点”,到期很少继续留任的,导致村党支部书记人员更迭频繁,不利于村里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二,将村党支部书记由选举变成上级党组织选派,有悖于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选派村党支部书记,实际上取消了党员大会对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程序,而第29条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当然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选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使基层党内民主落后于社会民主。在我国广大的农村,早已实行了村民自治。在村委会主任实行村民直选的情况下,村党支部书记却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可能导致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之间的民意支持基础的距离拉大,由此产生的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之间矛盾更难解决。通过发展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的设想也就难以实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村委会直选为基础,而不是形成“两张皮”。乡镇党组织应当通过实践培养一批扎根于农村和农民群众之中不走的村党支部书记,做农民的“领头雁”。而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还是应该通过“两推一选”的方式,把党组织的意图和农民的意愿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员意愿和群众意愿的统一,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并真正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从上述的利弊分析中,不难看出,选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能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过渡办法,但不应成为农村党支部建设的发展方向。

七、以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

今年我国有3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到11月4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8周年。多年来,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存在哪些值得研究的问题?怎样解决好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探讨。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特别是实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后,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乡、村两级由过去的上下级行政从属关系变成了独立法人间的法律平等关系,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进入转轨时期。农村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这个变化有关。如果还沿用过去一些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法和农村管理的手段,现在显然不适应了。围绕这个变化,我们提出把法律手段作为主要方式来管理农村事务,对农村事务的管理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法律手段为主,并辅以行政的、经济的和乡规民约的手段对农村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应该是一个方向。

同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程中,本文来自由于认识和工作不到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第一,村委会直选出现了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实际异化成“村主任说了算”,造成“政令不通”。一方面,实行村民自治,从制度上有效地改变了过去村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但是也产生了一种错误的认识,有的村主任认为自己是村民选的,所以只向村民负责,消极对待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布置的工作。另一方面,对村主任或村民委员会的错误做法,甚至违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纠正。特别是在直选中,一些素质不高的人被选进班子。个别村的选举由于受到家族、宗族等势力的左右,大户、大姓当选,导致新当选的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有的作风不正,不为民办事,有的还严重侵犯群众利益。还有个别村由于某种原因,把一些违法乱纪的“强人”、“恶人”选进班子,这些村干部上任后横行乡里,为所欲为,外面有些地方甚至有的村干部成为农村黑恶势力,有的打着为民请命、谋利的旗号,与政府对抗,强揽所在地工程,以谋取私利,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和监督程序,村民难于实行有效监督,而乡镇一级又无力纠正,形成“政令不通”,个别地方甚至成了“无政府状态”。拿老百姓的话来说,过去是“团长管营长,营长管连长”,现在是“团长能管住营长,营长却管不住连长”(“团长”指区县政府,“营长”指乡镇政府,“连长”指村委会)。二是一些党的基层组织没有学会依法办事。我们的基层组织包括一些街道社区的党组织没有学会依法办事,在选举中从主观愿望出发,违反选民意愿,带有明显倾向性,还是按过去行政命令的办法来主持农村的选举工作,使农民很反感,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被动。

第二,党支部建设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主要表现有三点:一是村党支部的作用相对受到削弱,权威性下降。村委会直选以来,大多数村委会都能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正确行使职权。但在村民自治问题上,当前有些地方的干部群众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有的村委会干部认为“你那个书记是三十个、五十个党员选出来的,我这个村长是全村八百口、一千口村民选出来的,所以我这个村长真正是代表了全体村民的利益。”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村民选干部,不要党支部;支书管党员,主任管村务”的情况,客观上把党员和群众隔离开来,削弱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有的出现村委会和党支部互不服气,村委会不接受党支部领导,一些重大决策不征求党支部意见,在一些问题处理上唱“对台戏”。二是党员发展缓慢,党员队伍老化,农村党员比例过低。一些农村只注重发展经济,放松了党的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够,致使农村党员发展缓慢,党员队伍老化。三是受传统的党员发展模式限制,客观上形成了党支部书记对农村政治资源的垄断,甚至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党支部家族化的现象。一些老党员干部思想保守,对新上来的村干部心存疑虑,害怕其入党后进一步抢了自己的地盘,打破自己对政治资源的垄断,所以在党员发展上积极性不高。上级要求他们发展党员,他们就往往选自己的子侄,选自己家族的成员,使党支部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家族、宗族的“党支部”。党员队伍老化、 干部后继乏人、党支部家族化,严重影响了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代表性和先进性,党的核心作用在一些地区受到削弱。

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当前农村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行,基层干部中有两种看法。一些人认为这个办法好,实行基层民主,出现一些问题不足为怪,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有些问题自然而然就会解决。还有一些人觉得实行新的办法超前了,早了、糟了,还不太符合农村当前的实际,与广大农民的思想实际、经济状况不相符合,现在还不具备条件接受这种民主选举办法。

如何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评价新的办法是“好”还是“糟”。首先,应该肯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根据时代的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它的真正意义在于把政治民主还给农民,其目的是扩大基层民主,把农村事务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让农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有发言权。这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实行村民自治是大势所趋,中央的这一决策无疑是正确的,也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同时,要正确对待前进中出现的问题。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这就像搞经济体制改革一样,中间有很多阵痛,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今天发一个文件,明天就能进入理想状态,实践中肯定有一个较长的适应期。问题是,在适应期中我们不应无所作为,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过去对这些情况进行研究,从思想教育、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干部作风等方面入手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我们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角度认真分析农村工作现状,从实践、理论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初步形成了一些观点和做法。我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遇到的这些情况,归根到底是因为出现了乡、村两级由过去的上下级行政从属关系变成了独立法人间的法律平等关系,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平衡关系被打破的变化,我们还没有认识和适应。(本文来自517878秘书网)

根据这个变化,我们提出转变农村工作方式,通过采取一系列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用法律手段作为主要方式来管理农村事务,以适应乡村两级法律关系的变化、强化农村管理。围绕法律手段这一主渠道,同时辅以行政的、经济的、乡规民约的手段来调解农村的矛盾,管理农村的事务。

一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自觉地把一切工作纳入到法律框架内,依法按程序管理农村事务。过去做农村工作,主要是上级灌输、下级贯彻,强调自上而下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来解决农村矛盾,在乡镇往往是行政领导审案子、党委书记断官司。现在,村委会干部更倾向于维护本村群众利益,执行上级行政指令的意识越来越淡漠,同时随着农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用行政命令指挥工作、管理农村事务的做法,也越来越显得捉襟见肘了。所以,我们强调将农村事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首先是把我们的工作纳入法律框架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开展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征地拆迁等重要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处理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诉讼等程序来解决农民群众的问题,最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是建章立制,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农村矛盾。着眼于建立农村矛盾解决机制,林区党委要尽快研究出台了关于农村工作的三个基本文件,即《关于农村集体财物分配若干问题的规定》、《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农村干部管理办法》,使农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矛盾和争议,明确基层干部的职责、权利、义务及应该遵循的工作规范。并要将这三个文件汇集成册,做成蓝皮书,下发给全区的农民群众。这样,我们和农民就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互相约束,既约束农民行为,也约束政府行为,政府不是无限权力,而是有限权力。另外,要大力推行农村党支部领导下的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基层例会和“一会两课”制度、农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农村干部年度考核制,用制度约束行为、推进工作。

支农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财政支农;农村居民消费;农村居民收入

一、前言

拉动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按其贡献比例来说依次为投资、消费、出口,虽然近三十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实现了巨大的飞跃,但其贡献主要来自对外出口和政府投资,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不太明显。尤其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居民消费占我国居民消费很大的比重,中国农民消费水平长期不高,不能得到有效扩展,与不断上升的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之间形成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内总消费的提高。

2012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继03年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其中2004、2008、2009年三年的一号文件都涉及提高农民收入。同时,金融危机后我国重新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实施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 ,希望增加政府积极的财政支出来扩大内需,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等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的举措相继实行。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乃立国之本,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主要依靠农民,只有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福利才能真正的做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中国当前的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间、地区间、个人间在收入分配和享有基本公共福利方面的一定差异。所以从保障民生的角度来说,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就是提高农民的社会福利。

二、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及存在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主体是消费者和厂商,交易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活动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和政治家、官员,交易公共制度。在经济市场上,人们使用货币选票来抉择给其带来最大满足效用的私人物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政治市场上,人们使用政治选票来抉择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法律制度,自觉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利他主义。所以,根据公共选择理论要想实现农村居民消费的提高,达到利他主义,依赖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无法实现的,必须借助政府的管理作用,由此采用财政支农政策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

公共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全体国民的物质及精神生活基本需要而筹办的公益性设施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公共福利分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伤残保险,社会保险。由于公共福利属于公共物品,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供应,则必然会存在市场失灵,所以从公共福利角度来说也必须采用财政支农政策来支持农村居民的公共福利。而农村居民福利涉及农村居民生活的诸多方面,包括农村教育福利、农村医疗卫生福利、农村文化福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福利等。但其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接下来分析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

财政支农支出由这四类组成,一是农业生产支出,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三是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四是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从各个来源渠道获得的总收入,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余下部分,计算方法为:农村居民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农民纯收入更能反应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故本文分析时采用农民纯收入而不用总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全年总支出分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活消费支出、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四类,本文旨在研究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最大程度的体现了农村居民福利的水平,故只考察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这一指标。综上,本文目的在于考察财政支农支出、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三者之间的关系。

图1反映了财政支农、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从图1我们可以看到,10年中总体上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随着财政支农支出的稳步上升而显著的同步变化。财政支农支出大体上在政府总支出中逐年递增,同时我国财政总支出也是从2001年15,887亿元的增长到2010的89,87416亿元,而支农支出在巨幅增长的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快速增加,充分显示了我国强力支持“三农”事业和关心农村居民福利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也随着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上升而增加,2005年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同比增速只有74%,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速却高达115%,说明刺激消费政策会提升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增大财政支农支出会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对农村居民福利的提高产生显著作用。

财政支农支出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科技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增加了农作物产量,直接增加了农村居民的生产性收入。公共服务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等补贴,直接以货币形式给农村居民的生产和消费给予支持,提供了更多的公共物品给农村居民,不再挤压农户的消费需求,变相的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环境兴农,财政支农支出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大力改变了过去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生活条件恶劣的情况,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消费环境,使一直以来农村居民的高储蓄低消费现象得到缓解,把农村居民被压抑的消费需求释放了出来,农村居民就可以放心消费了。

然而,目前财政支农对农村居民福利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和比例结构还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呈现高增长态势,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方面的支出还大大不足,比例也不太均衡,财政支农支持占国民总的支出比例还是比较低,例如2010年财政支农支出中中央支出为387亿元,地方支出为9774169亿元,中央支出比例偏小,地方政府会因此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财政投入持续性不太稳定,造成政策效果延续性不强,影响总的支农效果,对农村居民福利的长期性支持有限。

(二)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还比较缺乏

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一现状注定了我国的公共事业上存在很大的滞后性,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重视改善民生,发展公共保障事业,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这些福利主要体现在城市地区。对于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在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和生活设施领域,与城市居民还有巨大差异,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必然会有后顾之忧,不能安心消费来提高自身福利水平。

(三)收入分配制度有失公平

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城乡差距巨大,造成了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为4455元,而城市居民为15907元,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是主因。财政的职能本应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我国现有的财政政策未能弥补农村先天不利资源的劣势,现有分配制度反而使得先天禀赋不一的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扩大,加剧国民收入结构失衡。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不仅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民消费的扩大,影响农村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

(四)财政支农补贴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有的财政支农补贴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等,种类繁多,总的投入金额不少,但给农村居民带来的收入增加却不太明显。问题在于现存补贴项目种类已经沿用多年,未能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做出适当调整,同时这么多种类却并未突出重点,具体单项对农村居民的扶助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另外,不适当的补贴科目也不能正确引导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其总收入的增加自然有限。

三、对策建议

我国目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能力。政府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从扶助三农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出发,积极主动推进财政支农政策。政府的利益和农民的长远利益是戚戚相关的,因此中央政府要主动关注农村居民弱势群体的利益 ,了解他们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真实诉求,真正从农民切身利益出发,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一)保持持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规模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的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使财政支农投入保持一个均衡、稳定、较快的增长速度,且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同时,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除了采用财政无偿投资外,还可以采取贴息、税费减免或投资补助等形式,加强金融支农的作用,强化农发行、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水平。

(二)大力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福利

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更加规范和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其最终目标是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扶、灾有所救、贫有所帮”。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以社保制度的建设为核心,加大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投入力度,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的福利。

(三)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公平正义

财政政策在发挥收入分配公平作用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在坚持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方式的前提下,加大二次分配在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同时应推进开征财产税,降低农村居民在初始经济条件、家庭教育水平、观念意识、地域综合条件方面的劣势,根据2012年末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044,适当地限制目前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局面,更好地发挥对个人财产和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时都要强调公平。

(四)完善和强化补贴政策,保证农民直接受惠

加大对绿色政策补贴力度,充分完善其补贴结构。遵照WTO规则。在改变农业补贴支出路径时,要将政策转变为运用这些“绿色”政策,作为帮助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减少交叉和中间环节,确保农民得到“真金白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扩大补贴范围,科学设计补贴标准,多采用直补方式;为确保补贴真正到位,要建立监督和惩罚制度,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管。

参考文献:

[1]周冰中国财政支农补贴: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J]农村经济,2012,(03)

[2]钟德仁等制度变迁中财政支农资金低效锁定研究[J]财经论丛,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