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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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强调商业银行优化风险管理策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必要性。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比较突出,影响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推进。特别是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应付能力有限、预警机制缺乏等方面,强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提高,应注重内外环境的有效构建,并逐步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优化储备资产结构,推动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现状

1.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流动性风险的危机感缺乏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流动性风险管理强调以银行为主体条件之下,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而从实际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领域,尚处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初级阶段。这样一来,一方面商业银行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内部切实有效性的管理机制欠缺;另一方面,在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方面,过于强调流动性指标的监管,而忽视了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的构建。信息不对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对于银行不良贷款的情况缺乏了解。一边是银行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另一边是信息不对称,即使银行出现亏损等问题,也不会出现“挤兑”情况的发生。在这种金融环境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缺乏良好的流动性风险危机感。

2.流动性风险隐患多样化,银行风险应付能力有限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两块: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从实际来看,总资产中有70%以上为贷款资产,而在金融债券方面,比重相对不足。因此,在现阶段,流动性风险隐患多样化,商业银行无法依托国债的持有,实现对流动性需求的有效调节,而更多地是依靠央行保持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备金,以满足流动性需求。但是,基于自身利益,以及准备金利率过低等因素的考虑,商业银行的备付金存款是极少的。这样一来,银行在应付流动性风险上,显然表现出“捉襟见肘”的尴尬情境,无法实现有效管理。

3.动态监控落实不到位,缺乏预警机制的建立

在流动性风险的监控过程中,过于强调静态指标值的监控,而缺乏动态监控的有效落实。对于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等的监控指标,均为静态指标,动态的管理手段比较欠缺。从本质而言,互联网金融构建了更加多元化的金融环境,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强化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监控,是强化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并且,在预警机制的建立方面,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重视,预警机制尚处于建立的初级阶段,在对风险的识别、消除等方面,仍缺乏足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三、强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1.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科学合理地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应审视互联网金融时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首先,在思想意识上,要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作为风险管理主体的银行,应主动构建风险管理体系,预防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其次,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风险的识别、计量及控制等能力,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落到实处;再次,运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如建模技术、统计技术等,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量化管理;转变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转而以现代化的专业管理模式,强化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控制。

2.逐步优化储备资产结构,有效规避流动性风险隐患

在一定层面而言,实现对资产流动性的保持和增强,是实现对流动性风险有效控制的重要举措。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且资产结构单一、贷款比重过高,这些都强调优化资产结构配置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首先,逐步扩大二级准备。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银行电子化程度逐步提高,这对于银行而言,有助于提高资金运作及清算等能力。一方面,应逐步降低现金等的占用,扩大债券等二级储备金;另一方面,依托货币金融市场,强化资金交易力度,在不降低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之上,强化银行对资金运作的效率;其次,为更好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建立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应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准备,分散流动性风险,实现资产结构的多样化构建。

3.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在多元化的金融环境之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关键在于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发展。(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逐步转变过去单一的管理模式,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2)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强化对资产负债流动性的预测分析。通过对风险警情的预测,再到险情的确定与查询,一系列的有效预警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控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强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是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优化与调整的内部需求,也是推动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之举。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强化过程中,应注重内外环境的营造,以及机制与体系的构建。

参考文献:

[1]朱笑悦.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其管理研究[D].浙江大学,2015.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2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风险管理;新革命

JEL分类号:G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10-0045-05

金融危机过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迅速联络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改进措施。直至2011年6月的最后一次修订之后,巴塞尔协议Ⅲ正式出台。作为对2007-2009年金融危机深刻反思后的成果。巴塞尔协议Ⅲ所做的调整不仅体现在资本监管标准的调整上,更核心的是在于巴塞尔协议Ⅲ的革新理念上,也就是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新思路。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逻辑

流动性的定义通常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反映的是在发生价值交换的过程中不出现价值损失;其次是市场流动性,是指在一定的交易量下,资产或证券的交易不会显著影响资产价格:其三是货币流动性,指的是整个宏观经济中的货币流动性总量。因此,流动性管理中最终的落脚点就是保障资产价值不会随交易时间和交易量的变化而出现价值折减。

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过程中。无论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还是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发生流动性短缺的根本原因在于协调性的失败(coordina-tion failure)。银行挤兑是由于储户对银行机构之间就机构的流动性偿付能力发生质疑,而市场参与者对于资产的真实价格发生怀疑时,对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有价证券需求锐减,就会引发集体性的流动性短缺,进而通过资产销售和资产价格下跌螺旋式的自我强化而引发金融危机。

因此,强化对流动性的管理至少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单纯意义上的市场失败。对于银行而言,其自身的经营行为中缺乏持有充足流动性的动力。原因在于,流动性是有成本的,尤其是在以追逐权益回报最大化的竞争性动机驱使下,流动性本身只是出于长期经营性安全的考虑,对股权利益最大化并没有实质性帮助。与此同时,流动性短缺并不是一件会经常发生的事情,其发生概率还是相当有限的。最后就是,央行能够作为最后贷款人发挥危机下的支持作用,从而对商业银行形成了道德风险下的逆向选择。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流动性作为保障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重要一环,可以被视为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让各个银行承担“公共品”的成本,不可避免会存在市场失败的可能。因此,对银行实施流动性要求,能够在客观上缓解道德风险,同时也能够为银行存款保险等隐性补贴制度施以援手。

此外,更重要的是强化流动性要求有可能减少银行行动之间的策略性不确定,从而有可能抵御大规模的流动性风险。这种策略性的不确定性来自于商业银行在竞争压力下,通过精密计算而开发出的风险管理和避险策略,但在危机爆发时却显得脆弱不堪。这些信息上的不对称性可能导致银行机构彼此之间丧失信任,从而产生逆向选择行为。流动性充裕的银行会继续窖藏流动性,以接管潜在的机构破产后获取巨额收益:流动性紧缺的银行会避免发出任何可能显示其流动性紧张的信号。因而,无论是从防范银行之间“协调性失败”而言,还是从市场流动性的“公共品”性质而论,对银行机构乃至全球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进行全方位的金融监管都是极其必要的。

二、巴塞尔协议Ⅲ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的重大变革

相比巴塞尔协议Ⅱ,巴塞尔Ⅲ不仅对三大支柱的定义做了大幅改进,更为重要的是增加了流动性覆盖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s,LCR)和杠杆比率(Leverage Ratio)两大块内容。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变化:

1、一级资本的核算基础。

巴塞尔Ⅲ中调整内容幅度最大的就是一级资本的核算基础,不仅体现在资本种类重新划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上,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基础资本的质量、一致性和透明度。一些现存的一级资本将在新资本规则下被排除,新规则的调整精神主要是保证银行系统能够更好地吸收可能的或有损失。

从资本充足率等于合格资本(eligible capital)与风险加权资本(risk weighed assets)之比的定义来看,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了,合格的资本范围缩小了,风险加权资产范围扩大了,资本充足率对银行高质量资本的要求比以往更加严格,从而更加能够保证银行在面临流动性风险时的应对能力。

在合格资本的范围界定中,主要减少了可供出售债券和养老保险(available stable funding,AFS/Pen-sion)、递延税款资产(defefred tax assets,DTA)和抵押贷款服务权益(Mortgage servicing rights,MSRs)、对其他金融机构投资的少数股权(Invest.In financials,Mi-nority interest)以及优先股(Preferred stock)。

在风险资产增加的范围中,信用估值调整(Creditvaluation adiustment,CVA)和对手交易风险(counter-part risk)、证券化(seeuritizafion)、计提不到位下的增量风险(incremental risk)、压力下的风险价值(stressedVaR)是最新被加入风险资产调整范围的。其中,以对手交易风险的调整内容最为引人关注,这部分内容是在2011年修订后的协议中被重新调整的。

2、最低的流动性覆盖比率、净稳定基金与杠杆率。

尽管流动性覆盖比率、净稳定基金是巴塞尔协议Ⅲ中最大的亮点,但相关具体操作性的措施还没有完全出台,流动性覆盖比率要经过2012至2014年的观察期,直到2015才逐步引入最低标准,净稳定基金的观察期更长,要持续到2017年,2018年才逐步引入。虽然没有具体措施,但是这两块的内容却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的重大变革。

引入了全球活跃银行的最低流动性标准.涵盖了以长期结构性流动性比率为基础的30天流动性覆盖比率要求。这个框架同样包括了一套通行的监督标准以帮助监管机构识别和分析银行层面和系统层面的流动性变动趋势。这些标准和监管要求完善了2008年9月BCBS所提出的完善的流动性风险原则(ptin-ciples for sound liquidity risk),银行被要求持有更多的政府债券。新的流动性覆盖实质上是要求银行在面

临极端流动性压力情形下,持有足够的高质量资产能够满足30天的流动性需要。

净稳定基金比率要求是指可以获取的稳定资金与要求的稳定资金比率大于100%。可以获取的稳定资金包括普通股股本、期限大于等于1年的优先股、有效期限大于等于一年的负债、稳定的非到期的存款,以及即便处于极端压力情况下仍旧会存放在机构中的期限小于一年期的短期存款。而要求的稳定基金则是用机构所持有的资产价值。乘以一个根据资产种类而分别设定的稳定基金乘子而得到。

巴塞尔m中有关杠杆率的规定,是对巴塞尔Ⅱ风险框架基础上的一个延续和补充,大部分内容是对接了支柱1中的相应条款。这个杠杆率要求有助于缓解银行系统过高的杠杆率,并引入应对风险的抵御机制。同时,为了保证杠杆率标准的适宜性,杠杆率标准还将具有内生协调性,能够针对计量中的不同差异而作充分调整。

3、以对手交易为中心的信用风险暴露管制要求和逆周期的资本缓冲设置。

强调资本框架中的风险覆盖率是巴塞尔Ⅲ反思本次金融危机风险恐慌传染原因后的重大改革举措,重点体现在对衍生品、回购和证券化等相关内容的修订上。除了2009年7月所提出的交易账户和证券化改革(trading book and securitization reforms),巴塞尔委员会还着力强调,对手交易中由于从事衍生品、回购和证券等金融活动而造成的信用风险暴露,银行自身也应当建立相应的资本金要求。尽管这样一种新管制性要求,会导致更多的衍生品交易转移出场外市场(over-the counter,OTC),从而导致撮合交易的信用风险暴露,但这已经是目前巴塞尔委员会所能做出的最优选择,场外交易信用风险暴露的集约化趋势或许会成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风险诱发点。

与此同时,为应对压力情形下的资本流动性需求,逆周期资本缓冲的引入也是巴塞尔Ⅲ的一个重大变化。逆周期的资本框架有助于稳固银行体系,缓冲经济和金融冲击。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设计出基于预期损失基础上前视性的(forward-looking)拨备,从而能够更透明地把握真实的损失,也就能使当前拨备模型中的“引致损失”具有更弱的顺周期性。

此外,关于系统性重要银行fsystemic ImDortantFinancial Institution,SIFI)的设置,也体现了巴塞尔Ⅲ对全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因为本次金融危机扩散至全球的一个重要诱因就是雷曼兄弟的倒闭和贝尔斯登的被接管。于是,巴塞尔Ⅲ对系统性重要银行设置了额外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强化了对SIFT经营活动中风险暴露行为的约束,要求对SIFT进行集中监管,要求大金融机构与不受管制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风险敞口的资产价值关联度最高为1.25.同时还对其从事衍生品交易中集中交易对手的交割原则做了严格的约束。

(二)巴塞尔Ⅲ变化与我国新资本监管协议指导意见的差异之处

我国银监会最新出台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1)4号]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巴塞尔协议Ⅲ吸收和借鉴的开始(两者的对比分析见表1)。

(a)巴塞尔Ⅲ有关杠杆覆盖比率的定义为资本与总的风险暴露之比,而我国对杠杆率的定义为减去扣减项的一级资本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之比.尽管提法不同,但差异不大。

资料来源:BCBS,2011,Basel Ⅲ:a Global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more Resilient Banks and BankingSystems,after revision,Annex 4;《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比两者在最低资本要求、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等方面的设定,不难发现我国在某些具体指标的设定上较巴塞尔协议Ⅲ更为严格,但单纯指标的设定并不能反映巴塞尔Ⅲ的变革精神的实质,因此我国关于实施的具体措施、计量的详尽标准等还需进一步细化。此外,在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基金比率方面,巴塞尔Ⅲ分别设定了一段时间的观察期,并计划于2015和2018年实施,在这方面我国尚未有具体的方案出台。

三、巴塞尔Ⅲ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高质量的资本有助于银行在压力情况下应对流动性风险

在合格资产池中,将可供出售债券调整出合格资产,是由于AFS将短期资产价格变动计人权益,待债券出售时再转入损益,因而短期价格的变动会导致账面权益的变动,从而使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银行资本充足率波动,成为潜在操纵资本充足率的工具。对于递延税率资产而言,DTA严重依赖于银行未来可实现的盈利。之所以把DTA也从合格资本中排除开,是因为DTA相当于是企业对政府或税务当局形成的应收账款,能否在压力情形下成为可信资产,要取决于风险,因而最直接的处理方法就是将其从合格资产中清除。至于抵押贷款服务权益,则是原始借款人发行卅售给专业从事各项抵押服务的机构,要求其服务于现存抵押业务的权利。通常的权利包括每月收缴抵押支付,根据第三者委托契约所留存在税收和保险费用,转寄抵押借款者归还的本金及利息。事实上,MSR是一个与经济周期息息相关的产业,如果经济不景气,抵押贷款还不上,MSR也就如同一张废纸,因此如果将其纳入合格资产的计量中,无疑将强化金融产业的顺周期性,同时也为在压力情况下流动性危机的爆发增添隐患。

从上文巴塞尔Ⅲ从合格资产池中清除的项目来看,清除一些亲周期的资产种类,不仅有助于缓解监管标准的顺周期性,更重要的是防范银行据此操纵自身的资本充足率。

(二)集中对手交易抑制了对手交易风险在流动性风险方面的传染效应

对手交易风险是指当金融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所带来的风险。在市场规则完备的情况下,这种违约风险能够被市场以定价和评级的方式很好地将风险溢价信息传递给交易对手,然而在经济压力情况下,资产损失带来的对手交易风险则是市场失败的一种表现,对手的违约风险会通过交易的衍生产品传递给众多的交易对手,衍生品异化的程度越深.对手交易风险在金融危机恐慌传染的影响也就越烈。

因而,巴塞尔Ⅲ提出将场外交易的衍生品按照100%的信贷换算因子(credit conversion factor,CCF)计提杠杆率计算中的信用风险敞口,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最具传染效应的场外衍生交易,转而鼓励集中对手交易。集中交易对手,就像是市场中所有卖家的买家和所有买家的卖家,从所有交易中得利,同时成员们将钱存人一个储蓄基金。交易者们只需担心一个机构用于结算交易的信用度是否足够。这样一来.金融监管机构只用管理好这个大型交易者,就能够有

效监控整个系统的金融流动性风险。

目前集中交易对手已经在美国和欧洲市场盛行开来,美国财政部号召使用集中交易对手来标准化场外衍生品。为清算标准化而设计的统一格式信用违约掉期合同将能够有效限制对手交易风险,集中化对手交易已经在逐步推广中。

(三)重视系统重要性银行能够限制SIFI对系统流动性的破坏作用

巴塞尔Ⅲ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约束.充分反映了其对SIFI在流动性链条中重要链接作用的重视。通过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额外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对其日常的经营性和投资性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暴露进行约束和集中监管,能够有效地限制系统性重要银行对金融体系系统性的破坏性作用。此外,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场外衍生交易中逃避监管的问题,巴塞尔Ⅲ也特别做了硬性规定,要求其通过集中交易对手进行交割。尽管就目前的进展而言,对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大而不能倒”的问题仍旧缺乏持续有效的解决手段,但巴塞尔Ⅲ的最新变革已经说明了系统性重要银行仍是今后金融监管的重要关注点。或许,美国所提出的“沃克规则(Volcker Rule)”将能够提供管理系统性重要性银行更具思辨的工具。

四、巴塞尔Ⅲ对我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变革表明,全球银行监管当局已经充分认识银行监管的核心问题所在。对银行进行监管的难点在于无法监测到复杂信用证券化体系的发展、到期转换模式的改变以及由此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因此监管的重点不在于提高表面的监管指标要求,根本的核心在于防范到期转换上期限不匹配所带来的银行在流动性上的脆弱性。因而,随着巴塞尔协议Ⅲ被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不断吸收和采纳,其变革的核心思想――流动性风险管理也将逐步被我国金融监管层和金融机构所熟识,我国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也将面临新的变革。

(一)银行需要建立近似于实时的日间流动性管理模式

银行需要以日为单位建立流动性管理框架。通过最小化日间流动性风险暴露,降低借贷比例,优化投资结构。同时,银行还需要建立以利率敏感性为基础的融资和资金缺口变动情况,精确掌握储户与网点之间的现金总量流动情况。这样既能够更大程度地精确度量自身现金流的进出状况,也方便监管当局准确掌握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充裕情况,方便监管决策。

(二)银行需要大力优化长期融资的结构化流动性管理

在压力情况下有效应对流动性冲击,是防范流动性金融风险的核心所在,因而强化银行金融机构的结构化流动性管理将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银行需要严格按照期限匹配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期限,根据短期和长期的融资期限区别设定调控比率,并运用更加广泛的压力测试方法评估流动性骤然紧缩的影响,尤其是对资本拨备的影响。

(三)银行需要对资产和负债产品进行精确定价,以实现流动性管理的精细化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3

1.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

目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不合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存在局限性。

1.1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不合理目前,国内多数银行,尤其是城市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缺乏有效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构架。这种存在缺陷的组织构架客观制约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具体表现为:无法通过动态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保证全行流动性安全;流动性风险的度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缺乏独立性,从而无法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无法对资金来源和运用变化进行有效地预测,综合权衡风险和收益,合理安排流动性期限结构;缺乏科学合理的流动性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以合理成本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弥补流动性缺口。

1.2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从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演变来看,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都是银行为适应外在环境变化主动采取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流动性风险管理具有内生性,其主体是银行。可是长期以来,国内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靠外在推动,靠央行和监管部门的强制,自发的流动性管理严重不足,没有成为银行的自觉行为。这使我国银行对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流动性风险的危机感,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3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存在局限性第一,监管指标缺乏动态性。我国银行目前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数量虽多,但这些指标往往只是一种事后反映和控制,只能反映银行某一时间的流动性状况。可以说,这种缺乏动态性的事前监控手段,对于尚未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流动性预测预报计量体系的银行来说,是不能准确把握整个银行的流动性供需变化和缺口变化的。从实质上来说,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具有动态性变化的特征,所以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监控与管理也应该是实时的、动态的。第二,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预警机制。目前多数银行对于流动性需求的预测仍然停留在对每日的库存现金和支付额的预测和监控,对贷款资金需求的预测或某一集中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集中变化相对忽视,且对其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预测方法,无法在事前就进行有效的流动性风险预警,常常使流动性风险管理陷入被动的局面。

2.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

2.1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计应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二是独立性原则,三个垂直管理原则,四是协调与效率原则,五是先进性与现实性相结合原则。一个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由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职能和支持部门等组成。这就要求建立日常管理机构,并及时掌握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具体负责定时监测流动性情况,从而及时提出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应对措施,同时以确保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优化流动性储备资产规模和结构,对日常流动性状况进行管理、监测和报告。分层次流动性储备体系主要包括现金类资产、可供出售类债券、短期内到期的非信贷生息资产和随时可变现的非信贷生息资产以及信贷资产、权益性资产以及持有到期类债券资产这四个层次。此外,银行在提高全行资金运用效益的同时,更要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并逐步扩大流动性储备,以提升全行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现状

一、导言

商业银行主要借助外部资金来进行运营,其资金需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存款人提款时对资金的需求和借款人贷款时对资金的需求。这两类需求的主动权主要由银行的客户掌握,这就导致了银行的资金需求在金额和时间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流动性风险成为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充分的流动性来满足正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状况

国内外学者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流动性的影响因素、流动性风险的测量、流动性监管的研究上。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从道德风险的视角对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做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而国内对流动性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实证研究。Jan Willem(2009)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模型,并运用蒙特卡罗方法对流动性缓冲问题进行了模拟。他通过对荷兰银行进行实例分析,指出在增强流动性缓冲能力方面,政府应该对商业银行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持。Viral V.Acharya(2009)指出当银行在利用风险资产有一定的相对专业性时,这些风险资产只有在大量的银行倒闭时才退出市场。以清算价格获得这些资产使得银行有利可图。银行流动性的选择具有反周期性,当经济处于繁荣期时效率较低,当经济处于衰退期时效率较高。国内学者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研究中,蔡如海、沈伟基(2008)认为除了传统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居民的高储蓄率、股市长期低迷、银行海外上市等因素外,邮储资金运用模式的改变、以土地为主要载体的财政收入信贷化等成为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王晓枫、王浩(2011)对25家银行2002~2010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商业银行流动性创造的影响因素,即资本、存贷比。其中,资本和流动性创造负相关,存贷比和流动性创造正相关。

三、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长期使用存贷款比率、累积期限缺口、核心负债依存度等传统的、静态的指标对银行流动性风险进行监管。2009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构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基本框架,并引进了压力测试、现金流分析等工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主要表现为:(1)流动性风险管理观念落后,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增强。国外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已经进入到实质性的资产负债管理阶段,而我国还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商业银行,而在我国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推动,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动力机制。(2)我国货币市场发育不够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发展受到限制。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和市场不确定性的不断增强,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日渐复杂。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另外,我国货币市场发育的不健全导致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和理念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3)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独立和健全是确保其有效实施的关键。国外银行大多建立了一个涵盖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在内的较为独立和严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而在我国尚未设立专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和机构,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缺乏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增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资产质量。政府、商业银行以及个人都应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警惕相关的流动性风险,加大对流动性风险的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好流动性、安全性以及盈利性之间的关系。(2)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来说,主要是要科学地预测流动性缺口以及寻找适当的措施来弥补缺口。我国商业银行要下大力度致力于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上,规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识别、度量以及控制等各环节。(3)改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我国商业银行应健全流动性风险内控机制,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传递与反馈体系。商业银行应对流动性需求进行合理预测,制定相应的流动性计划。此外,商业银行应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产结构弹性,改善资产结构,调整负债结构,增强银行的主动型负债能力。

参 考 文 献

[1]姚龙.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影响因素研究[D].湖南大学.2008

[2]蔡如海,沈伟基.流动性过剩的分层界定、判定指标及成因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7)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5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097-03

作者简介:邹长峰(1988-),河南商城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伴随着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过程而产生的,属商业银行日常风险。商业银行所遇到的各种风险都可能转化成流动性风险而显现出来,所以说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所有风险的集中表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更加重视,不断完善防控机制。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概述

商业银行通过风险管理来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所以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自身的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水平。因此,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十分重要。

(一)流动性的含义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没有发生不可接受的损失情况下,获得新增资产以及支付到期负债的货币资金能力。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流动性基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资产的流动性,在商业银行没有损失或发生的损失较小的情况下,银行资产变现的能力。二是负债的流动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的能力。

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的生命支撑,一旦银行发生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银行将因此倒闭。流动性既关系到银行自身的安危,同时与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发展相关联。

(二)流动性风险的含义

所谓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流动性储备资金来承担即期负债的支付或没有能力满足贷款的需求,使银行失去信誉,在社会上将造成负面影响,致使商业银行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我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给出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是:商业银行虽然具有清偿能力,但是他们自身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者说他们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来充分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如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将有可能损害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一般来说,流动性风险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没有充足的资金来弥补由于客户提现而产生的支付风险;广义的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银行资金来源不足而无法满足客户合理的信贷需求,以及由于其他及时的现金需求而引起的银行信誉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先后采用了资产管理以及负债管理的策略,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实施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与国外商业银行有较大的区别,它不是一种流动性管理策略,而是具有很强计划性的管理策略。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将流动性风险管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与商业银行的性质完全不相符。

(一)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

负债经营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最大的特点,但是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见图1),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图1反映的是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的年末资产负债率的算术平均值。

图1 我国六家商业银行年末资产负债率的算术平均值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在2001年年末最低为9510%, 2003年最高为9842%。资产负债率高说明商业银行要面对着较高的经营杠杆率,负债占资产的比重大。较高的杠杆率具有明显的扩大风险的作用。假设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是98%,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为49,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为50,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可用100元资本开展4900元的业务,在这个基础上,只要收益率为204%就可赚回100元的本金,但是如果收益率低于204%,就意味着商业银行有破产的危机。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与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较好的相比,该比例仍然较高,我国商业银行需要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使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处于适当的水平以降低运营风险。

(二)存贷款差额扩大,比例降低

通过图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2001—2010年的存款额、贷款额、存贷款差额以及存贷款比,表1和图2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存贷款差额扩大,比例降低。

从表1和图2中得知存贷款的比例呈降低趋势,2001年存贷差为331万亿元,而到2010年年末存贷款差额为2390万亿元,大约翻了72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由2001年的7820%降为667%,这是为了满足存贷款比不能高于75%的监管要求,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也给更多的企业带来了新的筹资渠道。与国外商业银行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明显偏高,这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使用渠道,调整资产结构,以便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现在处于流动性过剩状态,没有遇到流动性不足的困扰。但流动性过剩状况也是存在流动性风险的表现,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持有大量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资产而没有进行很好的投资,使银行收益率较低,不利于盈利性的提高。

三、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管理与国外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没有体现出流动性的要求,是计划与控制的管理模式。而导致我国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原因既有银行内部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的影响因素。在当前这种内外部因素相互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只有制约因素得到很好的解决,才能让流动性风险管理运用到现实中。

(一)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不完善

流动性风险管理涉及资产和负债两方面,但我国商业银行这两方面管理不完善,缺乏完备的流动性风险性管理技术和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在1994年公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管指标》,该指标对商业银行经营的质量提出了标准规范,界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如对国债的持有数量做了规定,这项规定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同时也限制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另外,由于商业银行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很难对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对此,相关部门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难以实行有效监管。

(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

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处在流动性过剩的大环境中。我国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还处于形式管理阶段,所有风险管理都处于被动监管,而并非商业银行自觉行为。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依靠国家信誉作为银行经营的担保,风险意识淡薄。

(三)受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束缚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股票市场和长期国债市场。当人们关注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热情不断升温时,这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存款会有较大的下降趋势。我国的股票市场目前正处在投机性较强,波动性较大的环境下,这增大了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的波动性。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也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商业银行的资金融通受到了限制。一般来说,成熟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回购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国库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商业银行可以运用这些市场进行预测和分析,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使资产保持合理的流动性。而对我国商业银行实际发生作用的只有同业拆借市场和短期国债市场,考虑到规避风险,商业银行不可能大量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而国债市场受国家政策、利率等因素影响较大,商业银行也不可能自由操纵。

在我国现阶段还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可采用的各类工具及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很难有效合理地利用货币市场进行调节,也难以有效实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快金融市场改革步伐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与商业银行的资产变现能力和主要负债能力密不可分。成熟的金融市场与方便快捷的金融工具将会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能力,并且能够及时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所以要加快金融市场改革为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应有效扩大货币市场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商业票据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拓宽银行融资渠道,以更好地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促进有效管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积极合理有效地推行资产证券化,合理调整资产结构,以便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引起高度重视,随着国际化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家信用作用随之减弱,我国商业银行要增强流动风险管理意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到银行管理的战略层面上,变消极被动流动性风险管理为主动自觉的积极管理,使流动性风险管理融入到每个管理环节中。为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强化风险意识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的关系。

(三)加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监督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要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到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灵活运用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来评估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还停留在数据化的标准上,没有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做出明确的界定。但我国商业银行应参考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相关做法以及借鉴国外流动性风险管理经验,制定相关流动性监管指引,提高监管效率。我国商业银行还要努力研究国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发展和实践,强化改进措施,努力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监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以及监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保持我国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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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范文6

一、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特殊性因素剖析商业银行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目标、重点和机制,决定于二级分行在整个系统流动性管理中的地位及其行为的效率和效果。研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问题,必先二级分行在整个系统中的内在层级地位及其资产负债流动的特殊运行规律。

工商银行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特殊性因素突出表现为:1、二级分行层级地位的特殊性。在工商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中,二级分行是基本经营核算单位,这是工商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政策取向,决定了二级分行的流动性管理指标和方法,不能完全搬用央行对商业银行企业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应当围绕工商银行系统流动性管理的整体目标,按照“实事求是,合理定位,差别管理”的原则,科学确定各个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重点目标和控制标准。2、流动性管理空间的广阔性。工商银行系统实行的是分支行体制,其分支行遍及全国各地,同时在国外也逐步设立了一些分行(代表处)。这一现实特征决定了工商银行系统流动性管理主体的众多性,从而决定了工商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空间是非常广阔的。而流动性管理主体的众多性,加上各主体在流动性管理中所具有的技能的差异性,决定了各个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权限应当有所差别。3、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差异性。工商银行分支行数以千计,各分支行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本积累水平、企业整体素质、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法治环境等影响资产质量和效益的系统外部作用因素,在影响程度上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同时,从影响资产质量和效益的系统内部作用因素——经营管理素质看,各分支行经营管理的业务技能、政策水平、决策能力、内控能力等素质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对经营管理资产质量和效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系统外部作用因素和内部作用因素双重差异性的综合影响,决定了工商银行系统各分支行的资产质量和效益往往是不相同的,甚至差别很大。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差异性,决定了各个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指标控制标准应当差别制定。

二、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监控指标体系1、备付金率。备付金是商业银行二级分行为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而库存的现金和在央行、上级行保留的一般性存款。备付金的储备程度情况可以通过对外备付金率和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2项小指标来反映。(1)对外备付金率。它是指二级分行的库存现金与存放央行款项之和占各项存款余额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对外备付金率=(库存现金+存放央行款项)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商业银行二级分行的备付金率应维持在合理的水平。备付金比率过高,意味着一部分资金闲置,资金周转效益差;备付金比率过低,正常支付将难以得到保证,资金的清算、款项的划拨将受到不良影响。(2)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它是指二级分行存放上级行(一级分行和总行)的备付款项余额占对公存款余额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存放上级行备付款项期末余额/对公存款期末余额×100%。2、贷款流动率。本指标旨在反映存量贷款资产在短期内可以进行位移,调整信贷资金配置方向,以提升信贷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经营风险的能力。贷款流动率可以通过短期贷款率和贷款优良率2项小指标来反映。(1)短期贷款率。它是指二级分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期末余额与不良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期末余额之差占各项贷款期末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短期贷款率=(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期末余额-不良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期末余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2)贷款优良率=(各项贷款期末余额-不良贷款期末期末余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3、资产负债匹配率。本指标旨在反映二级分行贷款与存款、短期资产与短期负债之间的片配情况。资产负债匹配率可以通过存贷率和短期负债资产率2项小指标来反映。(1)存贷率。它是指二级分行各项贷款期末余额与各项存款期末余额之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存贷率=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该指标反映了存款资金使用于贷款资产的程度。一般来讲,存贷率越高,说明二级分行流动性相对越低,其支付风险程度也相应越大。但是,各二级分行(支行)所处区域的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贷款区域性风险程度不同,以及信贷资产质量和综合效益的差异性,决定了对各二级分行(支行)的存贷率控制标准应当有所区别。(2)短期负债资产率。它是指二级分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产期末余额与不良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产期末余额之差占各项负债期末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短期负债资产率=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产期末余额-不良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产期末余额)/各项资产期末余额×100%。

三、二级分行流动性管理的运作机制

(一)完善流动性管理的组织机制。一是建立流动性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包括行长、分管行长、计划财务部门、资金营运部门、信贷营销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经常性的流动性管理,并不定期对银行的流动性进行深入研究,以确保流动性管理的策略能不断改进、优化。二是建立业务层面的日常管理操作机构。现行体系中涉及流动性风险的部门很多,这些部门在日常操作中能够及时掌握信息,因此应该确保这些处在“前台”的机构执行好必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同时,还应该建立综合监测、反馈、调控流动性指标的综合性操作部门。三是要建立流动性风险的内部控制机构。该机构要对流动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提交高层管理机构。

(二)流动性管理的监测反馈系统。一是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流动性需求的预测。流动性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流动性需求的预测。二是建立先进的流动性管理信息系统,向流动性风险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流动性报告,满足不同的决策需求;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预测监控体系和指标体系提供支撑,帮助风险管理者做出决策。三是在流动性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在日常业务管理中准确地监测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现风险达到警戒线就及时发出预警,从而把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逐步形成新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流动性安全保障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的评判预警系统。1、流动性风险程度的综合评判系统。前述6项流动性指标,是从3个不同的层面来反映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程度状况。如果要总括揭示和反映流动性风险程度状况,则还应做两件事:一是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比较标准;二是将各项指标与比较标准进行对比,并将对比结果进行综合。在此基础上,运用综合指数构建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评判模型,即:p=1-1/yy=f1x1/x11+f2x2/x22+f3x3/x33+f4x4/x44+f5x5/x55+f6(1-x6)/x66上式中,p表示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变量x1,x2,x3,…,x6分别表示对外备付金率、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短期贷款率、贷款优良率、短期负债资产率、存贷率的实际值;x11,x22,x33,…,x66分别表示对外备付金率、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短期贷款率、贷款优良率、短期负债资产率、存贷率的控制标准值。这些指标的控制标准值,应当根据各个二级分行(支行)的市场特点和结构、信贷资产质量和综合收益率、资金支付清算规律差别确定。f1,f2,f3,…,f6分别表示对外备付金率、系统内清算备付金率、短期贷款率、贷款优良率、短期负债资产率、存贷率的权重系数,且Σfi=1。为防止个别指标特好而冲淡其他指标之不良性,导致评判结果的不合理性,特别约定0≤xi/xij≤1。二级分行流动性指标权重,应当凸现对外备付金率、短期贷款率、存贷率。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p的数值越大,表明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也越大;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p的数值越小,则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也将越小。以上述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为依据,建立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程度识别系统。根据流动性风险指数大小,可将流动性风险分为五个等级,确定低风险区(0≤p<0.1、较低风险区(0.1≤p<0.3、中等风险区(0.3≤p<0.5、较高风险区(0.5≤p<0.7、高风险区(p≥0.7)。为更直观反映二级分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并分别以不同信号灯标志。各信号灯区间的划分标准,双绿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很低;绿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较低;黄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中等,但应该引起注意;红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较高,应该引起高度注意;双红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很高,属于最高级警报,必须引起特别重视。2、流动性风险程预警系统。在流动性分析和评判的基础上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运用单项指标差异和综合指数评判分析准确地监测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现风险达到警戒线(黄灯、红灯、双红灯)就及时发出预警,从而把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逐步形成新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流动性安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