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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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1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建设“两型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电力、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节能宣传、节能示范、能源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能源管理机构、节能机制、节能规划的构建,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主动参与和社会广泛关注的节能工作新格局,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万元GDP能耗降低4.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6%。

2、初步建立县级节能管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1、开展节能宣传。3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今年节能工作;编印、发放《工业服务手册》。4月份,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县政府广场设置大型广告牌,宣传节能标语;在电视台、公众信息网开辟节能专栏,报道节能动态、典型;发动企业、机关等单位,张贴节能宣传画、悬挂节能横幅。6月份,开展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县城路口投放宣传气球;与社区联合开展“节能减排”进社区活动;开展以“节能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每季推出一期《工业--节能专刊》,通报节能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节能意识,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

2、制订节能规划。深入调查研究,起草《县-年节能工作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编制《化工产业基地资源循环利用规划》,为申报省级节能型循环经济示范园打好基础。制订《县年有序用电预案》,为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3、开展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活动。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和市能源办支持,开展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在全县评选表彰10个节能示范机关、10个节能示范企业(试点单位附后)。改造局机关水电系统,更换节能灯,从节水、节电、节油入手,降低机关能耗,率先将局机关创建为市级节能示范机关。

4、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对年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单位(年14家)进行能源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能耗动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配合市能源办,对电厂、晟通科技、金龙铜业、坪塘水泥等能耗大户进行能源监测、能源审计。

5、积极申报节能项目。加强与省、市能源管理部门衔接,积极推荐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和节能新技术、节能新设备、节能新产品项目,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节能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扶植;在4月20日前,组织企业、单位申报市年节能备选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得到上级支持。

四、主要措施

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局设立县能源管理办公室或能源管理科,负责全县能源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企业办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管理工作,企业单位要明确专人担任能源专干,建立县、乡镇、企业单位三级能源管理体系。

2、摸清能源底子。4月份,举办能源统计工作培训班,对乡镇企业办统计员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能源专题调查,摸清企业、学校、商场、宾馆等单位用能设备及能耗情况,建立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台帐和节能项目库,夯实能源管理基础。

3、完善节能考核机制。将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纳入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局对企业办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完善年度工业企业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增设“节能先进单位”,对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7%以上且在全县同行业能耗较低的单位进行奖励。

4、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按照《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长政办发[]36号)精神,将节能评估纳入项目前置审查,把住项目能耗准入关,禁止高能耗项目落户我县。

5、建立节能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协同统计局、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电力局、石油公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办、重点办、经开区产业局等部门,建立能源统计、监测、管理、宣传等工作联系制度,共同推进节能工作。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2

关键词:节能减排;技术措施;项目实施

一、概况

“十二五”期间,西南地区某油企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立足企业实际,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节能减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二五”期间,生产综合能耗24.17千克标油/吨,下降26.06%,整体综合能耗25.30千克标油/吨,下降30.93%。生产综合能耗年均降幅为7.73%,整体综合能耗年均降幅为8.35%。(见图1)

二、企业主要的节能减排措施

(一)夯实节能减排管理基础,完善管理体系

成立涵盖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筹能源管理、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从组织上保障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为持续改进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企业节能降耗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对主要用能单位制定综合能耗、单耗等考核指标。每季度召开节能减排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现状,制定改进措施,并讨论考核兑现,纳入企业比学赶帮超管理内容,为节能减排管理及新技术应用方面的持续改进提供保障,通过绩效考核保障节能减排工作实效。

通过建立统计分析模板,每月对各单位能源结构、单耗、综合能耗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趋势。

(二)完善计量器具配备,节能减排向精细管理深入

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工作,为能耗的精细管理创造了条件。计量表的精度校验,空气表和天然气表的更换安装,配电室电表计量的改造,使得各单位的分摊更加准确细化,为能耗的统计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基础数据。同时也为能源管理实现“说得清”、“管得住”、“省得下”提供技术支撑。

(三)通过技术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实施变频节能、蒸汽管线维护、导热油炉和蒸汽锅炉燃烧系统进行定期清洗、总配电室和二级配电室功率因素补偿装置的检查维护、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优化调合工艺技术参数,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提升。

(四)抓节能减排项目实施,促综合实力提升

企业通过地方环保局清洁生产审核,整体提升了全体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知识、技能和实践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企业进行污水系统改造。通过集中生产战略、规模生产、整合生产资源、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工作,提升了节能减排、环保装备水平,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过程管控,降低生产损耗

根据油脂生产工艺特点,开展生产过程物料平衡工作。根据物料投入产出过程开展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之间的横向物料平衡,详细分析造成物料损失的具体原因,调整管控措施,优化生产方案,努力降低生产过程主物料损耗。

三、结论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实施技术改造是小企业有效提升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率,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节能减排、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C。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3

关键词:老港区;能源节约;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S2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作为综合运输体系的水陆联结点,港口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能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已成为港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途径,交通部更是在2008年就明确了全国港口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与2005年相比,到2010年和2020年,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5%和10%。”在这个大环境下,节能工作必然成为目前港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作为用能大户,港口企业能源节约要从港口建设初的设计规划、工艺设计、场区布局、综合运营等各阶段全程管理,也就是说,从港口设计的那一刻起,节能工作就已开始部署了。因此,新建港口实现能源节约有着较强的优势,而已建港口,特别是已建港口中那些建设时间较早的港区,笔者称之为老港区,在这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

一、老港区节能工作面临的困境

1.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耗能严重

老港区建设时间早,甚至早于对节能工作普遍开始重视的时间,在建设当时就存在着对节能工作考虑不够的情况。随着港区的不断发展,港区自身基础成为开展节能工作的掣肘,表现在港区陆域布置的局限,导致了人流、车流水平运输间的干扰;技术设备落后,机械设施普遍老化,本身就造成能耗过高;工艺相对落后,与目前生产情况不相匹配,导致生产效率降低,这些都是高能耗形成的重要原因。

2.港区内生产运营管理有待加强

港区内作业流程管理不严密,生产组织缺乏科学性,有些港区内作业涉及多单位,多部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沟通不畅,导致了各工序之间存在着不合理的间歇时间,导致作业时间延长,增加了能源消耗。

3.节能工作相关制度不完善

节能工作相关标准、考核办法、监管组织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监管考核的覆盖面还没有达到理想的范围,有些考核没有落实到警醒警示的程度,造成了节能工作仅仅在表面上、口头上的开展,没有在职工中形成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

4.能源节约技术投入不够

老港区受经营效益的限制,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能源节约的技术投入。目前老港区对节能技术投入普遍持有的态度是,选择低成本的技术手段,或维持现状,尽量采取一些管理手段来实现预期节能目标,其效果无疑是有限的。

二、老港区节能工作对策分析

老港区节能工作的开展,受老港区基础条件的限制,不能像新港区那样,有着先天优势,但仔细分析其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只要采取科学的、适宜的、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老港区在节能工作中还是有很大的效益空间的。

1.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将能源节约纳入港口企业文化层面

实现能源节约首先要依靠职工节能意识的提高。老港区可以从港口发展的形势出发,结合企业经营现状,通过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教育,强化职工的节能意识,并广泛开展以“要节约、会节约、比节约、奖节约”为主旨的节能活动,形成浓厚的节约意识氛围,并逐步纳入到企业文化范畴,使能源节约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最终以企业文化的形式,推动节能工作的积极开展,有效弥补老港区硬件基础的不足。

2.坚持节能管理的“有效性”和“长期性”

节能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扎实有效的工作。节能工作要取得良好效果,就要在“有效性”和“长期性”两方面下功夫。实现节能管理的有效性,首先要明确节能管理的覆盖面和各个环节,包括港区生产经营管理、装卸作业管理、辅助生产项目管理、作业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内容。经营管理、装卸作业管理直接关系到生产作业效率,进而影响港口能源消耗;辅助生产包括照明、给排水、供热、餐饮、洗浴等,这些与生产相关的工作,如不加强管理,也会导致能源的浪费。其次,在产生能源消耗的各个管理环节,明确能源使用规范和要求,如:在作业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细致到每个岗位,在确定本岗位作业内容的同时,就明确岗位作业所涉及到的能源消耗内容,并要求掌握实现能源节约的方法,这样就能将能源节约办法作为岗位技术技能的一个方面,贯彻到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中,从而保证节能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能收到切实效果。节能工作的长期性就是要坚持持续的、渐进的管理方法,配合适当的技术手段来实现节能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节能工作要求和节能工作方法也是不断变化、不断改进的,因此,港口节能工作一定要坚持稳定、长期进行。

3.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

节能工作实施的有效性需要制度体系的保障。节能工作的开展必须以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为基础,通过制度的约束,明确节能目标,实施的相关措施,考核的依据及办法,以及奖惩规定。这些制度应涵盖港口生产作业的各个工作环节,既全且细,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节能指标体系,有企业总的指标,也有内部分解指标;二是计量标准和计量范围,计量是能源使用统计和监测的重要环节,是节能工作的基础;三是考核办法,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应用科学的技术投入模式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4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前三年完成情况。省政府下达全市“十一五”

节能考核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5%。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0.7%,20*年同比下降3.89%,20*年同比下降4.13%。前三年已累计完成“十一五”下降目标进度的55%。

(二)各县区前三年目标完成情况。据市统计局测算,20*

年,除鲁甸县万元gdp能耗上升2.*%未完成节能目标外,其他县区下降幅度都在3.9%以上,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年度节能目标。巧家、盐津、镇雄、威信四县前三年完成情况较好。

(三)各县区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情况。主要受云天化生产下降影响,全市规模以上245户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同比大幅下降。1~3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22362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43%;产值能耗0.794吨标准煤/万元(现价),同比下降29.32%。扣除云天化下降影响,其他244户企业产值能耗仅下降2.87%。十一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8增3降,按增幅大小排名依次是:鲁甸141.63%、威信91.71%、永善44.64%、巧家31.86%、昭阳31.77%、镇雄28.29%、彝良9.47%、盐津5.63%;按降幅大小排名依次是:大关-24.91%、水富-11.85%、绥江-10.43%。

二、节能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一)节能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各县区于20*年下半年先后成立了节能领导组,下设节能办在经贸局。个别县(如彝良)下达了编制,明确了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绝大多数县区未下达编制,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

(二)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国家、省、市节能降耗的有关政策文件和全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在各县区基本得到贯彻落实。各县区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制定了工作方案、节能规划,出台了考核办法等。

(三)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部分县区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到企业及相关部门。

(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各县区新投产项目普遍编制了节能篇章,并上报县区、市级节能办转报省上开展节能评估。20*年、20*年各县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09年大关涉及淘汰炼铁0.4万吨、铁合金3600kva,彝良涉及淘汰造纸0.15万吨,镇雄、绥江、威信三县涉及淘汰水泥、熟料共56万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在工业经济目标责任书中一并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已着手安排部署。

(四)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极少部份县区投入了财政资金,如巧家县三年累计投入265万元。多数县区的企业都投入资金重点用于实施节能技改,如鲁甸企业三年累计投入节能资金4025万元,巧家三年累计投入1375万元。

(五)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情况:20*年年综合能源消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0户工业企业全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且明确专人负责企业节能工作。能源审计情况:华新水泥、昊龙水泥、金明化工、红原电石四户企业已于20*年完成能源审计工作;今年我市计划完成15户企业能源审计任务,目前进度不理想。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绝大多数企业未上报。对标管理情况:绝大多数企业未开展。

(六)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上报情况:多数县区按市节能办要求,上报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统计报表。宣传工作情况:各县区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会议、电视、报刊、广播、网站等媒体开展了节能降耗宣传。培训工作情况:从20*年9月起,各县区、重点耗能企业参加了省、市组织的节能培训班,学习了有关能源管理与节能降耗的政策和业务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两大方面:

(一)基础工作措施方面的问题。一是节能工作机构不健

全、人员不到位。除彝良县外,各县区节能工作机构、编制未落实,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且工作人员变动大。市、县区统计部门的能源统计力量不足。二是市级财政和绝大多数县区未投入节能专项资金,对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和节能工作的考核十分不利。三是企业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政府要求企业上报能源消耗报表、开展能源审计、实施对标管理、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四是多数县区(包括市级)未对主要用能单位节能目标逐年分解。五是未对20*年县区、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行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六是各县区在工作汇报中仅涉及工业节能,对建筑、交通、商业、农业、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情况未触及。

(二)实现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下降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市以

矿冶、化工、建材为主的重工业结构从客观上加大了节能降耗工作的难度。这几年,虽然加大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使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但实现的成果却被工业结构重型化抵消。20*年、20*年主要靠淘汰落后产能完成节能目标任务,随着2009、2010年一批高耗能项目相续投产后,会对全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构成致命的压力。二是昭阳、大关、彝良、绥江四县区由于20*年单位gdp能耗上升数大,鲁甸县由于20*年高耗能项目相续投产,要完成“十一五”下降目标困难非常大。

四、措施建议

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议市政府督促尚未成立节能降耗专门机构的县区尽快下达机构编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投入资金支持。建议市政府从2009年起将节能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0万元),各县区级财政相应列入一定节能专项资金。

(三)及时组织考核。建议市政府在近期组织对20*年和20*年与市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县区政府、部门、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节能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区政府、部门、企业和对开展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并对未完成的县区、部门实施问责。

(四)组织开展培训。由于节能管理人员变动大,建议精心筹划,编印节能基础知识材料,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五)强化督促落实。依法(节能法)督促重点用能企业上报能源消耗报表、开展能源审计、实施对标管理、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5

[关键词]系统工程;操作;运行方式;变工况生产;经济责任制;放散率;节能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346-01

引言

随着转炉炼钢用氧、高炉炼铁富氧等强化冶炼措施和钢坯自动火焰清理机新技术的采用,钢铁企业用氧发展很快,成为最大的用氧部门。但钢铁企业对用氧要求严格,用氧量不均衡,频繁大幅度波动,使用制度复杂,特别是高峰用氧往往要求供氧富裕,供大于求的结果,必然造成氧气大量放散,造成能源的浪费。保证钢铁生产与降低氧气放散率就成为一对尖锐的矛盾。同时,操作方式的不合理也造成了大量能源的浪费。如何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成为当前钢铁企业制氧单位的首要工作目标。

本文运用系统工程方法,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技术、组织和管理措施,改进制氧机的操作和运行方式,强化调度指挥与信息反馈,做好液氧贮备,完善氧气贮运系统,并通过变工况生产的实现,强化科学考核与严格经济责任制,从多方面着手,节约电能,降低氧气放散率,达到制氧生产的节能。

1.改进操作方式,节约电能

通过理论分析和工作中实际经验积累,改善操作手段,强化操作方式,对制氧机的节能降耗起着不可小视的作用。

1.1 提高平均氮纯度,降低氧气单位电耗

空气中含氧量一定,氧气提取率越高,从等量空气中产氧量就越多,氧气单位电耗越低,由提取率公式:

氧提取率=1-(纯氮量+污氮量)×氮气中含氧平均纯度/加工空气量×空气中含氧纯度

从式中可以看出,氮平均纯度越高,即氮气中含氧平均纯度越低,纯氮与污氮量越少,氧的提取率越高,氧气产量也增加。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提高氧提取率。

1.1.1减少膨胀量

利用上塔多余回流比将膨胀空气导入上塔,但膨胀量不能太大,如送入量超过总空气量的15%时,排出污氮含氧量增加,氧提取率下降。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减量:

提高膨胀机效率,优化机器结构;

提高膨胀机焓降,提高膨胀机过热度;

减少制冷量,减少冷量损失。

1.1.2强化氮水预冷系统效果

即提高空气的等温节流效应。降低入装置原料气温度,可以降低水分与二氧化碳的清除负荷,提高自清除和分子筛吸附能力,节能降耗。

1.1.3调节好各部分的纯度

调节好纯度,就是要在保证产品合格的前提下,增加氧气产量。纯度的调整,应从下塔开始,这是上塔优质高产的基础。找到最佳工况点,保证送入上塔的液空和液氮纯度,使用好液空和液氮节流阀,满足气体生产需要。

1.2 空压机及氧压机节电操作

1.2.1空压机节电操作

空压机是制氧耗电最多的设备,要做好节电工作,首先要抓住空压机的节电[1]。

用氧量少时,减少进气量,以不引起空压机喘振为原则;

降低上、下塔压力,降低空压机排出压力;

加强中间冷却器的效果,力保等温压缩。

1.2.2氧压机的节电操作

氧压机的变负荷生产不会引起空分塔的工况变化,这是氧压机节电的有利条件。避免高压氧气的放散,做到合理开、停,及时根据生产需要变负荷调整氧压机的运行。

1.3 变工况生产的推广

合理的根据生产需要,对有变工况能力的空分装置,采用变工况生产,可以节约大量能源。变工况生产的范围可以在全部制氧能力的70-110%之间,这样只要用户需氧量大时,制氧机增产,用户需氧量小时制氧机减产,就能够选择合适的工作范围,大大减少放散率和提高设备的调节空间,就会成为解决保生产与降低放散的好方法之一。要做到这一点,对岗位工人的要求更严格了。大型制氧机实现工况弹性生产,无疑是操作技术上的一个突破与革新。

2. 加强液体贮备和球罐贮运系统的完善,合理设备运行方式

2.1 液体的应用

通过多年的实践,液氧、液氮的制取、贮存、输送及使用对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开停机对生产连续性的影响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成为保钢铁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它的作用一是确保供氧设备处于停电、停水、发生故障等事故状态停产时用氧、氮单位的需要;二是调整供氧负荷,可以满足用户较长时间的高峰用氧量,也可以在用户较长时间用氧低谷时,少生产氧气,多生产液氧加以贮存。这样既满足了用户需要,又减少了氧气的放散。

2.2 气体球罐的兴建及贮运系统的完善

氧气球罐是氧气贮运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主要起缓冲调压作用。当系统氧压高时,用以贮存多余的氧气;当系统氧压低时,可以释放氧气,稳定氧压,满足用户。

2.3 氧气贮罐系统与液氧系统的作用对比

其主要特点是:

氧气贮罐是气态缓冲,可做到瞬时缓冲,但容量较小;

液氧缓冲有一个相变过程,液氧泵启动前预冲需要10-30分钟,液氧积累过程也很缓慢,做不到瞬时缓冲。但1立方米液氧可气化为800标立方米氧气,缓冲容量较大。

3.强化调度指挥与信息反馈,力争均衡生产

钢铁联合企业,从矿山、烧结、炼铁、炼钢到轧钢成材,工艺流程环环相扣,联系紧密,互相影响,互为上、下工序。某个环节有问题都将导致生产秩序紊乱,形成恶性循环。

氧气生产能否保住钢铁生产并保证较低的氧气放散率,主体的均衡生产是个重要的客观条件。由于平炉、转炉等都是间断吹氧,负荷大幅度频繁波动,只有将用户的多个用气高峰错开,使不同用户的高峰与低谷相遇,达到总体的基本平衡匹配。这样就要强化以总调度、用户调度、氧气调度各方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掌握氧气供用状态,随时调整,满足生产需要。但是生产的均衡是相对的,而生产的不均衡是绝对的,宏观控制,力求全局大体均衡。对于因设备故障而发生的、短期的不均衡供氧,必须采取以上提到的液氧应用、氧气球罐的兴建及贮运系统的完善、制氧机变工况生产等手段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完善经济责任制,调动职工节能积极性

氧气厂作为公司能耗大户,氧气耗电成为必须考核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司将供应与需求相联系,氧气厂利益与公司宏观经济效益挂钩。而氧气厂又根据公司的总体原则,制定内部的考核办法,将电量分解到车间,建立奖励机制,人人关心节电,根据需要决定运行方式,合理开停机,经常适时调产,避免了供用脱节的问题,使氧气充分利用,在不断满足公司整体生产需要的同时,节约大量电能,也大大降低了氧气的放散率,这与考核办法的进步有密切的关系。各级经济承包经济责任制的不断建立与完善,极大调动了每个职工人的节能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5.结束语

通过系统工程的方法,从多方面采取节能措施,对降低氧气放散率,保证连续稳定的钢铁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节约能源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靳瑞安,改进操作方法降低空透轴功率和缩短空分启动时间,《钢铁企业节电经验》,1992年9月,122,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范文6

第一条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县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县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机构(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在县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站所、科室监督管理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体、科技、文化、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五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能意识。

第二章节能规划

第六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站所、科室应当根据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实际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及措施,并于每年前报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节能管理

第八条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公共机构的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建立能源消耗监测制度,并配置必要的监测器具。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加强能耗数据分析,定期统计并公布能源消耗状况,并报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信息化管理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二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用能人数和办公面积为基础,结合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特点,区分类型,综合考虑,确定和公布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并监督公共机构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三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超出能源消耗定额标准的应当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优先选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设计和建造超低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进行改建、装修、加固时,必须同时考虑节能改造的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四章节能措施

第十六条建立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任节能联络员,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如实记录能源消耗原始数据,分析能源消耗情况,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信息。节能联络员应当接受节能业务培训。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并将其提出的具体节能管理措施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节能措施:

(一)变配电等特种设备管理,应当建立年检和巡检登记制度,减少无功能耗,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二)日常办公应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减少使用一次性水笔和茶杯;减少日常办公纸张用量,提倡双面打印,提高纸张利用率;

(三)除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空调系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加强维护保养,每2年清洗一次;

(四)在公共区域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夜间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

(五)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

(六)高层建筑电梯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

(七)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应当重点监控,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第二十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一)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二)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全面实行IC卡定点加油、招投标车辆保险、定点维修等制度;

(三)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四)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要求,加强网络信息化,推行无纸化办公,采取减少会议数量、缩小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五章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奖惩机制。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表彰。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节能改造、信息服务、宣传培训、保障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统计和报告情况;

(三)执行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能源审计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实施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

(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油耗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第二十五条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严重超额使用能源消耗定额标准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七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第二十八条公共机构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不能充分说明理由的,由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机构予以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

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