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业的特点范例6篇

医药产业的特点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1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2

中医药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经过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部分中医机构基础设施简陋、设备陈旧;中医药人才匮乏,特别是具有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短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未得到有效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药科研体系还不健全;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中药饮片质量参差不齐,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把中西医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为中医药发展与提高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立足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中医中药相互促进,发挥各自优势;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三、健全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政府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实施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2012年以前完成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和3-5所县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合理规划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使县级中医医院建设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二)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修订完善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制定出台*市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范,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

(三)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继续开展示范中医医院创建活动,推出3-5个办院方向明确、中医药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医医院。推出30-5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中医品牌。继续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落实国家、省级名中医待遇,市级名中医享受市管专家待遇。

(四)健全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和功能。强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药病床不少于总床位数的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必备中药、煎药室和煎药机,到2015年,保证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组织运营规模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名老中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多地点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筛选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与技术,提高运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严格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理论与技术传承。继续开展历代医家医案及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制定专门政策对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给予支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荐具有较高资质的中医药人员作为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开展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机构创建2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制定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为系统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多方搜集民间医药知识、单方、验方和技术,加强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筛选、评价、利用和保护。

(二)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支持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取得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体系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药研发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加快中医药成果转化。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三)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中医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中医药科研、生产、经营、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申请中医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妥善保护不宜申请专利的中医药工艺、方法。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要求,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医药技术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和知名中医医院进行学习,强化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筛选一批中医医院争创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多种教育方式,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达到中专水平,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中医药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到2015年,乡村医生中中医人员要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二)落实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完善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国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优先解决相同条件下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问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中医带徒活动,河北省名中医、*市名中医,要在双向自愿的前提下,每人带徒1-2名。

(三)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培养。落实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有计划推荐优秀中医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造就新一代中青年名中医。通过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继承、重大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室建设等途径,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组织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选拔100-200名中青年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育新一代中西医结合学术带头人。

(四)开展城乡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公开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定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政策措施,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给予照顾。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

(五)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医药人员专业资格考试方法和标准。落实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市重点药材品种资源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植资源库建设,保护药材物种的多样性;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农村土地流转和山区保护开发的政策,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在优势区域内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积极探索药材种植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生产模式,逐步改变药材分散种植局面,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规范化生产和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中药材无公害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无公害中药材地方标准,推广优良品种及配方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配套技术。以规范化药材生产基地为基础,大力发展药材初加工与深加工,并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质量。

(二)加快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名牌产品。鼓励中药创新,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选择经过长期中医临床应用证明疗效确切、用药安全、具有特色的经方、验方,开发为现代中药产品。综合运用现代中药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配合省对我市优势企业的中药注射液、软胶囊、超微粉胶囊、颗粒剂等中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和质量再评价,进一步提高中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完善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优势地位。积极开展中药饮片剂型创新研究,推进中药饮片加工业的改造升级。在中药产业聚集区,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中心。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2015年,使中医药产业规模与效益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积极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快速鉴别方法;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名称及基源标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中药材市场;推进中药饮片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渠道;完善中药饮片包装规范,积极推广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准确提供购药指导和用药咨询。

(四)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验方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备案记录、调剂记录和临床病历,均可以作为使用历史的证明资料;对于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的传统名方及验方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依法简化申报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生产,鼓励医疗机构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使用。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进一步挖掘中医药文化积淀,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进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在中医机构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弘扬中医药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文化修养。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健康保健意识。在市区内选择2-4个公园,建立档次高、规模大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7个县(市)中医院建立不少于100平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尊重保护中医药、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项目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中医药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局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合理加大中医事业费占同级医疗卫生事业费的比重。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试论 中国 蒙药 发展 战略 措施

要想实现蒙药产业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蒙药产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得到加强,蒙医药产业进一步扩大,为健康保健工作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

推进蒙医蒙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蒙医药事业投入,加强蒙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蒙医药的特点,积极扶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投入,改善蒙医药医疗服务条件。同时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蒙医药医疗机构。

突出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蒙(中)医药医疗机构要坚持蒙医特色的办院方向, 突出蒙医药的主导地位。各级蒙(中)医医院的业务人员中,蒙医、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二、加强蒙医药人才队伍建织,合理配釁人才资源

继续加强蒙医药院校教育工作。要加强现有蒙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蒙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蒙医药院(系)或蒙医药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幵展蒙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高等院校开展的医学教育应有蒙医药内容。要不断完善蒙医药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继续扶持蒙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切实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蒙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承蒙医药传统理论和临床经验,加快蒙医药与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结合,提髙蒙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三、促进蒙药基础理论开发研究和推进蒙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由于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和政府重视不足,各蒙药制药企业仍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1988年制定的《内蒙古蒙成药标准》进行蒙药生产,而1988版标准大部分是蒙医科医生依据临床经验编制而成。现在国家药品管理生产要求药品质量的可控性、有效性数据证明、药物的作用本质、物质基础(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等西方医药现代化标准,这些都是蒙药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但是现行蒙成药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国家药品(GMP)强制性要求的。不仅是蒙成药标准不科学,还有《蒙药制剂规琴》、《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和涉及“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体系等方面标准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内蒙古大学高分子化学及蒙药研究所、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蒙医药学教授那生桑在分析蒙药标准问题时认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蒙药中确有很多临床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见效快的药剂,但是其理论研究、制剂标准和现代化程度的滞后,国家在选择医保品种(OTC)时蒙药入选的数目是很少的,这是因为申报OTC品种医保品种必须提供药效、毒理和临床广泛应用的有关材料等蒙药生产标准权威数据。蒙成药的标准是建立在蒙医医生长期临床经验和很少的蒙药药理学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现在国家在药品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制定蒙药生产的各项标准是蒙药现代化和符合国家要求的当务之急。

四、完善发展蒙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

积极发挥蒙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充分发挥蒙医药的作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蒙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蒙医诊疗项目及蒙药纳入相应的目录中。在研究制订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时,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蒙医诊疗项目和蒙药品种,降低蒙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蒙医药报销比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和参合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医药服务。蒙医药的有关审批和鉴定活动要实行同行评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蒙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蒙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蒙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蒙医药相关产品的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要成立专门的蒙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蒙医药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在评审的相关要求、条件和标准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蒙医药的特点和实际。

五、促进蒙药产业生产整合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的蒙药制剂室应当生产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蒙药厂不生产的、没有国家标准的蒙药品种。建议凡通过GMP认证的蒙药厂生产的蒙药, 各级蒙中医院、卫生院、蒙医研究所、蒙药制剂室不能重复生产,直接从蒙药厂购进使用,或者蒙医院和蒙药厂合作,形成院企委托加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蒙药生产企业应该站在蒙药产业发展的高度,进行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集中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蒙药生产的龙头企业,提高与西^和中药的产业竞争力,彻底改变蒙药生产企业小而分散、恶性竞争、自相残杀的局面。并取得市场、价格、销售战略的有机统一, 形成蒙药产业的竞争优势。

六、促进蒙药销售、推广及使用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4

五大亮点折射民生关怀

规划中,包括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确定10余种现代重大疑难疾病进行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推进中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骨干的五大亮点折射了民生关怀。

为了更好地利用中医药医疗资源,规划指出,到2015年,中医医院(所)预期达到3397所,2010年为3232所。

“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70%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规划对2015年的中医院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

同时,规划还强调,到2015年,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5.5亿人次,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为了更好满足城乡基层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规划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资源。省(区、市)要建设好省级中医医院,形成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每个地(市)至少建设好一所地(市)中医医院。

规划规定,在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方面,到2015年,再建一批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力争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依托现有中医药资源,每个省(区、市)建好至少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个县(市、区)建好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到2015年,力争有3个现代重大疑难疾病防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规划明确强调,要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基础平台,遴选确定10余种现代重大疑难疾病进行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以提高现代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开展临床验证与评价研究,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

规划指出,要选择中医药具有疗效优势的30种常见病,对其病证结合诊断标准、辨证规范、临床实用技术操作规范、中医药诊疗手段和方法等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形成规范并加以推广。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以重点专科(专病)为基础,一批中医优势病种的临床诊疗协作中心将全面建设起来,还将系统地梳理临床验证中医优势病种,优化形成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面对中医传承问题,规划指出,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及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研究;挖掘、整理、总结和利用民间医药知识与技术。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中医原创思维、中药方剂基础、针灸经络基础研究。在中医药现代传承方面,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辨证论治方法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开展总结研究,建立一批中医古籍保护与利用中心。

规划还提出,要开展中医诊疗技术的熟化研究,开发研制一批符合中医医理和临床规律的诊疗仪器设备,加强面向农村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筛选、评价一批民间医药验方及诊疗技术。

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规划规定,到2015年,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含500名民族医药人员),对5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含基层民族医药人员),为城乡基层培养3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继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落实完善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遴选700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配备1400名继承人;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遴选100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进行培养;造就一批国家中医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到2015年,建成100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100个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基地(工作室)。

在规划中,除了对上述重点领域的任务明确要求外,还对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发展、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法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等重点工作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2015年中药产值将超5500亿

《规划》明确,到2015年中药工业总产值预计超5500亿元,未来将通过加大投入和建立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打造一批知名中药企业。

《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支持疗效确切、可供临床选择的中药新产品走向市场,支持紧缺、用量大、且有较好种养基础的野生药材品种人工种植养殖,以及中药生产关键技术成果的应用,发展一批聚集效应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并打造一批中药龙头企业。

根据中医药管理局统计,2010年我国中药产业总产值已达到3172亿元,而根据《规划》预测,“十二五”期间中药工业将保持年均12%以上速度的增长,预计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5590亿元。

在具体支持政策方面,《规划》表示,接下来将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并通过加强野生中药资源培育基地建设和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强化对重要、资源有限的野生中药原材料的宏观调控,鼓励具有优势科技资源和特色技术领域的企业建设重点研究室。

此外,“十二五”期间中医药管理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并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和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

《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力抓一批中药可持续发展专项,包括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及试点项目、中药生产关键技术继承创新研究、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医传统名方系统研究,以及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特色与优势建设。

除了中药工业外,《规划》表示将大力支持中医医疗服务发展,并提出未来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积极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鼓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等。

《规划》对此强调,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特别是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据悉,未来在医疗保障政策中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医药科技“重心下移”

业内人士解读认为,《规划》可提炼出的三个核心词汇是“创新”“预防”和“基层”。

《规划》指出,我国是医学研究的“资源”大国但并不是“创新”大国,解决疾病和健康领域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科技的创新突破。我国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还以仿制药为主,大中型、中高端医疗器械主要依赖进口,中药产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标准等诸多挑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相关人士表示:“《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新思路在于首次提出了‘重心下移’的观点,把农村和社区为主的基层市场当作重点来抓,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在基层的普及应用,有效提升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这实际上也是新医改三年重点规划中对‘医药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呼应。看点主要在加强病前‘防’‘诊’‘疗’研究更加重视。”

“重心下移”是《规划》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以农村和社区为主的基层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疾病防控体系的薄弱环节。医学科技研究的不仅要发展适于大城市、大医院需要的先进技术和产品,更要关注广大农村和社区基层,积极发展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适宜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在基层的普及应用,大力发展新型整合医疗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规划》还指出,要落实“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综合分析生物、环境、心理、社会、行为等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重点发展疾病的风险评估、早期筛查、预测预警及综合干预技术,加快推进健康测量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使疾病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窗口前移,实现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一些注重病前预防的疫苗产品、诊断试剂将受益,比如华兰生物等。”

《规划》的发展重点包括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制30个创新药物,改造200个左右药物大品种,完善新药创制与中药现代化技术平台。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5

关键词: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建议

一、生物医药产业概述

(一)生物医药产业定义。目前,生物医药产业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一般意义讲,它是指运用生物技术从事药品、设备生产和提供相关服务企业的集合,主要包括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两方面内容。生物制药产业主要包括生物技术药、化学制药和中药制药等领域,其中中药制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生物制药子产业。生物医学工程产业是指运用生物医学工程技术进行产品开发、设计与生产的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用材料及植入器械、诊断试剂以及高新技术诊疗设备及系统等。

(二)生物医药产业特征。首先,生物医药产业具有“三高一长”的特征。生物医药产业是资本与技术高度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等特征。生物制药是一个投入相当大的产业,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医药厂房和设备仪器方面。新药的研发周期很长,从化合物筛选、临床前研究、各期临床试验到批准上市往往需要10-15年时间,而且风险很大,成功率仅在百万分之一,开发过程中一旦出错,都可能导致项目失败。但若研发成功也有着惊人的高回报。

其次,生物医药产业具有行业周期较弱的特点。医药产业与生命科学密切相关,很难说存在成熟期,是永远成长和发展的产业。医药产品与服务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有不可替代性和广泛的刚性需求,因此,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与经济景气程度的关联度较低,具有超强的抗经济危机能力。在历次的经济衰退期,包括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纳斯达克医药类股票及标准普尔保健指数均有不错的表现。

再次,生物医药产业高度依赖研发资源服务。与IT等高新技术产业不同,生物医药产业在研发阶段更依赖基础科学研究,研发团队需要在产业化的不同阶段适时引入在技术评估、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多种创新要素,加速成果转化。

二、生物医药产业链条分析

(一)生物技术药。上游:主要包括生物制品原材料和研发服务,有研发服务投入大、风险高、附加值高等特点,原材料生物制品制备领域成本相对较低,血液制品行业由于血浆资源的稀缺性较高,平均毛利率达10-15%;中游:主要包括基因工程药物、单抗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药品的制造,制造环节科技含量与附加值较高,行业平均毛利率30%;下游:医药流通及服务环节,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毛利率在5―8%。

(二)化学药。上游:主要包括化工原料供应和化合物筛选,药用辅料及包材的供应;中游: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的制造,化学合成药产业中,大宗原料市场趋于饱和,毛利率低,特色原料药和制剂药增长速度较快,而且附加值高,特色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毛利率通常分别在50%、40%左右,化学合成新药作为新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附加值;下游:包括化学药物流通及服务。

(三)现代中药。上游:主要包括中药材种植(养殖)、新药研发,毛利率较高,达40%;中游:主要包括饮片炮制、配方颗粒加工、中成药制造和植物提取物制造,其中中药饮片加工行业毛利率约为30%,中成药制造毛利率约为35%,配方颗粒毛利率达45%;下游:包括中药材流通及服务。

三、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人口老龄化及经济发展的双重因素作用下,我国药品市场高速扩容,2002~2012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的复合增长速度达到22.3%。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世界第二大OTC药物市场,世界第三大药品市场。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规模达到9261亿元,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 18147.9亿元;预计到2020年,我国药品市场规模将以年均12%的增速继续扩容,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3万亿元。第一,从市场格局来说,我国正形成中药、化学药、生物药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第二,从各类药品市场份额来看,西药是药品市场的主体,中成药约贡献20%以上,特别是在小医院、基层医疗和零售;第三,从产业布局来看,生物医药“三高一长”的产业特点要求产业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向专业智力密集区集聚、向园区集聚。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初步形成了以长三角、环渤海为核心的集群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仍将进一步集聚于东部沿海地区科研院所集中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省份,以及少数中西部的中心城市,区域发展不平衡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其中,研发要素将进一步向上海、北京集聚;此外,西部地区的四川成都、重庆已经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成渝经济圈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创新活跃,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生物医药成果转化基地。

四、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成都具有良好的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在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材料等领域实力较为雄厚,拥有科伦、地奥等一批优势企业。现代中药、疫苗、血液制品、大输液产品的技术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年来,成都生物医药产业增长显著,年主营收入增速保持在20%以上。2012 年,全市共有生物医药企业6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209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4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4.1%;实现利税65亿元,同比增长18.6%。

从政府区域规划角度看,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前景是可观的,但是不可否认,当前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仍面临着不小的问题与挑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竞争力不强,尽管成都市高新区内聚集了200余家生物医药企业,但尚无真正核心的龙头企业;第二,产业高端化不足。成都市生物医药企业大多处于化学药仿制生产、中药复方生产等产业链低端位置,在药物研发试制、药品检测与鉴定、知识产权服务等高端环节仍旧较为缺失;第三,产业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由于生物医药产业的高技术、高资本投入的产业特征,因而对于地域、能源、交通等因素要求不高。成都市内各个区域均有生物医药企业分布,导致企业同质化竞争明显,更易造成企业间的恶性竞争;第四,产业机构亟待升级。成都市大部分企业研发创新不足,产学研合作也较为缺乏,导致一些研发成果产业化较慢,一些关键性产业化技术长期没有突破,制约了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下游深加工产品领域延伸,产品更新换代缓慢。

五、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明确发展思路,加强产业招商引资。要明确思路,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成都市重点主导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加强产业研究,充分发成都市在我国西部地区的区位、资源优势,重点支持和发展成都市相关区域具有比较优势或能实现突破性发展的产业领域。同时,要把“招商选资”作为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一项长期工作。利用好国际产业链分工和产业外包转移契机,“导入招商”与“存量招商”并举,引进一批产业高端和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的关键企业。

(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联动发展。要促进“产城一体”组团化发展,加强产业发展载体支撑。加大现有园区的土地整理、清理及置换工作力度,为产业发展预留后备载体空间,大力促进生物医药制造与“成都国际医学城”医疗服务的融合、互动发展,延伸产业链条,以制造环节为主体,带动总部经济与生产业的快速发展。设立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优质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力度。同市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力度,增强自主开发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围绕重大关键技术及高端产品进行 “产、学、研、用”合作。

(三) 完善政府体制机制,改善政府职能。加强生物医药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深化与周边省(市)县的产业合作,主动出击,吸引其他省市的优秀技术资源和优秀生物医药企业向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区域进驻。支持企业积极申报新版GMP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基于资金补贴。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0年医药行业分析报告》

医药产业的特点范文6

关键词:医药商业企业 运作模式 结构 功效

当前,我国的医药市场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医药商业企业将面临着外国医药商业大公司的挑战。在危机与机会共存的今天,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既适合国内医药市场特点又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的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

我国医药商业运作模式分析

计划经济的分级批发模式

计划经济时期药品流通基本上属于国有专营,全国医药商品产销计划需要衔接、平衡。药品按照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统一控制,分级管理。由中国医药公司统一规划,一、二、三级批发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进口药品统一掌握,由一级进口后,层层分配。

这种模式把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专营,虽然规范了医药市场,为我国药品流通的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这种模式的时代局限性和发展弊端是:一级站都设在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度不够。西部地区缺医少药,人民的健康难以得到保障。这种4级批发模式造成了药品流通效率低下,流通速度慢成本高,导致药品价格增高。所有药品全由国家专营,导致医药流通行业内缺乏竞争,不利于医药流通业的发展。这一医药流通模式现在基本上不复存在,但其对国有医药商业企业的影响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渠道模式

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医药流通业的国家专营的局面。引入了集体、民营等所有权医药商业企业,加速了医药流通领域的竞争。

目前存在的渠道主要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等。

这种多渠道模式存在的问题是:药厂生产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往往有6至7个流通环节,结果造成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 从商流的角度看,药品出厂后大多需经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医院药房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多次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势必要影响到药品的流通速度,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的流通费用,造成药品价格过高。从物流角度分析,这就是导致我国医药商业流通质量低下、流通费用过高的根本原因。

现代医药物流运作模式

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在完全符合GSP条件的前提下,在高效利用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药品编码管理,药品批号管理,药品补货管理等现代化物流管理思想,达到了物流运作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投资最少的目标管理模式。例如,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药品、生化药品、诊断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该企业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模式,操作方式如下:

药品采购:公司设有独立的市场采购部,该部门将药品的采购按药品的剂型划分。根据药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的剂型划归不同的采购员负责。在采购过程中要求所有厂家的相关资质和药品的相关资质材料齐全。采购员要对所采购的药品有充分的了解,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仓储管理:采购的药品在入库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药品质量、药品的相关材料和生产企业的资质等资料。药品库存管理按剂型划分,根据不同剂型的药品的保存特点,划区域设立负责人,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实施药品编码,通过计算机网络将药品编码与商品编码相统一。

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将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三者结合,加强对医药信息化的探索,通过对药品质量、业务进销存、财务、人事、客户服务等实现了网络管理。

现阶段中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

目前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可概括如下:

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全国1.6万多家医药批发企业中,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不足10家,很多医药批发商的供货目录只有区区十几个品种。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经济技术手段落后,经济效益低下是十分普遍存在的问题。

医药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利润率低

药品从药厂到最终的消费者,有 6至7个流通环节,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国外成熟的医药市场,药品流通环节一般为2-3个。药品环节繁多导致效率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为0.7%,而美国医药销售利润率为1.5%。

外资医药商业进入国内市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承诺开放药品分销业务。2003年12月12日,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的医药批发企业——中国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开业,这比我国加入世贸时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对外资开放药品的分销服务领域整整提前了一年的时间。该公司是瑞士裕利集团的裕利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着全球125家著名制药公司药品的销售,客户遍布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年销售额达28亿美元。

转贴于

医药商业系统处于整合阶段

国家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以兼并、入股、 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促进药品批发企业的规模化,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坚持标准, 积极稳妥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试点,促进药品经营管理集团化水平,鼓励通过GMP 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地域开办连锁店。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药品创新的宏观环境,提高我国医药业的整体质量与水平。

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

鉴于以上商业环境的特点,中国医药商业企业为了适应医药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为了提高中国医药商业的经济效益,在借鉴发达国家医药商业成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模式。目前出现的医药企业新趋势,是建立高效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的基础。

医药工商企业的自愿联合模式

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某些医药工业企业有好的产品,但却缺乏深层次、广覆盖的分销网络。第一是销售渠道不畅通,销售渠道中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常会因为销售政策决策权分歧、销售目标差异、信息沟通困难、角色定位不一致、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而发生了通路冲突。第二是产品的分销深度,往往只停留在区域总经销商所在的省级市场,而区域总经销商因其经营品种数量众多,无法对每一个品种均面面俱到。第三是市场信息反馈困难,不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产品开发。同样,大多数医药商业企业缺乏固定的供应商,没有稳定的货源。批发商难以从生产商获得供货价较低的产品。存在药品在批发商中间多次流通的现象,造成了批发商采购成本高,难以形成经营成本优势和区域化垄断,造成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医药“工”、“商”企业的联合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两者精诚合作,互为补充,互为对方解决困难,同时又可规范医药市场,从本质上降低药品价格。

医药工商企业运作的佣金制模式

在医药流通领域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经常被混为一谈,就是经销商和商,其实他们是不一样的。商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而经销商一般只能是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商的收入应该是佣金,而经销商的收入主要依靠进销差;商需要担负起建立和维护产品品牌的责任,相对来说经销商对品牌建设所负的责任比较小;商大多是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与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签订合同,而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商业企业签合同。

由于近年来宏观政策调控、GMP改造以及国家对生产原料质量、环境保护以及劳动保障的重视,生产成本却逐步增加。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商业流通企业,无论是商、经销商还是批发企业,想要靠着一两个品种,很小的销量,很大的利润空间来维持生存,就非常困难了。只有那些通过拥有相当的规模,经营着比较多品牌产品,吞吐量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商业流通企业,才可能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存留下来。而他们在医药流通中扮演的角色,也正在由过去的对产品的总经销和向第三方物流的角色过渡。因此,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利润从购销差价逐步向佣金制转化,是未来必然的趋势。

建立佣金制下的医药工商联合运作新模式

对比分析本文论述的我国医药商业运作五种模式各自的优劣,取长补短,笔者提出构思以形成佣金制下的工商联合运作的新模式。这一新的运作模式,将有机的协调当今医药企业出现的两大趋势:“工”、“商”企业联合和佣金制。

规范的医药模式是将以前的小型医药公司购并为一个统一的、规范的销售平台。以集中单个法人的力量共同营造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医药市场,利润来自单个法人的佣金。医药物流模式则是在传统的医药公司运作模式中引入了大物流的观念,尽量的减少药品的中间环节,做到品种全,价格低而吸引顾客。药品流通主要是通过现款购买或压批结款的形式购买,做到量大时可获得返点。新的模式将强调工商联合,商业企业将为工业企业提供一个直接的销售平台,生产商可视批发商为自己的销售公司,以充分利用其营销网络资源。在这个平台上,生产商可自行定价,为商业企业留一定的佣金,这样商业企业会将产品“视为已出”,悉心呵护,充分调动自身各级分销网络资源,对目标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做好价格控制、市场维护和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这种定价模式将取消医药商业公司从生产商处拿底价进行自主定价销售,年终拿返点的行为。同时在这个平台上,购买客户可直接与厂商面对面谈价格,生产商的利润空间则可充分的保证其定价不会高于当前的市场价格。最后这个平台还能为厂商提供产品展示推广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个全天候的药品展销会。现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阵举办药品交易会的热潮,与会厂家花销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但一次交易会下来收效甚微。参加这种会的厂家越来越少,所以以后药品交易会的发展趋势就是由商业企业提供的供厂家集展示与销售于一身的商业平台。反过来批发商可以将生产商视为自己的科研室、生产车间、加工基地,形成研、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充分体现了系统论关于结构对系统的功效产生指数放大作用,而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优化对系统的功效仅产生线性的同步增长效应。随着医药市场改革开发的深入,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必将不断的完善,新的运作模式必将进一步地促进我国医药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

1.苗采烈、李野,“中国医药流通模式探析”,医药世界,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