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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1
【关键词】 应收票据 贴现 会计核算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 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 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 计息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 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 (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 (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相一致。
2. 商业汇票的贴现时的核算如果在中途需要变现,则可进行贴现
商业汇票的贴现根据其风险是否转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追索权的贴现,即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即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兑现的概率要高,但我们不能简单以为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就一定是带有追索权。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全无支付风险的。企业在贴现应收票据时,应当事先约定该商业汇票是否带追索权,而不应简单地以商业汇票的种类判断其是否具有追索权。
2.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1.1 无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到期时:
(1)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
(2)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1.2 带有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时:
(1)对方付款,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只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2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2.1 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到期时: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2.2 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1)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净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两者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到期时:如对方付款,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如到期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先补记未计部分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按本息之和),同时,借记“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至“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若短期借款无力支付,挂在账上。只是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提借款利息。
3. 应收票据减值的核算
应收票据相比应收账款而言,虽然比应收账款风险小,流通性强,但因仍属于延期收款性质,如果出现减值迹象,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可参照应收账款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坏账准备-应提的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科目。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2
【关键词】黄金租赁 会计核算
一、目前企业对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争议及其解析
目前企业对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的争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租借黄金业务是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
有的企业认为租借黄金的业务实质上如同经营性租赁,加之银行也是在表外管理,故认为租借的黄金不应纳入财务会计核算范围,平时发生租借黄金业务时,不在账表反映,而是在备忘簿中进行登记管理。待还金时再根据情况,直接结转为损益。笔者认为这种处理不足以反映企业在租借黄金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将借金业务纳入财务会计核算范围,对相应资产负债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准金锭.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的物权转移。就是说企业想用自己加工的金锭归还银行是不可能的,只能使用货币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并归还。租借黄金必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以及会计上确认负债的条件。
(二)关于未来应偿还的借金金额
关于未来应偿还的借金金额,目前有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也有作“短期借款”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二、对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科目设置
在“存货”下设置“标准黄金”二级会计科目。在“短期借款”下设置“应付标准黄金”二级会计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反映公司租人标准黄金的初始金额。在“短期借款”下设置“公允价值变动”二级会计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反映由于黄金市价变动带来的负债金额的变动。设置“财务费用――借金手续费”账户,用于核算和归集支付给银行的借金手续费。
(二)核算方法
1.租入黄金时
借: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贷: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
2.销售黄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归还黄金时
借: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贷:库存商品-标准黄金
借:财务费用(标准黄金租金)。贷:银行存款
三、黄金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示例
例:A公司2010年1月1日库存标准黄金(AU9995)为30千克,单价为260元/克,账面余额为780万元。2010年1月15日租入标准黄金(AU9995)50千克,租约协议总价为1340万元,折算单价为268元/克.协议约定按租约协议总价的4.5%按13计收借金手续费。1月份中,公司领用及完成销售黄金60千克.销售收入1200万元。2010年1月3113,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的收盘价为270元/克。2010年2月1513公司采购入库标准黄金(AU9995)120千克,单价为275元/克,采购总金额为3300万元,并于采购当日归还1月1513所借黄金。公司存货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为方便阐述不考虑税收因素)按以上分析,会计处理如下:
1.租人标准黄金:
借:存货――标准黄金
贷:短期借款――应付标准黄金
13400000
13400000
实务与操作
2.公司完成销售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900000
贷:存货――标准黄金15900000
注:1月份发出黄金单位成本=(780+1340)+(30+50)=265(元/克),营业成本为60~265=1590(万元)。1月末,库存20千克(30+50―60),库存金额为530万元。
3.1月末,根据收盘价调整负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贷:短期借款――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4.1月末,支付借金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借金手续费26433。贷:银行存款26433
注:1月借金手续费=13400000x4.5%x16+365=26433(元)
5.2月份.公司采购黄金
借:存货――标准黄金。贷:银行存款
6.2月1513还金:
33000000
33000000
借:短期借款――应付标准黄金13400000
短期借款――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贷:存货――标准黄金13500000
7.2月底,计算出本月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及相应的实际归还金额.将这一金额与原人账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借:主营业务成本280000。贷:存货――标准黄金1800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
注:2月份发出黄金单位成本=(5300000+33000o00)+
(20+120)=273.6(元/克),实际归还的成本=50x273.6=13680ooo(元),此金额与原入账应付金额之差为1368―1340=28(万元)。
8.2月底,支付借金手续费: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3
一、单选题
第1题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 ) 。 A 现时义务
第2题 某企业的库存现金账户期初余额为 8000 元, 本期库存现金借方发生额合计为 2000 元, 本期 库存现金贷方发生额合计为 3000 元,则库存现金账户的期末余额为( ) 。 D 7000
第3题 企业用银行存款购买原材料时,应( ) 。B 贷记“银行存款”
第4题 ( )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以及按 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资本的资金。 A 实收资本
第5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 年 6 月 18 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价值为 20000 元,另外支付增值税税额 3400 元,运输费和装卸费 500 元,那么该企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为( ) C 20500
第6题 下列各项对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B 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单位
第7题 在企业进行财产清查时,发现存货盘亏,在报批前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为( ) D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第 8 题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的赔偿和残料价值之后,经批准应计入( ) B 营业外支出
第9题 更正错账时,划线更正法的适用范围是( ) 。 B 记账凭证正确,在记账时发生错误,导致账簿记录错误 第 10 题 填制记账凭证时,错误的做法是( ) C 将若干张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第 11 题 下列不符合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的是( )A 文字和数字的书写应占格距的 1/3
第 12 题 下列各项错误,应当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的是( ) D 某企业以银行存款购买 A 材料 300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作贷记 “库存现金”科目,并已登记入账
第 13 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组成项的是( ) B 递延收益
第 14 题 下列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基本要求的是( ) D 严格审核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有关资料
第 15 题 企业根据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盈余公积,会计分录为( ) A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 公积
第 16 题 下列各项不应计入产品制造成本的是( ) D 产品销售时发生的包装费二、多选题
第1题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 ) A 进行会计核算 D 实施会计监督
第2题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短期借款”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 算 B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和长期借款利息均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C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短期借款”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 算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 ABCD) A 固定资产原价 B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C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D 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4题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ABD) A 制造费用 B 管理费用 D 累计折旧
第5题 以下关于汇总转账凭证的编制,说法不正确的有(CD ) 。 C 汇总转账凭证可以是“一借多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D 将一定时期内全部转账凭证按其对应借方科目进行归类,计算出每一贷方科目发生额合
计数,填入汇总转账凭证
第6题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BD ) 。 B 可以做到试算平衡 D 减轻登记总账的工作量
第7题 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 BCD) B 一次凭证 C 累计凭证 D 汇总凭证
第8题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正确的有(ABC ) A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填写到角分 B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 ,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有角无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号“—”代替
第9题 收款凭证左上方的“借方科目”中可以填写的会计科目有( AD) A 库存现金 B 主营业务收入 C 原材料 D 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1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1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的土地储备资金。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使用的资金。
土地储备机构在持有储备土地期间临时利用土地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零星收入,不在本办法规范范围内。
第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土地储备资金应当独立于土地储备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分账核算。
第四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的起讫日期亦采用公历日期。
第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土地储备项目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六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情况和土地储备项目的成本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八条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1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及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十一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土地储备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前提下,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根据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对明细科目的设置作必要的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库存现金
2 1002银行存款
3 10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04财政应返还额度
5 1005应收利息
6 1006预付工程款
7 1007其他应收款
8 1101收储项目
9 1102待摊支出
二、负债类
10 2001短期借款
11 2002应付利息
12 2003应付工程款
13 2004应交税费
14 2005其他应付款
15 2101长期借款
三、净资产类
16 3001土地储备资金
四、收入类
17 4001财政拨款收入
18 4002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19 5001交付项目支出
第十三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01号科目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资金的库存现金。
二、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的库存现金数额。
第10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资金的银行存款。
二、土地储备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土地储备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其他收入”等科目。
(四)支付银行存款时,借记“收储项目”、“预付工程款”、“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土地储备机构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土地储备机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的银行存款数额。
10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土地储备资金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不设置本科目。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收储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年度终了,依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土地储备资金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依据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土地储备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04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土地储备资金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不设置本科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收储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依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年初依据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土地储备资金额度。
第1005号科目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发生的应收利息。
二、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期计算确定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期末,按照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收利息金额不大的,也可于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相关的利息收入。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应收未收的利息。
第1006号预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预付给有关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施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工程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土地储备项目发生预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办理土地储备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收储项目”等科目,按照可抵扣的预付工程款,贷记本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预付的工程款项。
第1007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应收利息、预付工程款外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收回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的余额。
第1101号科目收储项目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土地储备项目设置明细账,并在土地储备项目下设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交付成本”等明细科目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在征地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采用社会保障安置的,所发生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对于所发生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应在本明细科目下单独设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土地开发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其他直接支出”明细科目,核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可直接归属于土地储备项目成本的其他支出。
(四)“待摊支出转入”明细科目,核算分摊计入土地储备项目成本的待摊支出。
(五)“交付成本”明细科目,核算本期已交付项目的成本。
三、本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二)对出包工程,土地储备机构应定期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办理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本科目,按照可抵扣的预付工程款,贷记“预付工程款”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
(三)结转待摊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转入),贷记“待摊支出”科目。
(四)单个收储项目完成收储后交付的,应按照该项目归集的成本进行结转,按照本科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各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借记本科目(交付成本),按照本科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各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贷记本科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同时,将该项目成本结转入“交付项目支出”科目,借记“交付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成本)。
单个收储项目未全部完成收储、部分先交付的,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交付部分的成本并进行结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单个收储项目部分交付时,按照计算确定的交付部分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交付成本),贷记本科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同时,将交付部分的成本结转入“交付项目支出”科目,借记“交付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成本)。待该收储项目最后未交付部分完成收储后交付时,按照最后交付部分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交付成本),贷记本科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同时,将最后交付部分的成本结转入“交付项目支出”科目,借记“交付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交付的土地储备项目累计发生的收储成本。
第1102号科目待摊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为多个收储项目共同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借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可行性研究费、勘探设计费、储备保管费、评估费、临时用水用电费、临时设施支出等。
;
可直接计入单个收储项目的支出,在“收储项目”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摊支出的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收储项目”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发生其他待摊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按合理的方法(如按照各项目概预算占所有项目概预算总额的比例)将发生的待摊支出分摊计入有关项目成本,分摊时,借记“收储项目(待摊支出转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的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反映为多个土地储备项目共同发生的尚未分摊的待摊支出。年末,待摊支出应分配完毕,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2001号科目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按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借人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短期借款应付的利息,借记“待摊支出”、“收储项目”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入的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第2002号科目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借款而发生的应付利息。
二、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期计算确定为土地储备项目借款而发生的应付利息。期末,按照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借记“待摊支出”、“收储项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付利息金额不大的,也可于实际支付利息时确认相关的利息成本。支付利息时,借记“待摊支出”、“收储项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款应付未付的利息。
第2003号科目应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付给有与关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施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工程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办理土地储备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收储项目”等科目,按可抵扣的预付工程款,贷记“预付工程款”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应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
第2004号科目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按税法等规定计算的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二、本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计算的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交的各种税费,借记“收储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多个土地储备项目的,可通过“待摊支出”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二)实际交纳各项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项目应交未交的税费金额。
第2005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应付利息、应付工程款、应交税费外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存款项的余额。
第2101号科目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按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土地储备项目借人的各种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长期借款应付的利息,借记“收储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入的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第3001号科目土地储备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资金各项收入与交付项目支出的差额。
二、期末,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交付项目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人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项目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各项收入与交付项目支出的累计差额。
第4001号科目财政拨款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当期财政部门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拨款”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拨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土地储备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收储支出时,借记“收储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土地储备资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02号科目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项目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的其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利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土地储备资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5001号科目交付项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期已交付的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支出。
二、交付项目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项目全部或部分交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收储项目(交付成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土地储备资金”科目,借记“土地储备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三章 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第十四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
第十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收支表、项目支出明细表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编报。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收支表、项目支出明细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根据需要自行编制。
第十六条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应当至少按照月份和年度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第十七条 财务报表格式(略)
第十八条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月末、年末等会计期间终了时土地储备资金全部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的构成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期末数”所列数字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期末合计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期末余额加总填列。
2.“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应收未收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预付工程款”项目,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预付的工程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除应收利息、预付工程款外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收储项目”项目,反映尚未交付的土地储备项目累计发生的收储成本。本项目应根据“收储项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待摊支出”项目,反映为多个土地储备项目共同发生的尚未分摊的待摊支出。本项目根据“待摊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应填“0”。
8.“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入的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款应付未付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应付工程款”项目,反映土地储备项目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程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土地储备项目尚未交纳的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除应付利息、应付工程款、应交税费外为土地储备项目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借入的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土地储备资金”项目,反映土地储备资金各项收入与交付项目支出的累计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土地储备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第十九条 收支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土地储备资金在月份、年度等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报表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累计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中“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土地储备资金收入”项目,反映当期土地储备资金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加总计算填列。
2.“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当期财政部门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本项目应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拨款”项目分别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所属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当期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4.“交付项目支出”项目,反映本期已交付的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支出。本项目应根据“交付项目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二十条 项目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收储项目以前年度的累计支出和本年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累计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本年尚未交付的收储项目和本年度收储完毕并交付的项目。不含以前年度已交付的项目。
(二)本表中“以前年度累计支出”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本年之前累计发生的支出。一各具体栏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小计”(1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以前年度累计发生的各类支出小计,根据第2栏至第5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以前年度累计发生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根据“收储项目”科目所属“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明细科目的上年末余额填列,或根据上年12月份本表本项目对应的第2栏和第7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3.一“土地开发支出”(3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以前年度累计发生的土地开发支出。根据“收储项目”科目所属“土地开发支出”明细科目的上年末余额填列,或根据上年12月份本表本项目对应的第3栏和第8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4.“其他直接支出”(4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以前年度累计发生的其他直接支出。根据“收储项目”科目所属“其他直接支出”明细科目的上年末余额填列,或根据上年12月份本表本项目对应的第4栏和第9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5.“待摊支出转入”(5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以前年度累计分摊的待摊支出。根据“收储项目”科目所属“待摊支出转入”明细科目的上年末余额填列,或根据上年12月份本表本项目对应的第5栏和第10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三)本表中“本年累计支出”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本年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累计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各具体栏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小计”(6栏),反映土地储备项目本年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累计发生的各类支出小计,根据第7栏至第10栏的数字加总填列。
2.第7栏至第10栏,分别反映土地储备项目本年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累计发生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和累计分摊的待摊支出,分别根据“收储项目”科目所属“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待摊支出转入”各明细科目本年自年初至本月末止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5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在会计账户设置中的运用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账户设置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在成本、费用方面的不同账户设置,“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的设置和“累计折旧”账户的设置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1.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在成本、费用方面的不同账户设置
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两种。“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主营业务成本和税金及附加被分项反映。然而,对于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由于其相对次要,所以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只设置了一个“其他业务支出”账户,没有进行分项反映。
2.“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的设置
在会计账户的使用上,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企业预付的货款应该按照其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预收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如果预付货款业务比较少,则对于预付货款就不需专门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而应该将预付货款合并在“应付账款”账户中进行反映,以简化账户的设置。预收货款的处理同预付货款一样,如果预收货款比较重要,也是要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反映。
3.“累计折旧”账户的设置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在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专门设置了“累计折旧”账户来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对于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无形资产等的价值损耗而是将其损耗价值直接在账面上注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所以,对于固定资产不仅需要设置“固定资产”账户,还需要设置“累计折旧”账户,通过“累计折旧”账户余额对“固定资产”账户余额的抵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二、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上的运用
由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重要性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主要包括个别计价法的选择,出租、出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长期债券投资中发生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处理,股票发行时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专门借款辅助费用的处理。
个别计价法的选择,主要针对这些数量不多的贵重物品,力求成本计算的合理和准确;出租、出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一般只在出租、出借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数量不多、金额不大时采用该方法;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应先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剩余的短期投资再作为类别或总体计提跌价准备;长期债券投资中发生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相关费用金额较大时,必须采用先计入投资成本,然后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各期损益的方式处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当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不大时,就应该采用简化的方法处理;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处理,一般是在借款利息按季支付或者到期一次支付且数额较大时采用该法;股票发行时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处理,在金额较大时采用分期平均摊销,也是为了均衡反映各期损益,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专门借款辅助费用的处理,一般金额比较小,为简化核算,在确定其资本化金额时不需要与相应的固定资产支出挂钩。目前,世界各国的会计界和审计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上的运用,重要性标准应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来确定。
三、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运用
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重要性原则是判断项目是否单独列报的重要标准,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运用广泛。具体而言,在资产质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中,达到了重要性标准的,即足以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若不披露就会误导决策的。一般来说,报告分部,其重要性标准定在10%,应将其作为报告分部披露信息。中期财务报告的披露可以适当简化,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情况进行处理,结合此项交易的性质来进行判断。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而又必须要说明的重要财务信息的披露,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补充,主要披露那些未在表内确认但又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会计信息,首先体现的是充分披露原则,强调信息完整,是重要性原则与充分披露原则相结合的典范。
四、结语
总之,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会计核算质量的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运用重要性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会计核算中坚持贯彻重要性原则,才能既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合理需求,实际工作中,必须合理运用,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提供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成本信息,以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阮迪.对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运用的思考[J].科技创业导刊,2011(12).
[2]浑晓泓.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的具体运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8).
[3]刘本阳,唐道峰.论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04).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6
关键词: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194-01
2012年,我国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的一般性特点,规定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当中采用的核算基础主要为收付实现制,只有极特殊的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为此,如何引入权责发生制成为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进行会计核算不可回避的一对概念。
事业单位的收付支出一般都以财政划拨的方式进行,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易于采用收付实现制,也就是在会计核算上现金收入和支出不与归属期间发生紧密联系。
而权责发生制则适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中,这时就要考虑成本、收益期间归属问题。凡在当期已经发生收益或应当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收支,均按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相反,不属于当期的收益或应当承担的费用,即使在本期收到或支付,都不应该被视为目前的收入和费用。
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由于一直以收付实现值为基础,所以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可比性。这种与会计实务相脱节的核算基础势必要进行变革,权责发生制成为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事业单位现行核算基础的会计实践要求
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其客观必然性。
1.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已经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状况。由于我国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在使用财政资源开展公务活动,采用收付实现制形成的固定资产得不到有效地计量。固定资产入账后不计提折旧,不能如实反映的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使用状况和价值的减损,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此外,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对于应收款的拖欠以及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费的未及时发放等负债反映不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准确。
2.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导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原则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在会计核算上现金收入和支出不与归属期间发生紧密联系,导致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没有可比性。
3.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导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无法正常开展。
4.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事业单位现今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目前,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不同以往的变革,原来事业单位所需自己的划拨方式是财政集中拨款,现今则转变为向职工的“单一账户”划拨工资和报销相关费用,向商品或服务供应商的“采购账户”直接划拨在采用收付实现制依然不合适。
此外,由于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单,导致报表存在缺陷,无法为有关各方提供其所必须的数据,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单位真实状况。
三、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落实
随着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资金逐步从单一的财政拨款转向来源多元化,为此,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可以部分的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处理。如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可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谨慎适用加速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维护成本问题上可采用预提方式。对于负债处理,短期借款设置预提费用账户,每月计提相应的利息;长期借款在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前借入长期借款成本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完成后,利息计入成本。在应付职工薪酬方面,设立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应发工资。同时设置费用类账户按月配比于雇员薪酬。财务报表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增加现金流量报表反映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状况。
总之,我国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应采取“逐步扩展”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会计核算中渐进式推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