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1

【关键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问题;管理

众所周知,文物对历史研究工作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是历史时刻的见证物,也是窥映历史的“古镜”,为了使得文物能够得到很好的保存,以为后人进行行为研究活动时而提供宝贵参考意义,则需要探讨为其建立专业研究机构以及保存场所,而博物馆就是保存、陈列、研究、收集文物资料信息的场所,是一个为社会服务的文化教育机构,因此,博物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障了文物的安全性,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则需要不断地对现有的保存方式以及措施进行创新,并且将目前文物保护错误方式进行不断地改善,从而探讨一些新的保护方式以及措施来对文物进行保护,以实现文物保护科学性、安全性的目的,因此,本文以下将博物馆文物保护、开发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介绍,并且针对这些问题而提出相关改进措施,最后,本文将文物保护工作的未来管理模式进行了综合阐述,继而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1.试析目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关于文物保护资金短缺以及设备较陈旧的问题分析

根据目前来看,很多市级博物馆因缺乏文物保护资金而常年不更换保护设备,设置连续很多年都不更新保护设备,以至于文物遭到二次破坏,致使文物很快失去了其自身价值。另外,市级博物馆因缺乏文物保护资金,以至于其所引进的保护设备缺乏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例如:防潮、防湿功能的科学技术设备,致使文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大大降低了博物院的自身价值与意义。

1.2关于文物保护库房条件限制问题的分析

为了突出博物院的文化教育机构身份的特征,往往选择博物馆地址的时候,均选择古旧建筑,以实现博物馆特点能够与文物保护工作相互融合的目的,但是古旧建筑的面积有限,以至于文物保护库房的面积不大,同时,库房的空气也不流通,致使博物馆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将该馆中的文物混合摆放,这样不仅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着在,而且对文物本身造成二次破坏。

1.3关于博物馆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的分析

根据目前博物馆管理人才配置现状来看,不仅总体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而且文化保护人员的配置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文物修复、鉴定、保护等管理方面缺乏相应技术人才,这样极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2.探讨改善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的相关有效措施以及建议

文物具有着研究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因此,其是我国较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因此,对文物进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以及改善目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则本文以下针对上述内容而提出几点有效建议与对策,从而实现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目的。

2.1针对文物保护资金短缺以及设备较陈旧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

地方相关政府需要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相应的提供资金、人才支持,使得博物馆的文物保护设备得以更换,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并且有效保障文物自身价值,从而为后人进行历史研究活动时能够提供相应参考价值。

2.2针对文物保护库房条件限制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

库房环境、条件对文物保护工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博物馆库房条件受到限制,则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会对文物造成二次破坏,因此,需要改善文物保护库房环境、条件,从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存在时间。另外,由于文物易受到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而遭到破坏,因此,需要将影响文物价值、质量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与了解,从而针对这些环境因素将其所放存环境进行改善,从而保障其质量与价值,例如:安装空调系统与抽湿机以调控室内温度、湿度等;定期杀菌消毒以保障文物遭到微生物的侵袭等。

2.3加强博物馆管理队伍的建设

由于目前博物馆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现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需要对博物馆管理人员进行重新配置,并且加强对文物修复、鉴定、保护等管理方面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从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另外,管理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同时,还需要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例如:积极引入先进管理、技术人才;积极指导本馆管理人员前往其他博物馆参观学习,从而对本馆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进行有效改善。

2.4做好文物登记工作

为了保障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则需要及时对文物进行建档、清点与登记,从而在此过程中能够有效掌握文物数量与质量的信息资料,进而为制定科学合理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提供有力可靠依据,另外,在对文物进行登记工作的时候,如遇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解决,并且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以保障文物的安全。

3.探讨文物保护工作未来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则需要积极应用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以及信息网络技术来对文物库房进行管理,从而保障文物库房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规划化的目的,进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进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存在时间。另外,加强对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得广大百姓以及文物爱好者能够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中来,从而全面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将目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介绍,并且针对这些问题现状而提出了几点改进措施以及建议,从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进而实现保障文物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研究价值、工艺价值的目的,继而为后人进行行为研究活动时而提供一定的宝贵参考意义。另外,笔者希望本文的叙述能够为相关研究学者以及博物馆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从而全面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进而进一步提高文物展览水平与价值。

【参考文献】

[1]彼得・冯・门施,黄黎.博物馆学与经营管理学:敌人还是朋友?―欧洲理论博物馆学和博物馆经营管理学的当前走向[J].中国博物馆,2007(01).

[2]唐丽.抓住机遇迈向未来―关于免费开放后博物馆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思考[A].湖南省博物馆学会2010年会暨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0.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2

关键词:文物 保护 现状 问题 管理

众所周知,革命历史纪念馆文物对历史研究工作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是历史时刻的见证物,为了使得文物能够得到很好的保存,以为后人进行行为研究活动时而提供宝贵参考意义,则需要探讨为其建立专业研究机构以及保存场所,而历史纪念馆就是保存、陈列、研究、收集文物资料信息的场所,是一个为社会服务的文化教育机构,因此,历史纪念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障了文物的安全性,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则需要不断地对现有的保存方式以及措施进行创新,并且将目前文物保护错误方式进行不断地改善,从而探讨一些新的保护方式以及措施来对文物进行保护,以实现文物保护科学性、安全性的目的。

一、历史纪念馆文物保护分析

一是文物保护资金短缺以及设备较陈旧的问题。经调研发现很多市级历史纪念馆因缺乏文物保护资金而常年不更换保护设备,设置连续很多年都不更新保护设备,以至于文物遭到二次破坏,致使文物很快失去了其自身价值。另外,市级历史纪念馆因缺乏文物保护资金,以至于其所引进的保护设备缺乏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二是关于文物保护库房条件限制问题。为了突出历史纪念馆的文化教育机构身份的特征,往往选择历史纪念馆地址的时候,均选择古旧建筑,以实现历史纪念馆特点能够与文物保护工作相互融合的目的,但是古旧建筑的面积有限,以至于文物保护库房的面积不大,同时,库房的空气也不流通,致使历史纪念馆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将该馆中的文物混合摆放,这样不仅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着在,而且对文物本身造成二次破坏。三是关于历史纪念馆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历史纪念馆管理人才配置现状来看,不仅总体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而且文化保护人员的配置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文物修复、鉴定、保护等管理方面缺乏相应技术人才,这样极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历史纪念馆文物保护现状的相关探讨

历史纪念馆文物具有着研究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因此,其是我国较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对文物进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以及改善目前历史纪念馆文物保护现状。一是文物保护资金短缺以及设备较陈旧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地方相关政府需要对历史纪念馆文物保护工作相应的提供资金、人才支持,使得历史纪念馆的文物保护设备得以更换,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并且有效保障文物自身价值,从而为后人进行历史研究活动时能够提供相应参考价值。二是针对文物保护库房条件限制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库房环境、条件对文物保护工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历史纪念馆库房条件受到限制,则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会对文物造成二次破坏。因此,需要改善文物保护库房环境、条件,从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存在时间。同时,因文物易受到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而遭到破坏,需要将影响文物价值、质量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与了解,从而针对这些环境因素将其所放存环境进行改善,从而保障其质量与价值。三是加强历史纪念馆管理队伍的建设,历史纪念馆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现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对历史纪念馆管理人员进行重新配置,并且加强对文物修复、鉴定、保护等管理方面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从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管理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因此,还需要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四是做好文物登记工作,为了保障历史纪念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则需要及时对文物进行建档、清点与登记,从而在此过程中能够有效掌握文物数量与质量的信息资料,进而为制定科学合理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提供有力可靠依据,另外,在对文物进行登记工作的时候,如遇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解决,并且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以保障文物的安全。

三、文物保护管理模式的未来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则需要积极应用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以及信息网络技术来对文物库房进行管理,从而保障文物库房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规划化的目的,进而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进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存在时间。另外,加强对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得广大百姓以及文物爱好者能够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中来,从而全面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唐丽.抓住机遇迈向未来D关于免费开放后历史纪念馆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思考[A].湖南省历史纪念馆学会2010年会暨历史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0.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3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对策探讨

提起文物, 人们的脑海里往往就会浮现万里长城、秦始皇陵兵马俑、金字塔、维纳斯雕像、 《蒙娜丽莎》 油画等一系列赫赫有名的文物珍品。 其实, 文物远不止这些, 它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 恩施州不可移动文物有大水井古建筑群、唐崖土司遗址、建始直立人遗址等 8 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可移动文物一、二、三级有 795 件套。仅州博物馆通过调拨、征集、购买、考古发掘等多种方式收藏的就有七万余件, 极具巴文化特色。如“ 双虎钮T于” “巴式甬钟”、“巴式矛”、“巴式剑”以及“土司帽”、“土司印章”、土司夫人使用的 “ 金凤冠”等珍贵文物。 特别是 “双虎钮T于”于 1999 年 10月参加了法国钟铃艺术节, 是恩施州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文物不分地域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是我们后人感知历史最直观的载体。 一件件文物, 就是一个个标本, 不同时期的文物就是不同时期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政治制度以及生产技术进步、科学文明文化水准的历史见证, 它具有不可再生性。 能否对文物实施有效保护, 显示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及经济实力。

一、恩施州文物保护情况

恩施州是湖北省西部地区唯一规模最大、民族文物藏品最丰富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目前,全州有可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3个,文物管理所8个,全州拥有民族历史文物、革命文物10万余件,其中国家级一、二、三级文物(传统数)795件套,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恩施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文物保护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部分建设单位要么对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不甚了解,要么知道政策却不按相关手续报批,使得施工过程中一大批文物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二、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措施

(一)科学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科技信息时代的到来,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对于基础设施要加强实施措施,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增加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含金量,以提高文物保护的管理水平。文物保护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筑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是数字化文物保护管理系统。

1.建筑基础设施

在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中,国家加强了对博物馆的建设,随着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的加大,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我们的一些建筑的基础设施要向国际化的标准靠拢,向发达国家的文物保护建筑基础设施学习,建筑基础设施主要以发挥合理保护、科学管理文物与重在预防为标准,设计并实施保护措施到位的建筑,才有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

2.数字化文物保护系统

数字化博物馆是运用信息、互联网、多媒体、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整合全省文物资源,使观众可以在网上了解、欣赏到众多珍贵馆藏文物。通过文物信息数据库、文物信息采集处理和展示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博物馆的数字化管理、馆藏珍贵文物的网上三维展示、基于地理信息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推动文物在保护利用中“活”起来。数字化文物的三维展示是采用激光扫描测量技术、近景摄影测量技术、三维文物建模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等高新技术,全方位地展现文物的真实原貌。三维(或曰 3D)激光扫描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将其独特的光源投射到文物本体上,形成光条纹。根据光源与机器的相对位置,按照计算机视觉理论,由光条纹的形状测算出被照射文物的三维光标,最终形成被扫描文物完整、精确的三维点云模型。然后,通过相应软件对所扫描文物进行数字化还原,生成被扫描文物的原始数字模型。这是高科技与文物资源的融合。建立数字化文物就等于给每件文物做了一个“身份证”或“户口簿”,记录文物的原始数据。以后当遇到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被人偷盗、病害侵蚀时,研究人员就可以通过调取“身份证” 或“户口簿”,为修复文物提供充足的科学依据和保障,使文物复原。同时,还可以大力提高文物外展的工作效率。筹备文物外展,从查阅档案、拍照制表,告知对方,到确定参展文物,数十分钟之内即可完成。并且文物保护的工作,需要搜集大量的与文物相关的资料,才能根据文物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来。而文物相关的资料搜集是一个综合性与系统性的工程,全面而具体的搜集工作需要借助于现代化的数字化系统。数字化计算机强大的系统功能,不但可以完成复杂的剖所工作,而且还可以对文物进行实时监控,对于保障文物的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以文物普查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

以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夯实文保工作的制度。普查工作中逐步形成县文体旅局指挥,县文物局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上摸清分布在恩施州各个地区的文物点的保护现状。所有普查结果均以“一户一档”要求制作成文物电子档案,并对已公布的文保单位专门划定了保护控制地带,所有电子档案已上报省文物部门数据库。并且文物保护部门要定期对文物、古建筑进行复查,对复查后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利用,提出建议。

(三)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博物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切实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建立文物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各项防范设施,制度健全,责任到位,严格预防和杜绝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博物馆安装了监控设备,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有效的保证文物安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对重点乡镇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通过政府行为, 加强对文物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4

[关键词]考古发掘;文物保护

我国原本就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谓是历史悠久,有很多文明古迹随着时代的演变被历史掩埋了起来,通过我国考古发掘工作的进行,已经有不少的历史文物、历史古迹再次展现在人们眼前。但是伴随着考古发掘工作产生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考古发掘之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该如何进行,这是一个值得所有考古学家探讨的问题。

一、考古发掘之后的文物保护的现状

1、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文物是古人存在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也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理应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但是目前有很多地区政府都没有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至今都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文物保护和研究部门,例如博物馆、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等。使得文物保护工作远远落后于其它一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政府的认识程度不够,影响了考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很多考古工作者只是为了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开展相应的考古工作,并不是站在文物保护的角度上开展考古工作的,使得大量文物在出土之后被搁置一旁、无人问津。时间一长这些文物就会因为氧化作用而变得破烂不堪,特别是像青铜器、壁画之类的文物,最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长时间的无人问津最终失去了它原有的光彩。

2、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目前也有很多地方政府虽然认识到了考古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大量的资金都投入在了考古发掘工作上,使得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只能停滞不前。甚至有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都没有一个正规的文物保护所,只用简单的库房来代替,导致很多文物在出土之后一直被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由于缺乏专门人员的管理,很多原本就已经残缺不全的文物更是不知所踪。有些地方政府或许已经建立了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很难开展破损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原本完好无缺的文物也变得残缺不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1]

3、考古发掘人员的思想观念有待转变

很多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的考古人员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负责将文物挖掘出来,至于文物的研究与保护工作都不再自己工作的范围之内,因此很多考古发掘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漫不经心,认为自己只要将文物挖掘出来即可,不在乎文物是否完整,使得很多文物在挖掘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损毁了。还有一部分考古发掘者认为只有保存完整的才可以称得上文物,至于那些原本就已经破损的不要也罢,因此在挖掘的过程中,只是将一些保存比较完整的文物挖掘了出来,至于那些已经破损的就留在原地自生自灭,造成很多文物下落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考古发掘之后文物保护的措施

1、转变文物保护的观念,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

无论是地方政府和考古工作者都应该转变自己的思想,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考古工作者,最应该转变自己的观念,在考古发掘的过程中,考古工作人员应该认识到文物不仅仅是历史遗留物,历史遗迹也是很重要的文物,在历史遗留物中,保存完整的是文物,残缺不全的一样也是文物,考古工作者还应该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不仅仅是文物保护研究部门的工作,考古工作者一样承担着文物保护的责任。只有考古工作者树立了这样的观念之后,才能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在发掘的过程中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2]

2、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

地方政府在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就应该落实到行动上,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首先政府应该出资建立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例如博物馆、文物研究所等,将一些可以移动的大中小型的文物,放置在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当中,并配置专门的人员进行保护,做好文化的修复工作,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对于那些不能移动的文物,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特别是一些历史遗迹,例如车马坑、秦始皇陵兵马俑、敦煌莫高窟壁画等。其次加大保护设施的建设力度,保护设施在文物保护上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历史遗迹和无法移动的大型文物,保护设施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保护棚、围栏或者是看护房等保护设施的建设。另外,当地政府要加大科研投资力度,例如购买一些实验仪器、监测仪器等,做好考古发掘工作,为文物保护打下基础。最后还要做好日常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管理人员应该注意文物保护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例如防潮、除尘等工作,这样才能全方位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3]

3、完善相应的文物管理法规

政府想要更好的落实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还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来约束考古工作者和管理者的行为。首先国家应该完善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很多条款定义模糊、工作人员职责不清、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操作难度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政府应该结合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适当的借鉴外国一些先进的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文件,完善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其次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有利于当地开展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并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切实落实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工作同等重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这样才能让文物展现出原有的光芒和价值。考古工作者应该树立文物保护的理念,并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到考古发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这样才能全方位的开展考古发掘后的文物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吴东风.考古发掘之后的文物保护现状分析[J].文物春秋.2011,11(12):11-13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吉古民居(以下简称古民居),是指本县境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寺庙、礼堂、楼、台、亭、阁等代表性建筑物及构件。

第三条古民居保护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古村风貌为前提,以保护历史村落为基础,以保护历史环境为核心,以保护院落完整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加、群众参与古民居保护的工作格局,建立古民居保护与“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发展的机制。古民居保护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第四条古民居受国家法律保护。集体和私人所有的古民居,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古民居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保护与管理

第五条县文广新局负责领导、组织本县境内古民居的普查工作,县文保所负责建立古民居档案,分别确定推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

各乡镇(街道)负责保护本辖区内的古民居。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定保护目标、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科学决策,正确引导,把古民居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公安、工商、文广、国土、规划与建设、旅游、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古民居的职责。共同做好古民居保护工作,维护古民居文物管理秩序。

各乡镇(街道)要依法对本辖区内古民居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文物行政执法监察人员依法对古民居保护行使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应当正确处理保护古民居与改善古民居居民居住条件的关系,制定本辖区的古民居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无能力管理的古民居,各乡镇(街道)拟定具体保护管理办法,并加以实施。

第八条各乡镇(街道)负责,分片、分期拆除古民居院落内增建或搭建各类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保持古民居院落格局完整;督促住户逐步改造古民居院内在原有房屋基础上修建的现代建筑,恢复历史原貌,保护古民居院落风貌完整。

第九条实行古民居保护责任制。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由文广新局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属文物保护点的古民居由县文保所与住户签订保护责任书;其他古民居由辖区村(社区)保护管理。

以古民居为主体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建立古民居保护专门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古民居较多的乡镇(街道)应支持建立民间古民居保护组织。

第十条落实古民居保护巡视制。各乡镇文化、规划与建设要按职能确定专人对古民居保护区进行巡视,对违章建设或破坏古民居的行为及时制止或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属文物保护单位的由规划与建设局会同文广新局负责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对古民居历史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造。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古民居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保护范围、原则和要点,并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与要求,措施得力的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奖励补助,对于破坏古民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古民居,经批准可以按原状易地迁移集中保护。

第十三条古民居的所有者、使用者应负责古民居的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鼓励社会各界研究古民居的风貌特色、建造艺术,研究保护与建设矛盾的解决办法,做到传统风貌特色的发掘与现代“美丽乡村”个性创造的有机结合,达到“美丽乡村”特色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统一。

第三章维修与利用

第十五条县文广新局对全县的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古民居文物保护点和其他艺术价值较高的建筑的维修工作负有领导、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古民居的维修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县文广新局同意,方可从事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的设计和维修。

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对象的维修,其维修方案应报县文广新局审查批准。其他一般古民居的维修应接受县文保所的指导。

第十七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经县文广新局同意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核定文物保护点,报县文保所同意,报县文广新局备案。未核定为文物保护点的古民居作其他用途的应报各乡镇(街道)同意,报县文广新局备案。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古民居的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

禁止一切破坏性使用古民居的行为。

县文广新局应加强对古民居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经费

第十九条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权人为主的保护措施,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加大古民居保护的资金投入。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古民居,依据房屋保存现状,限期由使用单位投资维修保护;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由县、乡镇两级政府维修保护。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文物保护管理经费50万元,用于古民居的保护和修缮工程。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区古民居保护维修和财力的情况,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古民居保护和维修。

第二十条古民居的所有者、使用者应负责对其使用的古民居进行保养维修。维修经费确有困难的,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文广新局确定补助方案,属县文物保护点,由乡镇、街道确定补助方案,其它一般古民居由各村和社区确定补助方案。无法实施补助的向全社会推出认养保护使用制,具体根据情况确定认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依法设立的文物保护基金,将古民居的保护与维修列为重要开支项目,鼓励民间自筹资金投入古民居维修保护利用。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通过文广新局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对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捐赠的,依照法律规定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三条开发、利用古民居所得收入,应主要用于对古民居的保养与维修。

第二十四条古民居保护、维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财政、审计和文广新局应加强对古民居保护、维修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的,由县文广新局依法处理;损坏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由文广新局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六条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古民居保护工作中、、的按照相关办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附则

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范文6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

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关键时期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行动的指南,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大力营造人人保护文物、人人支持文物保护事业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市文博工作者的执法水平,创造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促进文博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切实抓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1、完成“十二五”文物保护规划工作,为今后五年的文物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2、稳步推进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办好文物普查培训班,抓好普查工作简报、月报工作。在全省的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省级验收工作中,我市三普工作截止12月31日,我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724处,其中新发现1966处,目前居全省9个地(州、市)第一位。

3、抓好文物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尽力排除隐患,切实保证文物安全。

4、开展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组织市文物收藏协会和市文物收藏协会开展互动,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三、努力做好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加强文物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对文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认真做好文物建筑受灾和损坏的情况调查,做好抢救维修方案,积极抓好抗灾救灾工作。

四、加强博物馆工作

各博物馆、纪念馆要把广大公众的文化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准确把握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内容设计、形式设计上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尽力办出陈列展览精品,使博物馆、纪念馆成为文化教育和传播中心,成为公众流连忘返的文化园地。

认真贯彻、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安全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做好已经免费开放的工作,逐步实现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的全面免费开放。纪念馆、市博物馆、战斗遗址陈列室、习水四渡赤水纪念馆、黎庶昌故居陈列室、市博物馆获得中央免费开放经费,已经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五、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由于文物工作的业务特殊性,抓好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十分重要。我市拟聘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在市博物馆举行专题讲座,对全市基层文物进行短期专业培训,以便为下一步培训专业人员打好基础。

六、下半年文化遗产工作思路

1、继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清理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

3、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阶段性工作。

4、做好文物保护修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