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考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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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考培训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1

关键词:物流企业;人力资源培训;企业管理;培训政策;培训评估体系;培训部门

相对于其他的工作而言,人力资源培训既要在主观的态度上努力,又要在客观的工作能力上努力,从而为物流企业的运营提供足够的人才帮助。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部分物流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包括物流人员私自拆卸包裹、冒名顶替签收、针对物品检查不严格等,这些问题的发生都导致相当数量的物流企业,陷入了行业的谴责以及相关部门的长期监察之下,不仅失去了原来的客户群体,同时还饱受舆论上的压力,最终导致企业发展走向了下坡路。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对物流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高度关注。

1管理者的任务

物流企业在人力资源培训方面,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利用多元化的工作内容,将以往的各项问题充分解决,避免造成恶性循环的局面。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管理者的任务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其会在物流企业当中发挥特别突出的协调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力资源培训是否可以按照预期的目标来执行。

1.1形成具有特色的培训政策、制度

在物流企业当中,人力资源培训的管理者必须不断形成特色的培训政策、培训制度。在以往的工作当中,人力资源培训表现为硬性的特点,绝大部分的工作都要员工被动接受,同时在思想上强制性的统一,这就很容易促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双面性”的特点,基本上不太可能按照企业既定的路线去发展和工作。考虑到物流企业的长久发展,管理者在人力资源培训工作中,制度方面的工作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第一,培训制度必须具备特色性。物流企业的每一个阶层、每一个部门,在基础培训之上还要实施特色的培训。例如,可在员工当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到员工个人的发展方向以及喜欢的工作内容,实施特色性的培训政策,由此来吸引员工自主接受培训、提高技能的同时,在主观工作态度上更加积极,保持与企业的长久合作关系;第二,特色的培训制度。人力资源培训是一项非常严格的工作,各个方面都不能有太多的偏差和缺失。但在当下的工作中,强制性的培训制度势必会遭到员工的抵制,所以特色培训制度迎来了落实的契机。例如,在人力资源培训制度当中,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阶段考核能力、个人业绩等,实施针对性的培训制度,一方面可以减少处罚的单一性,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服众。

1.2加强培训控制,建立严格的培训评估体系

物流企业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对人力资源培训的关注度较高,该项工作直接决定了企业能否具有充足的人员支持以及能否在业绩和工作上尽快地实现目标。本文认为,管理者是人力资源培训的很大影响部分,所以必须在后续的工作当中加强培训的控制,建立相对严格的培训评估体系。第一,物流企业的管理者,必须针对日常人力资源培训中的各项问题有效控制,尤其是一些细节上的影响问题,例如针对物流人员私自拆卸包裹、提前替代消费者签收等,这些现象均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对,甚至是出现了很多的民事纠纷案件,导致物流行业陷入到了信任危机当中;第二,所有的培训评估体系,都必须进行大量的讨论、分析、实践后决定,并且在落实的过程中应保持坚定的态度,给所有人员以正确的思想指导,避免造成培训工作的恶性循环。

2培训部门的任务

物流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在近几年的工作中,有些企业获得了较大的成功,有些企业则进入到了极大的混乱当中。从主观的角度来分析,人力资源培训工作,最直接负责的部门就是人力资源部门,其对最终的工作成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也负有最直接的责任。为此,将管理者分配的任务合理完成后,还要从最根本的人力资源部门出发,将系列的手段和方法积极落实,改变以往培训的恶性循环现象。

2.1制定培训计划

随着现代化企业的发展步伐不断的加快,人力资源培训的计划也得到了深度的健全。目前,不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几乎所有的员工都特别关心培训计划,该计划的实施将直接对员工的日常生活、工作、业绩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如果不满足员工的预期标准或者是培训计划方面出现缺失、漏洞,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将会非常的严重,不利于物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的过程中,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第一,在制定培训计划之前,应针对员工的基础情况进行了解,包括可以承受的培训强度、期望改善的能力、培训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从事物流工作等,这些都是影响培训计划的重要因素,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第二,培训计划在制定完成后,需要坚持落实。倘若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突然的情况,则必须采取强力手段来解决,而不是暂时的停止;第三,培训计划在执行以后,要求所有的参与者必须总结自身的体会和感悟,要将培训的内容有效融合到日常工作中,而不是单纯地为了在态度上迎合物流企业。

2.2改进培训方法

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绝对不可以长久地应用一类方法来执行。部分培训方法虽然在业界内得到了较高的认可,并且与员工发展相互匹配。但是,如果其不能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单纯地要求员工来适应企业,则势必会导致人力资源培训陷入到极大的困境当中,最终得到的成果也是非常不积极的。本文认为,培训中要注意按照成人学习的特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践环节,根据“学以致用”的原则,将教学时间的一半用作讲解问题或演示,剩余一半时间给学员用来讨论或实践,学员实践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以便及时总结、巩固和提高。这种互动式的培训方法为接受培训的员工创造了参与和实践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除此之外,只有当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高度一致,才能达到和谐发展,一方面组织实现自己的目标;另一方面员工在物质及精神方面得到满足。因此,物流企业与员工应建立一种相互忠诚的模式,物流企业首先尊重员工,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尽量满足员工的个人需求。

2.3受训员工应树立正确的培训观念

就人力资源培训本身来讲,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内容,短期内的培训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进步,但却无法支持物流企业长久的稳定。此时必须保持所有的受训员工都可以树立正确培训观念,由此来引导自身与企业的步伐积极一致,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企业的目标做出较大的贡献。第一,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经理等,需要事先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多个方面来纠正其错误的观念,保持多元价值观的存在;第二,培训观念的树立需要长久的坚持,要对受训人员的看法进行尊重,而不是一味地进行批评和强烈的言语刺激,这样并不能得到理想的成果;第三,所有的受训人员在培训观念上应积极地阐述出来,如果与企业不一致,则按照“”的原则来进行改善,促使员工和企业保持在和谐状态。

3选择适合员工的培训方式

当前的物流企业进入到了发展的重要阶段,任何一个企业在出现负面的新闻后,都将对固有的工作内容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为此,建议在今后的人力资源培训工作中,必须要选择适合员工的培训方式,从而在多个方面来解决培训模式的各项负面问题。一般而言,培训的方法和技术很多,如课堂教学、视听技术(电视、录像、电影、录音带)、计算机辅助指导、情景模拟、学术会议与讨论、角色扮演、案例研究、高级游戏、讲座、多媒体技术、新员工培训等。纵观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难看出,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从某种意义来讲,也是企业教育培训的竞争。未来物流企业,优于竞争对手的唯一途径就是比竞争对手学得更快,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更多,重视教育培训、重视员工全面素质的提升和企业文化的认同,真正把企业建成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通过提高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是物流企业获得发展的最根本手段。

4结语

本文对物流企业如何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展开讨论,从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很多的物流企业都在积极的改进自身人力资源培训模式,希望能够在客观上达到较高的水准,在主观上保持积极的态度。日后,我们应在人力资源的培训方面开展深入的探究,积极向成功企业学习,加强交流和探讨,从而保持自身人力资源培训模式的良好转变。

作者:张乐洋 单位:吉化集团公司物流中心

参考文献:

[1]朱莹.浅谈如何加强中小型物流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9).

[2]傅端香,石美遐.基于胜任能力模型的物流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系统的构建[J].物流技术,2010,(9).

[3]闫苗,吴群.浅析如何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培训[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12).

[4]赵若燕.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建议[J].商场现代化,2011,(9).

[5]纪晨光.黑龙江省物流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受益机制分析及培训发展对策的思考[J].商业经济,2012,(12).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2

【关键词】公务员培训;计算机应用;教学改革

1 公务员培训

随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增多,就业成为每年一度的热门话题,而成为公务员是许多大学生的梦想之一,所以,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人数都十分多,现如今公务员考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计算机的应用就是其中之一,公务员考试每年持续呈火热状态,所以考试前的公务员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务员考试目的是在于考察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状况,直接关乎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行政绩效,当前,各地已启动了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如何落实中央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大力创新公务员培训,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是目前公务员教育培训改革面临的共同课题。公务员培训及其改革的政策、意义与成效,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法律到政策法规,逐渐形成作中消化理论。

2 计算机的应用在公务员考试中的重要性

现如今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只掌握基本数学、语文、英语等基础知识的大学生已经满足不了这个时代的需求,他还需要掌握计算机知识,一个拥有计算机知识的大学生才能拥有更广阔的未来,而公务员培训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培养大学生的计算机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及综合素养,为大学生将来发展成为全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为社会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以计算机为主要学习、工作、生活手段的信息时代,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不仅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技能。计算机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提高公务员的综合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是我们当代社会应当全力贯彻的政策,所以,计算机的应用在公务员的考试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公务员培训应当把计算机的教学划分为最重要的部分。

3 公务员计算机应用教学改革的措施

虽然计算机的应用在公务员培训中占有了十分重要的比例,国家以及公务员培训机构也将计算机的教学纳入了重点范围之内,但计算机的教学还是有许多缺陷是需要我们改革的,我们不仅要加强我们的计算机学习还要有效率的教学,在这点上,公务员培训就起了很大一部分作用。下面,我们就来简单地介绍一下有关公务员培训中的计算机的学习与应用。

3.1 教学的实施,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计算机的学习是枯燥无味的,而且由于大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参差不齐,很多学校的计算机知识只是注重理论,并没有给予大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从而让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提高,大学生无法亲手操作,也就无法找到自己的不足,无法意识到知识的细节,不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根本无法理解知识的深层含义,也就更谈不上创新了,所以,在培训课堂上,老师要鼓励大学生去主动参与,让他们的思维、智慧扩散,改变过去的教师单讲、大学生被动接受的单一的教学信息传递方式,让学生和老师多互动,这样不仅可以让大学生充分的融入到课堂中还能通过互动增强师生间、生生间的情感,达到教师和学生共同进步的目的。培训学校还可以多增加大学生的上机课,让学生的对所学的知识得到更充分地理解和应用。公务员计算机应用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培训机构的老师需要拥有更多的耐力,精心设计自己的教学过程,充分考虑各个教学环节,把知识和趣味性融为一体,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计算机的知识由理论变实践。

3.2 优化课堂理论教学方法,才能深化计算机教学的理念

韩愈说过,“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基本的文化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培养学习能力,注重创新教育,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充分发挥想象力。在计算机的学习中,公务员培训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就是通过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让大学生带着创新的思维走向创新的人生。在课堂上,学生是主体作用,教师是主导作用,培训机构的教师可以调动学生的情绪,组织好课堂教学,教师还需要牢固的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这样才能解答课堂上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让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使之进入最佳思维状态。

3.3 训练学生发散思维,是计算机理性思维的核心

培养发散思维是计算机理性思维能力的核心,发散思维指根据已有信息,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思考问题,从多方面寻求多样性答案的一种,发散思维是计算机理性思维能力的核心。计算机教师在授课时应摆脱固有的教学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砸碎应试教育的模式和框架,教师在传授知识时应牢记,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而是要多注重对大学生的顺向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批判性和创新性,这样才能提高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达到公务员计算机教学最初的目标。

4 公务员考试中计算机的考核方式

公务员考核方法可分为两个部分:笔试考核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笔试考核主要对理论知识和基本概念进行考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操作能力和对课程内容的理解程度,以实践作业作为考核依据,成绩为百分制,理论成绩占50%,实验成绩占50%。计算机是一门不断更新的课程,教师应该转变观念,切实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有步骤、有计划地过渡到“以人为本”的教学模式上,充分调动学生的能动性,使学生主动建立起知识和能力个人结构。结合计算机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教师应全面掌握教材,要在教学中处理适合中专学生的教材,采用灵活的教学手段,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精心组织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辅助教学软件,把理论和实验操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理论寓于操作中,让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让公务员计算机考试更加简单。

5 总结

计算机的应用在公务员的考试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除了公务员培训个人在计算机的学习上也应当加大学习力度,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知识更新,才能跟上计算机发展的步伐,在公务员培训中,教师应在学生认知水平能够承受的前提下安排一些适合自学的内容让学生自己掌握,从中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培训学校不仅要教育大学生的计算机知识还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及综合素养,为学生将来发展成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为社会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3

七年公考,十次败北

2015年,刘海成第十次考公务员。照例,这一次他又进了面试。

2008年大学毕业,刘海成到了鲁中某县担任高中老师,半年后借调到县政府工作。因为他是事业编制,晋升和工资方面和公务员存在一些差异,便决定报考公务员。没想到的是,这一考就是7年。

7年间,他报考了本市、济南、北京等地的公务员,从国家公务员到省公务员,从国家部委到基层公安局,以及省政府、市政府等诸多部门,大部分时间他都能冲破笔试,甚至有时候还能在几百人中考到第一名,但几乎无一例外,在面试环节被刷掉。其中有两次让他记忆深刻,一次是报考市公安局,笔试和面试都很顺利,却失败在了体能测试环节,从此,他不再报考有体能测试的职务;一次是报考中央某部委,笔试同样很顺利,但面试的严苛让他无法接受,第一轮面试便败北。

这期间,他在当地买了房子、车子,娶了同为事业单位职工的媳妇,生了儿子。生活逐渐稳定,但他却愈发感觉到沉闷。县城虽然并不落后,但毕竟区域不大,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一眼就能看到几十年后的自己。晋升空间有限,几十年后他很可能还是一个在科室里办公的小职员。

一颗蠢蠢欲动的心促使他不断向外走去,对于他的决定,妻子不支持,也不反对。她知道一旦丈夫考中公务员,就意味着两地分居,甚至她自己也得想办法调动工作,去省城或北京和他相聚。

毕业于济南一所高校的刘海成,刚毕业那几年经常往济南跑,很多同学留在这里工作,找同学成为来济南的理由。后来,考公务员成为新的理由。2015年春天,刘海成又一次来到济南,这次不是参加面试,而是走进了一个培训班。

为了应对接下来的面试,他第一次花了几千元钱报了一个培训班,为期一周。数次败北,他不得不对自己的面试能力产生怀疑。一个多月后,当他再次走进济南的面试考场,顺利地完成面试,本以为这一次会有惊喜发生,却依旧是名落孙山。

三十而立的命运之惑

面试结束的那个晚上,刘海成和三个同学找了一家烧烤摊喝酒。

这其中。一个同学就职于金融行业,从未参加公务员考试,他更愿意把自己投放到市场大潮中去,这样更能实现自身价值。一个同学在经历了多年平庸的工作之后,也参加了一次公考,但并未放在心上,自然落败。最后一个同学,王能,也参加了这次公考,第一次考便顺利通过,考上了济南某政府部门。

王能和刘海成不同,硕士毕业后。他进入了一家政府机构,以编外的身份工作4年。这4年来,他干着比在编的同事更累的工作,却只拿到别人一半的工资,“下等人”的身份标签让他充分感受到了世态炎凉。同样娶妻生子后,30岁这一年。他第一次向公务员发起了进攻。

凭借学历优势和俊朗的外表以及儒雅的谈吐,王能的公考之路一路畅通。

同在一个饭桌上,4个人4种心情。喝醉之后,刘海成大哭一场。同学问他为什么哭,他一直喃喃自语:“不是为了这次考试,是别的事,但我不告诉你们。压抑太久了。”

其实,通过考试的王能也并非完全处于兴奋之中,只有他自己知道,向前走,向后走,路有很多,但并非都是通畅。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4

【关键词】考公热;原因

一、历史因素

我国的传统“学而优则仕”仍然统治着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每个大学生更是都有着一个“当官梦”。而现代中国能让大学生走上仕途最简捷的办法就非考公务员莫属了。换句话说国家社会垂直流动的渠道缩窄,阶层之间尤其弱势阶层向强势阶层之间流动的途径非常稀少。想转向更高层级的职业,除了参加相对公平的公务员考试,没有太多其他选择。25%的大学生选择“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是他们考公务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现象值得我们整个社会深思我们的价值观导向是否正确,是否真正做到了对传统文化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二、社会因素

(1)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自高校扩招以来,大学毕业生一年比一年多,但市场需求量却没有相应增多甚至一年比一年少,一年比一年要求高。为此,大学生在就业上面临着严峻形势,在这种背景下,公务员无疑让大学生看到了轻松就业的希望。(2)大学生对公务员性质、工作内容和上升渠道不了解。在我们的调查中,15%的同学认为“公务员工作轻松有节假日”是他们想考公务员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就存在这极大的一个误区。不少公务员在工作中压力不小,精神压力不容忽视。我们还发现很多大学生想考公务员是觉得工作没有竞争压力、权力大还有很多钱赚等。其实在公务员群体里除了有决策权和执行权的领导,还有许多基层公务员,他们工作不轻松,工资并不高,手上也没有什么权力,这些公务员是大多数。必须认识到在中国众多的公务员中,占绝大多数还是那些工作在一线,职务低,工资少,手中无权,而只会做实事的基层公务员。他们是公务员中的最低层,也是中国公务员的主体。他们是社会矛盾的直接面对者,也是民众发泄不满与怨气的直接对象。他们当中除了极少数可以进一步升迁外,绝大部分也许一辈子都打转在低级职位上。

三、经济因素

(1)我国经济由于内部结构不合理以及受到国际众多因素的影响,近些年来,国内的通货膨胀逐年加剧,物价水平不断升高,再加之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方面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普通民众的社会压力增大,幸福感减弱。这使得他们紧迫地寻求更为稳定的心理依靠,而公务员考试则为他们这种心理依靠的具体化与现实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公务员工作稳定,以国家作为强大的后盾,这就让公务员考试成为了前途顺利,人生安全的一个跳板。(2)大学生争当公务员也是市场经济吸引力正在流失的一个明确预兆。其本质是市场的内部出现了问题。作为最有创新力最有激情的大学生纷纷争考公务员所彰显的是他们对市场的恐惧。而我国市场经济还没有发展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远远没有达到市场经济的应有要求,市场没有发挥其在人力资源分流分配上的巨大优势。其次,虽然公务员工资不高,但公务员终身任期制和背后的隐利。公务员在住房的优惠政策诸如可以集资建房,有较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一定年限后获得分配住房等,在中国的房价攀升不断的今天,公务员的住房福利无疑是一大诱惑,给了年轻人巨大的吸引力。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很小,政府部门所享有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养老等方面的福利在私营企业难以得到保障。不仅如此,公务员在享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良好的福利待遇的同时,工作时间适中而且工作环境也很好。同时公务员还有可能享有车改、带薪休假、公费出资培训等优惠政策。

四、教育因素

(1)在我国现有的教育制度下,学生最擅长的莫过于考试。公务员选拔考试形式简单,门槛低,而对考生的公益人格,公共服务理想与精神,社会实际能力、素质、经验很少有要求。因此对于大学生而言,考上公务员对于自己的前途显得更简单与直接。对于他们来说只要好好复习,考上还是有一定的机率的,这增加了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可能性。(2)我国高等教育一方面缺乏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使一些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不足,也不清楚自身的条件和情况,就业目标模糊,盲目从众,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往往是一听到别人考公务员就不分状况也去考公务员。另一方面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这更使得大学生在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上难以获得社会的认同,加重了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为此大学生将目光转移到公务员上以减轻就业压力。

参考文献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5

了解公务员考试内容:先购买一套好的公务员考试教材,看第一遍书,以理解为主,知道大概公务员考哪些内容。这里我介绍下选择教材几点注意事项:一看主编单位有无公务员考试研究的真实背景;二看印刷的版次和图书的质量;三看作者权威性,名气大的出版社不一定教材就是最好的;最后看是否与自己参加的考试相符合。(20天时间)

公务员考试真题演练:真题演练可以选择最近2年的(09-10年),演练真题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了解公务员考试: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感性认识公务员考试的题型、命题风格、各题型分值分布、考察的重点及难易程度。2、掌握解题思路,培养解题技巧:3、领悟公务员考试命题侧重点和命题技术的变化。(20天时间,可以两天做一套题)

细读教材:全真模拟细读教材,第二遍看书,配合一本模拟试卷,边看边做习题,最好有章节练习。专项突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五大题型,练习速度和积累解题方法;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熟悉申论各种题型答题方法;可以参加一个专业优秀辅导机构的培训。(40天时间)

关注招考公告和大纲解读:关注招考公告和新大纲,中公每年都会有老师第一时间解读新大纲,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大部分职位都有学历、经验、专业、政治面貌等要求。重点还是重点,如果考试只为求新求异,舍本逐末,那么考试本身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万变不离其宗,考试总逃脱不了它内在的命题规律,摆脱不了考察历年的重要知识点,改变不了每年都会重复的考点的现实。所以我们要信心满满,相信自己也是命题者。

专项复习:各个击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如果,某个方面,自己很难突破,可以报个专项班】(30天时间)

查缺补漏:冲刺模拟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模拟考试,磨刀上阵,温故而知新,强化解题技巧,重视命题规律,自我预测考试趋势。(15天时间)

公务员公考培训范文6

一、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的法律体系

法治化管理的具体表现为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日本国宪法》的基础上,日本陆续颁布了《地方自治法》《地方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地方公营企业劳动关系法》等法律,构成了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的法律体系。其中,《地方公务员法》是地方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但其只适用于一般职位的公务员。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为:有关公务员的法律仅限于制定一般的基准,而大多数情况,有关公务员的制度是以地方公共团体的特例方式出现的。

地方公务员是指在地方公共团体组织中占有一定的职位,拥有一定职务权限的人;或者从地方公共团体领取对他的工作的报酬(诸如薪水、工资)的人;或者从事地方公共团体的公务的人。对于地方公务员所实施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被称为地方公务员制度。

《地方公务员法》规定地方公务员的人事机关为任命权者、人事委员会、公平委员会。都道府县及指定都市设人事委员会;人口超过15万以上的市及特别区设人事委员会或公平委员会;其他的市、町、村设公平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由三个委员组成,委员、委员长经议会的同意选任,委员之中的两人不能属于同一党派。人事委员会的职能有三:第一,进行有关人事行政的调查、研究、规划、立案、建议等。第二,实施职员的竞争考试及选考。第三,审查职员对工作条件的要求及对职员的不利处分的不服申诉等。公平委员会的职能为对职员对工作条件的措施要求和对职员的不利处分的不服申诉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法治化管理的理念

日本地方公务员法治化管理制度是在民主性、效率性、尊重基本人权、地方自治等四种理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民主性的理念表现在建立起民主的公务员制度。具体表现在以下的四个方面。第一,对公务员的工作条件实施法定主义、条例主义。第二,对所有的公务员采取平等对待的原则。第三,对全部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国民,广开门户。第四,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服务者。

效率性的理念,体现在建立起高效的、科学的公务员制度上。为了确保行政的公正及有效的运行,把行政从政党的支配下独立出来,在日本采取了成绩主义的原则。另外,在采取了职阶制、培训、工作成绩的评定等与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有关的措施的同时,还设置了独立的人事行政机关,以确保公正的人事行政。

宪法保障国民的基本人权。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也是在保障公务员作为一个国民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地方自治的理念是建立地方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理念。因为人事权是地方公共团体的自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因地方公共团体的种类、规模各异,故而,制定全国的统一的规章制度是不恰当的。所以,在尊重地方团体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基础上,如何协调权衡地方公共团体与国家及其他的地方公共团体的职员的关系的这一问题,将成为地方公务员法治化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法治化管理的内容

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法治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地方公务员的职,公务员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公务员的责任等几个方面。

(一)地方公务员的职

1.一般职和特别职

地方公务员的职分为一般职和特别职。《地方公务员法》仅适用于属于一般职的地方公务员(职员)。区分一般职与特别职的标准有二:第一,看这种职是否适用成绩主义。第二,看这种职是否为终身职。被指定为属于特别职的职位有以下的几种:(1)直接、间接地由居民的信任(选举)而就任的职位(长、议员、副知事、助理等)。(2)适合自由任用的职位(领导的秘书)。(3)非专务的职位(临时或者非常勤的委员、顾问、调查员、消防团员等)。(4)被失业对策事业等所雇用的工作人员。另外,在日本,对于虽然是属于一般职的职位,但是,由于其职务和责任的特殊性,亦制定了特例(特殊的法律)。具体如:教育职员的教公特法等,单纯劳务职员的地公劳法附则四项,企业职员的地公劳法,警察职员的警法,消防职员的消组法。

2.身份和职务

因《地方公务员法》采用了美国的行政组织理论中的关于职的概念,所以没有补职的概念。但,在地方自治法中,因还残存着旧官名的事务吏员及技术吏员以及相当于旧职名的职,所以,在有关地方公务员的管理的实际运营中,还存在着许多任命和补职的法令。

(二)公务员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

在公务员关系的变动中有以下的三种情况。(1)公务员身份产生的情况(录用)。(2)公务员身份消失的场合(离职)。(3)保持公务员的身份,但各种关系有所变更的情况(升任、降任、转任、休职)。

在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中,对职员的任用资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任用

任命权者把特定的人放到特定的职位的行为叫任用或任命。

(1) 任用的根本标准。职员的任用,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按考试成绩、工作成绩以及其他能力的实际证据来决定。这表明了日本在地方公务员的任用上,采取了成绩主义原则。

(2) 任用的要件。符合不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人,原则上不能成为职员并且不能参加竞争考试或者接受选考。竞争考试,对于拥有参加考试资格的所有国民,必须以平等的原则为前提,公开的实施。

(3) 任命的方法。任命的方法有录用、升任、降任、转任等四种。当职员的职位出现空缺之时,可以通过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职员的任用。

2.离职

职员身份消失的情况一般被称为离职。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因一定的事由而离职的场合(以下称“失职”)。另一种为通过任命权者的行为而离职的场合(以下称“免职”)。但是,在日本无论是从法令上还是实务上,都未必统一使用了“免职”“退职”“辞职”等用语。

(1) 失职。(A)欠格条项。在职员符合欠格条项的情况下,除以条例规定的情况外,失去其身份。(B)任用期已满之时。临时性任用的职员,在其任用期到了的时候,自然失职。(C)定年制(退休)。职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在达到退休年限之日起的第一个3月31日之间,依据条例规定的时间,退职、退休。地方公务员的定年制是以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原则60岁)为基准,以条例的方式来规定的。这项制度是1981年创设的,从1985年3月30日开始实施。

(2) 免职。免职分为辞职与免职两种。(A)依愿免职(辞职)是指根据职员自己的意愿而离职的行为。先由职员提出退职申请(退职愿、辞职愿),再由任命权者承认(免职辞令),产生离职效果。在这之前,保持职员的身份。一般容许在免职辞令的交付前,撤回退职愿。(B)单方面的免职,是指违反职员的意愿而进行离职。因为,职员有身份保障,所以其仅限于法律地位上免职处分,或者惩戒免职处分的两种情况。

(三)公务员的权利、义务

1.公务员的权利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为公务员的身份保障以及工资等经济方面的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的落实,在日本确立了公务员的保障要求权和劳动基本权。

(1)资格(地位上)的权利。职员如果不是这项法律所规定的事由的情况,不许违背其意愿进行降任或免职。如果不是这项法律或条例所规定的事由的情况,不能够进行违背其意愿的休职或降给。

(2) 经济上的权利。地方公共团体的常勤职员,拥有享受工资、法律所规定的津贴、旅费的权利。工资、津贴及旅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的方法由条例规定。另外,地方公共团体不得支付没有法律或者基于法律而制定的条例的规定的工资等其他的给付。

(A)工资。职员的工资必须考虑到生计费、国家及其他的地方公共团体的职员以及民间事业的从业者的工资等的情况而《地公法》定。(B)津贴。津贴的种类由《地方自治法》所规定。其包括相当于国家公务员等退职津贴法所规定的退职津贴。(C)共济制度。职员享有根据《地方公务员等共济工会法》所制定的条款中有关生病、负伤、生育、休业、灾害、退职、残疾、死亡等情况下,以相互救济为目的的长期给付、短期给付的权利。与此同时,退职年金以及退职一时金的制度仅适用于同法实施前的退职者。(D)公务灾害补偿制度。职员拥有享受由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法所规定的公务灾害补偿的权利。

(3)劳动的基本权。有关劳动基本权的问题,因为《地方公务员法》把禁止罢工行为作为服务的一环而规定,所以对地方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做出了相应的代偿保护规定。

(4)保障请求权。(A) 对工作条件措施的要求。职员可以就有关工资、工作时间等工作条件方面的问题向人事委员会或公平委员会提出由地方公共团体的当局实施适当措施的要求。(B)关于职员对不利处分的不服申诉。当职员认为其所接受的是违背其个人意愿的不利处分之时,有权向任命权者提出交付说明书的要求;并可向人事委员会或者公平委员会,依据行政不服审查法,提出不服申请;进而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公务员的义务

以《日本国宪法》十五条二项的意图为准则,规定了地方公务员服务的根本基准:“所有的职员,作为全体的服务者,为公共的利益而工作,在进行服务之际,必须竭尽全力专心从事职务的义务”。据此制定出下述的各种义务。

(1)服从法令以及上司职务上的命令的义务。职员在履行职务之际,服从法令、条例、地方公共团体的规则以及地方公共团体的机关规程,并且,忠实地服从上司在服务上面所下的命令。

(2)保守秘密的义务。职员不得泄露职务上所获得的秘密。

(3)专心从事职务的义务。职员应该把他所有的工作时间和职务上的注意力全部集中于业务的执行上。

(4)政治行为的限制。因公务员为全体的服务者,所以在其执行职务之际,要求其确保政治上的中立,不偏一党一派。《地方公务员法》列举了政治行为的限制对象;限定了限制的区域,但《地方公务员法》没有规定相关的刑罚。

(5)劳动基本权的限制。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对地方公务员限制了劳动基本权。对于一般职的职员的劳动基本权做了如下限制:

(A)对警察职员和消防职员的限制。因职务性质需要特别强的服从义务,所以不承认警察职员和消防职员的团结权、团体交涉权、团体协约缔结权及罢工的权利。(B)对地方公营企业的职员和单纯劳务职员的限制。禁止地方公营企业职员及单纯劳务职员的罢工行为,根据《工会法》承认其组成工会、加入工会、进行团体交涉、缔结团体协约的权利。此外,对于地方公营企业事务以外的单纯劳动职员,承认其可以组织(C)的职员团体,并且加入(C)的职员团体权利。(C)对于其他的一般职的职员的限制。对从事(A)及(B)以外的一般的行政事务的职员及教育职员,不承认其罢工权;但承认其组织职员团体的权利,拥有团结权,团体交涉权、团体协约缔结权。

(6)另外,关于职员的服务,除以条例的方式规定了工作时间等其他的工作条件(公休日、休假)以外,还有关于服务的宣誓、信用丧失行为的禁止,限制从事营利企业等方面的规定。

(四)公务员的责任

公务员的责任有公法上的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等三种。

1.公法上的责任有惩戒责任、赔偿责任。所谓惩戒责任是指违反公务员的义务所应被法律制裁的地位,在职员的行为符合一定的事由的情况下,对职员可进行惩戒处分。惩戒处分包括诫告、减工资、停职、免职等内容。

2.所谓刑事责任,是指应该被科以刑罚的地位。其包括刑法所规定的刑罚和违反公务员法等行政法规上所规定的义务而处以的刑罚的两种。

3.公务员对于第三者的不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第一次的由国(中央)或公共团体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个人不负责任。

四、结语

综上所述,日本地方公务员法治化管理制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正式确立起来的,其雏形为江户时代的幕藩体制下的藩、村、町、市的役员制度。民主性、效率性、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地方自治等四种理念为日本地方公务员法治化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地方公务员分为一般职员与特别职员两类。公务员的关系有一个产生、变更、消灭的过程。公务员拥有权利、义务与责任。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是一整套法律管理体系,在我国行政改革中,有关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的方方面面,或许都可以成为借鉴的地方。

第一,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迈进的过程中,与《公务员法》配套的法律文件的出台是建立完备的公务员法治化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应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第二,在完善我国《公务员法》时,应强化民主性、效率性以及对基本人权的尊重等立法理念。第三,在《公务员法》的实施细则中可以参照日本地方公务员制度法治化管理的内容中的具体措施,来确保相关内容的可落实性。

参考文献:

1.(日)远藤文夫,《地方行政论》,良书普及会,1988

2.(日)鹈饲信成,《公务员法(新版)法律学全集7-11》,有斐阁,1980

3.(日)《行政法大系》第九卷(公务员),1984

4.(日)鹿儿岛重治,《逐条地方公务员法》,第3次改订版,学阳书房,1986

5.(日)大森弥,《自治体行政学入门》,良书普及会,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