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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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义正在于此。按照官方此前的计划,到2020年全国应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这将为中国新增800亿公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中低产田的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由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规模建设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根据规划,新增的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据了解,为了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以来,国家农发办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并且要求各省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36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3.68亿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95.4万亩。201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预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计投入资金230亿元。预计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00万亩左右。

转方式创机制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将实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据了解,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80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3.38万亩。

2013年国家农发办设立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三类试点项目,要求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为主线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或农民专合社持股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川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争取到了5个试点项目共计中央财政资金4500万元,并在破解“将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参股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一难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成为在全国会议经验交流发言的两个省份之一。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2

1.一般补贴

国家在部分省市对农民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良种补贴进行整合试点,2016年全面铺开,平均补贴资金在120元/亩左右。

2.规模经营补贴

针对从事粮食规模经营的合作社、大户和家庭农场,全国各地的补贴标准不同,一般在40元至80元/亩之间。

3.农机补贴

2015年农机补贴申报对象是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般农机单机补贴额最高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等最高15万元。

4.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基地)内沟、渠、路、闸、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冷链加工等生产性投入等。

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5.粮棉油高产创建

农业高产创建是农业部从2008年起实施的一项稳定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的重要举措,集中支持水稻、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5大作物。

项目申报要求:土地一万亩以上,鼓励支持整市(地)、整县(市)、整乡(镇)整建制申报。

项目资金额度:原则上每个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安排补助资金16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6.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

扶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其他等工程内容。

支持对象: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方式:贴息、补助和贷款,其中补助全国标准平均为每亩1500元。

8.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奖补对象: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农户当年享受奖补的设施数量不超过两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3

会议提出,将加大对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建设试点示范的支持力度,研究提出施用有机肥补助和耕地质量提升奖励政策,加快《肥料管理条例》和《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狠抓形式多样的合作机制,探索政府向经营组织购买服务和PPP模式试点,创新农企合作方式,组建化肥减量增效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新产品新技术转化应用。

今年,各级农业部门将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做好“加减乘法”,确保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做好“加法”提质减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各地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快建设一批旱涝保收、稳产增产的高标准农田。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实施好东北黑土保护利用和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完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二是开发利用有机肥资源,做好“减法”替代减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研发具有秸秆粉碎、腐熟剂施用、土壤翻耕、土地平整等功能的复式作业机具。充分利用南方冬闲田和果茶园土肥水光热资源,推广种植绿肥。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施用根瘤菌剂,促进豆科作物固氮肥田。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4

一、基本情况

(一)计划播种面积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粮食:2020年计划播种面积370万亩,比上年增加15.45万亩,增加4.36%。计划播种面积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县市区。

水稻:288.76万亩,比上年增加17.74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50万亩,比上年增加6.01万亩。早稻102.7万亩,比上年增加20.53万亩;一季稻76.42万亩,比上年减少25.56万亩;双季晚稻109.65万亩,比上年增加22.77万亩。

旱粮:玉米、大豆等特色旱杂粮种植面积81.23万亩,比上年减少2.29万亩,其中玉米53万亩,比上年减少0.31万亩,豆类12万亩,比上年增加0.47万亩。

2.蔬菜:通过一手稳产,一手抓保供,全市一季度蔬菜生产总量预计为26.7万吨,产值达3.7亿元。目前疫情期间蔬菜供应基本充足。现有在园蔬菜面积2.011万亩,比上年增加0.11万亩,全市春季蔬菜计划播种15.3万亩,比去年增加2万亩,主要品种有早春叶菜类0.6万亩,早春瓜类10.4万亩,如苦瓜1.2万亩,黄瓜3万亩、丝瓜4万亩,南瓜2.2万亩,辣椒4.3万亩。一是抢播叶类速生蔬菜,保市场平稳供应。选择中心城区周边具有50亩以上设施大棚规模的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分期分批发展1000亩快速叶类蔬菜(如上海青、小白菜、苋菜、空心菜、萝卜菜、生菜、油菜苔)等品种,确保短期内中心城区叶菜类的应急生产储备,确保“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当前已组织全市重点蔬菜基地抢播种叶类蔬菜600亩,同时将主动抓好辣椒、黄瓜、西红柿、南瓜、丝瓜、豆角、甜糯玉米等瓜类作物的育苗管理,抢栽春提早辣椒,进一步加强在田蔬菜田间管理,加固、防止大棚倒塌。二是抓好早春瓜果类蔬菜的育苗工作。加大黄瓜、西红柿、丝瓜、苦瓜、南瓜茄子、甜糯玉米营养钵育苗力度,加强苗床管理,培育壮苗。三是落实关键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加大中央1号文件的宣讲力度,强化政策引导,稳定播种面积。积极推广春提早蔬菜设施大棚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绿色精细高效栽培技术、蔬菜防灾抗灾等关键技术,积极对接省级蔬菜体系专家团队,加强在田蔬菜田间管理,组织市县农技人员及时指导蔬菜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蔬菜种植技术和防疫物资上的困难问题。

3.油菜:全市油菜种植面积60万亩,比上年增加1.06万亩。当前正处在抽苔期,田间长势较好,预计产量比去年略有增加。采取的主要田间培管措施有,一是病虫害防治。苗期注意防治蚜虫和菜青虫,春后注意清沟排水,油菜初花一周内每亩用100克菌核净或多菌灵200克喷雾,一周后再喷一次,防治菌核病;二追肥。三叶一心和现蕾时各施一次尿素,每亩施尿素7.5公斤。 三是2月下旬至3月上旬,苔高15~30厘米时,每亩用30克装硼肥2包兑水30公斤(硼肥用热水溶解),选晴天下午叶面喷施,以促进开花结荚,提高粒重与出油率。

4.水果:全市现有果园64.4万亩,其中柑橘36.6万亩,梨10.5万亩,桃8.4万亩,葡萄8.7万亩。今年计划新增种植(改扩种)柑橘面积2.6万亩,梨0.6万亩,桃0.5万亩。

5.茶叶:全市现有茶园14.41万亩,今年计划新增种植茶园1.7万亩,改造低产茶园1.3万亩。

(二)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供应情况

1.种子供应情况。据调查反应,我市去年主要农作物种子需种量:水稻(早、中、晚)种子160万斤左右,玉米种子110万公斤左右。今年通过调查各县市区种子批发商和零售商初步统计,目前到货率(或储备率)已达到去年需求量的90%以上,完全能够满足现在市场上的需求。种子的价格也与去年基本持平,水稻种子价格区间在25-50元/斤,玉米种子价格区间在10-20元/斤。今年制种企业为加快资金流转,要求县市区的批发商、商年前打款进种,因此,我市大部分种子在年前(疫情爆发前)均已到货,储备充足,价格基本稳定。采取的主要保供保质稳价措施有,一是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二是加强组织调运。

2.肥料供应情况。全市肥料存货达20万吨左右,据部分肥料经销商介绍,年前都购进了往年需求量的50-60%左右肥料,有些准备年后补货。但受疫情影响有些物流公司未上班,加之湖北作为全国肥料的产销大省,今年受疫情的影响,肥料供给不确定因素增加,因此我市目前在肥料供给方面暂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总体来说应该对全年农业生产整体影响不大。采取的主要保供保质稳价措施有,一是调剂使用有机肥;二是推广节肥栽培技术。

3.农药供应情况。全市农药总需求量为1260吨左右,现已部分入库,因时节未到,大批量的还处在冬贮待运中。目前主要防治油菜病菌核病的咪鲜胺农药已到位19.9吨,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

(三)土地翻耕等情况

由于疫情的影响,所有的种粮大户和30%的散户已经准备好秧田,大田翻耕已占冬闲田总面积的30%左右,比去年同期略低3%左右。

二、主要问题

(一)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及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

当前我市种粮大户、蔬菜当前需要购买农机、种子、化肥等大量农资存在资金困难和大量口罩等防疫急需物资。

二是种粮大户、蔬菜生产企业聘用的农民工都没买保险,基本权益无法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生产主体的后续发展。

(二)已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情况

当前已经帮助蔬菜生产基地解决了1万口罩、2吨消毒液。

(三)暂时没有解决请求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情况

由于疫情的不可预见性,口罩及消毒液是重要的防疫急需物质,用量大,现在基本上买不到,建议政府为生产基地协调解决这些防疫物资。

三、项目进展

(一)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进度情况:我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3.5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94万亩),其中冷水江市0.5万亩,新化县4.1万亩,双峰县4.3万亩,涟源市4.6万亩。截至2月28日,全市总体施工进度为54%,其中冷水江市70.0%,新化县70.0%,双峰县68.0%,涟源市25.0%。

2、复工情况:截至2月28日,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已陆续复工,其中双峰县复工率最高,工程施工划分为23个标段,已复工23个标段,复工率100%;涟源划分为16个标段,已复工13个,复工率81%;冷水江市划分为4个标段,已复工2个,复工率50%;新化县划分为32标段,已复工10个,复工率31%。

(二)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任务情况:省厅下达我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8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55万亩),其中娄星区1.1万亩,双峰县4.5万亩(包括高效节水0.15万亩),涟源市4.82万亩(包括高效节水0.1万亩),冷水江市0.54万亩,新化县4.84万亩(包括高效节水0.3万亩)。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19〕281号已预拨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342亿元,下达任务和预拨资金均已落实到县市区。

2、进展情况:双峰县正在进行勘察设计费财政预算评审,冷水江市正在会商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娄星区已初步确定项目选址、正报区委政府审定,新化县、涟源市正在进行招标机构比选。

四、其他情况

(一)典型做法。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打好全年农业生产第一仗,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1、争取领导高度重视。2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率领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到经开区湖南省九耳金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基地调研“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生产保供情况。2月1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刘非深入桥头河蔬菜基地、平康种植专业合作社调研蔬菜保供、春耕备耕、疫情防控等情况。 2月12日,全省春耕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后,副市长梁立坚主持召开了全市落实春耕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市春耕生产、动物防疫、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相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春耕备耕生产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对口工作联系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春耕备耕农业企业复工生产的紧急通知》,帮助生产企业排忧解难,做到防疫与生产两不误。

2、科学组织,全程指导。在疫情防控特殊期,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相互配合,认真组织春耕备耕调查,加强备耕协调,农业执法部门已及时启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确保种子、农药、农膜、化肥等农资质量安全。针对当前部分农民与种粮大户人心不定、备耕滞后的状况,采用发短信、微信的方式宣讲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农民释政策、鼓民心、振士气,充分调动种粮备耕积极性。双峰县农业农村局专题下发了《双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下春耕生产工作的意见》红头文,并组建了8个技术分队下沉乡镇指导春耕生产。

3、深入一线,指导农业企业复工生产。各级农业部门都已委派技术分队指导农业主体一边进行疫情防控,一边组织复工复产,全力保春耕、保农产品供给。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若宁同志任组长、黄建明、唐政伟、赵彩宏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耕备耕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调度各县市春耕备耕生产,并对44家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对口联系,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防疫与生产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至目前为止,我市养殖主体、蔬菜种植主体复工生产率达100%,25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人员到岗率为87.88%。

(二)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市将在抓好疫病防控的同时抓好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加强技术指导,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5

创建工作还规定了具体的创建标准,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台账、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文本等内容、格式统一规范。二是“三资”管理监督到位,全县98%以上的村能够定期全方位公开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三是“三资”管理工作基础扎实,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覆盖面分别达到90%、80%和70%以上。四是“三资”档案管理规范,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的各类资料,能够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五是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和队伍健全,县(市、区)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所辖乡(镇)有专门机构或专职工作人员等。

(据《农民日报》)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1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最近,国土部正式《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认定,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拔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办法》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闲置土地的,应当在30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此外,《办法》明确了6种闲置土地最后处置利用方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以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办法》指出,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据中新网)

2012年中央已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75.63亿元

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加快。截至6月中旬,已经累计拨付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75.63亿元,占全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的99.30%,比上年同期提高11.18个百分点。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介绍,目前,除少量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补助资金未拨付外,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支出预算基本执行完毕。

据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区开展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据新华网)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新特点和新趋势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5.23万户,出资总额7995.56亿元,实有成员总数1321.19万个。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指出,经过5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速度加快,东中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快速发展,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量逐渐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模式更加多样化,有企业带动型、能人创办型、村民自组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行业从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开始出现跨地区、跨行业联合现象。

(据人民网)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投资6000亿元提升耕地质量

最近,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场会召开。

会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投资6000亿元用于提升耕地质量,以实现“成方、林成行、路相通、渠相连”的目标,达到旱涝保收的目的。具体而言,就是田要小田并大田,林要防护、防风沙,路要满足现代农业以及大型机械的通行需求,水要满足农田末级灌溉的要求。

财政部经建司司长李敬辉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耕地治理方面累计投入中央分成新增费800多亿元,比“十一五”以前总投入增加了127%。中央分成的新增费已成为我国土地整治资金主要来源。“十二五”期间,耕地整治的投入还将大幅度增加。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省份,国家财政将予以重点倾斜。资金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第一批启动的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确保取得实效。目前,我国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据新华网)

15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

最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以政策“打包”的形式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生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应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对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生产、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等环节加强监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第二,实行供餐准人和退出机制。无论是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还是家庭(个人)托餐,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保障食品安全,必须经过县级政府招标或经相关部门审核,必须与其供餐能力相匹配。同时,若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者必须退出: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范文6

一、宣传落实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二)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三)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75元、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提高到每50公斤9元。

(四)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

(五)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六)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

(七)继续实行高产示范和适用增效技术推广奖励。对连片种植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面积150亩以上,经农业部门验收,各项适用增效技术推广到位率高,早稻平均亩产达到475公斤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625公斤以上,连作晚稻平均亩产550公斤以上的示范片,每片奖励3000元。

(八)对列入农业部农业(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和省级万村水稻高产示范的示范户,安排技术指导员挂联指导,并优先供应良种,提供入户技术指导。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利用多种渠道,把各项扶持政策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做到家喻户晓。农业、粮食、财政等部门要根据上级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研究制定补贴方案,开展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使粮农真正得到实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关责任制,做好兑现各项扶持政策的调查摸底、核实申报等基础性工作;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年我市粮食生产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政策和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农艺和农机相结合,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合作服务组织,推行责任农技员推广制度,积极构建粮食生产新的保障体系和技术体系,促进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发展。总体目标是:粮食播种面积确保57万亩,力争60万亩;粮食总产确保22.5万吨,力争24.5万吨。

三、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粮食增产增效

(一)大力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要以开展水稻优质高产活动为载体,大力支持栽培技术的创新与集成,使实用技术进入千家万户,实现粮食增产增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水稻高产示范片,重点抓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早稻抓好中早22、金早47两个高产多用途早籼品种的推广及浙101、中嘉早32两个早籼新品种的示范;单季晚稻抓好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协优315三个杂交稻组合的推广及新组合国稻6号的示范;连作晚稻抓好新两优6号、协优963二个高产优质杂交稻组合和晚糯稻浙糯36的推广,并做好协禾7号、中优1176两个连晚新组合的示范。实用技术要抓好旱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优化防治、稻草还田、超级稻强化栽培等五项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应用。要通过全市1880户科技示范户、高产示范户和市乡两级百亩示范方二个层面的示范,带动上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面上应用,从而推动全市面上12万亩圆粒型多用途早籼稻、20万亩超级稻、10万亩连晚高产优质杂交稻及其配套适用技术的落实,全面促进粮食单产和效益的提高。

(二)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农业部门要强化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的攻关,尤其要加大对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的试验和示范,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攻克技术难题,着力推进水稻耕作、插种、病虫机械统防、收获等主要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引导、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农技)服务组织和植保服务组织开展代育秧、代耕种、代植保、代收割等社会化服务,缓解季节性劳动力紧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抓好农业(水稻)科技入户工程。农业科技入户是农业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体现农技人员自身价值,更好为农服务的有效载体。今年是我市实施农业部农业(水稻)科技入户工程的第四年,列入今年实施计划的16个乡镇(街道)要按照农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工程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推进科技兴粮,不断提高种粮效益。要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农民信箱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新机制,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不断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农技干部要加强学习和知识更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本领。

四、加快机制创新,培育新型粮食生产主体

(一)培育粮食生产规模大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志青年从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加快培养一批“有学历、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现代新型种粮农民,提高种粮大户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育粮食专业合作组织。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粮食生产合作化、专业化、规模化、统一化服务模式,鼓励、吸引工商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粮食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引导组建以粮食加工为重点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组织。要规范和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既要注重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质的提升,真正使粮食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的合作社、粮食生产的主力军。

(三)创新粮食生产服务机制。鼓励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服务组织采取季节性流转、多年性流转等方式来从事粮食生产,通过托管、代管、承包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统一育秧、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耕机插机收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新培育1个统防统治合作社。

五、加强农田保护和建设,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结合沃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实施,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推进农田生产能力的提升。

(一)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要认真做好新建标准农田面积核查、征用基本农田和补充划入基本农田验收及基本农田易地代保验收审核等工作。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要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重点要继续做好标准农田的质量调查和地力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列入常年正常性工作。要按不同的质量等级,因地制宜推进地力综合培肥和改良,通过鼓励扩种绿肥、推行秸秆还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有效提高标准农田地力,从而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和灌溉设施,增强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