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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1
XX公司招投标工作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公司及股份公司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招投标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规定》,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了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XX公司2009--2011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2011年招投标运行基本情况
2009-2011年,XX公司招投标办公室顺利完成各类招标项目38项。其中工程类28项,废旧物资处置6项,设备采购交易类4项,中标成交额897.12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37.74万元,节减率15.35%。三年来,XX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着重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协同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公司土建工程管理规定》《XX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二是切实做好开标评标现场监督。认真做好每个招投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的现场监督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标,评标任务,保障各招投标当事人合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解决开标、评标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为加大现场监督还邀请公司和股份两级纪委同志参于监督。三是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程序。二公司招投标工作严格做到申请、审批、报批、信息、制作标书、资格审查、报名和开标、评标等相关程序,实行规范运作。无违规操作现象。四是严格把关,对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由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并根据范围,应招尽招。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审批,并按股份公司批准的程序执行。经统计,三年来100万元以上工程经由省公司招投标的有二公司制盐1#线技改项目、热电1#炉技改项目和采卤新15*16,19*20井组项目。五是切实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招标办成员缺乏工作经历又是兼职的,普遍缺乏相关法律、工程预算等相关方面的业务知识。通过派员到楚州区招投标中心和淮安市大九鼎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学习交流,同时,要求招标办公室人员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招标师考试,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上尚需统一。由于个别分厂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有些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还没有真正完全到位,还存在着拆解施工工程量,逃避招标的情况。
(二)资质挂靠、串标、转包等不良行为历来是工程建设等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是普遍称为影响招标公平竞争的“顽症”。这一“顽症”在二公司的招标中也存在。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小的维修项目,有资质的公司不感兴趣,因此造成个别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参与,扰乱招投标工作秩序,影响工程质量。
(三)是标后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目前,部分( 建设单位)后续管理力度比较薄弱,如何建立标前、标中、标后相互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今后工作思路及打算
认真贯彻《招投标法》和《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规定》精神,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公正、规范、和谐”的招投标工作为基本目标。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平台,为井神股份冲刺“317”经济目标的实现而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司各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思想认识,宣传好招标工作几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做法,要围绕主体,在招标主体、投标主体、监督主体、服务主体上有新的突破。
(二)在宣传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每一个项目,坚持规范运作,依法招标、评标、定标的前提下,在标前、标中、标后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有效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挂投标或恶意竞争的不良行为。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2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竞争性发包、询比价、集中招标
中图分类号: 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中心于2010年成立了招投标工作小组,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心招投标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粗放到规范,经历了一系列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截止2012年,已完成130个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53117万元,涉及合同金额9981万元。
2 招投标工作历程回顾
2.1 建立工作组织机构
2010年5月,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心抽调项目管理人员成立了招投标工作小组,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以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在此期间,工作小组从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健全文件体系、加强建设市场资源管理等方面入手,相继制定了三项制度、建立了两资源库、起草了三套招标文件示范模板及相应过程文件,为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1年5月5日,中心成立建设项目执行中心,标志着中心工程项目管理进入崭新的阶段。同年7月,中心正式设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小组,全面负责中心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与公司招标办公室工作联系,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2.2 制定招标工作制度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作,2010年,招标工作小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起草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暂行)》,管理规定共分七章、三十一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责、招标、投标、开标、定标、罚则六个方面;同时为细化工作程序,规范审批手续,工作小组还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详细阐述了招标方式选定、招投标管理、询比价管理,重点对合同、分包进行了具体说明,使招投标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2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承包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中心依据总部和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标准化制度文本》、招标程序过程文件范本,对招投标管理、承包商考核评价、分包商管理、资源库成员备案管理、评标专家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流程优化,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招投标及承包商管理制度体系。
2.3 建立标准工作流程
在出台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招标工作小组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心项目管理的自身特点,将招标管理分为邀请招标和竞争性发包两种方式。限额上项目必须采用邀请招标,限额下项目可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流程。具体招标工作流程分为提交申请表;编写招标计划、文件;确定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和资料;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答疑;成立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共八个步骤,而询比价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简化文件编制、开标及评标环节。
2012年,在总结近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心招标办对竞争性发包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对招标限额下项目实行集中招标,即参照邀请招标的工作程序,对若干个项目打包后统一进行招标。项目打包遵循四个原则,即“专业类似、区域相近、进度一致、管理集中”。“专业类似”是指尽量将项目中占主导地位专业的项目划分为一组,如电气仪表、土建等专业;“区域相近”是指尽量考虑项目在同一装置及相邻周边装置区域的技改项目尽量划分为一组;“进度一致”是指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排序,充分考虑项目的设计进度、开工时间,尽量将实施阶段相近的项目划分为一组;“管理集中”是指尽量保证项目经理所负责项目由1-2家施工单位承接,有利于项目协调,减少沟通环节。分组完成后,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与项目经理对接后,编制年度招标工作计划。最终,形成了邀请招标和集中招标两种模式并行的标准工作流程。
2.4 健全招标文件体系
在确立了工作流程后,工作小组根据邀请招标和竞争性发包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三种不同内容要求及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示范模板,其中投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细则,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组成,并对投标函格式、技术标部分格式和商务标部分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四部分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工作小组还对评标委员会名单审批表、签到表、开标记录、符合性审查表、专家项目评分表、专家项目评分表汇总表、招标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内容及格式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相应编制了三套完整的过程记录文件,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对过程文件及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开标、评标、定标各环节留有痕迹。2012年,针对集中招标试行所带来的情况变化,中心招标办组织相关人员参照邀请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对集中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文件格式进行了重新制定,对过程记录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对内部申报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从而形成了一套标准统一、记录完备、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体系。
2.5 加强建设市场资源管理
2011年,为加强工程建设市场承包商的管理,招标工作小组制定了《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管理办法(暂行)》,办法重点强调了从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无损检测的单位申请入库的准入条件和提交文件资料,将加入资源库的程序分为申请、初审和批准三个阶段。并严格工程建设队伍准入和清出制度,初步建立了资源库成员的考核评价机制。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企业信誉、合同履行、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与评价,对考评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市场资源库成员资格,并限期进行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清出处理。
2012年,由于总部对建设市场资源库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不在独立设置建设市场资源库。中心招标办对《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管理办法(暂行)》进行废止,对部分承包商进行清理,并结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承包商须备案后,方可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办法对申请备案的基本条件、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备案基本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承包商的考核评价,明确要求对施工单位考核与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从HSE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专业人员配置、劳动力配置、施工机具配备、项目经理履职等方面进行考核。
3 招投标管理的基本做法
3.1 邀请招标
具备招标条件后,项目部将招标申请表、设计概算、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提交中心招标办。中心招标办依据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标方案。邀请招标时,应当向3个或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函,内容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工作小组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中的疑问、问题给予解答,答疑记录要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发到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密封投送投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标,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公司纪委监察部派出代表担任监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1~2名中标候选单位,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委推荐,从中标候选单位中选定中标单位,中心招标办发出中标通知书。
3.2 询比价
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采用询比价方式。中心招标办负责组建询比价工作小组。询比价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询比价方案,经中心项目主管领导、中心纪委监察部门审批。询比价文件由询比价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编写,按照询比价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至少2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包商发出询比价文件。询比价工作小组组织承包商踏勘现场,对承包商提出的有关询比价文件、现场踏勘中的疑问、问题给予解答;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询比价项目,须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评分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提出候选承包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时,由中心纪委监察部门派出代表担任监督人,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结束后,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从候选名单中选定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 集中招标
中心招标办负责组建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将项目编为若干个小组,根据小组内各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专业特点及施工难度,结合承包商考核情况,选取具有相应资质、信誉高并具有同类装置施工经验的潜在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各项目施工内容、工程量、技术难度等因素,对各项目整体进行报价,即投标单位只需进行一次报价,所报价格对打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都单独适用,技术标则需针对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编制。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标,项目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代表参加,纪委监察部门派出代表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1~2名中标候选单位,并提交评标报告,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从候选名单中选定中标单位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3
规范化工程量清单编制对工程造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的发挥了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能力,建筑市场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这对于规范业主行为、避免招投标单位盲目压价,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能够实现量、价分离,招标人确定量,投标人确定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分别承担量的风险与价的风险,对于实现建设市场的良性、有序竞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3)工程量清单报价能够有效的解决招投标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节省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显著的降低了工程成本;(4)由于签订了合法的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清单报价成为工程款拨付的重要依据,业主单位能够随时、随地的掌握工程造价变化的实际状况,并以清单报价为依据决定是否变更方案,以此控制工程造价。
2规范化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以某工程为例,该工程现场的地质勘查报告显示,施工现场地形平缓,由于地处河滨滩涂地,潮水对施工现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该工程施工单位决定采用钻孔灌注桩。
(1)规范化决策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工程决策阶段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项目建议书阶段,在工程决策阶段,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等,编写与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建议书以及投资估算,避免在决策阶段出现问题,影响工程造价。
(2)规范化勘察设计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通过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能够准确、全面的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做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还能够避免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防止由于现场的地质状况导致的工程变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因此,在勘察设计阶段,造价工程师应该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勘察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进行优化,以此控制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
(3)规范化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招投标阶段在整个工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控制好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对于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招标机构或者招标人,编制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国家、省级、行业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以及相关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在编制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时,应该遵守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编写工程量清单时,不仅应该编写招标文件,还应该编写答疑纪要以及补充通知;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以及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写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同时,为了保证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范化,作为招投标人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内容、熟悉招投标文件、熟悉工程量计算的相关规则、了解工程施工图纸、全面的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明确材料与设备的来源状况、了解加工订货的实际状况、计算分项与分部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分项与分部工程的综合单价、计算税金与规费、汇总工程的所有费用以及计算工程总造价。
(4)规范化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造价工程师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编制与审核工程概算、预算及结算,以此评价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同时,造价工程师还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调整工程合同价款,鉴定工程经济纠纷以及计算工程支付款、工程索赔款。
(5)规范化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工程师应该根据《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法》等,编制及审核工程竣工结算,严格把好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
3结束语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 加强 制度建设
一、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水利建设项目多为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划控制下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都要经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接受主管部门、计划部门、监督部门的监督。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资信。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控制了建设成本,强化了安全责任,保证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行为。招投标的属性是竞争,核心是公平正义,取向是选择最优,质量与价格并重。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向纵深发展,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个别地方也出现了不公平竞争的现象,招投标工作的属性被扭曲,从中曝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借挂资质“虚假中标”,违规分包转包。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本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但为承揽工程,就通过社会关系和上交管理费等方式,借、租、买用他人资质或挂靠高级别企业参与竞标,中标后再倒手转包,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就把工程分包出去。这种谋利行为使工程每倒手一次,实际用于该建设工程的资金就会减少一部分。而几经转手后,招标单位对最终真正的施工单位的资信和能力已失去有效的监控,使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 千方百计贿赂,招、评标人偏袒。评标是招投标工作最关键的环节。在上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中,虽然也建立了评委专家库,但由于评委数量相对较少,即使是随机抽取,也总是在有限的一部分人中选择,再加上所属系统的投标人平时就注意与专家库的评委们建立关系,并施以小恩小惠联络感情,双方有一种良好的感情基础,投、评标人很容易产生“心灵相通”,评委们也很容易产生偏袒倾向。
(三) 资格审查不严,评标严重违反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个别法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 《招投标法》 和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的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如不审查投标人资格和资质原始证件,让一些不符合竞标条件的施工队伍报名、购招标文件,参加竞标。二是评委违规评标,如有的评委评标不坚持原则,评标带有倾向性,对意向性投标人平分偏高;不指定评委复查有关资格、资质原件,致使出现个别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私刻公章、伪造投标书而中标的现象。
二、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思考
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如果存在问题,其危害性极大,这会为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土壤和条件,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水利工程的质量,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针对水利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思考一: 修订完善相关招投标法规的实施细则。要依据国家招投标大法并结合本行业特点尽快修订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台配套性制度,形成一个科学、完整、严密、便于操作、强化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个法规体系要明确招投标工作中监督部门的职能,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公平竞争原则;法规体系要有很强的刚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理要明确具体,要以严厉的法规与制度来保证招投标的公平正义。
思考二:建立规范的流程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招投标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前要规范运作,事中要抓跟踪设防,事后应拓展监管,形成全方位的跟踪监督,把握监督对象、监督主体,改进监督方法,注重监督实效。重点是严把“六关”。
一是严把立项标准关,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凡是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对于肢解工程、少报多建、违背法规邀标议标和其他规避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必须对业主或施工单位分别实行经济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档案。
二是严把资质管理关,实行“六项”制度。为有效解决资质非法挂靠这一问题,必须坚持“六项”制度。其一,公示备案制。在资质的评审、发证、管理、监督等环节上出台治本的制度,并在网上公布信息,将资质持有者、公司业绩、信用等级、项目经理等情况逐一公开公示,并在相关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便于查证。其二,身份证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等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投标。其三,招标保证金制。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使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并严格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对采用现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一律拒收投标书。其四,押证施工制。开标时,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在评标时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询;中标后,项目业主要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相关资格证书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其五,事后监管制。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到现场组织施工,项目业主和招标机构必须将本条规定写入招标文件,严禁转包和分包。无法定事由和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工程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标人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工程技术负责人与招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为转包,并作为不良记录,根据有关规定限制其市场准入。其六,动态监督制。严禁转借或售卖资质。违规者一经查实,要将当事人双方列入“黑名单”;连续两次违规者按不低于5万元或以售卖价的双倍处罚双方当事人,以至吊销其资质,并及时将变化情况在网络上公开公示。
三是严把报名关。报名时,要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状况、资质等级、在建工程情况、获奖情况、项目经理情
况、财务状况和诚信等资料,以便有效遏制挂靠等违规行为。
四是严把评审关。要建立国家、省、市 (地)、县 (区) 资源共享的水利水电工程评委专家库,以解决本地评委资源不足的问题。要根据建设项目投资大小、工程繁简、技术含量高低、评标方法难易来随机抽取评委。凡投资额度较小的项目,应在本地招投标;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则应上管一级,实行异地招投标。五是严把合同签订关。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在工程质量、资金结算等方面明确双方责任,防止“阴阳合同”,保证工程质量。
六是严把监管关。监管工作中,要防止出现前期管得紧后期管得松的现象的发生,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之间应相互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规避招投标、借假资质、中标后更换项目负责人、转包分包、随意变更合同、任意变更工程量或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思考三:要强化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权力没有被监督就容易被滥用,没有对权力的制衡就难以达到监督的目的。因此,在招投标方面,职能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要进行合理的权力分配,二者之间的权力要有合理的制衡,并做到权责明确。水利行业监督部门应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其中包括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和内容合法性的监督。可将监督工作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个阶段。事前监督即招标阶段的监督。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招标公告的。招标单位和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公平性及明确性的要求。事中监督即开标过程中的监督。包括主体的管理和行为的监督。主体管理表现在评标专家的抽取上。这项工作不能由负责招标工作的职能部门掌握,更不能由地方政府的个别官员说了算,应当由监督部门抽取,而且要必须保证抽取的随机性和专家的保密性。要最大限度地缩短专家抽取阶段和开评标阶段在时间上的间隔。行为的监督主要是评标过程中的监督及中标信息的。在评标前由监督人员首先公布评标纪律,并要求专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尽可能地限制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负责招投标的职能部门应及时在相关媒体上中标公告,并附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事后监督即中标后履行合同阶段的监督。监督的主要依据是 《合同法》第94 条与 《招投标法》 第46条的相关规定。
三、依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是我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参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地方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具体思路是:
(一)责任单位:项目法人单位。
(二)责任人:分管处长、副处长、承办人 (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规定》。
(四) 必备条件: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部门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的项目、资金来源和进账依据、施工设计图纸、行政许可批复以及其他有关建设文件。
(五)需申报的材料:招标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投标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资质证书、业绩、信誉、奖惩等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齐全、规范。承办人对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必要时要到实地审核。承办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存档。
(六)办理程序:1.项目法人单位的招标办向分管局长提出招标公司申请,讨论同意后交送招标办承办。2.投标资格预审。由承办人和招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共同负责审查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年业绩信誉、合同、中标通知书证件原件,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准入。3.开标前的准备。将拟邀请的监督、建设、财政、财务、规划等有关部门参加监督开标的人员名单报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要明确评标专家抽取人回避制度,同时依法明确抽取经济标、技术标和合同标专家的人员比例。5.开标。由招标公司指定专人主持开标会,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标,并当场处理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有关问题。6.评标。由监督人员宣布和执行评标纪律,按照招标文件公正评标。7.公示。要将经评标后的中标单位在原招标媒体上公示。8.签订合同。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中标施工合同。9.工程竣工验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七) 监督检查:1.建立完善的办务会制度,办务会内分工实行AB角,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办务会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2.办务会要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3.水务局监督部门要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要检查一次。4.通过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5.接受党委党风巡视员、行风监督员以及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 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符合条件不受理投标的、不符合投标条件准予投标的、私自泄露招投标单位有关信息的等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工作人员在审查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导致过错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审批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错误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5
Abstract: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initiatives of the investment system reform,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agent is very suitable for the needs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management,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practic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in charge of agent unit management fee, agent unit cost control, agent unit selection, agent unit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of agent unit, investment unit and end- user, and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hoping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improvement of 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代建管理费
Key words: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agent-construction management fee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0-0006-02
0 引言
代建制是一种委托关系,政府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文指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对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负责,项目建成验收后交于使用单位。在代建制过程中政府有关行政审批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正常进行,代建单位依照合同遵守代建职责。从代建制实践操作来看,它不但可以提高项目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而且可以缩短工程工期。代建制提高了政府的资金使用效率及透明度,能有效降低腐败等机会主义行为。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代建项目在代建单位管理费收取、招投标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 代建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1.1 代建单位管理费收费标准没有具体文件规定,在实际审计中不好把握
根据《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政府指定产生的代建单位,其代建费按不高于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但是,目前根据一些江苏省的工程项目发现,在实施过程中代建管理费用都是采用概算总投资×固定费率收取,费率一般会按2.5%收取,如果按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这个收费标准偏高。造成这种情况,代建单位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会出现代建单位所收取的管理费还没有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收取费用高的现象。代建单位作为代建模式的主体,代表业主进行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所付出的人力与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一个大型工程项目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建设期,代建管理费只占总投资的2%左右,相应代建单位的责任大、风险大,其代建费收费太低,代建单位的付出与收入不对称。
1.2 代建单位缺少“主人”责任意识,盲目增加概算,追加投资
代建模式下,由于代建管理费是按总概算的一定比率收费,这种情况下往往会造成代建单位为了多收取费用,取得更大的利润,不去考虑项目的资金利用最大化,而是会盲目增加概算,追加投资,把总概算做的更大,造成项目资产并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形成闲置资产。如:某高校新校区新增基建项目,该项目最初定义为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场所,项目设计的初衷是本着“艰苦朴素”方针。但实际建设时,却与初衷大相径庭,项目承建单位并没有从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主人公”意识淡薄。项目建成后造成教学设施、辅助设施建设规格偏高,最后建成了楼堂馆所,又新建游泳池、贵宾楼等娱乐设施,与当初的设计理念严重不符,而且资产交付后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使用,处于资产闲置状态,造成了严重的资产浪费。究其原因,是代建单位的管理者缺乏造价控制的动力。在这种关系中,政府投资并承担风险,使用者只受益无风险,甚至超过的投资越多效益竟越高。
1.3 政府投资项目对代建单位的选取不规范
代建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广泛运用中,发现一般都是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代建单位,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代建单位,这种行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第三条突出代建制是通过招标等方式来选择单位,由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可见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投标而直接指定代建单位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另外,代建单位的管理任务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多个方面,对代建单位的专业实力要求很高。不通过招投标选择的代建单位,其实力往往得不到保证,还会容易造成工作内容不清楚、项目预算不精细等现象,这也会为代建单位以后增加概算、追加投资埋下隐患。如:某党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指定区属企业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作为代建单位,他们之间有千丝万缕联系,不能真正做到建管分离。
1.4 代建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政府投资项目在使用代建模式过程中,代建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很好地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中去,财务部门的各项管理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导致工程建设工程中出现概预算不合理、超预算开支等情况,也容易导致工程成本提高和建设资金的浪费。
①项目代建资金管理未按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代建项目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没有严格管理建设资金。
②预付工程进度款时不严格,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可能会导致预付工程款多付,在没有银行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存在追不回工程款的风险。
③有些代建单位的财务人员存在不懂工程的情况,在项目基建账上,会出现未按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的现象,科目运用不合理,报表反映的账面支出就不能代表工程实际的支出。
1.5 代建单位与投资单位、使用单位的权责需要进一步细化
从代建制实践操作来看,代建制的方现在还没有真正的独立性,方的专业性常常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而且方的法律地位在各地还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不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委托人从自身或单位利益出发,不能全权将项目交给代建公司管理,这无疑会给代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阻力;二是代建项目的行政审批需要政府来配合,但是政府部门官员的个人利益可能与项目相冲突,这也会给代建制带来不小的建设障碍。
2 代建模式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
2.1 完善和健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
为改善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和方法的落后,提高代建项目的管理绩效,建议建立过程绩效评价体系,过程绩效评价体系可以促进代建项目的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代建项目的管理绩效,还有利于抑制腐败。最后的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以后的代建方招投标的重要衡量指标,为政府选择高水平、专业化的代建单位打下基础。
2.2 完善代建制激励约束机制
尤其是建立符合实际的代建项目收费标准并对收费标准规范化操作进行约束。此外,代建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也应该建立激励制度,对于缩短工期、造价控制较好的代建单位要进行奖励,激励不但体现在奖金方面,更应该倾向于建立代建单位资质等软实力建设方面。合理有效的代建单位激励约束机制可以降低投资成本,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代建管理费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咨询服务费,在实践操作中要避免恶性竞争,防止管理费过于偏低。为预防代建公司在项目建设组织过程中的腐败,可以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减少漏洞,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收益。另外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而且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代建费取费下限,再加上许多地方将代建管理费列入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的主要竞争指标,这引起了无序竞争,降低了方的积极性,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阻碍了有实力的代建单位参与代建,也不利于代建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应该建立相关制度加以规范。
2.3 制定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代建项目涉及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合同约定中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细化规定,明确参建各方的财务权利责任,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去要求参建方通过专业管理团队管理相关财务。此外,代建单位也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比如建立经费专户专管、专款专用等以完善财务核算等工作,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4 确保代建单位在代建模式中的主体地位,严格划分各个参建方的责权利
针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代建单位法律地位不明确,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法规条例,例如:建立统一的代建单位的资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参建各方要通过合同来约束各自的权责利,通过构建考核体系,采取目标动态控制,形成合理公平的责任界面。理顺各个参建单位的关系,避免出现权利义务不清,形成扯皮的情况。
2.5 引入竞争机制,强化监督职能
委托方需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严格审查,审查时要注重对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审核。在选择代建公司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作用,对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投标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在招标文件中就对评标的程序进行细化说明,并对评标原则及方法进行约定说明。对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最后是对评标方法的不断完善,应用的评标方法一般有:百分制法、两阶段法、合理低价法。为避免串标及恶性竞争,可以选择合理低价法选择中标单位。
3 结语
代建模式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中被运用了很长一段时间,也得到了很好的推广。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学术界针对这些问题也作出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丰富的理论指导。制定相适应的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代建制必将会更加的成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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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傅鲜枝.关于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08(17):51,98.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6
(一)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内涵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指项目在投资、决策以及实施阶段,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行为进行控制,使其在合理投资限额内发生,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确保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并力求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化配置人力、物力、财力,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和成本效益。
(二)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随着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开展,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也应该在各个分阶段设定控制。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有投资估算控制目标,即预算整个项目建设设计包括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控制目标;设计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在设定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时,要确保控制目标具有实际性和可控性,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阶段投资。一般情况下,在工程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收益的比率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产生的影响相对较低,为5~35%。因此,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点在于施工的设计阶段和投资决策行为的正确性。
(三)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基本理念
(1)动态控制。在工程投资控制过程中,投资决策是控制的前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是投资控制的具体对象,通过不断比较预算投资值与实际投资值,及时纠正可能的偏差,调整并修正设计方案,从而将投资实际值与预算值的差控制在允许的限额范围内,即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动态控制。
(2)全过程控制。全过程控制就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阶段、施工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主要集中在前四个阶段。
(3)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应以主动控制为主,并将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以切实减少工程项目投资出现偏差。主动控制是指主动减少可能出现的投资偏差行为,具体表现为将控制的重点放在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制定投资控制规划及目标时,明确分析各环节对投资控制可能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以准备把握投资风险,并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措施,以降低干扰因素;被动控制则是指减少偏差情况,从而避免偏离投资控制目标,如将已经发生的投资实际值与预算投资值之间出现的偏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旦出现实际值与预算值的偏差超出限额范围,则采取适当的调整措施。
二、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投资控制关键环节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决策行为对项目的工程造价和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实施标准的制定、生产工艺的选择、设施设备的选用等方面,都关联到项目工程投资额的高低和投资收益。通常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的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高。因此,要积极做好项目投资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关于项目工程造价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以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以掌握当前国内外行业的最新动态信息;切实执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投资限额和规模;同时,对于工程的项目收益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投资收益水平和建设质量,对于工程项目投资回报和效益影响不容忽视。在制定工程项目投资规划时,要明确项目投资目标,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给予重视,设计切实可行的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和考核指标;在技术工艺与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确保项目投资合理化和可行性,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合理控制项目的投资限额,优化项目设计,确定理想的规模水平和投资收益,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效益最优。同时,加强对项目投资概预算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施工设计阶段,预算要求要全面、客观、准确,预算中的各项价格要贴合市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价格的因素。
(三)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项目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标底的编审工作是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核心,因而,科学合理的标底是决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和关键,是控制和判断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可靠性的标准。在定标时,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组织工作,规范参与工程项目箭头的各方主体行为,以准确把握标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产品具体落实执行阶段,也是大量投资资金逐步形成固定资产的过程。在此阶段专业技术人员要对现场施工技术、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对于施工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费用、设备选用等审核,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质量,通过各种措施坚决抵制重大质量事故和工程建设风险。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关系,并依据合同规定,及时调整造价变动,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和成本费用。
三、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加强对策
(一)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需要合理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评估具体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并建设实施项目工程的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从技术和经济上加强科学地论证和分析,为实现工程项目给予真实可靠的评估依据。及时为决策者提供工程造价调整等相关动态信息,确保编制的工程限额指标符合客观、真实、可靠,又贴合实际市场环境的水平,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可行性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达到有效控制项目投资目标。
(二)以设计阶段为核心,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控制 设计人员要客观地反映建设工程概貌,较好地落实限额指标,除了按有关规定、标准、定额执行外,还要及时补充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计价依据,深入了解市场动态,进行必要的动态运作,才能使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更贴切于建设的实际。项目投资控制活动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控制过程中有必要对关键环节加大控制力度,其中,对项目投资影响最大的阶段为技术设计阶段。
(三)主动积极控制投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可以引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理论成果应用于项目管理中,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控制,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目标值与实际目标值的偏差,因而,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不仅要体现投资决策,还要充分反映工程项目设计、投资目标等,通过合理有效的投资管理来积极主动控制投资。另外,通过对招投标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实现了按规定编制工程量,使“控制量”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通过系统的投资管理模式,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指导价”,指导着企业的价格自律。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优势自主报价,形成进入市场的“竞争费”,这样通过对招投标工作价格的严格控制,形成积极主动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