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行动范例6篇

环境治理行动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1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以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13年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安全、完好;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优美,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安全,物业管理健全、规范、常态,60%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标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打造宜居、宜商、宜游城市,建设和谐、文明、美丽。

二、整治重点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8月下旬开始,为期三个月。重点整治市容环境、社区环境、交通秩序、物业管理、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建筑场地、公共设施、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摊点棚亭等十项工作。

(一)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主干道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

(2)对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重点整治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招商街、古田西路等5条道路;

(3)与主干道两侧沿街商(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检查商家履约;

(4)提高城区污染河道的水环境质量,清除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实施重点河道的生态整治;

(5)对“12345”政风行风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城市主干道容貌整洁,道路平整;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破旧、脱落、空白广告,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

(2)示范路的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3)主干道两侧市容环卫责任制签约率和履约率≥95%;

(4)河道水质清澈,岸坡和水面无垃圾,河道绿化补植、修剪到位,建成区河道有效治理率达到90%;完成一支河、四支河等重点河道清理疏浚和生态修复工作;

(5)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投诉件办复率达100%,办结率≥95%。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水利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镇、市容包保路段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二)社区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扒翻种植,拆除乱搭乱建,取缔乱堆乱放,纠正乱停乱靠;

(2)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保持正常保洁、垃圾收运;

(3)清理散养家禽,规范宠物管理;

(4)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

(5)整治油烟油污,取缔违章广告;

(6)对小区内道路进行维修或翻新;新增(扩)建公用车库和停车场;调整和维修全部路灯;实施楼道亮化改造;落水管全面更换;改造疏通下水;增补亮化、监控设施。

2.整治标准

(1)绿化完好,环境整洁,广告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2)22个社区环境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的标准;

(3)违建防控人员安排到位,巡防机制健全;

(4)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和楼道灯安装到位。改造提升1~2个小区。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挂钩联系社区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内容

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新增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管理。

2.整治标准

(1)合理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新增地下停车场,强化停车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2)出租车上下客在设有临时停靠标志的停靠点即停即走,不得乱停乱靠;公交车辆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营;

(3)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规范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严禁无证营运、车容不整,严禁非法拼装动力装置。

3.牵头部门:公安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四)物业管理整治

1.整治内容

(1)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抓好9个试点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制定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全面推广;

(2)做好道路、排水、排污、路灯、监控、电梯、绿化、游园、泵房及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新小区内体育健身器材;

(3)整治老旧小区,推行物业化管理;

(4)整治小区内车辆停放乱停乱放;

(5)加大物业费收缴力度。

2.整治标准

(1)对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实行公示,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标识、挂牌上岗;

(2)符合条件的小区全部组建业主委员会,对已有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

(3)基础设施及健身器材符合安全条件,满足使用功能;

(4)小区封闭、外墙出新、管线入地、雨污分流、照明亮化、绿化提升;

(5)小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大型车辆进停车场;

(6)物业费收缴率90%以上。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其出租房屋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

2.整治标准

(1)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一落实、三提升”,即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升设施配套养护水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三有、四无、五统一”,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人员;无卫生死角、无流动摊点、无占道坐吃、无违章搭建;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标识、统一经营管理;

(3)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达到一疏一堵,即疏堵结合、合理疏导、依法取缔。

3.牵头部门:发改委

责任部门:城管局、食药监局、供销总社、工商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六)建筑场地整治

1.整治内容

(1)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档和出入口硬化设施;

(2)完善出入口车辆冲洗、施工现场排水设施;

(3)规范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扬尘控制;

(4)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5)规范建筑施工围栏广告设置。

2.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应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3)对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应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3.牵头部门:建工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七)公共设施整治

1.整治内容

对广场、公园、游园、河滨走廊、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滨河绿化、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便民,文化设施设置规范,卫生整洁,各类公益宣传、安全标识醒目,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到位。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

1.整治内容

清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疏浚河道沟塘;拆除乱搭乱建,修补破损路面,维修健身器材;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和村庄环境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

一般村居达到一星级康居乡村标准;选择1-2个试点进行城中村改造,打造特色村居;基础设施与城区一体化。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九)户外广告整治

1.整治内容

(1)拆除主干道两侧(含绿岛、人行道)、重要街区违规设置的店招、灯箱广告、指示牌;

(2)限期要求沿街、沿路业主更新改造破旧、脱落、空白店招广告牌;

(3)全面清除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设置的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图文广告;

(4)对建筑围栏广告牌、重要节点显示屏、大型三面翻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亮化美化,分解落实公益宣传任务,确保公益宣传内容占版面20%以上;

(5)对各类广告的内容、用字进行规范管理。

2.整治标准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乱张贴、乱涂写;主干道两侧(绿岛内)及沿街商家门前无违章设置广告灯箱;广告内容符合要求,无不规范的广告用字。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文明办、规划分局、工商局

4.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十)违法建设、摊点棚亭整治

1.整治内容

(1)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清理道路两侧、摊点疏导区周边乱堆放的杂物,规范疏导区摊点经营;

(4)清除空置、占用盲道的邮亭及其他各类棚亭;

(5)对各类烧烤、卤菜摊点棚亭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外型式样、统一大小尺寸、统一卫生保洁的要求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2012年10月1日以前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2)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查处率100%,罚款到位率100%,拆除率95%以上;

(3)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摊经营;摊点疏导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4)邮亭及其他棚亭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经营有序。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局、邮政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0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牵头部门对照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

1.全面整治市容突出问题,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各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学校、公园、广场)及各社区环境整治基本达到省优秀管理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

3.认真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一项、成一项。

4.全面巩固提升,打造特色亮点。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1.按照考核验收各项标准,市、区考核小组分别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对照市级考核验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高标准完成“三创一整治”任务。

2.迎接省和市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区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各相关部门、镇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保障组和督查组。各整治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专职其事,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要紧密协助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有挂钩联系社区和市容包保路段任务的部门,要主动融入十大整治,做好挂钩社区、包保路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整个整治活动的始终,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及广大市民支持整治、参与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各整治组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编印简报,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

(三)坚持依法行政,实施严管重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各项整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为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利用春季有利时节,集中清理整治在农村公路用地内私搭乱建、乱倒垃圾、擅自私挖自来水管道、占道经营、非法种植等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解决我县农村公路部分路段存在的"脏、乱、堵、差"现象及破坏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留存安全隐患问题,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使我县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助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实现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八无"目标:即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及交通标志前后无广告牌。

二、工作任务

1、清理利用农村公路打场晒粮及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行为,实现"路田分家"。

2、清理涉路违规工程、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开设平交道口,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实现"路宅分家"。

3、清理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出公路以外。

4、清理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生活垃圾、建筑材料等堆积物;净化过境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境路段排水问题,确保道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

5、清理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拆除违规跨路龙门架、杆线和影响行车安全的附着物;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

6、清理在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乱贴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等干扰和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维护公路良好环境。

7、清理污染公路和超限超载行为,对未加盖篷布、装载不规范、因"跑、洒、漏"污染公路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依法管理砂石料场、打包秸秆等货源场地,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28日-4月10日)

由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宣传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开展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行动。各乡镇和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县内农村公路的违法违章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单位(个人)、性质、数量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备案。

(二)自行整改阶段(4月11日-5月5日)

各乡镇对调查摸底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从源头管理入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自行整改;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积极深入实际检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统一清理整治阶段(5月6日-5月25日)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会同各乡(镇)政府,清除公路两侧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解决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对于钉子户经说服教育拒不履行义务,无理取闹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如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处罚决定,阻挠强制执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强占、强建的"路霸"等行为和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上报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绝不姑息,严厉打击。

(四)巩固总结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积极研究逐步实行"路长制"等路政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治综合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xxx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书记

xxx

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x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乡乡长

xxx

县司法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镇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

xxx

县住建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

x镇镇长

xxx

x镇镇长

xxx

x乡副乡长(主持政府工作)

xxx

x镇镇长

xxx

县信访局负责人

xxx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xxx

x镇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xxx

县政法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沿线乡村群众了解路产路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明白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赢得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格督导检查。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沿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做好专项整治的配合、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3

农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与XXXX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服务项目三方协议,实行市场化公司负责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清运,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的精准治理。各社区发动居民群众全面参与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努力争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示范或先进集体。

二、重点工作

(一)发动群众

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发动全区群众参与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入桶良好习惯;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乡村文明条约,督促市保洁公司切实履职尽责。在全区开展季度或年度文明清洁居民示范户(8-10户)、文明清洁示范生产队(3-5个)、文明清洁农村社区(1个)等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评选活动由社区先行申报,管理区农业局组织管理区辖区内市“两委员一代表”和部分党员干部、居民群众评选,评选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加强宣传

环境治理、建设清洁家园是每个居民的责任,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一是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乱丢乱倒”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卫生观念;二是在公共场所、社区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小标语和开办专栏;三是生产队开动广播宣讲,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和群众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治理,引导农户和广大社区居民逐步培养文明洁净的生活方式,倡导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讲究公共卫生。四是各社区开办农村垃圾治理专题集中培训班(每年3-4期),培训人数不低于常住居民20%,要求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参加。

(三)加强监管

一是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XX市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每周巡查、半月暗检、月度通报、季度考评”的要求,对各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项检查督办。

二是农业局依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和环境卫生月度考核表》(附件1)组织专班每月对XX公司XX管理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考评和满意度评价;三是各社区根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每周抽查评价表》(附件2)每周对XX公司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抽查和评价,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四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管理区农业局负责向XX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及限期整改的要求。

(四)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

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必经之路,不仅管理区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更要加强宣传,让社区的居民群众提高认识。二是加强监管。农业局要加强监管,多协调、多抽查、多评价。三是加快项目推进。要加快推进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引导学习先进。适时组织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参观市内外文明洁美典型,学习先进经验。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方案,把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抓考核落实,形成层层考核的责任机制。

三、资金保障

以管理区与XX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筹措资金。

(一)市专项资金。

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每季度考评结果将市级保障资金每季度拨付管理区。

(二)农户征交。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按

市统一每户60元/年由社区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村垃圾清运费由各社区征收,上报管理区财政局专户储存,用于支付XX公司服务费。

(三)社区筹资。

社区负责组织对农户因秸秆禁烧放置于渠堤路边的秸秆或林木树枝、辖区建筑垃圾等(市XX垃圾集中处理场拒收的垃圾,XX公司不承担清理运输)等进行妥善处置。

(四)地方配套。

由管理区按市政府办通知精神配套地方资金(每人10元/年)与市场化公司据实决算。

(五)管理区财政支持。

管理区财政负责另行开支迎国

家、省文明城市创建及有关团队过境与重大活动环境治理,购买环卫设施拆除有关乱搭乱建等保洁经费。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XX为组长,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XX为副组长,管理区农业局、财政局、组宣部、环保科、卫生科、各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以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社区所属生产队干部为本队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第一责任人。

五、责任分工

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全面工作;负责对各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和量化考评;负责协调组织对XX公司项目部开展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结账。

组宣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按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环保科:负责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协助做好环境监测。配合抓好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监管,不断优化农村环境。

卫生科: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各社区:承担辖区农村环境卫生及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具体责任,负责按市和管理区规定征收居民户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统筹生产队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指导督导、监管考评,负责对XX公司项目部和辖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监管、协调、督促。

六、考核结账

(一)社区考核。

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机制,由社区负责对辖区保洁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社区每月每季度对辖区生产队环卫状况组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书面报管理区农业局汇总。

(二)管理区考核。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4

城市建设与管理事关城市形象、百姓生活,是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核心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可以说,市容环境既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又是城市发展的一张“名片”。近年来,房山区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优美城乡环境

2013年3月28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会后,房山区委、区政府于4月10日召开全区动员会进行部署,迅速掀起整治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法建设“四大顽疾”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四大顽疾”综合整治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2013 —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未来五年,房山区将尽最大努力压减燃煤总量、降低扬尘污染、控制工业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严厉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行为,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行为,围绕压煤、降尘、治污、控车等四大关键领域,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河湖水百日整治。房山区共有大小河流17条,总长度为434公里。针对河湖开展“治脏、治乱、治臭”百日整治行动,目的是改变其环境脏乱差的面貌。“治脏”主要是清理河湖垃圾渣土、打捞水面漂浮物;“治乱”主要是治理乱建违法建设、乱采砂石、乱倒垃圾渣土、乱排污水、乱捕鱼、乱游泳等违法行为;“治臭”主要是治理向河湖违法排放污水,截污治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及设施的运行监管,增加河湖环境用水量,增强流动性,改善河湖水质,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水秩序和优美的水环境。

三是加强环境脏乱点的整治。房山区按照《北京市环境脏乱点治理工作台账》上账的脏乱点进行实地查看,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的原则,组织各乡镇街道自行对辖区脏乱点进行排查、登记、上报,针对全区环境问题全部实行“现场取证、限期整改、资料查核、实地印证、同步消账”五步管理。

四是拆除违法建设。自全区动员会召开以来,房山区成立了打击违法建设监察督查组,加大了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进京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对京港澳高速沿线两侧30米范围内、全长28.9公里的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完成京石客专、京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两侧绿化210.3万平方米,沿线整体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市、区级重点达标道路环境整治。对拱辰北大街、政通路等17条市、区级重点达标道路进行整治提升,完成沿街建筑外立面、公共服务设施、护栏等清洗粉饰,对路面、步道进行铺设、绿化。

三是府前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按照“突出特色、建立标准、树立标杆”的原则,完成对政通路、京周路沿线及京周路与刺猬河桥交汇处附近环境整治。

四是旅游沿线环境整治。对京周路、房易路、云居寺路等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集中解决垃圾渣土、乱堆乱放、马路市场、店外经营等有碍环境观瞻问题。整治脏乱点,对道路两侧白色污染、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整顿环境秩序,属地政府联合区职能部门对沿线及周边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景观效果,完成岳琉路和房易路路口景观绿化,修整房易路沿线破损花池、加设景观栏杆,对所有路灯整修更换;在云居寺路、房易路、京港澳高速两侧实施绿化,粉饰建筑物外立面;“以绿治乱”,对周口店镇新街村脏乱点进行绿化美化。

五是老旧小区环境改造。完成拱辰北关东路社区、城关南沿里社区和新东关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整体环境明显提升。

六是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治。完成帮拆城关、拱辰、西潞、长阳等地区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1833处计1.2万平方米。

七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按照“四统一”(统一顶灯、统一公司名称、统一密闭、统一号牌)要求,采取源头管控、部门联动、专项执法等措施,对进出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同时,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了市容、市场、交通、旅游“四大秩序”整治行动。

二、完善环卫设施硬件建设,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房山区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建管力度。

(一)完善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全过程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乡面貌、加大节能减排、促进和谐发展的需要。加快垃圾处理体系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房山区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房山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计划2013年完成长阳西街垃圾转运站建设和城关生活垃圾转运站除臭、密闭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2014年完成长阳镇篱笆房、圣水路、吴店沟北路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前完成周口店镇车厂村、拱辰街道大南关村等五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2013年完成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4所高校5处餐厨垃圾资源化就地处理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完成房山城关粪便消纳场建设并投入使用。通过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

(二)加强农村公厕规范化管理

因受2012年“7.21”特大暴雨影响,全区公厕不同程度损毁,2013年修缮、重建农村公厕817座,区内公厕提升改造94座。对于全区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按照《农村公共厕所专业作业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维护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公厕日常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亲自抓、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的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管理责任制,加大管理费用投入,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及支出。对于人为破坏公共厕所设施,影响正常使用的,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在公厕管理考核上,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厕实行分级检查考核,即责任单位每周进行自检;各乡镇办事处每月至少进行三次例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市政市容委主管部门;区市政市容委主管部门要委派专职检查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和处理。通过不断探索,使公厕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上下联动,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

为全面提升全区环境整体水平,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房山区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助推环境建设。

(一)推行“六员制”,实现环境整治“零距离”

一是环境卫生保洁员。各村按每80户配备村级保洁员1名,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区财政拿出专项补助资金和保险资金用于支付1962名农村保洁员工资,稳定了保洁员队伍,形成村内专职保洁、公路专业清扫、镇域白色污染专项治理的农村保洁责任体系,实现“农村清扫保洁”全覆盖。

二是垃圾分类指导员。按社区规模,每60-120户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实行网格化、区域化管理。目前,全区共有垃圾分类指导员972名。

三是环境综合协调员。针对乡镇、街道环境整治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区直机关抽调专人成立环境联合执法指挥部,下设环境治理协调综合办公室,协调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是精细管理督察员。由区委、区政府督察室、监察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督察员队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察,建立督察台账,每月进行汇总、打分、排名。

五是环境建设宣传员。组织交通协管员、社区工作者、流动人口管理员、大学生村官等多方力量,采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形式,对群众进行环境建设宣传。

六是环境专职信息员。各单位设专职信息员,每周上报关于环境建设方面的信息两条,区环境建设办定期编写专刊,并报送相关部门,加强上下沟通反馈,以促进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成立志愿服务队,搭建环境建设群众参与平台

从2012年5月开始,在志愿北京网站上注册成立了房山区环境建设志愿服务队,与区团委、区文明办、区社会办等部门共享志愿服务资源,召集环境建设志愿者200人,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15个乡镇完成注册,志愿者达1200余人,开展各类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用实际行动向广大居民宣传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了全区环境志愿服务建设。

(三)推行“三二五一”工作法,加强环境建设精细化管理

以建设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了“三二五一”工作法,提高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即三级平台。在各单位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庄(社区)三级平台管理的工作机制。“二”即两级督查。加大了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的城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五”即五级管理。加快城乡网格化管理,创新环境管理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区、镇、村、片、格五级管理。“一”即一套系统。加快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推进房山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时做好环境监控及环境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

(四)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

从2012年4月开始,房山区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清洁日活动。2013年,结合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开展了以“进机关、进店铺、进校园、进公交、进市场、进社区”为主题的环境清洁日活动。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反弹

为防止环境脏乱点反弹,房山区建立健全了城乡环境管理七项机制。

一是例会机制。每月月初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推进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做到月月有总结、月月有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是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等监督职能作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对街面秩序治理、环境脏乱点治理、大型无序垃圾堆放点整治、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环境脏乱曝光点及市、区台账上账脏乱点整改落实情况逐点实地检查、现场打分。

三是曝光机制。每月拍摄制作环境脏乱点曝光片,在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推进会上播放曝光,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督查机制。由区委常委带队对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区域内环境脏乱点及卫生死角的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联动机制。抽调300名人员,组建了房山区环境整治特别行动队,第一时间发现、解决环境突发事件。

六是巡查机制。各乡镇、街道组建环境巡查员队伍,配备城乡环境巡查车,坚持每天对区域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环境建设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七是考核机制。每月由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区、乡(镇)三级挂账脏乱点及反弹点进行检查考核、排名、通报,对整治效果良好、未出现反弹的责任单位予以加分,对脏乱点治理后监控措施不到位、出现反弹的责任单位予以扣分。

五、几点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前提

房山区委、区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成立了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监察督查组、打击违法建设监察督查组。每月月初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场督导检查各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区委常委带队不定期对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起到了促进作用,保证了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全民参与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关键

在环境建设中,群众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来,通过大家来共同维护。房山区推行“六员制”、成立志愿服务队搭建环境建设群众参与平台、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等,全区上下齐动手,形成了强大的整治合力,激发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由“让我整”变为“我要整”的自觉行动,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建管并重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根本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民生工程,环境质量的好与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转变一些群众较为落后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要加强和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垃圾乱倒、杂物乱扔、白色污染物“满天飞”等现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员队伍,落实网格化分片分段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环境整治成果的不断巩固和扩大,培养群众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资金投入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保障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生态力度”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市、县经济工作及城镇化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圆满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综合治理扬尘超标、机动车尾气排放、秸秆等农作废弃物露天焚烧,重点开展城市PM10检测并加大治理力度。县城区大气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

(二)强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监管。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含建制乡镇)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六个方面:是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是否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保护区内是否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是否有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三)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监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和县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设施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粪便储存利用场地进行监察;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情况监察。配合县畜牧局开展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要督促落实整改。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场5家、畜禽养殖专业户18家。

(四)持续推进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在5个乡镇的35个村庄实施郪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第二批项目。预计投资4000万元,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散养畜禽污染进行治理。

(五)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检查城市污水收集设施(管网、沟渠等)是否达到要求,有无分流、漏渗、破损现象;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泥按规定处理,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

(六)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检查垃圾收集、处理是否符合《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要求,重点监督检查:生活垃圾运输有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河边、路上、屋前、田间有无零星垃圾堆放;垃圾收集(桶、池、房、站)是否规范;督促垃圾填埋场按规范处理生活垃圾,正常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

(七)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三下乡”活动。加快农村环境宣传、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进行监测,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监管,完善农村“八小”行业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环境宣传报道工作,设置固定的环境保护宣传栏,积极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八)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进机关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城市管理责任街区进行大扫除,重点对“牛皮癣”等违规张贴的广告进行清理,彻底清理街面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各股室、单位每周对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扫除,全面清扫卫生死角。切实做好办公区域的清洁扫除和保持工作。三是开展城乡交通环境整治行动。组织单位驾车人员学习交通法规,规范驾驶,文明驾驶。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畅通,城乡交通秩序井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范围广。各股室、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与工作时限,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环境治理行动范文6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达委办发〔2008〕109号《中共XX县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对口联系乡镇、社区的通知》和达委办发〔2008〕179号《中共XX县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刮片督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广播电影电视作为全县第一媒体的实际,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挂包联系和宣传报道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1、努力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晓波同志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委主任彭庆波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具体牵头实施整个治理工作,形成了科室联动,全体职工齐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2、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每个星期日由各分管领导带队,与分管科室10人以上在南外镇茂华街进行文明劝道和义务劳动。

3、社区挂包联系到位。根据安排,南外镇店子梁社区为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挂包联系点。一是在做好本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我局主动与南外镇店子梁社区联系,一次性给予店子梁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挂包经费1.5万元;二是每周星期日,我局还派出大量的机关干部职工到社区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参加动员大会,进行大扫除和文明劝导活动;三是通过一段时间的挂包联系,目前店子梁社区辖区的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市貌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巷道、每一栋楼院都变得更加的干净、整洁、有序,而且,通过我局的挂包和带动,社区上下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变得更加踊跃,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烈氛围。

二、突出重点,立足本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精彩呈现

为切实宣传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共同打造新XX县、新环境、新生活,县电视台强化宣传手段,开足马力,在全县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宣传声势。

1、开设专题进行重点宣传。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后,我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电视台随即在《XX县新闻》中开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我们的家园”专栏,高标准、高水平制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片《川东明珠展新颜》。

2、切实加强日常新闻宣传。在电视台连续播出一批公益广告、电视标语,每天播出至少两条以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报道,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选择性地曝光一些典型违章违规案例,并对曝光后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同时对典型经验、周末大扫除集中清扫活动县领导和部门挂包落实情况、文明劝导员到岗情况、各方面群众反映,死角区域整治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报道,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3、努力实现宣传精品战略。在整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中,本台实行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记者都明确了具体的宣传目标,努力加强办台宣传稿件的播出及节目上送工作,截止目前,本台共播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稿件500余条,上送市台播出350条,省台播出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