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例6篇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1

1.1可靠性有待提高

可靠性有待提高也是当前给水排水设计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这一可靠性主要是指给水排水系统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其预定能力,并且在较长时间内不出现故障。从近年来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中的常见故障来看,其中有着相当一部分原因都是由于设计不合理造成的,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中,没有充分进行可靠性方面的考虑,或者设计者受限于成本问题,不得不牺牲给水排水系统的可靠性。这一可靠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一、材料构件质量问题,在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中,对于管道材料和构件的选择以及质量标准制定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没有针对建筑使用需求和相关国家标准选择质量合格的材料构件,造成故障隐患;二、设计结构问题,缺乏对于给水排水可靠性的有效性评估,结构设计方面存在缺陷,没有将整个给水排水系统中的各个指标可靠性统一起来进行整合评估和优化。

1.2管道布置敷设问题

不同类型的建筑,在给水排水设计中,管道布置和敷设方面也有着不同的标准及特点,例如在建筑底层架设空层的情况下,排水立管的转换必须在底部进行,同时依照相关标准,排水管服务用户数量一般不超过100户。而在实际设计中,很多建筑项目的积水排水系统基于各种原因,往往会违反相关规范标准,如排水管服务用户数量过多问题便是普遍存在的,这就造成了安全隐患。再如,在卫生间的排水管设计中,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应当是独立的,底层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应当不能接在排水立管上。然而很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中,并没有遵循这一规则,为了节省成本,随意合并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或者直接将底层卫生器具排水管道接到排水立管中。

2针对建筑给水配水设计中常见问题的对策

2.1进行工程整合

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中,应当进行较好的工程整合,对于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合理进行整合设计,根据建筑结构特点,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缩减管道数量。同时,将建筑结构、暖通系统、电气系统等进行整合设计,提高设计的实用性和美观性。也就是说,将整合思想融入到建筑的整体设计中,这也要求设计者应当具备多专业的知识,并不仅仅是对于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将各个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整合,不但有利于提高居住者的使用体验,也能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整合设计思想是现代建筑设计中的重要设计,对于给水排水设计来说更是如此,给水排水系统是最为重要的建筑系统这一,整合思想的应用却并不仅限于给水排水系统。那么在整合过程中,所应当秉承的核心思想内容便是服务业主,在充分满足其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对整体设计方案进行改良和完善,增强各系统设计之间的沟通和相互改造。为了获得更好的整合设计效果,应当在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中进行这种包含给水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等各系统的设计整合。

2.2提高设计可靠性

可靠性是评价给水排水系统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中,重视给水排水系统的可靠性也是必然要求,针对当前给水排水可靠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就可以从两方面进行重点改正。一方面应当在管道材料和构件选择上执行更加严格的规范标准,根据建筑类型的特点,制定合理的选材方案,不能为了降低施工成本而选择劣质材料构件。另一方面,在给水排水系统的结构设计中,重视可靠性问题,避免出现设计缺陷,对于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和安全隐患,也应当在设计方案中尽量消除。提高给水排水设计可靠性,也应当引入一些更加先进、可靠性的技术,打破传统的设计思维。同时为了保证施工效果,在施工过程中也应当进行充分的勘察,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实时调整设计方案,以此保证给水排水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

2.3合理设计管道布置敷设方案

合理设计管道布置和敷设方案是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中的核心内容,在卫生间、厨房等较为重要的设计部分,其管道布置和敷设方案应当严格遵守我国颁布的相关的规范标准。例如对于排水管的设计标准,卫生间中各种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布置敷设应当科学合理,特别是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立管的连接部分。民用建筑排水立管排水能力一般大于2.4L/s,卫生器具排水量设计标准一般为1.78~3L/s。虽然目前相关规范标准尚无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底层排水器具的排水管不应当直接与排水立管连接。相应的,在其他给水排水管道布置敷设方面也应当以实际使用效果为准,保证给水管道能够满足设计用户使用要求,保证排水管道布置敷设的合理性,防范可能出现的溢水、反味等问题。合理设计管道布置敷设方案,关键便在于设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建筑结构特点和使用特点等。

3结论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2

关键词:火车站,人行地下通道,通风排烟,消防,给排水

中图分类号:S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某火车站扼守中原腹地,其周边聚集了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及社会车辆落客区、商贸服务机构等。火车站两侧广场区域差异显著,东广场建成时间较长,现状功能已形成,人流活动密集;新建西广场功能还未得到有效发挥。除国铁南北进出站地道之外,在该范围内没有连接东西广场的人行地下通道。随着西广场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东西广场社会交通的压力进一步增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拟新建南、北两条连接该车站东西广场的人行地下通道,满足市政客流过国铁站场需求。

火车站内外既有建筑环境复杂,新建联络通道需下穿多股客货线股道和多个旅客站台,并可能下穿火车站信息调度楼、侧穿铁道大厦、无柱雨棚桩基,及其他控制性建构筑物。根据现场调研,结合制约因素,通过详细比选、逐个排除,最终在国铁站房南北两侧各选出一个通道方案。北通道全长约460m,下穿国铁站场与站台,其中主洞身长300m左右,两端各设一个直达地面出入口;南通道主洞身全长约410m,下穿国铁站场与站台,东侧出入口直通地面,西侧通道端部接西广场地下空间。

二、设计内容

本文主要介绍了人行地下通道:①通风排烟系统方案;②消防系统方案;③排水系统方案。详述如下:

1、通风排烟系统方案

1)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2)设计范围

通风系统,火灾时兼顾排烟。

3)设计原则

(1)通道内通风与排烟共用一套系统。为了给通道内行人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通行环境,正常情况下,对通道采取机械通风,保证通道内空气洁净度;火灾工况下,对通道内进行机械排烟,保证行人的生命安全。

(2)通风换气次数按不小于5次/h计算。排烟按同一时间通道内发生一处火灾考虑,排烟量按照每分钟每平方米1m3计算。

(3)当排烟需要设置机械补风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排烟风机必须能在250℃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4)通风系统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8969-95)4.5.4条规定“地道主通道长度小于等于50m时,采用自然通风”。由于本工程通道长度均超过400m,因此,考虑设置机械通风。结合通道布置方案及现场外部条件,机械通风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半横向通风方式

沿通道纵向设置风道或风管,通过在风道或风管上均匀布置风口,保证通道内气流组织均匀合理。在火灾工况下,此通风方式能快速排除通道内烟雾,可避免烟雾向其他非着火区域蔓延。

根据半横向通风的特点,无法直接通向地面的通道推荐采用半横向通风方式。风机采用双向控制,根据火灾发生位置分别对通道内排烟或补风。由于此通道无法直接通向地面,因此,需要根据通道的排烟量在通道两端各设一个风井,面积为6m2。在两个风井旁各设一个风机机房,或对两端出入口局部处理预留不风机吊装空间,通道内部上方预留风管吊装空间。

方案二、纵向通风方式

纵向通风,通过在通道上方设置可逆转射流风机,在通道内形成一股纵向气流,以实现通风换气的目的。射流风机工作特点为,依靠其提供较高的推力,沿通道纵向喷射的高速气流与周围空气进行动量交换,高速气流将能量传递给周围的空气,推动隧道内的空气一起向前移动,在通道内形成低速、高流量纵向气流。在火灾工况时,可逆转射流风机根据火灾发生位置信号,确定风机转向,确保烟雾通过最近的路径及时排至室外。

纵向通风需要沿通道布置数台射流风机,通道上方需预留射流风机安装空间。如北通道,出入口两端均直通室外地面,可考虑纵向通风方式。

2、消防系统方案

1)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95;

(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2)设计范围

通道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

3)设计原则

通道内消防以防为主,消防结合。消防设施配备按同一时间通道内发生一处火灾考虑。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以不小于10m计。

4)消防系统

通道内消火栓系统可行性方案:①直接接至市政给水管网;②设置消防泵房或接入附近其他消火栓系统。

方案一、通道附近市政给水管网水量、水压能满足消火栓系统要求时,建议直接从市政管网上引出2路DN150给水管,供应地道内消防给水系统,出入口两端地面设置室外消火栓。通道内消火栓呈环状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m,保证通道内任何一点均有2股水柱同时到达。消火栓箱采用带灭火器组合式消防箱,上部箱内设单阀单栓消火栓1只,φ65×25m水龙带1盘,φ19铝合金水枪1支,自救式消防水喉1个,下部箱内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方案二、当附近市政管网水压不能满足要求,则需就近设置消房泵房或与附近其他建筑物内消火栓系统合用。通道内管网布置参照方案一。

地面消防系统。在出入口地面附近设一套消防水泵接合器,并在距水泵接合器15m~40m范围内配合设置室外消火栓。

3、排水系统方案

1)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95;

2)设计范围

通道内废水排水设计。

3)设计原则

(1)排水系统。出入口通过与建筑专业配合设置雨棚,阻挡雨水灌入。因此,通道内废水仅需考虑地道内结构渗漏水与消防废水。废水由设置在通道两侧的排水沟汇集到通道端口附近既有排水系统或设在最低点的集水坑,通过潜污泵提升,排入既有市政污水管网。

(2)结构渗漏水排水量按1L/s(d·m2)计算。

4)排水系统

方案一、通道内消防废水、结构渗漏水沿通道排水沟汇至出入口最低点的集水坑,通过集水坑内的潜污泵直接排至室外管网系统。集水坑内设置两台潜污泵,平时一用一备,紧急状况下可同时使用。设置出入口的潜污泵应同时考虑水管防冻措施。

方案二、若出入口附近已有其他项目排水系统,且通道内废水可依靠重力排至该系统,可通过与其主管部门协调,共用该排水系统,由其将通道内废水排至市政管网。

参考文献: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3

一、工程设计依据:

(一).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二).各市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四).省市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4、《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50974-2014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1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15、《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GB/T37267-2018

1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2020

17、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本工程为****口腔医院。本公司承担该工程的消防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图纸设计。

三、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改建及装修设计面积:1418.11平方米,

建筑层数:位于建筑一层

建筑类别:多层公共建筑

建筑耐火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四、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1、本工程位于建筑一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一类。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418.11m2,本次设计范围为一个防火分区。疏散距离及宽度经计算均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2、耐火构造:500x500钢筋混凝土柱的耐火极限均达3.0小时以上,不燃烧体;钢筋混凝土的板的耐火极限均达1.5小时以上,不燃烧体;其它各部分构件亦均能满足我国要求。室内主要装修材料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的要求选用,均选用A级B1级材料。

3、本工程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本工程设室内外消火栓,其中室外消火栓用水量4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25L/S。本工程消防水源为屋顶水箱和消防水池联合供水。

5、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六、 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七、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本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本工程每层为一个防火单元,设置有两个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消防给水系统

1)、消防水源:室外市政给水管网保证:1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市政给水管应为环状管道;3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进水保证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由屋顶消防水箱和区域内消防水池联合供水。(消防水箱18m3放置于最高楼屋顶、消防水池详见总平面图)

2)、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设置于生活给水管道上,采用地上式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见管网设计。室外消火栓用水量40L/s,满足火灾延续时间2h。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水枪充实水柱采用10米,火灾时保证建筑内任何一点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栓口布置距离楼板面为1.1米。

4)、固定灭火装置

属于A类火灾,灭火器按严重级危险配置,每个灭火器的保护最大距离为15m,每个配点设2具磷酸铵盐手提式灭火器,型号:MF/ABC5。配电室、电梯机房属E类火灾,灭火器按严重级危险配置MF/ABC5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喷头:按有吊顶设计,喷头采用68摄氏度玻璃球喷头下喷。

(2)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8L/min·m2,作用面积160m2,灭火用水量26L/S。工作压力0.60Mpa.湿式系统,湿式报警阀组设于车库。

(3)喷头安装位置据实际装修情况调整,但需经设计人员同意。

(4)每层水平干管始端设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末端设试水阀,在最不利点设试验装置。

(5)火灾时水流指示器向消防中心显示着火区域位置,同时湿式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动作打开,自动启动喷水系统。

电气系统

本工程设置疏散指示照明,沿疏散走道设置,并在安全出口上方设置指示灯具,可持续供电时间大于30分钟。系统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和A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系统符合GB17945-2010国标和GB51309国标, 并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3C强制性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本工程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在本建筑外部,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在各防火分区设区域火灾显示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与火灾显示器间采用总线制通讯,报警回路采用总线制,可接受烟温感探测器、消火栓开关、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按钮等的报警。

防排烟系统:

1、防烟系统

本工程不涉及楼梯间、前室等处正压送风系统的装修改造,采用原设计。

2、机械排烟/补风系统

1)本工程位于原建筑物第3层局部;本工程共分为5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1~4设置机械排烟,自然补风系统;防烟分区5利用外窗自然排烟。

本工程新增设、移动的排烟口接入原建筑排烟系统;补风由商场设置的可开启外窗,自然补入,自然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本工程新增设、移动的排烟口接入原建筑排烟系统;补风由商场设置的可开启外窗,自然补入,自然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2)排烟口为板式百叶排烟口,排烟口自带280°c防火阀及常闭电动排烟阀(电动/手动开启),火灾时由消控中心远程启动或现场手动开启排烟阀。

3)排烟阀手动开启装置安装高度:H+1.3m,具体位置结合装修确定。

4)消防排烟风机设置于最高处,风机型号为:HTF-I-10,风量:40000m^3/h,全压:690Pa,转速:1450rpm,功率:11kw。排烟风机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并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排烟口与补风口之间垂直或水平距离满足要求。

5)排烟风机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且风机两侧留有600mm以上的空间。

6)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280°C排烟防火阀:

a)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c)排烟风机入口处;

b)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d)穿越防火分区处;

7)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8)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应能在280°C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b)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c)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设置在室内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

d)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

9)排烟口的设置距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0m,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a)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b)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c)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设置在疏散走道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d)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e)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件安全出口的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f)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m/s;

g)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C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10)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b)防火阀安装时,应在安装位置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c)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d)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的规定。

3、自然排烟系统

1)本工程防烟分区5利用可开启外窗,自然通风排烟;

自然排烟窗宜采用开窗角度大于或等于70°的平开窗,且自然通风口净面积符合下列规定:

本工程为建筑室内净高度不大于12m的场所,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本工程具有良好的自然对流条件,且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0m。

2)自然排烟口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屋顶上或外墙上方;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口底部标高不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方便开启的装置。

3)自然排烟开口有效面积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a)当采用开窗角度大于或等于70°的平开窗或旋开窗时,其有效面积可按其可开启窗净面积计算;

b)当采用开窗角度小于70°的平开窗时,其有效面积按其竖向投影面积计算;

c)当采用开窗角度小于70°的旋开窗时,其有效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当采用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有效面积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大于窗净面积;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4

现代的城市化建设中,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加,高层建筑地下室的建设任务相应的增多了,一般高层建筑都设有地下室,地下室也作为人防工程以备战时之用,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工程将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结合了起来。一般的设计单位只做地下室的平时给排水和消防给水设计,战时的给排水设计则要求人防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还需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50038-2005)的要求。以下对如何进行人防工程的给排水设计,及设计中出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加以介绍。

2 给水设计方面

一般采用不锈钢水池做为高层建筑地下室的生活水池,当其在人防工程防护区内布置时,可用作战时生活饮用储水池。集中管道井布置在人防防护区外,在侧壁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布置给水系统管道,防爆波阀门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安装,平时生活给水管道通过集中管道井与上部建筑用水点相连。

先在人防地下室横穿生活水泵的水管,再从地下室的顶板向上引至各用水点,这种错误的布管方式是设计中常出现在生活给水设计中,这样布管并不理想,在《人防设计规范》中有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的整体强度及其密闭性条款的提出,主要是对无关管道的限制。专供上部建筑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应尽量在设计中设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范围之外,即使是防空地下室所需的管道为了减少破坏范围,也应由地下室的墙体穿入。适当集中上部建筑的粪便污水管道等,并设置相应的管道井将其设于防护范围以外。

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成后使用前必须将战时通风系统、战时给水系统、战时电照系统安装完毕,配备齐全,并经过试运行后才允许人防工程投入使用。

3 排水设计方面

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高层建筑上部排水管道为避免穿过人防顶板,高层建筑应考虑设置管道转换层,上部建筑的排水管道在设置好的管道转换层先集中,然后再通过集中的出口排出,集中管道井的布置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得到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的参与。集中管道井的布置工作应在人防地下室的防护区外或靠外墙处进行,若不能布置在防护区外时,可采取地下室顶板降板或做管沟的方式进行处理。

如果,上部为卫生设施相对集中,管道相对较小,功能较筒单的办公建筑,地沟应用在底层无卫生用水设施设计时,在地沟中将排水管道敷设好,遇到需要穿梁时,要进行钢套管的预埋工作,地沟的宽度设计值一般为500mm,而深度值则与地下室顶板的梁高相等即可。完成管道在地沟中的敷设之后,用细沙进行回填至密实,上面做垫层。 若高层建筑的上部设计为商住楼、宾馆建筑等功能较复杂的项目时,则为满足使用要求,应设计卫生设施,这必将导致较多排水管道集中在上部,遇到此种问题时,可利用在底层卫生设施相对分散的特点,而采用降低地下室顶板的方式来处理,顶板的降低高度值,设计一般控制在600mm左右,在600mm之内完成上部集中的排出管道和底层卫生设施的布置工作。

有如下两种错误在排水设计方面最常出现:

①当设有两层地下室时,两层地下室都为人防地下室,但是分设为上下两个防护单元或者地下室一层为非人防区,地下二层为人防区;DN 80的防爆地漏在地下一层的楼面板上设置,地下一层的污水便可由此来得到收集,再将收集的污水用镀锌钢管(DN 80)引到地下底层的集水井内,再由潜水泵将集水井内的污水提升并排到室外。②一般设计时,在高层建筑的中部进行核心筒体的设置,防火电梯间、楼梯间及消防专用电梯都设置在筒体内。设计时,在筒体的底部设置集水井,用集水井来收集污水,核心筒体还多被设计为兼具人防地下室在战时的出入口之用,即将人防区设置在核心筒体外,而核心筒体内则是非人防区。将筒体内集水井中的潜水泵所连接的出水管用镀锌管引入人防区内,这种方法在一些设计中出现,它与人防区内的其它潜水泵出水管连接,而后形成排水管网,从而达到将水引出室外的方法。

按《人防设计规范》条文中规定的:“与战时使用无关的所有排水管道一律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来衡量,上述这两种设计方法是错误的。设计时将集水井分别设置在地下室的一、二层中,然后将污水用潜水泵提升排出室外,才是对于第一种情况正确的做法。而对于第二种情况时,它的正确做法是:在筒体内部(非人防区)把核心筒体内集水井中的潜水泵出水管引上首层再接引出室外。单独从地下室的围护侧壁上将人防区内的潜水泵出水管穿出室外。

4 消防给水设计方面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定》中的相应的条规定人防工程在建筑面积大于300m2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人防工程在建筑面积大于1000m2时,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应设置其中。按此规定的要求,平时设计的消防管道如果在战时需要时,那么它就是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管道,它们采取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是可以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

如果,消火栓立管DN100或DN150管在高层建筑地下室不做为人防地下室时,它可以直接贯通上下,在地下室内,由穿过地下室顶板上部的管道形成环网。

有如下两种正确布置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地下室的方法:

①布置室内消防系统的下环管网在人防地下室上部的非人防区内时,只需要下消防竖管引出,在核心筒体内设置消防竖管和室内消火栓。管道穿越其顶板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限制,因为筒体内是非人防区,如下图所示,消火栓采用双阀双出口型的消火栓,使消火栓的保护间距得以加大。

②人防地下室内,由于条件限制只能布置消防下环管网时,要做好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消防管道的防护措施。消防竖管在核心筒体内布置是最佳的布置方式,然后,相应的采用防爆闸阀,防爆套管的措施,把消防管从筒体的侧壁引入人防地下室,而后形成环状的连通;在人防区内进行消火栓的布置。如图二所示,由于穿越人防地下室的侧壁时,管道的管径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限制。如果竖管不可避免的穿过人防地下室的顶板时,大管径的竖管应换算为若干条小管径的竖管后再进行穿过顶板的施工。

5 结语

人防地下室工程,已是高层建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经过多年的设计工作,总结出以上的设计经验,并简单介绍了遇到相关问题时的解决方法,各位同行可以参考,并在今后的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给排水设计中不断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CB 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5

【关键字】高层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水系统;给排水设计

一、高层建筑给排水工程发展现状

高层建筑的建筑标准高。给水排水设备使用人数多,水量大,一旦发生停水或排水管道堵塞事故,影响范围大;竖向分区多;动力设备多;火灾隐患大;高层建筑的排水量大,管道长,管道中压力波动大。

目前,如何合理地设计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对高层建筑日常运行的经济性,以及消防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最主要的问题。当前的高层给排水技术总体上日趋成熟,但也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

(1)新型减压、稳压设备的研制与应用;(2)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运行管理方便的供水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3)低成本高效能新型管道材料的开发与应用;(4)高层建筑消防与自动控制技术;(5)提高排水系统过水能力,稳定排水系统压力的技术措施;为了适应和推动高层建筑的发展,必须不断改进和提高给排水的技术水平。

二、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方法

1、厨房、卫生间的布置

厨房、卫生间的布置从专业分工来说是建筑专业必须考虑的事情,但一到矛盾出来的时候,似乎又变成了给排水专业必须承担的责任。所以,从厨、卫的功能上看应该把厨、卫的布置看成各专业共同的事情,这样便于设计人员转变观念。那种认为建筑专业怎么布置,给排水专业就怎么配管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做到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从给排水专业设计角度来讲,小康住宅厨、卫布置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1)应特别强调以人为中心,在设备选择与空间布置上应满足人体工程学的基本要求。(2)给排水主管位置是否合适,支管走向设计是否简捷、顺畅、合理,要注意协调好给排水主管位置与卫生器具布置之间的相互关系。

2、给排水管道的敷设设计

给排水管道明敷设时,常沿墙、梁、柱敷设,并满足施工、维护、检修的间距要求即可,在设计中最常见。给排水管道暗敷设时,给水管相对排水管而言,由于是压力管,且管径较细,故其暗敷有一定的优越性。室内给水管常见的暗敷方式分直埋式和非直埋式。

直埋式又分以下几种方法:(1)埋地或在地坪面层内敷设。给水管埋地敷设时,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受振动而损坏处。埋地管道的敷土厚度,金属管不得<0.3m;塑料管管径≤50mm时,不宜小于0.5m;管径>50mm时,不宜小于0.7m。管道如设在地坪面的面层内,可在板面适当剔出管槽,冷、热水管平行走,避免交叉,安装时试崖验收合格后,再作建筑找平。.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连接的管道,当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时,宜采用分水器向各用水点配管,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2)嵌墙敷设。给水支管若暗装于砖墙内,则在砖墙内开管槽。管槽宽度宜为管子外径大20mm,管槽深为管子外径。给水支管如敷设的墙面是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则应贴于墙表面,并用管卡子固定于墙面,待土建墙面施工时,用水泥砂浆抹平。嵌墙敷设的塑料管、复合管管径不宜大于25mm,嵌墙横管距地面不宜大于450mm 。嵌墙敷设的薄壁不锈钢管宜采用覆塑薄壁不锈钢管,并不得采用卡套式连接,管径不宜大于20mm 。非直埋式的方法有管道设在管道井、吊顶内,地坪架空层内两种。住宅排水管明敷或暗设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局确定。

三、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的设计方法

1、正确设置消防水池及保证高层建筑两路供水

通常在高层建筑中,在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市政为单路进水时,规范都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应将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各消防用水量之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补水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延续时间计。如果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或是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则还需要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时,不能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做水池池壁以及池底,以防止生活水质污染。对此,《强制性条文》中已经明令禁止。同理,如果高层建筑屋顶设有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也应满足该要求。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该保证不少于2根,如果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对消防水池而言,仅为单路供水,存在供水的安全隐患。同时,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应保证两路。

2、正确设置消防水池及保证高层建筑两路供水

(1)走道喷头的布置。在高层建筑中,为了美观往往设有吊顶,隐藏结构梁及各专业管道。而走道通常是各种管道最为集中的地方,特别是设置集中空调的高层建筑,结构梁、空调风管以及分层布置的给排水、电力管线等使设有吊顶的走道净空降低,若其吊顶形式为闷顶,则其闷顶的净空高度极有可能大于800mm。而《自喷规范》规定:“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这是我们在设计中容易忽视的地方。由于走道内管道众多,设计中往往会出现直接在自喷配水管上、下接喷头的错误做法。首先这种接法不符合配水支管允许设置喷头数量(≤8个)的规定,其次走道内的自喷配水管往往管径较大,它缺少接小管径喷头的管件,在安装上也有弊病。所以,走道内的喷头应该从配水支管上接出为宜,在管线的布置上应与暖通、电力专业密切配合。

(2)高层建筑部分层自喷配水管入口应按要求减压。新《自喷规范》规定:“管道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MPa。”而老《自喷规范》对此并无具体要求。高层住宅火灾危险等级一般为中危险级,自喷水泵是根据最高层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经过计算而选择。实践证明,设计中计算的最不利层配水管入口处所需压力均不大于0.3Mpa(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按0.05MPa计),由于自喷水泵的扬程还需考虑建筑高度、水力损失等因素,故必使高层建筑的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大于0.4MPa。因而在设计时,在自喷水泵扬程的确定上不能一味放大了事,应该在自喷平面布置完毕后通过水力计算校核水泵扬程,并在此基础上校核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处压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层建筑给排水及消防设计中不仅要满足设计规范,而且要求设计者在满足甲方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当地职能部门设计规定;更要对用户的需求充分了解,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设备选择与空间布置上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

参考文献

给水排水管道结构设计规范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给排水; 管道; 施工;

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防噪声、消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不仅能及时、准确、合理、迅速地将城市中的雨、污水排出去,而且对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美化城市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投入使用的楼房有相当部分存在着质量问题,其中住户反映比较普遍的是室内排水系统漏水问题,如排水管道穿越上下层楼板处、排水管道接口处、管道本身出现沙眼、爆裂等漏水、卫生间地面返水等。此外,楼房给水管道由于种类、施工等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用水质量,这些问题如果不杜绝,将直接影响居民的居住环境,因此,有必要针对其施工质量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给排水管道施工前的准备

前期工作最关键的就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内容,确定质量控制的依据、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这样可以为施工过程以及验收中的质量控制提供方便。工程施工前做出如下准备:

1、 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前,首先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会审、检查核对。检查其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尽量避免因设计疏忽或考虑不周给后续施工带来矛盾和困难,避免施工中出现各种管道之间,管道与电缆、桥梁,管线与梁柱冲突等现象。对需要预留、预埋的内容,应在专业图纸上进行查漏补缺、纠正错误,明确施工要求等。

2、根据排水管道工程特点、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和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组织措施以及准备工作,各类进场技术人员、工种、材料和机具设备检查结果情况及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审批排水管道工程开工申请,并制订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细则等。

3、给排水工程中,进场材料质量的控制尤为重要,合格优质的材料是合格优质工程的基础。认真检查工程所用的混凝土管、水泥、砂石等规格、性能、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混凝土管和水泥,需要到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和抽检。

4、挖槽前准备工作。在街道上施工,无论工程大小,挖土前应在沟槽两端设立安全设施,如路障及危险旗之类的警告标志,当日不能完工的,夜晚应悬挂红灯,每30 m左右一盏,交叉路口适当增设灯数。挖槽前还要了解该段的土质、水文及地下构造物的位置,靠近建筑物挖槽时,应事先做好地面清障工作及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准备好板、桩等支撑材料和施工排水设备。

二、施工中对管道回填土压实度的要求

在《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对管道回填土的压实度就说得比较详细,可在工程设计中直接套用。具体规定如下:

1、管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时,管顶以上25 cm范围内回填土表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7 % ,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2、管道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铸铁圆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 ;对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5 %。b.矩形或拱形管渠的压实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

3、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的承载力低,压实工具的荷载较大或原土回填达不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具有结构强度或可以达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

4、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在管道顶部以上高为50 cm ,管道结构外缘范围内应松填,其压实度不应大于85 % ,其余部位,当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不应小于90 %。

5、管道沟槽回填土,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量条件不能达到要求压实度时,管道两侧及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的管道顶部以上,应回填石灰土、砂、砂砾或其他可以达到要求压实度的材料。

三、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过程

1、沟槽开挖与支护

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项目中,土方的工作量占整个工程的比重很大,在安排上采用轮胎式挖掘机、推土机配合开挖与人工开挖相结合,在需土方运输的地方配备一些自卸汽车。在开挖前逐一探明地下既有管道、电缆和其他构筑物的位置,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送交业主和相关管理单位确认,以便进行相应的保护、迁移等措施,保证开挖工作持续进行。

2、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贯穿于排水管道施工的始终,必须设专人专项来完成,以确保测量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保证每道工序完成后的数据准确无误,应在自检自测的工序中要求允许偏差精度比规定的再提高50 % ,并由专业测量施工工程师进行测量,再由另一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核。测量仪器必须经标定后方可使用。

3、管基制作

管沟开挖验收合格后,可按照图纸设计尺寸、标号及中心线等要求进行管基的施工。管基施工时,土质基底不得过久同时应考虑到保养、气候、混凝土远距离运输等不利因素。混凝土可提高一个强度等级或采取加早强剂等措施,待管基达到一定强度后再下管。

4、管材安装

1)为保证闭水试验的成功,管材进入工地时要仔细检查有无裂缝和孔眼漏洞,若有上述问题,应及时调换管材或予以修补。

2)下管前,既要仔细检查管基中心线、边线及井基等尺寸和高程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又要检查井位置、井距、各种部位混凝土基础的强度等级、防渗砂浆的调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安装两管接头处时,应及时处理因挤压造成的管内接头部位3 cm的凸出接缝,否则会造成流水断面减少的现象,影响流速和排水的通畅,造成杂物的堆积和管道堵塞。

四、钢管道水泥砂浆内防腐

钢管衬水泥砂浆后,钢内壁不与水接触,避免钢内壁被氧化和腐蚀结垢,且水泥砂浆化学性能稳定,保护了水质。虽然内衬后,管径略有减小,但粗糙度下降,对管径选择无不良影响。应该注意到:当未埋地的钢管较大时,其自重变形大,且不稳定,此时不宜对钢管衬水泥砂浆,因变形易使衬里开裂脱落。只有经水压试验,全部覆土,钢管变形在允许范围内处于稳定状态后,才能衬水泥砂浆。所以在《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先下管后做防腐层的管道,应在水压试验、土方回填验收合格,且管道变形基本稳定后进行”“管道竖向变形不得大于设计规定,且不应大于管道内径的2 %”。为了防止内衬开裂严重造成脱落,还规定了内衬水泥砂浆“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 8 mm ,沿管道纵向长度不应大于管道的周长,且不应大于2. 0 m”。内衬水泥砂浆应尽量选用干缩性较小的425号以上水泥,如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与砂的重量配比宜为1∶1~1∶2。水泥砂浆的坍落度应取60 mm~80 mm ,当管径小于1 000 mm时,允许提高,但不宜大于120 mm。