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例6篇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工程的动力机械及其配套设备。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维修、鉴定、推广、监理和教育培训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机管理工作。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本乡镇的农机管理工作。

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公安、交通、机械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农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机化发展计划、规划,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农机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对农机产品鉴定、经营、使用、维修实行行业管理,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并根据财力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农机管理部门,对发展农机化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与质量监督

第八条农机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对其生产、经营的农机产品质量负责。

第九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产品的引进、推广、经营、维修和农机作业服务进行行业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条农机新产品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一条农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生产农机产品。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按地方、企业标准生产。

第十二条从事农机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具备所经营产品的设施条件和检测手段,并取得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全省统一的农机经营技术合格证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经营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脱粒机、粉碎机等国家规定实行农机推广许可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必须经推广鉴定合格,具有省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推广许可证。

第十四条禁止生产、维修、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禁止销售报废的农机产品或将报废的农机拆散拼凑成新的产品销售。

第十五条农机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持有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全省统一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维修活动。

农机维修人员必须通过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并取得农机维修技术等级证书,方可上岗维修。

第十六条农机维修企业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维修标准开展维修业务,对维修质量负责,并规定包修期。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在包修期内应当负责返修;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应按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作业。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作业者应当减收作业费或者重新作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农机维修和作业质量发生争议的,由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章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农机技术推广,实行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农机科研、教育培训、生产企业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第二十条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科技成果的管理,制定农机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农机推广机构负责试验、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组织实施农机技术推广项目。

第二十一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机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二十二条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进行示范、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指导,实行无偿服务。

以技术转让、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机技术的,可实行有偿服务,但当事人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技术学校应当有计划对农机驾驶、操作、经营、维修和其他农机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机、教育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农机教育培训,采取措施,保持农机科技推广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稳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改变其性质和财产隶属关系。

第四章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鼓励县、乡、村发展包括个体、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二十六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应当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组织化程度。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七条农机作业实行有偿服务,服务单位和个人应按质按量收费。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部门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机服务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保障作业正常进行。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的建设与管理,为农机作业创造条件。

第三十条发生自然灾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调集农机用于抢险救灾,但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无偿平调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拥有者的财产和设施,不得向其收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五章安全监理

第三十二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农机管理部门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购置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机动脱粒机等农业动力机械及配套机具,必须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购买凭证,在30日内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入户手续、领取牌证后,方可使用。

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运输又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核发道路行驶牌证等项工作,由省公安机关委托省人民政府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十四条需要办理入户手续的农业动力机械的具体名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农机管理部门定期公布,农机监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

第三十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业动力机械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限期修复;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注销户籍。未经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六条农机驾驶员、操作员必须经农机监理机构考核合格并领取驾驶证、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

第三十七条农机驾驶员、操作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农机驾驶员、操作员必须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驾驶、操作。

第三十八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鼓励自走式农机和4.5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农机安全合作互助组织,保障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理。

第三十九条农机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农机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生产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农机新产品的,由省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领取农机经营技术合格证、推广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2倍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无证或超过核准等级进行农机维修的,由农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维修活动,可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者和主管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罚:

(一)破坏、盗窃农机及其设备的;

(二)违法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拥有者集资、收费、摊派和无偿平调财产、设施的;

(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报废的农机产品的;

(四)将报废的农机拆散拼凑成新的产品销售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农机监理机构予以警告,可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操作证;给他人造成危害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未办理农机入户手续的;

(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三)无证驾驶、操作的;

(四)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上岗作业的;

(五)其它违章作业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阻碍农机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农机管理人员、、、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农业机械;发展;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S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其发展关系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稳定。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进步,农业机械已被广泛应用到我国农业生产中,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步向深层次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由单一化向综合化发展,较大程度提高了我国农业生产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虽然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我国对农业机械发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制度仍不完善,在农业机械发展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农业机械作用的发挥[1]。因此,有必要全面分析农业机械发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而推动农业机械发展管理的水平提高。

一、农业机械发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机械发展管理经验不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经济运行的机制逐渐转变,传统农业机械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发展要求,因此应根据农业机械发展现状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对传统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建立符合当前发展要求的农业机械管理机制。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在规范与管理农业机械市场发展中缺乏足够的经验,市场意识、效益观念和竞争意识较为淡薄,在农业机械市场运行机制建立方面仍需要探索。

2.缺乏健全农业机械管理体系和高素质人才,影响农业机械管理水平

在我国很多地区特别是基层农村,其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名存实亡,其技术力量薄弱,管理制度滞后,导致基层农业机械管理体系往往不健全[2]。农业机械管理机构缺乏专业人才,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缺乏科学认识,对新产品技术理解不足。由于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3]。此外,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体系和农业机械信息化系统,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与专业知识更新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全面了解农业机械发展现状与趋势,影响农业机械管理水平与能力。

3.农业机械管理缺乏完善的服务体系与其配套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业机械行业装备已具备一定发展规模,而农业机械服务则相对发展缓慢,因此农业机械发展与农业机械服务体系之间发展不协调,现有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不能满足当前农业机械发展需要。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农业机械销售较为混乱,农业机械经营者对于其所售产品的维修与保养了解较少,无法提供完善的农机配套服务,造成农机研发、生产与销售脱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形同虚设。

4.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存在部分缺陷和漏洞。这与农业机械快速发展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农业机械快速发展,以规范农业机械生产经营活动[4]。虽然目前我国多数省份制定了地方性农业机械法规,但是,全国性农业机械法规仍未得到快速发展,从而导致现阶段农业机械管理方式落后,管理范围不明确,行政纠纷增多等问题不断出现[4]。因此,相关部门应根据农业机械发展的现实状况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减少行政手段干预,通过为农业机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进而规范和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健康发展。

5.用户对农业机械化认识不足,影响农业机械发展管理水平

农业机械主要面向农民用户,多数产品操作与使用并不复杂,操作者可对部分零部件更换或修理,导致其对于产品整体的维修保养重视不足,忽视了农业机械的科学性与专业性[5]。此外,农业机械所有者对农机管理缺乏正确认识,农机相关手续不全,造成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缺失,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实现。

6.农业机械流动性大导致农业机械管理难度加大

我国农业机械生产经营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受效益驱动,其产品往往跨市甚至跨省经营,在多地间流动。在此过程中,由于农业机械生产经营者不熟悉市场,往往导致农业机械流动的盲目性,造成产品经营活动混乱,生产经营者与管理者完全脱节,农业机械行业管理出现新的难题。

二、加强农业机械发展管理措施

1.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转变传统观念,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学习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转变传统农业机械发展管理观念,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学习,结合我国当前农村现状及现阶段经济发展实际,对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趋势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制定符合现阶段农业机械发展的管理办法,保证农业机械良好的运作状态,促进粮食的增产与增收,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2.加强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建设,进行有效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对农业机械发展管理方式进行改革,提高农业机械管理水平显得十分迫切,因此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抓住机遇,加强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建设。首先,从宏观角度上加强农业机械行业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进而实现从市场经济角度管理农业机械行业[6]。其次,严格审查各地农机相关企业,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进行整顿,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实现持证上岗。再次,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农业机械专业知识宣传普及,强调农机产品的经济性与安全性。最后,将农业机械发展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政策性支持,完善农业机械行业组织框架,加强农业机械发展管理[7]。

3.农业机械服务与管理并重,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农机生产经营者完善产品经营活动,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促管理。相关部门应将农业机械发展与管理放到重要位置,加大对农机服务投入,培养专业农机服务队伍。在农业机械管理过程中,不断对农业机械发展的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创新的农机管理模式,加强农业发展中各个服务部门间的协作,形成科学完整的农业机械服务网络。

4.完善农业机械法律法规,促进法治化管理

完善农业机械法律法规,是促进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保障。加速农业机械发展管理的立法,是实现农业机械从行政管理转变为法治管理的重要条件。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应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农业机械最大程度发挥作用为目的,从法律上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进行确定,严格规范农业机械经营活动;在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制定全国性法律;明确农业机械管理范围和方式,改变农业机械管理的落后方式,并促进农业机械向法制化发展。

5.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于农业机械化实现和发展、以及农业机械发展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定期对农业机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建设素质较高、知法懂法的农业机械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

6.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宣传,促进其管理水平提高

我国农业机械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业机械化的重视程度,能够有效提高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民众以及农机化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而提高农业机械发展管理的水平。

三、结语

农业机械化对于农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农业机械发展管理有利于农业机械作用的充分发挥。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各个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全面认识在农业机械发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转变传统管理观念,完善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农业机械服务意识,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陈俊其.农业机械管理问题与对策[J].福建农机,2012(01).

[2]桑嘉娣,蔡青.迁移农业机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08).

[3]朱俊圆.基层农业机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科技资讯,2012(21).

[4]史云鹏.农业机械发展管理探析[J].湖南农机,2012(09).

[5]刘学江.农业机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2(03).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3.0037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虽然在不断提高和扩大,但是在农业机械管理方面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其中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依然还不够完善,严重影响到农业机械作用的正常发挥。本文从农机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工作经验,阐述了提高农机管理水平的措施。

1农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机管理方式有待改善

随着我国农业机械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农业机械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因此,根据农业机械发展的现状以及市场的供需关系对传统的农业机械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建立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的管理机制和体制。但是,由于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在规范与管理农业机械市场发展中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市场意识比较落后。在农业机械市场运行机制建设方面依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仍然需要我们积极探索。

1.2缺乏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管理人才

大部分地区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还不能及时的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和作用,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现行的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这就导致了农业机械管理体制和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如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方面,合作社多数还处在松散型群体阶段,主要以社员带机入股、集体作业、分红为主,农机合作社入社农户相对不多,而且机械拥有量少,机型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管理不够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一些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土办法上行事。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比较缺乏,从整体上看,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是比较低的,对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发展的观念和意识比较落后,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认识不全面。此外,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缺乏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热情,加之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制度和培训方式不合理,导致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缓慢,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进步。

2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的措施

2.1转变观念,加强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该及时的转变现有的管理理念,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和理论的学习。结合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和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实际,对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做出科学系统的分析,制定出符合现阶段农村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的办法和对策,保证农业机械良好的发展和运作,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保持我国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2.3加强农业机械管理机构的建设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对农业发展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于农业机构来说,应该抓住时机,加强对自身机构的建设力度。从宏观角度出发,加强农业机械行业的管理建设,从市场角度出发对农业机械行业进行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农业机械专业知识的教育学习及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都不容忽视;将农业机械发展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资金纳入到当地的财政预算当中,并积极进行支持,不断完善农业机械的发展,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的发展和步伐。

2.4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农业机械管理应该不断转变自身职能,以服务促进农业机械的管理,做到管理与服务的有效结合。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农机服务的投入力度,培养出一批专业的农机服务队伍。农机管理机构要配备专业的农机管理人员,提升农机管理水平,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增加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增强农机执法手段。努力提升管理决策和政策法规执行能力,着力打造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机化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与时俱进懂技术的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广大农机手的操作技能。

参考文献

[1]赵玉涛,朱贺丽.我国发展农业机械化过程中的若干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3).

[2]杨镝鸣,杨星钊,李冠峰,李照美,钱秋玲.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 2010,(03).

[3]郭大清.辽阳县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0,(05).

[4]汪守华.浅谈制约肥东农机化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装备技术, 2010,(03).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农业;机械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S2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055

1 农业机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先进管理方法的缺乏

我国传统农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其中一部分人认为农业就是单纯的干活,这种思想对于农业的发展滞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农业机械管理来说也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因素。在农业机械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自身的职责观念不强,而这种思想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对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展开产生了消极影响,而在操作者方面来说,他们较为落后的观念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他们全面认识农业机械知识,从而在具体的使用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不够了解或者是在具体操作中进行违规操作,而其中更严重的就是操作者运用机械设备从中获取私人利益,而对于机械设备的保养以及日常的维护工作等缺乏足够的重视,从而在一定程度影响到了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以及农业机械管理的有效进行。

1.2 完整管理体系的缺失

我国在农业机械的管理上主要依据《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而《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婚丧对我国农业机械的管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因其在管理上不够全面导致其在有些方面受到了限制,从而不能够较好的对农业机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而农业机械管理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其制度上的不完善,在没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维护,在实际应用中也不积极地去学习和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较好的去分析实际存在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不能较好的对有关制度和章程进行操作,也缺乏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在具体的管理上导致个人专断行为的发生,从而使农业机械管理在一定意义上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在管理体系缺乏与其相配套的思想研究体系,农业机械管理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几个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管理机械的目的,从而促进机械管理的水平的提高。

1.3 机械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和技术支撑不足

针对我国现阶段农业技术的现状来说,我国农业机械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较好的技术支撑。我国农业受到多年来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我国在具体从事农业专业的管理人才上相对缺乏,而在机械管理的部门中,有些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不足,对机械知识掌握不足。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对农业管理不够重视,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上也没有较好的引起社会的注意,而在具体的管理设备和技术上我国还相对比较缺乏,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较好的保障措施的支撑,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我国专业人才的缺乏的现象。

2 农业机械管理的相关措施

2.1 不断更新观念,加强理念宣传力度

在具体的农业机械管理的过程中,无论是具体的管理者或者是实际的操作者都要根据农业社会的变化不断的更新观念,在具体的实践中使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如可以利用其他有些行业的管理经验比融入农业管理中来。要不断地对农业机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的分析和研究,从而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理念和维护制度,管理者针对具体情况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加强农业机械理念的宣传力度,从而使社会和农民了解农业机械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农业观念认识。

2.2 不断完善农业机械管理体制

农业管理体制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和整个农业机械管理的质量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进行对农业机械的调查和分析,从而制定适合实际需要的农业机械规范和相关制度措施,同时还要对有关的监督机构进行不断的完善,特别是对农业机械管理内部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不断地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在有关共同问题上进行意见交流,从而更好地解决其自身问题,从而保证农业机械的各方面都能够较好的和相关部门融合,从而推动农业机械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

2.3 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我国的农业机械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农业机械的相关部门要不断地更新观念,不断在管理中进行相应的改进和问题的调整,还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农业机械进行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的技术水准,农业机械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地与农民进行沟通,从而在农民的具体使用中获取相关的应用信息,从而把反馈的信息的改进设计运用到机械设备当中去,从而使机械设备更好的投入到实际农业生产当中。

2.4 注重人才的培养

目前我国的农业机械技术人才比较匮乏,农业机械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外直接招聘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农业技术人才,也可以对那些内部优秀员工进行重点培养,从而做到储备人才的目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5

农业机械的管理与维护是一种技术性很高的工作,所以,需要具有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够保证工作的有效进行。但是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本就有限,加上一直以来对农业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的资金有限,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农民进行指导,无法有效带动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顺利,也就无法保证农业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的效率。

2提高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效率的对策

2.1提高农民农业机械的管理意识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应该重视起对农业机械的管理,明确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及检修维护工作对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应该提升农民的农业机械管理意识,在日常的农业生产过程中注重对农业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其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农民进行指导,逐渐提升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胜任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

2.2进行制度化管理为了能够有效的提升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效率,在对农业机械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施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农业机械管理制度以及维护制度,责任落实到厂商。在农业机械的管理中,施行厂商售后管理制度,规定农业机械生产厂商在将设备销售出去之后,定期对机械进行追踪检查管理,及时解决机械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维护工作上,根据不同种类农业机械的具体维护需求,组建专业的维护团队,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机械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机械安全稳定运行。

2.3对于陈旧落后的农业机械进行及时更换我国自建国以来就一直注重于农业的发展,大多数农业机械使用的时间都比较长,机械比较陈旧,加上科技发展速度比较快,农业机械的革新速度也比较快,一些农业机械虽然还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但是却已经满足不了农业生产对于发展的需要[3]。因此,更新陈旧落后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保证农业机械现代化和高效化,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也只有保证机械的现代化和高效化,才能够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发展。

2.4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对于农业机械管理及维护工作的需要,因此,想要保证农业机械管理及维护的工作效率,就要提高包括农民以及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在内的所有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农民机械管理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从根本上提升农业,也就是一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其次,为各农村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农业机械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在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不断对农民进行培训。

3结语

农业机械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公共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

农业机械化不仅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机械化管理,是按照有序的方法,促使农业机械能够更好的服务农产品的种植和生产,减少人工劳作,提高劳动效率。以往的个体管理虽然提升了经济效益,但在侧面导致农业机械化陷入了一种比较混乱的局面,这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利用公共管理视野,开展农业机械化管理,能够在很多方面来纠正错误。在此,主要对公共管理视野中农业机械化管理与服务的开展实践进行讨论。

1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及服务的目的

对于农业机械化而言,倘若不加以管理,势必会导致机械化的各方面作用下降,并且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也无法得到肯定。管理的类别较多,过去的个体管理虽然比较适合当时的情况,但目前的个体管理反而会影响整体的进步,因此,在农业机械化管理方面,开展公共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经济的稳步增长,必须通过公共管理,设定一个比较统一的目标,以此来协调农业的各个组成部分。通过在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开展公共管理视野的相关工作,能够更好的服务市场和农民,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农业方面的问题。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可以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以此来促使农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补给和帮助,满足百姓的需求。

2公共管理视野中农业机械化管理与服务的开展实践

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公共管理在理论上,完全可以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相互融合,并且创造的效益还是比较突出的,值得社会肯定。未来,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和发展力度会更大,仅仅依靠现有的管理手段,并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为此,还应该积极的在公共管理视野下开展工作,以此来实现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1建立健全保护农业机械化服务的法律制度

农业机械化管理,单纯的依靠人工管理或者是主观上的管理,并不能实现强大的约束作用。未来,在公共管理视野中,必须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法律的存在是一种硬性的规范,能够将一些边缘化的东西变得更加清晰。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的法律制度,可以更好的解决公共管理视野下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农业机械化管理的法律制度,既是独立存在的,也是与国家其他法律相互结合的,以此来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法律网络,对各种问题进行约束和处理。依据现有的农业机械发展情况,制定各种不同的法律,包括装备、设施、操作、管理等,促使农机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更加的规范,更加贴合实际情况。

2.2完善农业机械化的管理体制

农业机械化管理在公共管理视野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确保多项工作的良性循环。本文认为,在今后的公共管理视野中,还应该积极的完善农业机械化的管理体制,通过主观和客观的结合规定,处理更多的固有问题,建立农业机械化管理的健全体系。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农业与市场和政府都是密不可分的,将来的工作,要从多方面着手,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规范,市场机制的自然调节,可促使农业机械化管理能够更加顺利,与公共管理高度贴合。必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监理部门的监理职能。第三方机构在目前获得了社会上的重视与肯定,通过监理部门,可作为旁观者来进行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一些因素的负面作用。

2.3大力推广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所谓的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指的是由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组成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民事合同关系,在此组织中,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对于农业机械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发挥职能,制定保护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的法律法规,使其步入法律轨道,并得到大力推广。日后的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需根据实际需求来决定,弹性的制定服务内容和具体的价钱标准,要以推动农业发展为目的。本文对公共管理视野中农业机械化管理与服务的开展实践展开讨论,从目前的工作来看,在公共管理视野下,农业机械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更高,告别了过去的恶性循环,多项工作都获得了高度的认可。日后,应在机械化管理方面与公共管理进一步结合,通过大环境的掌控,减少农业机械化管理和服务中的矛盾冲突。

参考文献

[1]张桃林.准确把握农机化发展新常态开辟农业机械化事业新篇章——张桃林副部长在2014年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J].农机科技推广,2015(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