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例6篇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1

【关键词】建筑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措施

在社会主义和谐的今天,农民工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加大农民工的保障力度。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加强建筑企业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建设。

1.建筑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现状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主要针对城镇人口设计的医保制度已经难以满足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日益突出的医疗保障需求;大量青壮年农民离开本乡本土时间较长,未能参加新农合与农村的大病统筹;进城务工后,其所在单位或雇主又未能给他们缴纳医保费;加之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使进城农民工却成了正规医保制度安排的空白与遗漏人群,尽管各地积极探索了对农民工适用的医保政策,然而参加各类正规医保制度的比例依然很低,其合法的医疗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医疗风险也未能得到根本化解,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2.建筑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现行医保制度设计的还有疏漏与缺失

现行的医保制度,是按照就业与非就业人群及职业区分的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制度,从制度设计与政策规定看,似乎都能覆盖农民工,然而现实却是另外一回事。

2.2农民工处于流动状态

有的仅利用农闲时间进城打工,频繁往返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有的没有确定合适的务工地点,穿梭于不同的省市之间;有的在某个城市寻找合适的工作,变换于不同的工种或职位之间。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脱节与农民工的流动性特征严重不相适应。①是社会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流动的矛盾;②是城乡医保制度之间缺乏有效对接。农民工突破了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边界明晰的二元对立模式,使人群结构出现了兼有两者特点的新群体。而现行医保制度实行的是城镇与农村人口分割的城乡双轨制,其覆盖对象的边界清晰,二元化的医保制度彼此独立运行。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变成“三不管”的真空人群。另外,大病医保待遇享受需积累较长年限,而农民工频繁流动,基金转移与报销难以在地区之间实现衔接,农民工异地就医报销更是难题。

2.3大医保政策措施不尽完善,执行欠力度

①“只保当期,不计参保年限”的政策,使农民工参保被城里人“另眼相看”为临时措施;保当期更是忽略了农民工身份转换及统筹城乡医保发展德文实践;②医保险种不够完善,缴费标准不统一,待遇较低。农民工大病医保只保门诊大病和住院两部分,不建个人账户,门诊大病仅限定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等。其险种的规定显然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青壮年,患大病几率小,难以获得制度报销的好处;而经常性的小伤小病因不设个人账户,也难以得到报销的实际大相径庭;③医保权益维护缺乏执行力度。目前多数地区出台的农民工参保(住院)政策或办法,虽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保,若未按期办理并未足额缴费的,农民工可举报,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规定。然而现实是一些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为其缴纳医保费。

3.建筑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解决对策

3.1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可及性

3.1.1“保大病”和“保基本”相结合的制度设计

建议把农民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保大病扩展为既保住院服务又保门诊服务,这样才能提高其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达到应有的制度效果。同时,为避免医疗资源浪费和避免基金的赤字风险,对于日常疾病规定一个起付线和年度封顶线,在起付线和封顶线之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但起付线的标准不宜过高,避免农民工不能受益。“保大病”和“保基本”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更能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也便于未来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

3.1.2建立农民工老年医保

设置农民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延缓农民工的医保关系。从社会公平与福利兼顾出发,农民工退休医疗保险也要与缴费年限挂钩,权利与义务对等。

3.2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3.2.1扩大基金来源渠道

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的来源应该多元化,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及财政补贴共同负担;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考虑到农民工的经济条件,可以实行承包土地转让制度,将其转让收入全部或部分纳入医保基金,折算成一定年限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地区财政按照投保人数进行补贴,补贴的形式可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对地方的补贴形式,按照投保人数每年补贴一定数额。

3.2.2建立便于转移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积累性和门诊、自主购药的支付功能,有利于促使农民工患病时及时到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门诊治疗和购药。现行农民工医疗保险模式大都实行个人不缴费,不见个人账户,这种设计表面上为农民工节省了开支,实际上降低了医疗保险的制度效应。因此,建议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3.2.3确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缴费率

建议制定较低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以确保按照低标准将农民工纳入医保,然后再逐步提高完善。在缴费基数上建议:改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按农民工在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征收;缴费费率上建议:在农民工参保初期确定较低的缴费水平,可考虑降为职工缴费水平的50%-60%;设置不同档次的缴费标准,供负担能力不同的农民工选择,最终实现与城镇职工的费率一致。

3.3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

3.3.1加快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要实现城乡不同人群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转移,必须要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3.3.2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新生代农民工将逐渐代替老一代农民工,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恢复户籍的“治安管理和人口统计”这个最根本的功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3.3.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增加,涉及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障、事故伤害赔偿等内容的案件日益增多,应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制,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3.4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农民工医疗保险中的作用

作为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商业保险公司有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城乡之间、不同统筹地区间医疗保险业务的连续对接、并且,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实现全国范围的理赔,具有明显的时效性特征,适合流动性比较强的农民工。

可行的思路为:“政府主办监督、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共担、各负其责”的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合作模式。社保机构与保险公司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险业务开展合作,就有关医疗保险的条款、费率、理赔等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

4.结语

针对我国建筑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相关国家的政策,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希望在实际中能真正落实开来。 [科]

【参考文献】

[1]游春.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存在问题与解决途径[J].市场扫描,2010(1).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2

关键词: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刑事诉讼法;精神病人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及其内涵

明确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问题是强制医疗程序的出发点,同时也是完善强制医疗程序首先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强制医疗程序的合理构建和应用。

强制医疗程序在各大主要的法律体系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社会防卫机制,并且都对此承认类似的适用方法。这样看来,强制医疗程序在世界范围内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程序配套制度。我国规定的刑事强制医疗措施,是指针对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行为并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障碍者,所采取的强制其在专门的场所接受治疗和监管的措施。

二、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存在的不足

(一)适用对象不全面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只有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依法免责的精神病人且具有持续危险性才能够启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而若仅存在危险,即使迫在眉睫也不能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只能够眼看着它转化成现实。另外,强制医疗程序只适用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情形,而对于实施轻伤害、抢夺等其他侵害人身和财产权利法益但没有造成死亡、重伤后果的情况无法使用该特殊程序。

(二)程序启动权分配不均

从我国目前刑事诉讼法中鉴定启动权的分配情况看来,启动鉴定的决定权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在各自的诉讼阶段独自占有。对于启动条件中的“查明案情的需要”以及“专门性问题”的界定则完全由办案人员自由裁量。这样无疑就造成了专门机关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另外,法律对于被告人一方是否能够聘请专家进行精神鉴定以和专门机关的专家进行对抗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滥用。

(三)程序救济权保障不足

我国近来“被精神病”的现象频频出现,这直接反映了我国法律对于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权利救济的严重不足。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认为强制医疗决定不当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这一规定使得被强制医疗人与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得到了平衡。

但条文并未对复议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比如说复议程序的次数问题、时限问题以及复议期间是否需要停止执行的问题等。这就使得权利救济措施在现实中的施行困难重重。

(四)程序后续保障缺失

新《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对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予以解除。同时,被强制的人自己及其家属也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然而,对那些具有治疗可能性,将来要回归的社会的精神病人而言,强制入院的治疗方式造成了他们与社会长期隔绝,当其重返社会时,在心理上和生活上都会面临诸多的困难。

我国目前所规定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仅是从治疗和保护社会安定的层面来考虑问题,并未重视长期隔离医疗对精神病人回归社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因而没有配套的后续措施来帮助精神病人重返社会。

三、对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思考

(一)适度扩大适用对象

刑事强制医疗措施的主要功能是保卫社会与保障权利并重,一方面要通过对精神病人自由的限制来保卫社会安全,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对精神病人的照顾义务。因此,我国强制医疗程序可以将如下对象纳入治疗:1、虽无犯罪行为,但危险性极高的;2、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在诉讼中患精神疾病而失去受审能力和刑罚适应能力的人;3、适用于所有侵害刑法法益的情形。

(二)合理分配程序启动权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权全部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上,当事人无法自行启动鉴定程序。这一规定导致了司法机关对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垄断,不利于实现刑事诉讼中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为了打破这一垄断现象,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鉴定启动模式应当向对抗式转变,即控辩双方均有权利启动鉴定。具体做法可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法官一般应给以批准,如若拒绝,司法机关应当在决定中说明拒绝的合理理由,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对这一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三)完善权利救济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中虽然对刑事强制医疗措施的救济程序进行了确定,但是却规定得较为模糊。无论是在申请复议救济的方式、次数、时限还是效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在采取复议救济程序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邀请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及辩护人参加,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经过了独立的法庭公开听证程序之后,才能够采取刑事强制医疗措施。而关于复议次数、时限以及效力的问题,则需要立法机关在今后的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

(四)建立后续保障措施

我国目前所奉行的“入院治疗主义”不区分精神病患者的个别情况,无论其危险性一律采取入院治疗的方式。这种理念是不利于精神病人回归社会的。

我国可以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刑事强制医疗。对于症状轻微的精神病人实行“社区治疗”。将这类精神病人放在社区,通过监控病人服药、提供心理辅导、治疗访问辅导等方式对其进行治疗。而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精神病人仍然采取“入院治疗”方式进行治疗。同时,为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强制医疗机构可以对已经解除强制医疗的病人进行跟踪联系,并定期走访。

四、结语

总的来说,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是我国精神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对于解决精神病人犯罪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但其中也不免体现出来不少缺陷与不足,而这些不足则需要立法机关结合实践进行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冯仁强,张曦,李益明.强制医疗中的法律问题探析――以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构建为视角.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2:2.

[2]秦宗文.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5.

[3] 叶肖华.论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建构与完善.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2,5.3.

[4]李文华.完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探研.青海社会科学,2012,5.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坚持脱贫标准,统筹整合资源,全面摸清底数,实施专项行动,举全省之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协调推进其他贫困地区及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任务,统筹组织资源,采取过硬措施和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确保2019年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

保障义务教育。聚焦乡村学生、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突出控辍保学、精准资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保障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2019年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的水平以上;

到2020年,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保障基本医疗。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做到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2019年底,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

保障住房安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加快推进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保障其不住危房。根据各地农村危房全面排查结果,将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统筹推进其他危房户危房改造,夯实精准防贫基础。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任务。

保障饮水安全。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2019年底,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部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要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服务能力,根据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各部门工作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

(二)准确把握标准,全面核清底数。各市县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在准确把握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各市县要在准确把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地区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详细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义务教育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县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控辍保学情况;

基本医疗方面要重点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情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管理等情况;

危房改造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安全情况;

饮水安全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关键指标。同时,要对脱贫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三)针对突出问题,抓好重点工作。各市县要在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帮扶举措。要按照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行业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健全完善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认真落实县级“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不漏一人。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统筹布局规划,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建设短板,到2020年实现两类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达标、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入编待遇政策落实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好“老校长下乡”计划。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自2019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完善信息衔接机制,及时准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正常运转。加快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强化对口帮扶,针对深度贫困县,统筹优势资源,组织三级医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力度,定向县(市)落实定编定岗待遇保障政策。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继续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合格全科医生。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含中医)线上线下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等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健全“压茬选派”制度,深入实施“春雨工程”,解决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缺乏合格医务人员问题,并认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在规划建设水、电、路、信、房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建设配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河北银保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改造计划,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将各地新排查出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并制定调整后的改造任务和资金安排方案。统筹推进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参照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4类重点对象以外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各地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户的改造方案、施工操作等进行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对修缮加固房屋的加固方案、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进行把关审查,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关键环节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督导做好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建设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确保改造质量。(责任单位:省住房建设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面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未脱贫的10个深度贫困县和赤城县、蔚县、怀安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为重点,统筹推进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将尚存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纳入2019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采取综合解决措施,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彻底解决。加强特殊群体帮扶和突发旱情处置工作,各县建立特殊群体饮水安全问题清单,优先采用工程措施,努力实现自来水入户;

工程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采取义工、公益岗位和邻里照顾等方式解决。要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建立应急供水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应急情况和严重旱情时,要采取新辟水源、启动备用水源、延长泵管、拉水送水、发动社会参与、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等应急措施保障供水安全,2019年底前保障措施全部到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0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设置服务公示牌,实行管理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三个公开”,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加快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对2019年中央投资计划中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做好工程计划管理,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年内完成80%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保障资金、优先落实措施。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有关转移支付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倾斜。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中,要优先安排资金项目支持地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力度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帮扶地区教育和医疗人才等援助力度。贫困村提升工程,要重点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支持的贫困村微小型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强“两不愁三保障”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及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定期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都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扶贫、卫健、医保、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各级“3+1”行业主管部门也都要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落实。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通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加快解决进度。脱贫攻坚期内,各市及省直“3+1”部门要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年度脱贫攻坚情况。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真督实查,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坚决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审计部门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目标,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和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常态化约谈。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4

学习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以来,我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较好地完成了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以分析检查阶段中查找的问题和评议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以及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突出抓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这两个环节。6月17日,我局召开了由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的整改落实阶段动员大会,全面铺开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一)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6月15日,我局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总结暨转段动员会议精神,以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蓝本,再次分析了我市卫生事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客观原因,并将需要整改问题再次提炼聚焦,确立了整改的目标任务。在制度整改落实方案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仪珍亲自主持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局领导和机关的意见建议。6月18日,召开局了由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全面分析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几易其稿,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出台后,以局党组名义印发给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并通过局域网和电子屏幕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我局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主要任务,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以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实践载体,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执行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解决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从打牢思想和理论基础、培育优良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上研究出台制度措施,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发展上存在的问题上,我们主要从加快推进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细化各级人员的任务指标,进行整改。目前,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正在推进,靠自身力量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正在协调各方力量,加速解决。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中心血站整体迁建等问题。

(三)建立完善了制度机制。我局立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进发展,动员和组织局领导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局现行的制度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清查,形成初步修改意见,及时予以公示,并征求机关意见建议。在听取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局党组召开了会议,废除了卫生许可和核准项目办证收费制度,实行免费办证,调整充实了七项制度,制订了机关效能建设、卫生服务能力、预防控制防病工作等方面的30多项制度。

(四)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落实阶段基本结束后,我局利用2天时间,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采取领导抽查、科室自查、群众督查的方法,组织局领导和机关科室查纠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标准是否落实。7月23日,局里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听取机关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和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通过自查,既查纠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促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理清整改思路,落实责任抓落实。为使整改落实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从群众反映的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入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查摆问题的深层次根源,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确立了“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实施两项工程,推进三个重点,实现五个提升”的整改思路,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把整改任务分配到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列出整改时间表,形成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通过落实“五制”,促进整改事项得到落实。

(二)扩大群众参与,集思广益抓整改。我局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标准,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认真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在扩大群众参与中推进整改,在吸取民智中提高整改质量。通过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排出整改时间表、公示整改事项与过程,结合处理群众上访和到基层检查等时机,认真听取群众对医疗卫生的意见建议,充分吸取群众的智慧,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改进工作中不足,有力地促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建改结合,立足长远抓整改。我局始终以发展的眼光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以建章立制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把在解决问题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如针对群众反映局机关提高办事效率的问题,离城区较远,交通不便的实际,我局边查纠机关效能存在的问题,边从方便群众办事上建章立制,建立ab岗工作制度,完善了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措施,调整充实了办事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和特事特办等制度,并在全市卫生系统推广ab岗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整改问题为主动查纠。我们感到,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只有主动有为,加强经常性建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会可能更高一些。为此,我局举一反三地查纠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如在查纠群众举报医疗单位医德医风问题时,不仅查办医德医风的突出问题,而且还注重抓好医德医风经常性建设。比如,在今年的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医德医风示范岗位评比活动中,我们采取有力措施,4月份,邀请效能监督员、服务对象组织调查组,分两批次对市直医疗机构、县(市、区)卫生局及其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查纠了105个具体问题,并予以通报。

三、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张扬了党的优良作风。在整改落实中,我局党员干部普遍认为,整改落实的过程是一次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通过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加强了对党的宗旨的理解,而且进一步弘扬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体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在手足口病防治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局党组班子成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标准抓好防控工作落实,防止了手足口病蔓延,确保了我市未发生一例甲型h1n1流感。在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中,全市卫生系统共产党员深入千家万户宣传筛选,定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精心治疗,截止7月24日,全市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7448例,实施唇腭裂免费手术140例。

(二)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局党组坚持把所学科学发展观成果运用到领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管理卫生事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出事件等重大决策中,在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提高,在解决医疗纠纷和各种困难的实践中提高,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挑战和风险的实践中提高,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和完善30多项制度规定,启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制,成立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构。局党组班子成员始终以科学的态度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主要精神放在做得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好事实事上,把为群众办好办实作为密切党群关系、体现党的先进性、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同享受的重要措施,着力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好事。一是做好第一批100名订单生到乡镇医院派遣就业工作。二是实施“光明·微笑”工程。三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四是在18个县(市、区)新建无害化厕所4.8万座。五是向城市居民免费提供500万元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六是在行政审批方面,承诺坚决做到“三个缩减30%”,尤其是针对保留的9个审批项目,缩减办理时间,其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6个许可项目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0天缩减为7天,核发医师执业证书等3个核准项目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0天缩减为1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许可和核准项目全部免费办证。七是全市卫生系统实行ab岗工作制度。八是争取今年中央第一批投资5960万元,建好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项目,九是完成急救中心组建工作。十是抓好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进入常态性疾病预防控制状态。目前,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已经完成了7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

(三)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了卫生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城市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改扩大建等基础设施快速推进,市急救中心5月份全面启动运作,形成了市医疗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医院三级急救网络系统,以综合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救治网络正在快速推进。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尤其是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有效,确保了我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农村卫生工作越来越好。20*年全市121个新增国债项目95个开工建设,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扎实推进,今年全市参合农民651万人,参合率由20*年的88.86%提高到93.57%,上半年减免农民经济负担870余万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任务,并将住院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四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管理人数284692人,一卡通服务总人数401079人次,服务总额达到404.32万元,完成省规定任务的73.5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全市卫生系统出台便民措施200多条。

四、存在问题

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完成整改落实任务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不同科室之间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还不平衡。二是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有些涉及推动科学发展的整改措施周期长,一时难以见效。如:创新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形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整改措施,需要经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才能见效;三是由于整改落实阶段时间短、内容多,忙于起草大量的文字材料,在联系实际求实效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5

一、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

茂南区目前还是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减轻广大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而且对于平衡城乡社会保障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些年,群众就医费用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了经济增长幅度,导致农村出现了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就医成为农村居民的重要负担。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考虑综合国力、农民群众的需要和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等多方面的因素作出的决定,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各级政府拿大头,发挥政府、社会的力量来降低农民因病造成的风险,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不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从目前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还难以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样的基础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是改善我县广大农民生活条件,稳定农村、关爱农民的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全县每一个农民。

(三)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建设和谐茂南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通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事业都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农村发展明显慢于城镇,一产业增幅明显低于二三产业增幅,农民不仅收入低,生活条件也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农村居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构建和谐茂南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茂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为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问题,茂南区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构建“和谐茂南”的需要出发,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2009年,全区8个镇1个(开发试验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为25.4万人,占全区37.3万农业人口的68.1%。

(一)主要做法

茂南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统一,要求明确,措施到位,积极稳妥推进,力求出成效。为推进这项工作,区委、区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构建“和谐茂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以此统一全区各级的思想认识。

为落实省人大议案,茂南区从2002年起开始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2009年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施全民安康工程,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全民安康工程之中,并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构建“和谐茂南”一个重要举措来抓。2009年区委、区政府决定用于3—5年时间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包括看病难问题),提出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最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也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茂南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适合茂南实情的制度形式。从2009年起,茂南区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区级统筹,合作医疗时间统一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筹资时间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2009年,人均大病统筹资金45元,参合农民在区内医院(卫生院)住院,住院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在区外医院(卫生院)住院,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30%,住院补偿封顶6000元。

在建立合作制度的同时,建立了区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作为合作医疗的补充形式,资助困难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对患大病重病的特困群众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救助基金并用于调剂合作医疗基金运作风险。救助基金由各级财政安排,可以吸收社会捐款。省财政每年安排20多万元扶持茂南区建立和完善对特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进一步发挥了作用。民政部门出资扶持农村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2009年,全区五保户、低保户全都得到扶持参加合作医疗,其中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3000多人,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1.2万人。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惠面,2009年,茂南区试行了门诊医药费用以户为单位定额补偿,每人每年限补偿5元,这一措施,很好解决参合农民受惠面的问题,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

(二)成效与问题

2009年,茂南区农村合作医疗有了显著发展。一是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2009年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5.4万人,覆盖率为68.1%,比2009年来的增加10万人,覆盖率增27%。全区8个镇1个开发试验区140个村(居)委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是受益而扩大。2009年全区享受大病住院补助人数2409人,补助资金247万元,227人获特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8万元。2009年1—10月份全区有5697人享受大病住院补助,补助金额599万元,有317人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0万元。三是保障水平提高。2009年我区各镇(开发试验区)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普遍为1000元(个别镇只有500元),2009年封顶线2000元,2009年为3000元,2009年报销封顶线达6000元,是2009年封顶线的6倍。

虽然茂南区农村合作医疗在短短几年内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1)宣传发动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心存疑虑,担心不能及时得到补助;一些农民仍不知道参加合作医疗缴费时限,要求中途参加合作医疗。这些都说明了我们宣传工作仍然不够深入细致。

(2)各镇(开发试验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全区各镇(开发试验区)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约着服务质量的提高。

(3)合作医疗缺乏工作经费。镇(开发试验区)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公业务经费未能纳入财政预算,由于缺乏工作经费投入,个别的镇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网络都无法开通,制约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开展。

(4)个别制度未够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些制度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如医疗救助制度、即时赔付制度、门诊补偿制度等。

三、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如何让这一制度步入常规化、长期化,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以改进。从几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践,我有几点体会:

(一)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领导已经逐步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农村因病致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领导越重视,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就越好;一些地方由于缺乏认识,措施不力,工作就较落后。

(二)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有效的资金管理是基础。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救命钱,决不能出问题。要防止资金被挪作它用,在群众中树立政府的诚信形象。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深得人心,关键是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真正发挥了作用,得到了群众信任;相反,如果资金存在问题,就会影响了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三)农村合作医疗要取信于民,加强监督是保证。要注意发挥领导监督、人大监督、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把对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列入经常工作,建立监督机构,加强监管。这些措施的推行,才能有效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四)完善制度建设,典型引路是导向。在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中,要建立一些工作试点,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逐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交流平台,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

茂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为此,我们建议:

(一)正确树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思想。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各级应正确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把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摆在第一位,把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视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基本工作要求是:巩固和提高覆盖率,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统筹层次,提高保障水平。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要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把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群众身上,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一是住院补偿封顶线要确保6000元以上,并逐步提高;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受惠面,要将部分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范围;三是要建立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制度,按一定标准预算门诊资金,以户为单位结算支付,门诊费用可在区内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或用于体检;四是积极探索区内医院(卫生院)实行即时赔付的办法,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住院报销补偿。

(三)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管好、用好农村医疗基金,是政府的责任,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责任。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农民治病的需要上。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加强监督和检查,实行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同时接受审计和合作医疗监督组织的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现象的出现。

(四)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目前,镇(开发试验区)级没有专职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电话、办公经费等,要采取积极措施,在现有的镇(开发试验区)编制内,必须调整2名以上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从事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安排一定业务经费给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保证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各方面工作,加强和改进基础工作,增强工作手段,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

解决医疗问题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险;医疗卫生;疾病

一、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原先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短期内难以恢复

自从1976年之后,我国开始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基层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开始成为一种形式彻底瓦解,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的来源不稳定,资金支出的现状呈现出显著失控,除此之外,干部和村民对于医疗保健服务的享受呈现出不平等的情况,导致我国的合作医疗很难恢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收入机制发生变化,彻底瓦解了合作医疗存在的资金基础。

2.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资源配置不合理

就农村地区来看,医学水平很高的人才几乎都在大医院,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者个体的乡村医生,但是村里面的卫生人员多数是没有正规的培训,且很多村卫生室缺少必要的消毒设备。农村地区主要的疾病有三种类型,包含呼吸系统的疾病、肿瘤和脑血管疾病三种,以上三种重大疾病会导致患者家庭的收入减少,甚至将家庭带入穷苦的环境,很多疾病的发生都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的来减少疾病发生率,但是由于政府在我国农村地区的设施和预防工作等存在很大不足,导致宣传活动无法展开。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多数是自成体系的,自己对机构实施建设,很容易出现卫生设施水平低和重复建设的状况,导致卫生技术人员浪费,非专业人员的数量很多,提升了整个机构的运行成本开销。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自从我国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对合作医疗的态度很随意,其已经从国家政策成为地方政策,以上使得我国农村地区合作医疗不具备强制性的特征,主动性显著降低,缺少充足动力促进合作医疗政策落实。除此之外,我国为了减少农民的负担,已经取消了“合作医疗”的强制性,该项政策和国家为了促进合作医疗的发展政策出现矛盾,提升了我国发展合作医疗的难度。

4.农村医疗缺少保险立法

我国农村地区没有专门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因此我国农村的医疗无法走上正轨,缺少法律制度的维护,导致我国合作医疗的性质无法确定,导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很难定位,缺少稳定性和持续性,很容易出现混乱的状况。农村医疗保险立法需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农民的需求来制定,避免使农民发生反感。

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对策

1.政策要向农村倾斜

早在2002年10月底的时候,我国就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确立了农村卫生服务的主要目标,2010年在我国农村地区确立了卫生服务体系和合作医疗制定。因此为了落实该项工作,我国需要从财政着手,做好资金的划拨,强化对农村医疗人员的培训,将支持的重点放在乡镇两级卫生机构上,利用仅有的资源来扩大资源的利用效率。

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根据我国中央和国务院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的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路来看,将农民的大众统筹工作转换成新型的农村的合作医疗,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融资方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或者政府补贴的方式,属于一种融合的融资机制,筹资的标准不能少于30元/人,就目前来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还在试点推动的过程中,能够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性,促进农村地区医疗工作的有效进展。

3.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机制

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地区建设医疗保险制度的资金筹集不断减少,出现集体和政府补助严重不足的问题,根本无法有效解决看病难的问题,第一,中国农民的收入很少,农民自己负担社会医疗保险的能力不断降低,因此需要将医疗保险制度的金额开销维持在5元到10元之间,如果出现负担过高的情况,农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意愿就会不断降低,就会失去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第二,就政府投入的来看,部分是中央财政的投入,部分主要是地方财政的资金投入,其能够使部分盈利良好的企业进入到社会的医疗保险制度中,例如,江苏省XX县的合作医疗发展中,政府负担的8元中5元是当地企业的负担,由此能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同时还能降低农民的经济负担。

4.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

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农村卫生服务的主要阻碍,农民看病最关注的是资金开销,愿望就是花最少的钱看病,但是该项要求和实际的服务对比差距很大,其中主要的瓶颈是缺少解决农民实际需求的专业人才。受到农村地区生存条件的限制,同时受到城乡差距的影响,利用分配和派遣的形式根本无法解决农村地区医疗人才匮乏的现状,为了缓解这个问题我国制定了很多的优惠措施,希望能吸引高素质人才流向农村地区,采取城市支援农村的措施,还可以采取城市医生升职前进行农村地区服务一年或者半年的服务举措等,可见解决农村地区医疗人才缺少的状况还需依赖政府的组织和支撑。

参考文献:

[1]王杰敏,赵梅,刘玉茹.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26:57-58.

[2]冼青华,杨家华.台胞在大陆就医问题的解决途径探讨——基于两岸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视角[J].学术论坛,2014,06:130-134.

[3]王健,郑娟,王朋,齐力.中国的迁移与健康:解决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目标与现实的差距[J].公共行政评论,2014,04:18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