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合同范例6篇

直播合同

直播合同范文1

对于千禧一代而言,观看电视直播已经不再是必要的娱乐,视频直播与电子竞技在过去的两年里迅速侵占着年轻人大量的时间,成为新的娱乐热点,甚至是生活方式。

随着移动终端设备的发展,移动端的网络直播为整个直播行业带来了新一轮的爆发。直播与年轻人的黏度也再次升级,随之而来的是赞助商对于直播行业更多的关注,因为直播让推广成本得以降低而效率大大提高,让品牌的推广和销售进入了全新的快车道。

“品效合一”的新渠道

在刚刚结束的TGC上,大量的网红直播充斥在场馆中,这其中大部分是有明确传播目的的直播。对比传统的KOL塑造品牌,流量平台获得销售的赞助模式,直播可以在进行品牌宣传的同时,直接实现线上销售的导流,如此“品效合一”的模式也在逐渐受到各方的关注。接下来一段时间,企业的会、新品体验等,会越来越多的活动会跟直播结合。

根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沈阳团队的“企业新媒体舆情及爆点案例”的解析报告,网红传播已具有“全民创作”和“跨平台传播”的特点。依靠网红传播跨越圈层的泛娱乐属性,会为企业、品牌打开更大的用户市场。而直播对于网红的评估方式是目前最直观的,实时互动也是最高效的,且和其他平台的兼容性也非常高,很多时候可以直接实现销售的目的。

电子竞技是一个本身就与直播平台具有极强关联的产业,从最初的职业选手直播,到现在的通过直播平台获得在电竞圈的认可。直播平台与电子竞技的发展可谓密不可分,所以以直播平台为渠道的营销也是目前被电竞用户所熟悉也易于接受的一种模式。基于此越来越多电竞相关品牌活动,开始把自己的赞助费投入到直播中来。一些与产品品牌有一定匹配度或者拥有庞大粉丝群体的主播每一次对于产品的展示和推广都能在获得品牌效应的同时,直接引导观众到销售平台。今年ROG在TI期间通过主播在西雅图现场的直播活动就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直播不是万能的

当然,直播的“品效合一”并不是完美无缺,通过直播平台的基本原理就能清楚的看到“品效合一”的优劣势所在。

首先是直播缩短了内容传递的流程,内容产生就直达观众,中间只经历了几次转码,就实现了信息的传播。而这样的优势在于观众能够看到主播的直接体验反馈,让人有更真实的感受也更容易获得信任。与之相对应的是内容的质量很难得以保证,不同主播的宣传效果也是参差不齐。某位从斗鱼转投熊猫的知名歌姬,在直播中明明是推广环节,却一边拿着产品展示一边在对产品进行吐槽。关键在于赞助商无法在第一时间实现对于内容的把握,投入反而产生负面效果的也并非没有发生过。

此外,主播同样具有一定的意见领袖的价值,同时通过直播的互动性可以满足观众的红人社交需求。虽然这个的模式拉近了主播和观众群体,但是也限制了很多不能直接进行露出和展示的品牌。类似Intel这样的硬件厂商,就无法通过发挥直播平台的优势,反而因为内容包装质量的降低可能造成负面的效果。所以直播的“品效合一”相对更适合电竞的垂直产品和一些快消产品。

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交方式的不断演进,今天已经发展为一对多的社交环境,新奇、有趣内容的传播维度增加,更易吸引用户的集中关注。与此同时, 相比图片、文字,直播的表演方式更能体现内容生产者的人格魅力,带来用户的长期关注。相对应的是素人用户上升至职业网红主播的门槛降低。 网红主播的高收入、低成本引发了大批素人用户的“明星梦”。而在网红经济中,其实只有最前端的主播能够凭借传播影响力,为企业和品牌带来巨大的效益,而这些主播会也需要保持长期的曝光量来维持自己的影响力。

为数不多的头部主播能够承担的企业和品牌其实是非常有限的,对于提前入场的赞助商和广告主而言,也会在合同条款上约束主播不能进行竞品的推广。这里就需要组织严密、管理完善的经纪公司,而在目前的电竞行业中,虽然经纪公司不少,但真正能实现优化管理的并不多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主播和经纪公司本身的瓶颈也可能会限制直播投放的发展。

直播合同范文2

2008年12月21号,中央电视台牵手国内50多家电视台成立了中国电视直播联盟(CSNG),这个联盟意在利用现代电视技术打造一个反应最快速、覆盖最广泛的全国电视新闻平台,此举被称为央视“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应对突发事件频出、应对国际电视媒体新闻资源之争的一次‘亮剑”’。这是国家电视台应对新闻直播竞争上的一次主动出击,是在目前电视体制下进行的一次资源整合。

由于传统的电视体制不同于电信体制的垂直管理,各地电视台缺乏一种资源整合的力量和机制。在这一点上,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关系非常微妙和尴尬。平时,中央电视台除了《新闻联播》与地方电视台尤其是省级电视台之间有一个健全的网络外,其他节目几乎都是竞争关系,而在突发事件面前,却要严重依赖地方台的制作资源。这一点在汶川地震这场突如其来的考验当中显现得尤为明显。这是中央电视台继年初的冰冻雨雪灾害之后组织的第二次大型直播。在直播初期,由于四川灾区的电视信号传输困难,资源不足,给直播节目主持人以很大的压力。有的主持人进入直播间要主持多久、支撑多久都是未知数,有的依靠嘉宾的访谈来支撑,这对直播效果来说是大打折扣。这种状况在直播后期得到了很大改善,南于中央电视台有效组织20多家地方台和电信应急部门,出动直播车42辆,分别赴四川、陕西、甘肃等受灾各地,以极其丰富的直播内容展示了全国救援灾区的浩大工程,收到良好的收视效果。这次震区直播不仅受到国家领导人的肯定,而且受到各界观众的认可和好评。亚广联鉴于中国抗震救灾电视直播报道的出色表现,半年内授予中国媒体三项大奖,其中包括该组织新闻交换最高奖项――“丹尼斯纪念奖”。

这次直播也使得新闻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成为当务之急。据了解,在这次抗震一线前后集合的42部直播车中,有40部是地方台和应急通信局的设备,来自地方台的出镜记者及编辑占到参与直播节目人员的三分之二,从制作资源和人力凸显了资源整合的力量。央视作为拥有影响力最大平台的国家台,牵头成立直播联盟成为必然。2008年11月初,中央电视台首次联合全国27家电视台推出的系列节目《温暖灾区行》,全国28家电视台实现了同一时段、同一主题、同一包装下的同步播出,取得了良好的规模传播效应;直播联盟成立前夕,央视再次联合全国33家电视台共同推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直播特别节目《我们的30年》,所有参与电视台均获得了不带任何电视台标志的公用直播信号。2008年12月21号,中国电视直播联盟(CSNG)终于浮出水面。按照直播联盟章程,央视将以直播事件为纽带,与各地方台形成平等参与、互利互惠的一套组织系统。成员台可以共享由央视平台提供的直播信号,同时可以利用央视和各地方台的播出频道同步播出,增强事件的传播和影响力。从联盟成立到今年第一季度,直播联盟已联合成员台制作播出直播节目9次,包括山西矿难、黑龙江暴风雪、云南三月三节等,特别是2009年春节期间推出《新闻过大年》节目,以每天4到8小时的直播,为全国观众上演了一出出央视新闻频道的“新闻大戏”,利用央视平台集中展现了全国各地、各民族精彩纷呈的过年风俗,取得了不俗的收视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直播联盟打造了代表委员《见证履职共商国是》直播节目,央视网相关专题总点击近10万次,关注度位列同类节目前列。

目前直播联盟尚有不足的是:由于直播选题大多数由当地媒体提供,节假日和主观类选题充裕,而社会类选题缺乏,“叫好不叫座”,此外直播涉及人员及设备较广,经费及制作人员调配困难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发展后期调整,不管如何,央视亮剑为中国电视媒体的资源整合开了好头,并引发同行及新媒体的改革。《温暖灾区行》和《我们的30年》大型直播报道,还实现了电视网、互联网和手机电视网的“三网联动”。

关于电视媒体资源整合的建议:一、可采取招标的方式,由中标台掌握直播权,吸引资金和技术力量:二、借鉴欧美国家办台方式,组建由电视、广播、网络综合一体的大区媒体站。

直播合同范文3

关键词:视频直播;用户生产;实时社交;VR技术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7-0112-02

在社交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始渗透到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给新闻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视频直播是通过互联网对某一事件、话题、人物等实时制作和同步播出相关影像的一种方式。作为一种比文字和图片更生动的传播模式,视频直播的经历了最早的游戏直播、秀场直播、体育直播到热点突发事件直播的发展历程,通过用户和用户之间、用户和传播者之间的实时互动,形成一种新的新闻报道方式和网络社交形态。这种以实时化、社交化为特征的互联网应用正在改变新闻现场的定义和新闻叙事的方式,充分认识和理解视频直播模式中的新闻生产和传播特点,有助推动媒介融合环境下新闻生产模式的转型升级。

一、新闻视频直播: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闻生产新模式

媒介融合环境下视频直播的出现,使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闻生产者通过实时播出的多媒体格式的声像和影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身临其境的新闻视觉体验,这种新的新闻形态可以称为视频直播新闻。与以往互联网上的图文报道以及短视频新闻不同的是,视频直播新闻展现出连续性的且有现场感的新闻场景。

视频直播新闻是移动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4G网络的普及,网络视频播放更加流畅,根据最新CNNIC显示,截止2015年12月,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04亿,伴随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以及流量成本的下降,每个智能终端用户都可以便捷地观看网络视频直播。

VR以及全景视频等新技术的出现也为视频直播新闻带来发展契机。VR(Virt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是综合利用计算机图形系统和各种现实及控制等接口设备,在计算机上生成的、可交互的三维环境中提供沉浸感觉的技术。VR技术通过模拟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为用户提供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刺激,而全景实时直播可以自由转换视角,使用户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用户从新闻场景旁观者成为新闻现场体验者。

90后成为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主流消费群体,也推动了视频新闻直播的盛行。作为追新求异的一代群体,他们对互联网应用的需求表现为即时互动、随时娱乐、随时表达,他们对社交有着强烈的热情,注重对信息的实时分享。而网络视频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多媒体直播题材,既包括娱乐、游戏、音乐等生活场景,也包括热点突发事件追踪、科普新闻等。用户在视频新闻直播中通过与传播者实时互动,真正参与到新闻的生产过程,与新闻生产者共同形成了视频直播新闻的价值共同体。

二、视频直播模式下的新闻生产特点

1.内容选题突出悬念和参与感

视频直播最初应用于游戏直播与秀场直播,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红”以及明星开始使用视频直播这一互联网应用,视频直播也越来越被更多的主流人群所关注和使用,具有技术和用户资源优势的互联网公司以及少数传统媒体开始采用这种模式进行新闻生产的尝试。

(1)适用于热点突发事件的追踪。新闻视频直播的最主要优势在于实时、交互地提供新闻现场的影像。传统的电视新闻直播在报道新闻现场时受到时间、栏目设置以及人力等限制,难以真正实现持续、即时的新闻现场播报。对于已经形成一定网络热度、受到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视频新闻的追踪直播为用户提供了更为鲜活的新闻现场影像,事件进展的不确定性以及新闻当事人的态度都成为吸引用户观看视频直播的焦点。突发新闻的直播既可能是由新闻媒体发起,也可以由新闻现场的目击者来发起。尽管目击者直播的新闻内容从拍摄手段来看并不专业,存在画质不清晰、画面抖动、噪音过大等问题,但普通用户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和直播更具有现场感的新闻画面。对于用户来说,新鲜感和接地气的内容远比后期精心剪辑的视频更加具有吸引力。

(2)适用于用于重大事件的直播。具有较强社会关注度的重大事件在视频直播模式下资讯呈现更加多元化,媒体利用VR技术生产体验式和沉浸式的报道产品,用户从单纯地观看新闻到走进现场感受新闻,真正让人身临其境。与传统的新闻专题报道相比,视频直播过程中的实时互动,使常规性的新闻议题以更富有感染力和亲和力。

(3)适用于具有不可预知性的资讯类议题。观众总是对充满未知性的事件或议题具有很强的关注欲望,事件发生过程和结果的不可预知性能激起用户的强烈期待,视频直播正好迎合了用户探寻未知的心理需求。在直播过程中用户与传播者一同解开悬念,并加上专家、专业主持人现场解读,共同见证事件的进展,通过话题引导和直播进程呼应,引爆社交平台的话题讨论。

2.UGC和PGC共同构建直播生态

自媒体的的兴起和发展对传统的新闻生产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微博以及微信等社交媒体应用在新闻报道中的优势凸显,许多社会重大新闻的第一手信息来源均来自社交媒体的UGC(用户内容生产)。在视频直播模式下,用户既是视频内容的观众,也是视频内容的生产者。任何人都可以拿起手机对新闻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极大地丰富了新闻事件的第一手报道素材。随着视频直播的全民普及,UGC直播将成为突发事件报道的重要来源之一。

视频直播的兴起为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带来了新的前景,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使用无人机航拍图像和VR设备等充实报道内容。借助自身在新闻策划和媒介融合方面的技术和平台优势,媒体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视频新闻直播的最佳效果,延伸媒体的功能性。在众声喧哗的社交媒体时代, 对优质的内容的需求将使PGC(专业内容生产)更加受到用户欢迎。对于新闻生产的内容差异化以及满足不同用户个性化需求方面,PGC的优势和价值正日益凸显。媒体应研究分析视频直播用户的心理,创新适合移动终端的直播报道模式和框架,为用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观看体验。

3.实时社交打造新闻参与感

与以往一对一的视频聊天不同,新闻的视频直播实现了点对多的实时交流模式,任何人都可以搭建一个直播系统,用户之间以及用户与传播者之间通过互联网设备实时沟通。电视的单向传播属性决定了观众的参与度不强,观众无法真正参与到电视节目的直播过程中。而视频直播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用户与传播者之间在文字、声音、影像上的互动,用户的反馈可以实时影响新闻播出的内容,用户和用户之间的交流满足了人们对实时社交的需求。这样的实时互动打破了传统电视新闻报道中观众只能被动接受新闻资讯的状态,实质上将用户变成了新闻信息生产的一部分,满足了用户的新闻参与感,用户与直播者之间的交互关系使新闻报道的内容更加立体。双向的直播方式让信息的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各种观点直接交锋,直播的弹幕功能让用户在线吐槽和评论,这样既可以及时传递出用户对于新闻信息的反馈和态度,避免单向传播导致的舆论失衡,也可以提高用户的停留时间与观看黏性。

三、新闻视频直播的实践困境

当前新闻生产在平台和内容上都存在普遍的同质化现象,各家门户网站以及传统媒体都开始纷纷尝试新闻视频直播,意图在全民直播的时代利用视频直播树立品牌效应,打造新的行业竞争力。然而当前新闻视频直播仍然处于试水期,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闻视频直播能否成为未来新闻生产的主流模式,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1.专业化优质内容匮乏。

新闻视频直播对技术、内容和平台都有较高要求,直播平台在面临资本、技术、硬件投入等压力的情况下,未来新闻视频直播必然走向专业化生产。由于长时间低价值密度的新闻内容很难获得用户持续关注,如何选择适合的新闻主题与直播形式完美结合,保证新闻内容持续、稳定的输出是未来新闻视频直播的专业化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视频直播的魅力在于悬念、娱乐、社交,应当不断探索多元化的选题框架和报道模式,寻找与用户产生共鸣的内容,提高停留时长与观看黏性,营造最佳的用户体验。

2.用户体验效果不佳。

视频直播实质上是一种视频社交方式,用户可以实时参与和即时分享,但用户注意力时间有限,难以保持实时在线,因此视频直播很难与用户碎片化使用习惯兼容,无法全面推广到所有新闻场景之中;其次,目前视频直播的互动模式停留在聊天室、弹幕等应用,如何通过直播过程中的互动满足用户的深层社交需求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再者,与VR技术结合的网络视频直播需要用户借助VR头盔或VR眼镜等硬件设备,这种设备将人对外界的视觉、听觉封闭,引导用户产生一种身在虚拟环境中的感觉,这与用户对视频直播的现实社交需求又在一定矛盾。因此,技术和设备限制降低了VR视频的体验感。

3.用户直播挑战新闻伦理底线。

视频直播带来或加剧一些不符合新闻伦理的现象发生,为了博取眼球,部分网络直播平台出现涉黄、涉暴等触犯法律、道德底线的UGC内容。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公民记者在突发现场对事件进行现场直播,必然引发有关报道伦理的争议,挑战专业新闻报道的伦理底线。普通网民应主动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加强自律行为,注意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血腥和暴力的细节的呈现。而视频直播平台也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启动严格的筛查程序,把握新闻直播内容的尺度,保障直播平台的长远发展。

视频直播使新闻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和有趣,为用户提供了参与新闻生产的机会,也让用户从与传播者的互动中获得满足感。伴随着视频直播热潮的掀起,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专业媒体将参与视频直播新闻的生产,在技术驱动的媒介融合环境下,媒体可以结合视频直播模式的特点探索视频直播新闻内容类型和传播平台,利用这种实时互动性新闻形态塑造全新的内容竞争力和用户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史安斌,张耀钟.虚拟/增强现实技术的兴起与传统新闻业的转向[J].新闻记者,2016(1).

[2] 顾洁,田维钢.移动新闻的新闻形态特征:情境、平台与生产方式[J].现代传播,2013(10).

直播合同范文4

关键词 早稻;旱直播;播期;产量

中图分类号 S511.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2-0021-01

早稻旱直播不同播种期对早稻的生物量、结实率和产量会有一定的影响。适期播种和合理密植是免耕直播栽培的重要内容。适时早播可以充分利用温光资源实现早发提高产量,迟播作物因为生育期缩短和赶上病虫害等逆境,产量往往会降低[1]。在产量构成因素方面播种期对每穗总粒数和结实率有显著影响,早播有利于大穗形成和提高结实率。对于一个品种来说,在一定的种植区域,适宜的播种期可以使产量达到最大化[2-4]。为了验证合浦县旱直播早稻播期对于产量的影响,以期指导田间农业生产,以两优263为试验材料进行试验,现将试验结果总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地概况

试验在合浦县闸口镇福禄村某农户的责任田进行。所有试验在同一块田、同等土壤肥力、统一管理水平上进行。

1.2 试验材料

试验品种为两优263。

1.3 试验设计

试验设4个播期处理,分别为3月5日、3月15日、3月23日和4月15日,采用旱直播,不设重复。

1.4 施肥情况

施肥时间随播种期而变化,但每批次播种的施肥量相同。具体是:3月5日播种的处理:3月4日施45%富满地复合肥225 kg/hm2作基肥,3月26日施尿素112.5 kg/hm2,4月21日施尿素75 kg/hm2、钾肥150 kg/hm2;3月15日播种的处理:3月14日施45%富满地复合肥225 kg/hm2作基肥,4月5日施尿素112.5 kg/hm2,5月1日施尿素75 kg/hm2、钾肥150 kg/hm2;3月23日播种的处理:3月22日施45%富满地复合肥225 kg/hm2作基肥,4月12日施尿素112.5 kg/hm2,5月8日施尿素75 kg/hm2、钾肥150 kg/hm2;4月15日播种的处理:4月14日施45%富满地复合肥225 kg/hm2作基肥,5月4日施尿素112.5 kg/hm2,5月30日施尿素75 kg/hm2、钾肥150 kg/hm2。

2 结果与分析

2.1 对水稻结实率的影响

由表1可以看出,在3月5日、3月15日、3月23日和4月15日播种的早稻结实率分别为82.5%、82.3%、82.0%和79.4%,随着播种期的推后结实率呈现递减趋势,4月15日播种的结实率比3月5日降低了3.1个百分点。有效穗数、每穗总粒数、每穗实粒数也随播种期的推后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4月15日播种的早稻各指标下降最为明显。

2.2 对产量的影响

在7月15日、7月20日、7月25日和8月5日对各处理进行产量测试,从表1可以看出,3月5日播种的产量为7 531.5 kg/hm2,3月15日播种的产量为7 497.0 kg/hm2,3月23日播种的产量为7 309.5 kg/hm2,4月15日播种的产量为6 093.0 kg/hm2,不同播期产量没有明显差异,但4月15日播种的产量比3月5日、3月15日、3月23日播种的分别少1 438.5、1 404.0、1 216.5 kg/hm2。

3 结论

(1)试验结果表明,播种期对于早稻旱直播产量有较大的影响。4月15日播种的产量比3月5日、3月15日、3月23日播种的产量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其原因主要是生育期缩短,穗长减短,有效穗数减少,同时抽穗灌浆期正是高温多雨季节,纹枯病发生严重,每穗总粒数和每穗实粒数减少,影响了结实率,从而影响了产量[3]。

(2)4月15日播种的早稻直到8月5日才收获,使晚稻播插工作比较被动。因此,早稻旱直播播种期不能因为担心前期干旱而把播种期推迟,而应在早稻适播期内播种,才有利于高产和争取全年季节的主动[4]。

4 参考文献

[1] 梅少华,陈兴国,廖继雨,等.播种期和播种量对免耕直播稻产量及其构成的影响[J].湖北农业科学,2011,50(11):2180-2082.

[2] 钱士明,沈 铭,陈叶平,等.杂交晚粳免耕直播栽培最佳播种期和播种量研究[J].中国稻米,2007(2):44-45.

直播合同范文5

近日,一份针对网络直播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直播平台大约200家,有几乎一半的网民表示看过网络直播。一些网友疑惑,如此众多的网络直播平台,是不是说明做直播平台是很简单或低成本的事情?这些直播平台的成本几何?收益又从何而来?在网络直播中,动辄显示有上百万人同时观看,那么,这些观众数字是真实的吗?主播们的收入又是怎样的呢?在采访中,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直播平台还处在“烧钱”状态,其中成本最高的是主播和宽带的费用,最高的主播年薪有300万。

女生兼职当网络主播立志买房

2015年11月9日报道,视频网站的兴起,为一些乐于分享、有自我展示欲望的网民找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平台,它吸纳了大量80后、90后的新生代在此聚集、交流。视频网站更是从视频上传和在线点播的简单2.0,变成了可以在线视频直播秀、直播过程中可交流的深度2.0,由此也产生了一种新的职业——网络主播。今年9月,记者走进了武汉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揭秘大一女生的兼职网络直播“掘金”路。

顶级主播年收入300万

网络直播的内容种类繁多,游戏是网络直播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传统的游戏内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少出现在主流媒体上,而在游戏数字收费频道中,也并没有统一渠道。但是在网络直播中,游戏却成为几大直播平台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每天吸引着上百万的用户观看。YY执行副总裁董荣杰曾表示,“到现在为止,我们都很看好游戏直播,虽然就现状来说,它面临一大堆问题,但是从我们的心态、战略上来说,我们还是非常看好游戏直播。”

一份网络流传的“某直播平台金牌主播价目表”显示,该平台“身价”最高的主播签约价已达到一月200万,相当于2400万一年。而这份价目表中的主播都来自时下热门的网络游戏,如LOL、dota2等,他们每天的直播时间段是12点至20点,签约价从每月50万到每月200万不等。这样的“身价”,甚至堪比一线明星。

但“身价”或“签约价”并非主播个人拿到的真实收入。网传1700万身价签约某平台的主播Miss日前正式回应:“真实的数字远低于媒体之前的报道。在视频行业,大型节目合作涉及数十人的团队、大量的设备投资等等,千万级公司间合作并不稀奇。本人的所得并没有那么高。”也就是说,网络节目的人力、设备等成本高昂,合作所谈的价格需要涵盖如上成本,最终落入个人主播口袋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顶级的主播年收入也就是300万,并且能上百万的并不多。

视频网站的兴起,为一些乐于分享、有自我展示欲的网民找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平台,大量80后、90后新生代,越来越热衷于直播秀。游戏玩得好可以直播,唱歌可以直播,甚至连吃饭也可以。

观众送给主播的“礼物”价格不菲

北青报记者随机打开一个直播网站,看到在直播页面正上方和正下方分别是某两款游戏的广告,中间才是直播的主要窗口。在直播窗口右侧,实时显示用户与他人的对话内容,如果有用户为主播送上了礼物,则会实时浮动显示。而在该页面的最上方,有一些用户的名字与排名,这些是本场直播中送礼物的前十位用户。

同时,在直播窗口左下角显示“竞猜本场比赛”。用户在登录后可以下注回答竞猜题目,如果竞猜正确,系统会按照比例结算,而这些“注”在前期是需要用户花钱购买的。另外,页面的最下方是“热门推广”,其中包括官方推广的硬件、道具、活动等内容,及其他游戏、硬件等广告内容。

在直播中,观众会送给主播“礼物”,这些礼物虽然是虚拟的,但换算成人民币,价格不菲。例如,在斗鱼平台,有鱼丸、鱼翅、飞机、火箭等道具,其中鱼丸最便宜,约100个鱼丸=1角,鱼翅1元一个,而飞机和火箭分别价值100和500鱼翅,也就是100元和500元。一位用户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一场直播中被砸几十万是常见的事情。他说,送礼物的用户的名字会显示在直播间里,送价值高礼物的用户名字会直接显示在直播屏幕的弹幕上;如果连送相同的礼物,还可以刷出一种视觉特效,不仅房间内的其他用户都会留意是哪位“土豪”赠送的,主播也会在节目中特意对他表示感谢。

但是据介绍,这些礼物并不全部归主播,而是主播与平台分成,不同的平台分成不同,有的五五开,有的三七开,而一些知名主播是单独谈好的分成比例。因此,这部分分成就成为平台收入的一部分。

追访

网络直播平台人数有水分

去年某天,知名主播小智与国内某知名战队约战在斗鱼直播平台打LOL游戏。实时数据显示,该房间内观看直播的人数一度飙升至444万,这一数字被网友截图并在网络广泛流传。

但是,网络平台的数字经常被质疑有很大水分。有用户透露,不同的平台水分也不同,有些房间在半夜直播时在线人数也会显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很不科学”。去年9月19日,《电子竞技》公众微信号上爆出斗鱼直播人数的乌龙事件:原WE队员微笑在斗鱼平台直播时,其显示观看人数竟然超过“13亿”,这一数字几乎是我国人口总量。

还有工程师曾在单个PC上模拟N个用户同时访问直播间,发现平台12万人的房间的在线数可能只有4万,水分高达70%。另外,2014年9月,一名主播在直播时直接透露,平台对外显示观众数12万,但对主播显示8万,原因是自己的绩效由观众数决定。

揭秘

直播平台还是靠“融资”在撑着

在视频行业,除了人力的成本之外,大量的设备投资成本也十分高昂,宽带投入是其中的一大部分。战旗TV负责人银虎表示,战旗TV每月带宽支出高达千万级别。宽带,决定了画质和速度,而这些因素又直接影响直播用户体验。受到高昂的宽带费用影响,许多直播平台都在亏损。陌陌副总裁贾维在一次采访中表示,目前陌陌的抽成收入已经可以支付宽带成本。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直播平台的带宽取本月带宽峰值月结。那么按照目前行业内给出的2000万元/T/月的带宽成本,假设按照现在的标准,提供给用户720P的清晰度,相当于每位用户需要1.5M左右的带宽,那么如果峰值时有100万观众观看直播,就需要1.5T左右带宽。照此计算,该直播平台理论的带宽成本为每月3000万元左右。但由于直播会应用IDC、CDN等技术,也就是允许多人并发同时操作,实际占用的带宽和费用也低于这一数字,有的可能会除以3,为每月1000万元左右。

但如果峰值超过100万观众的话,这一成本还会水涨船高。以虎牙TV为例,其投资方欢聚时代2015年四季度财报显示,欢聚时代2015年第四季度来自虎牙直播的营收为人民币1.336亿元(约合2060万美元),第四季度带宽支出(包含虎牙直播与其他业务)为人民币1.611亿元(约合2490万美元),每月带宽开支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前YY执行副总裁曹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运营电竞直播比赛平台来说,目前宽带的成本大概占据了整体运营成本的40%,内容费用包括版权、赛事和战队的成本占比在30%-40%之间,20%为公司的运营成本。有的公司还需要在推广上再付出20%左右的成本,做下来很烧钱。”

不过,直播平台虽然运营成本高昂,但收入方式也较为多样。据了解,直播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广告收入、用户打赏(包括礼物、道具等)、与游戏公司及外设厂商进行合作等。有业内人士透露,广告等收入并不能完全覆盖大多数直播平台的成本,许多直播平台目前还是依靠“融资”支撑。

今年3月,直播平台斗鱼TV宣布获得腾讯领投的B轮超一亿美元融资,A轮投资人红杉资本及南山资本都将继续投资;今年2月,ImbaTV宣布获得了英雄互娱的投资;直播社区火猫TV去年底宣布获得合一集团,也就是优酷土豆的千万美元A轮融资;去年11月,游戏直播平台龙珠完成近亿美元融资,由游久游戏领投,腾讯跟投;去年12月,视频直播平台微吼获得B轮亿元以上人民币融资……许多案例说明,游戏直播平台在融资方面风生水起,且融资也是直播平台赖以生存的方式。

监管“主播黑名单”还在不断更新

今年1月,斗鱼TV被爆出“直播造人”,此前,该平台还屡次被爆出不雅视频及主播大尺度直播视频;除了斗鱼,许多直播平台也存在类似问题,直播平台内容的监管成为业内和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

斗鱼直播现在可以算宅男最爱的福利直播平台,此前甚至传出过直播造人。当然,这些大尺度是不允许出现的。然而日前主播郭mini在直播期间突然进行脱衣露点!又是一场轩然大波啊,直播间都关闭了!郭mini以后再见恐怕也不容易了,今天就来一次看个够吧,50多张图都是她一个人的,可见这个女孩子……不简单。

直播合同范文6

关键词:网络直播;广告;金融营销宣传

一、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情况概述

(一)网络直播营销的概念。网络直播营销,又称“互联网直播营销”,顾名思义,是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开展的营销活动,应具备三个要素:一是信息传播媒介和范围,即互联网,信息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平台,同时必须面向社会公众。二是表现形式,即直播,结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须是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实时信息的活动。内容不限于视频,音频、图文等亦可,且必须是持续、实时,与传统的录播、平面广告营销相区别。三是商业营销目的,以推销商品或服务作为网络直播的主要目标。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商业营销目的,原则上应限于其经营许可范围,即“金融营销宣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所述,专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宣传、推广。(二)网络直播营销的参与主体。根据具体分工,网络直播营销的参与主体可分为四类:一是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各类社会营销平台;二是商家,是在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商业主体;三是直播营销人员,是指在直播时与社会公众直接互动交流,介绍、推销商品或服务(品牌)的自然人,俗称“主播”;四是网络直播营销服务机构,指专为前述三类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策划、运营、经纪、主播培训等服务的商业机构。(三)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的主要模式。商业银行参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大致可归纳为两种模式:1.“直播+销售”模式。该模式是指为销售推广金融产品或服务所开展的网络视频直播营销活动,可支持客户在线即时成交下单,俗称“直播带货”。2020年上半年以来,许多商业银行基于电商业务所开展的网络直播卖货活动,虽然形式上与前述“直播带货”并无不同,但因所带之“货”,大多都是电商平台商户经营的非金融商品或服务,未指向金融产品或服务,故不属于本文论述的商业银行网络直播营销行为。2.“直播+宣介”模式。商业银行为扩大品牌影响力、开辟线上获客新途径,在线举办的知识讲座、产品会、财经类论坛等直播活动,本文称之为“直播宣介”。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此种模式一般不设置线上即时成交环节,也较“直播带货”更为常见。根据营销手段的不同,“直播宣介”可再分为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两种,前者在直播活动中直接嵌入金融产品及服务介绍推广内容;后者则是线上知识讲座、论坛等主题直播,内容广泛,可包括健康、文化、生活、财经以及投资者教育等,主要是为契合客户多方位的需求,提升客户体验,间接起到品牌营销的效果。

二、网络直播营销的法律性质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直播营销”是一类基于互联网向公众持续实时信息的活动,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前者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实行许可制,后者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仅实行备案制。而商业银行参与的“网络直播营销”,虽有商业营销目的,但提供信息的过程一般符合无偿、公开、共享的特性,故应视为“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二)与互联网直播相关的特定服务。网络直播广泛应用于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或网络视听节目等服务中,故还需进一步分析网络直播营销与前述几类特定直播服务的关系。一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商业银行“直播带货”与新闻信息服务并无明显关联,但“直播宣介”中的一些论坛、讲座直播活动,如内容涉及经济等社会公共事务或社会突发事件的评论,则很可能构成新闻信息服务。二是“互联网视听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从上述规定以及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来看,此类服务涵盖的范围极为宽泛,前述两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均可纳入其中。三是“网络表演”。《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将网络表演界定为“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即网络表演首先应当属于“文化产品”,2020年3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在其官网提示,明确称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综上,商业银行目前参与的直播带货与直播宣介活动,因可归于“金融类”直播的范畴,除非包含文艺表演,不应视为“网络表演”。(三)商业广告。广告有商业与非商业之分,我国《广告法》规范和调整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一般而言,商业广告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商业推广之目的;二是广而告之的形式;三是指向特定的产品、服务(或品牌)。同时,《广告法》并不限定广告所采用的传播媒介和方式。因此,尽管网络直播采用的网络传播媒介和“直播”方式,明显有别于传统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平面或录播广告,但只要满足前述三项构成要件,即构成商业广告。从具体表现形式来看,“直播带货”构成商业广告无疑,但“直播宣介”却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再重点确定直播内容是否涉及金融产品及服务(品牌)的推介宣传,否则不构成商业广告。此外,商业广告既可按行业划分,亦可按照传播媒体分类,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如构成广告,应进一步认定为“互联网广告”,若由商业银行开展,还应划入“金融广告”的范畴。因此,除需遵守《广告法》等基础法律规定外,还要落实互联网广告与金融营销宣传的特殊监管要求。

三、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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