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例6篇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1

柯云峰:船大好出海

对于新医改的影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有这样的判断:“普药销售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30%~50%,如果按照新医改的征求意见稿来执行,那么对药店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药店占OTC市场的份额本来就比较小,只占30%,‘零差率’、基本药物制度等措施的实施会使药店的一部分OTC份额转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店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残酷。”

柯云峰首先分析了药店面临的严峻局面,接着指出,药店必须提高生存能力,搞多元化经营,经营重点向保健品、化妆品、参茸等转移。从日本、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药店发展历程来看,多元化是必然趋势,屈臣氏的方向是中国药店必走之路,将来会出现许多像7-11便利店的药品小超市。不过目前中国药店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消费群体还没有形成,比如药店的化妆品消费就很有限。

虽然形势不容乐观,但柯云峰认为,也许会有一部分药店退市,不过药店行业永远都会存在。他表示,目前新医改的具体配套措施还在制定之中,政策没有明晰,大参林的开店步伐会谨慎一些,更注重选址的质量,“如果未来走多元化道路,门店要有容纳这些产品生存、竞争的空间。”

谈到大参林正在力推的上市大联盟,柯云峰信心十足:“只有整合药店的资源,才能增强竞争力,就好比船大好出海。我们的目标是用3~5年的时间,把加盟的药店捆绑上市。金融危机是‘危’和‘机’的统一,有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因资金链断裂而出现问题,对于有品牌、实力强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并购的好时机。我们的并购方式和别人不同,只是并购一部分股份,通过资金、技术的输入,使加盟者成为区域的龙头企业,这种合作方式对双方来说都更安全。”

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由于民工返乡,东莞、深圳部分药店的经营出现困难。柯云峰说,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金融危机一般有2~5年的周期,接下来企业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但他同时也指出,这对大参林是一个发展的好时机,例如不仅房租降了,店址也比以前容易找了。

梁永强:多元化是必经之路

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将会对2009年的药店发展带来什么影响,开心人(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梁永强做了这样的判断:“由于目前我们只见到方案的大纲,相关的系列措施还没有出台,再加上政策落实也不会立即见效,所以,我想对目前的药店经营现状和市场格局影响都不会太大。”

梁永强指出,新医改方案里明确基本药物“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肯定会影响零售药店的整个市场份额,尤其是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这两个政策,最终都会在社区医疗网点体现出来,而社区医疗网点的大量建设则一定会分流药店的顾客群。因此,不少药店开始搞多元化,加大日用品的经营占比,作为和社区卫生中心差异化竞争以及吸引消费者的新的经营方向。

“这种模式是否可行,引起了不少人的思考,其结果也有待实践证明,但我认为这是零售连锁药店变迁、升级发展的必要过程。”梁永强说。

梁永强表示,在新医改的背景下,2009年开心人大药房的发展方向也会做适当调整,“我们首先会增加非药品的经营品类,其次也会加大自有品牌的开拓。”

袁龙江:从专业化入手

提及新医改对药品零售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袁龙江表示:“新医改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因为根据新医改的规定,国家将提高消费者的用药报销,这是个好消息。目前国家的医保虽然投入2000亿元,但比率仍然较低,像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早就达到70%~80%。”

袁龙江表示,新医改的出台对药品零售终端不会有太大的冲击,反而会有帮助。他认为,医药分家是大势所趋,医院将承担诊断功能,而药品将会分离开来,这对药品零售终端来说是个好消息;其次,新医改里提到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对于制药企业会有一定影响,如今国内有6000多家制药企业,而大家都想进入这个目录,必然会引起激烈的竞争。但是,这对处于商业角度的连锁药店而言,问题却并不严重,连锁药店所要做的就是选择更好的药品。

那么,在新医改的环境下,零售药店应该何去何从呢?袁龙江建议,连锁药店首先应该从专业化入手,尤其是在处方药方面要严格抓起来,因为医药分家后,零售药店在处方药方面如果能凸显其专业化的特点,则可能会迎来商机;其次,连锁药店该开始朝预防医学的方向发展,现在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从健康角度来进行消费,预防医学逐渐成为健康的主题,连锁药店应该适应趋势,在店面增加销售健字号、食字号,以及各种护理品、医疗器械等卫生许可的非药品。他认为,连锁药店应该像超市那样便利,但又要出售一般超市所没有的商品。

袁龙江补充说,如果新医改实行的话,零售药店应该多点考虑自己能对患者做些什么,区分开与医院的职能,做介乎于医生与护士之间的角色,凸现自己专业化的一面。

徐军:拓宽非药品销售空间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表示,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由政府定点生产、统一采购与统一配送,药品销售实行“平进平出”、“零利润”的配送和销售,无疑会对零售药店带来不小的冲击。但他认为,修改后的新医改政策应该会对零售市场有所保护,否则医保药店就会失去医保的意义。不过他也表示,即使按照征求意见稿来执行,企业也会及时地进行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调整。

对于政策环境的改变,徐军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说:“新医改看似对连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然而政策环境的改变,比如开店的门槛和条件都有所提高,无疑给连锁药店的竞争提供了一个有序的环境,而理性的经营也有助于零售市场更为良性的发展,这就是市场条件下自我调节的功效。”

徐军还指出,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药品零售市场将趋于冷静,发展也会相对缓慢,之前出现的大幅度并购扩张短期内应该不会出现。在经营模式方面,盲目追求数量的叠加也将被抓质量、抓管理所取代,他的结论是:“未来几年,药品零售行业依然是以区域强势连锁企业为主。”

新医改实施后,零售药店经营的品种结构该如何调整?徐军告诉记者:“过去药店中药品销售的比例占到了70%以上,而现在,药品和非药品的比例基本上是50%对50%,包括金象在内的很多连锁药店都销售一定比例的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像家用型的医疗器械也是零售药店品种调整的一个趋势。”

徐军还透露,金象大药房近期将成立

一家合资公司,通过和国外的企业合作,选取一些知名的保健品引入到中国市场,合资公司将在全国做批发和,以此来拓宽非药品的销售空间。同时,金象的网上药店会独家经营一些产品,而2009年金象网上药店在产品上也会有很大的调整。

曲文浩:继续快速扩张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曲文浩表示,一年来,国大按照原计划进行了全国范围的整合管理,公司旗下的沈阳国大药房,在收购的半年内实现扭亏为盈;收购浙江英特半年后,门店的规模得到进一步发展,总体来说成绩不错。

面对新医改,国大药房将怎样进行调整呢?曲文浩表示:“2009年,国大将继续按照原有的计划发展,实现大规模的扩张,打算新增500家门店,通过收购中心型连锁及新开直营店的方式实现快速扩张。”

在新医改的大环境下,曲文浩认为药品零售行业今后有三大发展途径:第一,合作。连锁可以采取药房托管、开社区药店等方式与医院和社区开展合作;第二,竞争。连锁可以发奋图强,从服务上下功夫;第三,转型。开拓新的业态和经营模式,但应该有所侧重,而不是彻底地进行改变。

随着新医改的逐步临近,国大药房将从哪方面方面进行调整呢?曲文浩说:“在新医改政策下,药品零售行业处于弱势的地位,所以国大打算从自身方面进行调整。一方面要加强内功修练,强调药学服务,提高药店的服务能力,争取成为老百姓的健康管理专家;另一方面要调整品类,立足于自身,不依赖政策。企业应该按照自己的战略进行相应的规划。”曲文浩透露,国家将于2009年发展“药妆店”,争取向混合业态靠拢,逐步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范围拓展。

曲文浩觉得目前要实行“医药分离”是相当困难的,“我觉得药品零售行业应该从自身出发,修练内功,不过分依赖医改政策,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

蓝波:目标锁定年轻人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总经理蓝波表示,虽然新医改的实施细则即将出台,连锁企业都希望新医改能够给零售行业带来实质性的利好。但是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现在还看不到新医改能够给零售行业带来好处的迹象。

面对新医改,作为云南药品零售企业的领先者之一,健之佳将进行怎样的调整呢?蓝波总经理表示:“因为目前的市场环境还不明朗,所以健之佳暂时没有进行相关的调整。”据蓝波介绍,健之佳还将继续走健康消费品的道路,继续面向追求时尚的青年人。至于今后的发展布局也不会出现变化,还是以核心城市为中心,逐步进行渗透。

蓝波表示:“就目前来说,新医改仍然不是很明朗,还不明确新医改会对零售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看不到有关‘医药分离’的具体政策,可以说有点遗憾。我们一直都希望‘医药分离’能够早日实现,希望能够分到一杯羹。”

对于新医改会对哪方面造成影响,蓝波认为,新医改会对药品制造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中对OTC品牌的影响最大。品牌企业会加大对OTC的研发力度,把资源集中在研发上。此外,OTC产品在医院是不大可能形成品牌的,销售主要还是以零售药店为主,从一定程度上讲,对零售行业来说是一个机会。

但是对于健之佳来说,OTC产品的占比不是很大,健之佳的重点主要还是放在健康消费品上。“健之佳不会对品种结构进行调整,还是按照原有的计划进行发展规划。”蓝波最后表示。

何煜:药店应该介入社区医疗

“我感觉新医改实施后,社区医疗受到的影响会比较大。”当提及新医改给零售终端带来的影响,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何煜不假思索地说道。他认为,虽然目前新医改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但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医疗投入的方向是比较明确的,而这将对连锁药店造成不小的冲击。

何煜说,政府将会加大对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人员、设施、药品配送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在药品配送方面统一采购、统一定点、统一配送。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的费用是政府全额报销,再加上医保定点的优势,这将会给零售药店带来冲击。零售药店在社区的优势主要是便利,面对这种情况,很可能会流失相当一部分消费者。

虽然社区医疗市场的变化尚未明显,但新农合的影响已见苗头。据何煜了解,正在陕西农村市场发展的连锁药店已经受到一定的影响,药店面对这种情况应该积极求变。他指出,长期以来,消费者在药品零售市场里并非完全只对医保品种有需求,许多医保以外的品种,例如一些没有进入医保的国药准字号产品,在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是不会销售的,零售药店就应该重点强化这方面的营销。其次,为了发挥零售药店在服务上的优势,目前他们已经不断增强门店的专业服务能力。但是,他也提出一点,单纯的药品竞争对整体销售的拉动不是很大,尤其是非医保品种的市场份额始终有限。

因此,何煜建议,应该让零售药店介入社区卫生医疗的服务其中。由于竞争激烈,零售药店的药价已经降得很低,和政府对卫生医疗机构的要求相差无几,零售药店完全可以加入到社区卫生医疗体系中。

何煜认为,政府虽然实行统一采购配送,但这些工作必须经由第三方的物流公司具体执行,当中必然要投入不小的资金成本。如今大的连锁药店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网络,布局合理,网点与配置都符合政府的要求,如果政府能让大连锁药店也介入其中,不仅可免去配送问题,也能解决药品销售的网络布点问题,这样就能减少不必要的物流成本和设点成本,给医保户增加更多的优惠。

何煜强调:“在未来,零售药店作为第二终端需要做调整,积极地介入到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当中,只有在这块做好了,零售药店才能在市场中找到突破点,而政府的新医改政策也可以节省资源,以最少的资金,出最好的结果。”

周双才:在创新上下功夫

“2009年,百姓缘将拓实基础,加大发展的力度。”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周双才表示,“虽然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但是医药行业还是会有不错的发展前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社会进步,老百姓保健意识增强,对于零售行业是一大推动。新医改对于零售业的冲击较小。”

面对新医改,作为安徽医药零售行业的领头羊,百姓缘将进行怎样的调整呢?周双才说,“针对医改,百姓缘将在创新上下功夫。我们的物流中心于2008年12月28日封顶,今年力求将物流、配送以及零售整合为一体,和工业谋求更大的合作。此外,我们将在今年2月新办一家糖尿病专科医院,进行创新。”

据了解,在百姓缘的“VIP客户重点会议”上,百姓缘决定对30家品牌企业进行政策支持,并通过一系列措施达到稳定品牌药价格、规范市场的目的。百姓缘做出了VIP客户明年增长超过30%、并把70%的市场份额留给品牌药等承诺,希望以此吸引最广泛的合作者。

周双才认为,针对新医改对于社区医疗的相关规定,百姓缘将发展新的业态,尽可能发展社区药店,按照药品零差价的规定,努力为老百姓提供购药便利。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2

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

根据《意见》,我国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总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以上。

11月8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表示,在这个总规模达到8万亿的大健康服务业市场中,现有42万家零售药店应该是大有作为的。作为医药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正在积极推动将零售药店尽快打造成为健康服务业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平台。

零售药店“行医”?这一政策的出台,引发了各方的强烈关注和讨论。

“营业员超过一半都是医药代表”

“您好,咱们这边可以免费测量骨密度!”刚推开坐落于北京某繁华商业街上一家连锁药店的大门,一位身穿白大褂的中年女士便热情洋溢地迎了过来,试图向记者介绍补钙类保健品。

记者一边摇手谢绝,一边穿越多个保健品、营养品、护肤品、甚至酒类产品的营销柜台,一路寻找,来到了药店深处的胃肠道用药区域。

“请问有治疗腹泻的药吗?”记者问。当得知是记者本人服用后,营业员先后向记者推荐了售价分别为33元和22.8元的两种药。

“有没有那种最普通的瓶装黄连素药片?”记者问。“没了,刚卖完。我给你推荐的这两种药里都添加了中药,会温和许多。”营业员补充道。

看到记者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营业员弯腰从最下面的柜台拿出一瓶盐酸小檗碱(即黄连素):“你运气挺好,这儿还有最后一瓶,我以为卖完了呢。”售货凭证显示,这瓶盐酸小檗碱的售价是9.5元。

听罢记者的讲述,北京某三甲医院的临床药师刘玲(化名)笑着说:“没她说得那么邪乎,这些药的疗效都差不多,她这么做也许是拿了厂家的好处。”

一位被圈里朋友称为超哥的医药代表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具有相同功效的药品少则十几种,多则上百种。老百姓进到药店买药时,通常都靠营业员来推荐。“凡是营业员跟你强烈推荐的药,回扣肯定都少不了。”超哥说。

多年从事药店营销工作的杨先生告诉记者,“除了拿医药代表送的回扣,营业员还会凭业绩领工资,卖得越多越贵,赚得也就越多。”据杨先生介绍,很多医药代表都会在他们认为的重点药店驻扎售药。“我的药店里一共有11个营业员,里面其实有6个都是医药代表。”杨先生告诉记者,很多药店都会采取类似的做法。

“我们更重视营业员的销售技巧”

“这么做不违规吗?”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中明确强调,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国家虽然不允许,但是现在零售药店都这么干,反正目前还没人开始管。”杨先生说。有关部门目前对于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不十分严格,除学历要求外,没有要求营业员需具备医学背景。“营业员上岗前需要考一个上岗资格证,不过这个证很容易考。国家还要求药店要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和再培训。不过,我们更重视的是营销技巧的培训。”杨先生说。

坐堂大夫主要是卖药

“药店主要销售四类产品,分别是医疗器械、保健品、成药和中药饮片。而成药又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于药店来说,利润最高的是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其次是饮片与非处方药,处方药的利润最低。”杨先生说。

“咱们国家规定只有医生才有处方权,但是现在药店里那些开处方的人,充其量也就是个执业药师。”刘玲告诉记者,国家在新版GSP中规定,一家药店至少要配备一名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但实际上,执业药师只能审核处方,并没有开具处方的权利。

“一般到药店里买处方药的都是些比较着急的人,我们主要也就是开点儿抗生素什么的,有危险性的药一般不开,所以要求也就没那么严格。”杨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很多在零售药店里开处方的人甚至连执业药师的资格都没有,通常都是干了很多年、有经验的营业员。”

咨询机构中投顾问的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国内零售药店数量超过42万家。根据《2012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截至2011年全国执业药师的数量只有20万人。这些执业药师中的绝大部分又都在医院和药企工作,真正在零售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药店里如果没有医生,这些处方又是从哪儿来的呢?”记者问道。

“我之前在医院里做了几十年的医生,所以我自己留有一些处方单,而且我原来那些同事也会帮我从医院拿一些出来。至于其他的零售药店,有自己印的,也有仿照其他医院和药店印的。”杨先生说。“管理部门只要求我卖了处方药就必须得有处方,并没有规定我的处方来源。”

“抗生素是处方药,国家近年来反复强调要谨慎使用抗生素,因为滥用抗生素会导致细菌广泛的耐药。但是据我了解,现在零售药店对此并不十分重视。你可以去那些药店试着让他们给你开抗生素,十有八九都会开给你。”刘玲说。

“一般在药店里坐诊的医生都是有行医执照和工作经验的,但是要说他们的医术到底有多高明,那可就没准儿了。反正他们开的都是中药,就算吃不好,一般也吃不坏啊。”杨先生告诉记者,药店聘请坐堂大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开药方、卖中药。“中药饮片的利润相对还是比较高的。”

“那些在药店里坐诊的医生通常都是从医院退下来的。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那些有真本事的医生退休后通常都会被医院返聘,要么就自己开诊所,或者在家帮人看看病。”刘玲对记者表示,“说句不好听的,那些每周跑去零售药店里出诊的医生,大多也都是因为没什么其他的好去处,至于医术,恐怕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对话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武滨:

大量管理缺失的单体药店成为藏污纳垢之所

《中国经济周刊》: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希望将零售药店尽快打造成为健康服务业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平台,但是我们在暗访中发现,目前零售药店在经营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不是在零售药店中普遍存在?

武滨:国家前些年出台了不少关于药品监管和医改方面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却都没有关注到零售药店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在设计医改政策时,更多的是关注公立医院或医保制度的改革,一直没有关注到药品流通行业。

近一两年开始,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零售药店的发展。商务部在去年就委托我们协会从事关于零售药店的调研,从而拟出一些有利于零售药店特别是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相关政策。

至于零售药店是不是能够承担健康管理方面的服务,我认为,如果你一直不让它们去尝试,拦着不让它们做,或者只是一味地指责,那么它们永远也不可能做好。只有放手让它们去做,同时给出一些行业规定,做得好的就鼓励,做不好的就淘汰,这个行业才有可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此外,单体药店发展过快、管理混乱也是造成零售药店种种乱象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零售药店中单体药店的数量占到全部零售门店的2/3。这些单体药店实际上是在各地地方主义保护下产生的。大型注射剂产品生产企业是由国家审批的,普通的固体药剂是省内药监局审批的,唯有单体零售药店的审批权在市一级的药监部门,像北京单体零售药店的审批权则在区一级。对于市一级的药监局来说,他们只有审批药店的权力,所以这些年单体药店数量增长很快,跟地方药监局的大量审批不无关系。

单体药店相比连锁药店来说,没有品牌约束力,这些单体药店的目的就是挣钱,所以它们对待病人可以说就是宰着一个算一个。而且药监局里从事零售药店行业监管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又不可能每天走进各个单体药店进行监管,长此以往,大量的单体药店就成为了行业监管盲区。

当然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这样的问题,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是向好的。商务部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连锁药店要占到全部零售门店的2/3以上,我相信未来那些管理混乱、藏污纳垢的单体药店在监管和市场竞争之下会被逐渐淘汰。

《中国经济周刊》:国家新版GSP中规定,一家药店至少要配备一名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但我们国家执业药师的数量远远少于零售药店的数量,这样的矛盾应该怎么解决?

武滨:与其他行业发展一样,零售药店的发展也在推进与信息化的融合,一旦零售连锁率提升,执业药师数量的短缺就不再是一个制约药店发展的重要因素了。比如广州很多大型零售连锁药店都展开了执业药师在线服务,6个执业药师在公司总部通过视频系统向连锁品牌旗下100个零售药店提供在线诊疗服务,病人来买药时可以通过实时的视频系统向药师对话、提问。这样一来,不但解决了执业药师数量短缺,也降低了药店的人力资本。

《中国经济周刊》: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您对此怎么看?

武滨:我们国家真正的中医大夫数量奇缺,能够纯粹按照中医理论为患者看病的中医不超过3万人,严重的人才短缺。

《中国经济周刊》:国外的零售药店又是一种怎样的经营状况呢?

武滨:国外零售药店的连锁率非常高。中国前三名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计营业额不足整个市场份额的10%,而美国连锁药店前三强所占的市场份额则超过了70%。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3

2009年为什么要快速扩张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如何进行经营规模的扩张?

努力提升零售连锁药店的经营规模符合目前药品零售行业发展阶段的需求,资本市场对药品零售行业的青睐,促使整个行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连锁药店彼此间的合作、资源共享和兼并、收购、重组,以及风投资金的进入,都将促使连锁药店规模化扩张道路的快速发展。目前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因资本资金的进入而提速,竞争格局是快鱼吃慢鱼,肥鱼吃瘦鱼。零售连锁企业的规模和利润双增加和资本资金的进入和扶持,是相辅相成的。运行顺利,企业的发展将进入良性循环。

在目前新医改政策形式下,零售连锁企业即将面临着来自国家重点扶持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的分流竞争,零售连锁企业将面临其主要销售占比较大的品类,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病类以及慢病所涉及的处方药销售所带来的人流量和销量,都将面临格局的重新洗牌。同时,从目前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品类状况来看,长期依赖医保药品的现状非常普遍,目前多数零售药店的医保产品销售占比一般都在40%左右以上,受制较深。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大,零售连锁企业销售规模的增幅将受到严峻的考验。

在新医改政策下,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用药范围主要是一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药品,一般为低端市场用药品类。因此,零售药店要改变品类经营策略,重点抓住中高端市场药品的销售,着力提升其销售占比。同时,也促使零售连锁经营策略的转变和调整,为零售药店的转型带来了契机。药店多元化经营和品类调整,增加与健康相关产品的销售,营造符合“大健康”概念的经营思路,努力增加药店的整体销售额。

2009年零售连锁企业如何增加销售利润指标?

零售连锁企业规模发展促进企业整体实力地增加,而利润指标的提升又增强了企业良性而持续发展的动力,为连锁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劲力量。同时这两项指标又是吸引企业快速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指标,也是引进资金后连锁企业快速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1、增加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比: 随着PTO和特格尔等采购联盟的蓬勃发展,类似这种形式的各种采购联合体也越来越多,也为零售连锁企业寻求终端销售上量潜力大的品种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只要高毛利产品通过药店的促销销售能够快速上量,这样的产品就有吸引力。在整体销售额稳步上升的前提下,许多零售连锁企业开始调整明年的销售占比,一般从今年的销售占比10%左右,调高到20%左右,同时,增加高毛利产品的品种类别和数量,重新规划高毛利产品的品类结构。

2、增加非药品类健康产品的销售:多元化健康大概念的经营理念已经被大多数连锁药店所接受,尤其在目前新医改政策引导下更是如此。非药品类的健康产品中毛利率高的产品更容易寻求到。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请记住我站域名/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5

关键词:零差率 社区 补偿机制 配送

1 零差率的概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

2 零差率的概况

北京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新性开展药品“零差率”的地区。在北京,从2006年12月25日起,全市2600多家社区医院的常用药正式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312个品种、926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取消15%的加价率;2008年12月15日,北京市的零差率药品扩大到328品种(1024个品规);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2008年的328种扩大到519种,预示着“零差率”药品的组成将会愈来愈丰富。

继北京之后,全国各地区陆续试行“零差率”。在上海,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从2008年12月28日开始,上海社区卫生机构将全部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所涉及的药品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中的166种。天津市2009年4月1日推出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涵盖537种基本药品,与此同时同时在6个中心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城市部分)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月1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32个试点县(市、区)共有政府举办的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6个服务站,390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和4799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特别是在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后,“零差率”的推行将成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其回归公益性的突破口。

3 零差率的成效

北京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社区医院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6.1%。[1] 2007年底北京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平均每次门急诊药费从原来的近百元降到现在的66.47元,省了近30%,一年下来,社区医院共向患者让利4.46亿元。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市民看病首选社区医院。2008年底,据初步统计,零差率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群众让利7.68亿元。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由2006年的不足8%提高到2008年的28%多(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机构的单处方费用明显降低,社区机构的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为109.99元,是全市门诊人均医药费用的50%,是三级医院的1/3(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卫生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已超过2006年的全年工作量。2009年北京仅丰台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所共采购零差率药品2.73亿元,销售零差率药品2.5亿元,涉及药品品种890个,降价幅度达36.11%,患者看病少花药费约9028万元。

天津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后,该市药价已经同比下降了10.28%,社区再减少15%的加成,药价就降低了近25%,据统计,天津市共有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9个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推行零差率6个月以来,已向老百姓让利接近1.2亿元。

安徽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受益人口将超过2000万人。

4 零差率存在的不足

4.1 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医保和公疗患者只享受了15%~20%的让利。

4.2 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型医疗机构低,业务收入主要靠药品收入,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费用支出的64%都是靠药品加成获得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当于拿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补偿部分不能平衡其收入,将会造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现行的补偿机制是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各地区不同)进行零差率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会使得定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开处方,增加药品费用总额,以取得更多补偿。

4.3 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规定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配送企业拥有配送的权力,其他中标配送机构无权配送,此机制鼓励垄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配送服务的购买者,有接受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力。目前这一现状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

4.4 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 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 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2]

(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

医药零售行业政策范文6

关键词:零差率 社区 补偿机制 配送

1 零差率的概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

2 零差率的概况

北京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新性开展药品“零差率”的地区。在北京,从2006年12月25日起,全市2600多家社区医院的常用药正式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312个品种、926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取消15%的加价率;2008年12月15日,北京市的零差率药品扩大到328品种(1024个品规);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2008年的328种扩大到519种,预示着“零差率”药品的组成将会愈来愈丰富。

继北京之后,全国各地区陆续试行“零差率”。在上海,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从2008年12月28日开始,上海社区卫生机构将全部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所涉及的药品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中的166种。天津市2009年4月1日推出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涵盖537种基本药品,与此同时同时在6个中心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城市部分)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月1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32个试点县(市、区)共有政府举办的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6个服务站,390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和4799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特别是在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后,“零差率”的推行将成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其回归公益性的突破口。

3 零差率的成效

北京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社区医院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6.1%。[1] 2007年底北京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平均每次门急诊药费从原来的近百元降到现在的66.47元,省了近30%,一年下来,社区医院共向患者让利4.46亿元。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市民看病首选社区医院。2008年底,据初步统计,零差率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群众让利7.68亿元。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由2006年的不足8%提高到2008年的28%多(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机构的单处方费用明显降低,社区机构的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为109.99元,是全市门诊人均医药费用的50%,是三级医院的1/3(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卫生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已超过2006年的全年工作量。2009年北京仅丰台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所共采购零差率药品2.73亿元,销售零差率药品2.5亿元,涉及药品品种890个,降价幅度达36.11%,患者看病少花药费约9028万元。

天津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后,该市药价已经同比下降了10.28%,社区再减少15%的加成,药价就降低了近25%,据统计,天津市共有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9个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推行零差率6个月以来,已向老百姓让利接近1.2亿元。

安徽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受益人口将超过2000万人。

4 零差率存在的不足

4.1 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医保和公疗患者只享受了15%~20%的让利。

4.2 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型医疗机构低,业务收入主要靠药品收入,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费用支出的64%都是靠药品加成获得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当于拿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补偿部分不能平衡其收入,将会造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现行的补偿机制是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各地区不同)进行零差率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会使得定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开处方,增加药品费用总额,以取得更多补偿。

4.3 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规定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配送企业拥有配送的权力,其他中标配送机构无权配送,此机制鼓励垄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配送服务的购买者,有接受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力。目前这一现状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

4.4 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 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 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2]

(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